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公司企业的库存现金管理,加速资金流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范文。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 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 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 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 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 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 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 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 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 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 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 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 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 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 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 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 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 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 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 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三、 现金支出管理
(一) 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 两种方式。
(二) 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 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 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 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 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 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 现金盘点制度
(一) 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 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 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 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 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由银行核定的,其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依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的开支需要量。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如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库存现金,应事先提出限额和用途,报请开户银行核定,并在事后将坐支情况通知银行。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库存现金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5.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的方式支付。
四、库存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五、备用金的管理
备用金是企业财会部门为了便于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预付给企业内部各单位或职工个人备用的款项。
备用金的管理可采用非定额管理和定额管理两种方式。
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外,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库存现金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大数)和零数(小数)分类保管。
库存现金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
(一) 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
见教材P177
(二) 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库存现金支出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向外支付的库存现金。
常见的库存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包括:(1)借据(2)工资结算单(3)报销单(4)差旅费报销单(5)领款收据。
见教材
(三) 备用金的核算
对定额备用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教材
二、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库存现金短缺。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库存现金短缺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无法查明原因部分,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2.现金溢余。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某某个人或单位)”账户;无法查明原因的,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账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库存现金管理,加速资金流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库存现金的管理
第二条 公司必须建立钱帐分管的现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立,实行管钱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钱,出纳和会计必须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第三条 在款项移交或出纳人员调换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到责任清楚。出纳人员对现金收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公司由综合部经理、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组成小组对库存现金进行随时的盘点。
第四条 现金的收入和保管
现金的收入为小额的销售收入,不能转帐单位的销售收入,特殊情况下的借款,领款的收回,罚款收入,以及其他需要用现金结算的收入;现金保管应有可靠的防盗装置和设备以及其他安全措施。
第五条 公司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具体如下:
1、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3、根据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方面等各种奖金;
4、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小额支出;
8、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5、6两项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以银行支票或本票支付。确需要全额支付现金,经开户银行审核,财务公司同意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 公司的最高库存现金限额为6000元。超过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
第七条 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第八条 不得将单位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户。
第九条各管理处除了执行好上述相关规定外,再作以下规定:
1、所有管理处发生的现金业务均由管理处二级财务核算员统一与公司财务结算,并必须在票据上签名;
2、二级财务核算员每日根据相关票据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3、管理处收入业务主要包括:其中用统一发票开具的业务有物管费、临时停车费、住宿费、资产管理费、场租费、安防系统费、零星维修费、其他必须用统一发票开具的业务;用收款收据开具的业务包括代收的水电费、文明装修保证金、代收的泊位费、借书卡押金、电卡押金等;
4、支出业务主要包括:文明装修保证金、借书卡押金等款项的退还,此款的退还必须凭原始的收款收据;
5、每日下午3点30分前,二级财务核算员必须与公司财务把当日管理处发生的业务进行结算,便于公司出纳把现金存于银行;
6、每个星期公司财务部组织人员对各管理处进行一次检查、指导,每发现一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扣罚二级财务核算员20元/次。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之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p副标题e
库存现金管理内容
(1)钱账分管制度。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的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注意限额内的库存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入保险柜中。
会计凭证的假账手法之白条顶库
白条顶库,就是公司常见的一种会计凭证作假方法。所谓白条,是指行为人开具或索取不符合正规凭证要求的发货票和收付款项证据,以逃避监督或偷漏税款的一种舞弊手段。主要手法有:
1、打白条子,即以个人或单位的名义,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
2、以收据代替发票
这种手法经常用来偷逃税款,一些个体私营业主,当面对消费者为个人时,只开具收据来证明此项经济业务的发生,而不开发票,以避免税务机关的检查而偷逃税款。
3、不按发票规定用途使用发票,如以零售、批发商业发票来代替饮食服务行业发票。
4、不按发票规定要求开具发票。
如:不加盖财务专用章,有关人员不签字等。
在当今经济生活中,使用“白条”报账的情况较多,有的单位购进商品,支付劳务费用没有取得正式发票,而以收据或手写白条入账;有的单位个人通过一些借口借用单位的现金或银行存款,由于种种原因,钱花掉了,又无正式发票,为了弥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出现的短缺,大都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白条”(如由业务经办人员写一纸说明,有的甚至经办人员都不签字而由会计人员作一说明等)顶库,对“白条”的真实性、合法性没有严格审核和把关。例如,有的单位为了给职工多搞“福利”,由经办人以付给某公司劳务费2万元名义取出现金,直接发给职工,但并未从对方公司取得劳务费发票,而是由其出具一说明并加盖总经理办公章印章入账。
库存现金,是指小企业存放于会计机构、由出纳人员保管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小企业必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印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相关规定,加强现金的管理和内部控制。
(一)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1.库存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1 000元)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小企业在日常资金结算工作中,应按照上述范围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企业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
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企业,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3.库存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小企业在办理日常现金收支业务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1)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小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
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小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库存现金;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库存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人或支取库存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库存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私设“小金库”等。
(二)库存现金的核算
1.库存现金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地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小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科目,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科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直接登记。
(1)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小企业库存现金收入的内容主要有:从银行提取现金、职工出差报销时交回的剩余借款、收取的零星销售收入款、收取对个人的罚款等。增加库存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小企业库存现金支出的内容主要有:向外部购买货物、接受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支付的库存现金;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工资、向单位内部有关部门支付备用金、差旅费而支付的库存现金;为本单位职工代垫、代付有关款项以及其他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支付的库存现金等。 小企业按照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支付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2.库存现金明细分类核算
小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收支业务的小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3.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小企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1)现金短缺查明原因后的处理
现金短缺查明原因后,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例2-1】永安公司是公司制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3年1月1日起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下同)。2×13年3月31 日永安公司进行现金清查发现现金短款 800元。经查现金短缺主要原因系出纳员责任,应由出纳员赔偿600元
,其余部分由企业负担。则永安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0
贷:库存现金 800
借:其他应收款——××出纳员 600
营业外支出 2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0
(2)现金溢余查明原因后的处理
现金溢余查明原因后,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例2-2】永安公司2×13年4月30日进行现金清查,发现现金长款500元,经反复核查,未查明原因。则应做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 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00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5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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