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电梯运行管理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0 目的 规范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确保电梯良好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电梯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设备部主管负责检查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2 设备部班组长负责电梯运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3 电梯管理员具体负责电梯的运行管理
4.0 程序要点
4.1 巡视监控
4.1.1 电梯管理员每天应对所有地电梯的主要部位至少巡视一次
4.1.2 巡视监控的主要内容如下:
a) 曳引电机有无异常噪音或气味,是否温度过高(烫手),曳引电机轴承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螺栓是否松动;
b) 减速箱是否需要加注润滑油,油色、油位是否正常,联轴器是否牢固可靠,螺栓有无松动;
c) 变压器、电阻器、电抗器温度是否正常,有无过热现象;
d) 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e) 制动器动作是否正常,制动线圈是否过热,制动轮上是否有油污;
f) 曳引轮、曳引绳、限速器、机械选层器、测速机等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g) 通讯设施是否灵敏畅通,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盘车手轮、开闸扳手等救援工具是否已放置在指定位置;
h) 轿厢照明是否正常,厅外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i) 厅门及轿门踏板是否清洁干净;
j) 轿厢和对重导靴油杯油量是否足够;
k) 电梯运行有无异常震动或声响,舒适感有无明显变化;
l) 开关门有无异常(顺畅),轿厢内应急灯是否可靠;
m) 底坑限速器、张紧装置、开关和碰铁距离是否异常;
n) 补偿链是否有异响;
o) 底坑有无积水或脏物。
4.1.3 巡视过程中如发现上述情况有不正常时,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汇报给设备部主管,在主管的协调下予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电梯维修保养标准作业流程。
4.2 异常情况处置
4.2.1 发生火灾的处置:
a) 楼层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立即击碎玻璃按动“消防开关”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进行到基站后,应使乘客保持镇静,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
b) 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电梯管理员应即刻停梯,疏导乘客迅速离开轿厢,切断电源。用干粉和12U灭火器控制火势蔓延;
c)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电梯管理员应及时通知本区消防中心,按《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处置。
4.2.2 电梯湿水的处置:
a) 当地坑内出现少量进水或浸水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断开电梯总电源;
b) 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电梯停在进水层站的上一层,断开电梯总电源;
c) 当地坑、井道或机房进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断开电梯电源总开关
d) 发生湿水时,应迅速阻断漏水源;
e) 对湿水电梯应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抹布擦拭、热风吹干(温度不能太高)、自然通风(用工厂用鼓风机)、更还管线等。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达到要求并且试梯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4.2.3 停电造成停梯或故障造成停梯时的困人救援按《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4.3 电梯机房管理
4.3.1 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如需要进入,须经设备部主管同意,并在值班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
4.3.2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机房内应配足消防器材,禁止吸烟。
4.3.3 每周打扫一次机房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集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良好、整洁光亮。
4.3.4 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
4.3.5 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管理员保管,管理员不得私配钥匙。
4.4 交接班要求
4.4.1 接班人员应准时来接班。
4.4.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表上签名。
4.4.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 机房不干净;
d) 接班人未到岗;
e) 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接班时发生故障,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 对于电梯运行进行,应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表内,于每月的3号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设备部存档,保存期为2年。
5.0 记录 《电梯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剧
为了加强本单位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为生安全事故,保障乘客和司机安全及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运行的电梯。
电梯包括乘客、载货等垂直电梯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倾斜电梯,以下简称电梯。
第三条 电梯运行保险
为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降低和减少本单位使用电梯的经济损失,电梯参加安全运行保险是一个有效的办法。本单位鼓励电梯管理部门在适当时期和适当的条件下,积极参加电梯安全运行保险。
第二章 电梯运行管理
第四条 电梯安全运行管理机构和电梯安全管理员
电梯管理是本单位的极为重要的管理环节,根据本单位的电梯拥有量的大小,确定专管或兼管部门,并用文件形式明确电梯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形成安全管理组织网络。电梯安全管理员至少一名,专门负责管理电梯安全运行。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电梯专业基础知识,对机械或电气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对电梯的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较为熟悉,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并具体电梯安全设施和层门三角钥匙的管理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方可从事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电梯司机
电梯司机应持证上岗。
对载货电梯,或信号控制的其他电梯,在一般情况下,每台电梯至少配备一名司机,司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每两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三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审请。
第六条 电梯运行管理
电梯安全管理员或电梯司机每天在电梯开始工作前,对电梯应做准备性的试车,发现有不下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人员,进行检修,不得带病工作。
在用电梯应保持干净,清洁,轿内,厅,轿门地坎不能有异物或灰尘;通道应畅通无阻,有适宜的照明;机房内,井道内,不得有与电梯无关的设备或其它物件。
对电梯安全使用应严加监督,乘客电梯,不得靠背,撞击,脚踢层门,严禁用物撬开层门;切忌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体搭乘电梯,禁止超载运行,禁止装载超过轿厢容积的物体运行,对在电梯内的各种犯法行为应当严加关注;在轿内不应打闹,嬉戏,大声喧哗和吸烟等,对不文明行为和不良行为,电梯安全管理员和司机应当及时劝阻或制止,对犯法行为和危及他人生命的行为,应立即报警和坚决斗争。
电梯候厅,轿内机房应有充足照亮,照明不应低于50Lx,损坏应及时修复,照度不足应加大或加装灯具。
第七条 电梯标示牌管理
电梯标牌标示是电梯的身份,备案注册依据,安全运行,安全警示,受控状态的象征,应严加管理,张挂稳固,不许拆除电梯安全警示,标示,并防止其受到破坏,丢失。发挥其应有的做用。
第三章 对电梯维修和改造及年检的管理
电梯生产,安装,改造和维修国家执行行证许可制度,凡从事电产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同时国家还执行生产厂家电梯终身制度。
第八条 维保合同
电梯“三包”期满,应与原安装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注:安装单位必须具备安装和维修许可证,如果不是与电梯制造单位同属一个单位,还必须由制造单位出具认可的证明文件,管理人员应有维修单位的联系信息,保持交流和沟通。
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维修热线电话应张贴在轿厢内,操纵箱旁醒目位置。
第九条 维保监督
对电梯维修保养应进行必要的监督,电梯保养每月至少两次,每次保养间隔不得超过15天,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在保养单上签名盖章,并有一份自留。电梯维修记录单同样应签章,也应自留一份,电梯大修和年度检修应有详细记录,均应有自留记录。
这些大修和维修单据一律由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提供。
电梯安全管理员有资格查看电梯维保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件,对维保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保持和维保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如实反馈意见和要求。
第十条 维修零配件
电梯安全管理员对维修人员更换的新的零部件,元部件,应认真核查,以防止假冒伪劣,以次充好。
第十一条 电梯定期检验
电梯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周期为一年),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由管理人员或委托维保单位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并组织和准备好年检和受检工作。
在一般情况下,电梯应进行年度检修,安全部件,易损部件,元器件该更换的应予更换,使电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全面接受检验机构的年度检验。
管理人员应将年检合格标识张挂在电梯适当和醒目的位置。
第十二条 电梯改造
当电梯载重,运行速度,控制方式,运行长度,梯级宽度等主参数已不满足使用要求,可以委托具有改造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
承担电梯改造单位应提供电梯改造技术资料,更换的安全部件,主要部件(包括电梯控制柜)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和必须的技术资料与使用说明书。
改造工程在施工前,可由施工单位携带规定的资料到工程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工程竣工自检合格后,电梯安全管理员或委托改造单位备齐报检申请表要求的所有资料,并填好申请表,进行报检,接受检验机构的全面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检验。
改造后的电梯铭牌,由于电梯主参数已改变,应随之更换。
电梯改造原则上应由原制单位进行,只有在原制造单位已关门倒闭或不愿承担改造业务,才可由其它具备资格的单位进行改造,其他单位铭牌主参数包括制造单位名称均应变更。
第四章 电梯故障与救援
第十三条 电梯故障
电梯不可能不产生故障,电梯产生故障停机,电梯安全管理员或电梯司机,如有足够的把握,才可进行一般的小故障排除。在一般情况下,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维修单位,派人赶来维修,排除故障,使电梯能在规定的不超过两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电梯严禁开门运行,超载运行,冲顶和蹲底恶性故障存在和发生,电梯安全管理员应特别关注。
电梯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电梯安全管理员应按抢救预案进行抢救,并在两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电梯大修
电梯使用到一定的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使用频率较高,最短为两年,应进行电梯大修。
电梯故障频率较高,电梯主要部件,安全部件损坏或磨损严重,应进行大修。
电梯大修应按正常程序执行,合同签订→告知→竣工自检合格→报检→安全检验合格→投入运行(使用)。
第十五条 紧急救援
当电梯停电或故障,电梯未停在开门区域内,乘客无法安全走出轿厢,可采用紧急救援方法解困。
紧急救援方法应按照电梯制造厂根据电梯曳引机性能和安装位置的救援说明书进行救援。
救援应由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的电梯维保人员进行。
第五章 电梯档案
电梯档案,原则上一梯一档。
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将以下资料收集入档:
(一) 合同:产品供货合同,安装合同,维保合同,改造与大修合同等。
(二) 产品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单位的行证许可文件。
(三) 产品供货时的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装箱单,使用维护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电气原理图,部件安装图等),改造清单及资料。
(四) 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整机出厂合格证,新装,改造大修年检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行政许可使用等文件。
(五) 新装和改造所涉及到的电梯整机,主要部件(主机,电控箱)主要安全部件(限速器,安全钳,绶冲器,门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电子原件的安全电路等)的型式试验报告和限速器,渐近式安全钳调试证书副本。
(六) 检验记录:电梯安装,改造,大修,年检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
(七) 维修保养记录一般应保存近三年的记录。
(八) 电梯安全事故记录。
(九) 电梯停用记录等。
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一、电梯运行管理规定
二、电梯事故与故障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
三、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四、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五、电梯管理人员职责
六、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五、电梯设备检查保养故障记录表
电梯运行管理规定
电梯是本楼宇中的主要交通工具,为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特作以下规定,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乱扔杂物。
二、乘梯人应爱护电梯,只按所去楼层按扭,不得连续或敲击按钮,不得长时间站在轿厢门中间阻止电梯运行。
三、乘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以免发生危险。
四、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厢内乘客应按动警铃,在发出信号后安静等待,由专业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开启轿门,禁止乘客打开轿厢安全窗,敲打、撬动电梯轿门及设施。
五、用电梯运载家俱需报物业公司(主管部门)派专人专梯运送,搬运家俱需轻搬轻放,不得损坏电梯及公共设施,禁止运载超大、超宽、超重物品。
六、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报物业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派专人专梯装运。
七、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装修垃圾须装袋,运送以经营为目的之物品,须向物业公司(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由物业公司(主管部门)派专人专梯监督运送。
八、如楼宇(层)电梯以客运为主,运送物品应避开运行高峰时间。
电梯事故与故障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
一、因停电造成电梯停梯时的措施
运行中的电梯将会因供电线路的故障或限电等原因造成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则应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1、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对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断电(拉闸)盘车放人操作,详见《紧急救援操作规程》;
2、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备用电源;
3、若恢复送电需要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盘车方法详见《紧急救援操作规程》;
4、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二、因电梯故障停梯时的措施
电梯运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顾客困在轿厢内时,维修人员应安慰乘客安静等待救援,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危险。为解救被困乘客,应由维修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放人操作,具体操作内容《紧急救援操作规程》。在解困之前,电梯管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安慰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扒动轿门;
2、告知乘客不要倚靠轿门,不要在较内吸烟、吵闹;
3、必须听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
三、发生火灾时的措施
建筑物或电梯间发生火灾后应以立即终止电梯运行为原则,并采取如下措施:
1、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告知火情实际情况,如:地区位置、楼层高低、灾情大小、有无困人等等情况;
2、及时通报单位领导及救援小组组长等相关人员;
3、发生火灾时,对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砸开消防功能玻璃,并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状态。此消防状态启用后一般人不允许再启动电梯,而只供消防人员及有资格人员使用;
4、对于无消防功能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或选层到基站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情尚未蔓延的楼层;
5、有关人员组织疏导乘客尽快离开轿厢,再步行楼梯安全撤离。并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轿门并切断总电源;
6、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疏导乘客尽快撤离,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扑救;切记禁止用泡沫或其他液体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7、共用井道中发生火灾情况时,其余相邻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情区,供专业人员或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8、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立即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电梯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四、电梯漏水时的措施
电梯机房一般处于建筑物的最高层,底坑处于建筑物的最底层,井道通过层站与楼道相联接,机房会因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底坑除因建筑物防水层处理不好而渗水外,还会因生活用水管道、消防用水管道及因施工不当的跑水等,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轿厢及底坑各设施、电器开关等也会遭遇水淹。发生漏水事故除从建筑设施上采取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水或渗水较多时,应将电梯停在二层以上,终止运行并切断总电源;
2、当楼层发生跑水、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一层,终止运行,切断总电源,以防止轿厢进水;
3、当机房或底坑水较多时,应立即停梯,切断总电源,以防止发生短路触电事故;
4、当发生漏水时,应尽快切断漏水源,以保证电器设备不沾水或少沾水;
5、漏水电梯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新管线及有关部件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经重新测试符合要求并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6、电梯恢复运行后,对漏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应记录清楚并存档备查。
五、发生地震时的措施
1、当接到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临震预报时,由主管领导通知乘客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执行。(注:在临震应急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预报区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提出避震撤离的劝告;情况紧急时,应当有组织地进行避震疏散。)
2、当地震已经发生,其震级为四级以下,烈度为六度以下时,应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测:
①、检查测试电梯供电系统有无异常;
②、电梯主结构如机房、井道、轿厢有无异常;
③、电梯宜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发现异常立即停梯,并使电梯停靠在基站,由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
④、电梯已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试运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⑤、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六度以上时,应由专业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无异常现象或对电梯进行检修后方可做试运行;
⑥、试运行正常后,应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的专业检测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测,经检测合格,领取《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正常运行。
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一、三角钥匙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严禁非专业管理人员使用。
二、三角钥匙在电梯检修时出现紧急故障情况下,由专业人员或检修人员按照紧急救援的规定进行操作。
三、不能私自借给与电梯无关的人员使用。
四、使用完毕后,三角钥匙应由专职管理人员管理。
电梯管理人员职责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一个相关部门,并制定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应每天整理收集好电梯运行记录,并定期检查记录。
二、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电梯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安全技术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三、定期组织人员检查、监督对电梯的维保情况,以便总结经验、弥补保养工作中的不足。
四、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有责任在电梯设备进行维修操作时,配备好工作服、安全帽和防护用品及使用时的工具,维护好工作现场。
五、管理人员应记录好日常维修中使用的材料耗损情况,以便分析设备状况,找出需要改进和加强维护的地方。
六、如果电梯出现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并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救助。相关管理人员应用电梯配置的通讯对讲系统或其他可行方式,详细告知电梯轿厢内被困乘客应注意的事项。
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后可先行实施救援程序,如自行救助有困难,应当配合电梯维保单位实施救援。
八、管理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向乘客了解事故的发生经过。并调查电梯故障原因,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尽快检查并修复。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一、电梯驾驶人员或维修人员,除在工作开始前对电梯做准备性试车外,对机房、轿厢等处的电气设备和机械设备应做经常性的巡规检查。发现不良现象及时报告或处理。
二、经常性巡视保养要做到每天或每两天以看、听、嗅、摸为手段,对运行中电梯的主要部件进行巡回检查。及时消除设备不正常状态,杜绝事故的发生。
三、电梯驾驶人员或维修人员应做到每天检查厅轿门地坎的卫生情况,确保开关门的正常,使电梯能够正常运行。
四、观察机房温度是否超过规定,降温和保温设备设施是否良好。机房内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备。
五、检查各类指示仪表、指示灯是否正确;各继电器、接触器动作是否正常,有无异味及异常响声。
六、电梯驾驶人员或维修人员检查通信设备是否灵敏畅通;照明应良好;指示牌、标志牌应准确无误;盘车手轮、开闸扳手放置明显位置。
七、检查电动机油位、油色、温度、声音是否正常,有无震动、异味,通风是否良好,做好外部清洁。
八、禁止带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和井道,检修时无关人员应离开操作现场。
1、加强对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电梯处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2、电梯值班员工作时间内不许无故离岗。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了解电梯运行情况。
3、每天值班员按规定巡视电梯机房,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代维方,保持机房照明良好、环境整洁。填写巡查记录。
4、经常检查运行中的电梯轿厢内的通第一文库网讯报警装置、应急灯,使其处在正常工作状态,一旦电梯出现故障乘梯人可及时报警。
5、电梯出故障后,在最短时间内进行紧急事故处理(如井道进水、停电、故障、关人等、),并保护现场通知代维方,对故障电梯进行修复。
6、货梯在运送危险物品、大件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值班员要通知物管部、安保部一起到现场协助运送,确保安全。
7、严格按照乘梯规定运送人员和货物,运送大件物品、沉重物品要轻抬轻放。禁止超载运行。
8、按规定合理使用电梯,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运送超长物体,轿厢顶部、井道内严禁放置各种物品。
9、当电梯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
10、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如火灾跑水等,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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