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老年人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老年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保证中老年书画协会活动的正常顺利开展,根据“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协会”筹集的经费,加强监督、管理、合理按章使用。其具体制度如下:
一、书画协会经费开支的原则 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用得适当、发扬民主、会员满意。实行经费开支由协会主管财务会长“一枝笔”审批。
二、书画协会经费开支范围
1、年会总结支出;
2、协会与友邻县区交流支出;
3、重大节日或重大会议宣传支出;
4、看望、慰问年满70岁以上会员支出;
5、看望会员生病支出;
6、其它支出。
三、书画协会财务人员职责
1、根据协会会长的指示,负责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并执行经费预算;
2、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在书画协会预算开支范围内及时与区委组织部老干局衔接报销有关事宜。
4、定期检查、分析所用经费情况;
5、定期收好会员会费,做到帐帐、帐物、帐款相符;
6、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根据《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协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财务活动在主席领导下,由教育体育局计财股兼职管理。财务支出管理工作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审批,实行单独设立账户、独立核算、主席和分管副主席负责的财务管理原则。
第三条 协会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本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财务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第四条 会计、出纳由教育体育局计财股人员兼任,协会设报账员。
第五条 根据协会秘书处内设各部门和各分会提交的年度预算,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报主席、分管财务副主席审批同意后,组织贯彻执行。
第六条 加强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
第七条 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全面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增、减和变动情况。
第八条 根据协会的收支和经营管理情况,按月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报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审阅。
第九条 每年末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将财务收支活动分析编制内部财务报告,内部财务报告报主席和分管财务副主席审阅后并予以通报。
第十条 负责接受协会会员大会的审查,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财税机关对财务工作的审计与检查。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按照国家档案保管的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会计资料,不经主席同意,财务资料不得随意外借、外传,严格做好财务__。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协会收入按其来源分为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会费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财政补助收入是指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的经费和具体体育赛事活动财政追加经费而取得的收入。
(二)会费收入是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所在单位或会员收取的会费,团体会员会费由协会统一收取,个人会员会费可由各分会代收。
(三)捐赠收入是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商品服务经营性收入和投资分红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上级协会等单位的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是指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报废报损资产变价收入等。
第十三条 协会所有收入必须使用合法的票据归口协会财务统一管理,不得设立账外账,不得隐瞒收入,收取现金应当日缴入协会银行账户,不得坐收坐支。各分会的赞助性等收入也一并纳入协会财务管理,分明细核算。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协会支出分为正常运转支出、活动性支出、设备购置支出、场地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一)正常运转支出是指人员支出、人员补助支出、办公费用支出、车辆及交通费用支出、差旅费支出等。
(二)活动性支出是指协会举行各种体育赛事活动的各项费用支出。
(三)设备购置支出是指车辆、器材、体育设施、办公设备、办公用具等的购置支出。
(四)场地建设支出是指房屋、运动场地等建设及维修的支出。
(五)经营性支出是指经销各类体育器材、运动服装等的成本支出。
(六)其他支出是指借款、投资、以及以上未包括的其他支
总则:为了加强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内部财务管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协会非营利性组织,不得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
第二条:本协会财产归协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
第三条:协会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
第四条:协会经费来源:社会赞助、会员会费、鱼塘承包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协会的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条:协会换届或更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检查和审计。
第七条:协会自成立起,就应建立明确的帐目,有专人负责管理,所有帐目需及时入帐,并定期向协会内外公开帐目,实行帐务公开制度。
第八条:协会经费支出必须按照正式发票报销,每月终上交报表及发票,报表上的项目需与发票一致,做到帐目细致明朗。
第九条:协会接受的捐赠或赞助费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受,使用捐赠或赞助费的有关情况,需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十条:任何谎报经费开销者、任意侵占,私分和挪用协会经费者,视情节严重,可废除其工作人员资格;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细则:
第一条:本协会全部收支由协会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二条:本协会全部现金及所有报销作凭证,帐目由财务部保管。财务部必须按时记录各项收支的明细情况。
第三条:各部门一律凭有效凭证(发票)由当事人统一到财务部财务报消,注明详细费用,报帐时发票背面应注明用途和经手人和证人,<注:一次性开支50元以上(包括50元)的由会长签名。
第四条:各部门报销时,必须携带报销的实物到财务部报销,在使用期间必须保存好,如有遗失责任追究到个人。
第五条:报销有效凭证必须在该凭证日期两个星期内报销,过期后恕不办理。
第六条:各种收入汇总后,必须三天内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向全体委员汇报,同时,财务部收到资金后必须办理有效的收据,业务活动收入必须全数上交,不得作任何形式的扣除。
第七条:如举办活动需要提前垫付现金:报由委员会通过后,才可以支付。活动结束后应立即上交全部发票和剩余现金。
第八条:财务部每月(或根据具体情况)小结财务收支情况,交委员会审议。财务部定期编制财务收支清单,向协会内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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