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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 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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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保险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篇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是公司企业,针对财务管理、财务工作制定的公司制度。订立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在实际工作中起规范、指导作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保险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3本规定在公司内部暂时执行,随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更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务部。

2.2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2.3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会计制度拟定;

(2)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

(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

(6)负责编制合并报表,提供财务数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作好项目和财务分析工作;

(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

(8)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10)参与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2.4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5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会计核算

3.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经营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有关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时、正确反映经营业绩和披露经营风险。

3.2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中文作为记录的文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总分类和明细账科目。

3.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并实行会计电算化。

3.4公司依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3.5公司严格区分本期费用支出与期间费用支出。

3.6公司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如果财产发生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7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和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运作等实行全面财务预算,并依据其实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开始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项财务预算,财务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预算;

2.盈利预算;

3.资金预算。

4.3公司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阶段的控制和监督,及时进行差异分析,并查实差异的原因,向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费用管理

5.1公司建立并完善营业收入的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循环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实际收款和开具发票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以加强对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

5.2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营业期间收取的各种经营项目的主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5.3公司对外投资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资收入和长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在持有期满后确认,长期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合法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年度权益确认。

5.4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虽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成本费用。但应归属本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得挂账,调节利润。

5.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请购、审批、合同订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费用报销的审批及流程按照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执行。

5.6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等资本成本。

第六章资产管理

6.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银行支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管理暂行规定,对货币资金的使用、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进行管理。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核算须岗位分离。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明确欠款对象,落实追款责任并依据结果施以奖惩。

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估计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为期末应收款项的5‰。财务部对已确实不能收回的超龄应收款项,定期逐笔书面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如数额较大者须通过董事会批准后处理。

6.3公司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购、保管、领销、记录、盘点制度,保证账、卡、物相符。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认其实际成本。

6.4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授权购买、登记核算、维护保养、处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分类确定折旧率,采用直线法折旧。全部折旧额在相应资产的有效经营期内收回。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建、清理、报废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

6.5公司对资产使用部门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当期末账面资产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发生差额时,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七章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

7.1公司的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

7.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本变动、提取公积金以及分红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

第八章筹资管理

8.1筹资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公司正常运转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8.2筹资的目的是投资,筹资策略必须以投资策略为依据,充分反映公司投资的要求。筹资时考虑以下因素:以“投”定“筹”、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筹资成本、筹资管理的难度、公司筹资的期限、负债率和还债率等。

8.3筹资方式包括银行筹资、股票筹资、债券筹资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银行筹资是公司资金筹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内容,在公司的发展阶段,应尽量争取各专业银行的支持。

第九章投资管理

9.1公司依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及项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较大的影响投资项目,作为是对外投资管理的重点,同时,为改善投资决策效果,提高投资决策能力和收益,董事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分析、筛选、评价、论证。公司不从事证券信用交易,避免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9.2对外投资应考虑投资增值程度、投资保本能力、投资风险性、纳税优惠方针、投资的预期成本、筹资能力、投资回报期间的长短等,全面综合考虑各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投资的项目。

9.3在争取获得更多的投资增值、投资收益时必须重点考虑投资的风险,包括项目特有风险、公司风险、市场风险。由于项目的市场风险不能通过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对项目的影响非常重大,但公司风险或项目特有风险也不容忽视。

9.4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

9.5长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并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中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根据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债权投资,按取得的实际成本,作为开始投资成本。

9.6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7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对外投资,并严格履行立项、可行性分析、审批、运作、监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对外投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章财务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其他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10.2公司的财务报表属于公司的财务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经审核过的报表如需外送,需经财务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月报在次月的十日内送各股东,季报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送各股东,年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送各股东。

10.4公司依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实现授权、岗位分离、记录控制等内控程序的电算化,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人员在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0.5公司财务部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文本(电子)资料。

10.6财务部按照规定作好财务工作交接工作,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补充。

11.2本规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1.3董事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11.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保险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会计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订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 3 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第二章 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部会计控制应该达到的基本目标:

第 1 条 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 2 条 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 3 条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 4 条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 5 条 约束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不得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利。

第 6 条 涵盖本公司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 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 7 条 保证本公司会计工作机构及岗位能够合理设置,职责权限能够得到合理划分,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 8 条 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第 9 条 随着公司经济业务的不断发展,外部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将不断修订和完善本制度。

第三章 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

第 1节 现金内控制度

第 1 条 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免责任不清。

第 2 条 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第 3 条 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入应当天存入开户银行。

第 4 条 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 第 5 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 6 条 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款、付款记账凭证。

第 7 条 由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 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第 8 条 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应经常不定期抽查出纳员的帐实是否相符。

第 9 条 各公司必须用保险柜保管现金。 严禁用木箱, 木柜保管现金, 或将现金置放在办公桌内。

第 10 条 遵守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结算起点,超过起点的支出应使用支票支付。

第 11 条 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后 7 日内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无法核销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出差返程后长时间即不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又不说明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第 12 条 未经过批准,不得使用与借款内容相左的'单据办理借款核销手续。

第 13 条 费用报销凭证应由出纳对金额进行二次审核,以减少差错。

第 14 条 付出现金应取得凭证,如收据、发票、费用单据等。报销凭证必须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可报销。购买货物凭证必须经公司仓库验收后,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能报销。

第 2节 银行存款内控制度

第 1 条 银行预留印鉴至少由两人分管。

第 2 条 空白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件。

第 3 条 出纳员应及时根据当日资金业务编制资金日报表。

第 4 条 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开空头支票。

第 5 条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第 6 条 及时与银行对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发生原因,并编制银行未达帐项调节表。

第 7 条 出纳原则上不应签发盖有印鉴的空白支票,如工作需要,也应控制其份数。领用人对领用的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而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者,应予以赔偿。空白支票使用后应及时交财务部门记账和注销。

第3节 工资内控制度

第 1 条 财务部门负责工资发放的工作人员应认真与人事管理部门核对在册职工人员姓名, 工资标准,各种津贴和补贴的金额。

第 2 条 财务部门根据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聘用临时工姓名, 工资数额及有关补助的说明认真核

对临时工工资情况。

第 3 条 核对各项应扣款是否正确。

第 4 条 根据审核过的工资计算表或工资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第 5条 审查银行划卡数与工资明细数及汇总实发数是否一致。

第 6条 各职工工资发到个人后,应及时让领款人在工资表中签字或盖章。 第 7条 核查工资标准的变动及有关津贴的变动是否通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四章 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第 1节 原材料内控制度

第 1 条 公司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材料物资。

第 2 条 对已采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数,实收数,短缺数等。

第 3 条 各种材料物资应妥善保管,按品名、规格定位堆放,并挂贴标签,以便

帐实核对。

第 4 条 仓库保管员应随时掌握并反馈材料物资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免资金积压。

第 5 条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并与材料帐卡的账面结余数核对,若发现盘盈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盘存报告单报本部门及财务部门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第 6 条 对易潮,易霉物资要经常检查库内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易挥发的物资应经常注意加盖密封。对易燃、易爆物资要加强防火,对贵重物资和稀有物资要特别保管并经常查核。

第 7 条 对各种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仓库保管员只有根据经过批准的领料单,限量领料单或销售凭证方能发料,领料人和发料人均应在领料凭证上签章。

第 8 条 如需超过限额领科,领用部门应说明原因,并经生产技术部门和材料部门的领导审核同意,才能补发追加领料。

第 9 条 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部门填写的“委托外加工发料通知单”进行发料,有关联交送材料部门和财会部门凭以记账。 仓库保管同时应在备查登记簿中予以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要注销原记录。企业内任何人未经批推和办理法定手续,不得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种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 第 10 条 仓库保管员负责稽核所经管的材料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财会部门负责稽核材料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材料部门的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

第 11 条 对于边角废料应做到合理回收,及时入库,加强材料的综合利用。 第 2节 产成品内控制度

第 1 条 公司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产成品物资。

第 2 条 生产车间加工完毕的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填制产成品交库单,连同产品交成品库点收,车间和成品仓库的经手人应在产品入库单上签字,作为产品入库的凭证。

第 3 条 “入库单”一般一式三份,一份由成品库记账,一份退生产车间计算产量,一份送财务部门记账。月末各方的合计数应按品名、规格、等级进行核对。 第 4 条 对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应妥善保管,尽量避免露天存放,以防变质。对销货退回的产品,也应及时送交成品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第 5 条 产成品销售时, 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发货记账,一份送财务部门收款记账。

第 6 条 销货发票应具备销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方面的内容。应由开票人以外的人员复核其所填内容,是否与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合同一致。 第 7 条 仓库保管(发货人)接到“提货单”联后,提出应发的货物,再由另一人作最后的复核,核对无误后方能包装发运。

第 8 条 仓库保管等直接经手销售的人员,不得兼管与销售有关的账簿(如销售,应收销货款)的记账工作。

第 9 条 每月终了,销售部门与成品库在帐卡、帐实核对相符后,要编制产成品收发结存报表送财会部门对帐,保证帐实相符。

第 3节 产品及半成品内控制度

第 1 条 外购半成品的管理,视同材料购入处理,由材料部门负责。

第 2 条 自制半成品若需送交半成品库的,其管理办法同产成品的管理流程。 第 3 条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发出和收回时的处理手续比照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处理。

第 4 条 月末要清查盘点,盘点由生产部门和车间核算员参加,可能时财务部门应派员参加,盘点完毕要填写在产品盘存表,以便正确计算在产品成本。 第 4节 固定资产内控制度

第 1 条 各公司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及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各司其职。

第 2 条 对房屋及建筑物在建过程中要监督建造质量,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登记固定资产。

第 3 条 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转让、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清理费用、残值收入,或租金收入和转让收入,并报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 4 条 建立临时性租入固定资产备查保

第 5 条 接受损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计价核算和管理。

第 6 条 外单位投入固定资产应按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保管。

第 7 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其分类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5-40 年 2.4-19.2 4

机器设备 5-17 年 5.6-19.2 4

电子设备 5-10 年 9.6-19.2 4

运输工具 8-10 年 9.6-12 4

固定资产装修 5 年 20 0

其他

保险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原则》及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机构。公司各级机构财务人员均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分公司计划财务部是公司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财务系列具体内控管理工作。

第二章 财务内控管理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第四条 财务内控管理的总体目标:

1.确保公司日常财务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的要求;

2.保证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方针能够贯彻执行;

3.识别、计量、控制各项经营风险、资金风险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的运行;

4.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各项报告、统计数字的真实和完整;

5.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

2.从公司实际出发,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3.覆盖财务管理各个环节和流程;

4.保持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和衔接,避免产生矛盾和冲突;

5.具有良好的预防性,能够有效避免、防范或减少公司经营风险;

6.符合相互制衡的原则,任何人、任何岗位、任何环节都必须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既定程序或要求规范运作。

第三章 财务内控管理内容

第一节 财务架构及岗位设置

第六条 分公司和各分支机构计划财务部架构及岗位设置,应当符合规范、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制定全公司各级机构计划财务部基本职能规范,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财务岗位,相应制定所属岗位人员的具体工作制度、考核标准和管理要求,并实行目标考核管理。

第七条 各级机构计划财务部在设置岗位时应充分考虑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岗位监督机制。

第八条 各级机构计划财务部应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和重要岗位轮岗制度,各级机构出纳岗、资金管理岗的持续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节 财务管理控制

第九条 分公司计划财务部根据总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财务内控要求,制定分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分支机构围绕分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并落实分支公司各项财务管理细则。

第十条 公司实行全预算管理制度。各级机构的年度预算编制、执行、修正必须在分公司标准的年度整体预算框架范围内。

第十一条 分公司计划财务部对分支机构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分支机构应当在上级机构授权范围内进行财务经营管理。对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不得擅自进行决策。对于财务重大事项,应执行重大事项上报制度。

第三节 会计核算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会计核算体系,总公司为一级核算单位。

第十三条 会计核算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反映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成本及利润,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财务人员不得随意改变资产、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不得虚列、隐瞒或提前、推迟确认收入,不得虚列、多列、不列或少列费用成本,不得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会计帐务处理必须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确保帐帐、帐证、帐实三相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提供虚假会计报表。

第十五条 各级机构应定期核对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保证其一致性,发现问题应及时核对及更正。

第十六条 各级机构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伪造和变更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提供虚假的会计报表。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岗位的人员应实行定期轮岗,一人不能身兼不相容的两个(及以上)岗位。

第十八条 会计资料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在规定的保管期内,任何人都无权决定销毁。

第十九条 会计核算管理具体要求按《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考核标准》执行。

第四节 资金管理控制

第二十条 公司资金管理原则为“限额控制、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运用”。

第二十一条 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实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备”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资金采用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资金调拔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调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加强财务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四条 各级机构对于网银授权证书(开展网上银行的机构)、保险柜钥匙应专人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交与他人代为保管、使用。

第五节 重要有价单证控制

第二十五条 重要有价单证由总公司统一组织设计和印刷,未经总公司授权,各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印制。单证编码由总公司统一制定,并纳入单证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单证变更、作废必须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和下属机构。

第二十六条 重要有价单证领用应实行限额管理。调拔、领用时,需由单证经办人员填制调拔、领用申请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批。

第二十七条 单证管理人员应按单证管理的规定做好单证申请、印刷、领发、使用销号、回收、返库、销毁等工作,按月向计划财务部门报送相关报表,准确反映单证的入库数、发出数、使用数、注销作废数、库存结余数、销毁数,做到使用的有效单证与业务签发的单证数相符。对连号已使用的作废、注销的单证,应将其正、副本与有效单证一同连号装订、归档入库。

第二十八条 兼业代理人领用的单证要定期核对。核对间隔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九条 各分支机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单证保管安全。若发现单证短缺、遗失等情况,应及时书面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六节 财务会计系统内控

第三十条 分公司应构建以满足财务日常核算为基础,服务财务管理为目标的财务会计系统。

第三十一条 通过完善的财务会计系统,加强财务内控管理,明确各级机构、各级人员的财务职责、权限等。

第三十二条 建立财务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岗位职责任分离制度。

第七节 财务内审

第三十三条 分公司应设立财务内审岗位,编制年度财务内审计划,建立财务工作现场常规检查及专项检查的制度。

第三十四条 各级机构应当每年对辖内机构财务管理执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应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采用合适的方法及管理工具,通过对分支机构财务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及时的发现机构财务管理问题并予以更正。

第三十六条 中心支公司以上(含中心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任职期满或任期内办理调动、免职、辞职、退休等手续前,必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稽核,并在作出稽核结论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分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险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篇5

1 从微观企业收益状况考察财务危机

近年来,亚洲经济动荡不安,无论从宏观或微观方面,都应防范风险,建立预警系统。

首先,从微观的企业收益来讲,有三个层次:其一是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等经营费用后的经营收益.其二是在其一基础上扣除财务费用后为经常收益.其三是在经常收益基础上与营业外收支净额的合计,也就是期间收益.如果从经营收益开始就已经亏损,说明企业已近破产。即使期间收益为盈利,但可能是由于非主营业务或偶发事件所形成净资产增加,如出售手中持有有价证券及土地。但如果经营收益为盈利,而经常收益为亏损,可以说已经出现危机信号,这是因为企业的资本结构不合理,举债规模大,利息负担重。若经营收益,经常收益均为盈利,而期间损益为亏损,可能出现了灾害及出售资产损失等,问题不太严重的话,是可以正常经营。如三层次收益均为盈利,则是正常经营状况。

2 资本结构不合理是产生财务危机的重要原因

根据资产负债表可以把财务状况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流动资产的购置大部分由流动负债筹集,小部分由长期负债筹集;固定资产由长期自有资金和大部分长期负债筹集,也就是流动负债全部用来筹集流动资产,自有资本全部用来筹措固定资产,这是正常的资本结构型。二类是资产负债表中累计结余是红字,表明一部分自有资本被亏损吃掉,从而总资本中自有资本比重下降,说明出现财务危机。三类是亏损侵蚀了全部自有资本,而且也吃掉了负债一部分,这种情况属于资不抵债,必须采取措施。

3 防范财务风险,建立财务预警分析指标体系

然而,产生财务危机的根本原因是财务风险处理不当,财务风险是现代企业面对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尤其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不健全的条件下更是不可避免,因此,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建立和完善财务预警系统尤其必要。

3.1 建立短期财务预警系统,编制现金流量预算

由于企业理财的对象是现金及其流动,就短期而言,企业能否维持下去,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盈利,而取决于是否有足够现金用于各种支出。预警的前提是企业有利润,对于经营稳定的企业,由于其应收,应付账款及存货等一般保持稳定,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一般应大于净利润。企业现金流量预算的编制,是财务管理工作别重要一环,准确的现金流量预算,可以为企业提供预警信号,使经营者能够及早采取措施。为能准确编制现金流量预算,企业应该将各具体目标加以汇总,并将预期未来收益?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及投资计划等,以数量化形式加以表达,建立企业全面预算,预测未来现金收支的状况,以周、月、季、半年及一年为期,建立滚动式现金流量预算.

3.2 确立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建立长期财务预警系统

对企业而言,在建立短期财务预警系统的同时,还要建立长期财务预警系统.其中获利能力、偿债能力、经济效率、发展潜力指标最具有代表性.获利是企业经营最终目标,也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从资产获利能力看:

总资产报酬率=息税前利润/资产平均总额

表示每一元资本的获利水平,反映企业运用资产的获利水平。

成本费用利润率=营业利润/成本费用总额

反映每耗费一元所得利润水平越高,企业的获利能力越强。

对偿债能力,有流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如果流动比率过高,会使流动资金丧失再投资机会,一般生产性企业最佳为2左右,资产负债率一般为40~60%,在投资报酬率大于借款利率时,借款越多,利越多,同时财务风险越大。

上述资产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二指标是企业财务评价的二大部分,而经济效率高低又直接体现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其中:反映资产运营指标有应收帐款周转率以及产销平衡率,

产销平衡率=产品销售产值/工业总产值

对企业发展潜力方面选择销售增长率和资本保值增殖率.这里采用经改进的功效系数法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对选定的每个评价指标规定几个数值,一个是满意值,一个是不允许值,设计并计算各类指标单项功效系数,运用特尔菲法等确定各个指标权数,用加权算术平均或者加权几何平均得到平均数即为综合功效系数,用此方法可以定量化企业财务状况。.

然而,企业为适应未预料的需要和机会,应该具备采取有效措施,改变现金流的流量与时间的能力,这就是财务弹性。主要与企业营业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有关。反映财务弹性的指标有:用于测定企业全部资产的流动性水平的营运资金与总资产比率,到期债务本金偿付率,实有净资产与有形长期资产比率,应收帐款及存货周转率,其中:

到期债务本金偿付率=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本期到期债务本金+现金利息支出)

实有净资产与有形长期资产比率计算如下

(资产-负债-待处理资产损失-未祢补亏损-潜亏)/(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长期投资)。

从长远观点看,一个企业能够远离财务危机,必须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企业对外筹资能力和清偿债务能力才能越强。指标有:

总资产净现率=(经营活动所产生现金净流量+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现金+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平均总资产

销售净现率=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销售收入净额

股东权益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股东权益。

虽然,上述指标可以预测财务危机,但从根本上讲,企业发生风险是由于举债导致的,一个全部用自有资本从事经营的企业只有经营风险而没有财务风险。因此,要权衡举债经营的财务风险来确定债务比率,应将负债经营资产收益率与债务资本成本率进行对比,只有前者大于后者,才能保证本息到期归还,实现财务杠杆收益;同时还要考虑债务清偿能力,即企业拥有现金多少或其资产变现能力强弱;债务资本在各项目之间配置合理程度。考核指标有;长期负债与营运资金比,资产留存收益率以及债务股权比率。其中:

债务股权比率=平均总负债/(平均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无形资产-待处理资产损失)

3.3 结合实际采取适当的风险策略

在建立了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后,企业对风险信号监测,如出现产品积压,质量下降,应收帐款增大,成本上升,要根据其形成原因及过程,指定相应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策略,降低危害程度。面临财务风险通常采用回避风险,控制风险,接受风险和分散风险策略。其中控制风险策略可进一步分类:按控制目的分为预防性控制和抑制性控制,前者指预先确定可能发生损失,提出相应措施,防止损失的实际发生。后者是对可能发生的损失采取措施,尽量降低损失程度。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用财务杠杆作用筹集资金进行负债经营是企业发展途径。从大量负债经营实例,不难得出几点教训:企业经营决策失误,盲目投资,没有进行事前周密的财务分析和市场调研是造成失误的原因,虽然适度举债是企业发展的必要途径,但必须以自有资金为基础,如资本结构中债务资本过大,必然恶性循环。同时企业偿债能力强弱是对负债经营最敏感的指标,只从偿债能力看,负债比率越低,企业偿债能力越强,但未必合理,如企业借款利率小于利润率。企业应充分利用负债经营的好处。不同产业的负债经营合理程度是不一样的,一般是:第一产业为0.2左右,第二产业为0..5左右,第三产业为0.7左右。

4 加强财务活动的风险管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筹资活动是一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起点,管理措施失当会使筹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由此产生筹资风险。企业筹集资金渠道有二大类:一是所有者投资,如增资扩股,税后利润分配的再投资。二是借入资金。对于所有者投资而言,不存在还本付息问题,可长期使用,自由支配,其风险只存在于使用效益的不确定性上。而对于借入资金而言,企业在取得财务杠杆利益时,实行负债经营而借入资金,从而给企业带来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和收益的不确定性。筹资风险产生的具体原因及防范有几方面:由于利率波动而导致企业筹资成本加大的风险,一旦筹集了高于平均利息水平的资金,可争取提前还债等补救措施。此外,还有资金组织和调度风险,经营风险,外汇风险。

企业通过筹资活动取得资金后,进行投资的类型有三种:一是投资生产项目,二是投资证券市场,三是投资商贸活动。然而,投资项目并不都能产生预期收益,从而引起企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降低的不确定性,如出现投资项目不能按期投产,无法取得收益,或虽投产但不能盈利,反而出现亏损,导致企业整体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下降,虽没有出现亏损,但盈利水平很低,利润率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或利润率虽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率,但低于企业目前的资金利润率水平。由于存在风险反感,投资者所要求的超过资金时间价值,用于回报承担投资风险的那部分额外报酬,称为收益。在进行投资风险决策时,其重要原则是既要敢于进行风险投资,以获取超额利润,又要克服盲目乐观和冒险主义,尽可能避免或降低投资风险。在决策中要追求的是一种收益性,风险性,稳健性的最佳组合,或在收益和风险中间,让稳健性原则起着一种平衡器的作用。

企业财务活动的第三个环节是资金回收。应收帐款是造成资金回收风险的重要方面,有必要降低它的成本,它的成本有:1)机会成本,常用有价证券利息收入表示。2)应收帐款管理成本,3)坏帐损失成本。应收帐款加速现金流出,它虽使企业产生利润,然而并未使企业的现金增加,反而还会使企业运用有限的流动资金垫付未实现的利税开支,加速现金流出。因此,对于应收帐款管理在以下几方面强化:1 建立稳定的信用政策。2确定客户的资信等级,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3 确定合理的应收帐款比例。4 建立销售责任制。

收益分配是企业一次财务循环的最后一个环节。收益分配包括留存收益和分配股息两方面,留存收益是扩大规模来源,分配股息是股东财产扩大的要求,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企业如果扩展速度快,销售与生产规模的高速发展,需要添置大量资产,税后利润大部分留用。但如果利润率很高,而股息分配低于相当水平,就可能影响企业股票价值,由此形成了企业收益分配上的风险。

综上所述,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要建立财务危机预警指标体系,加强筹资?投资?资金回收及收益分配的风险管理,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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