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借是学生阅读图书的地方,为了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扩大学生的课外阅读量,加强图书借阅管理,需要制定小学图书借阅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1.学生向图书管理员借阅图书,填写好借书登记表,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
2.学生归还图书,图书管理员整理核对图书,一定要认真仔细,以免出错。
3.班级之内轮换,由本班图书管理员负责。如遗失就要负
责赔偿。
4.班级把整理好的图书归还给管理员,管理员校对后把书放归书柜。
5.图书要珍惜爱护,图书箱要妥善保管。
6.破坏、遗失要赔偿。具体手续由班主任向图书管理员如实报告,图书管理员按等价原则办理。情节恶劣的不予续借。
7.借阅、轮换、归还要严格按时间进行,以免造成混乱。
1、凡本校教职工、学生皆可在本馆借阅开放图书,但必须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
2、开放范围:学生外借室、教师外借室。
3、教师限借10册,其中文艺类书籍限借5册,时限为1月;学生限借2册,其中文艺类书籍限借1册,时限为2周。读者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归还,如仍想借阅者,应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续借次数限2次。逾期不还者按规定处罚。(超期罚款0.10元/天,学生从押金中扣除)。
4、读者有义务爱惜和保护所借图书,不得乱涂乱画,保持书籍清洁。如有损坏或遗失,按照规定赔偿:
1980年前出版书籍,按原价5倍赔偿。
1980年后(含1980年)出版书籍,按原价3倍赔偿。
一套图书缺少其中一册或几册,需赔偿全套,赔偿金额标准如上。
5、读者离校应还清所借图书。
6、借阅证管理办法:
(1)借阅证有本馆统一发放、管理。领证时,学生需交纳押金20元,如有扣除须及时补上。
(2)借阅证遗失或破损应及时到本馆挂失或补办,否则后果自负。补办时须交纳手续费和工本费5元。
(3)读者离校须交回借阅证,并到图书馆办理借阅证注销手续。借阅证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引起损失有借阅证所有人负责。
7、本馆提供预约服务,预约读者有优先借阅权,预约册数:教师限5册,学生限2册。
希望各位老师,同学与本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入册,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工作。每月中旬彻底清查一次。
二、爱护图书人人有责。选好书后,尽快到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不得在室内逗留、打闹。借阅者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不得乱堆乱放,发现一次罚其清扫图书室一个星期。
三、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中午(12:50-13:30)和下午(16:10-17:00),其他时间不办理外借手续。
四、不得替他人借书,也不得转借他人,不能随便放在家里。每人每次限借1本,借书期限5天,若未能读完及时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过期不还者按超期一天罚款0.1元。
五、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凡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六、丢失图书以赔偿原书为主,如果赔原书有困难者,按原价二倍赔偿。
七、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按该书的五倍罚款处理,并全校通告批评。
八、未经管理员同意或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资料出图书室的,以窃书论处。
九、保持图书室内安静、清洁,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十、本制度从年10月22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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