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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章制度

| 小龙

为加强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就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今天小编为你整理了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的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篇一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保障人员安全,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作业安全,特编制此制度。

二、规章制度

1、有限空间作业前要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要时要同时办理其他作业证,作业人员须持有审批的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其他作业许可证后方准许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前一定要明确有限空间内的有害因素及其浓度。

3、作业负责人要明确所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职责,负责人及作业人员都要明确信息沟通的工具、方式和内容。

4、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公司内部作业许可证制度。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管理。

5、作业主管部门要编制安全作业方案,并根据作业方案在许可证上填写简要作业程序和内容,作业方案应作为许可证的附件;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结果,在许可证上写明危险有害因素。

6、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监护工作。要针对作业环境的实际要求,配备足量、符合实际作业环境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且作业人员要佩戴好劳动用品后再进行作业,场外必须有监护人员监护及必要的施救工具。

7、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规操作,以免事故的发生。

8、事故发生后,切忌盲目施救。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后,监护人或事故发现者应当及时呼救,在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如穿戴防护服,戴上防毒面具或呼吸器以及其他一些防护措施后,方可入内施救。切忌因救人心切,盲目入内,而导致事故伤亡人数的增加和事故的扩大。

9、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10、制定切实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并不定期的进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予以记录。

三、注意事项

1、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规章制度及有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者按照公司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篇二

一、总则

(一)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管理内容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填写《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办理程序如下: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项目的工程部负责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工程部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切实做好有限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标志牌。

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XX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9。5%以上。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5、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有限空间作业记录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8、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报经公司批准。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11、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2、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13、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14、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15、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16、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三)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四)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五)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六)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七)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八)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九)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十)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误,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篇三

1、目的:

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保障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全厂范围进入危险有害因素且受到限制、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3、权责:

3.1作业部门负责提出申请要求,填写《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并落实好事前预防措施;

3.2作业部门负责确定作业人员、作业时间段、作业种类、使用工具及需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3消防部负责检测、分折及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定义及分类:

4.1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4.2封闭、半封闭设备:储罐、反应塔、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4.3地下有限空间:地下管道、地下室、暗沟、地坑、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池、地下电缆沟等。

4.4地上有限空间:垃圾站、温室、冷库、烟道等。

5、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规范及安全防范措施:

5.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是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先检测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含量,将检测结果记录“作业申请审批表”内,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

5.2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其中氧气含量:18%

5.3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在氧气浓度、可燃性气体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5.4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12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5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采取必要通风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

5.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5.7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抢救器具,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必须设有专人现场监护;

8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

5.9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前应履行申报手续,填写“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见附表,以下简称“作业申请审批表”)。逐项落实各项措施,经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核、厂长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

5.10作业(施工)完毕后,现场及时清理干净,安全监控员、操作人必须在表内签名确认;

5.11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6、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人员职责:

6.1严格按照“作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6.2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3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6.4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7、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7.1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7.2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7.3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7.4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7.5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8、禁止以下作业:

8.1无办理“安全审批表”的作业。

8.2与“安全审批表”内容不符的作业。

8.3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8.4超时作业。

9.5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9、禁止以下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9.1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9.2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9.3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9.4有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篇四

1 目的

为了规范中节能(保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有限空间的作业管理,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进一步对《有限空间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保定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及承包商均应遵守。

3引用标准和关联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

3.1.2《化学品生产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

3.1.3《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3.1.4《有限空间作业五条规定》

3.1.5《关于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7号) 4 专业术语定义

4.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有限空间。如公司的各种设备内部(炉、罐、仓、池、槽车、管道、烟道等)和地下室、下水道、坑、井、池、阀门间、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5 执行内容

5.1 有限空间作业基本要求

5.1.1 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1.2 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5.1.3 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示,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5.1.4 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

5.1.5 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5.2 安全隔离

5.2.1 有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设备、系统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5.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等措施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5.2.3 与有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5.2.4 有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若设

备的动力源不能控制,应将转动部分与其他机器联动设备断开。

5.3 清洗或置换

5.3.1 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有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且保持足够的通风量,将危险有害的气体排出有限空间,同时降温,直至达到安全作业环境。

5.3.2 置换后的介质,如仍对环境和人员构成危害。应排放到废水处理系统或专用的处置场所,经处理合格后,方可排放利用。

5.4 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并使符合5.5 规定。

5.4.1 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5.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5.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5.4.4 禁止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5 监测

5.5.1 作业前30 min 内,发电部应对有限空间进行气体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具体标准如下:

5.5.1.1 在常压条件下,有限空间的空气中含氧量应为19%-23% ,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则加强监督、检测。

5.5.1.2 存在可燃、易燃、易爆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气体监测。有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0%。对油箱、油罐的检修,有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性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下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

5.5.2 生技部负责公司分析仪器的定期校验检定,保证其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有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5.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5.5.5分析人员深入或探入有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5.6 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5.6 个体防护措施

有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5.5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5.6.1 在缺氧或有毒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5.6.2 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使用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工具。

5.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5.6.4 在产生噪声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5.6.5 个人防护用品应由部门和使用人定期检查,保证其性能有效。

5.7 电气设备与照明安全

5.7.1 严禁在有限空间内使用明火照明。

5.7.2 有限空间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伏,在金属容器和潮湿环境下作业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5.7.3 在有易燃可燃气体的有限空间作业时,所有的电气设备、照明设施,应符合隔爆电器的规定,实现电气整体防爆。

5.7.4 应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电压应符合低压电器的规定,照度应符合作业的要求。

5.7.5 引入有限空间的照明线路必须悬吊架设固定,避开作业空间;照明灯具不许用电线悬吊,照明线路应无接头。

5.7.6 如接引临时电源,应符合安规的相关要求。

5.8 监护

5.8.1 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凡在容器、槽箱内进行作业时,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5.8.2 进入有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5.8.3 在风险较大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5.8.4 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5.9 其他要求

5.9.1 作业前,部门应组织人员对有限空间进行危害辨识。并依据辨识结果,进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5.9.2如有限空间作业,通过辨识风险较低,不会造成人身伤害,则作业时注意采取通风,监护等工作。

5.9.3 如辨识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人身伤害,风险较高时,则必须编制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5.9.4 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在有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9.5 有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5.9.6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5.9.4 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9.8 有限空间外应备有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在风险较大的有限空间工作前,部门应组织进行事故演练,留有演练记录。有限空间应有便于采取急救措施的通道和消防通道,通道较深的有限空间必须设置有效的联络方法

5.9.9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5.9.10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5.9.11 在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搭设脚手架或安全平台。

5.9.12 在有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实施细则》(CDHN-07-09)的规定执行。

5.9.13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并填写有限空间出入登记表。作业人员离开有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严禁进入有限空间。

5.9.14 作业结束后,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有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

5.9.15 如在容器内进行刷漆、衬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参照《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492)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5.9.16 对外来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承包商,项目负责人严格落实保定公司承包商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

5.10 安全教育

5.10.1 公司及承包商建立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严禁职业禁忌者及未成年人从事有限空间作业。

5.10.2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5.10.3 作业前应公布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对作业内容、危害等进行教育。

5.10.4 对作业人员进行有关职业安全法规、标准和制度的教育。

5.10.5 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窒息、中毒及其他伤害的急救知识以及检查救援措施,进行教育。

6 职责

6.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6.1.1 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6.1.2 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1.3 在有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6.1.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6.1

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有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6.2 监护人员的职责

6.2.1 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6.2.2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6.2.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立即呼叫紧急救援。禁止盲目施救。

6.2.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6.3 作业人员的职责

6.3.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6.3.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6.3.3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6.3.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6.3.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有限空间。

6.3.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6.4 部门审批人员的职责

6.4.1 到现场了解有限空间内外情况。

6.4.2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5 生技部主任职责

6.5.1 配置有限空间检测的所需仪器,并组织人员对仪器进行检定检测,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

6.5.2 负责组织对有限空间的危险辨识,编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6.5.3 负责按本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

6.6 生产技术部专业工程师职责

6.6.1 负责本专业有限空间作业情况的检查。

6.6.2 依据作业现场情况,指导作业人员完善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6.7 制度负责人:由安健环部主任担任。

6.7.1负责收集制度执行中的信息及反馈意见,不断完善制度。

6.7.2 负责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掌握本制度管控的总体状况。

6.8 制度执行监察人:由安环部安全监察人员担任。

6.8.1 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反馈改进建议和意见。

7 检查与评价

7.1 公司各生产部门每年对本制度的管控情况进行评价。

7.2 公司安环部每年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8 反馈

本制度由安健环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所有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向

公司安环部反馈出现的问题。

附录: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此表一式二份,第一联审批部门保留,第二联作业单位保留)

注:该审批表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且要求审批部门存档时间至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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