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制定并实施公共场所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很重要。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本,希望你喜欢。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 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 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 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 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 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 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 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1、游泳场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场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3、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
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泳客应持健康证入场,患性病、伤寒、痢疾、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精神病和酗酒者严禁入场游泳。
7、室内泳场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8、更衣室、淋浴室和卫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排水畅通,设置有效的独立的排气装置。卫生间设座厕者必须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9、应有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泳池水游离余氯应保持在0.3-0.5mg/1,必须备有余氯检测设施和有检测记录。必须配备专兼职水质净化、消毒员。
10、在泳池入口处,必须分别设有强制性淋浴池和浸脚池。浸脚池宽度与走道相同,长度不少于2米,深度不低于20厘米,游离余氯保持在5-10mg/1,须4小时更换一次。
11、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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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2、单位负责人领取证照,把已领取的证照由单位编号并复印后存档,以备核查。
3、领取的证、照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准涂改。不准转借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若有用证、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各种证、照丢失后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对单位的各种证、照复印件也要加强管理。有关人员需带证、照复印件时,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加盖“再复印无效”方印字样。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
6、发现伪造单位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由单位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7、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获得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本岗位。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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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一年。
6、此证不得转借、涂改。
个人卫生制度
1、每年一次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前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戴手表饰物等,头发不外露。
4、不在工作时吸烟,不随地吐痰。
5、入厕不穿工作服,入厕后需重新洗手、消毒。
6、讲究个人卫生,客服不良卫生习惯,杜绝操作时擤鼻涕、挖耳朵等现象。
7、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并参加考核。
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公共用品用具购买制度
1、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
2、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
3、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发票,等证明文件.
4、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
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制度
1、严格把好验收关,不收“三无”产品,对质量不好、质次价高的公共用品、用具应拒绝验收。
2、入库保管的公共用品、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验收时,必须对实物进行验质、点数或过砰,详细检查所收到的原材料是否与原始凭证(或进货发货票)记载相符。
3、验收后,要填写验收入库单,注明公共用品、用具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如果入库公共用品、用具数量与发货票不符,应在入库单上注明,并及时查明原因,或要求供货单位补偿,或填制损耗(或亏耗)通知单,办理入账手续。
4、从固定供货单位购买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货凭证经过采购人、验收人、管理人员签章,即可生效。
5、从集市贸易市场购买或个体商贩定期送上门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货凭证除上述手续外,必须经领导批准,严格执行采购、验收、管理人员“三章”审核制度。
公共用品用具储存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2、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3、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4、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公共用品、用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接触直接入口的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
3、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4、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制度
一、卫生管理人员应随时进行卫生检查,检测各项卫生指标。
二、各部门卫生负责人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卫生检查与检测各项卫生指标。
三、单位负责人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和检测各项卫生指标。
四、各类检查、检测应有检查、检测记录。发现问题应有限期改进及奖惩记录。
五、检查内容:
1、各项卫生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2、各种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3、环境卫生设施及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习惯、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情况。
洗衣房卫生管理制度
1、洗衣房室内卫生清扫按人分工,划定责任区,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各清扫一次;室外卫生轮流值日,每周清扫一次。
2、洗衣房设备保持洁净,熨烫设备每天擦拭及保养;下班前所有机器设备要擦洗干净,做到无污渍、油渍。
3.洗衣房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设备由钥匙管理者保管,严禁私配。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1、在空调系统启用前,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清洗机构依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进行全面清洗、消毒,经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做好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的检查、更换、清洗消毒记录。
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必须直接来自室外。
4、送风口和回风口应设有防鼠装臵。
5、机房内应清洁卫生,不准存放无关杂物。
6、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1.微小气候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二、事故报告责任人是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其它人员也有义务报告。
三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事故报告责任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之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国内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等所属经营单位,应同时报告本系统卫生防疫机构,随即报告主管部门,必要时(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传染病报告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2、工作人员有责任阻止患传染性皮肤病、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性病及消化道、呼吸道等传染病患者进入。
3、发现上述传染病患者应立即报告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传染病报告责任人为单位管理人员、全体值班人员,其他人也有义务报告。
5、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疫情。
6、专门设臵传染病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传染病报告情况(病名、患者名、发现时间、报告时间、上报单位、报告人),以备查。
7、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妥善处理传染病患者及现场。
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单位领导,当班职员及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⑴单位领导。⑵根据事件需要,经单位领导同意报告当地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3、处臵措施
(1)、消费者一旦出现流感、非典、风疹、流脑、麻疹、肝炎、严重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禁止入内;职工一旦出现流感、非典、风疹、流脑、麻疹、肝炎、严重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时,应及时就医并请假,不得带病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上班。
(2)、职工出现传染病,在单位的统一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进行隔离室休息并到指定医院进行诊断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出现疫情,单位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预控工作。
(4)、单位对传染病病人所在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消费者、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事前往探望。
(6)、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
(7)、如传染病烈性感染,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做到:
①、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办公室,暂停单位一切活动。停止单位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的处理意见。如
法人代表已隔离,分别由其他领导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待疫情解除后,单位领导班子开始工作。
②、疫点消毒。对单位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③、疫情调查。单位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8)、单位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职工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职工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单位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4、注意事项:
(1)、一旦发生“疫情”,单位各级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向单位领导申请变动工作时间,待批准后及时调整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2)、为防止传染病病毒的传播,单位将按照有关要求,停办或延办大型集会等活动。
(3)、单位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请示上级,做出是否停业的决定。
(4)、正确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确保校园稳定。
(5)、一旦发现疑似病人或传染病病例,单位要在执行正常上报制度的同时,随时发现随时报告,不得放松警惕,杜绝麻痹思想。单位要随时将病例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做到不瞒报、缓报、漏报。
(6)、疫情期间实行每天“0”报告制度。
(7)、职工生病被诊断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主动报告学校。
(8)、要坚持就诊登记,健全常见传染病监控信息表册,做到发现疫情能快速、准确的向单位领导报告。
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设臵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和其具体职责
(一)设臵安全检查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和其具体职责
(二)设臵应急工作小组和其具体职责
1、事故收集报送组
职 责:负责收集健康危害事故的情况报告,并在事故发生的两小时内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现场抢救组
职 责:一旦意外事故发生,迅速组织人力奔赴现场进行抢救处理,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协调医院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关系,在上级的统一指挥下,使健康危害伤害事故的处臵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2、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送情况。
3、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处理本本单位的卫生安全工作并及时排险、抢险、疾病的防治、监督。
(二)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职责
1、工作小组负责发生事故的现场处臵。
2、及时将情况进行报告与联系。
三、处臵措施
1、健康危害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立即按照程序向单位领导报告。
2、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3、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4、接报后,应急处臵小组成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5、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臵情况边向上级领导汇报。
6、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安怃好家属。
三、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1、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加强对单位、设施设备及周边环境的监测。
2、若发现有不安全的隐患,立即进行现场办公,及时向上报,并作好报告内容的详细记录。
(二)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两小时以内。
四、预防措施
1、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单位全体职工随时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2、经常对单位环境、设施、进货途径、以及单位的用水、用电等情况进行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严格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五、注意事项
1、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幼儿、控制事态。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 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 归档范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 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 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
5、卫生档案管理员实施卫生档案归档整理。
六、 卫生档案的借阅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可直接通过卫生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因工作需要,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卫生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卫生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卫生档案只能在卫生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卫生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卫生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卫生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卫生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 、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七、卫生档案的销毁
1、公共场所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
2、当某些卫生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卫生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卫生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卫生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卫生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设备维修程序
1、设备需要维修,使用部门如实填报报修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工程采购部。
2、急需维修时,使用部门也可直接电话通知工程采购部。
3、工程采购部接报修单或电话后应及时派工,维修人员到达现 场后,凭报修单进行维修。特殊情况可先维修,然后补报修单。
4、修复后使用部门应在报修单上签字认可。
5、无法修复时,维修工应将无法修复的原因写在报修单上,签字并报送工程采购部负责人。
6、工程采购部负责人根据情况,属零配件问题的,可按程序填报申报表;属技术原因无法修复的,在2-4小时内报主管总经理。
7、关于维修时现场维修应注意的礼仪,按《维修服务规范》执行。
二、公共部位巡查检修
对于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工程采购部派人进行巡查检修。每周一次,做好记录,一般故障由巡查员现场修复,重大故障由巡查员汇报当班负责人后安排检修。
三、客房巡查检修
可将客房易损项目制成表格,由工程采购部派人每周一次协助客房部巡查检修,对较大故障或需要更换配件的日常维修项目仍由客房部填写报修单
四、大型成套设备的计划检修
设备的计划检修是保证设备运行的主要手段,但在安排设备的检修时应注意到酒店的设备运行特点,尽量减少对客人的影响和带来的不便。
根据检修的要求可分为以下二级保养:
1、一级保养
(1)设备一级保养的目的
A使操作者逐步熟悉设备的结构和性能。
B减少设备的磨损,延长使用寿命。
C消除设备的事故隐患,排除一般故障,使设备处于正常技术状况。 D使设备达到整洁、清洁、润滑、安全的要求。
(2)一级保养的主要内容
A保养前要做好日常的保养内容,进行部分零件的拆卸清洗。 B对设备的部分配合间隙进行调整。
C除去设备表面的油污、污垢。
D检查调整润滑油路,保持畅通不漏。
E清扫电器箱、电动机、电器装臵、安全护罩等,使其整洁固定。 F清洗附件冷却装臵。
2、二级保养
(1)设备二级保养的目的
A使操作者进一步熟悉设备的结构和性能。
B延长设备大修期和使用年限。
C使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提高及保持设备完好率。
(2)二级保养的主要内容
A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或清洗。
B对各传动箱、液压箱、冷却箱清洗换油。
C修复或更换易损件。
D检查电器箱,修整线路,清洁电动机。
E检修,调整精度,校正水平。
五、机房管理
1、配电房的操作人员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操作证。
2、加强各机房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规程。
3、操作人员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执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附录
商场、超市卫生要求
1、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每日进行湿式卫生清扫,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建全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场所内通风良好,有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滤网和电扇叶片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无尘
6、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管理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
7、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方,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
8、厕所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采用水冲式蹲式便器,有良好通风
公共浴室卫生要求
1、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每日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建全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设臵专用清洗消毒间,配臵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做到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污染物品和清洁物品分开,标识明显,消毒
间内不存放个人物品和与消毒无关物品。
6、营业期间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烟味异味,机械通风换气设施正常使用,营业结束后打开门窗充分进行自然通风。
7、保持公共用具清洁,茶具、毛巾、拖鞋、浴衣裤、修脚工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清洗一消毒,消毒方法正确,操作规范;清洁物品与污染物品分开,标识明显,外送清洗消毒物品建立管理台帐。
8、浴池每日营业结束后彻底清洗,经消毒后换水,营业期间每日补充2次以上新水,补水量达到总水量20%,浴池清扫及补充新水有台帐记录。
9、更衣室、休闲保健区所用垫巾经常更换,保持整洁。
10、空调滤网和电风扇叶片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11、厕所及时清扫保持清洁,做到无污物积留、无异味。
12、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渗出性皮肤病顾客进入浴室就浴,有禁浴标志。
宾馆、旅店卫生要求
1、申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卫生管理档案,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设臵公共用具清洗消毒间,配臵清洗消毒设施,消毒间做到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污染物品和清洁物品分开存放,标识明显,消毒间内不存放个人物品和与消毒无关物品。
6、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实行一客一换,长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
7、公用茶具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保持光洁、无污垢、无油
渍、无水渍、无异味。
8、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座便器每日清洗消毒,清扫工具分开,做到无交叉污染。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配备标识明显的脸盆和脚盆。脸盆、脚盆和拖鞋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及时清洗和消毒。
9、公共卫生间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蝇蛆、无异味。
10、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11、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12、做好饮用水卫生管理,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13、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滤网和电扇叶片定期清洗保洁。
理发、美容店卫生要求
1、申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理发、美容分区设臵,染、烫发区有排风设施;
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卫生管理档案,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配臵公共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理发美容工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分类存放。
6、地面碎发做到及时清扫,工作台面和理发工具表面无碎发残留。
7、理发人员操作时穿清洁干净工作服,清面时戴口罩。美容人
员在美容前双手进行清洗消毒,工作时要戴口罩。
8、理发用大小围布经常清洗更换保持整洁,脸巾清洁,每客用后清洗消毒。
9、对患有头癣、皮肤病的顾客要配备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10、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做到一次性使用,不做创伤性美容。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
游泳场所卫生要求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营业,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建立卫生管理网络和卫生管理档案,有卫生负责人。
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培训考核合格上岗,能掌握基本卫生知识。
4、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5、淋浴、强制式脚浸池、通风换气等卫生设施能正常使用,池水净化消毒,每2小时自测一次余氯,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6、禁止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游泳,有明显标志。
7、厕所清洁,无异味,无积污。
8、内部布局和入场流程合理,设臵更衣室,淋浴室,厕所等功能间。
9、池壁及池底为浅色,表面光洁不渗水,池边走道防滑,走道边缘有排水沟。
10、进水口设在浅水一端,排水口设在池底最深处,排水口径应大于进水口4倍,并安装隔栅。
11、通往游泳走道中间设强制式浸脚池,长度不少于2米,宽度与走道同宽,深度达到20厘米。
12、有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器材,室内游泳有机械通风设施和人工照明设施。
13、厕所采用水冲式蹲式便器,有通风设施。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要求
1.周围环境整洁,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2.通风良好无异味,新风口过滤网每半个月清洗一次,室内风口过滤网每周清洗一次。
3.每天清洁走廊、楼梯,平时见脏即予以清洁,做到天花板无蛛网、挂尘,地面无纸屑、无垃圾。
4.娱乐场所内每天清洁,保持整洁、卫生,无蚊蝇,无蟑螂,天花板无蛛网、挂尘;窗台、灯具、台凳无积尘;地面无纸屑、垃圾。
5.座位套清洁无污迹,每周一换一清洗消毒,平时见脏即换。
6.茶具做到一客一消毒。
7.公共卫生间每天清洁、消毒,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8.个人卫生良好,工作服整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修剪指甲,勤换工作服,勤洗澡。每年健康检查一次。
一、公共场所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须根据规模、项目设置清洁、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正常运行。
五、公共场所消毒间须独立密闭设置,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且运转正常;消毒程序符合要求,消毒记录及时规范。
六、公共场所须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七、公共场所经营者采购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公共卫生用品时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
八、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制定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应当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九、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须有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及卫生检测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五四”制
一、四加强 即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加强与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
二、四统一 即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统一配发一套卫生管理档案盒(内有制度、各类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等九项内容)。
三、四建立 即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档案制度;建立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索证制度;建立台帐登记制度;建立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进货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四、四及时 即公共场所环境要及时清扫;公共用品、用具要及时消毒;客用物品要及时更换(一客一换)并做好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报告。
五、四做到 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做到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做到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管理自查,并做好登记;做到从业人员定期健康查体、定期培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工作服帽;做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密闭消毒间,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消毒程序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档案管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存放在资料盒(袋)内,随时备查。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二、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意见书、采样记录、检验报告、处罚文书及本单位建立的卫生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应及时归档。
三、档案内容:
(一)卫生管理组织、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和个人卫生制度
为规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及个人卫生习惯,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从业人员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公共场所经营者要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做好学习培训记录,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档案。
五、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
六、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脱离工作场所时须更换下工作服,不得穿着工作服进入厕所等场所。
七、每名工作人员须配备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公共场所须设立独立密闭的清洗消毒间,清洗消毒间应有明显标志,环境整洁,通风换气良好,无积水积物,无杂物存放。
二、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应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三、清洗消毒应按规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应在有效期内,消毒设备(消毒柜)应运转正常。
四、清洗饮具、盆桶、拖鞋的设施应做好标志,严格分开,清洁工具应专用,防止交叉传染。
五、清洗消毒后的各类用品用具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并保洁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应当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符合《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六、消毒后的用品用具要存放于保洁柜内。
七、洁净物品保洁柜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燥,柜内不得存放杂物。
八、用品用具消毒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并及时做好消毒记录。
各类公共用品用具更换、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可参考《推荐的公共场所场所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的基本要求
1.毛巾、面巾、床单、被罩、按摩服、美容用具、剃须刀、皮肤病患者美发工具、拖鞋、饮具等公共用品用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其他用品用具至少一日一消毒,直接接触顾客的用品用具应一客一消毒。
2.顾客用品用具消毒后要贮存于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物品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应保持洁净,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二、清洗消毒的原则
1.清洗消毒程序:普通顾客使用过的物品,先清洗去除污染,再消毒。皮肤病患者使用过的工具,应先消毒,清洗后再消毒。清洗消毒流程:
清除污物→用水冲刷或用水煮沸→用清洁剂清洗→用湿布抹净或用水冲净→用消毒剂、消毒设施消毒→干燥→保洁柜分类存放。
2.消毒要使用经卫生部批准的消毒产品和器械,并按照批准的使用范围和方法使用。
3.根据物品的性质选择消毒方法,一是要保护被消毒物品不受损坏,二是保证达到消毒效果。耐高温、耐湿的物品和器材,应首选压力蒸汽、煮沸、流通蒸气等热力消毒方法;耐高温的金属器械(剪子、刀片等)可选用干热消毒;不耐热、不耐湿,以及贵重物品,可选择环氧乙烷或低温蒸汽甲醛气体消毒;金属制品进行的浸泡消毒时,应选择对金属基本无腐蚀性的消毒剂。理发器具应尽量选择使用物理方法进行消毒,无合适的物理方法时才选择化学消毒剂浸泡或擦拭。
三、常用消毒方法
1.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电热消毒柜(红外线)、紫外线等消毒方法。
(1)蒸汽、煮沸消毒:煮沸15~30min,主要用于毛巾、面巾、床上用品等布、棉制品的消毒。注意煮沸时物品要完全浸没在水中,计时从水沸腾开始。
(2)电热消毒柜(红外线消毒箱):选择二星级的消毒柜,消毒温度≥120℃,消毒时间≥15min,主要用于剃刀推剪等耐热金属制品的消毒。注意物品放入时要清洁干净并擦干,按照消毒柜使用说明消毒一个周期后待温度下降到50℃以下或消毒完毕等待30min后才能打开柜门,以免烫伤。
(3)紫外线消毒:紫外线灯或紫外线表面消毒器,近距离照射理发工具表面,其照射剂量要达到100000μW·s/cm2,一般辐射强度的紫外线等要照射30min。但是紫外线辐照能量低,穿透力弱,仅能杀灭直接照射到的微生物,因此消毒时必须使消毒部位充分暴露于紫外线下。
(辐照剂量是所用紫外线灯在照射物品表面处的辐照强度和照射时间的乘积。因此,根据紫外线光源的辐照强度,可以计算出需要照射的时间。例如,用辐照强度为70μW/cm2 的紫外线表面消毒器近距离照射物品表面,选择的辐照剂量是 100 000μW.s/cm2,则需照射的时间是:100 000μW.s/cm2 ÷ 70μW/cm2 = 1429 s ÷ 60s ≌ 24min。)
2.化学消毒。包括使用过氧化物类、卤素类、季胺盐类、醛类和乙醇等消毒药剂,消毒后,应当用净水冲去用品用具表面的消毒剂。
(1)过氧化物类、氯制剂消毒:使用0.1%~0.2%的过氧乙酸、3%过氧化氢、200mg/L二氧化氯、有效氯含量500 mg/L的溶液,作用30~
60min,主要用于面盆、毛巾、拖鞋等非金属类、不脱色的用品用具浸泡消毒和物体表面喷洒、涂擦消毒。
(2)戊二醛消毒:使用浓度2%戊二醛溶液,作用60min,主要用于剃刀、推剪等金属用品用具的浸泡消毒。
使用时应注意:①将清洗后的用品用具放入戊二醛消毒液浸泡,使其完全淹没,再将消毒容器加盖,作用60min。使用前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②操作人员对醛过敏者禁用。③戊二醛对皮肤和黏膜有刺激性,对人有毒性,戊二醛使用液对眼睛有严重的伤害,配制、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戴防护口罩、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建议佩戴防喷溅防护眼镜或全包裹式全面防护面罩。如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连续冲洗,如伤及眼睛应及早就医。④应在通风良好处使用,必要时,使用场所应有排风设备。如使用处空气中戊二醛浓度过高,建议配备自给式呼吸器(正压式防护面具)。⑤用于浸泡理发工具的容器,必须洁净、密闭,使用前需先经消毒处理。⑥在室温条件下,加入亚硝酸钠和碳酸氢钠后的戊二醛消毒液最多可连续使用14天。
(3)新洁尔灭消毒:使用浓度0.1%的新洁尔灭或新洁尔灭复配消毒液可用于操作人员手部消毒和工具、器械浸泡消毒。
(4)乙醇消毒:使用浓度75%的乙醇可用于操作人员手部和高频玻璃电极、导入(出)棒等美容器械涂擦消毒。
四、保洁方法
1.消毒后的用品用具要在洁净处自然晾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毛巾擦干,以免造成再次污染。
2.清洗消毒后的用品用具应当及时放入保洁柜内贮存。
公共场所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件报告制度
一、工作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场所突发卫生事件的危害,建立健全应对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的运行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将其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突然发生的造成社会公众健康损害,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的卫生报告工作。
本制度涉及的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的范围包括:
1.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5.其他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
三、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的分级
根据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划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 III级)、一般事件(Ⅳ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
危害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
(1)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造成本地区发病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死亡病例10例以上的;
(2)重大活动、体育赛事期间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造成比赛场馆、定点宾馆内发病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公共场所发生的生物化学核恐怖事件,有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
2.重大事件(II级)
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
(1)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造成本地区发病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2)重大活动、体育赛事期间公共场所传染病及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造成比赛场馆、定点宾馆内发病人数在20人以上的;
(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
3.较大事件(III级)
危害较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
(1)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造成本地区发病人数在20-99人的;
(2)重大活动、体育赛事期间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造成比赛场馆、定点宾馆内发病人数在5-19人的;
(3)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
危害、社会影响不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公共场所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
(1)公共场所传染病或传染病及突发危害健康事件造成本地区发病人数在20人以下的;
(2)重大活动期间、体育赛事期间公共场所传染病及传染病或突发危害健康事件造成比赛场馆内、定点宾馆发病人数在5人以下的。
四、报告
1.责任报告单位
公共场所传染病或传染病及突发危害健康事件发生单位
2.责任报告人
公共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3.报告内容
公共场所传染病或传染病及突发危害健康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终结报告。
(1)首次报告: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包括发生公共场所传染病或传染病及突发危害健康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类型;污染范围、受影响的人群、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污染物及快检结果;初步控制措施、事件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拟采取的措施等。
(2)进程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应在24至48小时内完成。包括现场控制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进展程度,临床和实验室诊断、检测结果,及初步结论。
(3)总结报告:事件处置完毕要进行总结报告,应在72 小时内完成。报告的主要内容:整体事件的描述、事件原因的判定、危害程度、采取的控制和救治措施、事件的最终结论和经验教训等。
(4)重大活动和体育赛事的比赛场馆、定点宾馆发生公共场所传染病或传染病及突发危害健康事件时,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应在30分钟内向驻场、驻点公共卫生监督人员报告,驻场、驻点公共卫生监督人员应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在比赛场馆、定点宾馆外的公共场所传染病或传染病及突发危害健康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及个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公共场所传染病或传染病及突发危害健康事件时,各责任报告单位及个人可直接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
4.报告方式
责任报告人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场所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件要以最快速度,通过传真、电话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方式向所在地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对报告内容的可靠性进行审核。如不能排除,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五、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
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采购、验收、索证制度
一、采购的顾客用品用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
二、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卫生许可证、检验报告等必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采购的用品用具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
卫生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卫生设施设备的使用要坚持“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实行维修和保养相结合的原则。
二、卫生设施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
三、要保持卫生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洁,设施设备使用、保养、维修、更换,应做好详实的记录。
公共场所卫生自查制度
一、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区域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成立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制订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
三、每月至少有一次全面的检查记录并有相应处理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为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单位。
二、公共场所的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由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的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须根据《量化评分表》定期进行自评,并存档。
三、卫生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要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根据量化评价结果确定。
四、量化分级评分表由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五、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按100分标化后,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
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得分低于60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定为C级。
六、公共场所日常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应越低。不同卫生信誉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如下:
卫生信誉度
A级
B级
C级 监督频次 不少于1次/两年 不少于1次/年 不少于2次/年
由于行政任务和处理投诉举报而需要进行监督时不受此频次限制。
七、为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和便于社会监督,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
住宿业棉织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住宿场所宜设专用洗衣房或采用社会化洗涤服务。洗衣房须分设工作人员出入口、待洗棉织品入口及洁净棉织品出口,并避开主要客流通道。
二 、洗衣房应依次分设棉织品分拣区、清洗干燥区、整烫折叠区、存放区、发放区。棉织品分拣、清洗、干燥、修补、熨平、分类、暂存、发放等工序应做到洁污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三、公共用品如需外洗或接受集中消毒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作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和消毒效果检测报告书。
理发美容业棉织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理发美容场所宜设专用布草洗涤消毒区或采用社会化洗涤服务。洗涤消毒区应分设工作人员出入口、待洗棉织品入口及洁净棉织品出口,并避开主要客流通道。
二、理发美容业洗涤消毒应依次分设棉织品分拣区、清洗干燥区、整烫折叠区、存放区、发放区。棉织品分拣、清洗、干燥、修补、熨平、分类、暂存、发放等工序应做到洁污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三、公共用品如需外洗或接受集中消毒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作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和消毒效果检测报告书。
公共场所除“四害”工作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成立除“四害”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除害防病工作。
二、要有除“四害”工作专职人员,在本单位除“四害”领导小组和上级爱卫会的领导下认真搞好除“四害”工作,除“四害”专职人员要按照工作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
三、认真搞好对“四害”的消杀工作,灭鼠要坚持搞好每年春冬两次集中灭鼠活动,投放鼠药要到位,防鼠设施要完好。灭蚊、灭蝇、灭蟑,要按照季节,从每年的5-10月份,定期组织对其进行消杀,要求消杀要到位,不留死角;消杀要及时,不误时机。同时,要认真发动群众,大打除“四害”的人民战争。
四、认真搞好环境治理,搞好环境改造,注意室内外卫生,及时清除垃圾,清理时不留卫生死角,不留积水,填平洼地,清除鼠迹、蟑迹,堵塞鼠洞,完善防蚊蝇设施,及时清除“四害”孳生地。
五、定期向群众宣传除“四害”的意义,举办卫生讲座。要根据除“四害”消杀的不同内容,认真组织群众学习科学用药、安全除害知识。
六、建立除“四害”工作档案,对每次除害消杀的过程认真记录存档,总结经验,不断提高除“四害”工作的水平。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贯彻执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按
要求对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应当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三、新风口应当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送风口和回风口应当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四、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五、清洗消毒要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规定进行。
六、消毒效果要达到《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消毒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消毒记录。
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一次;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空气处理组、表冷组、加热加湿器、冷凝水等每年更换一次;风管系统按照《清洗规范》进行清洗。
八、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设备或部件每周进行一次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应成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处理小组”,处理小组具体负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档案,有处理小组负责保管。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场所
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为了做好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空气传播性疾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一旦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等异常情况时,能及时有效的采取控制措施,减少损害,根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在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
二、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结构
单位成立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
成员:由卫生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应急处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当本地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必须迅速了解疫情,及时提出应对方法,做出紧急避险措施,尽可能的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
三、预案启动
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四、应急处理
发生空气传播性疾病时,管理人员及员工应镇静、不慌乱,及时了解疫情,视情况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采取继续运行、部分运行或停止运行等措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1.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2.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b-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3.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4.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5.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6.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7.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二)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符合下列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方可继续运行:
1.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的;
2.装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行的;
3.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的。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立即停用,进行卫生学评价,并依照卫生学评价报告采取继续停用、部分运行或其它通风方式等措施。
(三)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1.开放式冷却塔;
2.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3.空气处理机组;
4.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公共
场所经营者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五)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场所消毒、自然通风等,消除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
五、保障措施
(一)根据卫生监督机构要求及时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理小组立即投入工作。
(二) 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各岗位的协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岗位负责人须熟悉本预案要求,组织部门工作人员时常学习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公共场所预防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及
健康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为了做好公共场所预防控制传染性疾病传播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处理,确保一旦发生传染性疾病传播或群体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时,能及时有效的采取控制措施,减轻公共场所内传染性疾病传播与健康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公共场所范围内发生的传染性疾病传播与健康危害事故
二 、组织结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结构
单位成立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传播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
成员:由卫生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应急处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当发生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及健康危害事故后,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突发事件的简单应急救助,保护事件现场、做出紧急避险措施、控制现场局势及保证客人安全等工作。同时要按照《公共场所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负责人和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和现场情况。
三、预案启动
当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传染病流行和中毒;
(二)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三)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C0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02中毒、红眼病(指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四)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性休克。
四、事故处理
发生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传播与健康危害事故时,管理人员及员工应镇静、不慌乱,及时了解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的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内容,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协助卫生监督员和医护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病伤员抢救工作。根据情况完成下列工作:
(一)停止发生传染性疾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公共场所经营活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关闭),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尽量把事件损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协助医疗机构救治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危害的人员。
(三)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现场进行勘查,尽快查清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发病伤亡情况及危害程度。
(四)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场所消毒、通
风等,消除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
(五)讨论分析事故责任,根据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提出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
(六)以书面形式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事故处理全部过程。包括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内部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等。
五、保障措施
(一)在发生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传播与危害健康事故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应急处理小组立即投入工作。
(二)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各岗位的协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岗位负责人须熟悉本预案要求,组织部门工作人员时常学习预案,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做好每日卫生检查工作。
1、公共场所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
要求,主要有空气、微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 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2、严格执行卫生部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
例》实施细则中的总则、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罚则、附则等内容。
3、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 公共场所应做好以下卫生工作
(1)、公共场所环境复杂,应避免滋生虫害,避免其成为传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2)、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与顾客的健康状况是相互影响的,所以应严格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3)、对供公众使用的器具,应严格执行消毒管理,杜绝因器具消毒工作没有做到位而传染某些疾病。
(4)、公共场所室内人群集中,易使空气污浊,并传播疾病,所以应严格做好消毒和空气通风等工作。
(5)、公共场所顾客逗留时间短,存有依赖思想,对
公共场所保洁的责任心差,容易使公共场所变脏、变乱。应随时做好公共场所的保洁工作,及时清理卫生死角,杜绝滋生虫害的可能。
(6)、公共场所容易通过物件的存放或接触,产生相互污染,影响人们的健康。应严格做好公共场所物件的分类存放、分类管理工作,避免交叉污染。
5、经营场所严格执行以下禁烟制度:
(1)、员工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违规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罚。
(2)、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3)、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设臵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4)、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不放臵吸烟器具,不得设臵烟草广告。
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要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三、必须设有消毒间和消毒设施,所设容器要标记明显。
四、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六、客房内卫生间的洗脸池、浴盆、座便器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洗脸池、浴盆、座便器专用的工具应三格分设,分别存放,标记明显。
七、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水垢、污垢。
九、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十、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销毁。
十一、店内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其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卫生防护措施,容器内壁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公共浴室(桑拿)卫生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并做到亮证经营。
二、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发现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时,按规定及时调离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四、设有池浴的,应配有水质循环消毒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池浴每晚要彻底清洗和消毒;盆浴间应设淋浴喷头,顾客用毕的浴盆应清洗消毒;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记录。
五、设臵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公用品消毒间,配备齐全的消毒和保洁设施,有专人负责消毒工作。
六、公用茶具应做到一客一消毒,并保洁存放,拖鞋和修脚工具每客用后应消毒。
七、桑拿浴室供顾客使用的衣裤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或提供一次性使用材料制作的衣裤。休息厅使用的垫巾等棉织品须保持清洁,不得有异味。
八、浴室应设气窗,保持良好通风,浴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九、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进入浴室就浴。
十、使用的化妆品、消毒剂须按规定索证,并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三、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及消毒药械。
四、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清面时要戴口罩。
五、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六、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用后应消毒。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七、对患有头癣等皮肤传染病的顾客要有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八、配备机械通风设施,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九、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店不得做创伤性美容术。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三、保持室内空气清洁,按时通风换气和空气消毒。
四、影剧院、音乐厅、录相厅(室)、游艺厅(室)、舞厅(卡拉OK厅)等场所内禁止吸烟(并有禁止吸烟标志),宜设专门吸烟室。
五、室内空气卫生质量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第一文库网六、工作人员要注重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要着装整齐清洁。
七、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卫生管理工作,设有卫生专用消毒设施,供顾客使用的饮(餐)具,应做到一客一换,用后
及时清洗消毒。
游泳场所卫生制度
一、建立卫生管理组织,有专人负责游泳场所的日常性卫生管理工作。
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
开业,并做到亮证经营。
三、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发现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时,按规定及时调离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四、游泳池配有水质循环净水消毒设施,保证其营业期间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池水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
五、设立池水自检和消毒登记记录,设立水质告示牌并向泳客公示每日水质情况。
六、强制式浸脚消毒池,池水每四小时更换一次。浸脚消毒池水余氯含量保持5一lOmg/L。
七、池水水质主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浊度和尿素)。
八、室内游泳场所照明充足,换气设备运转正常,经常换气。
九、建立游泳者健康体检制度,设臵禁止“性病、皮肤病、重疹沙眼、急性结膜炎、精神病及酗酒者”游泳的标志。
十、不出租游泳衣裤。
十一、使用的化妆品、消毒药剂及一次性使用物品符合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制度
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卫生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每两年组织从业人员复训一次。
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组织机构,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检测机构进行体检,并上报应体检从业人员名单。组织漏检的从业人员补检和可疑阳性者复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必须达到80%以上。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的档案。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四、对健康体检中发现的“五病”患者,必须及时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公用品消毒制度
一、公共场所设臵符合卫生要求的公用品消毒间,上下水设施齐全,配各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各类公用品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
二、落实专人负责公用品的清洗、消毒工作。
三、公共场所内茶具、拖鞋等公用品须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供顾客使用的公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公用品的更换、消毒要有工作记录。
四、公共场所内公用品消毒方法符合卫生规范的要求,做到一洗、二过、三消毒。
五、公用品须配备专用的保洁设施,经清洗、消毒后的公用品必须分类保洁存放。
附:
1、茶具:采用电子消毒柜,时间20—30分钟。
2、理发刀具:紫外线消毒柜,时间20—30分钟。
3、美容工具:紫外线消毒柜,时间20—30分钟。或250—50O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4、拖鞋:250—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5、脸盆、脚盆:250—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一、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有相应的经历、资历及较强的责任心。
二、客用化妆品索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用品索证、验收制度
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近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购买消毒产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国产或进口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四、客用化妆品、消毒产品及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采购设立专人验收并造册登记,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一、建立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有计划地改造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四、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告顺序为:顾客或从业人员、部门负责人、企业卫生管理组织、企业负责人、各地卫生监督所、卫生厅(局)。
五、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做到及时消毒,其他场所隔周用有效消毒药剂进行消毒。
六、发现顾客患有传染病,立即进行隔离,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危害。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③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④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CO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O2中毒、
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三、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 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五、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二次供水设旌卫生管理制度
一、设专人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运转、保养等日常性卫生管理工作。
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三、每年应对二次供水用水箱进行l—2次全面清洗、消毒,设立清洗、消毒记录,水箱清洗、消毒应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有关要求,按规范程序进行,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设备必须专管专用。 四、定期对二次供水的水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存档。 五、二次供水设施必须加盖加锁,周围环境保持整洁、卫生。 六、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部门。
大厦水污染防范措施
一 、大厦二次供水水箱确定一名主管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指派一名员工进行日常用水管理,该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
二、二次供水水箱必须加盖,并且加锁,防灰尘,小动物污染和人为投毒。
三、水箱一年清洗一次,清洗单位必须有资质,并且取得水质化验合格证书。
四、一个月不少于一次对水箱供水水池的检查。 五、保持水箱周围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无污染源。
水污染事件报告制度
一、如果发生水污染事件,责任人应存第一时间报告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最快速度报告大厦总经理。
二、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工稗部必须立即停止二次水箱水的供应,防
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三、如果造成人员身体伤害的应及时送附近医院进行就诊。 四、经清示总经理同意,由综合办报告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现场应急处理。
五、如果有人为破坏的,应报告安全部,由安全部报告公安机关,进行侦破,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六、工程部在水污染发生后,在取得卫生监督和公安机关同意的前提下,尽快把污染水排掉,将水池清洗干净并且消毒,然后将水池注满,现场取样送检,合格后恢复正常供水。
七、污染事件过后,必须收集相关资料进行保存,从中取得教训,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方法
一、 范围和时间
1、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一次。
2、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3、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 次。
二、 消毒方法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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