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加强对非处方药销售的有效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非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易见的地方。
3、执业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5、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6、零售处方保存2年以上备查。
7、销售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8、禁止性规定: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9、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但患者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进行购买和使用。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对患者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寻求医师治疗的建议。
10、非处方药分柜摆放。
11、零售药店必须从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采购非处方药,并按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定保存采购记录备查。
12、医疗机构医师处方原则: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
1、门市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要熟悉药品品名、规格、用途、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2、顾客购买甲类非处方药时,执业药师或药师要详细询问患者病情、身体状况、用药情况,对所购药品有禁忌的不能销售,并向购药者说明情况,对用药不对者应该建议更换其他药品或寻求医师治病。
3、对拆零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内,并注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以保证病人服药安全,拆零后的药品应保持原装标签,注意防潮,放入零药专柜。
4、执业药师、药师、营业员要向患者详细说明所购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忠告语
一、处方药(RX)
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二、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OTC)
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顾客须知
尊敬的顾客
为保证你和他人的健康,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药品是特殊商品,一经售出,本店不予退、换货,敬请原谅!
1、经营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必须同样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2、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商业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专业培训后,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授权的药品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3、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使用。
4、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除符合规定外,用语应该科学、易懂、便于消费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
5、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但患者可以要求在执业药师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6、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销售。
7、非处方药经审批后可在大众传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非处方药的购进,应把质量放在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条件的首位、制定能够确保购进的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进货程序。
3、购进的药品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2)具有法定的质量标准
(3)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5)进口药品应有加盖了供货单位质检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口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包装和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6)中药材应标明产地。
4、对首营品种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
5、进货合同应有明确的质量条款。购进的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票据和记录,零售药店应保存至少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6、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验收并记录。必要时应抽样送检验机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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