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伙食团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一、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二、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三、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四、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五、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六、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七、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为了保证学校食堂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学校食堂为师生的服务满意度,强化食堂内部管理,制订本制度:
一、食堂是学校特殊部门,由学校后勤副校长主管。
总务副主任任食堂主任。并由此建立食堂工作管理小组,研究食堂有关规章、考核、安全、卫生等主要问题,向校长负责。
学校建立膳管会,由主管校长任主任。总务处、工会、教代会代表及食堂代表为成员,负责对食堂进行监督。(膳管会职责另订)
二、食堂主任主持食堂全面工作。
1、组织对食堂人员的各项制度考核。检查食堂人员在遵守纪律、文明行为、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工作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定期向管理小组汇报。
2、重点抓好厨师长、杂务长、仓库保管员及当值厨师的工作职责履行状况,并做好每周一次考核。
3、抓好食堂的卫生与食堂安全。
4、经常调查师生对食堂服务态度、环境整洁卫生、菜谱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以此抓好整改和调整工作。
5、在管理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和安排食堂用菜、用米及器具的计划及落实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食堂一周内盈亏结算工作。
6、抓好食堂规章制度的落实,杜绝偷窃、浪费现象,杜绝购物夹带私人用品,购人情物和索取回扣等现象,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三、食堂设主任、厨师长、杂务长、仓库保管员各一名,每周设当值厨师一名,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1、厨师长负责厨师组各项工作,就厨师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物品使用、用菜质量向常务主任负责,并协助常务主任进行考核。
2、杂务长负责杂工组各项工作,就每日各杂务工种安排、服务态度、工作质量、环境卫生向常务主任负责,并协助常务主任进行考核。
3、仓库保管员负责食堂仓库保管,协助主任抓好食堂内部管理,及时向主任和学校部门领导反映食堂管理状况并协助考核。
4、由厨师长牵头当值厨师负责拟定一周内师生菜谱,并提交食堂常务主任,负责本周师生主菜及小餐厅炒菜。
四、财务管理:
1、IC卡机房现金结算制度。
①凡是本校师生、员工在校园内售菜饭(包括打电话、出勤、借书),一律禁止现金交易,统一使用IC卡。
②凡学生购卡、充卡都统一到学校指定的IC卡机房操作老师处购和充,充卡时间规定为每周日下午,周一、周三中午。每次充值,通学生原则上30元,住校生原则上50元。
③总机房操作老师每周六下午把现金收入缴存银行,到周六下午凭银行交款单和收支汇总表(收支汇总表一式四份)与学校出纳结算本周收入。
④购菜的备用资金由当日负责购菜小组于前一天向学校出纳领取,并于购菜的当天放晚学前结清。
⑤菜价核算:以师生利益为主,同时兼顾学校利益,具体的菜价核定,应由食堂主任严格把关;其中菜的成本比例原则上原料成本80%,调味品成本10%,其他成本10%。
⑥食堂收支结算,食堂合计实行旬报、月报制度,为学校调节制定有关食堂措施做好参谋。
⑦凡食堂购菜的物品、发票,除经办人、验收人签名外,300元以下由食堂主任证明,300元以上由主管副校长证明,后再送校长审批。
五、购物制度:
1、购菜(招标)人员的组成:
①常用菜肴(包括客菜)的购买由总务处、食堂、货车驾驶员组成,最少两人组成,一人记帐,一人付款,总务处成员要严格把关;
②常用的大宗物品(如大米、油、猪肉、燃料、调料)采购由食堂师傅、食堂正副主任、总务处出纳(或会计)组成;
③对大宗物品的招标由食堂师傅、食堂正副主任、总务主任、主管副校长、校长组成。
2、常用的大宗物品(如大米、油、猪肉、然料、调料),原则上采用招标形式(招标期限根据情况定),考虑到我校离萧山商业城较近的实际情况,对大米可以随吃随买。
3、每天去市场购买的蔬菜,原则上买批发商的蔬菜(即农贸市场外面的车子),严禁在固定摊位购买,如在里面买,应写上摊位号。
4、对食堂中的物品进行维修、添置,要事前书面向主管校长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进行。
5、购菜人员严禁索要回扣和其它好处,严禁在亲戚、朋友、邻居的摊位上购人情菜。
6、去购物的工作人员,在集体购物时,严禁为自己(包括领导)代购任何物品。
六、验收入(出)库制度:
1、所有物品,不管大小,都要验收登记入库。
2、对采购的东西,要验数量、验质量,一切相符者,由保管员在发票上签字。
3、对食堂的米、油、盐、酱菜、调料等实行专管,保管员对每件物品都要有明确而详细的记载。
4、没有校长、主管副校长、食堂主任批准,严禁食堂的一切物品拿出食堂。
七、出勤制度:
1、食堂临时职工性质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假,实行实际工作时间结算制。但因学校客观原因(学生放假等),使食堂停伙,但停伙不到7天者,食堂人员按到岗计,停伙超过7天者,发按日应该得的基本工资、福利工资。
2、食堂人员因事因病需要请假,半天内向食堂常务主作请假,一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请假;请病者一律需镇级医院以上的证明。
3、对于事假,每天分别扣30.00、40.00元;病假减半;旷工按事假标准加倍,直至扣完。(特殊情况除外)
4、食堂工作人员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者,除向负责食堂考勤的副主任办妥手续外,每10分钟扣除1元。(特殊情况除外)
5、食堂副主任协理员、厨师长进出校门原则同老师一样,进出要打卡。
6、食堂工作人员在停伙期间,需要对食堂设备进行维修等,进行加班的,要事前到主管副校长处提出申请,批准后,加班有效。
八、安全卫生制度:
1、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体检,取得国家卫生健康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以后每年体检一次。
2、工作人员,每天上岗必须穿工作服,戴上白帽,佩好胸卡,做到衣冠整洁,指甲干净,严禁食堂人员在工作时间吸烟。
3、把好食品卫生关,把好进菜进料渠道关,食品卫生安全是食堂的生命线,不进过陈、霉烂、变质食品。
4、食堂内部做到生熟分开,不向学生出售隔夜、变质蔬菜。
5、严禁食堂人员用食堂器皿洗脚、洗头等,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在校洗衣(工作服、住在校内的除外)。
6、食堂内部保持全日清洁,做到一日三扫,餐餐清,坚决消灭苍蝇、蟑螂、老鼠。
7、实行卫生责任追究制,食堂常务主任为食堂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凡食堂任何部门卫生出问题,校长第一追究主任责任,食堂常务主任应对食堂协理员、厨师长、杂务长及每一位职工分岗位建立卫生安全责任,做到每一件卫生岗位均有人承担责任。主管副校长、总务主任对食堂卫生负领导责任。
九、其他制度:
1、食堂人员一律按学校规定标准吃菜。
2、食堂人员在为学生打IC卡时,实行子女、亲戚回避制度,违反者每发现一次扣10元。
3、无特殊原因(经校长室批准有书面批准书除外),食堂一律不准为外单位,学校教师,学生加工生菜等其他物品,经批准加工的须收取必要费用。
4、人为原因造成熟菜大量浪费的,厨师长及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处罚结果集体讨论。
5、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以一定数量的经济处罚外,情节严重者,教师有学校进行行政处分,职工一律开除。
①在购物过程中于学校的制度而不顾或故意抬高价格,拿回扣,购人情菜或故意购进变质物品。
②发现教师和职工没有任何手续,随便拿、吃集体物品,食品等情况者。
为了加强我校食堂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财务实行独立核算,食堂费用实行食堂主任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如需添置、更新贵重、大型设备需报校长审批。
二、采购员实行备用金制,备用金暂定3000元/天。
三、领用现全必须写明用途、金额、姓名,经批准后才能支付,不能以领代报,现金报销需竟食堂主任审批签名才能支付。
四、大额用款时,须事先征得校长同意。
五、现金往来当面点清,超过规定限额的现金每天及时解交财会室。
六、实施批零差价的物品,原则上都应附有原始单据。
七、外地出差回校后三天内报销、清帐。
八、凭证、帐单分类按月装订保存,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定期盘存和结帐。
九、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漏,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人员需要佩带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该清洗,操作时应该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物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4、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以下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5、专间操作人员在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于专间操作无关的工作。
6、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7、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一、从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五、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六、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消毒。
七、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处理食物前。
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八、操作人员进入食堂时,应更换食堂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工作衣帽从事非操作无关的工作。
九、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堂。
十、食堂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十一、进入食堂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学校食堂实行自主经营、工资自负原则,食堂工作一切为了教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1、食堂职工要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做到饭菜可口,色香味俱佳。
2、食堂职工要服从司务长工作安排,按时上下班。必须穿工作服、佩证上岗,上班时间不吸烟,不干私活。
3、食堂采购员按计划采购物资,并确保所购物资符合卫生要求和质优价廉。采购必须二人同时参加,实行验收制度。发票由采购员和验收员同时签字方可报销。
4、仓库内物品堆放整齐,物品不得霉烂变质,无故造成损失的,保管员负责赔偿。严格入库出库手续,仓库不得出售食品。
5、禁止现金购买饭菜,反对好人主义,阻塞各种漏洞。
6、做好食堂清洁卫生打扫,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度:
(1)物品变质霉烂不采购、不验收、不加工、不出售。
(2)食品生与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食物与什物分开,生熟饭菜分开。
(3)餐具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室内卫生无灰尘、无垃圾、无污水、无老鼠。
(5)炊事员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衣服。
7、非食堂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和仓库,防止有病人员带入细菌病毒,防火、防窃确保安全,杜绝中毒事件发生。
8、建立师生意见箱,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及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务处管理员每周一次深入食堂了解的情况,听取食堂职工意见,帮助解决具体工作事项。
为了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多种采购管理制度,以此作为采购人员与采购部门的工作准则与行为规范,以保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行,从而圆满地完成采购任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校食堂采购制度,欢迎阅读!
一、基本原则
1、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食堂大宗物资和各项原材料实行“高校联配”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采购工作,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在满足质量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由学校食堂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并在此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原材料、价格信息档案,做好公开招标采购相关文档的存档、备份工作,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证采购质量。
3、经学校招标小组确定各类食品用品供应商后,原则上要求一律在指定供应商采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分散采购少量原材料,经食堂分管负责人、厨师长、仓库管理员协商同意后由采购员进行分散采购。事后需及时将情况记录在账并上报学校分管校长进行审查。
4、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
二、管理内容
1、食品原材料采购,分粮油类、调料类、蔬菜类、肉类、其他。
2、厨房日用品采购。燃料、厨具等。
3、餐饮用具采购,餐巾纸、筷子、餐盘等。
三、管理方法
(一)供货商选择
1、大宗物资通过高校后勤配送
2、其他物资经过公开招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食堂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相关过程并择优确定中标企业。
3、学校食堂大型设备由学校制定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分散采购。
4、小额零星散货及较长时间才需采购的低值物品,经学校食堂负责人审批同意,由食堂采购员进行采购。
(二)采购项目和数量
为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减少资金占有,应根据勤进快销的原则,按单采购的原则来确定日常的采购数量。
1、食品原料采购
①粮油、调料类、干杂货、低易耗品等
此类物品的的采购数量应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储存条件等因素,根据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而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干杂货、调料类中用量较小且易储存类可适量放宽库存量)。最低不得低于3天用量。
②蔬菜、鲜货类、水产
此类原料实行每日采购,由供货商送货,特殊情况下需散购的,由采购员外出采购,并填写散货采购单(见附件1),采购量根据每日所需量,可略微超量,但不得超出总量10%。水产类采购量根据菜单而定,采购量不得超过5天用量,采购入库存放在鱼缸内。
③肉类、水产类
此类食品原料要求根据每日菜单,适量采购,采购量要求能满足1-2天的量。入库后及时处理,存入冰柜。
2、厨房日用易耗品采购
厨房用品短缺时,食堂管理员应提前统计所需用品类别、数量,并向食堂负责人申请同意后由食堂采购员负责采购。
3、餐饮设备采购
食堂大型设备由学校负责投资、采购相关事宜。每年下半年食堂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可提出食堂设备的改造和采购计划,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列入学校预算,由学校总务部门经政府采购或分散采购程序予以采购。小型低值餐饮设备采购可参照食堂厨房日用易耗品采购方式进行。
4、食品原材料每日营业结束前,由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和厨师长会同各工作组长根据存货、次日就餐情况、储存条件等列出次日的采购清单。
(三)货物验收
1、货物质量验收:由食堂管理员与食堂厨师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卫生部门要求负责把关。基本要求为:米面等主食原料要求无寄生虫、新制作,不得为陈米陈面;食用油要求为品牌油,不得以次充好。蔬菜、水果要求新鲜,不得有腐朽、残损现象。肉类、水产类要求新鲜、无病症。干杂货、调料类要求包装完好,未过期。其他日用品货物根据货物特点由食堂管理员与食堂厨师进行检验。
2、验收人员: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厨师长。
3、验收程序:
(1)货物送到后由仓库保管员与厨师长根据“采购计划单”进行验收,确定采购物品种类、数量、采购单价、质量是否符合,在采购计划单上确认签字,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做好入库相关手续。
(2)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数量不符的仓库保管员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供货商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
(3)把好质量关,严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4)禁止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进入食堂。
4、仓库保管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严格把握验收关;如在验收工作中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向食堂分管领导汇报,协助进行妥善处理。
(四)库房管理
1、库房货物分类记帐
2、对新入库的物品及时登记在帐,定期进行货物盘存。
3、合理利用库房,分门别类保管各类货品。
4、做到先进先出、防止积压变质。
5、对已出现变质或过期货品及时清除。
(五)采购费用及报销
1、固定供货商采购的食品原料,采取按月结账的方式,每月初根据上月物资采购单进行统计。上报分管校长审查报销。
2、零星小额采购物资,采取采购员公务卡支付,事后及时报学校分管校长审查报销。
一、食品安全及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一)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若采购购买了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等食物或动物及其制品,将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2、不符合卫生标准,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掺假、仿造的食品进入到库房,将追究库管员的责任。
3、若有毒、有害或被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的食品以及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到食堂(小卖部)或操作加工间,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将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销售到师生员工中,可能对师生员工的健康造成危害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若生、熟不分造成交叉污染,餐具、容器没有洗净、消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操作员的责任。
6、没有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造成消化道传染病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7、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消防知识、设备安全防护知识、急救知识、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造成人身伤害及事故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8、在工作期间未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留长指甲,戴手饰或染指甲、吸烟;餐具未按一洗、二刷、三清、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不管是过渡承包食堂、小卖部或是引资建设的食堂、小卖部或学校自办的食堂、小卖部,其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学校校(园)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者是直接责任人。若不履职尽责,玩忽职守,出现了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按责任大小追究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行政与法律责任。
(二)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1、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营养餐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①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未张贴上墙、制度未专档存放。
②各项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力。
③未配备食品专用储藏室,储藏室、食堂操作间杂乱。
④储藏室无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营养餐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或撤职等行政处分:
①确定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名单过程中,不按文件规定核定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
②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丢弃、浪费营养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对学生浪费食品的行为处理不当,经媒体曝光,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抹黑,造成恶劣影响的。
3、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①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套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造成一定影响的。
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账务管理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对因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严重卫生安全事故的。
二、食堂食品留样与试尝制度
(一)、为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必须坚持食品留样与试尝制度。
(二)、每餐每样食品至少取100克分别存放在清洁的容器里(不能用餐盘),保存时间为48小时。
(三)、留样食品应放于有盖子或食用薄膜封口的容器内并分类标签,不能混装,存放于专门的冰箱内。
(四)、留样食品应分早、中、晚三餐,每餐存放一格,48小时后,无师生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才能处理。
(五)、食品留样应专人、专管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六)、供餐前30分钟,安排人员试尝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注意:一样食品一个试尝人,不能几样食品都是一个试尝人,否则试尝出了问题,不知是那一样食品有问题),如无异常,才能向师生供应;试尝后,试尝者在记录本上签字。
三、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一)、轻微食物中毒
1、及时救治中毒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详细讲述事情发生经过。
2、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安抚好其他轻微的中毒者,并立即与医院联系,送往治疗。
3、保护现场,关闭有关通道门,控制员工和外来人进出、接触,通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4、进行内部清理,并由部门负责人寻找中毒原因,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
5、留样食品及留样记录备好送有关职能部门化验、检查。
(二)、重大食物中毒
1、立即停止食物销售供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并向卫生和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报案,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抢救。
2、封闭内部通道,关闭大门,不准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准备好员工健康证及食品留样记录、留样食品。
3、保护好现场,进行内部清理,寻求中毒原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问话。
4、化学性食物中毒要追究原料来源源头,看是否是人为破坏,并对所有现场人员进行现场询问,检查有无化学毒素,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5、把留样食物及留样记录及时送往有关部门化验、检查,并准备好各种餐用具送交卫生部门进行化验。
6、对轻微中毒者无需送医院的,要现场进行安抚、救护,进行疏导,保持现场稳定。
7、积极做好一切善后亲属的安慰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使影响降低到最低点。
四、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根据食堂所列的采购入围企业名单,考察相关商家目前的经营实体、经营状况后,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米、面、油、肉等大宗物资。
(二)、根据食堂所列的采购品种,考察相关商家经营实体及经营状况后,采购调料制品、调味品等,并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进行自送的物资、家禽、动物食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四)、进行部分自送物资如红肠、烟熏等制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采购人员直接采购干杂制品时,要了解供货商的经营状况、信誉等,并索取对方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售货发票。
(六)、采购所有的原材料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购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QS标志等,禁止采购“三无”产品。
(七)、采购员采购蔬菜无法取得对方的生产资质情况时,需要求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八)、应取得对方资质而未取得的,应按照食堂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所有的原材料索证记录应由采购、保管、办公室各保留一份备查。
五、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物资验收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四)、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五)、每天定时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规范化整理,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六)、每月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进行整改。
(七)、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库房物资进、出库手续,严禁事后补办,做到帐物相符,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八)、库房要每月进行盘点,检查货物实存数与明细帐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进行盘存,并填制盘存报表。
(九)、库房物资如遇贬值、报废、报损、盘盈、盘亏等,要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库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库房管理人员禁止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十)、库房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库房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库房内的物资安全。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一)、液体剂原料每公斤可使用0.15克糖精,如制作馒头、发糕、油炸粱糕等。
(二)、使用天然食用色素柠檬黄、靛蓝、胭脂红和苏丹黄为0.1克/公斤;黄梅、红瓜及青丝属水果制品,其使用量限制在5克/公斤内。
(三)、对于用叶绿素做翡翠色菜肴,须在绿色汁中滴一点碱液以保持绿色的稳定,其碱的量限制在6克/公斤内。
(四)、使用香料等添加剂,特别是肉豆蔻、茴香、桂皮等香料因含有黄樟素致癌作用,因此其投放量应限制
(五)、食品中应用亚硝酸盐时,须严格按要求投放。使用量应限制在0.15克/公斤内。
(六)、添加剂设置专人保管,其领用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才能领用,不得使用已变质或受污染的食品添加剂。
(七)、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业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八)、专人采购,严禁与食品及其原辅材料混装混放。
七、原料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工应进行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材料。
(三)、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发,按存放时间进行前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植物类原材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情况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侵入水中,沥干水分,置于相应盛器内。
(五)、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鲜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六)、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七)、加工干料,先按用途归顺原料种类,根据不同类型的原料进行不同的加工;对于需碱发的干料,应注意碱发要点,保证原料的最大膨胀度。
八、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三)、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四)、依据厨房既定标准的烹调,按既定的味型标准,准确调味;避免调味品相互交叉。
(五)、根据菜肴的质感要求,选择烹制方法,运用火力,掌握时间,保证菜肴成菜火候,使出品菜符合制作要求。
(六)、各类原料的热处理应尽量保存原料的营养成分,必要时可用一些制作工艺的辅助原料进行保护。
(七)、根据菜肴的原料要求,对不同性质的原料进行初步处理。如:焯水、水煮、过油、汽蒸、走红等达到处理的效果,保证菜品的质量。
(八)、根据饮食规律和就餐时间及特点,调整好菜肴出品顺序和节奏,保证销售品种以及菜品的温度,保证质感和口味的稳定。
(九)、在烹调中,厨师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减少、降低制作中的随意性,严禁任何违规操作和影响菜肴质量的制作手法。
(十)、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隔离、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应回锅加热透后供应。
九、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产品必须按照食堂的执行标准及面点的经营要求,按用途区别品种,并对所需粗加工原料进行分档、切割处理。
(三)、根据用途、品种和配料标准,对米、面等粮食原料进行处理加工。将构成面点的各种配料按规格配制标准、分别种类放置。
(四)、须使用厨房既定标准调味品。既定味型标准对馅料准确调味,并避免调味品相互交叉污染。
(五)、根据面点的质感要求,选择熟制方法,运用火力,掌握时间,注意面品的成熟火候,达到最佳效果,保证产品的质量。
(六)、根据面点种类的具体要求,配齐相关原料,按照操作规程加工成各式皮胚和面胚。
(七)、制作面点成品时,须严格按品种规定的质量要求,按皮胚和馅料的搭配比例进行制作。
(八)、根据白案原料的性质及存放要领处理和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应分类处理。严禁混合存放。
(九)、制作面品半成品时,应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十)、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使用添加剂。
(十一)、工作结束后,将刀、砧板、容器、用具、台面、发酵面缸、面机等食品机械洗刷干净。
十、原料配餐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工在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认真做好配餐原料的卫生。对配餐原料要分类摆放,不得交叉污染,特别是半成品原料。生熟原料的隔离要按先后顺序,不能生熟相互污染。
(三)、配餐前须检查原料质量是否合格,并进行配份、成本、售价核定。
(四)、配餐时应使用称量、计数和计量等控制工具。对配餐原料进行核对,达到质价相符。
(五)、严禁使用不妥当和不协调的配餐方式,以保证原料营养成分。
(六)、在配餐中,须按原料性质进行配置;严禁使用不合理的原料及相互配餐:如带酸性物质的原料,不能与绿叶素较强的匹配;植物蛋白不能与较强的&39;果酸原料匹配等。
(七)、配菜盆与出菜盆分开,并保持清洁卫生。
(八)、设专人管理冰箱,定期化霜,清理;食品分类存放,生食品与半成品隔放。
十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办证人员需在体检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四)、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五)、体检未合格的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体检负责人应告知当事人未合格原因,并将体检单交于本人;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健康证到期再进行体检的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和进行分餐,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七)、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食堂在健康证即将失效前10天,由各食堂负责人统一组织体检办证。
(八)、健康体检到期而未办理的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九)、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各食堂负责人须每天对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十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待聘从业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新聘从业人员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学校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与记录。
(四)、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药监部门指导的培训。
(五)、学校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卫生知识培训。
(六)、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切实提高自身卫生知识水平。
(七)、待聘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到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与年终考核挂钩。
十三、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堂在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二)、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三)、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洁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再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四)、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保持100℃,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为1—3/10000),浸泡时间15—30分钟。
(五)、对每餐未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六)、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夜进行擦试。
(七)、待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存,防止细菌浸入。
(八)、食堂应设定专人对餐具、用具、器皿等进行清洗、消毒和保管。
(九)、消毒车及消毒存放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任何与其无关的物品和有害物质。
(十)、洗碗间及消毒间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害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十一)、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十四、卫生检查制度
(一)、根据行业要求和食堂的实际,制定卫生检查、监督、考核管理体系及相应的卫生管理标准,以保证食堂自律,保持卫生、干净、整洁、明亮。
(二)、食堂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卫生自查计划,并派专人负责落实。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不定时的对食堂及食堂餐、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四)、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考评小组,每周五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卫生检查记录。
(五)、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应将检查抽查情况向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向食堂及相关部门进行内部通报。
(六)、食堂应根据本周内所通报的卫生状况和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顿落实,必要时向卫生检查考评小组递交书面材料。
(七)、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没有落实和整改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八)、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应按照所制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日常卫生大检查,对存在卫生隐患的地方,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作内部通报批评。
(九)、所有检查资料须在学校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交与办公室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一、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二、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三、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四、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五、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六、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七、食管办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八、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九、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十、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