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接触并使用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大家共同遵守的准则,能营造良好的工作或者学习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事业单位加薪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__X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载、总经理除外)的全体正式员工。
第二条目的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统一的薪酬平台,实现按价值付酬,促进内部公平,起到激励、吸引、留住人才的作用。
第三条原则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公平性、竟争性、激励性、经济性、合法性的原则。
(一)分平性指公司员工所获得的薪酬应与对企业作出贡献成正式成正比,即与其岗位价值相匹配。
(二)竟争性是指所在地区行业或同等规模的企业类似职务相比较,公司的薪酬标准要有吸引力。
(三)激励性是指在薪酬设计上,应考虑适当拉开各级、各岗的薪酬水准差距,以真正体现薪酬的激励效果,从而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主动性。
(四)经济性指薪酬水平要考虑公司实际支付能力的大小。
(五)合法性指公司的薪酬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颁布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员工的工作量、职务的高低、技术和能力水平、工作条件、工龄、企业负担能力、地区和行业的薪酬水平、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生活费用与物价水平。
第五条总体水平
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
第六条公司员工薪酬体系分别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月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与岗位相关的市场工资加绩效制。
第七条适用本薪酬体系的人员为公司常设在编员工。临时工、小时工、企业顾问、特聘律师等均不纳入其中。
第八条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为周期对经营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
第九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员工目前包括除了工勤职系外的所有员工。
第十条对于工勤职系采用市场工资加绩效制。其特征是按地区劳动力市场行业指导价格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加绩效水平,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特聘人员的薪酬参见工资特区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收入包括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一)岗位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二)浮动工资包括年底奖金、特殊奖励等;
(三)附加工资,包括一般福利、社会保险、补助等。
第十三条岗位工资
(一)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二)月收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附加工资
(三)岗位工资:按照岗位价值评估的结果确定,体现了岗位的内在价值和员工技能因素。其中,绩效工资与每月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员工在当前岗位和现有技能水平上通过自身努力为公司实现的价值。
第十四条岗位工资是整个工资体系的基础,从员工的岗位价值因素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岗位工资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在工作分析与职位评价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分配依据。
公司所采用岗位价值评估方法为点因素法(即点值法)
第十五条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分配比例
具体比例的确定可以依据__X有限公司实际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工资的用途
基本工资是确保员工基本生活保障的收入,作为以下项目的计算基数:
(一)各种假别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社会保险计算基数;
(三)其他基数。绩效工资与每月度的考核结果挂钩,作为一下项目的计算基数:
(一)各种假别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年底奖金的计算基数
(三)外派受训人员工资计算基数
(四)其它基数。第十七条确定岗位工资的原则
(一)以岗位定薪,薪随岗变,实现薪酬与岗位价值挂钩;
(二)以岗位价值为主、能力因素为辅,岗位与能力相结合;
(三)参考企业实际的盈利状况确定薪酬水平,实现平稳过渡。第十八条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
(一)薪酬宽带。__X有限公司分为六级薪酬宽带,分别为副总级、总监级、部门经理级、主管级、一般员工级、工勤级。
(二)薪酬层级。每个岗位分为五档薪酬,由低至高分别为A-档(欠资格)、A2档(期望)、A1档(合格)、A档(胜任)、A+档(超胜任)。
(三)各岗位按照各岗位价值高低分别分级列等。每个岗位都对应所在薪酬宽带中的某一岗位工资等级。
(四)__X有限公司采取一岗多薪,同一岗位的不同员工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能力素质水平的各异,对应不同的工资等级、薪酬层级。
(五)不同能力、技术、业绩的员工允许在同层级、同级别工资拿不同的宽带薪酬。
(六)岗位工资等级调整。员工工资等级将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调整,当有重大贡献或重大失误时,工资级别由行政办提出调整建议,经总经办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九条浮动工资
(一)年底奖金与年度考核结果和公司年底经营情况挂钩,是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的基础上对员工的一种激励。年底奖金于下年初支付。
(二)特殊奖励设立特殊贡献奖、优秀部门奖,其它参见公司有关规定。
特殊贡献奖:
1.特殊贡献奖是指由于员工个人的努力给__X有限公司带来较大贡献的一种特别嘉奖。例如员工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经验证为公司减少较大损失或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等。
2.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可以通过任何渠道向行政办提出申请,行政办经过核实并提出奖励建议,总经理审议通过。
优秀部门奖
优秀部门是对年度内工作成绩突出,起模范带头作用、整体绩效优异部门的奖励。优秀部门由行政办根据年度部门考核结果排序得出前三名。评为优秀的部门由公司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金。奖金二次发放办法由获奖部门自行决定。
第二十条附加工资
(一)附加工资=一般福利+社会保险+补助
(二)附加工资是公司正式在册员工都能享受的一种福利待遇。
(三)一般福利是指员工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获得的公司为其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四)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企业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数额参见政府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政策。
(五)补助:包括长期派驻外地员工的生活补助和对不同级别员工的补贴(如车补、通讯补贴等)。
第二十一条关于职位补贴的规定
职位补贴指与工作环境、工作场所、工作要求相关的补贴,包括以下八类:
1、职业病预防费;
2、特殊机密费;
3、联动岗位工资,指由于特殊人员职能超出岗位目的,同事满足企业新的战略要求而收获的累计型工资。
4、加权工资,指由于在本职工作外额外赋预其它工作所产生的那部分工资。
5、环境保护金,包括针对地室、半地下室等工作环境的保护金。
6、预算外奖金
7、特区工资
8、销售补助金,包含由于销售所需的各项费用补贴。
各项补贴员工应按照补贴项目用于相应的用途,如挪作他用或未用于指定用途,分司不承担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本制度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工作人员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工作人员。
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第二章 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月薪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月薪制适用于普通工作人员。普通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据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按月考核发放。
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
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工作人员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_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工作人员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工作人员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工作人员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工作人员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工作人员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工作人员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工作人员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人员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工作人员岗位晋级或降级。
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工作人员层。
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普通工作人员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工作人员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
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工作人员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工作人员单独约定。
第六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工作人员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0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工作人员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5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5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各部门必须在次月25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工作人员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 附则
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本规定从20__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
第4条: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6条: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计件工资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计件工资制适用于生产工人。生产工人的工资管理采取计件工资制,根据工人的产量按月考核发放,具体发放按《生产工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对于季节工、学员工工资管理,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方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第8条: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 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 。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由企管计划部考核发放超额奖金。
第9条: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员工。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第11条: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员工的工资级别。
第12条:员工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员工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研发人员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第13条: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__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S A B C D 副总经理 1.3 1.0 0.7 0.4 0.1 部门经理 1.3 1.0 0.8 0.6 0.4 普通员工 1.3 1.1 1.0 0.8 0.6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员工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第14条:员工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员工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超额任务奖。
研发人员根据项目的进度及效果视情况发放项目奖金;根据研发项目在市场上的盈利情况发放成果奖金。
销售人员当绩效考核成绩达到标准,并且超额完成销售量任务和回款任务时,公司根据片区与员工超额完成的销售量、超额完成的回款额发放销售奖金。
采购人员年终按照超出任务部分,提取一定比例发放年度成本任务超额奖金。
第16条:研发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创新奖金。
第17条:公司完成董事会要求的经营任务指标后,可以发放年终效益奖金。
第18条:每年年终效益奖金的具体数额由总经理提出,报董事会批准。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企管计划部拟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9条:员工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20条: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员工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第21条:员工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员工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22条: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员工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员工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23条: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员工层。
第24条: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5条: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6条:普通员工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第27条:员工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
第28条:公司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第29条:员工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第30条: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31条: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员工单独约定。
第六章 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32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其他委员包括各中心、事业部主要负责人。
第33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4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
,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5条:企管计划部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6条:员工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8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8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25日。各生产单位必须在次月1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37条:员工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38条: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员工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第39条: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40条: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41条:本规定从20__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应集团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将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长期利益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拟定了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投子公司的所有员工。所涉及适用员工群体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新疆金风股份有限公司 ceo、总裁、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2。 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人员。
3。 员工:本制度中涉及到的员工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全体员工。
第三条 原则
1。 责任原则:按岗位的职责、价值、任职资格等因素,确定各个岗位的薪酬标准。
岗位变动,则薪酬随之变动。
2。 绩效原则:员工的实际薪酬与公司的经营状况、部门绩效和个人的工作业绩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3。 激励原则:根据市场竞争环境及公司的发展目标,采用积极的、多样的、有效的激励方式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保障公司目标的实现。
4。 竞争原则:公司薪酬水平要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保证薪酬体系与相同及相关行业接轨,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保证薪酬水平在外部市场中具有竞争力。
5。 保密原则:公司遵循薪酬保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制定、考核、审查、落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激励方案。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薪酬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制定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以外所有人员的薪酬政策及激励、绩效管理体系,负责制定公司及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方案,经 ceo 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各子公司的薪酬制度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拟定,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经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本公司的薪酬实施细则及与之相关的绩效评估方案、激励方案等,经子公司的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八条 员工的薪酬结构
1。 薪酬组成
薪酬由工资、津贴、奖金、长期激励、特殊奖金和保险福利构成。
2。 工资
1) 月度工资标准的确定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承担的职责、岗位要求的技能、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经营规模和市场水平等综合因素确定。
2) 员工的岗位发生变动,月度工资需要根据新岗位所在的职级进行薪酬调整。
3) 月度工资分为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根据岗位的工作内容不同采用不同的分配比例。
4) 月度实得绩效工资由月度的绩效工资和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计算所得。
3。 津贴
1) 不同的员工因所在岗位的职级、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和职责的不同适用不同的津贴和标准。
2) 津贴是固定收入的一部分,按月进行发放。现有的津贴有通信津贴、住房津贴、交通津贴。
3) 各子公司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在薪酬实施细则中制定适用的津贴类别和标准。
4) 津贴类型和津贴标准与岗位和职级保持一致性,如果岗位或职级发生变动,则津贴随之调整。
4。 奖金
1) 员工的奖金根据员工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部门绩效和个人的业绩情况确2) 各分、子公司均应围绕经营目标的实现,制定针对性的绩效考核和奖金激励的方案,激发员工工作热情,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3) 不同序列、不同岗位的员工根据其工作内容采用不同的奖金比例、计算方法和发放周期。
4) 奖金方式有绩效年薪、项目奖金、计件奖金、利润提成和其他奖金。
5。 特殊奖金
1) 经公司审批的经营举措奖励、项目奖励、优秀员工奖金、合理化建议奖等用于表彰的特别事件和人员的奖金。
2) ceo、总裁、子公司总经理均设置特别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有突出和重大贡献的员工。
3) 公司实行超额利润奖励,当公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5%以上时,超出净资产收益率 5%以上部分的利润,按下列标准以超额累进的方式提取风险奖励基金。
净资产收益率(%) 10 以上
5—6 6—7 7—8 8—9 9—10
超 额 奖励基金按超额利润累进提取比例(%)
10 12 14 16 18
超额奖励基金的奖励范围和奖励额度由经营层决定,分三年发放。
6。 保险福利
1)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统筹保险,社会统筹保险的基数和比例按照当地政策和法规执行。
2) 公司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补充保险,为从事有危险及危害性作业的员工提供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为正式员工提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为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提供健康保障保险。
3) 公司提供设施齐全的健身场馆,鼓励成立各种俱乐部,并组织各项业余活动,包括集体婚礼、文艺晚会、现场慰问等。
4) 公司提供班车、宿舍、图书室、法律援助、公司活动日等福利。
5) 公司为员工提供年度体检、员工互助基金等其他的补充福利,具体参看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7。 长期激励
长期激励是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持续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长期回报和奖励。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
1)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特殊奖励、福利补贴、长期激励组成。
2) 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固定部分,该部分年薪不进行考核,按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3) 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中的浮动部分,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业绩挂钩,结合个人的绩效评估和管理能力评估结果确认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收入。
4) 特殊奖励:公司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对有特殊贡献或完成重大临时性事项所进行奖励。公司高管参与超额利润奖励的分配。
5) 福利补贴:包括国家法定福利、公司保障性福利和公司关怀性福利。
6) 长期激励:公司实行长期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持续性重要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长期回报和奖励。
2。 如果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发生重大的变化或是岗位发生变动,公司可以根据其工作职责或岗位重新核定其年度薪酬总额,核定的薪酬水平可以增加也可以减少。
3。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在次年年初完成业绩评估和绩效年薪分配方案。薪酬支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实施。
4。 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标准
1) 年薪标准(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由董事长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工作职责、岗位价值、任职资格、市场薪资等因素确定。
2)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年薪÷12 个月。
3)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总收入是指税前收入,包括需要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 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依据,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数的比例为 6:4。
5。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弹性工作制,日常不考勤,同时不计算和发放加班工资。
第四章 薪酬预算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 薪酬预算管理
1。 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由集团直接聘任的员工的薪酬预算和使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2。 各业务单元、分(子)公司负责组织本公司各个部门的人员编制、人员需求,完成各部门的薪酬预算,由人力资源部汇总,经业务单元、分(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3。 如因外部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及其他重大事件的影响,需要调整公司年度薪酬总额的,经董事长批准后调整。
第十一条 薪酬的使用管理
1。 集团和各业务单元、分(子)公司的薪酬预算的使用均应严格执行分解计划,按照目标的完成情况,有计划、分阶段地使用。
2。 各业务单元、分(子)公司的每季度薪酬总额及使用分析报告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第五章 薪酬的计算与发放
第十二条 工资采用月度支付的方式,以整月为考核周期,本月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上个月的工资。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内,按约定的月度工资标准的 80%计发,对于重要的岗位,可以按约定工资标准的 100%发放。
第十三条 月度税后工资由月度岗位工资、月度实得绩效工资、各项津贴、奖金、特殊奖金之和减去各项考勤扣款、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其他扣减项、个人应承担的税款及税后应由员工承担的其他福利扣款项计算所得。
第十四条 绩效工资按照员工所在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奖金的计算和发放按照所在公司、部门的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的缴纳及其他福利的发放按员工所在公司福利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七条 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由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
第六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调整的条件
1。 外部薪酬水平发生较大变化,现有的薪酬策略和水平不能吸引和保留公司正常运营所必须的人才时;
2。 外部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影响员工的实际收入水平时;
3。 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公司经营状况有重大改善或业绩有显著提高时。
4。 员工的岗位发生变化或是岗位的工作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
5。 员工的绩效优秀或薪酬水平不能体现岗位价值时。
第十九条 薪酬调整的分类及实施流程
1。 年度薪酬调整,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市场薪酬的变化、外部经济环境趋势、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年度薪酬调整总比例和实施方案,经 ceo 批准后实施;各子公司根据集团的年度绩效薪酬调整方案,制定适合于本公司的年度薪酬调整比例和实施方案,经公司 ceo 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2。 个别薪酬的调整,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用人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公司人力资源分层授权的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3。 年度薪酬调整的月度增长总额超过月度工资总额的 25%,需要各公司董事会批
第二十条 薪酬调整的申诉
1。 如果员工对薪酬调整所产生的异议,员工有权向属地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2。 属地人力资源部在接到员工申诉后 15 个工作日内,必须将申诉处理结果通知到员工本人。
3。 如果员工以对属地人力资源部的申诉结果不满意时,可以直接向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申诉。
第七章 海外人员的薪酬管理
第二十一条 海外当地人员的薪酬管理
1。 公司为海外招聘的人员提供在当地市场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
2。 根据不同地区差异,由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海外业务负责人公或办事处首席代表与集团人力资源部共同制定该地区的薪酬管理实施细则,报集团 ceo 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国内外派的海外人员薪酬管理
1。 国内派驻海外人员根据派驻地的物价水平、生活和工作条件,给予不同的海处补贴标准,具体标准见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的相关制度。
2。 国内派驻海外人员的国内薪酬标准不变,但取消国内的交通、住房、通讯等补3。 带薪调休假:根据公司福利制度中的`调休假标准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遇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或发生不可抗拒的重大情况,本制度将适时将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 如本制度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公司体系的构成
工资:
每月固定工资——基准内工资+奖金
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补贴+津贴+基准外工资
二、工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规定如下:
1、工资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26日起至当月26日止,并于每月28日支付。
2、采用工作绩效工资制订的计算期间,则从上个月的11日起至当月的10日止,并于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三、基于公司业绩成长与社会经济变动的考虑,或者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资变动成为必要时,在与工会取得协议的前提下,可对员工的基本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实施定期加薪,但加薪决定是在11月21日以后定出时,可于下一个工资支付日追补。
五、下列员工不在定期加薪的范围之内:
1、临时工、公司特别制定工资的员工。
2、外聘人员。
六、凡具晋升资格者,则依照各等级所制定的标准实施升级加薪,并于升级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七、下列情况应实施特别加薪,并在发布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1、技术进步明显并足以成为同事之楷模者,经由部门主管人员推荐及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其绩效优良有加薪必要时。
2、任职于特殊职务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3、其他有优异表现的员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八、基准内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职能工资)、补贴(资格等级津贴和职位津贴)等两大部分。
九、工龄工资的规定如下:
1、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区别,制定“工龄工资参照表”,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实施调薪。若物价上涨时,工龄工资亦随其比例变动而调整。
2、初次任用员工的工龄工资,除了第一年应依照“标准学年毕业工龄”的工资标准任用外,工作满一年时,得依照“自然工龄”工资标准支付。
十、职能工资的规定如下: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绩来制定员工的职能工资。若物价上涨,则职能工资额应随之发生变动。
2、各等级的级职工资,以该等级的初级工资作为调升级职工资的标准依据。
3、员工晋级增资时,以晋级前的职能工资加上资格等级的晋到级加薪标准,晋级后的金额若不满晋级的级职工资标准时,应以标准职能工资为基准。
十一、初任职位人员的工资规定如下:
1、新进员工的工龄工资与职能工资,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及录用年度作为毕业年度,其标准见表1:
表1新进人员工龄工资与职能工资标准表
学历标准工龄职能等级基本工资
研究生毕生25岁三等30级5000元
大学毕业22岁二等29级3000元
专科毕业21岁一等18级2500元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资,除考虑其学历外,在衡量员工之间的工资均衡性后,再决定其任用工资标准。
3、初任工资标准,除依照公司规定办理外,对于同行业间的工资标准也须一并考虑。
4、公司对于初任者的工资,可在10%的范围内,依员工表现状况来决定其增减。
十二、凡具有资格等级第五职等到第九职等及特别职等、一职等的员工,公司依下列资格等级给予津贴。
表2员工资格等级津贴表
资格等级特别职等
一职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九等
资格津贴10000元4500元3500元2500元
1500元800元
十三、凡负责管理及监督职务的员工,公司依下述规定支付职位津贴。
表3员工职位津贴支付表
职位主管经理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
职位津贴500元800元1500元2500元3500元4000元5000元
十四、基准外工资包括下列七项:
1、住宅津贴。
2、抚养津贴。
3、交通津贴。
4、派遣津贴。
5、特殊工作津贴。
6、外勤津贴。
7、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十五、住宅津贴是对因无自用住房而必须租赁房屋的职工所做的补贴,其标准按下列规定办理:
1、需抚养家属且住房人数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贴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不另行补助住宅津贴。
(1)居住于公司员工宿舍的单身员工。
(2)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贴者。
3、员工资格家属抚养状况有所变动时,应提出申请变更住宅津贴。具有或丧失津贴接受资格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下一工资支付日前),根据申请事由办理津贴增额或减额。
4、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厂宿舍的员工,因地利之便居住于非直系亲属的家中者,每月给予100元的住宅津贴;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的员工亦适用此项规定。
十六、抚养津贴的规定如下:
1、抚养津贴是公司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家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所补助的津贴,抚养津贴的标准如下:
(1)配偶的抚养津贴额,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属(抚养人数以不超过4个人为原则),每月每人200元。
2、欲接受抚养津贴或抚养家庭人数增加时,则需提出申请变更抚养津贴。津贴享受资格丧失或抚养人数减少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内
(下个工资支付日之前),根据申请的事由办理津贴额的增减事宜。
3、员工亲属具备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抚养津贴:
(1)配偶。
(2)满60岁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满18岁的子女。
(4)身体残废且无工作能力的直系亲属(不受年龄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时在本公司工作时,按一人发给补助抚养津贴。
(2)员工本人为养子时,可向公司申请抚养津贴赡养父母。
十七、交通津贴的规定如下:
1、员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时,给予交通津贴,但以使用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为限。
2、交通津贴发放的标准以通车单程距离达10公里以上的员工为给付对象,公司应以补助定期车票或一个月25日来回月票的金额为基准。
十八、员工奉命调驻外地执行勤务时,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贴:
1、经公司承认的房屋租金或旅馆费用,可依实际费用的使用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处理。
2、调驻津贴除作为补助员工的租赁费用外,另拨出基准内工资的5%作为员工调驻外地的开销和补贴。
3、调驻津贴的计算,从调派到达之日开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贴支付的对象包括警备员和设备管理员,每月以补助600元津贴为基准。
二十、依据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规定时间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计算方式给付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1、规定工作时间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贴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8?50=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2、一般工作时间外,自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为止的超时工作津贴
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900=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3、规定工作时间为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时,应依下列标准支付津贴(单位:元/小时):
(1)自晚上十点至十二点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650=夜班津贴
(2)自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700=夜班津贴
4、第七职等以上的员工不予补助时间外工作津贴。
5、带薪休假及特别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则依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的方式处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则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规定不予扣除
工资:
1、行使公民权时。
2、调驻休假。
3、婚假。
4、丧假。
5、灾害休假。
6、年度带薪休假。
二十二、奖金的发放
1、公司根据当年度的经营业绩并考虑到员工的表现,原则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两次确定并发放奖金。
2、奖金的计算及发放依下列规定办理:
(1)上期奖金。计算期间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于6月发放。
(2)下期奖金。计算期间为本年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于12月发放。
3、从奖金计算期间开始到奖金发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职者,方有资格领取奖金。但对于届满退休者,应视其工作时间按日计算并发放。
4、员工若已达58岁,则其奖金在按一般计算方式计算出来以后,以其金额乘以80%作为奖金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