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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作文五年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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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作文前,首先要明确文章的主题和结构,想一想自己要表达什么观点或情感,以及如何安排文章的内容。怎么写好读书的作文五年级的?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读书的作文五年级的,方便大家学习。

读书的作文五年级的篇1

当我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看到目录的时候。很多问题便浮现在我的眼前,蓝眼的眼睛真的是蓝色的吗?黄金指的指头难道是用黄金做的?钓鸡可以把鸡钓上来吗?带着这些问题,我翻开了这本书——《俗世奇人》。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同名小说集,讲述着奇人妙事。书中所讲之事,多以清末民初天津卫市井生活为背景,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生平事迹,素材均收集于长期流传津门的民间传说,人物之奇特闻所未闻,故事之精妙叹为观止。内容虽毫不相关,但读起来却像天津人的“集体性格”。而且在作家的笔下活临活现,生动有趣,读时仿佛置身于现场。

篇章中,《苏七块》这一奇特故事我甚是喜欢。主要讲了天津小白楼一带,有个出名的苏大夫,医术了得。不过苏大夫有个规矩,凡来瞧病,不管贫穷富贵,必须先拿七块银元码,所以众人背后给他去了一个绰号:苏七块。虽然苏大夫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但他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合上书,我最多的感触是手艺人的绝活,让我叹为观止。各行各业,都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可是他们也只是平平凡凡的人。可是他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学习新的本领。就如书上所述:“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焉,靠边待着。”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就像学习一样,也许有人会觉得枯燥乏味,但是我们也可以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不断充实自己,丰富自己。但是也需要勤奋和努力,只要刻苦钻研,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慢慢的,你会发现,原来学习也可以如此多彩。

作者冯骥才说的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所以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学得一技之长。把生活变得绚丽多彩。

读书的作文五年级的篇2

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书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着,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读书的作文五年级的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没错,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口语交际能力。

每一本书都会给你不同的启示。比如《我的妈妈是精灵》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小女孩的妈妈是精灵,不能留在人间,和女孩告别,回到家乡的故事。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的的心灵正渐渐被磨钝,面对生活,它越来越难以感动。天气凉了,妈妈准备好了衣服;上学前,妈妈帮我们收拾书包;有好吃的,妈妈总是留给我们......人人都有一个妈妈,当并非人人都感受到了母爱。往往一些小细节,都会被认为是理所当然。

还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这本书是海伦·凯特的自传。她失明失聪,却能流利使用语言,她下的苦工,应该比她书中所写更多几倍。她在书中:“我给我自己定的目标是:在我有生之年,要学会自立,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尽可能不去给别人惹麻烦。”这不禁让我想到我自己。自己身体健康,尚且不能做到不给别人添麻烦,而当自己身体残疾时,还会顽强生活吗?恐怕我连这个目标也定不下来吧。

读书也是一种休闲,一种娱乐的方式。会让我们获得更多的知识。

读书的作文五年级的篇4

睡前,我总会拿起我熟悉的书本细细的品读一番。然后,我关上书,坐在窗前……望着窗外的风景,我不禁微微一笑。这就是我读朝花夕拾后的感受!

鲁迅写朝花夕拾这本书是早已步入中年,回忆着那童年时的一坛坛老酒,好像该是时候拿出来细细品味品味啦!

几十年的光阴就这么过去了,是漫长,是回味,是满满的不舍啊!当年已不再是当年,但现在还是现在。时间早已把他们给遗留了,岁月早已抛弃了他们!

这便是鲁迅先生给我人生的一个教诲——那便是要珍惜时间,珍惜现在身边的一切。

鲁迅先生的这本散文集里便告诉了我们他自己当时对社会现象的看法,和不满。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看出了鲁迅儿时的欢乐生活。

儿时的鲁迅与昆虫为伴,与花草为伍。捕虫,捉蛐蛐,挖仙草……全部都是童真与欢乐。

直到后来到了三味书屋,遇到了一位古板的先生。从此,鲁迅少了许多的笑声,少了乐趣与欢乐这段说明了鲁迅对方是残暴儿童的极度不满。

就这样,我坐在窗前想了许久许久……

读书的作文五年级的篇5

秦牧说:“优秀的书籍像一个智慧善良的长者,搀扶着我,使我一步步向前走,并且逐渐懂得了世界。”

我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 读书使我开阔了眼界;读书使我头脑丰富;读书使我充满自信;读书使我的生活乐趣无穷。 听妈妈说,当我还在摇篮的时候,只要我一哭,爸爸就拿着《启蒙》杂志给我读故事。好多时候,爸爸的故事竟成了摇篮曲,几个月大的我听着、听着居然不哭了,而且渐渐地进入了甜美的梦乡。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就特意为我订阅了一些带有精美图画的故事书。那时候,我看到书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爱不释手,一有空就会捧起心爱的故事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爸爸、妈妈给我的零用钱,我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星期天到新华书店看书,常常是要爸爸妈妈再三催促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每逢生日,爸爸、妈妈问我要什么礼物时,我总是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书,书,我只要书!”在我的房间里,摆放着两只大书柜,那里面全都是书,从小小的、薄薄的连环画到大大的、厚厚的百科全书,应有尽有。曾经多少次没有和小伙伴一起玩耍,一个人关在家里,静静地遨游、徜徉、流连忘返。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读到悲伤处,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读到幽默风趣处,我常常禁不住开怀大笑,觉得妙不可言;读到优美的词句,我会动笔摘录,细细回味。书既像是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迪我;又像是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我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不知疲倦地在书的百花园采集花粉;又好像一块海绵,日夜不停地在知识的海洋中汲取。我从书中汲取了无穷的智慧和力量,也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又是假、丑、恶。

书,就像一把开启智慧大门的金钥匙,给我打开知识的大门,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陶冶了我的情操,它使我从幼稚到成熟,把我带到一个广阔无垠的天地。 我在书中感受到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心颤,我在书中震撼“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壮阔。

徐志摩曾说“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了”。我认为走进书的世界,就如轻轻走、轻轻地来,就好像一个人在做梦似的。在梦中,这个世界是那么的轻柔,那么的飘缈,是书让你拨开挡住视线的云彩,看到一个又一个海阔天空的新境界。在书中,我有了“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傲气,在书中,我有了“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的豪迈。

书能带给人理想,书能带给人艺术,书能带给人智慧。书使我走进了科学的空间,书使我走进了艺术的遐想,书使我走进了知识的海洋。

我爱读书!读书真好!

读书的作文五年级的篇6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的确是一件百益而无一害的事。从小我就非常喜欢看书,而且随身携带,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读书已成为我最大的乐趣。

记得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残狼灰满》。我一边读着书,一边幻想着书中的情景。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浮想联翩时,又一个精彩的片段吸引了我。可是,现在都已经晚上十点多,早应该上床睡觉了。在爸爸的“逼迫”下,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去睡觉。可我哪里能睡得着呢?于是,我想到了一个办法,先将书偷偷地放在床头,再跟爸爸商量睡自己的房间,然后就可以随心所愿。做完这些事后,我的心既忐忑又兴奋。忐忑的是怕被爸爸发现,兴奋的是我可以尽情地阅读这本书,直到把它读完。

而当我回到房间后,准备开起小台灯看书。我又开始犹豫不决。是开亮一点呢,还是开暗一点呢。最后,我选择把灯光调暗一点,这样不易发现我的小秘密。正在我读得津津有味时,一阵脚步声传到了我的耳边。我急忙把灯一关,闭上眼睛装睡。我将自己的手放在胸前,感觉到心跳猛然加速,身体在不住地发抖,一串串汗珠直往下冒。幸好,我混过这一关。等爸爸走出房间后,我又开始打开书读起来了。没过一会儿,妈妈又走过来,可我已经来不及关灯,妈妈越走越近了。由于我太过于紧张,不小心碰到了台灯,发出“呯”的一声响。妈妈开门看见了我狼狈的模样,生气地说:“家正,这么晚了,不能再看书了。而且灯开得那么暗,眼睛都近视了,以后还如何看书呢?”听完妈妈的话,我只好合上书,乖乖地睡觉。

读书的故事还有很多,而唯独这件事在我的脑海里久久不能忘怀。

读书的作文五年级的篇7

我们班转来了一名新同学,她是个女生,名字叫李欣欣,她的眼睛圆溜溜的,嘴巴红红的,她的身体很苗条,她常常扎一个马尾辫,她喜欢粉红色,她还很害羞,不敢和同学们交朋友。

我感觉我可以和她做朋友,我就努力的和李欣欣做朋友,一天,她和我成为了好朋友,我很高兴,所以就把她带到了我家,我妈妈说欣欣很漂亮,欣欣很高兴。

欣欣还很有礼貌,有时候欣欣会生气,欣欣生气的时候谁也不理,我只能都欣欣开心,等欣欣开心的时候,她就恢复了平常的状况。

一天,她告诉了我她的秘密,她说:她家很穷,她爸爸在外边打工,妈妈等她上学走了,就去打工了,一般欣欣的爸爸妈妈不在家,欣欣就住到外婆家了。

自从那天以后我就发誓要好好保护欣欣,帮助欣欣。

读书的作文五年级的篇8

——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

——我要在乎我自己,越孤单,越无亲无忧,越无人依靠,我越是要尊重我自己!

{ I always want to achieve more, something better I hope. }

我想我会永远铭记,在一个凄风苦雨的夜晚,一个瘦弱较小的身影,悄悄走出大门,很快消灭在一片静谧的夜色中。那是简,是她悲痛欲绝的离开。她走了,她离开了桑菲尔德,离开了她深爱着的爱人。因为信仰,因为自尊,因为对真爱的追求。

那个名叫简爱的少女,她贫穷,其貌不扬,从小就受到家人的欺侮,但正是这样的不幸,让简爱拥有了独特而不可战胜的人格魅力。她不向命运妥协,她用她不屈的精神征服了所有质疑的目光。后来我常常想起她那坚毅的面孔,她被圣光过滤了杂色的光洁的额头,天使的嘴唇,以及那双青色眼眸中愈发明亮的光芒。她的一切在经历了完美蜕变后,变得如此完美,圣洁与高尚。

像第十一章的名字——“婚礼上的噩梦”,简得知罗切斯特在十五年前已经结婚,而她所做的一切,将使她成为他的情妇。在道德和宗教信仰的压力下,她痛苦地走了。我真的无法想象当她饥寒交迫跪在田野间号啕大哭时,是怎样的感受?她放弃了安稳富贵,为了坚持自己的原则,忍饥挨饿,宁愿流落街头。也许在别人的眼里,一个仆人的自尊根本不值一提,可她却尊重自己,在乎自己,她追求平等、自由、真爱。所幸上天不忍让她就此殒命,圣约翰一家收留了简,她得以存活下来。身体在朋友的悉心照顾下逐渐好转,可心灵的伤口却愈发疼痛得剧烈。幻觉、预感、亦真亦假的梦境……那个影影绰绰的身影,总是一次次出现在幻境中,多少遍挣扎、深夜中喊他的名字,直到声嘶力竭…….深埋在心底的眷恋,海浪般潮涌来,逃不开躲不掉,终于无法承载……

拒绝了圣约翰的求婚后,简更加确信了自己对罗切斯特的感情,而此时的罗切斯特已经受伤致残,孤身一人。同样,他对简的感情,始终未变。小说给了他们完美的结局,所有的努力都没有白费,她收获了自尊与爱情。合上书,我感到意犹未尽与感情震荡,这是最后的升华,而“简爱”也在我心中,变成一个越来越重的名字……

所有的假面与伪装都被击破后,所有的磨难与坎坷都过去后,所有的幸福与真爱都来临时,让我们循着她的身影,向灿烂的远方眺望。我看见了一颗心在经历了真爱洗礼后的净化与重生,我看见了成双的舞者,以真爱的姿势温暖了彼此的灵魂,我看见了时光尽头,那些荒芜的疼痛上,开出了绝无仅有的花朵。那是简爱——那个为万人敬仰的女性,他用他的一生,为真爱做了最完美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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