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是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20_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法律对我们小学生来说,可能只是一个神圣而又模糊的名词。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从我们出生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还特别在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幸福地生活。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大人们每做一项工作,每签一个合约,都要涉及很多法律条款,法律使社会运行有序,人们和谐相处。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拥挤的公车上,我们让一让座位;在红灯面前,我们停一停脚步;在道路两旁,我们弯腰捡起一片废纸;在家里,我们替父母分担一些烦恼。这都是遵守法律和道德的表现,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做到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让我们首先从遵守《沙二小一日常规三字经》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成为一个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 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的权利。但你知不知道,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你要知道因为重要,所以学法;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
同志们,亲爱的朋友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吧,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谢谢大家!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学习宣传法律,我校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由于组织得力,措施得当,圆满完成了活动方案中的各项计划,取得必须的宣传效果。现将宣传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12.4”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
校领导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及时制定了《潘家小学20__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对“12.4”活动做出全面安排部署,全体教师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经过宣传在学校中努力构成科学执教、民主执教、依法治教治校的良好环境;引导广大师生掌握基本法律,提高法律素质,营造一个学法律、懂法律、用法律的良好局面。
二、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1、利用电子屏宣传。充分利用学校电子屏进行宣传。宣传标语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武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2、举行升旗仪式。学校利用升旗仪式拉开了整个普法活动的序幕,举行了宣示仪式,开展国旗下讲话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宣传。
3、开展法制讲座。在全国12.4法制教育宣传日来临之际,潘家小学为学生送上了一份精神大餐。20__年12月5日午时,学校请来了__区司法局法制教育宣传科科长彭旭飞,对五六年级学生进行了一次以《如何应对网络》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讲座。彭科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两个方面。一是分析了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四大危害:危害身体;影响学习;道德品质下滑;影响家庭和团体。二是如何正确上网,要做到四点。遵守网络道德;遵守法律规定;要善于自控,自我约束;要处理好上网和读书的关系。
4、出刊星星队报。校大队部利用《星星队报》宣传阵地定期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在全校营造法制教育的强大氛围。
5、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教育活动。各班在12月出组织开展了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出版了一期普法宣传的板报,整个学校洋溢着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法制宣传工作是一件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大事,是实现中国梦的关键因素。
6、我校利用周一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局下发的各项文件。经过学习,在教职工中牢固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观念。
7、组织学生11月底组织学生举行了火灾逃生演练。教育学生如何在灾难中保护自我,提高了学生知保护自我的意识。
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12.4”法制宣传活动圆满结束,整个活动组织得力,形式多样,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经过宣传教育,加强了广大师生对法律的认同,引导师生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师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总之,我校在20__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经过努力,取得必须的成绩。我们将继续推进法制教育工作,为建设中国梦而努力。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_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_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
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_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同学们,在我们这个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小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就会源源不断。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但是,我们有很多的人,却不愿遵守法律,做违反法律的事情,使自己和亲人难过。在我们家里,我的舅舅就是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吸毒的路,他不但违反了法律,而且自己的身体遭到了巨大的伤害,我们全家因为他吸食毒品,经常提心吊胆的,我的外公和外婆因为他也气坏了身体,他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被毒品折磨得不不成人样了,十年的青春都被那可恶的毒品吞食了,我从小看着他走上这条路,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的知道我们要遵守法律,不要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法律是我们行为的约束,
也是我们自由的保障,所以我们要尊重法制,心藏法制。
总之,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让它时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上午好!
星期五,即 12月4日,是全国第__个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三个宪法日。因此,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是宪法保护的重点对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或许大家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就行。但正是因为部分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只知一二,法制意识较模糊,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使得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一向都认为宪法理我遥不可及。
可自从开了昨天的班会后,忽然发现宪法一直在我身边,只不过没有注意而已。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
首先,我们要知法。为让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识法律。我国设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我们中学生因该积极地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主动投入到普法活动中去。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会使用法律来保护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隐私权、平等权、政治权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我们青少年作为社会的公民,也有和成年公民平等的权利,人人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作为公民不仅享受自己的权利而且应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维护法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等。
不仅自己要懂法、知法,还要向自己的同龄人和家人宣传自己做所了解的法律法规,让自己的同龄人知道,青少年正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法律保护着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也应该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老师,现场的观众朋友:
大家下午好!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人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的子女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歌唱家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零零后,甚至国家主席都会是九零后、零零后。同样的问题,我们已经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今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四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公民,为宜宾早日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全省经济副中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不懈努力,不断奋斗!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
12月4日,一个有意义的日子。这一天是全国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教育日。国家确定这样一个有意义的日子,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让大家在“12·4”前后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活动,使举国上下形成尊重宪法,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从中也不断提高我们的的法律认识和法律素养。作为新时代的高中生,我们更应该好好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我们自己。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告诉我们,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规矩、有规则。如在学校,我们要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只有遵守学校的规则秩序,才能保障我们安定的学习和谐的生活。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走在马路上,我们要遵守《道路交通法》,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乱闯红灯,这保障了我们的安全。在环境卫生方面,《环境保护法》让我们知道,不能乱扔废品乱扔垃圾,更不能排放有污染的气体。《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为我们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在对待残疾人的关爱行为方面,《残疾人保护条例》也为我们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法律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法律制定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服务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要知道:法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梁启超说,少年智则国家智,少年富则国家富,少年进步则国家进步,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少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也是我们为自己负责的表现。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让我们同官的的每一名高中生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昨天,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日,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可能有人会说,法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私自拆毁他人信件,污蔑他人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
法律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 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与学校精神》,概括的说我校精神就是厚德、弘毅、诚信、敏行。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中学生,应该以学校精神引以为豪,争当遵纪守法的浦外人,积极发扬光大学校精神,创学校品牌!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
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同学们:
大家好!
__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 宪法日也叫“宪法宣传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对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今年的12月4日,将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日,本周也是我校的法制宣传周。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主动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国家利益。今天下午的班会我们给大家播放就是和法律有关的视频。
视频看完了,不知大家做何感想?一位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由于家庭和交友不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好他能迷途知返。从这片子我们也看到和感受到我们身边充满了各种诱惑,有时稍不留神就会陷进某个陷阱,违反校纪校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的.不归路。
结合遵纪守法的问题,我想给大家在讲一种现象: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路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__年11月19--21日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我国浙江乌镇召开,本次国际互联网大会规模之大、层次之高可谓盛况空前。此次大会以“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主题,论坛主题涉及“互联网新媒体”、“共建在线地球村”、“移动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网络空间安全和国际合作”、“共同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和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我国也把每年11月的最后一周定为网络安全宣传周,首届宣传周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
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在网络安全方面应该注意什么呢?
上网,可以说是许多同学在平常不过的行为了,但是你是否注意到网络安全呢?(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你有没有在网上泄漏你的个人信息呢?你有没有在网上发表一些不当言论呢?我们确实看到了有些同学的网上行为不仅违纪而且已经违法,比如有的同学在利用网络(空间、微信等)传播是非、制造事端,甚至谩骂、侮辱、_谤他人。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网上散步的;
2、明智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的;
3、篡改他人原始信息内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上散布或组织、指使他人散布的。
由于网络里人们之间相对隐蔽,一些不法分子就会利用网络恶意编造、扩散虚假信息,造成他人名誉受损或引起社会公共秩序混乱。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以 寻衅滋事罪定罪。
同学们,“网络虽然是虚拟的世界,但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希望同学们和在现实世界一样,在网络世界交流和交往同样要严格自律、讲文明、懂礼貌,严格遵守道德和法律,自觉尊重他人,不要等到受到处罚的失手再后悔莫及。
今天的班会主题结束了,再说两件事:(1)关于班级公物的爱护:公物委员(2)环境卫生:室内卫生的保持、讲桌、工具箱杂物的及时清理:双高双普及创文的要求。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我们国家是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炎黄子孙,有责任维护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了解、遵守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日是中国法治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就决定了《宪法》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是无效的。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进行修改。
《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促进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到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等。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的事:努力学习,积极向上,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量承担家务劳动,体贴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共财产,保护环境。
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
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__,是来自__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
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宪法伴我行》。在演讲之前,大家应该会对我有一个相同的问题,宪法如此庄严,演讲如此严肃,为什么你今天不穿正装呢?这个问题会在我接下来的演讲中位大家解答。
在我们的印象中,宪法貌似离我们很远,但那是真的吗?其实不然,举个例子,我们每天上学,老师给我们传道授业,貌似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宪法里面刚好有这么两条:
1.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权力。
2. 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义务和权力。
老师在劳动,我们在学习。那这样看来宪法离我们不远啊。但是如果我要在场的同学一字不差背诵出宪法第二章第一条,大家可能做不到。我可以,因为我刚看过。那么宪法离我们这么近,我们却对他不熟,自问一句,宪法真的在我们心里面吗?
如果讲的过分一些,在各位不反抗的前提之下,我要在现场杀掉一个人,宪法能有什么作用吗?它是一本书能跳起来把我拍晕吗?它只能告诉我公民的基本权利并且在我杀掉那个人之后通过法律对我进行惩罚。然而它并不能保护那个人。两件事情可以阻止我杀掉这个人,第一,你们首先奋起反抗先杀掉我。这就是最早的法,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来自汉莫拉比法典。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个思想被逐渐淘汰。第二,大家应该能猜到,就是我的自律与道德心。我的知识告诉我不能这么做。
使人知其不能为者,为上,使人畏其罚而不为者,为下。宪法与法律演化了数千年却一直在发展下等法律,而真正代替上等法律行使其责任的,确实人治的道德与自律。
回到一开始的问题,我为什么没有穿正装。宪法庄严,是应该用正装来衬托,但是却不应该像是正装一样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不需要的时候放在一边看都不看。宪法应该是这样(拉链)应该是便装,随时随地陪伴在我们身边,监督我们熏陶我们,这样宪法才能起到它应有得作用。
在座的都是优秀的大学生,老师也是佼佼者,我们之所以不犯法,就是因为我们从小受到得教育。同理,要让宣传宪法起到作用,必须让宪法靠近我们。年宪法修正案,看似与我们没有太大关系,但仔细一看,它更贴近我们的生活了。国家也意识到学法懂法并不是一朝一夕得事情。这就意味着我们应该在心里埋入医科宪法的种子,随着我们成长,在我们心里扎根,不断教育与熏陶我们。宪法只是一本书,不能使我们不违法,只有我们读它学它真正理解它!这样吸纳发才能真正成为保护自己,保护他人乃至保护社会得参天大树!没有如此长久的陪伴,哪来那句:我爱你,宪法(I Love You,consititution)。
今年,根据中、盛市部署要求,结合省厅、市局、县局展开的“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我所于5月份以来展开了“学宪法、学党章、读经典”活动,作为单位的一员,我利于空余时间,于近期集中学习了《宪法》、构成以了以下我的心得体会:一、学习《宪法》心得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根据,它不但对公民权利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利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利与公民权利的调和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利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利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利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利的目的。国家权利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利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利,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利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假如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
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利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避免权利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利与公民权利之间的调和与平衡。
国家权利与公民权利之间的调和与平衡是国家繁华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假如权利过于膨胀,权利则必定萎缩;权利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定狭窄;反之,假如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利空间,致使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往秩序,终究侵害的依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避免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避免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眼前一概同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眼前的地位是同等的,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出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是公民在法律眼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对国家行政部分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以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分子有漏网之鱼。
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同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利与公民权利的调和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分的工作职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重承诺。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的重要性》。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早在2001年,这一天就被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如今在此基础上将其升级为“宪法日”,不仅意味着以崭新生动的形式在全社会建立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也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
法治首先是宪法之治。依法治国的“法”,指的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种法律规范组成的完整法律体系。我国的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国家根本_。在长期实践中,中国人民早就得出了这样的启示:那就是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宪法,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宪法的生命和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设立国家宪法日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依法治国,是现代国家趋同的政治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现面目完全一样的政体状态。综观世界各国法治进程,大凡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无一不是较好坚持了法治一般理念与本国特定国情的创造性结合。在我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同坚持中国_的领导地位一样,都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是扎根中国土壤、立足中国特色的理性选择、智慧选择。与西方“宪政”单纯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制衡、轮流执政、集团分利等不同,我们的法治强调的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样的制度设计无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对此,我们完全有必要理直气壮地讲、大张旗鼓地讲,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的效果。
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从宪法出发,我们就会走上建设法治国家的通衢大道;以宪法为基石,我们就能获得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蓬勃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