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不断发展的社会中,我们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约束作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作责任心,减少质量损失,实现有效劳动和长效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产品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考核条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质量评选奖励的制度、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议和动技术改进管理办法、关于新产品试制和鉴定的规定、样机试制管理等。
第二章:质量考核处理条例
第三条 凡产品出厂前,因设计、计划、投料、加工而造成返修、报废的损失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责任部门承担15%,1000元以上承担10~15%,其中各责任部门所罚款项的80%落实责任者;凡是内外部质量损失,部门领导在收到质量通报后必须落实责任者并于二日内将落实结果书面送交质管处,否则,部门主要领导人负管理责任。
第四条 加强让步率的控制:
1、一分厂按加工产值计算,让步率控制在2%以内,每超1%,扣200元。
2、二、三、五、六分厂让步率应控制在0.7%以内,每超0.1%,扣200元。五、二分厂每月的整机让步率应控制在15%,对超出部分,质管处汇同分厂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对严重超标进行罚款500~1000元。
3、四分厂按加工产值计算,让步率控制在14%以内,每月下降1%,直到2%止,每超1%,扣100元。(让步率=让步吨位数×单价/全月实际完成产值),调质硬度不合格和淬火硬度不合格按1.3元/kg计扣,渗碳硬度不合格按2.4元/kg计扣。
第五条 加强产品检验,凡具备交检条件检验员应及时检查,严禁压检、错检,漏检。如是过程检的责任扣所属部门,终检责任扣检计处。过程检、终检员应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在业务上属检计处领导,在问题处理上由检计处裁决。跨部门的责任处理,不得私自处理。必须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否则由所在部门承担责任。
1、对错、漏检而造成的损失每次扣责任者100~500元。
2、凡办理让步单尚未同意之前而流入下道工序则扣调度员100元。
3、凡零件完工后不经检查流入下道工序,则扣调度100元。
4、凡发现质量问题,不开出缺陷品通知单,一经发现,立即下岗。
5、各分厂过程检验中开出的'缺陷品通知单,必须将零件、材料、重量、工时、责任部门、责任者等情况填齐,并于每周一交检计处,分厂过程检验记录卡,必须每月初上交检计处,检计处输入电脑后交质管处。
6、过程检开出的缺陷品通知单,分厂领导必须如数上交检计处,如不交,一经发现,扣责任部门领导500~1000元。
7、严禁擅自更改技术条件、缺陷品通知单、工艺路线单、检验记录、入库单等质量技术文件,一经发现,给予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六条 加强工序过程的质量控制:部门分管质量的领导、过程检、终检员应严格把关,渗碳前的螺伞必须倒角,轴承烘套严禁用火焰,否则,计扣责任部门每次100元。
第七条 凡错漏下零件目录、材料、生产准备计划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第八条 凡产品出厂后用户反映无装箱单或漏发件扣责任部门100-500元。为确保巴氏合金轴瓦等外购件完好交付用户,外协处、供应处、检计处、经营处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物质到厂后重新包装、固定,并填写我厂标牌,如有失误则扣相关处室的责任者200-1000元。
第九条 各分厂施工员、采购员、外协员无权在路线单上签字,违反规定按100元/次计扣。
第十条 供应、外协、采购必须在工厂确定的分承包方运作,遇有困难,需另寻分承包方(含物价)必须请示生产厂长批准,否则计扣责任人每次200元。
1、凡是供应、外协、采购造成回厂返修、报废工厂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含材料、运输、工厂损失费用)责任人负责索赔。采购、外协员对采购协作质量负责,凡是供应、外协、采购物资进厂不经检计处检查,私自投入分厂,一经发现扣责任者每次100元。
2、凡是供应、外协、采购物资回厂后因质量问题影响工厂生产进度和造成重大损失(含整机产品质量)扣责任人100-500元。
3、凡相关部门反映涉及供应、外协、采购回厂物资多次发生质量问题的,质管处会同责任部门进行分析、调查,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因责任心不强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给予下岗处理。
4、协件(A类产品、箱体、轴瓦、包工包料成品、联轴器等)均需有书面技术协议,回厂应有外协检验记录、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凡产品(零件)在库房或生产现场因运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零件遗失、严重锈蚀、碰伤责任部门扣每次100元。
第十二条 千元以上的设备、刃具等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通报职能部门,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报职能部门、生产厂长。凡违反此项规定的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第十三条 凡经判定报废的零件立即放置隔离区,每周定期由责任部门送交废品库;如另作它用(工装、闷头等)必须办理手续,否则扣责任部门200元。
第十四条 零件投入装配前须入库,凡未入库或未办假入库手续而投入装配则扣责任部门100-200元。
第十五条 研究所须对外来图纸进行方案复审,凡发生关键件报废或整体方案错误,按1条款执行。
第十六条 凡第一次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未及时纠正,重复生产时出现同样问题,则扣责任者100-500元。
第十七条 凡是新品开发、试制产品对研究所及设计人员暂不考核。
第十八条 售后服务人员(含部门委派人员)必须书面详细反映服务情况(产品制令、出厂日期、具体服务内容等)分析问题发生原因,分清双方责任,报检计处、质管处,否则不予报销,对服务中发生费用必须请示生产厂长确认,对方出具回执方可。质管处根据售后服务处提供的情况介绍通知相关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必须认真对待,分析问题,提供书面信息(含让步单凭证),有利于质管处查清责任部门,逐级审批处理。
第十九条 外部损失赔付:
1、凡7月1日之前赔付纳入责任部门的成本考核。
2、凡99年7月1日之后赔付:
≤1000元扣责任人200元
1000-5000元扣责任人400元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 范围
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1.质量检验标准;
2.不合格品的监审;
3.仪器量规的管理;
4.制程质量管理;
5. 成品质量管理;
6.产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
7.产品质量确认;
8.质量管理教育培训;
9.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
第三条 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
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条 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一)适用范围
(二)检验项目
(三)质量基准
(四)检验方法
(五)抽样计划
(六)取样方法
(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
第五条 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①设备更新②技术改进③制程改善④市场需要⑤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2.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六条 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五)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但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六)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
1.属进料(含加工品)者,则依进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批,则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由其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2.属成品者,则依成质量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贷,不合格批则退回生产单位检修)。
不合格品的监审办法
第七条 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
第八条 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召集工程、生产、物料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本质量管理制度准则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第九条 实施要点
(一)发现不合格品,由发生单位填具不合格品监审单(填妥不合格品的品名、规格、料号、数量、不良情况等)送交监审。
(二)监审时需慎重考虑,并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
1.是否能维修或必须报废。
2.检修是否符合经济效益。
3.是否为生产的急需品。
4.是否能转用于另一等级产品。
一、现场管理与5S活动
1、公司推行以“5S”运动为核心的现场目视管理,坚持“5S”就是品质的理念(参考附件),
附件-6:5S活动内容
2、公司管理人员轮值负责公司“5S”检查与考评,行政或品管部负责组织培训,制定工作程序;并将各个时段5S运动开展效果编成报表。
3、每周星期六为部门清洁日,每年开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公司清洁日,逢清洁日需要对:各部门、各机台、各工位、办公室及仓库食堂宿舍,对所有物料成品、工具刀具、文件档案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区分出需要和不需要的`物品,并隔离、标识。不需要的应及时处理。
4、每天下班前,均需要对车间、仓库(办公室)进行整理清洁,将5S精神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坚持不懈,不断改进,日清日高。
5、任何人因工作需要,在仓库、车间、或其它区域施工作业,每次作业完毕,应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并恢复到作业前状态。
6、部门主管是该部门5S活动负责人,各部门的5S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纳入部门管理人员的考核、考评范围。
二、制程品质管理
1、生产各部门根据工作特点选拔:文化素质高、技术全面、工作细心认真、熟悉产品的员工,担任质检工作,品管部负责组织培训、管理,
2、品质部门负责人应会同生产部共同制订《制程检验作业指导书》、《__作业指导书》,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作为公司产品的执行品质标准。定期修订并据以培训品检员。
附件-7: 产品检验作业标准书
3、品检员工作中发现品质问题,按以下三步操作:
(3.1)反映:及时向部门主管(组长)或品质负责人反映问题,并告知相关工序操作员工并做好记录
(3.2)隔离:将存在品质问题的产品(半成品)隔离开来
(3.3)标识:将品质问题内容、数量、涉及订单等要素填写标识卡,标识于产品醒目处,并做好记录
4、生产流程所有部门、员工,对于品质问题,应坚持“三不原则”:
(4.1)不接收:前工序(部门)流到本工序,存在品质问题的产品不接收、不继续操作。
(4.2)不制造:争取产品在本工序操作(部门)不出现品质问题
(4.3)不传递:操作中发现本工序或前工序(部门)造成的品质问题,应隔离有问题的产品并向领导反映,保证问题产品不会流到下一工序(部门)
三项基本原则。
5、产品出现品质问题、客户投诉,视后果严重程度,对相关操作人员、品检、主管、进行处罚
(5.1)一般品质问题或客户投诉,品管部负责。
(5.2)重大品质问题或客户投诉,品管和生产部共同负责。
制定: 审核: 批准:
1.目的
明确质量记录收集、传递、标识、归档、查阅、保管和处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涉及的.质量记录的管理。
3.职责
3.1iso9000工作小组建立并保存质量记录清单。
3.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标识、整理、归档、查阅、保管和处理。
4.相关文件
4.1质量手册4.16质量记录
4.2iso9002标准4.16质量记录
5.工作程序
5.1质量记录编号方法为:qr-程序文件编号-质量记录序号-版号,例如某一质量记录编号为:qr-6.2-01-a,qr为质量记录英文缩写,6.2为程序文件序号,01为质量记录序号,a为该质量记录的版号。
5.2iso9000工作小组建立并保存公司质量记录清单,质量记录清单包括质量记录编号、名称、保管部门、保存期限等内容。其中一般质量记录保存一年,重要质量记录保存三年至永久。
5.3各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收集本部门质量记录,每月整理、归档。
5.4来自分承包方的质量记录由相关部门整理、归档。
5.5借阅质量记录时要办理借阅手续,填写《质量记录借阅登记表》,一般质量记录部门经理批准,重要质量记录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办理借阅。
5.6当合同有要求时,在商定期内质量记录可提供给客户或其代表评价查阅。
5.7质量记录应储存于干燥通风的地方,并保证防火、防水、防蛀。
6.支持性文件和质量记录
6.1质量记录清单
6.2质量记录借阅登记表
1.0目的
确保质量记录的完整、准确、清晰,为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满足规定的要求并为实现可追溯性、证实作用以及采取纠正措施提供客观证据。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所有与质量活动有关的质量记录控制。
3.0职责
3.1总办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与该部门相关的质量记录的.收集、归档、贮存及保管。
4.0工作程序流程图
责任人/支持文件
质量记录
总办
总办
质量记录一览表
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
总办
相关部门
总办过期记录处理登记表
质量体系文件更改申请表
5.0控制要求
5.1质量记录的标识和编目
5.1.1质量记录表格编码按《文件控制程序》的编码规定执行;
5.1.2公司所有质量记录空白表格由总办文件管理员统一管理,并编制质量记录清单。质量记录清单应包括下述内容:序号、质量记录名称、记录编号、保管部门、归档时限和保存期限。
5.2质量记录的填写
质量记录应填写清晰、正确、内容完整,填写人、审核人、批准人应履行签字手续。
5.3质量记录的收集、归档、贮存及保管
5.3.1质量记录由最终送达部门(即保管部门)定期收集,按质量记录清单上相关的内容要求进行归档、保管。
5.3.2各部门在接收质量记录时,应检查质量记录项目填写是否齐全、有无签名,确保所收集的质量记录有效。
5.3.3各部门应将质量记录保存在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文件柜中或其它适宜的地方,确保在保存期内不会丢失、损坏及变质。
5.3.4总办文件管理员将质量记录清单发给每个部门一份,并负责检查各部门对质量记录的归档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确保质量记录按时归档,并方便存取和检索。
5.4质量记录的查阅、归档期限、保存期
5.4.1如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存档的质量记录,应先填写《质量记录查阅审批单》,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5.4.2总办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每种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并详细列入质量记录清单中。
5.5质量记录表格的增加和更改
5.5.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变化,可以增加新的质量记录表格,或对已不能满足要求的质量记录表格予以更改。由使用部门提出增加、更改申请,填写《文件更改申请表》,按《文件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实施更改。
5.5.2总办文件管理员在收到增加或更改的质量记录表格后,应更改质量记录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并与更改后的质量记录表格一起发给各部门文件管理员,同时收回作废的质量记录清单。
5.6质量记录的处理
对超过保存期限的质量记录,由各部门提出,并填写《过期质量记录处理登记表》,报物业总经理审批后,由相关部门销毁。
6.0相关文件
6.1 《文件控制程序》
7.0质量记录
7.1 质量记录清单
7.2 《过期质量记录处理登记表》
7.3 《文件更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