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益发展的时代,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能够帮助我们维护工作和学习环境,营造良好氛围。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合作社财务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财务管理制度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它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在财务管理过程中,针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资金营运活动、分配活动而制定、遵守的法律、法规、规则、准则、方法等一系列规范约束性条款,统称为财务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有别于其他集体所有制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盈利组织,主要体现自我服务的公益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某一产品的生产,某一行业的经营或某一服务领域共同组织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完全按照合作制原则结成的经济利益共同体,以形成共同生产或经营,抵御市场风险,取得规模效益。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主要包括:
(一)核算体制
专业合作社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财务管理体制。其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依据社章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各类专业合作社应依据原行业财务制度,结合自身的特点,制定本社的财务制度。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
(二)资金来源
1、社员股金。社员股金是为了取得专业合作社社员身份而缴纳的股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员股金按实现的利润进行分红。
2、提留的风险金和企业发展基金。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金作为风险金,以及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
3、公益金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
4、盈余积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5、银行贷款。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业务需要按照银行贷款的要求向各类商行申请贷款。
6、供销合作社投入的资金
7.其他来源,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三)盈余分配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是由理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一般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一般盈余公积金。
2、按现行财务制度提取公益金,用于本社职工的福利设施支出。
3、对社员股金,政府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供销合作社的投资等按比例分红。
4、按社员提供的产品,服务交易额或交易量实行二次分配;
5、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6、按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四)财务控制
完善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有力手段专业合作社具有人员少经营环节多,手续制度多的经营特点,更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建立人员控制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人员宜少面而精,人员的数量素质应由理事会确定。厂长(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实物保管员,出纳员的任用,解聘应提交理事会确定。特别是财务人员应统一聘用,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确定其在合作社行政管理责任及地位。并定期考核、评审,确定奖惩是否续聘。
2、强化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的资金、商品物质的流通必须制定严密交接,运转手续,经手人、保管人、批准人的签字必须齐全,各负其责。
3、建立生产经营成本,费用等开支的审批制度。企业的日常开支,要区分不同性质,不同额度分别审批,属于日常零星开支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厂长(经理)签字后,厂长(经理)最后审批,属于大宗开支,非正常开支,需经理事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批准。
4、建立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制度。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实施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必须慎重行事,理事会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研究论证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5、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为了取得广大社员的信任,财务管理必须高度民主化,透明化,除了实行企业自身的会计报告制度外,理事会还应定期或年终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和咨询活动,确认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6、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后,应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规定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制度的更新与完善,定期了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搜集反馈意见,确保制度符合实际发展需要。坚持综合治理、财务适当先行的理念,逐步树立财务在企业运行中的核心地位。从管理资产提升到管理资本,推行创新型的财务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监督水平。
3合作社股金管理
专业合作社对社员入股的股金必须造册登记,按其性质不同,分为身份股和投资股管理。
(一)身份股是社员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每个入社的农户都必须缴纳,身份股的股金数额由章程加以确定,一般应不低于50元。身份股实行入股自愿,退社自由,身份股原则上不承担风险,也不参与分红。如有退还必须在会计年度结算后进行。
(二)投资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实物、技术、劳动力等折价入股,投资股的股份比例由章程确定,以技术、劳动力等入股的,其股份原则上不得大于注册资金的30%.投资股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除企业清算、歇业外,投资者可以转让,但不得退股。
(三)专业社的股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式运行,只能用于专业社的生产、经营、加工和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挪作他用和放贷。
财务制度随着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的行为规范,以及企业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制度制定的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前者称为国家统一财务制度。后者称企业内部财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这次财务工作检查中发觉我院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给城乡居民医药费补偿,挫收挫支,使用现金量过大,没有执行现金管理条例。整改措施:
一、加强财务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财务人员思想道德素养,加强财务人员的再教育,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学习财务法规。
二、建立健全严格的'医院内部掌握制度,规范财务人员行为,完善确保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对这次检查中发觉的问题,立整立改,不走过场,责任到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平安。
四、会计工作管理是医院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地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活动,不仅可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而且使医院管理得到加强,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五、乐观实行措施,调动广阔财务人员乐观性,激发财务人员爱岗敬业的乐观性,建立一个常常性考核制度,在会计基础规范中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和质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增加股东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由出资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本社的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本社名称:__村农业股份合作社
第四条住所:__市__镇__村
第三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本社宗旨
第六条经营范围:机械化种植、规模养殖、农机具修理制造、小型农产品后续加工、发展旅游服务业。
第四章本社的设立方式
第七条本社的设立方式:新建
第五章合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合作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合作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
2、查阅合作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了解本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
4、依照规定获取股利及转让出资;
5、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认购本本社新增股本;
7、本社终止后,依法分得本社的剩余财产;
8、同等条件下,优先进本社就业。
第九条合作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缴的全部出资额承担本社债务;
3、本社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本社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章本社的注册资金、股份种类、各类股金的总额、每股金额
第十条注册资金:100万元
第十一条股份的种类:现金
第十二条各类股金的总额:200万元
第十三条每股的金额:2万元
第七章合作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十四条合作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第十五条合作股东承诺:各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本社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本社成立后,向合作股东签发股权证书。
第八章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七条本社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定期向合作股东公布账目。
第十八条本社税后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亏损;
(二)提取公积金;
(三)提取公益金;
(四)按照本社章程规定的比例,提取职工积累基金;
(五)向合作股东分配股利。
第十九条本社按照国家规定健全财务、会计、统计制度,按期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二十条本社遵守税收法规,依法缴纳税款和其他费用。
第二十一条本社当年没有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和提取职工积累基金。
第二十二条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按照股份比例量化为每个股东所有的份额。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和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三条公益金、职工积累基金用于本村的集体福利。
第二十四条股金分红中相当于储蓄利息部分,企业按有关规定列入生产经营成本。
第九章本社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五条合作股东大会是本社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或者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二)审议批准本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三)审议批准本社年度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
(四)审议批准本社股份调整方案;
(五)审议批准本社增减注册资金方案;
(六)审议批准本社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方案;
(七)决定修改本社章程;
(八)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六条合作股东大会实行一股一票制。合作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合作股东半数以上通过。
第二十七条本社设理事会,成员为5人,由合作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会对合作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本社的发展计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二)确定本社的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批准本社的规章制度;
(四)听取并审查经理的工作报告;
(五)审查本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对本社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分立、合并或者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七)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和财务主管;
(八)决定对本社经理、副经理和财务主管的奖惩;
(九)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理事会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八条本社设经理1名,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本社章程和理事会授权负责本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组织实施合作股东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三)拟定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草案;
(四)提出本社经营方针和管理机构设置及规章制度草案;
(五)提出本社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本社副经理及财务主管,任免本社其他管理人员;
(七)决定对本社副经理(不含本社副经理和财务主管)以下的.员工的录用、辞退和奖惩;
(八)列席理事会会议;
(九)本社章程或者理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本社设监事会,成员为3,由合作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半数以上成员由职工股东出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监督理事、经理的工作;
(三)检查本社经营和财务状况;
(四)必要时,建议召开临时合作股东大会;
(五)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三十条本社的理事、经理和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章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合作股东大会和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合作股东大会决议和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本社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本社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第三十二条遇有下列情况即行终止:
1、被依法撤销;
2、破产;
3、不可抗力;
4、合作股东大会决定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社终止时应按有关法规对财产进行清算,并按下列顺序清偿各种债务和费用:
1、清算工作所需费用;
2、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所欠税款;
4、所欠贷款和其他债务。
第三十四条本社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合作股东的股份分配。
第十二章本社章程修订程序
第三十五条本社根据需要或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本社章程,修改后的本社章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修改方案,制定修改后的章程草案,经合作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三章合作股东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本社章程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社登记事项以本社登记机关核定内容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全体合作股东共同订立,自本社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一式3份,并报本社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
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管理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_______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_______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_______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2倍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扎帐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
六、财务公开办法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社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七、购销价格管理
本社购销产品、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八、社员账户管理
本社建立社员账户,由财务人员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分开核算。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分配给成员,不得记入成员账户,仅作盈余分配依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