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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制度

| 小龙

为强化门卫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为你整理了门卫管理制度范本,希望你喜欢。

门卫管理制度范本一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必须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挂牌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6、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7、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8、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9、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门卫管理制度范本二

工人于每晚23:00前回宿舍,超过23:00后进工地的,请工人自己找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为了加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望门卫、各施工班组及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 管理,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下棋、打牌等活动。

2、非作业人员、未戴工作卡的、未戴安全帽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现场内的,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后方能进入作业场所。

3、准许进入现场的,必须戴好安全帽,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4、门卫工作人员在一天24小时中,必须有两人上班(具体人员内部安排), 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5、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工地办公室制定的人员进出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实行来访人员登记手续,到工地推销产品的人员必须到工地办公区内办理事宜,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正确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

6、无送货车、车辆等一律不得进入工地(甲方、市镇领导及本公司员工除外)。

7、送货车辆一律登记车牌、时间及日期,离开时须检查。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公司负责人。

8、门卫工作人员由工地指派一名负责清点,验收晚上进入工地的材料并及时报项目部办公室。

9、做好工地制定的宿舍管理制度执行工作。每天巡查宿舍最少两次我,如有问题,先警告,若有不听从者,先登记房号,再通知公司负责人。

10、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应及时报警。

11、各班组退场或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工具等,必须报工地办公室同意, 同时列出物品清单,清单必须有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12、做好大门及办公区域的保洁工作。

13、如发现门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在岗位的罚款200元/次,一个工地若超过三次的,请门卫工作人员自动提出离职申请。

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火警:119

门卫管理制度范本三

第一条 为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学校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员工正常的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校师生员工出入校门应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学生证和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查验。

第三条 凡使用外来务工人员单位应到保卫处统一办理临时出入证进出校园。

第四条 学校及各单位邀请中外专家、学者、宾客来校讲学、出席会议或进行学术交流,外单位来校参观、访问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应事先通知保卫处。

第五条 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经宣传部同意和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第六条 禁止商贩、产品推销人员、收旧、拾荒、乞讨等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杜绝衣冠不整者进入校园。校门前严禁停放一切车辆(含非机动车)、严禁摆摊设点。

第七条 携带物品出校门者,须主动接受门卫检查,经门卫登记许可后通行,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或不予放行。携带公物出校门者,需缴验主管部门签发的出门证;携带大件私人物品出校门者,须凭购物发票或相关证明和本人证件。

第八条 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有需要,须出示学校有关单位(部门)证明,经保卫处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

第九条 学校车辆和本校教职工私家车须凭保卫处制作的“南京邮电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卡)”进出校园,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第十条 学校有关部门有业务关系的外单位(个人)车辆若需经常进出校门或常驻学校的,应持经保卫处审批核发的“南京邮电大学机动车辆通行证(卡)”按照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进出校园,并主动接受门卫检查。

第十一条 其他外单位(个人)车辆进入校门须主动向门卫说明入校事由,经门卫同意后,凭驾驶证或行驶证换取“南京邮电大学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方可入校。无正当理由者谢绝入校。

第十二条 出租车原则上禁止进校,但如接送病人、携带大量物品或遇到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在乘车人向门卫出示证件、说明情况,经门卫同意后,凭驾驶证或行驶证换取“南京邮电大学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方可进校。

第十三条 各单位(部门)主办或承办重大活动,凡涉及车辆通行和交通管理问题,须事先通知保卫处。来校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可直接进入校园,门卫应主动疏导交通,并向保卫处报告。

第十四条 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出入校门时应主动下车,推行进出校门。无牌照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园。

第十五条 门卫在执勤时应坚守岗位、严格管理、文明值勤、热情服务,在遇到师生求助时,要耐心热情,有礼有节。在执勤过程中要积极主动研判外来车辆、人员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保卫处报告。

第十六条 严禁无关人员在门卫工作区域逗留、闲聊干扰门卫工作。对违反门卫管理制度、寻衅刁难、无理取闹、谩骂、殴打门卫者,执勤人员及师生员工都有权制止。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者批评教育或送交公安机关。

第十七条 仙林校区、三牌楼校区和锁金村校区的学校大门23点至次日凌晨6点关闭,在此期间非校内人员不得进出,校外车辆禁入。

第十八条 凡不遵守本规定,不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妨碍门卫正常执行任务的,校内人员给予通报相关部门,校外人员由保卫处按相关规定处理。情节恶劣,严重影响校门秩序和门卫工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南京邮电大学门卫管理办法》(校保发〔2007〕2号)和《南京邮电大学关于办理物品出门证、临时出入证、家属出入证的有关规定》(校保发〔2007〕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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