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支部是一个要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小编为你整理了学生党支部管理规章制度,希望你喜欢。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两到三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可随时召开。
会议内容:参见《学生党支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中有关党员大会、支委会及党小组工作职责的规定
会议要求:
1、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2、会议应有主题
3、开会前应告知会议内容,与会党员应做好充分准备;
4、党员应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无故缺席;必要时可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
5、严格请假制度;
6、会议应准时召开;
7、保持良好会议秩序;
8、应做好会议记录;
(二)“一课”:即党课党课安排:每学期一到两次;由上级党组织安排,人数较多的党支部自行组织党课形式:集中授课党课内容: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党在一定时期重大方针、政策等参加人员: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党课要求:
1、做好笔记
2、向支部提交心得体会
二、学习制度
(一)学习方式: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集中学习及个人自学相结合
(二)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及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决议等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内容
(三)学习形式:阅览、讨论与实践相结合
(四)学习要求:
1、每学期支部集中学习一次,党小组集中学习两次,个人自学不少于三次;
2、学习态度端正,做好学习笔记
3、向支部提交学习心得(每学期不少于两篇)
说明:支部建立党员学习活动室供个人自学及党小组学习。
(五)对党员参加生活情况进行考勤,定期公布,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要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安排:每学期支部集中进行一次,党小组分散进行两次,切实解决实际当中存在的问题;
(二)原则: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
(三)要求:
1、民主生活会应有主题,联系思想、学习、工作实际;
2、开会前应告知民主生活会主题,与会党员应做好充分准备;
3、党员应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4、严格请假制度;
5、会议应准时召开;
6、应做好记录;
(四)说明:
1、与会党员应做好笔记;
2、与会党员对支部其他党员指出的自身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应认真加以改正、改进,并将改正、改进情况及时向支部汇报;
3、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打击报复或心存陈见;
4、严守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不得对外公开;
5、支委会对党员落实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支部书记除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
四、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一)培养考察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由党小组负责,党小组安排相关党员进行具体培养考察;
(二)培养考察内容:
1、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自律性及参加院、班级活动情况;
3、帮助入党积极分子解决相关思想、生活、工作等问题,引导其改正缺点、改进不足;
4、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院及其他各项工作和重大活动;
5、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6、组织学习支部有关会议精神,引导其加强与支部的沟通和联系。
(三)培养考察方式:
1、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汇报(书面或口头形式)
2、谈话(心)
3、吸收参加组织生活
4、分配工作
5、群众(座谈)评议
6、考核(试)
(四)要求:
1、培养考察人应做好培养考察记录
2、培养考察人应定期(每三个月)向党小组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3、培养考察人于培养考察对象发展入党时提交培养考察报告。
五、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制度
(一)培养考察人: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由支委会负责,支委会安排相关正式党员进行具体培养考察;
(二)培养考察内容:
1、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员标准、党的优良传统以及正确对待预备期等方面的教育,帮助预备党员解决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克服其自身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标准的问题;
2、考察预备党员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共产主义信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增强党的观念,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缺点和不足的改正、改进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实践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三)培养考察方式:
1、听取预备党员的汇报
2、谈话(心)
3、组织生活
4、分配工作
5、群众(座谈)评议
6、考核(试)
(四)要求:
1、培养考察人应做好培养考察记录
2、培养考察人应定期(每三个月)向党小组和党支部汇报预备党员的情况;
3、培养考察人于预备党员转正时提交培养考察报告。
六、党员考核制度
(一)支部每学期对全体党员组织一次考核;
(二)支部设纪检委员负责考核事宜;
(三)具体考核依《学生党支部党员考核条例》及相关细则。
七、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一)评议原则:
1、实事求是;
2、民主公开;
3、在党员面前人人平等;
4、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评议内容:
1、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是否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将远大理想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3、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地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是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支部地决议和学校地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守党纪、国法。
(三)评议步骤:党员民主评议在支委会地领导下有步骤进行:
1、学习教育。结合形式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优秀党员模范事迹教育,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使党员增强党员意识,明确评议要求,提高参评自觉性,做好评议思想准备。
2、自我评价。对照党员标准和党支部要求,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4、组织考察。支部委员会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外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出的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后,报院党总支审批。
6、总结整改,制定完善的措施,并做好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评议时间:
每学期进行一次。
党支部大会制度
1、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
2、会前有准备,会议有主题,确保会议高效、务实。
3、会议讨论、审议的事项,首先应会前召集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
4、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支部的重大事项及决议,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5、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也可以委托某一委员主持。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一般不得延期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校党委所作出的决议、决定情况。
3、调查研究、联系同学、艰苦奋斗、改革领导作风、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情况。
4、党支部成员廉洁自律情况。
5、上级规定的民主生活会内容。
三、会议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主要领导人召集并主持。
2、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对象:全体党员(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参加。
3、民主生活会期间一般不能请假,因故不能到会的,要写出书面材料请假,并委托有关同志代读,有紧急、特殊情况的可以电话联系说明情况。
4、参加生活会的成员,要从“沟通思想,相互谅解,团结提高”的愿望出发,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按规定和要求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会议内容、主要收获、存在问题、会后措施以及生活会原始记录上报校党委。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提高反腐倡廉自觉性,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对因工作失职,给支部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发生重大事故或徇私舞弊等现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3、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制止奢侈浪费等行为,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同“讲政治”结合起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联系户制度
1、全体成员要发扬密切联系同学的优良传统,深入同学,扎扎实实帮助同学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2、党支部要指导团总支学生会多开展为同学谋利益的工作,把同学利益放在第一位。
3、党支部成员每周都要有二分之一时间深入同学,倾听民意、,继续开展党员联系宿舍活动。
4、对同学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如有困难,需及时向党总支反映。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开展一次。
二、评议内容:
(1)政治立场:主要看是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习精神:主要看是否能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是否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是否努力钻研科学文化知识,是否熟悉本职工作业务。
(3)工作业绩:主要看是否敢于创新,是否积极投身于支部建设,工作效率高、任务完成好。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看是否能开展自我批评,暴露缺点。开展批评时,是否注意事实,不讲情面,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坚决的斗争。
(5)廉洁性:主要看是否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不以权谋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
(6)联系同学:主要看是否积极做同学的思想工作,为同学排忧解难。
(7)组织观念:主要看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及党内各项活动,是否按期交纳党费。
为进一步提高我系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使学生党员成为思想上的先行者、生活中的奉献者、学习上的佼佼者,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相关要求,结合我系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项考核制度,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一、管理办法
考核工作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支部会议负责终审。
二、考核时间
实行学期考核制,每学期末对学生党员进行综合考核,并进行民主评议。
三、考核对象
本支部的全体学生党员(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四、考核内容和措施
考核对每个党员的思想状况及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设基准分6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情况、社会工作、日常行为规范各占15分。
(一)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1)支部会议出勤率:基本分3分
a.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以此类推,四次(含)以上得0分。
b.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2分。
c.三次事假扣1分。
(2)支部会议的表现情况:基本分3分
a.提出有建设性提议并获支部成员肯定和采纳的加1分。
(3)支部活动的表现情况:基本分4分
a.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两次(含)以上扣3分。
(4)思想汇报情况:基本分(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每三个月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正式党员此项为满分,以学期末对该项进行统计的结果为准)5分
思想汇报要求主题思想突出,有独到见解或有创造性建议。出现抄袭现象扣1分/篇。
(二)党员的学习情况
1、党员应该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学习活动,并将学习体会以心得的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心得的上交原则上以自愿的原则,无故不参加理论学习或不交(迟交)理论文章者,扣0.5分/次,并相应进行党内通报。预备党员在考察期内,理论心得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杂志、网站上发表的,依次加5分/篇,3分/篇,2分/篇,1分/篇。
2、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同学共同进步。凡每学期有挂科的党员按学分,每学分扣0.5分。实行奖学金加分制,一等(或优干)3分/次,二等2分/次,三等(或文体)1分/次。
(三)党员的社会工作
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
2、党员同学应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组织活动中有表现突出,受到院级或是校级通报表扬的加1分/人/次。
3、党员下班工作、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支委考评,一般学生党员得基本分):根据学生党员所要求的带班工作要求,和所起的带动培养对象进步、向党员标准看齐的作用。支部对其工作的满意度加以考评,合格加3分,不合格扣1分。
4、积极分子培养工作,要求能真正起到带动培养对象进步,向党员标准看齐的作用。根据学生党员所要求的下班工作表现,支部对其下班工作的满意度加以考评,合格加3分,不合格扣1分。
5、党员整理被发展对象入党材料不负责任者扣3分/人/次。
(四)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凡有意或无意泄露党内秘密的扣3分/人/次。
2、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给予党内批评,视为不合格。
3、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寝室的不良卫生情况被反映到支部或是学院的,对相应学生党员扣考评分1分/人/次。
4、严格遵守党员挂牌制度,在正式场合未佩戴党徽者扣考评分0.5分/人/次。(暂时未实行)
五、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
考核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
1、综合考评分数列前10%的评定为优秀(注:凡有挂科或四级未过者不予考虑)。
2、综合考评分数在5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在考察期或预备期内不能适时通过英语四级的评为不合格。
3、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经支部会议讨论,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如两次以上(含)不合格视具体情况,处以党内相应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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