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必要对试用期员工进行合理的管理规范,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为你整理了试用期管理制度,希望你喜欢。
公司的保险到现在没为我缴纳一分钱,是属于违法吗?我可以要求他们补上吗?公司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期两年,试用期半年,在试用期这半年之间公司没有给我缴纳任何保险,劳动合同中写明了缴纳三金.现在使用期满,公司以搬址为借口,因为我肯定不会去第二城市工作所以我肯定会不再做下去.我感觉不对,有以下问题请教:
1. 上海劳动法好像规定两年合同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我现在已经为公司工作半年,请问公司劳动合同规定的半年试用期合法吗?我算刚完成试用期还是算试用期3个月然后正式劳动三个月?
2. 公司的保险到现在没为我缴纳一分钱,是属于违法吗?我可以要求他们补上吗?
3. 请问可以向上海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吗? 如何联系?
专家指导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二条 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1. 目的
为保证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及行为规范,特制定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细则。
2. 适用范围
公司新招聘进来的员工
3. 录用标准
(1) 身体健康,工作态度端正。
(2) (续致信网上一页内容)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3)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占%,大专学历者,占%,职业高中、中专及同等学历者,占 %。
(4) 具体标准依据各招聘岗位的岗位任职条件而定。
4. 录用时间
录用员工原则上于每年4月和11月进行定期的大规模招聘,对于不定期的招聘,用人部门可以填写《部门人员需求表》报人力部批准,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招聘;对临时需求人员,用人部门可以填写《临时人员需求申请表》,报人力部批准后即可进行招聘。
试用期限
1.试用期的界定
试用期是指员工经公司考核或面试合格后被录用,已与公司签订相关劳动合同但处于试用阶段、尚未正式转正的期间。
2.试用期的界定
试用期:普通员工的试用期限一般为1-6个月不等,如表1所示。员工具体试用期间因具体工作岗位的需要和员工工作表现而定。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表1:不同职位试用期一览表
岗位 试用期限
高级技术人员、中高层管理岗位 3-6个月
基层管理岗位 2-3个月
经理助理及以上的助理岗位 3-6个月
职能部门一般办公人员 2-3个月
后勤工作人员、流水线生产岗位 1-3个月
应聘资料
应聘者来本公司应聘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2) 求职申请表
(3) 学历证、职称证、资格证的复印件
(4)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试用期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
(1)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试用期工资( )元/月,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2)假期。按国家规定有薪法定节假日共计11天。其中:
元旦:1月1日
清明:1天
五一劳动节:5月1日
端午节:1天
中秋:1天
国庆节:10月1、2、3日
春节:3天
1. 基本规章制度
(1) 员工衣着要得体、大方
(2) 上班时间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 对待上司及同事要尊重
(4) 爱护企业的公共财产,保持办公室内的整洁
(5) 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高质高效的完成工作
2. 考勤管理制度
(1) 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完成本职工作,按质按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负责人陈述理由(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人力部,否则以旷工论处。
(3) 代人打卡者一经发现,代打卡者和被打卡者每次各扣罚工资100元,员工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扣罚当天工资。
(4) 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10-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30-60分钟以内罚款100元,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论处,旷工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1天处理,旷工三倍工资扣罚。
(5) 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两个小时以上者,记过一次。
(6) 员工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以旷工论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者做自动辞退处理。
(7) 员工请假
1)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一天(含)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并提交请假单报人力部。
2) 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单。
3) 员工请事假,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不得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4) 员工请假三天及以上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3. 新员工培训
(1) 新员工入职要接受公司企业文化和企业基本规章制度两项基本培训,由人力部负责。
(2) 新员工在培训时,应按时到达培训地点,遵守纪律。
(3)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其直接上级与人力部门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1) 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本部门员工及业务流程。
2) 试用期间对新员工进行工作指导、培训,并对其工作表现持续跟踪。
(4) 企管部对所有培训做好签到记录,人力部还要做好培训考核成绩记录,作为员工升迁、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4. 密制度
(1) 保密的内容
1) 集团公司重大决策的前期工作,主要是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项目、经营决策以及合同、协议等。
2) 企业的财务信息。
3) 公司重要人事资料信息。
4) 商业秘密。
5) 重要公文。
6) 企业秘密核心技术。
7) 集团公司领导确定的应当保守的其他集团秘密。
(2) 保密制度规定
1) 任何员工都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如有违反者,根据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2)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除了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追究一定的法律责任。
3) 对__做得好的部门或个人,企业视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员工转正考核内容
1. 考勤情况
2. 工作态度
3.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效率
4. 责任感
5. 团队合作精神和学习能力
6. 发展潜力
7. 工作能力,这是考核的核心内容
员工转正考核方式
考核主要分为笔试、面试和实操演练三种。
1. 笔试
笔试主要是针对工作的基本常识和专业知识水平的测试。
2. 面试
面试一般由部门经理及以上的领导来考核,除了考察其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外,还有对岗位任职者的综合素质的考察。
昨日,被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终止劳务合同的王群,连连向本报志愿者律师服务团律师道谢,感谢律师为她指点迷津。
王群去年从华中科技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本市一家外贸公司客户服务部工作。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时约定:试用期3个
月,每月工资600元,试用期满后,王群转为公司正式职工,同时享受公司正式职工的工资、劳保福利待遇,转正后的合同期限为5年。
转眼间,3个月的试用期就快到了,王群认为自己完全能胜工作,看来转正似乎已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可是,就在试用期即将届满的前一个星期,她却意外的收到了公司人事部的一封解职信,公司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终止了与她签订的合同。
事后,王群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到,原来该公司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常年以转正后的优厚待遇为诱饵,诱骗他人签订带有试用期的劳务合同,等到试用期快满时再以 不胜任工作岗位 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解聘后再以同样的方式诱骗其他人上当。
律师点评: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条款充分肯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无限制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是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只有具备了这个条件,用人单位的解聘行为才会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何认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以及由谁来认定?在该问题上,我国目前的有关法律规定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事实上大多由用人单位自己来 灵活 掌握。如此一来,这就为某些不法单位的不法行为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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