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
1、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是以降低医院内感染的发生为目标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监督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感染控制和管理计划。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业务副院长兼任,其他成员为有关学科的科主任组成。
2、医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是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直属医务部领导的专职机构。
3、临床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小组:组长为各科室主任兼任,另外有一名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
4、医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一般由个科住院总医师和护士长担任,也可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级感染管理组织职责
科室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职责
①、在医务部领导下,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实。
②、负责医院内感染的日常检测,结合本科室实际采用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并对医务人员(包括护士、清洁工)进行有关控制医院内感染的消毒、灭菌、隔离等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和隔离技术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③、及时发现患者中发生的医院感染,协助并督促主管医师留取标本,使院内感染病例的病原送检率必须达100%(其他感染的病原送检率须达60%),填写病历首页并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使院内感染漏报率<20%,采取控制措施。
④、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积极向护理部提出关于消毒灭菌、控制院内感染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使院内感染率<10%。
(三)医院感染管理的控制措施
1、消毒灭菌与隔离
①、医院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所有需要消毒和灭菌的物品都必须彻底清洗干净。污染医疗器材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②、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如压力蒸汽灭菌(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干热灭菌(油、粉、膏);不耐热、不耐湿物品可选用化学消毒法,如环氧乙烷灭菌(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内窥镜、人造移植物等)、2%的戊二醛浸泡灭菌等;消毒首选煮沸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才用化学方法。
③、化学消毒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杀菌谱、使用方法、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用于盛放消毒剂的容器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④、甲醛不能用于空气的消毒,甲醛熏箱可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物品的消毒,不能用于灭菌,消毒方法不能采用自然挥发熏蒸法。
⑤、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周消毒;用毕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液应每日更换无菌水。
⑥、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1>用流动水洗手,开关最好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
2>清洁剂应保持清洁、干燥。
3>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
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管理
①、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采购、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进行监督,并对购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
②、医院所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③、医院采购部门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定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一批号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及失效期,随机进行产品生物及热原抽检。
④、医院采购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定货与到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失效期、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⑤、严格保管,库房库存,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存放于地板架上,离地面20公分。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部门。
⑥、使用科室不得擅自购进、更换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应计划领取,使用前检查单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⑦、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物理性、化学性变化,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必须留下样本,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所涉及一次性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及时上报。
⑧、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等无菌医用器具用后,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
①建立健全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网络,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②根据本院用药特点制定相应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相关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有针对性的培训。
④医院应指定一名抗菌药物专家或有抗菌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与咨询。
⑤对各级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要求:
1>、上述人员应主动学习抗菌药物应用的知识,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2>、医师应掌握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种理论知识,用药前应送标本,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药物经济学等,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
3>、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抗菌谱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积极配合医师做好各种细菌培养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提醒医师在应用抗菌药物前,原则上都应送细菌培养标本。
4>、药房应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5>、管理部门按照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核查与信息反馈;微生物室要定期公布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实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⑥医院应对抗菌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应用率应逐年降低,力争低于50%。
⑦有条件的单位应开展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科研工作。
一、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二、搞好水房、电房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保证各部门水、电的供给;
三、维修人员要定期下病房和门诊,对水、电进行维修,保证医院各部门电通水通,不漏水漏电;
四、加强对水、电材料管理,建立维修派工单和领取材料单制度,做好统计工作;
五、夜间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六、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用电,节约原材料,修旧利废,更好的.为医疗服务。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关心体贴病人,耐心解答问题,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规范准确地记载病历。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及门诊日志的记载工作。
4、门诊医务人员要做到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急、危、重病人给与优先接诊并积极进行抢救治疗,必要时可就近转诊。
6、医师应掌握医疗原则,认真检查病员,做到因病施治,用疗效确切且经济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不增加患者不合理的经济负担。尊重病员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7、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所有物品放置规范整齐,确保良好的候诊环境。
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衣帽整齐,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6、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7、做好社区居民的健康咨询和卫生宣传工作。
8、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护士岗位职责
1、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2、做好门诊卫生,经常保持病室内整齐、清洁通风、每日紫外线消毒1-2次。
3、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说话和气、遵医嘱按顺序进行处置与治疗,急病人优先处置治疗。
4、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认真执行医嘱,保证治疗效果达到及时、有效、安全。
5、护士必须密切观察患者输液后的反应及患者的精神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医生,并配合医生进行妥善处理。
6、凡应做过敏试验的药物一律做过敏试验,并询问过敏史,准备好急救药品,并密且观察患者。
7、各种药材药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消毒,及时补充药品需要。
8、做好处方的核价、收费等工作。
9、努力学习医学护理知识、熟练掌握护理技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医学文书书写保管制度
1、医师诊疗患者时要认真进行门诊登记,简明扼要地书写门诊病历,并仔细开具门诊处方。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主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年龄要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儿要注明体重。
3、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上用红色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无药物过敏者,应在栏内写“未发现”。
4、医师开具处方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5、为便于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6、处方一律用中文书写药品通用名,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7、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西药、中成药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8、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9、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书写完毕医师应签全名。
10、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消毒管理制度
1、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2、门诊建立并执行医用一次性器具及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进时索证索票、逐项核实、仔细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3、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凡接触皮肤、粘膜、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4、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针头与针管即刻毁行,并将针头浸泡在1%含氯消毒液(84消毒液)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5、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6、各种消毒物品一般每两周消毒灭菌一次,注明消毒日期与有效期,超过效期应重新高压灭菌,并做好消毒灭菌记录。
7、各种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不得超期使用。碘伏与过氧乙酸有效期为1天,含氯消毒剂为3天,中性戊二醛为3-4周。每次注明消毒浓度和更换日期,同时做好消毒液浓度与配制记录。
8、门诊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输液室每天开窗通风1-2次,并且紫外线消毒灯消毒30分钟以上。
9、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消毒隔离措施。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对患者热情体贴,做到注射认真细致,严格执行处方查对制度。
3、密切观察患者注射后的&39;情况,如发生不良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置,必要时报告医师,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器械应定期消毒、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时应做到一人一管制。
5、急救药品及器械应放置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
6、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二注意:用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订传染病管理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障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2、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详细、完整、字体清楚。
3、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时要按规定时限向区疾控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4、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并积极配合检诊。
5、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按规定做好相应的消毒与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的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
6、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7、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及门诊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区管理。医疗垃圾用黄色袋装运,生活垃圾用黑色袋装运。
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4、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5、包装物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后封口送指定地点。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7、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8、建立相应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其设施设备要定期消毒和清洁。
9、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方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方可销毁。
20__年7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最新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__]67号),指出现代最新医院管理制度是我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坚持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的基本原则,到_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最新医院管理制度。这指明了建立现代最新医院管理制度的具体方向。
1建立现代最新医院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快政府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一是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适应,通过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有形的手”的作用,解决现代医院管理中的“缺位”和“越位”现象,不断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结构,实现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可持续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1]。二是制定合理的卫生规划,优化和调整公立医疗机构的布局,不断促进卫生资源共享,从而促进资源使用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政府在卫生管理体制改革中,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医疗服务特点,加强对各类医疗机构经营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经营活动[2-5]。三是进一步明确政府卫生管理责任,构建政府、市场、医疗机构等各利益主体的关系。政府在卫生管理工作中,不仅要充分发挥行政手段作用,通过综合使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管理医院。通过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卫生技术应用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对卫生服务行为进行规范。积极探索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实行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模式[6]。在现代医院管理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不断激发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活力。
2建立现代最新医院管理制度改革,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目前,我国医院还没有真正实现自主管理、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在经营管理上普遍存在着负盈不负亏现象。公立医院的运行机制上,由于实行传统的人事制度和分配模式,导致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不灵活、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突出[7-8]。一是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基础是产权制度改革。目前,公立医院在发展中遇到的主要瓶颈是在产权管理上界定不明晰。建立现代最新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就是要进一步规范产权制度,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规范,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内部职工持股、组建医院集团等形式,明晰所有权和财产权等,逐渐实现医院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公立医院的独立运行经营[9]。二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最新医院管理制度,实现企业自主管理、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需要不断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医院经营模式的发展方向是进行自主化的医院管理模式,在医院管理中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在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通过建立管理委员会、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在其领导下实行院长负责制,其中管理委员会、理事会或董事会在成员选择上既要吸收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同时,也要按照一定的条件,公开选聘一定的居民代表、医务专家代表以及医学专家等,通过赋予院长充分的自主权,院长直接对管理委员会等负责,从而将医院的所有权与经营权进行分离[10-12],以制度化的.规范,约束医院的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利于增强现代医院的市场竞争力。
3建立现代最新医院管理制度,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现代医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是鼓励和支持民办医院的发展,通过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业所有制形式多元化竞争格局,有利于提供完善基础医疗服务水平。我国传统的医疗卫生系统主要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医院的创立、运行主要是政府进行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要求不断提高,公立医院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这时候,鼓励、支持和引导民办医院发展,形成民办医院与公办医院共同发展的现状,以此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业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化竞争格局,通过对医院的药品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公立医院和民办医院的发展,从而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共同为人民身体健康保驾护航。二是通过完善医院发展的各项法律法规、投资融资政策等,并在税收和价格政策上进行引导,一方面,在公立医院的改造上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另一方面,在民办非营利性医院建设和发展中,通过吸收银行、企业或个人资金以长期借贷的形式投入到口腔、慢性病、婴幼儿保健等服务能力较弱的公立医院中,建立和发展非营利性的专科医疗机构[13]。通过双管齐下,促进公立医院的产权制度改革和非营利性民办医院的发展,使投入集中到更需要的环节,如医疗保健、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以及医疗救助等方面,促进基本医疗服务的高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服务的多样化需求[14]。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进行深水区和攻坚期,迫切需要建立现代最新医院管理制度,通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现代医院管理中依法行政,改变传统医院管理中的“缺位”、“越位”现象,同时,建立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促进产权分离,明确权责关系。此外,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作用,在现代医院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多元化的竞争格局,实现现代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1、严禁本院人员在单位私自销售药品、耗材、器械。
2、严禁私自收费,一经发现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并处以所收取费用的5倍罚款,同时给予科主任2倍连带责任罚款,再次发现给予开除处理。
3、严禁私自介绍患者到外院检查、诊治,如患者确需到外院检查、诊治者,必须报请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违反一次罚款300元。
4、严禁私自对亲属、患者进行免费检查。未经院长允许,如有私自检查,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处以该费用的3倍罚款,同时给予科主任1.5倍连带责任处罚。医院在职员工及员工直系家属涉及就医优惠的,都必须经过院长院长签
字同意后方可优惠(注:直系家属指员工配偶、子女和双方父母,其他亲属关系不属于直系家属范围)。
5、严格禁止接受患者、患者家属、供应商的红包、回扣,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处以该项金额的3倍处罚。
6、严格禁止酒后上岗,因工作、公务活动需要午间饮酒,须经主管院长同意,中层以上人员须经院长同意。违反此项规定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再违犯者加罚1.5倍,第三次开除。对饮酒后影响工作,造成医疗事故(含交通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本人全部负责,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禁止在办公室内、办公区和值班室抽烟,发现违反此项规定人员每次罚款20元。
8、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准乱窜科室、私自外出和擅自离岗;严格禁止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禁止玩弄手机;违犯一次罚款100元,违犯多种情况者叠加处理,情节严重者解聘处理。
9、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工作人员是否有理,都不得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争吵,否则,视情节决定给予严肃处理。
10、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问必答。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患者冷、硬、顶,不得以任何形式推诿患者,发现一次给予经济处罚100元。
11、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
次罚款100元。
12、爱护公共财产,凡因个人不负责任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13、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其它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人人有责。
14、不得在公共场所会私客,不准聚众聊天、不准上班时间带领孩子,不准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检验室、治疗室、仓库、药库、药房、收费处等。不准在值班室存放车辆及杂物。违犯一次给予处罚100元。
15、因工作需要,岗位调整,被调员工自接到人事部门调动通知后,在要求时间内办完交接手续,前往新的科室岗位报到。不准擅自自行调动岗位。
16、必须24小时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外出离开县域境内者须事先告知主管院长。违反任一项者给予经济处罚50元。
17、任何人不得私下打听别人的薪酬待遇,也不得相互交谈,否则,给予问问题及回答问题者双方每人处罚500元。
1、医院候诊室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门诊部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开业。
3、候诊室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7、应采用湿式清扫,每天不少于两次。
8、应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强消毒。
9、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10、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
11、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清洗消毒,不能有积水、积垢,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为加强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或科室提出计划,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四、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的使用数量。核定数量由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建立岗位职责、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使用、处置等完整记录。
六、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贮存,严禁混合贮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或科室统一集中回收,按医疗废物处置原则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八、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执行分级责任制管理,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和科室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包含药学部、总务科、医学装备科对相应使用危化品科室进行每月定期督导、监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评价(质量控制),上报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危化品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
九、医院将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按照院科两级目标责任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规定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____医院
20__年9月22日
为规范职工加班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院本部在岗职工,含正式编制、合同编制、流动编制、借调、返聘雇请人员。
第二条加班工作原则:各处科室必须严格控制加班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对一些专项工作,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而又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或正常工作时间外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抢修或作应急处理的,或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岗位,可安排职工加班工作,但每周至少保证职工休息1天。
第三条加班工作补偿原则
一、非当班医生周末或节假日回科室查房、住院总值班、三值医生(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业务科室主任值班、行政(后勤、保卫)总值班不纳入加班工作范畴。
二、每周超出40小时的工作时间计加班时数。
三、行政后勤部门人员加班工作,不计发加班补助(对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人员除外),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相应的加班工作时数安排补休,补休假由科室统筹安排在6个月内休完。
四、业务科室人员加班工作,原则上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相应的加班工作时数安排补休,一二值医生(护理)24小时值班计补休假1天,补休假由科室统筹安排在6个月内休完。对少数科室确因工作任务重或突发事件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医务处审核,由人事处计发加班补助。部分特殊科室加班工作已通过额外补贴体现的&39;,不再安排补休及计发加班补助。
五、对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人员,业务科室经医务处审核、行政后勤科室经人事处审核后方可计发加班补助。
第四条加班补助标准(8小时计1天):
一、勤杂普工:以合同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计算。
二、其余人员:
㈠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每人每天75元
㈡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每人每天100元
㈢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每人每天150元
第五条加班补助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加班补助申报周期: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
二、由申报科室考勤员填写《加班补助申请表》,由考勤责任人签批后,每月26日交人事处。业务科室加班情况由人事处统一报医务处审核,行政后勤科室加班情况由人事处审核,审核后由人事处通知财务部门发放补助。
第六条加班补助每月结算一次,于加班申报的次次月9日随个人薪酬发放,在个人薪酬清单中显示。对加班补助有异议的,在收到薪酬清单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认可。
第七条各处(科)室对加班补助的报领必须严格审核把关,一经查实虚报加班补助,除追缴已发的加班补助外,再按其2倍数额扣发当事人考核性补贴,并对处(科)室考勤员、考勤责任人给予各扣发当月考核性补贴50%~100%的处理。
第八条黄埔院区、东山院区按本办法原则,根据院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九条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从20__年8月1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