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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

| 小龙

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范文。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范文一

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在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委会的贯彻实施;

二、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和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团结、组织、领导社区认真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成员和居民的监督;

三、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事务,并接受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党支部的建议和监督;

四、全面负责本居委会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成员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五、协调委员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六、负责财务审批,认真执行财会管理制度,坚持民主理财,做到帐目清楚,定期公开。

七、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社区工作知识,提高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1、居委会干部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居民委员会工作。

2、热心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主任全面负责,其它成员要服从主任的领导,协助主任搞好本职工作。

4、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和早退,每个月超过3次,主任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谈话后任不遵守,报镇社区办处置。

5、实行请消假制度,如有事要事迟到或早退要事先和办公室打招呼,请假2天以内写请假条报主任审批,2天以上报镇社区办审批。离岗不请假按旷工处理,其他婚嫁、产假均按相关制度办理。

6、上班时间不得做和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随意串岗。

7、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

社区服务承诺制度

1、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应明确服务标准。

2、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解决程度,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社区居委会学习制度

1、居委会干部要坚持每周一的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应紧紧围绕当前的形势增强自身理论水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2、居委会干部学习由主任主持,要及时总结学习收获,交流学习体会。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理论学习要紧密结合居委会工作的实际,并力求解决具体思想问题和工作问题。

4、居委会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居民小组长(代表)学习,保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居民小组长(代表)学习会,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政机关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应坚持不懈做好记录。

社区居委会周工作例会制度

1、居委会干部要坚持每周一上午开周例会(遇节假日顺延推后),交流情况,安排工作,解决问题。

2、周例会由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因事因病不能参加,需先向主任请假,

3、周例会由主任主持,每位工作人员要填写每周小结报表报主任签字,总结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不上交社区办。要求做简单记录,做为每季、半年或年终工作考评依据。

社区居委会月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内容及请假制度

1、居委例会定为每月1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推后),召开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和小组长的月工作例会。听取有关反映、汇报、宣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工作。

2、因故不能参加例会者应写出书面假条。一次不能参加的经居委会主任批准,连续二次(包括二次)以上的需经镇社区办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一次不参加例会的,扣发工资的10%,连续无故二个月不参加例会的,按自动辞职处理。

3、连续二次以上不参会者,年终不得参加评优。

(二)会议组织

1、通常情况下,例会由居委会主任主持,要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努力开好每次例会。每次例会前,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与主持人联系,说明要布置工作的主要事项,主持人应大致安排发言顺序。

2、主持人要提前到会,作好会前准备工作,并要为点名做好考勤工作。

3、每次例会的前10分钟,各办公室要提前做好发放文件、材料的准备,为集中注意力,保证听会效果,会议过程中一律不得发放、接受、报送文件和材料。

4、开会时不得喧哗,交头接耳,要保持会场安静,注意听讲,如有疑问,可举手提问或会后询问。

会议过程中要注意保持会场卫生,不得随地乱扔纸屑、杂物、乱吐痰等。

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1、居民代表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代表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2、居民代表会由居委会主任主持。

3、会上应提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议题由书记(主任)和副书记在征求大家意见的基础上碰头提出,居民代表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研究决定社区工作的重大事项,履行好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职责。居委会要做好记录。

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

1、社区协商议事会议每季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3/4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2、社区协商议事会由居委会主任主持。

3、会上应提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议题由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和副书记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委员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社区工作出谋划策。同时,动员驻社区单位,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居委会要做好记录。

社区低保评审制度

1、低保评议人员的确定。低保评议小组成员由居民代表(含离退休干部或党员)、社区干部(社区书记、主任列席会议不占参会名额、不参加投票)、居民组长、党员代表等9人或11人组成。小组成员必须熟悉低保政策、了解本小区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热心公益事业,公道正派。

2、低保评议小区的划定。“低保评议小区”按照相互熟知、方便评议、因地制宜、宜小则小的原则划定(原则上我们按照本社区计生划定的区域为基准)。

3、开展走访四核查。在低保评议之前,相关小区(片)低保评议成员要和社区低保员及社区干部一起走访核查,主要是对申请户的“家庭成员状况、家庭收入状况、家庭开支状况及邻居对低保对象的看法进行“四核查”,较好地保证申请对象家庭的准确性。

4、低保评议程序。低保评议会议开始之前,邀请社区分管领导列席会议(不参与投票)。由社区低保员简单介绍本社区低保和动态管理基本情况。

第一步,社区分片居民组长简单介绍申请户的基本情况;低保工作人员介绍入户核查情况;评议成员各自发表意见,对申请户是否给予保障(保障多少、保障几人)、提标降标、维持现状、保障人口增减理由发表意见或建议。重点要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住房及装修情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收入状况、消费水平。

第二步,每评议一户都要实行无记名投票,主要是对申请户的保障资格(是否纳入保障)、提标降标、类型(A、B、C三类)等情况进行表决。

第三步,信息汇总。投票结束后,在两名监票人的监督下,对评议人员的表决情况进行现场汇总,申请户必须得到评议成员3/4以上通过者方可进入第一次公示阶段。评议汇总结果现场宣布,没有通过评议的申请户如果对评议结果不服,可向所在社区提出第二次申请(原则上应在一年后,在家庭情况有所变动下),社区接到第二次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再对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等进行再次走访调查,进行二次评议。

第四步,公示结果。对评议通过申请户要在社区宣传栏内公示7天以上,对通过评议申请户有异议者,可向所在社区、镇或县民政局反映。

5、落实一本记录制。建立低保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本,该记录本作为低保档案材料之一,严格管理,并作为过错责任追究制的依据。

6、建立“低保评议小组”人员贮备库。评议一次及时调整一次。

社区廉租房保障申请、审核制度

(一)廉租房申请程序:申请家庭推选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领取《廉租住房人员信息登记表》、《廉租住房申请承诺、授权书》,如实填写签章后,连同相关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一并提交社区居民委员会。

对不能留存原件的证件,社区居委会需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

社区居委会验证核对后录入申请审核管理系统,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照拍存档。

(二)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入户调查、协查调查、组织评审后,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将申请材料及申请审核管理信息汇总,完成受理工作,并向申请家庭出具《受理通知书》,同时提交上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

1、入户调查。社区居委会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的组织安排下,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由入户人员填写调查情况。

2、协查调查。本镇户籍登记住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为同一地址的,由户籍登记地社区居委会向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发出协查通知,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组织对申请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和查验后,转回户籍登记地社区居委会进行组织评审。

3、组织评审。组织由社区分管领导、社区主任、社区民政专干、相关小组长、相关楼栋长及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一般由9人或11人组成)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及资产等情况进行评审,评审采取票决制,记录评审意见和投票情况,提出受理意见后,一并提交上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

社区居委会财务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1、居委会的所有收入全部上帐管理,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2、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3、严格执行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并报镇社区办审核。会计出纳认真负责制,每月向镇分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报表。

4、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簿。

5、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社区居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1、社区居委会要将工作和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实行综合管理,并配备档案专职人员。

2、社区居委会的各门类资料按年度立卷归档,每年三月份将上年的档案资料全部整理、归档。做到归档齐全、分类科学、整理规范、有目可查、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档案要有原始记录,确保真实性,临时突击活动形成的文书资料,随时立卷归档,因特殊情况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4、采取各种保护措施,确保档案资料不受损毁。

5、坚持档案登记制度,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妥善做好档案的交接工作。

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制度

(一)居务公开内容

1、政策公开、财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2、计划生育相关审批项目情况公开

3、社区群众享受救济及最低生活保障金情况公开

4、社区居民享受公租房及廉租房情况公开

5、农转非情况公开

6、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责任目标公开

7、社区服务网点收支情况公开

8、捐赠筹集资金及其它费用收缴情况公开

9、其它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公开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区居委会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每月公开一次;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情况每季度公开,其它公开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范文二

一、工作制度

1、居委会干部要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居民委员会工作。

2、热心为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主任全面负责,其它成员必须协助主任搞好本职工作。

4、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上下班签到制度。

5、要以身作则,事事带头做好,做群众的表率。

6、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居委会的财务管理,居委会的一切财务开支必须报请街办分管领导同意。

二、服务承诺制度

1、社区居委会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类服务项目,明确服务标准。

2、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耐心接待并实行承诺,明确办理时限和解决程度,建立意见箱,自觉接受社区成员的检查和监督。

三、居委会考核制度

1、居委会考勤由专人负责。

2、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每天早晨9点之前签到,11:30下班,下午3点到5点。由专人负责保管签到簿,不按时签到者按迟到或旷工对待。迟到扣10元每次,旷工扣20元每次。

3、不论病、事假,需有书面请假条,逐级审批,请假半天,由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街办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要街办主要领导批准。

4、如因急事不能事先或当面请假者需向街办分管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每月累计病假或事假不超过一天或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三次者均视为全勤,每月病假或事假超过四天者,第一次扣20元第二次扣30元。

6、街办主管部门不定期下居委会检查。如发现问题,坚决按制定制度执行

7、每月10日居委会将上月的考勤表加盖居委会公章后报街办分管领导存查。

四、居委会学习制度

1、居委会干部要坚持每周一上午的学习制度,学习内容应紧紧围绕当前的形势增强自身理论水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2、居委会干部学习由主任主持,要及时总结学习收获,交流学习体会。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理论学习要紧密结合居委会工作的实际,并力求解决具体思想问题和工作问题。

4、居委会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居民学习,保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群众会,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政机关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应坚持不懈做好记录。

五、居委会议制度

工作会议

1、居委会干部要坚持每天早碰头,交流情况,安排工作,解决问题。

2、居委会主任主持,每周末、每月末组织小结本周(月)工作,安排下周(月)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不上交街办。要求做简单记录,做为每季、半年或年终工作考评依据。

3、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居委会例会,全体居委会干部参加,因事因病不能参加,需先向街办分管部门请假,居委会干部参加街办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做好传达贯彻工作,以便按时完成街办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4、考评会:居委会要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进行年度考核,由主任负责组织居委会其他干部搞好总结工作,参加街办目标管理的年终考评。

考评期间由居委会主任负责向街办书面总结汇报。

5、居民代表会议制度

(1)居民代表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代表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2)居民代表会由居委会主任主持。

(3)会上应提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议题由书记、主任在征求大家意见的基础上碰头提出,居民代表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研究决定社区工作的重大事项,履行好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职责。居委会要做好记录。

6、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

(1)社区协商议事会议每季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2)社区协商议事会由居委会主任主持。

(3)会上应提出本次会议的主要议题,会议议题由社区居委会书记、社区主任、议事委员会主任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委员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社区工作出谋划策。同时,动员驻社区单位,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居委会要做好记录。

7、社区居委会低保评审制度

(1)各社区居委会要成立低保评审小组。

(2)低保评审小组的成员要由驻地单位代表、物业管理机构代表、居民代表及社区居委会主任、分管民政工作的委员及低保员组成,居委会干部参与人数不得多于3人,居民代表应占到50%以上。

(3)低保评审小组每月要召开一次会议,每季度要对申领低保的人员进行一次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范文三

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精干、务实、廉政、高效的社区居委会队伍,推进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负责,严于律已,工作务实,勤政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当好社区居民的带头人。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联系社区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

(四)加强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五)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自治,办理各种事务,解决各种问题。

(六)热爱居委会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主任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热心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

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八)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九)工作时间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全体外出时应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得组织居民外出活动,需要组织居民外出活动时,必须报街道批准,并做好安全工作。

(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社区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及日常工作信息。

二、辞职、劝退、罢免

(一)关于个人原因辞职

社区居委会成员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需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并做完相关工作交接后离岗。涉及工作补贴的按实际天数核发。居委会成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病假4个月以上,已不能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以便及时补选。未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人员,可提请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其去留。

(二)关于劝退的规定

凡社区居委会成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劝其自行提出辞职。

1、不热心社区居委会事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敷衍搪塞。对应当办理的事项推拖扯皮,不认真负责,经多次教育又不改正的;

2、不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向社区居民吃、拿、卡、要的;

3、无故脱离工作岗位3天以上的;

4、在社区居委会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产生不良影响的;

5、由于本人能力所限或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所负担工作,且变更另一个岗位也无法胜任的;

6、经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测评为不称职的。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劝退”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1、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共同与其谈话(涉及社区一把手由社区工作科与组织科共同与其谈话),说明原因,并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和申辩;

2、凡本人拒绝的,由街道办事处主管负责人与本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再次听取本人的申辩及理由;

3、本社区党组织向所在街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告,进行备案;

4、对被劝退人员的工作补贴以正式离岗日期为准计算。

(三)关于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罢免

1、凡社区居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运用罢免程序,将其罢免:

(1)因工作渎职、失职使社区居民健康和财产及社区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2)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测评为不称职的;

(3)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全年无故累计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

(5)应予劝退,且本人申辩理由不能成立却坚持不退的;

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罢免”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1、由本社区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或由街道办事处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罢免建议。

2、居委会依据《选举规程》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罢免本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罢免会议有困难时,可由街道办事处派人代行主持召开会议。

3、在居民会议表决时,应书面说明罢免理由。被罢免人有权出席会议申诉意见。居民代表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并在居委会存档。街道办事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勤制度

(一)无假日办公制

作息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00至5:00;晚上5:00—6:00。季节变化根据街道办事处通知,调整作息时间。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晚上5:00—6:00和节假日实行一至二人轮流值班。

(二)请销假制度

因病、因事或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请病假以病假条为依据;一般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病假2天由居委会负责人批

准。超过上述期限均由本人提出,报社区工作科审批。居委会负责人因事、因病请假,由社区工作科分管领导审批。请假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年终列入考核。未经请假,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不参加集中学习的、上班后又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奖惩制度

1、病(事)假的生活补贴扣除办法。病(事)假3天以内(含3天),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病(事)假3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事假每天扣30元,病假每天扣15元;病(事)假月累计10天以上,事假每天扣40元,病假每天扣除20元。病(事)假月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扣除当月全部政府补贴。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病假4个月以后,政府补贴将不再计发。

2、为严肃考勤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公平性,考勤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扣除当事人和一把手的当月政府补贴。

3、全年因病事假缺勤不超过三天的(没有旷工)人员,给予一次性物质或精神奖励。

4、条件允许情况下,对全年病事假不超过一周的人员(没有旷工),组织外出或休假一天。

(四)具体要求

1、社区居委会人员的出勤、缺勤,由专人负责记载,按月计结,作为月发工资的依据。有关科室将不定期抽查。

2、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每天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认真进行登记,迟到或早退人员必须及时向居委会负责人说明迟到早退原因,没有汇报说明的视为旷工。

3、晚上5:00—6:00和周六、周日、节日放假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居委会制定的值班表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紧急事项,遇到重大事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因个人不负责任影响工作,出现问题,追究个人责任。有关科室不定期组织抽查,如一连三次未接电话,经调查确属擅离职守的,扣除值班人员10元生活补贴。

4、节假日因工作需要组织义务奉献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经街办事处有关科室负责人批准,擅自不能参加活动者扣发政府补贴10元,参加奉献活动情况列入年底考核范围。

5、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保持联系。

6、每月5日将考勤表报社区工作科。考勤从上月1日开始到本月月底止。考勤表必须如实填写,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有效。

四、会议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居委会办公会议,交流情况,安排工作,解决问题,总结、部署近期工作。

(二)社区居委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求做简单记录,做为工作考评依据。

(三)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居委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社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会班

子及成员履职情况。

(四)社区协商议事会议每季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议事委员会主任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委员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社区工作出谋划策。同时,动员驻社区单位,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居委会要做好记录。

(五)各种会议均要做会议记录。

五、联系群众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社区单位,动员社区单位向社会开放内部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共驻、共建、共享,增强社区凝聚力和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

(三)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密切联系责任区域的社区成员代表及居民组长,掌握社区居民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社区居委会要经常听取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

六、文明办公制度

(一)接待居民要有礼有节,做到“五声”:来有迎声、进有请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支持配合有谢声。

(二)禁“四难”: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三)建立首问责任制。凡来办事(或电话联系)的人第一个被问的人员必须热情明确地回答问话人,能及时办的事不拖,能协助办的事不推,尽量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方便群众,尽心服务。

(四)全体成员在上班时间内衣着要整洁,禁止穿吊带装、穿拖鞋。做到行动庄重、举止大方、语言文明。不高声喧哗,尽量不影响他人办公。

(五)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玩电脑游戏、下棋,上街购物、嗑瓜子等不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对熟人、朋友来访要接待有度,电话交谈不得闲聊。

(六)对工作中出现渎职行为或违纪行为,视情况扣发一定期间内的政府补贴;情节严重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获得街、区、市级优秀,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居委会干部要认真做好社区居民的稳定工作,发现问题和思想倾向要及时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进行汇报,通过组织程序妥善处理,不得擅自以居委会或居委会干部个人名义参加集会和上访活动。

(八)居委会成员内部之间要团结,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居委会班子的和谐与稳定,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处处以大局为重,齐心合力做好工作。

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

(一)热情接待来访,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并作好记录。

(二)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性质,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三)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适时向承办部门询问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街主要领导,根据一个时期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供领导参考。

(五)接待外地,外单位来访要认真听取调查要求,做好接待工作。

八、居务公开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将工作职责、成员分工、办公时间、便民热线电话、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办事程序、重大事项等,通过橱窗、图板、宣传栏、社区居民会议等形式向居民公开,便于为居民服务并接受监督。

(二)建立社区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凡是社区的重大事项须组织居民代表进行听证,并将决定事项进行公示。

(三)建立向居民承诺拟办实事制度,每年年初将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拟办事项,向社区居民进行公示。

九、财物管理制度

(一)居委会办公经费和有关单位、个人支持经费收支两条线。明确居委会正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管帐,委员一人管钱,一把手一支笔签字报销负总责。每季度要向居委会成员公布帐目,并定期接受街主管科长、纪检委和办公室的检查。

(二)对办公经费和捐款等财物不得私分和结留。每位成员均有监督权,向有关科室进行反映。经查情况属实的追究当事人和一把手的责任。

(三)严格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盖章应登记,办公桌、凳、橱等居委公用物品应登记造册,爱惜使用,不得拖散遗失,工作变动时应及时移交清楚。

(四)对电脑、打印机、电视机、音响等贵重设备要专人管理。

(五)征订的各类书报杂志要归放整齐,便于阅览、学习。

(六)节约水、电,下班时关好门窗、关闭水、电源等。

(七)节约使用办公电话,原则上不得拨打长途,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聊天。

十、保洁制度

(一)办公室卫生应每天打扫一次,一般应在每天上午上班前打扫,做到文件、书刊摆放有序,桌面整洁,玻璃明亮,地面干净。

(二)会议室、活动室有专人负责保洁。物品归放整齐,墙上图表等规划有序。

(三)室外无杂乱赃物。

十一、安全制度

(一)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防火、防电、防盗、防煤气中毒。

(二)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得组织居民外出活动,需要组织居民外出活动时,必须报社区工作科批准,并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三)下班时关好门窗、电源、水源、气源。

十二、学习制度

(一)各社区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学习制度,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学习和讨论,做好学习记录。

(二)居委会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居民学习,保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群众会,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政机关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应坚持不懈做好记录。

十三、廉政制度

(一)遵纪守法,积极配合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尽职尽责,密切联系居民,关心解决居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多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不得故意刁难群众。

(三)廉洁奉公,正确处理好与居民、社会单位的关系,不向居民和社会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四)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与工作有关的馈赠及宴请,正常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不贿赂他人,不私分、挪用、截留各种资金。

十四、居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做好档案材料基础性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移交保管工作。

(三)根据档案分类要求,编号造册,案卷排列条理系统,便于查找利用。

(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及时登记按期归还,避免丢失。

(五)档案的保管要做到整齐、美观,并有“七防”措施。

十五、考核制度

(一)建立以社区居民民主评议和办事处各职能科室、社区单位参与相结合,年终综合考核和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二)对全体社区工作者实行全年考核,年底进行述职。全年考核坚持两结合原则,即:居委会班子成员的考核与居民代表民主测评相结合,办事处职能科室反馈意见与平时实际工作相结合。

(三)考核采取抽查20户居民进行满意度评议、职能科室评仪、居民代表民主测评三种形式。比例分别为:居民进行满意度评议占50%、居民代表民主测评占30%、职能科室评仪占20%。

(四)依据年终考核情况,确定居委会达标等级,达标等级与一次性奖励挂钩,取得全国、全市荣誉称号适当给与奖励。年终考核综合满意率在60%以下的社区工作者,扣除年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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