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能对我们的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秩序起到很大的作用你知道如何拟定合理的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日常纪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着装整洁,佩带红领巾,举止文明,能体现少年儿童活泼向上的现代气息。
2、上学、放学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拐弯、过十字路口要慢行,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宁可晚行十步,决不抢行半步。
3、早晨到校后,首先要清扫卫生区,保持各班卫生区干净整洁,不存杂草纸屑,课间如发现卫生区有杂物应及时捡起放入垃圾箱,并养成习惯。
4、上课前,要根据课程表,准备好学习用品,文具盒放在课桌中间上方,课本、练习本放在课桌右上方。课堂上要严格遵守纪律,老师走进教室后班长要喊“起立”全体学生齐喊“老师好”,语调要干脆,老师回敬“同学们好”,班长“坐下”,然后开始上课,阅读和写字姿势要正确,做到“三个一”,即:眼离书本一尺,手握笔离笔尖一寸,胸离课桌一拳。回答问题声音要响亮,朗读时,双手要把书端起,不要趴在桌子上读。
5、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班长要喊起立,学生齐喊“老师,再见”,老师回敬“同学们再见”后待老师走出教室后如有领导听课,要等领导走出教室)学生做好下节课的课前准备后,方可下课休息,值日生及时擦净黑板,课代表与老师取得联系,以确保下节课正常进行。
6、学生课间要有秩序地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各班按照统一划分区域进行活动,严禁追逐打闹,不做剧烈活动,不做危险游戏,不大喊大叫。
7、教学楼内有秩序,上下楼梯靠右行,三人以上成纵队,不得大声喧哗、跑闹,不得做体育活动,自觉保持教学楼内安静、有秩序。
8、自觉爱护学校一切财产,不在墙上乱写乱画,讲卫生。不要用硬物敲击黑板,学校所有公物,责任到人,如是人为造成公物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9、按标准认真做好两操,眼保健操要做到穴位准,动作力度适宜;韵律操,出操要快、静、齐,动作准确统一。
10、课外活动,值日生要迅速打扫教室卫生,卫生用具要摆放整齐(笤帚和簸箕以及废纸袋全部放在教室规定位置)然后积极参加有益的活动。
11、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做到有组织、有纪律,集合迅速,站队整齐。升旗时要严肃认真,一切行动听只指挥。
12、放学站队要做到快、静、齐,做到不抢队、不打闹,前后距离适中,不和别人打招呼,不离队买东西。2人以上必须成一路纵队行走。要按时回家,不在外逗留玩耍,不接触陌生人,以防坏人拐骗。
13、回家后,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后,帮家长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做到早休息,按时起床,不准长时间看电视、玩电脑,不准看不健康的书籍和录像,不进游戏厅,保证10小时的睡眠时间。
14、双休日、节假日,要遵守群众纪律,不破坏农作物,不到幼儿园玩耍,不破坏幼儿园玩具及体育器材。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认真预习下周要学习的新课程。注意安全,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玩火。
15、无论校内校外,人人都要严格遵守礼貌规则:①见了老师要问好,与老师分手要说“再见”,得到别人的帮助,借用别人的东西要说“谢谢”,损坏别人的东西应该道歉或赔偿。
②对同学要团结友爱,不欺侮小同学、女同学。 ③不说脏话,不随地吐痰,举止文明。
④要尊敬老师,不对老师评头论足,进办公室应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入内。进入办公室没有老师允许不准乱翻老师的东西,老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要虚心听取,不顶撞。
以上管理制度将在今后实施中不断修改完善。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四)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一、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生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在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3、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5、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交活动报表于办公室存档;
6、各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主席团任务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
二、会议纪律制度
1、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主席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时间暂定,地点暂定。会议由主席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学生会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由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4、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长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二次;
5、会议考勤
①、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
②、学生会成员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实行强制性退会处理。
③、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开除学生会并记入档案。
④、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本部部长,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本部部长补假,并说明原因,由本部部长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团请假,办公室做记录,干事须向本部部长请假。本部部长不在,由本部副部长代替。
⑤、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⑥、开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
三、经费及物品使用
1、学生会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2、经费申请的程序为:在活动前写出详尽的经费预算报告,报学生会办公室审批,经主席签字,报系上批准。
3、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有效的发票,付款单位一律写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电子系系学生分会”,发票背面要求注明经手人,并附详尽的'开支说明。
4、各部以出钱款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开支不要超出预算,超出部分须说明原因,经系上审批后方可报销。
5、系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将定期对帐目进行核查。
四、干部任免制度
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度”,部长有弹劾主席团的权利,干事有弹劾部长的权利,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部长或者干事弹劾,被弹劾人员自弹劾通过之日起职务解除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得佩戴手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管理处挂失,防止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面。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在校园内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为加强学生组织纪律,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如下制度。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或其他单项称号。
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方式有: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处分有:
①警告
②严重警告
③记过
④记大过
⑤留校察看
⑥勒令退学
⑦开除学籍。
第四条 对第三条中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其他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者报市教委批准开除学籍。
二、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政治学习、班团活动、集会、两操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六条 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一节课者,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一次性)。请假必须由家长或医院出示请假条或证明,假期完毕,按时返校,且应及时销假。
第七条 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或离校,否则以迟到早退论处,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半小时以内)折算旷课一节。
第八条 全期累计旷课两天(14节),给予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三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五天,给予记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七天,给予记大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九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十五天以上给予处分勒令转学。
三、课堂制度
第九条 课堂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主要场地,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第十条 集中精力,认真听课、作笔记,不得讲小话,做小动作或上甲课做乙事,不得看其他外书籍。
第十一条 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课,否则按第七条处理,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方可走出教室,进教室必须报告。
第十二条 尊敬老师,讲礼貌,上下课教师进出教室,学生必须全体起立,课堂提问或作答,必须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能起立提问或作答。
第十三条 学生进入学校、教室,必须注意仪表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裤,不得抹口红,涂指甲油和纹身,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各种“吉祥物”,不得穿高跟鞋,体育课不能穿皮鞋。
四、课余制度
第十四条 课余休息不得在教室内或走廊上大喊大叫,无特殊情况不能随便进入老师办公室,因故进入必须征得老师同意,报告后方可进入。
第十五条 来校或回家路上,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骑自行车必须礼让三先,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得进入“两室三厅”。
第十六条 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打架、吵闹,且纠集社会青年寻衅闹事、影响教育秩序者,一律从严处置或移交派出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