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校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益,确保学校各种设备设施能正常安全运行,需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规范。小编为你整理了学校维修管理制度,希望你喜欢。
一、所有设备设施维修归口到总务处管理。
二、自然损坏的设备设施需要维修时,各处室主任必须提前3个小时进行书面通知。200元以下者报总务处主任审批,200元以上者报校长审批。
三、各处室对人为损坏的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认真核查,及时报总务处相关人员按损坏程度核定赔偿金,所分管处室负责人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负责追讨当事人对所损坏设备设施的赔偿金。所有赔偿金都必须交到财务室开票,总务处见财务室开出的票据和处室主任的书面报告后进行维修,否则不予办理。
四、对于相当重要或对人身安全构成威协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处室主任应当机立断地进行处理,可不报告,先处理,且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好。但金额较大的维修要与校长或总务主任通气,事后应在一天之内报告总务处登记。
五、各处室分管场所、设备设施分工如下:
1、总务处负责学校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管理。
2、教务处负责图书室、教师办公室及体育等设施设备管理。
3、德育负责教室的所有设备设施管理。
4、安全办负责设备设施的保管,发生盗窃后应及时报告。
5、电教处负责电子备课室、机房的所有设备设施管理。
各处室主任要对所分管的设备设施和学生活动实习场所经常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一、维修申报
1、发现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使用责任人填写维修报告单,向总务处报修;教学楼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维修报告人需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总务处应每星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措施;对大范围的维修应在放寒暑假前作出全面计划,编造好预算,报领导审批后,利用假期进行整修。
二、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单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措施。
2、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先与总务处联系定价,到财会室交清维修款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外聘专业人员维修。具体业务(维修费用、完成时间、监督验收等)由分管领导或指定专人负责。
5、对有些维修任务,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三、维修验收:
1、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任务后,请报告人签字,并注明完成的时间。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报告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单并作出必要记录,供分管领导检查、分析学校财产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四、维修报告责任人:
1、各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
3、走廊、楼梯、洗手间、活动区域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值周老师负责。
4、专用教室的财产报修由专管人员负责。
5、寝室、相应走廊、过道、楼梯、浴室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生活老师负责。
6、全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为全面做好常规维修工作,提高常规维修效率,特修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制度的实施,应该达到如下目标:
报修方便,维修及时;科学管理,责任到位;长效服务,师生满意。
二、维修申报
1、发现房屋、门窗、桌椅、水电设施、各类器材等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管理责任人填写维修报告单,向总务处报修;教学楼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维修报告人需认真填写维修报告单,写明地点、方位及需要维修的具体情况。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总务处安排专人每星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对大范围的维修应在放寒暑假前作出全面计划,编造好预算,报校长室审批后,利用假期进行维修。
5、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先与总务处联系定价,到会计室交清维修款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急需维修的总务处可先进行维修,损坏责任人需在一周内将维修款交会计室,逾期没有上交的,总务处将对其进行通报。
三、维修承诺
1、总务处接到维修单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3、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校长审批,外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具体业务(维修费用、完成时间、监督验收等)由分管校长或由校长室指定专人负责。
4、对有些维修任务,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维修验收
1、维修人员在完成维修任务后,请申请人签字,并注明完成的时间和质量。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单并作出必要记录,供分管校长检查、分析学校财产使用情况和维修情况。
五、维修申报责任人
1、各部门、各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
3、走廊、楼梯、公共场所、公共活动区域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值周老师负责。
4、计算机室、报告厅财产报修由计算机老师和专管人员负责。
5、学生公寓设施的报修由物业生活指导老师负责。
6、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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