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师,敬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消防安全与法制教育同行》。“119”这个数字让我们想起了火警电话,所以,我们也把这一天作为消防安全的教育日。提起“消防”两个字,我们很自然的就会想起119这个数字让我们想起了火警电话,所以,我们也把这一天作为消防安全的教育日。提起“消防”两个字,我们很自然的就会想起“火”。火与人们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火,既能造福人类,又能给人类造成无穷的灾害。常言道:“水火无情“。火灾的发生,常常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因此,消防安全,特别重要!小学生无论在校学习还是在家休息,无论在校内还是在校外,都要具有较强的防火意识和消防意识,认真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当然,如果万一发生火灾或遇到火灾时,希望同学们也不要惊慌失措、无所适从,而应当快速反应、灵活应变,尽快脱险,火中逃生!
谁都渴望如诗如画的宝贵年华,谁都向往丰富多彩的绚丽人身,谁都希望拥有一个幸福而又美满的家庭?,然而这一切又都与安全二字有关。可以说,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黄金有价,生命无价。世界上最宝贵的就是人的生命,没有生命便没有一切。这是人生的哲理,也是众所周知,老幼皆晓的简单道理。我们殷切期望每一位同学,人人要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交通安全意识,时刻把交通安全铭记在心,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认真遵守各种交通规则,人人都争做交通文明的使者,让平安、吉祥、美满、幸福与我们永远相随!
谈完消防,安全,我们再来谈谈法制。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事例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刻,辨别能力十分弱,有强烈的好奇心,另外青少年模仿能力很强,易受到外界的影响。
下面我给大家讲两个小事例:
有一个16岁少年犯,看了很多港台警 匪战片和武侠小说,对其中“老大”的任务和打打杀杀的场面很羡慕,总想着几个人组成团伙,占领一条街,称王称霸,一次竟在光天化日之下拦路抢劫,误杀他人,被判六年。还有一名学生,看到同学们经常买好吃的零食,好玩的玩具,他十分羡慕,于是不断地向爸爸、妈妈要零花钱,但是零花钱不够花。他终于抵挡不住诱惑,就偷偷地从爸爸、妈妈的钱包里拿走五元、十元,慢慢地数目越来越大。他的行为偶然被妈妈发现,他妈妈狠狠地揍了他,并对他严加防范。他见偷不到家里的钱,就开始到小店里偷东西。到了十一、二岁的时候,他竟然开始偷自行车,还以每辆50元的价钱销赃。他的胆子越来越大,最后在他盗窃学校保险柜时被当场抓获。按照法律,他被指控为盗窃罪,由于这位学生是未成年人,所以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到少管所去反省5个月。
从这一个个的事例中,我们认识到了未成年人自身素质差,是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犯罪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多去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法,适当时候懂得自我保护。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我们不应该束手无策,而是应该勇敢的与他作斗争。
3、掌握防卫方法,防止犯罪分子袭击。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早在1986年邓小平爷爷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教育。”关注青少年,就是关注祖国的未来。但愿全社会都能够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使我们从小学法、懂法、知法,认认真真读书,堂堂正正做人,长大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消防,安全,法制是“兄弟”,只要我们珍爱生命,关注消防安全,重视法制教育,那么幸福就会在我们的身边!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各位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以班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
(六)遇到什么情况拔打110?
110系公安机关统一使用的报警电话,可以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尤其是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可以拔打,交通事故112、火警119、(三台合一),拔打以上三类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时间,地点,当时的情况,,尤其是案发现场及犯罪分子逃离方向,乘坐的交通工具及类型号牌,便于公安机关调配警力,指挥较近的公安机关民警出警,及时处置。但要说明的是110是一个指挥机关,他不担负出警任务。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 ,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几块钱,大到几百块、手机、MP3等等。还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还有一些同学与社会上的一些青年交往密切,时常出入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KTV等场所,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埃因此我们要尽量禁止去这些营业性场所,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同时在上网时一定要注意交友安全。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
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学生是对我们的基本要求。
一个人在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知法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
知法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知法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时期,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知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赵立辉,是宣化县顾家营派出所的一名在职警官。今天,我应张校长的邀请很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法律及违法行为
同学们,大家通过听老师的讲课、看电视等形式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但你们是否想过每个人日常的一言一行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谁有了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引出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题,即什么是法律?法律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很复杂的社会规范。我们今天不讨论法律的复杂性,只学习一些与大家日常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规定。因此我们简化法律的定义,法律就是大家共同约定,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贯穿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具体到我们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等等都是管理我们学习生活的法律,如果那个同学不遵守而打架打伤了同学或损坏了公物要受到老师的批评或赔偿。
我们常常听到遵纪守法或违纪违法等词句,那么,什么是违纪违法呢?简单的说违纪违法行为就是违反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就是学校纪律或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如要求我们爱护学校财物,团结同学,不能去偷盗和损坏学校财物,不能去乱骂和欺侮殴打同学。因此我们知道违纪违法是不好的行为,大家要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但怎么才能远离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要通过学习知道哪些行为是属于远离违纪违法行为,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基本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观念的启蒙学习,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好基础。
二、我们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学习法律知识是你们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在我们办案当中经常遇到有的学生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两个真实的案例:
案例一:我县某村小学学生张某某,男,13周岁,就读六年级,平日在学校不好好学习,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同学们对他总是避让三分。一次他在村里闲逛时,觉得口淡,很想吃一点村门市部里买的那些垃圾食品类的小吃,可自己没钱,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不法分子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一位二年级的学生马某索要钱,马某惧怕张某某打他,便给了张某某一元钱,张某某拿着这也一元钱去买小吃了。就这样,张某某想吃小吃时就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要,时间长了,张某某行为便引起同村不上学的小混混李某、王某的注意。李某、王某见张某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某跟着他们混,张某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今后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李某、王某,以后张某某在学校里更在趾高气扬,随意欺侮同学们。每天一放学就到去找李某、王某玩,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逃课等恶习。有一次,李某、王某问张某某:“最近手头困难想去县城偷点东西卖钱花敢不敢去”?张某某认为李某、王某平日里很照顾自己够义气,是铁哥儿们,自己去了不偷东西,顶多去看看,而且能吃到好吃的,就答应一块去。李某、王某领着张某某去县城,看上了一家手机店摆放在柜台里的手机,当晚由张某某在店外把风,李某、王某破门入室从那儿偷了价值8000元的手机,第二天以700元的价格买给了一过路人,三人将700元钱用来买烟、喝酒、很快挥霍一空。但警察也很快侦破了此案,来到学校将张某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张某某对犯罪事实作了如实交代,却丝毫不知自己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构成盗窃罪,还认为自己站在门外没进去,没偷店里的手机,仅仅跟着李某、王某去玩了一趟,吃了些他们买来的东西。后来李某、王某经审判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某某因未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而被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张某某在此案中构成了共同犯罪,虽然因达不到刑事责任年龄未被判刑,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次偷盗行为会或多或少影响到他今后工作和生活,而且仅仅吃了点,而他爸爸给手机店赔偿了2600多元,妈妈因此事羞于见人生了一场大病好久不能劳动。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是张某某好吃以及所谓的哥儿们思想害了他。
案例二:我省某县中学初三学生周某某、男、16周岁,父母都做建村生意,家庭条件较好,但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偷出家里的香烟背着老师和家长抽,--年夏天的一天晚上,因没烟抽就叫上同学索某去学校小买部买烟,但那个小买部老汉看到是两学生,就没给买,周某某恼羞成怒,乘别人不注意时抬起半块砖块拍向了小买部老汉的后脑勺,将其打晕后从柜台拿走了一条烟。索某看到周某某如此买烟,吓坏了,也感觉到这样做是违法的,留下来把倒地的老汉扶起来清洗和包扎伤口,并帮助老汉报了案,周某某因抢劫50多元一条的烟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而同学索某既没有与周某某事前协商,也没有参与共同抢烟之事,虽然同在现场,但索某不构成犯罪,还因帮助老汉包扎伤口受到了学校的表扬和老汉一家人的感谢。
从上述两个真实案件中我们就会发现,学法、懂法和不学法、不懂法的区别是很大的,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有必要,相同的场景,第一案例中张某某构成了犯罪,第二案例中索某却不构成犯罪。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一定要避免第一案例中张某某这样的悲剧继续发生。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绑架、敲诈、殴打、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我是来自初二四班的杨慧雅,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
再过几天,就是我国第二个宪法日了,今天就由我告诉大家一些关于宪法的知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马克思称之为“法律中的法律”。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座雄伟大厦得以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坚实根基。是我们每个人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
更重要的是,它能使我们明白:我们生活在一个集体中就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要想在社会上依照法律法规办事,就先要做到在学校中遵守校纪校规。
可能有的同学会认为在现在这个张扬个性的年代里,比的是帅,玩的是酷,没有谁会在意那些条条框框。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如果一个人违反了纪律,不仅会影响自己,还会影响到其他的同学。如果现在就把违反校规当作家常便饭,以后到了社会上就很可能经常触犯法律。如果人人都不遵守纪律,不遵守法规,汽车横冲直撞,那马路再宽恐怕也比伊拉克的战场安全不了多少。到那时连人的生命安全都没有保证,更别说什么张扬个性了!
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那具体我们又应该怎样做呢?
第一,要突出学习关于宪法的知识。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讲,着重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当代小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让我们燃起普法的热情,把宪法精神送到每一个班级,送进每一位学生的心里!让我们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成为社会主义的好公民!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律同行》。
谈起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起,都是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生命和财产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应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律同行?有同学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可以说:不是的!法律离我们很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有呈上升势头,而且犯罪的一般是在校学生。根据来自中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由于犯罪,给他们以后的人生带来了极大地危害。
我们的任务是学习,想好好的学习,前提必须要遵纪守法。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这些青少年犯罪都是从小都是娇生惯养,争强好斗和受外界的不良影响,“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后悔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个合格的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通过学习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够清楚地明白法律的重要性。
二、守法。法制法规是神圣的。我们守法,就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违法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未成年的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运用我们手中的法制法规,保障我们和我们身边的人。
同学们,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有了法律,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更加自由;有了法律,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与法律同行!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班的---,今天,我很荣幸能站在这里,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牵手,走向明天”。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从1986年起,我国政府开始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从2001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众所周知,中国是礼仪之邦,历经五千年的历史,形成了整套系统的道德准则和礼仪规范。生活在这个文明的国度,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秉承中国的优良传统,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中国人。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虽然制约了你的行动,给你带来了许多束缚,但你必须懂得,有它陪伴,你的生活才会井然有序,才能更加美好。而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更应该知法守法懂法。
或许有人说:你多虑了吧?我们只是中学生,未成年人,法律离我们还很遥远,我们只要在学校里遵守校纪校规就好了,还要去知道那些法律干嘛?但我想说:同学,你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法律时时刻刻存在我们身边,它规范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行为。而且同学你既然知道自己是一名未成年人,那也应懂得你在社会上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而你过去的小学生涯,初中生涯也是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度过,更有它的大纲《教育法》也维护你学习的权利,纵使你在学校,你也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和制约。
例如:某同学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去偷同学的钱财,然后去充钱,买虚拟装备,为的是让自己在游戏世界里更加出众,最后越陷越深,越偷越多,其实这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还有一些同学会因为口角冲突,不能克制自己的情绪,对对方大打出手,致伤,致残,最后被卷进教改所接受教改。
面对这一切的一切,你还敢说法律离我们很远吗?法律很虚无缥缈吗?同学们,一个社会的长治久安,需要法律协助,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律的参与,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不能做法盲。
通过开展法律教育课,同学们会学到不少法律知识,去面对周围突发情况。在我们了解法律知识后,不仅要用法维护自身的利益,更要用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违法,不犯法,对于我们,最重要的是要做到端正自身的行为,把生活的主战场放在学校,而不是社会中,杜绝打牌、抽烟、喝酒等严重污染社会的恶习行为,回归自我善良纯真的本心。
同学们,与法牵手,走向明天,我们的明天定会更加灿烂辉煌!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我们正值花季,肩负着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但年龄特点决定了我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诸如此类的事件我们通过各种媒体也有所耳闻,比如:有的同学在学校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甚至打架等等,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走出校园后,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到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而是在我们这个阶段我们这个年龄就开始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
另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着我们,如果没有自制力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我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大家都知道有许多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所以,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建议: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守则》和《规范》〉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的学
生。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大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都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也是我们的武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会。通过主题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
总之,作为学生,学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
1、学法、懂法、守法、不违法、不犯法。
2、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受侵害。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我们的广大教师和学生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幸福地生活。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小到拿别人一支笔、一个文具,大到偷钱、偷自行车、勒索他人钱物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斗殴,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还有的犯罪情节更加严重被被判了刑。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的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青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
法律的完善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法制越来越重要地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你们今后要立足社会,谋求发展,法律意识是必不可少的。
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我也相信对于以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黄子孙来说,那一天肯定会到来,那一天一定会到来!
谢谢大家!
各位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在这国旗下要讲三个主题:一、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二、学会感恩,学会忍让;三、弘扬中华美德,做守法小公民。
先讲第一个主题:成才先成人,爱国先爱校。
同学们,文明习惯和爱心无处不在,想要成才先要做好人,要爱国先爱校园这个大家庭。我们必须而且应该从小事做起,严格要求,长期坚持,千万不能把一些不文明的言谈举止看作小事,因为它代表着一个人的文化素养,标志着一个民族的健康程度,影响着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影响着一个人的发展和幸福,在学校也体现着它的办学水平。最后,我希望大家能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吧,让我们积极投身到十月份的文明礼貌教育中去,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真正做到爱他人、爱家庭、爱学校、爱祖国。
讲第二个问题:学会感恩,学会忍让。
首先,我们要对自己的父母感恩。我们曾经感激过许多相识或不相识得人,我们曾经阿为一件件的事情而心存感激,但我们谁曾对自己的妈妈由衷地说过一声“谢谢你”呢?妈妈的温暖就像阳光,沐浴其中,我们却从没想到过感激,妈妈的慈爱就像最细碎而晶莹的盐粒,我们一日三餐安然品味着她的芳香,却在菜肴里从没有看到过盐粒的光芒。母爱默默地滋养着我们,我们却从来不曾留意她那纯美的晶莹。感恩世界,感恩一切,就让我们从感恩母爱开始吧。因为他们不仅赐予我们生命,更把我们养育成人。
讲第三个问题:弘扬中华美德,做守法小公民。
校园是神圣的知识殿堂,我们从这里汲取丰富的知识,校园,还是无忧的天地,我们在这个摇篮里健康成长,校园,更是一个大家庭,我们都是这个幸福大家庭的一员,因此,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更应爱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试想,如果出入门时不出示或佩戴学生卡,就会给社会不良分子带来可乘之机,他们一旦进入校园,将会给同学们的校内安全带来巨大威胁。试想,如果校园内普遍存在打架斗殴等现象,扰乱正常秩序,我们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和学习的直来能够将无法得到保障。由此看来,校规校纪如同庄严的法律,我们不仅要正式,更要维护和遵守,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们更好的人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道德和法律责任,作为文明学生,我们更应承担这一神圣责任!那就是付之以行动,从校园内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守法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