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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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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中学人事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师遵章守纪行为,推进中学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中学人事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学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篇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明确各部门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提升人事管理层次,在公正、透明的原则下,建立灵活、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保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录用规定

1、管辖

学校教师、职员(含临时工)的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所有新进人员的工资待遇、调入手续等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2、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严肃认真、宁缺毋滥。

3、部门申报程序

各部门需要增加工作人员的,需到行政办公室填写《人员需求申报表》,并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校长分别签字同意后,交由办公室安排具体招聘事宜。

4、招聘程序

(1)教师招聘程序

由办公室牵头组成教师招聘工作组,根据《人员需求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以学校的名义发布招聘信息。

收集、整理应聘人员的基本资料,对应聘人员的从教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筛选出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教师,集中进行教学业务能力测试。(试卷由用人部门提供)。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的高低,按1:3的比例分学科从高到低确定试讲人员名单。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试讲时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不足需求人数的3倍的,可以根据情况暂停招聘;如急需使用人员时可继续进行,但符合招聘条件人数不得低于需求人员的2倍。

邀请校级领导、教导主任、学部部长、副部长、学术委员组成试讲评审团,进行听课并无记名投票。评审团成员不得少于5人。

办公室负责整理投票结果,并根据得票情况,当场确定并公布预备录用人选。试讲人员得票低于70%的,不予录用。

教师招聘工作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职员招聘程序

由办公室牵头组成职员招聘工作组,根据《人员需求申请表》中填写的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以学校的名义发布招聘信息。

收集、整理应聘人员的基本资料,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根据《人员需求申请表》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工作中对职员基本素质的共性要求,筛选出符合用人部门要求的应聘人员(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人数不得低于需求人数的2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视人员名单。与用人部门协商,确定面试时间。

邀请校级领导、科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评审团,进行面试并无记名投票。评审团成员不得少于5人。

办公室负责整理投票结果,并根据得票情况,当场确定并公布预备录用人选。面试人员得票低于70%的,不予录用。

职员招聘工作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5、复核

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办公室、纪检委联合组成录用人员资格复核小组(必要时须进行外调),对招录人员的政治背景、个人经历、学历等进行仔细审查,审查合格者,准许正式录用;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有刑事违法记录;

2)应聘时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等个人信息失实;

3)近五年内,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治安处罚。

录用人员资格复核小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6、试用

复核合格的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结束后,由办公室组织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范围包括业务能力、师德师品、个人综合素质等。考察合格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解聘、辞退规定

1、管辖

教师、职员解聘、辞退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2、解聘、辞退程序

(1)教师解聘、辞退规定

各教学部教师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或出现师德师品等其他严重影响教学及学校声誉的情节,建议解聘、辞退的,由学部负责人或该学部5名以上教师向行政办公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行政办公室负责组成解聘辞退教师考核组,对被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解聘或辞退:

1)在校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

2)在教导处组织考核的连续两个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评教评学活动共8项指标中,有5项指标排在本学部后1/3;或在一个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评教评学活动共4个指标中,有3项指标排在本部后1/3的;

3)一学期中,无故缺席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5次以上;

4)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2次以上;

5)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严重后果;或一学年中,违反校规校纪3次以上;

6)其他违纪行为,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

教师解聘、辞退考察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职员解聘、辞退规定

各科室职员不能胜任部门工作,或出现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问题,建议解聘、辞退的,由科室负责人或该科室1/5以上职员向办公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办公室负责组成职员解聘、辞退考核组,对被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对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解聘或辞退:

1)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

2)违反校规校纪,造成严重后果;或在一学年中,违反校规校纪3次以上;

3)一学期中,无故缺席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3次以上;

4)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

职员解聘、辞退考察组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中学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篇二

第一条 教职工应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政治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条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国际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职工参于一切违法违纪活动。

第三条 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学校工作,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一)、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学校要经常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不负责任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聘。

(二)、 教职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无故旷工。教职工应病、应事必须请假,具体操作程序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三)、 教职工在上班、开会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谈天,不准做家务事,不准带小孩。

第四条 教职工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一)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者,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二)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对侮辱学生,强迫学生退学、转学者,视情节予以处分。

(三)严禁教职工利用学生办私事。违者按体罚学生论处。

第五条 教职工要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一)学校依据学校教职工分工不同,分别实行定时授课、辅导或定时、定点坐班的办公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必须专心办公,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溜岗,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三)学校鼓励教职工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对教育教学科研取得成果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六条 教职工应谦虚谨慎,尊长敬贤,互相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一)教职工应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学校鼓励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凡有利于学校工作的改进,有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经采纳并取得明显实效者,学校均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教职工不应讲不利于学校工作和不利于团结的话。凡因此影响学校工作,影响同事之间关系的,依据情节、后果追究相关人责任。

第七条 严于律己,作风正派,洁身自好。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牟取私利。禁止教职工利用学生升学、入校、编班、代购学习资料等借口向学生索礼、收费。有违者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办。

第八条 教职工应自觉树立良好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身示教。教职工在公共场所或上课时,不得着奇装异服:不能穿背心、短裤、拖鞋上课;不能在课堂抽烟,提倡在办公室、会议室不吸烟,逐步创建无烟学校。教师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成为学生的表率。具体参考学校《教师礼仪规范要求》。

第九条 学校对教师实行聘任制,教师必须胜任本职工作。

(一)应聘的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

(三)教师在聘任期内,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效果差或有违法的按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处理。

中学人事管理制度范文篇三

为切实加强我校人事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师遵章守纪行为,推进我校人事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强化常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现依据《延教[20XX]9号》文件及我校具体情况,制定南平九中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暂行稿)如下:

一、凡在职教职员工需报考研究生、公务员、进城赛课、工作调动(包括借用)等,必须符合《延教[20XX]9号》文件有关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经学校同意,报局领导研究审批后方可参加;未经批准的,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教职工参加函授、进修、培训学习、会议或被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临时抽调参加有关工作和公务活动等,一天内由相关部门领导审批,二天以上(含二天)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并报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参加;未经同意,以擅自离岗处理。

三、借用的教师,工作要认真负责,必须服从我校的管理,遵守我校制定的有关制度及办法,参加我校的各种考核,工作责任心严重缺乏的借用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以退回原学校或延长借用期。

四、关于请假手续的办理

1、教职工请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或因病、因事请假,均应履行书面请、销假手续。凡未办理请、销假手续的按本规定第4条、第7条处理。

2、教职工应根据请假时间内的具体工作情况,向相应的教研组长、生管组长、年段长、总务处、政教处、教务处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安排好工作,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才能离校。

3、请假两天(任课教师每两节课为一天,下同)以内由教务处主任(后勤人员由总务处主任)审批;请假两天以上经处室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由校长签署意见报请教育局审批。以打电话或捎口信方式请假的不能作为请假依据,确有急事需事后补假的由行政班子研究能否补假。理由不充分,拿不出有效证明者仍按旷课处理。

4、请病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的教师,请假期间的课程应于请假前做好调整安排,并请好代课教师,由代课教师签名后报教务处,调整后若有缺课,代课教师以旷课论处。请病假两天以上及请事假的教师,课程由教务处安排。

5、请病假应持有疾病证明、病历卡、药费发票及病休证明,方可办理病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处。

6、公假在二天以内的课程由请假者自找代课教师,二天以上的课程由教务处安排。

7、假期期满后返校,应立即向有关部门销假,不销假者责任自负。

8、教师有急事需调课的,应填写好调课单,经教务处批准在一学期内可调四节课。若调课后出现缺课的,被调课教师按旷课处理。

9、非学校行为的学习、职称培训、函授等,应出具有关通知,办好书面请假手续,经学校同意后,由教师自行请代课教师,原则上不扣工资。

五、关于例假的办理

请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的教师均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按《延教[20XX]9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执行,不得任意延长假期。规定婚假从法定结婚日(或办喜酒日)起连续不间断请假,生育假从预产期前一周(或流产手术之日)起连续不间断请假。根据教育部门的工作性质,教职工已享有寒暑假期,所以不设工龄假和探亲假。具体假期标准规定见《延教[20XX]9号》文件。

六、关于考勤的处理办法

1、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工作(指学校及各处室、年段、教研组等安排和组织的课程、学习、活动、教研、会议、晚自习、家长会、生管值班、课间操、班会等)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每次扣15元,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事假一节处理,超过四十五分钟,按事假一节和迟到一次处理,其余类推。眼保健操未做完前任课教师离开教室按早退处理。

2、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工作(指学校及各处室、年段、教研组等安排和组织的课程、学习、活动、教研、会议、晚自习、家长会、生管值班、课间操、班会等)旷课每节(以四十五分钟折)扣50元,旷课每期达10节以上(或每年度达20节以上),年度考核结论为不称职。对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要求续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视同旷工。对擅自离岗1个月以及一年内累计3个月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3、学校的各种教育教学工作(指学校及各处室、年段、教研组等安排和组织的课程、学习、活动、教研、会议、晚自习、家长会、生管值班、课间操、班会等)请事假每节(以四十五分钟折)扣20元,由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安排代课等。一年事假累计8天以上的,从第9天起,每天扣发日工资,事假连续超过1个月的,停发月工资,一年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的,在每学年初按月停发月工资。

4、请病假的教师(包括住院),能够提供县级以上病历、医疗收费发票、医疗机构证明等材料,经调查了解,情况属实的,不予扣工资。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旷课处理。病假2天(含2天)以内由请假教师自行请人代课,2天以上由教务处安排代课。

5、请病假的教师,只提供县级以下病历、医疗收费发票及证明的,允许请假,每节扣15元,由教务处安排代课。不能提供各种请假凭证的,以事假算。

6、凡请病、事假及旷课的教师不能享受满勤奖。

7、本人事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本人事管理制度(暂行稿)经教代会通过后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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