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饮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其内容包括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规定、费用报销规定、差旅费报销规定、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其它有关规定等。
一、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规定
二、费用报销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四、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
五、其它有关规定
2、连锁餐饮财务管理制度
本文《连锁餐饮财务管理制度》从会计科目、会计报表、资金、费用、采购、资产、内部牵制等多方面进行讲解,为财务人员处理财务事务确立了工作标准,有利于对日常财务收支活动进行正确的核算和监督。
3、餐饮营业额日报表
营业收入日报表中反映着当天营业收入现金、信用卡、应收款、转帐结算的发生额各是多少,通过该报表让餐饮总经理了解资金回笼情况,并据此考察和调整餐饮店的信用状况。在营业日报表上还可以表出计划营业额,这样可以把实际与计划进行比较。本资料中提供的营业收入日报表中包含餐饮店的营业收入和就餐人数,根据这个日报表可以指导餐饮店各部门改善经营服务。
4、餐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
本餐饮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大全资料主要介绍了财务部的会计、出纳、收银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一、会计管理制度
二、出纳管理制度
三、收银作业制度
四、库房管理制度
5、餐饮业会计管理与控制
成本控制是餐饮行业的核心,但是同时会计应积极参与到经营上的流程与工作中去,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好成本控制。
对于各环节的会计记录,可以由办公人员来完成。尽管出纳及办公人员并不要求必须是全职的,但兼职的出纳及兼职的记帐员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报表上数据反映出的各种问题,餐厅的经理要能主动向会计请教
第一条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第二条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四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加强我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认真搞好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工作,规范各单位的财务核算,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县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管理
(一)、财务预算与管理
乡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一管理,收入与支出根据各单位收费、经营等实际情景编制预算收支方案,再由乡镇政府与乡财政所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景,编制预算方案。
(二)、现金、存款管理
1、乡财政所设立资金结算统管账户,统一管理各单位财务,货币资金(现金、存款)由核算会计管理。各单位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须及时存入资金结算账户,其他人不得管理现金。
2、任何单位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侵占、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留用各项收入。
3、乡属各单位不准在乡信用社私设账户,统一由财政所在信用社设立资金结算账户。
4、各单位大额支出费用实行银行转账,日常公用支出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支付后再报账列支。
5、严格控制资金出借,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不得向外借款。办理预支资金超过1000元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
6、各单位由报账员能够申请留有2000元的备用金,用于各单位报账。
7、核算会计必须每月与开户银行及总出纳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三)、收入、支出管理
1、各单位的收入、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坐支”现金。
2、各单位的收入必须按规定存入财政结算户,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3、各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经过财政结算户,支出经审批后,由财政结算户拨付到支出专户,才能列支各项费用。
4、严格执行单位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各单位的支出票据,由核算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审核后,由报账员填经费支出报账单,财政所稽核后方可列支。
5、支出票据报销办法。支出票据由经办人、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后,由报账员在备用金中预支,四费采用一单五签的审批办法。
6、各单位的差旅费报支,由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15天内必须报清票据,不得拖延,造成账务处理不及时。
7、核算会计必须严格按会计制度办事,严格审核,报销票据,准确核算登记帐务,每月30日前记清当月账务,并及时、准确填报个单位会计报表。
8、核算会计总出纳和报账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凭证,做好各类款项的结算,做到银行存款日记账与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并定期和银行核对账务,做到账账相符,保证各项资金的安全完整。
二、财产管理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和财产登记簿,所有财产都必须登记入账并指定专人保管。
2、定期盘点账务是否相符,需购置、变卖、报废固定资产时,必须报请乡领导办公会议团体研究并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审批。
3、对出租或承包的固定资产要签订合同,对丢失损坏团体财产者,保管员要按账面财产原值予以赔偿。
4、人员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公有财产的移交手续。
5、新购财产、物资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凡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先向采购办申报审批,然后根据采购办的审批意见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三、财务监督与审计
1、乡财政所负责落实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及财务公开制度。
2、乡财政所每年必须对各单位的账务审计一次。
3、乡财政所负责统一管理票据的领发、缴销和保管,并对有收费的单位依据票据管理规定严格审核领销票,各单位对领取的票据必须按票据管理法规,妥善管理,不得转借、转让、买卖、代开、销毁、涂改收费票据。
4、乡属各单位干部离任时,凡涉及到有关财务的人员,必须进行离任审计,结清财务手续,并健全移交档案后,写出书面审计报告。
四、处罚办法
1、会计账务的处理必须坚持日清月结,每月25日前各单位必须结清当月账务,否则按《会计法》从严追究其职责人的职责。
2、对坐支现金、侵占、挪用公款或专项资金、公款私存、白条抵库、留用各项收入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职责。
3、对未经领导同意的借款,除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外,还按银行同期最高利息计收利息,并及时追回借出款项。
4、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如发现有不按审批程序擅自开支的,谁批准,谁负责,冰锥、并追究其职责人的职责。
5、对发现有不按规定使用票据者,依据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对造成公共财物损坏、丢失、被盗的,追究财务保管和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并由财务保管员按照账面原值予以赔偿。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 为准确核算和监督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部分 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一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 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三) 各项借款金额超过1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 借支金额权限:公司所有借支款项均需报董事长审核。
(五)外出购进材料需借支现金1万元以上的,除按上述手续外,还应提交物资部门主管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或请购单,采购计划或请购单要填明所购材料名称、牌子、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六) 借款销账规定:
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七) 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八) 借支的现金,要在当月月末前,结清借支。
第二条 借款流程
(一) 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 审批流程: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主管会计复核→财务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三) 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 经营性费用和对外投资报销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费用支付由董事长审批
第二条: 材料费用的支付程序:
材料进仓验收 →仓库记账→财务审核→董事长审批→报账支付
第四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 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二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 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相关规定见发票管理制度),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 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 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三) 报销1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三条 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
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 须办理申请或出入库手续的应附批准后的申请单或出入库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四条 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业务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车船费可实报实销(需打的、坐飞机的需请示公司总经理);住宿费和餐费,总裁的费用按单据实报实销,其他人员限额报销,按以下标准执行: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1. 参加学习培训的,如由主办单位安排的,从主办单位,没有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2. 上述伙食费标准,允许在偏差20%范围内据实报销,住宿费严格按标准执行。特殊情况需超标准开支的,须请示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3. 县外工地工作人员正常休息休假时,其来回工作地与新兴县城之间的车旅费可作报销,每月可报销2次的往返车旅费,报销时必须由工地负责人在报销单签字确认。
4. 差旅费的报销。材料采购的,要与同批次的材料单据一同回单报销,其他差旅费,要在差旅发生的次月底前回单报销,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5. 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三) 报销流程
1. 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总经理批准。
2.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3. 购票: 出差人员持审批过的出差申请复印件,到行政部订票(原则上机票一律用支票支付,特殊情况不能用支票的,需事先书面说明情况,经审批人签字后报财务备案)。
4. 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五条 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标准
1. 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二)报销流程
1、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初(10日前)将本年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若有新增员须在当月10日前将其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 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 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 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 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六条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
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1.购置申请: 公司行政部每月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按预算管理办法编制购置预算,实际购置时填写购置申请单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批。
2.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或冲抵借支。
3.费用归集:财务部按月根据行政部提供的各部门领用金额统计表,归集核算各部门相关费用。库存用品作为公共费用,待实际领用时分摊。
第七条 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及其他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1. 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各公司全年累计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不得超出年度预算指标。超预算总额的开支需按预算管理制度报批后方可开支。
1)、各级管理人员业务招待费开支权限
①、总经理级以上的业务接待费按预算指标控制开支;
②、副总经理为1000元以下,超出须报总经理;
③、一般工作及业务接待用餐每人不得超过50元;
④、一般工作及业务接待住宿标准为标准(普通)双人房。
2)、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签批权限:
①、各公司预算以内的开支由各公司总经理签批。
②、业务接待费须在发生的次月底前回单报销,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③、各公司在本县内接待客户吃饭、住宿的,如非特殊情况,应安排在集团属下的酒店并按
1.以上的开支权限标准执行。
2. 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 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
( 二)报销流程:
1. 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人力资源部人员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
第八条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奖金、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 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1、每年元月20日由人力资源部将本年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2、每月10日前由人力资源部将本月考勤情况、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3、年度奖金:财务部根据人力资源年度审批后的奖金分配方案进行编制工资表;
4、按工薪审批程序审批;
5、每月20日前由财务部通过银行代发形式支付工资;
6、每月末之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工资条并与工资卡内资金进行核实。
(三)临时工资支付流程同工资支付流程
(四)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支付流程:
1、由人力资源部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支付标准交财务部进行相关的财务处理;
2、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部按工薪审批程序申请转帐支票支付;社会保险金由财务部协助人力资源办理银行托收手续,财务部收到银行托收单据应交人力资源部专人签字确认,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五)其他福利费支出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审批后的支付标准填写报销单→经部门经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理签字确认→
财务经理进行财务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支付标准交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部分 专项支出财务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十五条 专项支出主要包括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咨询顾问费用、广告宣传活动费及其他专项费用等。
(一)集团总部固定资产购置和对外投资权限
1)、支付金额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固定资产(含设备、工程项目、固定资产大修理,下同)购置,由集团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2)、支付金额2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由集团董事长决定;3)、支付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由集团董事会决议。
(二)各子公司固定资产购置和对外投资权限
1)、支付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由各公司总经理决定;
2)、支付金额10万元~5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需本公司办公会议审批;
3)、支付金额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由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呈集团董事长审批;
4)、支付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由集团董事会决议。
第十六条 软件及固定资产购置报销财务制度及流程。
(一) 填写购置申请:按公司《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填写《资产购置申请单》并报批。
(二) 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置申请。
(三) 结账报销:
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
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七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 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 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含项目可行性分析、费用预算及相关收益预测表等),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
(三) 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
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前由公司法律顾问的审核,合同应注明付款方式等)。
3.付款流程:
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参照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
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复核 →总经理审批;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
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部分 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关于预付款及定金、应付账款的支付
1、货款的支付原则上应是货物经验收后,手续齐全才付款,如遇特殊情况,确须预付购货款或工程款的,须提供供货合同或工程合同。
2、预付款的支付,须由经办人书面提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预付的金额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金额。财务部要与经济合同核对后,方可支付。
3、应付账款的支付,由供应商或物资(采购)部门、经办部门(合同)负责人提出付款申请,并提供发票或材料对账清单,经主管会计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
第十九条 关于房款的退回
退回多收业主的购房款,由售楼部书面提出退房款申请(内容包括退房款的原因、退房款金额),并经会计审核后,开具支付凭证,呈总经理审批,方可退回。
第二十条 人工费的支付
1、已完工进行结算的工序,由施工员开出结算单和付款凭证,结算单和付款凭证,须由项目经理、经营部审核确认,呈总经理(受权人)审批签字后支付。
2、预付人工费,可只填制付款凭证,不填结算单,如确须填制结算表,须单独填制,不可多个工序或与完工工序混合并合并填制。预付的人工费,必须填明工序名称、完工程度,第几次预付,累计已预付的金额。
3、结清预付人工的工序结算,必须在结算单填明本工序已预付的人工费日期、次数、金额、本次结算金额。
第二十一条 关于支付凭证要有效和规范
(一)、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字迹清楚、数字准确,金额数字不得涂改,其他内容修改要有开具方在更正处盖章确认。
2、报销凭证的抬头(单位名称)必须与支付款单位一致,收款单位与凭证加具的收款单位印章一致。
3、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的报销,须分别填制“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审批单”。
4、材料、物资购进的单据必须是发票,并附送货单或验收单。
5、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须是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
第二十二条 关于费用的分配原则
费用的分配按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各子分公司直接支出的费用,列入各公司承担,共用费用按受益情况由集团财务部拟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部分 报销时间的具体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二、五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二)、借支及其他业务的不受以上的时间限制,可随时办理。
第七部分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工业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工业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6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当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对公司会计人员的管理,使得公司会计人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以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对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二章会计人员的任职条件
1.公司会计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制度,一般2~4年轮岗一次。
(1)外派到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一般3~4年轮岗一次。
(2)公司财务部的科级干部,一般2~3年轮岗一次。
(3)一般会计人员,一般2~3年轮岗一次。
(4)出纳员在同一出纳岗位上工作满2年者,必须轮岗。
(5)退休前两年的会计人员原则上不再轮岗。
2.会计人员的具体轮岗时间,由财务负责人按照上述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会计人员调动岗位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科长监交。
(2)科长办理交接手续,由部长监交。
(3)部长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
(4)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三章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教育工会在银行设立账户,单独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席“一枝笔”审批,重大事项要经工会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第十一条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接受工会经费审査委员会的审査。
第十二条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