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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手机管理制度

| 黎民

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能够帮助更好的去约束一些行为和举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使用手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使用手机管理制度

公司使用手机管理制度篇1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 手机分类

2.1 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 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 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 手机使用:

3.1 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 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 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 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 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 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4. 手机维护

4.1 所有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4.2 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 若手机丢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 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 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 特殊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所有。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买,每个号码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 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方便业务联系。

5.3 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 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 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公司使用手机管理制度篇2

为了加强通讯管理,保证公司员工对外业务的开展,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益,减少失误,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配备的手机及手机SIM卡适用于公司业务人员及特殊需求岗位或者有必要需求的人员。

二、手机及手机SIM卡申领手续

需要公司配备手机及手机SIM卡的人员需要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由部门主管告知人事行政部配备手机的'需求,再由人事行政部准备手机及手机号码,手机号尾数为1177。申领人领用手机及手机SIM卡时需要填写《员工固定资产领用单》,签名确认后交到人事行政部备案留底,离职时需按单交接归还。

三、手机话费管理规则

配备公司电话的业务员,手机套餐可自行选择,每月随工资发放话费50元/月作为报销,超额的费用自付。

1、所有业务员对外开展业务,名片及手机只能留及印公司配置的手机号码,手机及手机SIM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任何时间内不得使用该号码作为私人办事电话使用;若手机发生故障(没电、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即时安排其他手机保证通话的可持续性。

2、 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手机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手机SIM卡退还手续。人事行政部应当面与离职人员核对并在《员工固定资产领用单》签字确认,若手机出现否有损坏及欠费等情况需要照价赔偿。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公司使用手机管理制度篇3

手机对青少年的危害已被越来越多的家长,老师所认识,美国有专门的研究机构跟综研究,法国议会通过立法禁止孩子带手机进校园,这里有关手机对青少年的危害就不赘述了。

家长老师有了统一认识,才能管理好孩子带手机进校园,这是前提基础。

应分不同年龄段进行管理,高中以下学生的管理办法和高中以上的管理办法,不能一刀切,会伤害孩子的自尊。

高中以下孩子,即12岁的孩子自控力差,自律性不强,不停带手机,老师应约法三章,一经发现,先收由老师保管,毕业后交还家长。

高中学生可适当放宽,因自律,自控能力已增强,但还是要有管理,有引导,上课玩可先收起保管一个星期或一个月,以示惩戒,下次再犯,加倍收起时间。

当然也可以老师学生家长共同约定管理办法,一切为了孩子。

教师管理学生的策略有哪些?

特别是在当下,教师管理学生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关于要不要惩戒教育,如何进行惩戒教育,永远都是一个没有结论的话题。

在当下,教师管理学生造成的`不良问题一波接着一波,一浪高过一浪。这些问题给教师本身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给教师这个群体造成了很严重的心理阴影。

那么,现在的老师该怎么管理学生?

这的的确确是一个不太好回答的问题。但我想不管教育生态如何,不管教育中有多少负面的东西,在当下教师管理学生都应该遵循最基本的原则。

一、为人师表,以身作则,遵循教育规律遵循孩子身心发展规律,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循循善诱,谆谆教导。

二,坚持以正面激励教育为主,辅助于严格的管理和严格的要求。

三,坚持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坚持不谩骂,不侮辱,不歧视,不排挤,不孤立。

四,严格要求每一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同学。

五,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全心全意对待每一位学生。

六,加强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商,打通家校之间的教育渠道。

依法执教,依法从教,公平任教,公正处事。

想教师该想的事,做教师该做的事,用真情关护孩子,用知识培育孩子,用品德影响孩子。

做到尽心,尽职,尽责,尽力,做到一个老师应有的担当,尽到一个老师该尽的义务,至于学生难以管教,家长无理取闹,社会逆流导向,别人不能理解,这也不是你个人意志所能够更改的。教育没有拯救功能,教师也没有无边法力。所以心态很关键,用平和的心态对待平常的教育,问心无愧就是最高的境界。

公司使用手机管理制度篇4

为了统一对公司人员使用手机的规范管理,确保手机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新进员工转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应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手机申领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经总经理批准后的申领表流转到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通知申请人领取手机和卡号。

第三条 公司发放的手机和卡号,产权属公司所有。

第四条 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的'非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在保修期内的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费用由手机使用人承担。超过保修期所发生的手机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修理。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手机费用标准亦不同,具体标准由总经理根据不同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调整,由总经理另签发通知。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手机费用不作限制。

第七条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电信(移动)公司提供的话费发票,在工资内扣除员工超出标准额部分,扣款收据由人力资源部发给扣款个人。

第八条 手机应始终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公司随时可以与你联系。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手机的管理工作并将号码表印发各部门。

第十条员工离职,需按规定交还手机及卡,如因特殊情况保留,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手机费用结算及号码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实施。

公司使用手机管理制度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中学生身心特点,学校将采取“家校合作”和“协同育人”的方式,加强对学生“律己利他”的教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__市__中学章程》第一章第四条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八条,现针对学生手机的使用做以下明确规定: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沉迷手机游戏,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考试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对在校学生手机的使用进行规范,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条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校园,如确实需要携带手机到校,应经本人申请,填写《学生携带手机入校申请书》,家长签字认可并在班主任处登记后,方可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校园。学生在进入校园后必须立即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关机。

第二条进入校园后按学校规定寄存在各班手机柜中内保管(务必关机)。手机柜由学校统一配置,每班配备两把钥匙,由班主任总负责,并指定两名学生各管理一把。手机柜钥匙负责人负责每天收、发学生手机,放学后由负责人及时发放。学生如因请假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取手机的应写好申请便条,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名,老师同意后方可使用手机。钥匙管理人凭此条方可办理领机。除此之外,校园内一律禁止学生使用手机。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学生急需与家长联系的,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手机,教师应提供方便。

第四条学生考试期间,禁止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按考试作弊论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具体处理参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

第五条学生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按下列要求予以处罚。

(一)学生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任何教师都有权收缴其手机到班主任处或德育处,并报德育处备案,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反馈信息。

(二)第一次违规使用,手机交由班主任代管一周,班主任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讨,并在班级对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三)第二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机一个月,一个月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并对违纪学生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取消本学期的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四)第三次违规使用,班主任代管手机至学期末,学期结束后由其家长领回手机,并对违纪学生予以严重警告处分,同时通知家长来校共同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处分结果记录到学生学籍档案。

(五)第四次及以上仍发现违规使用,对违纪学生予以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

(六)拒不交出手机或因收缴而顶撞教师,视情节轻重按第(三)、第(四)第(五)款处罚。

第六条不得利用班级、宿舍插座给手机等电子产品充电,一经发现,立即收缴,由班主任代管并通知家长,学期末由家长申请领回;对于屡次违规充电的将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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