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中班级财产保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高中班级财产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班级财产实行管理负责制,由学校总务处牵头,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2、各班的课桌椅等财物在开学初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均经检查并作好修理后,交给各班使用管理,并对各班的保管物的数量、质量进行登记确认,在一学期中分若干次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榜通报,作为班级各项评比等活动的依据之一。
3、课桌椅上不准用刀乱划痕迹,不准用修正液等在上面涂写。如属非正常损坏的,责成责任者及时修理,无法修理的要按照标准价格赔偿,故意损坏者按标准价格的1.5~3倍赔偿。
4、各班的讲台、黑板等公共财产、卫生设施要妥善保管好,如有损坏由班主任追查责任者负责修理赔偿。
5、班级的门窗每天放学前关锁好,门窗及玻璃如无故损坏的,由责任者负责赔偿修理,恶意损坏的按标准价格的1.5~3倍赔偿。
6、做好教室内外墙面的保护工作。严禁用桌椅等撞击墙面,教室四壁出现破损、洞空及乱涂乱写等,追究班级个人的责任并按照标准赔偿,故意损坏的按标准价格的1.5~3倍赔偿。
7、爱护教室的照明、电器、校园网络等线路,不随便开关电灯电器,不开白日灯、无人灯(扇),一旦发现扣除班级的考评分。照明、电器、网络等线路发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学校,便于及时修理。如不及时报告,出现问题责任由班主任承担。
8、学校的其它公共财物要爱惜。注意节约用水,不随便开关水龙头,玩弄卫生器具及消防设备,不攀摘校园内的花草树木,故意破坏者将予以赔偿处理。
为更好地维护学校的财产,节省学校对公共财物不必要的维修经费,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使学生养成文明守纪的良好习惯,促使师生共建文明校园,特规定如下:
一、班级财产管理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应有责任、自觉地协助各班主任共同管好班级财产。
二、教室的财产实行包干管理。课桌凳椅以及其他设施期初由班级登记交到总务处统一存档,分班造册登记,交班级按学期包干管理使用。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应由班主任指定一名学生管理,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进行。如有损坏,请班主任及时追究。
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应该经常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故意损坏财物者均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对所损坏的设备,均需由该班班主任或班上公物管理员写出报修单交到到总务处,由总务处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
五、每个学生使用的课桌、椅子,课桌、椅子不准涂写、刻字。对于乱涂、乱刻、损(毁)坏公物的同学,班主任通知其家长,并责令修复如初,或照价赔偿。
六、学校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签字承包,原则上一包一学年。中途若学生变动,必须到总务处做好财产交接手续。 不与总务处做好交接手续的将按学期初数处理。
七、各班财产不能互相调换,不能随意移动到室外(校、年级集会例外)。
八、各班必须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离灯熄。不得损坏线路设备。
九、学校每个月检查一次,公布于门厅处 。期末汇总上交学校。
赔偿标准如下:
1、课桌椅每套130元(课桌100元、凳子30元)、桌面50元、椅子面10元,乱涂、乱刻一次5元,桌椅横档断裂每张5-20元。
2、墙壁每平方米20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黑板500元。
3、电器开关、插座每件10元。日光灯每盏10元。灯管每只10元。
4、玻璃每块100元,带窗框损坏每块200元。门上玻璃每块50元。
5、每扇门780元,把手每只30元,锁每把10元。
6、喇叭每只60元。
7、讲桌 200元。
8、班牌20元。
9、楼道及教室宣传牌每块20-50元。
10、卫生工具由班主任定价。
11、其它按实际原料费加施工费计算。
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管理,防止公共财产被无故破坏,使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班级电器设备、课桌椅及教室内的一切设施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调换或搬出教室,不得在课桌椅面上乱写(包括涂改液)、乱划。搞卫生时做到轻拿轻放,本人使用的桌椅由使用人负责,每个同学都有义务,爱惜它,保护它,使之不遭破坏或遗失。
2、放学后锁门,要关好窗户,如玻璃破损由本班按照装配价格赔偿。(或由本班自行配好)
3、墙壁上的开关、插座、广播、线路均不得无故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4、学期结束前要做到墙壁整洁如新,任何同学不得在墙壁乱涂,如发现有此类现象,轻者教育,重者罚款。
5、教室电视机、投影机(仪)、幕布、窗帘无故损坏遗失,如人为损坏按维修费用赔偿。
6、教室要做到人走门锁,每个同学领用的课桌应自己保护好,不得无故损坏。如遗失按每张桌椅原价进行赔偿。
7、教室所有财产损坏,电器方面由总务处作鉴定,除照一定价格赔偿外,还需要付适当的安装人员工资。
8、如桌、凳、讲台需维修请先报总务处登记备案,总务处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并鉴定是否人为损坏,如是人为损坏则按原价进行赔款,赔款交会计室后,总务处派人维修,如当时不赔,学期结束检查时,将加倍赔偿。
9、节约能源,不开长明灯,天晴随手关灯,总务处将派人不定期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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