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上下功夫。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六、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学习、生活、娱乐境,促进校园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济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内(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施工区等)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是校园良好环境的收益者,都有义务维护、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
第三条 校园环境工作的清洁,实行专业人员清扫,要做到无果皮纸屑、砖石瓦砾、零乱废弃物和杂草等一切垃圾。
第四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学校建筑物的内外整沽,不得堆放、吊挂有碍校容卫生的各种物品;不得在建筑设施和墙壁上乱刻、乱画、乱抹或者用脚乱蹬墙壁门窗。违者除批评教育,令其就地搞好卫生外,造成损失者,处以20一100元的经济赔偿。
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乱倒垃圾。生活垃圾应倒在垃圾箱(池)内,环卫垃圾应集中倒在垃圾池内,烟蒂、果皮及随手废弃物放在果皮箱内,建筑垃圾由基建部门指定倾倒地点,并及时清运。违者令其清扫干净。
第六条 院内严禁焚烧树叶、枯草、碎纸等,造成损失者,处以5-20元赔偿,造成重大事故者,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一切在校人员(包括师生员工、教工家属、子女、各类暂住人员和其他人员),都应当维护学校的公共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便溺,不随地扔果皮、纸屑和食品袋,不乱扔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从室内窗口乱扔物品或散碎垃圾。
第八条 校内各施工单位,要坚持文明施工,各种机具、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施工现场要进行围挡;施工生产的各种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施工中不得向校内道路上排放污水,不准随意临建厕所;施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平整土地,工完料净。
第九条 在校内行进的各种车辆,应保持外部清洁。运输液体、散体等货物,应当密封,覆盖严密,不得散漏、遗散。
第十条 学校的环境卫生设施由校园管理处统一设置、管理,人人有责维护,不得擅自移动、翻转、点火或倒入未熄灭的烟灰或炉灰。损坏者,照价3-5倍赔偿。
第十一条 禁止在教学区牵狗抱猫,宿舍区禁止养鸡、鸭、鹅、兔等家禽。用于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教务部门和学院办公室批准。
第十二条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和改善校容环境卫生较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第十三条 此规定爱卫会会同保卫处、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设立检查、监督人员,做好本规定的落实,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化,按学校新下发的文件、通知、规定执行。
近两来,随着学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对外往来的增多,进入校园的公务车辆、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各类车辆频繁进出,给校园管理带来了压力。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
二、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车辆进出
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本校教职工私家车一律出示“车辆通行证”进出。
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凡在校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或活动的外单位车辆,由主办单位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办理手续后由学校通知门卫放行。学工处事先通知校警、门卫人员具体时间、路线等,避开学生上学放学和自由活动时间。
4、没有特殊情况,禁止来校的其它外来机动车辆驶入。
5、车辆载物出门,一律门卫工作人员检查,放行。
6、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校警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
(二)车辆行驶
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在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严禁与学生争道。
2、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练车和试刹车;驾驶证照必须年检有效,并与所驾驶的机动车型相符;严禁酒后驾驶。
3、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严禁在校园内行驶;上、下班使用者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4、基建、维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发证后方可进出校园,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严禁在禁行区域和道路上乱停乱放。
2、因办理公务或来校指导工作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由学校校警指挥车辆按指定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3、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保安全。
4、距离校门、路口、消防水栓15米内禁止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须经学工处批准。
三、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一)进出校门的非机动车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
(二)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载物出门时,凭物品出门证放行。
(三)校园内禁止骑车带人,不准双手脱把或手中持物;不准扶身并骑,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四)所有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五)严禁学生骑车上学。
四、管理办法
(一)上学放学时,执勤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管制车辆、路队。
(二)进出校园的车辆,应自觉服从管理,凡违反本规定或造成交通事故的,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反交通法规造成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交通法规有关条款处罚。
(三)在校园内行驶的车辆,造成对学生伤害的负主要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
(四)对无牌无证,或擅自进入校园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内行驶停放的各种车辆,除教育批评外,对其立即驱逐出校。
(五)校警负责检查校园内的非机动车,对违规的车辆停放、行驶等,要做出相应的处理。无视校园规定的,加锁暂扣,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不服从管理者,必须学习校内车辆管理规定后方可领取车辆,严重违规者除学习规定外,还须其交纳费用,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为了提高我校的垃圾分类处理的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全校师生的环保意识,大力推进我校作为国家级“绿色学校”的建设工作,专门制定此项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垃圾处理是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处理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随着社会的进步,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一般垃圾处理可分为三类:
1. 可回收垃圾:是指有机物,可再次利用的物质,如各类废纸、废旧钢铁、玻璃、易拉罐、旧塑料纸等;
2. 不可回收垃圾:是指没有利用价值,不可再次利用的物质。如:超薄型塑料纸,小于0.02毫米,如食品包装袋,白色盒纸这类物质埋在土壤中50年也不能分解。
3. 有毒有害垃圾:如废电池、此类物质含有大量重金属,一节电池可污染一亩地,实验室的废弃物,经过实验化学反应后,能产生有害气体或液体。有毒有害垃圾必须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包装,送垃圾场专门处理。
二。具体措施
1.健全组织网络,各类垃圾实行专人管理,各班级、处室都要设立垃圾专管员。
2.垃圾专管员负责对本班、本科室的垃圾进行一级分类。
3.各班、各处室设立废纸收集箱,校园内设置垃圾箱,并标明“回收”、“不可回收”。
4.各班、各处室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有明确标志。
5.学校总务处设置“不可回收”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桶,各班、各处室每天定时将相应垃圾统一放入相应垃圾桶内。
6.学校与街道签订协议,每日定时来校清理垃圾。
7.各班、各处室每周二次将废纸、废塑料瓶等可回收垃圾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充做班费等使用。
8.各班、各处室、校园垃圾桶都配备相应垃圾袋。
9.学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处理方法另行规定。
三。垃圾分类表:
分类
细化
代表物品
回收步骤
处理方法
可回收
废纸类、纸容器类
1. 白纸、报纸、牛皮纸
2. 纸杯、纸餐盒
1. 除去塑胶封面
2. 铺平、叠好
3. 纸容器洗净叠好
卖给废品回收人员
铝箔包、
牛奶纸盒
1. 各种饮料
2. 伊利牛奶等
1. 去除吸管胶膜
2. 清洗
3. 压扁
塑胶瓶
酸奶、洗发露等
清洗
塑料瓶
矿泉水、可乐瓶
清洗、压扁
铝罐
碳酸饮料罐
清洗、压扁
铁罐
沙虫剂等
清洗
其他类
1. 损坏的劳动工具
2. 大型废弃物
3. 废灯泡、灯管
4. 废教具、学具
不可回收
塑料袋、塑料软管、果皮、各种笔类、文具、光盘、录影带、软盘、旅行袋、球类等放入相应垃圾袋中交由环卫人员处理
一、总则
为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创建文明、健康、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要求每个师生从我做起、人人参与、人人动手、人人遵守、持之以恒。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预防和减少疾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总体健康水平。
1、学校卫生遵循“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方针,组织全体师生参与卫生工作。
2、学校成立卫生工作机构。形成后勤部、德育办负责,校医、教师、校工、学生日常检查的卫生管理体制。
3、学校制定《卫生管理条例》,按照本条例规定对卫生工作进行奖惩、考核、检查与评比。
4、学校努力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饮食卫生
1、为方便师生生活,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卫生的具体状况由办公室责成校医作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
2、学校食堂、红领巾服务部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规程操作,做好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工作,有专职人员作清洁卫生,又专用的卫生工具和消毒设备,此项工作,由后勤检查监督。
3、学校应设备合格的饮水设备,并提供经过消毒的饮用水,要严防“病从口入”。
三、班级卫生
1、班级是学校卫生的基础,是教学的固定场所,各班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卫生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教室公区天天有人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卫生无死角。
2、各班教室须配备足量的清洁卫生用具,班级应设置垃圾桶。
3、班委中应设置生活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及公区的卫生工作。
4、班主任及各任课老师应经常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保持校园、校舍、教室、各功能室、实验室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嚼口香糖,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抹乱刻画,不乱倒污水、垃圾。
5、不用脚踢门窗及各种水电开关和其他设施,不在黑板上、墙壁上、玻璃上、门窗上、宣传栏上留下污痕迹、脚印、手印。全体教职工对学生的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应及时给予纠正和批评。
6、教室要坚持早晨自习前、下午放学前后三次清扫,下午课前洒水,保持地面整洁。
7、要注意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放学前将门窗关好,防止刮风打破玻璃。
8、教室张贴专栏、条幅、图片等要讲究美观、大方、卫生用具和教学用品要整齐地放在适当的地方。
9、生活委员和值日生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搞好班内卫生工作,创造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
10、学校将班级卫生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管理机制中,并与班主任日常管理挂钩,实行日评、周累、年考核。
四、学生个人卫生
1、学生要有良好的阅读和书写姿势,课间和课后坚持到室外活动,每天坚持早晨锻炼(如跑早操等)。
2、学生个人卫生要做到清早洗脸、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要勤理发,手脸要干净,用品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不喝生水,不吃不清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
4、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学生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个人卫生标准应由教师依据《中小学生卫生工作条列》的有关要求和个人保健常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方面对学生做广泛的宣传,同时又要负责对各班具体执行的指导,检查。
2、班主任要认真按照学校提出的有关要求,组织本班学生惯彻落实,并努力使学校已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变成一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班主任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要每天查看,对不符合个人卫生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要求,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对学生个人日常卫生情况的标准是:
1、每日要坚持早睡早起,同时应按照不同年龄时期,青少年睡眠要求,力争保持正常的睡眠与休息时间。
2、每日睡眠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3、不吃生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到校食用,禁止喝生水和吃不洁食物,在校用餐和水要用个人用餐水具。
4、每日要按照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5、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换洗衣服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学生穿戴要整洁大方,上课禁止学生戴帽子和围巾,禁止学生穿拖鞋和背心到教室上课。
五、学校校园卫生
1、学校努力创建卫生单位,按照“教室三包、天天达标”的卫生要求,安排日常卫生工作和各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划分环境卫生公区,有各班班主任为公区的责任人,明确卫生责任。
2、各班公区的卫生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打扫,每周一评比。有检查登记和评比记载。
3、公区要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无垃圾脏物。路平沟通,无污泥脏水,及时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垃圾要倒放在指定地方。
4、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通风。
5、加强垃圾管理,及时进行焚烧。厕所要每天清扫和冲洗,夏季要经常喷洒药物消毒。
6、学校要配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水龙头、果皮箱等。
7、为确保学校优良的卫生水平,并按照学生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实行学生值周制度,让学生参与全校的卫生管理。
8、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义务劳动,进行讲卫生的教育。
9、要保证洗手间的卫生,按时清扫,墙上无污,室内无异味。全体师生爱护洗手间各种设施,文明使用洗手间,使用后随即冲洗干净,关好水龙头。
六、教学楼卫生
1、教师应为人师表,搞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务、维护公共卫生。
2、员工办公室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3、为保证教学楼内的卫生,每天由校医、值周教师、值日学生对教学楼内卫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4、各功能室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室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制定规章制度。
5、禁止学生将外买食品带入教学楼内,禁止在教学楼内吃任何食品(包括饮料)。
七、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每天要清扫干净,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要经常开窗通风。
2、学校教职工应努力搞好个人及家庭的卫生,经常打扫清理,树立卫生工作的公德意识。
3、教职工个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袋,定点存放,不得随手乱扔。
4、学校值周教师要不定期检查学生寝室卫生,每周一评比,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
1、学校所有财产、教具、办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数。按规定上帐,统一管理。此项工作后勤全面负责。
2、财产管理采用分岗专人负责。后勤每学期至少要清点核对一次,以便维修、补充、报损,并急事登记新的物品。
3、本校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借用物品,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不能私自借出。传达室要问清情况,方准出门。
4、学校财产发生损坏、丢失情况,要由具体保管人员负责,由后勤负责执行。按有关赔偿制度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财产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对保护、修复学校财产有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失职、损坏财产的予以批评、处罚。
6、各办公室共用财物由组长负责,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师负责。
7、学校贵重财产(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由专人保管的,填写保管纪录,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保管人赔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二条 学校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学校教代会职权
第四条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内部重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四、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和通报工作,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第六条 学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以及职能部门正确行使管理权。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学校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 凡我校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为学校教职工代表。代表应具有参政议事能力,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会工作的基本素质。
第八条 学校教代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人数的25—30%,人数多少以有利于教代会开展活动为原则。
第九条 代表实行常任制,履行教代会职权。
第四章 学校教代会组织制度
第十条 学校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1—2次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 因调离工作岗位或退休教职工不再履行代表义务,可由原工会小组另选他人替补空缺。
第十二条 工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 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选举和表决须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第十四条 特殊情况,经多数代表提议,经同级党组织的批准,可以临时召开代表大会。
第五章 学校教代会代表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五条 代表的义务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素质和能力。
二、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及时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三、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努力贯彻、宣传会议精神。
第十六条 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对学校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一、全校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节约用电、反对浪费。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线口(违者罚30元)、私拉乱接(违者罚50元),损坏用电设施者照价赔偿,电表外接线用电(罚50元),并都纳入评价之中。
二、本校教师生活用电,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电个人承担。师生食堂、小卖部、打印室用电均由承包人承担。每学期放假前7天,用电管理人员收清电费并公示用电情况。
三、所有个人用电电表须经总务处与电管员核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或私自启封者处50——100元罚款。
四、教室以能见度为标准开关灯,能看得见仍继续开灯,浪费用电的其费用由代课教师和学生共同承担,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学生宿舍和教室昼夜通明其电费由学生和相关老师承担。同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开关灯不及时扣相关教师或单位积分0.5—2分。
五、禁止大负荷用电,凡因超载用电引用电设施损坏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用电当事人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六、凡私人在校内锯柴等非照明用电的,电费一律按功率计算,当面结清,由学校收清电费。
七、公用电灯随用随开,谁开谁关,除学校规定的照明灯外,其余不得开放长明灯。
八、用电管理人员依据本制度及时查处,每周将其积分报学校兑现奖惩(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粗疏、渎职等造成的损失和安全事故,由用电管理人员负直接责任。
以上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绿化目标:
1、后勤处制定校园绿化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43%,并逐年有所增加。(注我校校园面积为18万平方米)
2、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做到终年常青,管理好花木,无攀折践踏现象。
二、绿化职责
(1)由德育处协助后勤处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为各种会议场所、办公室摆好观赏植物,并做好护理工作。
(3)不断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争取校园内春、夏、秋三季常绿。
(4)把绿化地包干到各个班级,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成立学生绿化志愿养护队。
三、绿地养护、保洁规范要求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烟蒂、纸屑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
(2)按照草坪(含地被植物)养护标准,进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
(3)按照乔、灌木养护标准,做好乔、灌木的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4)按养护标准,做好病虫防治工作。
(5)草花坛应安排好更换计划,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并及时松土施肥、治虫保洁。
四、绿化养护标准
(一)总体要求
1、根据学校确定的绿化等级,参照地区级文明单位绿化养护同级标准进行养护。
2、把绿地分配到各班,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
3、加强巡视管理,对绿化树木、花草植被人为损坏的,应予劝阻制止,并及时恢复和进行索赔;对易遭损坏的绿化区块,必须设立保护措施;
4、校园内不得有黄土裸露现象;因校园改造等形成新裸土,应及时种植绿化。
5、保持绿地、绿化带整齐、美观、无杂草、无虫害。
6、绿化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草、树枝、砖石等杂物,必须在三天内清运完毕,不得乱堆、乱放、延迟清运。
7、校园花坛做到鲜花常开,遇重要节假日、校庆、迎新等重大活动时,须在重要场所和一些指定场所摆放鲜花。
(二)校园绿化养护标准
1、割草
应使用割灌机割草或进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过 8公分 ,一般绿地草的高度不超过 15公分 ;路边及角隅草块也要定期进行割草养护。
2、除草
草坪中杂草须连根拔除,草坪纯度保持在90%以上;地被植物区块视杂草生长情况进行除草养护。
3、修剪
(1)行道树修剪,按美观原则,于春季进行。
(2)一般树木修剪,按美观原则,随时进行。
4、病虫害防治
(1)积极做好树木、花草的病虫害预防工作,防先于治;
(2)一旦树木、花草发生病虫害,应及时进行洒喷药剂措施,喷洒药剂应均匀细致,并事后检查,效果不好应重新喷药;同一树种病虫害率控制在5%以下,死亡率控制在1%以下;草坪锈病、水面绿化植物的病虫害都应及时进行防治工作。
5、新种绿化养护
(1)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5%以上;
(2)调整补缺新种树木成活率(按棵数)在90%以上;
(3)新种地被植物成活率(按面积)在95%以上,无整块面积超过 1平方米 以上的草皮死亡。
五、考核要求
(一)基本设施考核要求
1、绿化校容校貌符合设计或者规划要求。
2、绿化设施、器材、设备完好率大于95%。
3、绿地标志牌无严重缺损。
(二)专业服务管理考核要求
1、绿地、林带卫生整洁,达到规范要求。
2、绿化养护符合规范要求,成活率达到标准。
3、绿化档案管理工作扎实,无重大错位、失误,季报工作正常。
4、无重大毁绿事件发生。
5、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绿化布置服务良好。
6、绿化器材、设备使用无责任性事故。
一、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二、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组进行,考勤员由处室组推举。
三、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一周统计公布一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
四、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五、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
六、告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七、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八、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同工资、奖金、评优、职称评定挂钩的实施细则。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务必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个性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务必征得家长同意。
10、做礼貌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群众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务必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职责。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职责。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务必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潜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就应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剩余的钱必须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群众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务必自觉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状况应及时报告,用心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务必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职责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群众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群众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掉,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校园有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环境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
总述
1、校园环境卫生应做到清洁、卫生、文明、有序,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师生学习、生活的影响。
2、保洁工作是为了维护校园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一、道路清扫与保洁
1、定时清扫,定时保洁。
2、废物箱美观、适用,完好。无抛散、存留垃圾。
3、路旁绿地、绿化带无积存垃圾。
二、主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
1、公共场所清扫和保洁应符合下列要求:
公共场所环境应整洁,无乱堆杂物、存留垃圾和污水;绿地、喷泉、水池,应保持整洁、美观,无垃圾、杂物。
2、室内地面应清洁;室内门窗、墙壁无积灰和蛛网;玻璃应光洁明亮;室内灯具、板凳等设备干净卫生,无积灰、污物。
3、公厕通风应良好,无明显臭味;门窗墙面无污迹、无乱涂乱画;地面光洁,无积水。大小便槽无污物、垃圾、管道保持畅通;蚊蝇繁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
三、垃圾处理
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垃圾收集容器应无破损,外体干净,定时对收集点、收集容器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生活垃圾应每日清除,无堆积,无积压,不腐烂发臭;垃圾收集容器应定时清洗。
四、检查与监督
1、物管公司每天一早对学院的道路及环境作一次全面清扫,保证校园的环境清洁卫生
2、主要公共区域定人、定岗认真清扫和保洁
3、对喷水池及鱼池的管理做到每半年清洗一次,每日对池内的杂物进行打捞,保证池水水质干净清泽,每日对池中的鱼做投食畏养,保证水池的干净、美观。
4、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由后勤处负责检查监督和落实。
5、后勤处定期对校园环境清洁进行巡查并评估。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总述
1、为了推动校园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校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结合校园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2、本规定所称校园绿化,是指校园范围内的庭院绿化。
3、校园绿化作为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和管理美化工作。
4、加强校园绿化管理,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全体教职员工人人有责。
日常绿化管护方案
1、组建得力的绿化管护队伍
高度重视绿化管护工程,派得力项目经理和技术工人组成管护小组,确保管护质量,绿化公司经理和植保工程师每月必须到现场一次,检查管护工作,听取工作意见,及时改进管护工作中的不足。
2、配备绿化管护工具
根据管护工程需要,配备齐常用手工工具外,配备割草机,绿篱剪、喷雾器等电动工具,配备人力运输车,必要时调用机动运输车,确保管护质量和效率。
3、按照绿地的养护规范做好浇水、施肥、除草、防寒、防风、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和清扫保洁工作。
4、补植补栽,对已死亡乔灌木利用初春季节进行补植补栽,确保其成活率。
5、进行乔、灌木修剪,特别是开花小乔木红叶李、红梅、紫薇、樱花等的树形修剪,使其符合生长特征。
教学楼管理规定
为给广大师生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工作环境,现就教学楼管理作以下规定,望大家自觉遵守。
1、外来人员须在门卫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晚间凭有效证件出入教学楼;
2、教学楼电梯只供教师上课使用,严禁装载超重货物;
3、保持大楼内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带食品入楼内食用;
4、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在墙壁、课桌椅上随意张贴、刻画、书写,禁止在门厅、走廊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等;
5、爱护大楼内教学、消防、卫生间、开水间等公共卫生设施,严禁私接电源,使用电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严禁在大楼内挂物;
6、节约水电、离室关好电闸;
7、保管好贵重物品,离室关好门窗、箱柜;
8、带走公物须所在部门批准,并在门卫登记备案;
9、自觉遵守大楼开放时间,不得在大楼内留宿;
1、学校开办商店,必须有“三证”。即“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
2、严禁在教学区设店经营,校内禁止摆摊设点,店面整洁规范,有合格的货架,有专用的食品柜和冷饮冰柜。
3、价格要合理。商店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提倡微利经营,决不允许以高于市场的价格出售;
4、存放要规范。商品按类分开排列,分开存放,禁止混装混放。
5、商品质量要严格把关。所购商品从进货渠道、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品名、商标、卫生许可证等都要严格把关,禁卖“三无”产品和过期霉烂变质产品。
6、食品卫生要坚持高标准。商店(或冷饮店)的食品要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标准,做好“三防”(防蝇、防尘、防鼠),从业员每年至少进行1-2次健康体检,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禁止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商店经营工作。
7、学校商店经营体制必须实行承包给个人管理。如发生学生食品中毒事件其安全责任由商店承包人负责。
8、经营行为要规范严格。营业员必须衣着整洁,文明礼貌。不允许借封闭管理之名强迫学生消费,不允许搞有奖销售鼓励学生消费,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班组、教师、学生下达消费指标。
为了切实改善学校的校园环境,保证校园整洁、卫生,给全体教职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彻底改变校园面貌,提升学校形象,经研究制定我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建立健全的环境卫生制度,实行三制。
1、实行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坚持一天两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校园清洁区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2、实行检查评比制。学校卫生检查组,对各教室及清洁区的卫生情况一天一检查,每天公布,促进各班、各办公室的卫生工作到位。
3、实行奖惩制。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作为文明班、优秀班主任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1、清洁卫生打扫
(1)清洁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晨扫、放学后扫。
(2)打扫要求:
每天打扫。要求:洒水,扫除积尘,拣出属于公共区域范围周边花台的垃圾纸屑。
(3)打扫范围:本班教室、卫生区。
2、清洁卫生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大课间时间、中午写字时间
(2)检查范围:包括教室、卫生区、个人卫生、零食。
(3)检查人员:各班卫生检查员。
3、清洁卫生评估
评估办法:一天一检查,实行扣分法。
5、清洁卫生维护
(1)清洁卫生应坚持经常维护,争取做到:课前课后维护、即时维护,充分利用好课间操休息、课间休息、午间休息、课外活动时间,实行全程维护
(2)设立卫生监督岗。由少先队队长担任,对全校的.环境进行监控,各班劳动委员对所辖卫生区域进行监控,即时制止违反卫生规定的行为和维护本班辖区内公共卫生。
(3)乱扔乱丢垃圾,不听教育者,除义务清扫所破坏的班级全部公共卫生区域外,丢一件垃圾要罚捡十件垃圾。
6、清洁卫生督办
(1)各办劳动委员组织领导本班同学完成学校分配的清洁卫生包干区的清洁打扫和每月的卫生大扫除;
(2)安排并督促本班搞好教室清洁卫生;
(3)负责各种保护学校环境的义务活动,负责各项卫生值日考勤。
(4)各班班主任在卫生大扫除时务必到场指挥,并负责扫除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安全包括校园范围内的道路交通、食品卫生、危险品、消防、生产、校内设施(宿舍、教学设施等)、集体活动、健康卫生等涉及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追究、奖惩并重、共同防范。
第四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种校内外活动及校内外场所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章 机构、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保卫处依照本规定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学校党委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奖惩。
第七条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何单位及个人都有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
第八条负责安全管理的各单位和工作人员负有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和工作、实验规程。
(三)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工作的经验。
(五)其他安全工作。
第九条具体分工原则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政治稳定工作的传达、部署、组织落实等工作,负责安全保障体系和危机处理应急系统。
(二)党委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校园文化宣传审核安全,负责网络及各类媒体的舆情安全管理工作。
(三)团委:负责对学生社团组织和社团活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负责对团委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制定针对团委管理的各社团组织和各项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四)教务处:负责实验室等教学设施的总体安全管理,负责实验室上课学生的总体安全管理,制定针对全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加强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
(五)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学生工作处组织的集体活动安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负责学生公寓的治安、消防、各类设施及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负责配合各学院处置学生外出和在校伤亡事故有关事宜。
(六)保卫处(党委保卫部):负责校本部校园范围内的政保、治安、消防、道路交通和户籍管理,负责监督和检查校园范围内的总体安全工作,负责应急预案体系的管理工作,制定并严格实施学校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七)后勤管理处:负责教室等公共基础设施、校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防汛防风等安全管理。负责校园食堂及其设备设施和食堂承包单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后勤管理处牵头签订合同的相关单位的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负责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的安全管理,负责校医务室医药卫生、防病防疫等安全管理。负责在校园内施工的各类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定学校后勤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后勤服务安全管理。
(八)图书馆:负责图书馆内的.各类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图书馆内的消防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图书馆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校园多媒体、网络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园网络及内容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体育学院:负责校内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在体育课授课前或授课后,负责检查体育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确保校内体育设施完好,负责体育活动、体育教学的安全管理,负责体育器材的使用存放等安全管理。
(十一)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的教学办公楼、实验室等区域内的具体安全管理,包括治安、消防、安全事故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本学院组织各类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学院学生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
(十二)其他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从总务工作的内容和任务来看,学校的基本建设是第一位的`工作,是总务工作管理其他内容的基础,是学校建设的百年大计。
一、基本建设用地的选择,长远的规划,校舍建设的方案,都要以教育方针,学校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依据;以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生活,有利于健康为原则。
二、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室)是校舍的主体建设,首先是教室,是广大师生教与学的场所。必须根据教与学和生理学的要求确定合理优化的教育面积,桌椅布置、采光通风、人员流通和卫生清扫等设施。实验室和图书馆也要达到这些要求。
三、食堂是广大师生的重要生活福利场所,是保证健康的基础条件,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保证条件。食堂的建设一定要做到坐着用餐,即使是简易的桌椅也可以,这对学生的健康很重要。厨房的设施应注意卫生条件,严格操作制度,尽量减少炊事员笨重的体力劳动。
四、运动场地和固定的运动设施是重要的基本建设,这不仅是体育课所必需的,而且是集体活动、锻炼身体不可少的,必须按照学生的比例和体育的要求进行建设。
五、校园的绿化、修饰是美育的基本建设,也是创造使人舒畅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必要条件。必须根据教育得要求进行设计、规划和建设。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第三条 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第四条 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第五条 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处室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
第七条 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第八条 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第九条 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第十条 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育局计划科。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在每年9月30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0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处室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第十三条 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文明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校园流动人员管理制度如下:
1、对校园流动人员的责任部门是后勤总务部门,责任岗位是门卫。
2、一般情况下,不准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家人探望学生一般由门卫同志通知老师带学生出来到门外进行。
3、如上级部门、兄弟单位来访、家属来访等必须进入校门的`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出示证件证明后方可进入。出校门时把被访者签过名的出门单交
给门卫后方可放行。
4、如遇重大活动,如家长会、会议等,必须在大会议室或某个教室等指定地点进行,不允许家长和外来人员进入其他教学区和其他场所。
5、一般不出租学校教室和场所给外来人员办班和举办会议等,如遇特殊情况,同样规定在指定场所进行,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其他场所。
6、经观察,对患有精神病等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外来人员,不管是教师家属还是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放入学校。
为了加强对公物的管理,增强学生保护公物意识,爱护大楼及一切附属设备,提高仪器的使用寿命,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场所和育人环境,熏陶师生情操,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此制订如下规定:
1.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有关室场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到班,师生人人有责,互相督促,共同维护。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宿舍直接责任到学生,班负连带责任。各室场由该室场负责人为当然责任人。学校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在期中和期末进行一次评估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适当的奖惩。
2.保持大楼及设备的整洁,做到地面无纸屑杂物,无痰迹,天面无蜘蛛网,窗门无尘埃,花坛花基无垃圾,墙面无印痕,课桌椅无乱写乱画,整齐划一摆放。每班课室及公共场所设置垃圾桶,清洁工具统一放在讲坛内侧墙角的铁架上。
3.爱护楼内设施设备,保证供电线路、电器、门窗、玻璃、桌凳及墙面完好、新颖、耐用。对损坏的物件视损坏程度由当事人或班集体予以赔偿。
4.各班级课室、宿舍及专用室的门锁、门窗要有专人管理,做到定时开关,放学后或晚修下课及节假日期间必须关好门窗。严禁爬窗进出。
5.不准在墙壁上随意钉铁钉和乱挂杂物。
6.不准私自上楼顶、单车棚面,不准攀爬阳台栏河、铁架、果树,不准在走廊及课室追逐、打闹、拍球,大声喧哗。
7.不准用台凳或其他硬物撞击楼板,不能随意搬动室内铁床,衣柜、桌椅等,不准私自接拉电线。不准在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灯、明火。
8.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及一切文具,肆意浪费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处以经济赔偿。不准往花池、落水管倒垃圾。
9.宿舍内的床柜及个人生活用具要“五统一”摆放整齐,宿舍地面、厕所浴室干净完好清洁无异味,水电设施完好畅通。不往防盗网上凉挂衣物。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配合学校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规范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节约资金,加快学校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职工用水用电
1、校内所有水电设施(含水表、电表、管线等)均为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所有水电用户均有保护学校水电设施的义务,做到“不乱接、不乱拆、不乱装”,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在校内居住的所有用户(含单人宿舍),一律实行“两表”制,统一安装水电和电表。电表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0-40a,水表根据实际情况装配,所有用户使用的水表、电表、均需经过其主管部门技校验后方可安装。
3、校内用户水电表读数由校水电管理组一月一查抄,张榜公布,计费均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执行的水电价格计收。凡校内在编职工水电费交由会计室在其月工资中扣回,住在校内非本校人员应分摊水损、电损,其当月发生的水电费按市场价格开据收取,计费后,由会计室通知其前来缴费。拒缴、拖欠水电费者,校水电管理组送达欠费告知书后,立即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4、学校对各用户水电表等相关设施一次性安装到位,以后各用户室内线路、水电表损坏更换学校不再装配。各用户对自己宿舍的水电线路、设施负有管理责任。如用户房屋装修(维修)。超负荷使用电器或其它使用不当行为,造成线路或设备损坏,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责任自己承担外,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校内各用户水电表管权属学校。
(1)学校水电管理组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如发现弄虚作假、偷水偷电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损失评估,然后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由其造成2-5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断其水电供给,送交学校处理。
(2)校内所有用户不得私自开启水电表箱和撕毁水电表封印,违者,罚款50-100元,并由其承担重新更换水电表的费用,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3)禁止用户个人在水电表外乱接电线,私接水管,违者罚款2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用户用水用电安全。校内用户因个人私装、乱拆线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各用户如发现水管、用电线路有故障,应及时告知校水电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安排水电维修。
二、办公及公共场地用水用电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
2、公共场地指道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三、学生用水用电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照明灯管(泡),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w,违者严惩,禁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5各水电配置均有标识,请广大师生遵照水电安全知识认真执行。
为了培养"四有"新人,必须有一个整洁、美观、舒畅的环境,特订定如下:
一、班容卫生常规:
1、教室地面无积尘,墙角四处无蛛网,室内做到六面光。上课前黑板上无遗忘字痕。
2、门窗常擦洗,关锁有专人,玻璃如明镜,窗棂无灰尘。
3、教室内外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有人每日保洁。
4、课桌排列做到由低到高,纵横对齐,间距均匀。学生座位表贴在讲台右上角。
5、清扫工具有固定地点隐蔽存放,没有条件隐蔽的应排列整齐。
6、教室布置做到整齐大方,黑板报板画字迹清楚,书写规范,整齐美观。
7、教室要打扫清洁,磨石子地坪的要用拖把擦洗干净。全体学生离开时要关灯关门上锁。
8、教室内及走廊内,不准追逐吵闹,保证学习环境安静。
9、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中午补缺漏,形成制度
10、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检查学生的头发和指甲,督促学生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
二、校容卫生常规:
1、全校师生都要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保持校容整洁,做到吐痰入盂,废纸人篓,大小便人厕所。不准乱倒垃圾,乱抛废纸、果壳、烟蒂等杂物。
2、卫生包干区由各班各室负责,发现脏物,及时清除。垃圾一律倾倒人箱,不倒在箱旁或遗留在路面上。树棍木棒要送木工间,砖石等建筑垃圾集中指定地点,不能倒人垃圾箱。
3、校园内的黑板报定期更换,保持新颖、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