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是人们行动的依据和准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电脑员工使用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总则:
1、为了规范我部门计算机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脑及局域网正常运作,使计算机更好的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电脑主要指: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以及所有的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备,各类应用软件等。
二、使用规定:
1、部门配备的电脑设备,实行使用人负责制。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本部人员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当事人工资中核减。
2、公司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电脑是公司员工教育学习、处理信息和整理资料的重要工具,只能用于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浏览与公司工作无关的网页、资料,严禁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碟、网上聊天、网上购物等或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利用电脑设备播放反动、黄色音像、访问不健康的网站。
3、QQ使用规定:QQ工具只能用来联系与工作有关的事宜,包括文件的传输、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沟通联系、信息的发布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聊天,传输文件等。
4、严禁私自安装聊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电脑使用中出现软件系统损坏应及时维修,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个人不得随便安装网上下载的软件,如因私自安装无关软件造成电脑系统损坏的,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或赔偿等值电脑。个人不能私自对电脑软件进行改动、安装或删除等操作。严禁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一经查实,按损坏程度进行相应处理;电脑使用中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请与行政负责人员联系。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硬件损坏,由个人自行维修或赔偿等值同类硬件。
5、不得将来历不明的软件装入机器运行,防止染上"病毒"。发现机器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进行维护,防止造成损失。电脑设备维修应由局办公室组织进行。严防计算机病毒入侵,其它单位或个人的外部存储设备(如软盘、U盘、硬盘等)不得随意连入计算机,确有必要连入的必须事先进行病毒扫描。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软盘
5、加强本司电脑设备的集中统一管理。未经部门总监批准,部门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设备的配备、更新、维修须按程序通知行政管理人员。上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和连接各种硬件设备;不准在非正常状态下使用计算机,严禁私自拆卸机箱,硬件或应用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未经部门同意,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不得外借。
6、无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人员,凡与本部门无关人员,严禁上机操作。各部门及个人在未经允许下,不得打开其他部门或个人的邮件,更不得打开来历不明的邮件及附件。
7、计算机资源紧缺时,遵循紧急事务优先原则协商解决。
8、员工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下班后需按正确方法关机,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三、安全规定:
1、部门或个人应高度重视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2、严格遵守密制度,工作人员不得将保密文件资料上网共享。
3、重要的部门或个人文档必要时需加密;对公司或个人的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行改动,或者告之部门之外的人员。
四、处罚办法:
1、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直至记过处分。
2、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甚至记过处分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3、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罚款或者开除处分。
4、附则
本规定由策划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策划部总监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学校为各位老师配置了办公电脑,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教育信息资源共享,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辅助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了保证校园网的安全运行以及计算机的正常使用,规范教师正确的教育教学行为以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教师是所用计算机的保管责任人,电脑要按指定位置摆放,不随意更改。教师平时应认真做好所用计算机的保管和保养工作。要妥善保管和维护好自己的机器,设备丢失或者是人为损坏,或管理不善,保管责任人要负全部的责任。
2、每天早上下午上班都要浏览学校博客网站,及时了解学校的最新信息通知,下班前要确保计算机的电源是关闭。
3、所有个人文件或教学资源文件不能保存在C盘(包括桌面),应在“指定盘符(如D盘E盘等)”下以“自己的姓名”为单位,单独建立文件夹,如备课集,试卷集、课件集、资料集等,以备查阅,并及时做好备份工作,以防资料丢失。
4、教师在利用计算机上网的过程中应自觉抵制浏览各种不健康的网络内容,绝对禁止教师利用计算机和校园网络传播各种反动言论、不良信息和恶意诽谤他人,不参与各种不利于党和政府网络论坛。
5、教师利用计算机和校园网络主要应该从事与教学业务和教学管理相关的工作。严禁用办公室电脑做无关教育教学工作的使用,上班期间不得利用电脑玩游戏、炒股、看电影、上网聊天等(学校不定时抽查或网络监控),一经发现或举报后查实,轻者通报批评,严重者撤回机器,并由学校统一研究处理,除批评教育外,纳入当月教育教学制度考核。
6、为了保障学校网络带宽资源在教学上的正常使用,不允许教师利用计算机从网络上长时间大带宽地上传和下载文件。
7、教师在用机过程中不允许通过校园网络下载电影和各种游戏软件,进行各类网络游戏活动,从事证券行情查询和证券交易。
8、教师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步骤关机,不得强行的关闭电源。下班后必须切断电脑所有电源,关闭计算机,停止计算机的运行,才能离开。绝对禁止教师在下班后让计算机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自动下载各类网络信息,凡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机器损坏,视其情节酌情赔偿。
9、为防止电脑病毒的感染,在使用光盘、U盘前,请用杀毒软件扫描确认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要随便下载安装程序。
10、电脑应定期维护,做好防震、防潮、防磁、防热、防霉、防尘、防水等工作,保持电脑清洁和保证主机、显视器周边有足够的空间散热。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发现软硬件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以求尽快修复使用。
11、要爱护和正确使用电脑,节约用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机箱后贴有封条,机器的硬件设备均已正确连接到位,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更换硬件配置,严禁带电插拔硬件。微机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不论是人为损坏还是器材本身故障,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人员,不得自己拆卸器材。
12、讲究职业道德,不私自打开本室其他人员的相关文件夹,尊重他人的权利(共享部分例外)。不私自改变IP地址,不修改有关计算机重要数据,以避免计算机系统的瘫痪,造成重要资料的丢失。
13、为方便维护,外来人员不得使用办公室电脑。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由相关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14、电脑设备属于学校财产,教师只拥有该电脑使用权,具体调配、出借须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借出或挪作它用,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5、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带出学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学校收回机器。
一、电脑室的设备,是学校现代化教学的重要设施,应由网络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电脑设备进行登记与维护。上课期间由课任教师负责管理。
二、电脑室内每台电脑应编号,学员上课要排队进入电脑室,按编号入座,在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要有秩序离室。
三、注意室内卫生,严禁带零食、饮料等进入电脑室,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不准在桌椅、墙壁乱刻乱画。
四、爱护室内电脑设备,不准随便改变设备的位置,要按教师要求进行规范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按原价赔偿,如故意损坏电脑设备,照价赔偿。
五、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电脑故障,应及时报告教师处理。在电脑室中要注意安全,除了键盘与鼠标之外,严禁触摸其他物品,特别是开关、插头等电器设备。
六、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得使用自带的软盘或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以防计算机病毒的传染,若造成损失,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七、学员按老师的安排轮流上机操作,不得抢占别人上机时间。要做到健康、文明上网,要遵守上网“三不准”——不准玩游戏、不准聊天、不准浏览不健康网站。
八、下课时,学员应及时按规程关闭电脑,并检查电脑是否关闭,然后按顺序走出电脑室,不推不挤。
九、学员离开后,课任教师及时填写电脑室使用登记,并及时检查室内设备,学员电脑关机情况等,并及时注意切断总电源,关闭好门窗,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积分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十、电脑室应有可靠的防火和防盗措施,加强安全意识,网络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检查。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采购
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3、运输
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4、销售
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5、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
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6、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7、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8、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12、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13、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4、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帐。
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有专门的食品库房储存食品,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食品贮存场所应当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应分开贮存,整齐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6、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8、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9、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0、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废弃物处置制度
1、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2、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9、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10、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定期检查所经营的食品中是否有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退市。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设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专区,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下架,放入专区以待处理。
设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要与上级批发商之间履行交接手续,由批发商或者生产者在退市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4、负责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5、如实反映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42小时的留样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并且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技术进步,稳定和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公司效益,根据《标准化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制度管理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标准内容、标准化实施等规定和办法。
第三条公司标准化管理的任务是:在近期内建立起公司的技术标准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是企业标准体系的主体,是企业组织生产、技术和营销活动的技术基矗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在技术总监的领导下,由标准化计量管理室(以下简称标准化管理室)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设立兼职标准化员,其业务工作受标准化管理室领导,兼职标准化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标准化管理室职责:(详见标准化计量管理室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建公司标准化管理组织系统。
(三)承担或指导企业标准文件的拟订和报批工作。
(四)管理公司标准化技术文件。
(五)协助培训部对专(兼)职标准化员进行培训。
(六)承担标准化事宜的对外联络工作。
第六条专(兼)职标准化员的职责是:
(一)在标准化管理室指导下,协助所在部门领导做好本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在本部门内贯彻执行公司标准化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三)承担或协助本部门负责的标准文件的拟订、报送初审工作。
(四)监督本部门实施有关标准的情况,及时向本部门领导或标准化管理室汇报。
(五)收集本部门对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负责提出本部门修改、增定标准文件的报告,管理制度《制度管理规范》。
(六)积极接受标准化培训,努力钻研业务工作。
第七条公司标准化管理机构(岗位)图示:
第三章技术标准内容
第八条技术标准建立的途径与目标:收集国内外有关标准信息,采用或制定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标准。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由有关部门分别拟订标准文本草案,最终由标准化管理室规范文本,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技术标准的构成:以与质量有关的技术标准为主体,同时包括安全、卫生、能源、环保、定额等技术标准。具体构成见下图:
第十条产品标准:公司登记采用轻工业部技术标准“q/cyss001-__香精香料”作为组织公司生产、检验及销售各种产品的依据。本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生产用原料标准:对每种原料都编出相应的原料验收标准,用于验收、使用与存贮。
第十二条生产用半成品(料)标准:每种反应香基都编出半成品标准,用于验收、投料或转序。
第十三条检
测的通用方法(标准):对不同试样测定相同项目,尽量使用相同或相近的方法。
第十四条生产工艺类标准:是规范生产工艺的文件,每种生产工艺都应制定标准指导生产过程。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材料、产品包装质量标准:涉及每种包装材料、器具及使用要求、标识、包装质量要求系列文件,是确保产品外部质量形象的保证。
第十六条
公司要适时制定营销、售后服务、生产现场-环境以及安全技术、能源、定额等内部使用技术标准,以便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
第四章产品标准登记与审验
第十七条凡符合涵盖范围内的产品已作了登记;凡属生产超出涵盖范围的产品,应增补企业产品标准并依法办理登记,在企业内外执行,是强制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