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就是力量,当今企业中最宝贵的资产就是掌握知识的员工,律师事务所同样如此,那么你对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通常认为,律师是一个独具个性的行业,每一个律师的法律知识、其他领域知识以及社会资源是其生存和发展的独孤九剑,律师的知识没有共性,终其一生也为私有财产,无法承继。
但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往往不再局限于某一领域、某一类别、某一个人或者组织,而是相互交叉的有机组合体。我认为,律师事务所的知识可以用如下模型予以表达:
律师的知识类型,可以分为专业的法律知识,经济常识以及其他领域的知识;从知识表达的角度讲,有的知识是显性的,而有的是隐性的,律师知识管理的任务之一就是将隐性知识显性化,为他人所用;从知识的权属角度而言,知识分为个人知识和组织知识。从这个角度来讲,律师事务所的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及其理解与适用、裁判规则、某地区法院的裁判意见、行业动向、经济数据、某类型案件的办案经验等等。因此,我认为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的直观体现就在于如上图正方体的中心球形,将各种类型的知识有机地联合起来。它如一个人的大脑,将身体各部位的信息传递至大脑中枢,又通过一系列的指令指挥着身体各部分,进而保证我们正常、优质的生活。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犹如资金,必须盘活才能够发挥其最大的作用,知识管理在律师事务所发展的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就是将知识有机地联合起来,形成知识竞争力。
我时常在想,律师行业到底缺乏什么?百思不得其解。我曾经看过一篇帖子,“国内Top3的第三名C律师事务所和A律师事务所都是非常优秀的律师事务所,代表了我国目前律师行业发展的最高水平,但总感觉C比A缺少点什么,想来想去,也许C缺少一种气质”,此言论似乎有点道理。我认为,我们这个行业所缺乏的东西还很多,但是最重要的是缺少一种行业文化。那什么是文化呢?不少哲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和语言学家一直努力,试图从各自学科的角度来界定文化的概念。然而,迄今为止仍没有获得一个公认的、令人满意的定义。笼统地说,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是凝结在物质之中又游离于物质之外的,能够被传承的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是人类之间进行交流的普遍认可的一种能够传承的意识形态。结合前文提及的痛点,我认为律师行业缺少的是一种知识传承与共享,缺少凝聚力和感召力,以及律师之间缺少相互间的关爱……
文化毕竟是抽象的概念,无法凭空产生。那通过何种方式能够逐渐培育文化呢?我认为培育文化最基本的方式是共同劳动(协作行为)。我们知道,生产关系是人们在进行生产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其主角是“人与人”,建立这种关系的方式是“进行生产活动”,既然是关系,一个人无法产生关系,得两人以上共同劳作才可以形成,或者说逐渐形成了团队劳动。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在协作的过程中必然产生沉淀物,此沉淀物即为知识,进而上升为一种文化。如果将流程、协作和知识联系起来,就基本可以成为知识管理的基本要义。
流程化是知识管理的题中之义。例如,“某律师事务所认识到知识管理的重要性,便聘请了一名有三年律师执业经验的王律师负责知识管理。王律师通过学习知识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制定了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的初步方案,全面宣传和讲解知识管理的重要性,建立了OA系统,为保证知识的质量,要求对律师所提交的知识必须由专人审核,根据知识发布数量以及读者评价进行积分统计,增加了知识收藏、搜索和知识地图等功能,对发布原创文章、分析裁判规则等律师予以不同程度的奖励,自己则每天关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各类知识。一开始的时候,律师们都积极分享各类知识,成果显著。但是半年之后,大家的激情不再,也没有出现真正有价值的知识。”这个案例中出现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知识管理和日常业务相分离,也即进行知识的提取、整理、共享是工作之外的事情,使得律师需要另外花时间写东西,律师的工作量是原来的120%-140%。如果是一时工作量增加,大家还可以理解,但是长期下去就无法运行了。最重要的,一般最具价值的知识在资深律师那里,而他们的时间又是最宝贵的,而时间相对宽裕的年轻律师又没有多少重要的知识。
因此,要将工作流程和知识紧密结合起来,进而进行管理。如果我们将一个案件的办理流程比喻成一根水管(如下图),各个重要的案件节点就犹如水管的加工提取装置,当流水运行(案件推进)的时候,加工提取装置也就根据设备的特性提取所需要的物质(知识),而不再在案件结束之后进行单一的总结,毕竟案件办理过程中会查询很多的资料,这本身就是知识,而只有“功夫在当下”,才能够保持对知识的灵敏度和识别能力,否则时过境迁,有的感悟不复存在。这就是将日常工作流程与知识提取结合起来,既减轻了工作负担,又提高了知识提取的质量,方便后续管理。这就是法律服务流程化、标准化的意义之一。欣慰的是,近年来有的律师事务所已经开始注重案件办理的流程化和标准化建设,但是大多尚处于起步阶段,或者没有触及本质。
再如,下图是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的案件管理流程图(红色方框为笔者标注),在“流程”运行的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员在各个节点进行“协作”,在“法律检索”等诸多节点产生“沉淀物”即知识成果的输出(即交付物),进而再进行系统性的知识管理。
在协作的过程中,不仅产出看得见的知识,还使得律师与律师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增进了了解,加强了友谊,从而形成一种特有的工作品质和协作氛围。聚沙成塔,文化便由此产生。
据统计,欧美国家企业的平均寿命是40年,而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不足20年。另据《中国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白皮书》的数据,中小企业的寿命不足2.5年。我国不乏“机会型”企业,但是很少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律师事务所也是如此。我们常听见律师事务所管理者说,“律师个个都是人精”,也即律师总在为实现利益最大化而考量。律师行业最大的特点就是人才流动性大。如何成为百年名所,是许多律师的梦想。如何在经济大环境转型、科技巨潮冲击下,能够保持强有力的动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们需要深思的问题。我认为,文化是关键。这里的文化,就是指以知识管理为切入点,形成共享型的知识文化,进而再带动其他方面的文化建设,从而整体提升律师事务所的文化。
我个人认为,倡导知识文化应达到两个目标:一是使每个个体拥有更加强大的能力;二是作为群体的组织可以充分发挥知识的群聚效应。举例如下图,假设A、B两个律师的竞争力指数均为6。A、B律师共享与否会产生三种大相庭径的效果:一是如图中淡蓝色部分, A选择共享但B选择私藏,则A因共享了自己的知识则其竞争力将减弱为5,相反B得到了A共享的知识后其竞争力上升为8,此时团队的竞争力合计为13,反之亦然;二是如图中青色部分, A、B律师都私藏,则各自的竞争力保持不变均为6,团队合计竞争力为12;三是如图中红色部分,A、B律师都选择共享,则均因对方的共享而丰富了自己的竞争力,各自竞争力提升至10,团队合计竞争力为20。即团队竞争力的大小受到成员是否共享的影响,从各自私藏时的12竞争力,到均共享时的20竞争力,知识的群聚效应由此显现。因此,一个律师事务所如果没有共享和开放的文化,私藏型的律师太多,则律师事务所的整体竞争力就会远低于那些具有共享文化的律师事务所。这就是为何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公司化管理的原因,希望从制度上提升聚合能力。
知识管理是一个共建共享的动态过程。有的律师事务所认为,专门聘请一名有一定执业经验的律师进行知识的收集和整理,便是知识管理。也即知识管理是某一部门或者个人的工作职责。我认为,知识管理是一个全员行动、相互协作的共建共享的过程,每一个人既是知识的上传者,也是知识的需求者,知识管理专员的主要作用是进行知识整理与统筹。
其实,律师事务所的知识管理部门能做的工作很有限,尤其是一些辅助人员,难以对律师高层次的法律文件的适用性、优劣等各个方面进行有效识别。真正做好知识管理工作则需要各个业务部门资深律师和合伙人的支持。例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建立了一个以业务部门的合伙人牵头的体系,叫知识和质量控制合伙人(KQ Ledge ,Knowledge and Quality control ledge),他们在每个部门里牵头抓本部门的电子文档管理、范本文件整理、重要知识的收集,然后和知识管理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从而提出新的调研题目。
共建共享,全员参与,逐渐使得“知识库”日益丰富,律师在长久共享、沟通、学习、碰撞的过程中,对其他律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情感逐渐培养,同时对知识库的归属感也逐渐加强。另外,知识管理专员也不能脱离日常案件的办理而只做知识管理。理想的模式应该是不同程度地参与到案件办理流程之中去,也即“身兼两职”。
憧憬知识文化的未来,结合律师行业知识密集型的特点,未来唯一能够保持优势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一定是注重培育知识文化的律师事务所。彼得·圣吉认为,“最成功的企业,一定是学习组织型企业”。学习型律师事务所精于知识的创造转换和应用,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再生能力强,在外部环境变革、内部出现失调的情况下能够快速反应,形成竞争优势。
当然,知识管理只是律师事务所众多管理中的一部分,它与行政管理、人才管理等一起构筑律师事务所的梦想大厦。律师事务所的文化也是多方面因素(律师事务所愿景、人才结构、人文关怀等)聚合的结果,单凭知识管理是无法完成的。但知识管理是与律师事务所文化联系最紧密的一部分,它是律师事务所永葆凝聚力、竞争力的核心所在,也是律师事务所基业长青的坚强后盾!
看过“律师事务所知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