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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卫生管理制度

| 黎民

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中,我们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它能很好的规范行为,营造良好环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病房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病房卫生管理制度

病房卫生管理制度【篇1】

1.病房安全制度

(1)病人安全教育

1)评估病人安全危险因素,向病人、家属、陪伴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2)儿童、老年病人、意识障碍和需要卧床休息的病人,应设提示牌,加护栏等,落实床边安全护理措施,并向病人做好解释,防坠床、跌倒等意外事件发生。向病人解释呼叫器的使用,持续呼叫器的完好,护士随叫随到。

3)落实病人请假外出制度,并做好解释。

4)告知病人不要使用热水袋,如确定务必使用,使用时应告知护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向家属做好解释工作,交代注意事项。对使用热水袋的病人要经常观察、加强巡视,防止烫伤,做好书面记录及床边交班。

(2)环境安全制度

1)病区物品固定放置,不影响病人行走,保证病人的行动安全;病房走廊要求地面持续清洁、干燥,拖地时要放防滑标志,防止病人滑倒,跌伤。

2)病人使用的物品合理放置,便于病人拿取。

3)带给足够的照明措施。

4)洗手间、浴室要有防烫防滑标志,热水器要有操作指引。

(3)防火安全制度

1)病房内一律不准吸烟,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

2)防火通道持续通畅,有明显的标志,不堆、堵杂物。

3)消防设施应完好齐全(如灭火筒等)。

4)有火灾应急预案。

5)医护人员能熟练应用消防设施和熟知走火通道。

(4)停电安全制度

1)有停电的应急措施,病房应备应急灯或其他照明设施。

2)有停电的应急预案。

(5)氧气安全制度

1)中心氧房防燃设备完好。

2)防火标志明确。

3)氧房要上锁,做好交接工作。

4)有氧、无氧牌标志清楚。

5)对用氧病人宣教应进行注意事项宣教。

(6)防盗安全制度

1)做好陪人的管理。

2)晚上9点以后应及时清理病房探视人员,并劝导其按时离开病区。

3)病人贵重物品劝其不要放在病房,做好个人物品上锁保管及防盗措施。

4)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报告保卫处。

5)空病房要及时上锁。

2.护理投诉处理制度

1)凡是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自身原因或技术而发生的护理工作缺陷,引起的病人或家属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2)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使病人有机会陈诉自己的观点,耐心安抚投诉者,并做好投诉记录。

3)接待投诉人员要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

4)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5)护理部接到护理投诉后,及时反馈,并调查核实,告之有关部门的护士长。科内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理解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可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7)护理部每月在全院护士长会上总结、分析,并制订相应措施。

3.纠纷、事故处理程序

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第351号)规定。

1)发生纠纷或事故后,护理人员应(在)用心参与抢救与护理。同时,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争取在科内协调解决,无效状况下应向医务处、护理部汇报。

2)医疗纠纷或事故处理途径:

①院内调解。

②无效时,医患双方均有权申请上级机构进行医疗鉴定。

③司法诉讼。

3)紧急封存病历程序:

①病人家属提出申请后,护理人员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同时向医务处、院级相关部门汇报。若发生在节假日或夜间,直接通知医院医疗、护理值班。

②在各种证件齐全的状况下,由医院专职管理人员(病案室人员)、医疗值班员、病人家属双方在场的状况下封存病历(可封存复印件)。

③特殊状况时需要由医务人员将原始病历送至病案室,护理人员不可直接将病历交与病人或家属。

4)封存病历前护士应完善的工作:

①完善护理记录,要求护理记录要完整、准确、及时;护理记录资料全面,与医疗记录一致,如病人死亡时间、病情变化时间、疾病诊断,以及病人治疗护理中的一切原始资料。

②检查体温单、医嘱单记录是否完整,包括医生的口头医嘱是否及时记录。

③病历封存后,由医务处指定专职人员保管。

5)可复印病历资料: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历报告、出院记录、护理记录单、手术专科护理记录单(不可复印首次护理记录单、专科护理单、交班本)。

4.病房抢救室工作制度

1)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

2)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3)急救车内的急救物品、器材每日检查一次,并记录签名,做到账物相符。

4)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及有效期。

5)参加抢救人员务必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医生未到之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紧急需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6)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7)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和物品清理消毒外,并须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善工作。

8)急救物品、药品的准备要适用于专科急救。

9)所有急救器械专人保管,定期保养,持续性能良好。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卫医发438号文件)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册、专柜、专锁、专处方。

1)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应专人负责,明确职责,交接班有记录。专柜专锁,班班交接,做到账数相符。

2)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仅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3)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病人使用,务必保留空安瓿,用后及时补充,凭处方、领药单和空安瓿到中心药房领药。

4)发现下列状况,应当立即向护理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定期检查,如出现过期、变质应及时更换。

6)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部,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用法、使用日期、时间、执行者和核对者签名,并记录药物用后余量及处理状况。

7)护士长务必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每周检查并记录。

6.新护理用具申报制度

1)申请购置程序: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书面报告医疗设备部统一购置。

2)凡新购进的护理用品需由护理部组织临床试用验证后,报告医疗器械科,方批准申请购置。

3)对长期使用的护理用品需定期进行招标。

4)护理用品三证的把关工作由医疗器械科负责,临床使用质量的控制由护理部负责。

7.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护士长要加强对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带给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少量

药物性废物能够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面有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到达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由临床科卫生员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实、严密,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有警示标识、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资料:科室、交接班日期、医疗废物类别、经手人签名。

9)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科室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12)每一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与卫生班接收人员履行医疗废物交接、称重手续,并登记、签名。

病房卫生管理制度【篇2】

(一)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

1、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是以降低医院内感染的发生为目标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监督机构。它的.主要任务是实施感染控制和管理计划。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业务副院长兼任,其他成员为有关学科的科主任组成。

2、医院内感染管理办公室:是医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直属医务部领导的专职机构。

3、临床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小组:组长为各科室主任兼任,另外有一名监控医师和监控护士。

4、医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一般由个科住院总医师和护士长担任,也可指定专人管理。

(二)各级感染管理组织职责

科室院内感染管理监控员职责

①、在医务部领导下,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院内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实。

②、负责医院内感染的日常检测,结合本科室实际采用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并对医务人员(包括护士、清洁工)进行有关控制医院内感染的消毒、灭菌、隔离等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消毒、灭菌、无菌操作和隔离技术等规章制度的落实。

③、及时发现患者中发生的医院感染,协助并督促主管医师留取标本,使院内感染病例的病原送检率必须达100%(其他感染的病原送检率须达60%),填写病历首页并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使院内感染漏报率<20%,采取控制措施。

④、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积极向护理部提出关于消毒灭菌、控制院内感染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使院内感染率<10%。

(三)医院感染管理的控制措施

1、消毒灭菌与隔离

①、医院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所有需要消毒和灭菌的物品都必须彻底清洗干净。污染医疗器材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②、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如压力蒸汽灭菌(如手术器械、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干热灭菌(油、粉、膏);不耐热、不耐湿物品可选用化学消毒法,如环氧乙烷灭菌(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内窥镜、人造移植物等)、2%的戊二醛浸泡灭菌等;消毒首选煮沸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才用化学方法。

③、化学消毒根据不同情况可分别选择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杀菌谱、使用方法、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用于盛放消毒剂的容器应视不同情况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④、甲醛不能用于空气的消毒,甲醛熏箱可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物品的消毒,不能用于灭菌,消毒方法不能采用自然挥发熏蒸法。

⑤、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每周消毒;用毕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液应每日更换无菌水。

⑥、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1>用流动水洗手,开关最好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

2>清洁剂应保持清洁、干燥。

3>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

2、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管理

①、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采购、使用管理及回收处理进行监督,并对购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测。

②、医院所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生产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

③、医院采购部门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定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贷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一批号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及失效期,随机进行产品生物及热原抽检。

④、医院采购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定货与到货时间、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失效期、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⑤、严格保管,库房库存,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存放于地板架上,离地面20公分。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部门。

⑥、使用科室不得擅自购进、更换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应计划领取,使用前检查单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⑦、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物理性、化学性变化,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必须留下样本,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临床表现、处理结果;所涉及一次性无菌医用器具的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等,及时上报。

⑧、一次性使用注射器、输液(血)器等无菌医用器具用后,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

①建立健全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网络,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②根据本院用药特点制定相应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应用的相关人员、管理人员进行有关有针对性的培训。

④医院应指定一名抗菌药物专家或有抗菌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负责全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与咨询。

⑤对各级医师、护士、医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要求:

1>、上述人员应主动学习抗菌药物应用的知识,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2>、医师应掌握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各种理论知识,用药前应送标本,根据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和药物经济学等,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用药物。

3>、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理作用、抗菌谱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积极配合医师做好各种细菌培养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提醒医师在应用抗菌药物前,原则上都应送细菌培养标本。

4>、药房应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5>、管理部门按照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核查与信息反馈;微生物室要定期公布临床标本分离的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实验结果,以供临床选药参考。

⑥医院应对抗菌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应用率应逐年降低,力争低于50%。

⑦有条件的单位应开展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的科研工作。

病房卫生管理制度【篇3】

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杜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据《医院工作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就位,各司其职,不准聚集聊天或打电话聊天,不准披头散发、化浓妆、涂指甲、穿拖鞋(B超室人员除外)、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大声喧哗、谈笑风生、看与医疗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看电视、听收音机、打游戏机、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时间会客,更不准在诊室、导诊台、仓库、药房、药库、收费处会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

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内工资,3—7天扣发假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3、迟到、早退、脱岗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

注:凡加班者必须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三、诊疗制度及制度服务标准

(一)、诊疗制度

1、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

2、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

3、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逐级上报,及时解决。

4、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完成各种操作后当事人必须签字。及时向有关科室、医生、领导反应患者的意见。

6、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及医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制度服务标准

1、全程导诊制:为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协助患者进行挂号、交费、检查、取药等,指导患者办理各种诊疗手续,提高就诊效率,降低患者的时间和精神成本。

2、首问负责制: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咨询时,都要耐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询问,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3、诊疗保密制: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患者的诊疗秘密,实行一医一患一室的就诊模式。尊重患者的隐私。

4、知情选择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操作。

5、诊后随访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康复情况,对其进行康复指导。提高治愈率及康复速度。

四、请销假制度

员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五、会议制度

1、院例会

每周一次,定于每周五下午,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总结上周工作,同时布置下周工作。

2、全院职工会

每月一次,定于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下午,全院职工参加。总结上月工作,同时布置下月工作。

六、提成制度

全年每月经济基本任务为23万元(毛收入,其中含中西科12000元),完成基础任务数,发给员工基本工资,超额完成部分按毛收入的2:8比例提成(医院得80%;全院员工得20%),参与分配待年终进行核算,人员以算进不算出的办法,即12月份在工作岗位者,可以参与分配提成,年初参与上班,但年终未在单位上班者,自然得不到提成,所有参与人员以实际上班天数计算提成(效益工资),提成以次年10月前计算发放。所有医务人员试用期满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况进行提成。

病房卫生管理制度【篇4】

(一)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二)为保证重症监护良好的工作环境,防止交叉感染,本室不留陪侍人,家属可留电话,保持联系。

(三)各级医师各司其职,按岗位责任严格要求。主任医师每周查房至少一次,主治医师每周查房至少两次,危重病人随时查房、巡视。

(四)涉及重大抢救事宜,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并报医务处及有关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救治。涉及各种纠纷的病员救治要及时向医务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六)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七)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并应逐步建立各种危重病员的抢救程序及重症监护规范。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本室各类抢救器材及药品要准备完善,保证专人管理、放置固定、随时可用,并有专人检查,及时补充、更新、维修和消毒。

病房卫生管理制度【篇5】

1、病房护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各级护理人员积极协助。

2、与患者进行积极的沟通与交流,做好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指导,为患者提供及时的护理服务。

3、患者住院期间不得外出,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医师批准并签外出协议后方可离院,按时返院。

4、病房应保持整洁、舒适、温馨、安全,避免大声喧哗。工作人员要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5、病房陈设要整齐、洁净,室内物品和床位要定位摆放。

6、督导保洁员保持病房清洁卫生,认真执行卫生清扫日计划、周计划。定时房间通风,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7、护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服装整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病房被服、用具按其基数配给病员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消毒。

9、每月召开一次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

11、护士长全面负责病房财产、设备,建立账目并指派专人管理,定期清点,严格交接班制度,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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