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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_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小龙

消防安全重于泰山,对于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要进行有效的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小编为你整理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希望你喜欢。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企业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活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1 、认真组织单位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及防火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 、熟记自己职责,责任范围,熟悉岗位环境,明确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熟练使用各种灭火消防器材,掌握一般救生常识。

3 、牢记火警电话号码 119 、报警程序和企业消防控制中心电话号码 ,如发生火灾迅速报警,及时通知内部有关人员到场处置。

4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思想,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员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5 、物品仓库严禁吸烟,物品、碎纸垃圾要及时清除,经常保持安全**的畅通。

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平时巡查制度,防止出现漏岗现象,巡查人员必须 24 小时坚守岗位,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7 、平均每个月对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班,不断提高单位的自身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 、经常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技能,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一、消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工作。

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三、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四、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分管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与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电教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由总务处负责安排和检查并建立记录。

九、坚持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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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及时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革我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召开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

二、参加会议人员

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内容

1、 总结通报前一个月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2、 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 明确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提出下一步意见和要求。

4、 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消防安全问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 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

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的所有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明确有责任人。

二、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

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

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

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

费来源。

八、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

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责任要求等内容。

十、应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 应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

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二、 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

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三、 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四、 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的所有人员,实施初期

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 消防安全例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的内容应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

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

题性会议。

二、 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决

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 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

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

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 本单位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

总结事故教训,制度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

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

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封锁;安全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 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

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每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情况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

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 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施情况;

4、 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 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 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 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2、 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3、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 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

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各种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 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

员、特殊工种人员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培训结束后应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 消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 报警器、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的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 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和方法等;

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四、 消防宣传填写《消防宣传记录》;消防培训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

《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登记表》并存档。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 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安全疏

散设施的管理。

二、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 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 封闭楼梯间、防火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 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 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

完好有效;

6、 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

措施;

7、 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

置台阶;

8、 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 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 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1、 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2、 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

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13、 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

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三、 安全疏散设施检查应填写《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并存档。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

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 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标识;

2、 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 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

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 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

灭火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 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6、 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7、 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

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 消防控制室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

四、 消防控制室应保证其环境满足设备正常运行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存放

完整的消防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资料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五、 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应分别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安全疏散设施

检查记录》。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和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巡查、检查中发现可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

单》,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逐级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措施整改。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

患整改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填写

《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

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八、对于涉及城州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

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距离;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

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

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 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 演出、放映场所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 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 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 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 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二、严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根据需要限量使用,存储量不超过一天的使用量,

且应由专人管理、登记、备案、掌握使用情况。

四、地下公共娱乐场所禁止经营和存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商品,禁止使用液化石油

气及闪点60%的液体燃料。

五、公共娱乐场所营业厅不应使用甲、乙类清洗剂。

六、盛装可燃液体、气体的密闭容器应避免日光照射。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一、人员集中的厅(室)以及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 资料库、可

燃物品仓库、消防控制室等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应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三、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四、应列入防火巡查防查范围,作为定期检查的重点。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二、消防档案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宜同时建立电子档案;

2、 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

3、 消防档案内容应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纸、图表;

4、 消防档案应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许可文件和相

关资料;

3、 消防组织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6、 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置配备情况;

7、 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

员的基本情况;

8、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消防安全例会纪要或决定;

2、 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3、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4、 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5、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6、 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

7、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8、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9、 火灾情况记录;

10、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一、 单位应根据人员的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 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责任人。规模较大的人

第一文库网员密集场所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二) 火警处置程序;

(三)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 扑救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 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整程序和保障措施;

三、 组织机构

(一)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

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二) 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有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

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 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信和联络;

2、 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3、 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4、 救护:协助抢救、救护受伤人员;

5、 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火灾调查;

6、 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四、 预案实施程序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 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 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 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救初起火灾;

(四) 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 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 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 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六、消防演练

(一)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二)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三)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四)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应至少没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六)宜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

(七)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八)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人口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九)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十)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十一)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做好记录存档,并及时进行总结。

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一、 确认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建筑内所有人员立即

疏散,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

二、 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

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

护范围。

三、 为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

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四、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五、 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六、 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七、 火灾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的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及时该进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并将事故情况记入防火档案。

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意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距离;

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单位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

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单位应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

值班,值班人数应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

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三、发现消防设施运行故障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

室。

五、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公安

消防部门,同时报告部门主管。

六、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消防值班制度

一、 单位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定每日24h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

消防巡查的程序与要求。

二、 各级值班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值班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开展防火巡查。

值班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

三、 防火巡查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逐级报告。

如发现火情时,应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必要时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向119指挥中心报告火警,同时报告单位部门主管。

四、 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

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 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禁睡觉。

消防组织(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 消防组织(志愿消防队)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

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 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

训,使每个人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义

务消防员应佩戴名签,明确分工职责。

四、 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

五、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歌舞厅、娱乐、影音放映场所消防安全制度

一、 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在入口明显位置处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

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必要文字说明;

二、 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或擅自改变疏散通道,不得在门窗上

安装封闭门窗的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遮挡或者锁闭门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 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四、 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照明,禁止用易燃溶剂清洗带电设

备,禁止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五、 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严禁使用临时线路、增加电气设备和超负荷

用电;

六、 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进行清查、清理,切断非必要电

源,清查火种;

七、 实行全员防火责任制,全体员工应经消防培训,了解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

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逃生,会引导顾客疏散。

影剧院、礼堂消防安全制度

一、 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在入口明显位置处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

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必要文字说明;

二、 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或擅自改变疏散通道,不得在门窗上

安装封闭门窗的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遮挡或者锁闭门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 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四、 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照明,禁止用易燃溶剂清洗带电设

备,禁止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五、 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严禁使用临时线路、增加电气设备和超负荷

用电;

六、 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进行清查、清理,切断非必要电

源,清查火种;

七、 舞台上禁止吸烟;严禁使用铝芯导线,应使用铜芯绝缘护套线;移动灯具的用

线应采用橡胶绝缘电缆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接触良好;所有幕布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舞台两侧严禁堆放其他可燃物品;

八、 实行全员防火责任制,全体员工应经消防培训,了解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

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会逃生,会引导顾客疏散。

网吧消防安全制度

一、 在入口明显位置处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

和必要文字说明;

二、 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或擅自改变疏散通道,不得在门窗上

安装封闭门窗的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遮挡或者锁闭门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 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照明,禁止用易燃溶剂清洗带电设

备,禁止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四、 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严禁使用临时线路、增加电气设备和超负荷

用电;

五、 网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经消防培训,了解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

期火灾,会报警,会逃生,会引导顾客疏散。

六、 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进行清查、清理,切断非必要电

源,清查火种;

七、 在电脑屏保和背景图中设置消防常识、图片和逃生疏散图,提示上网顾客注意

消防安全

音乐茶座、餐馆、茶馆、咖啡厅、酒吧消防安全制度

一、 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在入口明显位置处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

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必要文字说明;

二、 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或擅自改变疏散通道,不得在门窗上

安装封闭门窗的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遮挡或者锁闭门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 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四、 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

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五、 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严禁使用临时线路、增加电气设备和超负荷

用电;

六、 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进行清查、清理,切断非必要电

源,清查火种;

七、 需要使用蜡烛照明时,必须将蜡烛放置在不燃材料基座上,并与其他可燃物保

持足够的防火距离;

八、 员工应经消防培训,了解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

会逃生,会引导顾客疏散。

洗浴桑拿、美容院、棋牌室、洗脚房、按摩场所消防安全制度

一、 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在入口明显位置处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

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必要文字说明;

二、 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或擅自改变疏散通道,不得在门窗上

安装封闭门窗的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遮挡或者锁闭门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 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四、 禁止明火照明,禁止用易燃溶剂清洗带电设备,禁止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

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五、 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严禁使用临时线路、增加电气设备和超负荷

用电;

六、 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进行清查、清理,切断非必要电

源,清查火种;

七、 消毒间(室)存放和使用的各种化学消毒剂要严禁违章操作,进行消毒时人员

严禁离岗,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 员工应经消防培训,了解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

会逃生,会引导顾客疏散。

保龄球馆、旱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一、 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在入口明显位置处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

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和必要文字说明;

二、 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不得占用或擅自改变疏散通道,不得在门窗上

安装封闭门窗的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遮挡或者锁闭门窗、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 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四、 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照明,禁止用易燃溶剂清洗带电设

备,禁止在营业期间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五、 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严禁使用临时线路、增加电气设备和超负荷

用电;

六、 营业期间应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进行清查、清理,切断非必要电

源,清查火种;

七、 员工应经消防培训,了解防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报警,

会逃生,会引导顾客疏散。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一、 消防安全管理应当 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的所有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明确有责任人。

二、 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 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 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 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 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 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 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 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责任要求等内容。

十、 应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 应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二、 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三、 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四、 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的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

一、 单位应根据人员的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 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责任人。规模较大的人

员密集场所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二) 火警处置程序;

(三)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 扑救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 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整程序和保障措施;

三、 组织机构

(一)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

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二) 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有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

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 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信和联络;

2、 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3、 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4、 救护:协助抢救、救护受伤人员;

5、 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火灾调查;

6、 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四、 预案实施程序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 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 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 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救初起火灾;

(四) 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 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 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 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六、消防演练

(一)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二)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三)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四)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应至少没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六)宜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

(七)消防演练方案可以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争取其业务指导。

(八)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人口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九)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十)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十一)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做好记录存档,并及时进行总结。

十一:火灾事故处置制度

一、 确认火灾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知建筑内所有人员立即

疏散,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

二、 火灾发生后,应保护火灾现场。公安消防机构划定的警戒范围是火灾现场保护

范围;尚未划定时,应将火灾过火范围以及与发生火灾有关部位划定为火灾现场保护范围。

三、 为经公安消防机构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火灾现场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

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

四、 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五、 应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查找有关人员,协助火灾调查。

六、 应做好火灾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安排、善后事宜。

七、 火灾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的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及时该进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并将事故情况记入防火档案。

十二: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意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距离;

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一、单位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

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

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单位应建立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

值班,值班人数应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发现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情

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三、发现消防设施运行故障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四、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

室。

五、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火警电话通知公安

消防部门,同时报告部门主管。

六、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保存完好。

十四:消防值班制度

一、 单位应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制定每日24h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与要求,以及

消防巡查的程序与要求。

二、 各级值班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值班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开展防火巡查。

值班人员负责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

三、 防火巡查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发现消防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逐级报告。

如发现火情时,应迅速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紧急处理,必要时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向119指挥中心报告火警,同时报告单位部门主管。

四、 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及消防巡查、问题处置、事故处理等

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五、 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禁睡觉。

十五:消防组织(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一、 消防组织(志愿消防队)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

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二、 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

训,使每个人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三、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义

务消防员应佩戴名签,明确分工职责。

四、 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

五、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 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 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

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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