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的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节假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总 则
1、为了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正常休息的节、假日。
3、正常休息的节假日包括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安全管理
1、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前,由主管安全生产、安全科长带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项目部范围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2、节假日期间尽量避免危险作业,如确因工作需要,所有危险作业进行升级管理。
3、节假日期间,公司应安排管理人员值班。
4、节假日期间项目部人员要加强对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节假日期间,项目部要安全管理人员要对现场进行检查、巡查。
6、安全值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7、带班领导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项目部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8、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9、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实行交接班制度。带班人员应当向接班的人员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项目部应当建立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应由专人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11、项目部应建立带班检查制度。应明确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考核奖惩等。公司将定期对项目部施工现场带班情况进行检查,每次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一、值班领导或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排定的值班时间到校上岗值班,不能漏岗,不迟到,不早退。如当值教师临时有急事不能上岗或需要离岗时,必须由教师本人找本校教师替值,落实后通知带班领导说明理由,当值教师需离岗时要在替值教师到岗后方可离开。如出现事故,当值教师负有相应的全部责任。
二、值班教师交、接班时要认真、准确地填写上岗、离岗时间。
三、值班教师在交接班时要共同认真巡察校园(教学楼内各班级、办公室;校园内每一处角落)的每一细微处的安全情况。主要是防火、防盗、防漏水。并对巡逻情况进行认真的记录,以便能及时发现问题及划分责任。如因交接不清,使问题未被发现而影响问题的处理时,其间的值班人员都要承担责任。
四、教师值班期间,要对学校的财产安全负责,不能离岗,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隔一小时要对校园(教学楼内、校园内)的每一处巡逻,并记录。发现情况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汇报。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经济财产受损失,有关人员要负相应责任,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五、要逐件登记保管好当天收到的信件,不能转借他人。
六、对非本校人员前来要礼貌、认真、严格的做好查问、答复。坚决不准其私自进楼。如因工作不细给学校造成损失,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对校园内闲散人员要及时清理,严禁任何人到校打球。
八、值班教师接电话要尽量缩短时间,以免影响上级和学校联系工作。值班教师在接到上级的有关通知时,要认真记录,并及时转达到相应的领导,以免误事。
九、值班教师要爱护值班室的设施,保持室内卫生。
十、值班室电话:8924,报警电话:火警:119盗警:110,派出所电话89200281
一、 基本要求
第1条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生产秩序、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第2条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有各级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
第3条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检查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第4条各级检查人员有权要求受检单位报告其安全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有权要求配备陪检人员,有权调查、询问及召开座谈会,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对重大隐患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及意见,对工作不配合甚至蓄意对抗检查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 组织形式
由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安全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安全检查采取定期、专业检查方式。
三、 检查范围:
全镇企事业单位、村(社)
四、 检查内容
1、春季安全大检查:防外力破坏、防雷、防雨、防小动物以及查处违章、消防动火管理等检查;
2、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风、防汛为重点;
3、秋季安全大检查: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对安全生产管理、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设备及季节性事故预防、防火防爆、防洪防汛等几方面的重点检查;
4、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寒、防小动物为重点。
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安办处。节假日前,对各单位值班干部安排、岗位人员轮值安排、检修任务计划、劳动保护品佩戴使用以及关键设备、备用设备、要害部位、防火防爆、防事故、防盗窃和信息联络、应急方案、救援物资等检查为重点。
五、 隐患整改
第8条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三级管理(公司、车间、班组)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第9条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专人、定期限),“三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
第10条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解决前,各单位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技术部门应监督执行。
第11条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列入安措、技措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第12条凡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有条件整改而整改不及时的,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被通知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整改。
第13条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有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影响的,要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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