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开学前与建筑承包商肖玉成一起现场落实的施工地封闭设置是否完好,(如:电线架空、固定;钢筋分类堆放,材料取运应该避开学生路径高峰时段等),发现问题立即协调解决。
2、进校门与到食堂间路段,每天各排一名值周教师监管学生的进出,维护学生安全通行。
3、每周升旗时间后,由值周教师、行政值周、班主任负责组织进行一次学生通过施工场地的安全演练。
4、各班要随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做到每日放学时都要提醒学生注意过往工地的注意事项。
5、行政值周、值周教师要随时留心和检查封闭设置的完好性,发现问题立即向学校报告。
6、经常与承包商沟通,要求建筑工人在材料取用、车辆开动、停放地的选择等方面都要考虑到有利于行人安全,特别是学生安全。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救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末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救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救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救务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告家长等方式,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
3、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4、班主任要严格学校规定的学生考勤制度,督促并认真检查相关班干部填写班级日志和相关情况统计,班干部若发现有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班主任发现上述情况时,班主任要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5、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班应立即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帮助联系。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学校领导要向区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三、学生身体信息通报
1、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相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发现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要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和相关调查,并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确立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副校长为安全信息报告负责人。
2、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在校学生学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6、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7、学校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的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
8、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9、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学校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10、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家长带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2、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5、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7、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8、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5、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
3、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4、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五)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六)学生刀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刀具范围:
1、各类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钢管等。
2、美工刀、水果刀、铅笔刀、仿真刀、尖头剪刀、各类尖锐的兵器模型、玩具刀、啪啪圈、钢直尺等。
二、集中管理要求
1、班主任和生活老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学生不带、不玩各类刀具,正确引导安全使用刀具的方法。
2、落实刀具管理的责任制,经常排查,对发现持有、携带违法管制刀具的学生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学生在教室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任何刀具;学生不得携带任何刀具进宿舍,生活老师应经常提醒和排查。学生在校园内公共场所严禁携带各类被管理刀具,一经发现,立即收缴。
4、各班对美工刀进行集中收集,贴上学生的班级和姓名,统一交相关美术老师管理。
5、对学生已经带到学校的玩具刀统一由班主任老师保管,放假时交其家长或责令带回。
三、处理办法
以上管理条例希望各班主任和美术老师认真执行,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有违规,将与相关责任人的级部考核挂钩,并取消当年的一切评优。
为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增强带队老师、活动学生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__区__学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政教处:
1、制定详细的。
2、制定安全预案。
3、负责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承办方单位协商安排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日程、项目等有关事宜。
4、召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会议。
5、出发前20分钟,组织学生集合,并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年级:
1、组织班主任教师对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纪律观念进行针对性教育。
2、全程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对本级部的一般性事务进行应急处理;对突发性事件,在上报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总务处:
1、负责审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承办方的资质,并与其签订有关协议。
2、出发前,负责查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车辆状况和司机状况。
3、派人全程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处理活动中的突发事件。
4、派校医随队处理意外伤害。
三、成立突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各年级、各班负责人:
总负责:
一~六年级组长
五、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1、保持镇静、沉着应对。
2、学生优先原则。
3、就地抢救原则。
4、报警、求援原则。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原则。
六、应急反应措施:
1、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前,要精心组织,事前开好随行教师安全会议和全体学生安全教育会议。
2、行政领导、校医、全体任课教师随行。
3、所有教师的手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时,必须处于开机状态。
4、每辆旅游车必须安排带队老师,学生上下车要统一清点人数。
5、所有年级学生必须在班主任以及配班老师的带领下,集体进行活动。
6、进入参观点后,由校领导在出入口执守,观察学生情况。
7、学生游玩时,带队老师要观察学生情况,及时制止不安全情况。
七、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主动负责的做好应急处理并立即向级年级组长报告,同时与旅游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年级组长根据情况作出决定。
2、一般性事故,年级组长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并进行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开展工作,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
3、校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公安、医疗、教育、旅游等部门上报,同时增派人员赴现场进行组织抢救。
4、在组织应急抢险过程中,以保证学生安全为首位。写出书面报告,总结经验教训。
八、安全应急具体措施
1、安全常规措施:
(1)配备一名校医随行。
(2)所有教师、工作人员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前一天必须检查手机充值状况,确保资费充裕。
(3)进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目的地后,由校级领导原地执守,担任总指挥。
(4)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几人一组,不要个别行动。
(5)每次转移活动地点及活动结束时必须清点人数,一个不能少。
2、因天气因素变更活动处理:
(1)活动前一天了解天气情况,通知学生做好相应准备。
(2)发车时遇天气变化,要认真分析趋势和可能,做出延时、变更处理。
(3)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好引导、说服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项。
3、车辆故障处理:
(1)活动前要求承办方检查车辆车况,车况不良必须更换,否则不得发车。
(2)中途车辆故障:带队跟车老师及时把故障情况通知校领导和承办方;故障为影响安全的,一律停驶,由承办方紧急调车改乘。
(3)途中车辆失火,应立即要求司机停车开门,用灭火机扑灭。同时指挥学生不要惊慌,如火势较小,前部学生从前门下,后部学生从后部应急门下;如火势较大,可视情况破窗逃生。下车后,及时组织疏散,一名教师负责清点人数,一名教师负责及时向领导报告情况。如有学生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
(4)车辆换乘时,带队教师维持好学生秩序,严禁下车随意走动,尤其应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4、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
(1)师生在途中突发疾病、意外伤害,随车带队教师立即联系应急车,视轻重由校医作处理或就近送医院。
(2)师生在校内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带队教师立即联系总指挥,视轻重由校医作处理、或送校内医务站诊疗,病情严重的送当地医院急救。
5、学生走失处理:
(1)允许学生带手机,师生互留电话号码,以便电话联系。
(2)如发现学生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应立即组织就地寻找。
(3)从学生最后接触的同学入手,了解最后行踪。
(4)电话通知其它带队教师关注寻找。
(5)利用广播等形式发布寻人启示。
6、交通事故处理:
(1)有严重受伤即刻拨打120、122,并立即组织抢救。
(2)迅速报告校领导,调动应急车赶到事发现场,视伤情确定立即送医院,还是紧急处理后送医院。
(3)保护好现场,指挥师生撤离至安全地点。
(4)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5)安定学生情绪,询问、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受轻伤学生送医院检查、诊治。
(6)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分别负责家长、公安、医疗、保险各方接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行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右边行走。
②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必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③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④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⑤列队通过道路时,每横队不准超过2人。且须靠车行道的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须时可能暂时中断通行。
2、乘车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
②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③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3、自行车、三轮车的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僚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②超越前车不准妨碍被超车的行驶。
③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途中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并伸手上下摆动示意,不准妨碍后面的车辆行驶。
④骑自行车不准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行驶。
⑤不准牵引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
⑥骑自行车时不准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竞驶。
⑦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
⑧中学生不能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如摩托车)。
为了加强学生乘车安全管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学生乘车管理制度。
一、学校
1、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同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
2、严格落实学校门口、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在学生放学的集中时间,安排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3、凡用于学生接送的车辆,必须由教育和公安车管部门确认,并签订《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方可接送我校学生。
4、认真统计乘车学生人数,科学规划接送学生的路线,合理协调接送学生数额。
5、定期召开车主会议,组织车主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指导建立健全车主自律制度和奖惩办法。
6、定期组织车主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的安全栓查。
二、车主
1、车主及驾驶人须严格执行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服从公安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的监督。
2、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3、严禁聘用不具备驾驶客运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龄。
4、严禁私自拆除或增加车辆座位,严禁无牌无证或报废车辆从事接送学生的服务活动。
5、车主及驾驶人在出车前,必须保持车况良好,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要做好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查、修复,配备、配齐车辆安全设备。车主及驾驶人保证不带病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行车时,不违法上下客、不超载、不超速、不人货混装、不搭载违禁物品。
6、接送车必须配有随车监护管理人员,要有专人到校园内带领乘车学生乘车,确保学生出校门后乘车过程中和上下车过马路时的安全。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未成年学生
三、学生
1、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要乘坐经学校审核,各项手续齐全的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摩的、三轮出租车及其他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
2、按指定班次和站点上车、下车,不迟到、不抢车,等车停稳后,按先低年级后高年级的秩序排队上车、下车,上下车时,不拥挤、不推拉,自觉接受驾驶人员和随车管理人员的调度。
3、注意乘车安全,坐稳并拉好扶手,不把头、手伸出窗外。
4、保持车厢环境卫生,不吃零食,不乱扔垃圾。发扬互助友爱精神,主动照顾小同学和晕车同学。
5、自己保管好书包和随身携带物品,做到不乱放,雨天带伞须放在座位底下。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安排老师、学生会干部值班,要明确职责,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小路队,由分管领导指导,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用车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促学生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