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健全服务网络,激活社区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乡镇网格化管理势在必行。小编为你整理了乡镇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希望你喜欢。
实行网格化管理是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强化组织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按照市、区两级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我镇社会管理创新,健全服务网络,强化服务功能,逐步创建和形成唐山特色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模式,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整合现有各类行政资源,以层级负责为基础,以细分区域为平台,以提高效率为目标,以“定位网格化、内容多元化、 项目精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为管理手段,全面推行“三级网格、五项机制”的现代化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社会管理由粗放向精细、 静态到动态、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转变,逐步实现管理的全覆盖与服务的全方位,加强和提升全镇社会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
二、 工作目标
通过探索建立以“三级网格、五项机制”为主的社会管理新模式,实现辖区社会管理控制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上升,打造“美好、宜居、幸福、和谐”新唐山 。
三、 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稳定进行,明确具体责任与分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成立唐山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王学连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丁秀超担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副组长由党委班子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许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的统筹协调及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进展情况。
四、 三级网格
网格管理的基本内容:将我镇社会管理工作以固定的区域为单位,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实行工作方法上“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的灵活运用。
(一) 科学划分网格
全镇网格化管理分为三级:1、一级网格。即镇政府网格。组建成立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主要对“三级网格”建设及运行提出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综合协调、办理和处置,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估、监督与管理,做好与上级网格的对接工作。2、二级网格。即各村、社区网格。每个村和山口社区居委会各设一个网格,共13个网格。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该区域网格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网格化管理的指导、监督和考评等日常工作。3、三级网格。即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网格,共115个。按照“网格区划、整体覆盖、精细管理”的原则,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所辖范围为基础,综合地理布局、道路走向、工作量等因素划分居民小组网格。原则上将一个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划分为一个网格。责任人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网格长。
(二)绘制网格地图
镇社会管理创新办绘制全镇网格图,各村、山口社区以本辖区为单位绘制网格地图,界定网格的四至范围,建立网格档案,做到人进户、户进房、房进网格、网格进图,实行网格内全员、全地域、全事务管理。
(三)落实网格职责
全镇网络化管理实行层级负责制,各个层级网络责任人负责本级网格工作。职责如下:一级网格:指导基层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协调重大事宜;定期深入村、社区内听取村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其反馈至镇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督促与指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二级网格:负责做好本网格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组织召开下级网格工作例会;每个工作日不少于 1 小时深入下级网格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镇相关部门与责任人,协助其给予解决;督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其网格工作记录等。 三级网格:收集与整理责任区内民生、经济、稳定、计生等各类信息资源,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系统;每个工作日不少于2小时深入责任片区,巡查网格内区政、消防、卫生等设施及工作的情况;将责任区内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相关责任人,督促并协助其给予解决;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
(四)明确服务内容
三级网格即基础网格是最重要环节。管理要实行“定格、定员、定责、定岗”的四定原则。每个网格员要努力做到“四知四能”(即知网格概况、知居民家情、知村(社)情民意、知求助对象;能走访调查、能宣传发动、能解决矛盾、能赢得信任)。具体任务如下:1、负责网格内居(村)民信息登记、社情民意收集、社会治安巡查、应急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政策法规宣传和组织居民参加活动。2、协助做好网格内与居(村)民利益有关的社区党建、社会治安、 社区矫正、公共卫生、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城区管理、环境卫生、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空巢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3、对网格内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区政服务单位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反馈,指导和监督网格内的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开展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4、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空巢老年人、留守儿童、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居民等弱势群体,开展上门送温暖、康复指导等服务;引领社区志愿者开展结对帮扶和一对多、多对一服务,社区“爱心超区”的慈善服务。5、围绕社区(村)文化建设需要和居(村)民精神生活需求,组织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娱乐等服务活动。
(五)建立公示制度
建立网格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在每个建立公示制度网格内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区域管理图和服务指示牌,公布网格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社区公共服务场所要设置网格区域平面图和网格划分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网格员实行持证(牌)上岗。
五、五项制度
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构建“排查报送、处置反馈、信息管理、督查考核、奖惩表彰”配套工作机制,保障三级网格化的正常运转。
(一)排查报送机制
1、镇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将工作领域所需求的信息内容分解至社区,各级网格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网格责任人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台帐式的网格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动态化管理。
3、三级网格为排查主要环节,网格责任人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全了解 ”。
4、三级网格责任人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口处理” 的原则,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内的报送社区责任干部, 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 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外的上报二级网格责任人与镇相关部门。
5、二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坚持 AB 岗工作制,相互协调工作时间定期深入社区,切实做好社区内信息动态的登记,认真记录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
6、二级网络责任人收到三级网格报送的相关问题后,应当根据“分口处理”原则,在一个工作日内报送镇相关部门并认真做好记录,督促并协助镇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
(二)信息管理机制
1、全镇在网格化管理中建立信息台账系统,实现社区网格数字化管理。
2、信息台账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账、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
3、信息台账系统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4、信息台账系统实行分类管理,以工作性质为尺度区分为党群组织、经济财政、综治司法、社会事务、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城区管理、文教体育等八大项,以及若干小项。
5、信息台账系统实行条块结合式的双向管理。在镇政府层面,社会管理创新办公室负责全镇总台账的管理, 各部门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账管理;在村、社区层面,书记、主任负责总台账的管理,各职能社区(村)干部负责对口领域的单项台账以及三级网格责任区的综合台账管理。
6、信息台账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做好信息台账系统的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账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三)处置反馈机制
1、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 的原则给予处置。
2、 在处置责任上,涉及到驻片区单位之间、居民与驻片区单位之间、居民与居民之前的事务,原则上由网格责任领导牵头处理; 涉及到区、镇职能部门的事务,原则上由镇相关部门牵头处理。
3、在处置时效上,属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 作日内给予解决,属镇机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当及时注明原因。
4、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镇职责范围,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区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5、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四)督查考核机制
1、镇党委、政府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2、督查考核机构:镇督查考核组负责督查二、三级网格运转情况,并安排交叉开展社区之间的督查考核工作。
3、督查考核对象:各级网格责任人。考核细则另行规定(见附件)。
(五)奖惩表彰机制
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激励机制, 奖惩以督查考核结果为依据。
1、在网络化管理中表现突出的社区(村)与社区(村)干部给予表彰。
2、在责任划分上,各社区网格化管理执行不到位,首先追究社区(村)书记、主任责任,再次依据职责划分追究各工作人员责任。在信息排查上,不能切实履行职责掌握网格动态情况者,给予通报批评;在处置反馈上,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结并反馈者,给予通报批评;因处置失当而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给予处分。在督查排名上,连续三次在季度评比中位列后两名的社区(村),给予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罚。
六、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
召开社会网格化管理动员大会,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唐山镇社会网格化管理试行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11月)
做好社区(村)网格划分,确定网格队伍,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培训、完善规章制度等任务。12个村、山口社区,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 。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
对12个村、山口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镇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向前进。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要科学整合力量,做到人员下沉、服务前移,改坐班等待、被动受理为主动贴近、登门服务。各村、社区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楼栋张贴宣传材料,宣传推行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服务内容,向每个住户发放网格责任人服务联系卡;在社区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责任区位置,建立公示制度,在楼栋、单元等醒目位置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学习培训。各村、社区要积极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网格员的素质和能力,本单位要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员要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四)做好工作衔接。网格员要尽快适应新要求、熟悉新业务,逐步过渡到“一岗多责”。要处理好专职网格工作与村、社区工作的关系,网格员在履行好网格工作职责的同时,要服村和社区的调度,与有关方面通力配合、密切协作。注重处理好推行社区网 格化管理与抓好社区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要把社区(村)日常工作统一到网格化管理中去,保持社区(村)工作的平稳和有效衔接。
(五)严格考核奖惩。对网格责任人的考核纳入年终评先评优,对长期不适应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辞退,网格责任人要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龙政综[20XX]197号)及《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永政办[20XX]13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消防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龙潭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深化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坚持工作中心下移,实现消防安全检查经常化、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化和火灾防控全民化,切实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健全镇、村两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卢焜华副书记为组长,企管站站长卢显聪为副组长,相关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综治办常务副主任阙仕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村、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镇政府、派出所、村及其他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镇、村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模式
“网格化”管理是以镇为基础,以村为基本单元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消防管理网络。基本工作模式是以镇为“大网格”,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基层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的问题;以村为“中网格”,细化村委消防管理职责,解决经常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以村、村民楼院、村组为“小网格”,成立群众性消防组织,解决日常防范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组织。依托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以镇辖区划分为第一级网格(大网格),成立以镇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综治办、工商所、村、辖区重点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整体消防工作。以行政村划分为第二级网格(中网格),成立以村委会主任为组长,村委会成员、巡防队员、辖区重点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等。在第二级网格(中网格)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实际,将村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片区,形成第三级网格(小网格),由镇相关部门、村委会等单位人员共同参与,按照责任片区组成若干个检查小组,明确责任人,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二)健全工作制度。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席会议、消防安全责任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办公室悬挂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图。
(三)完善工作条件。镇、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宣传教育基地,配备消防安全检查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四)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与所属单位、村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村委会把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纳入管理范围,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五)明确工作内容。一是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镇政府每月上旬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检查日,检查小组对责任片内所有的单位和沿街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消防安全隐患单位进行整改。二是积极组织宣传教育培训。镇政府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为载体,对社区、居民楼院、农村、企业、中小学等采取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村要经常性地对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逐步建立镇、村为一体的三级培训网络。每个村都要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栏。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平安永定的重要内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事关全县安全和谐发展。各相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协调发展。
(二)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各部门要相互协作,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安全工作局面。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对移交的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对较大隐患,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制订措施,开展统一行动,集中处理。镇政府要定期召开由公安派出所、安监、工商及辖区重要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工作。
(三)着眼长远,健全机制。镇政府各部门要将村消防工作纳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规划,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措施长期坚持,要建立健全乡镇和消防领导组织,逐步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在全镇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狠抓落实,严格考评。镇政府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以“第二级网格(中网格)”为依据,对各检查小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一旦发现漏查和不查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镇政府将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各单位年度考评重点,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部门、村进行通报表扬,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终组织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体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XX〕28号)和全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试点现场会精神,建立健全乡镇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县政府决定,在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乡镇以社区、村庄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
今年起,全县所有乡镇要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40%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到“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工作标准;20XX年~年乡镇达标比率逐年达到60%、80%、100%。
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
(一)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综治办、安监办、基层工商分局、民政所、城建办、司法所、财政所、粮管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健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要依托综治办等部门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消防办公室,明确2~3名具有一定消防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责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是网格中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社区、村“两委”委员应确定1~2名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建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有条件的社区、村庄要依托社区、农村警务室设立消防工作站。
(三)居民楼院、村组责任。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建立由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牵头的群众性消防安全志愿组织,在居民群众中确定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推动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四)社会单位、场所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是网格中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小场所、小单位要开展防火自查自改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五)基层有关部门责任。乡镇人民政府综治办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所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基层工商分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安监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立即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要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南昌市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在辖区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乡镇和社区、村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动本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工作
(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乡镇人民政府要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安监办、基层工商分局、民政所、城建办、司法所、财政所、粮管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加强防火检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每月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区)、村组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检查的重点是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以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做好登记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移交或者报告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二)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乡镇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深化消防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利用互联网建立网格防火宣传QQ群,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提示。有条件的社区、村庄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单位和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员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三)基层力量开展防火灭火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及其他辅助执法力量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的作用,推行巡防消防一体化和“保消合一”模式,加强治安巡防队员、保安人员、森林消防人员及其他辅助执法力量的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提高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治安巡防队员在开展日常巡逻时要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保安队员要结合从事门卫、巡逻、守护等工作,对社区和单位开展防火巡查。森林消防人员要结合林区防火,完成上级交办的网格防火巡查任务。要充分发挥社区消防督导员、小区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骨干作用,建立邻里关照互助组织,点对点的帮扶孤寡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帮助其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要大力培育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倡导志愿消防服务,引导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培训、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等活动。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动态管理。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督促单位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积极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政府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逐级培育树立乡镇、社区、农村网格化管理工作典型。要大力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工作,按标准建设,按标准验收,保质保量,逐年完成达标任务。要拓宽经费保障渠道,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乡镇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县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县公安局要科学制定年度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指导乡镇按计划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要定期对乡镇和社区村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消防管理能力;要将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和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基层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开展专业训练,定期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县综治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县民政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县工商部门要严把登记准入关,对《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公安消防部门出具消防安全意见的,必须凭消防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方可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和政务督察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考评,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将每年组织对各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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