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它是人们行动的依据和准则,能规范行为约束举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餐厅的财务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一个餐饮企业中,有各个岗位,每一个岗位都有不同的工作分工,因而在各方面的管理制度中都不相同。以下整理的是餐饮财务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一、总则
1、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更有效的为企业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岗位及职责、会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办法。
3、本制度暂适用分公司。
二、岗位、职责、分工
(一)分公司财务组织设以岗位:1、总出纳;2、收银;3、库管;4、财产库管;5、财务负责人;6、会计核算组。
(二)会计核算组分为:1、采购应付账款组;2、收入、应收账款组;3、固定资产核算组;4、成本核算组;5、工资核算组;6、材料核算;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组。
(三)分公司视具体情况可录用1人1岗,1岗多人,1人多岗制进行岗位分配。
(四)职责
1、财务负责人
(1)领导分公司财务工作,参与分公司经营决策;
(2)组织人员制定分公司财务制度和参与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建设;
(3)监督财务制度执行;
(4)执行财务稽核、综合分析职责;
(5)审核对外报表并签字;
(6)组织会计培训、会计考核;
(7)组织实施财务公关计划(银行、税务等);
(8)对处理财会不当造成的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视具体情况负相应责任;
(9)对基地、门店成本、费用管理措施监督执行不严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0)对不及时清理现金、存款、往来账款等账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1)对各种会计资料管理不善,出现损坏、遗失负责;
(12)对未做好财务分析工作负责;
(13)财务负责人应参与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
(14)财务负责人应参与投资项目的核算与控制;
(15)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有检查权、监督权;
(16)对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收、支,有权制止并呈报总裁;
(17)对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有建议义务,可提出修改意见,如分公司财务与集团财务意见不一致,应先执行集团财务制度并上呈总裁意见书;
(18)对基地、门店、分公司各环节的节约和浪费情况有权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19)对各部不合理现象在征得总裁意见后可分开临时财务会;
(20)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有关标准、定额、管理措施等资料;
(21)组织制定各项费用定额、计划成本、计划毛利率,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必要资料;
(22)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现金、财、物进行临时抽检和盘点;
(23)负责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方案;
(24)负责拟定会计岗位职责,对会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2、会计职责
(1)采购、应付账款核算;
①审查采购调查报告;②审查申购计划;③审查采购入库单、申购单是否一致;④审查入库单各项是否准确无误;⑤审查采购结算凭证(发票入库单、送货单等),防止错付、漏付、重付;⑥采购成本差异核算;⑦登记应付账款账,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⑧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
(2)销售、应收组;
①审查营业日报各项目;②审核收银记录本;③审核折免单据;④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⑤正确计算销售成本;⑥登记收入,应收相关成本明细账。
(3)固定资产核算
①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核算;②折旧核算;③清理核算;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折旧单据;⑤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⑥固定资产清理整顿。
(4)成本核算(使用不当,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处理)
①审核各项费用单据;②会同各部门制定费用标准及管理办法;③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④登记有关明细账。
(5)工资核算
①制定工资表;②分配计算;③审核发放。
(6)材料核算
①审核材料收发凭证;②核算材料领用存;③登记有关明细账;④各项低耗品的购进、领用、摊销核算;⑤各项低耗品及材料的报废核算。
(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
①审核记账凭证;②汇总记账凭证;③登记总分类账;④月终财务分析;⑤填制各类报表。
3、出纳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参见《集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限额由总裁制定,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3)不得私自支出现金,均以总裁签字为依据支出现金;
(4)认真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做到月清旬结;
(5)认真审核各种报销凭证,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办理支付手续;
(6)各种支票严加管理,建立领用消号制度,任何支票的使用都须总裁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7)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9)现金收支应立即加盖印记并登记;
(10)配合会计做好现金盘点工作。
4、收银职责参见《收银制度》
5、库管职责参见《库房管理制度》
(五)会计分工
1、出纳暂由集团公司出纳担任;
2、库管分为原材料库管和财产库管;
3、会计核算组由两名会计共同承担。
三、会计核算办法
(一)分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单独计算各部盈亏制度。
(二)资产管理
1、外购资产(固、低)以实际支付价款加上合理费用(运输、税费等)为计账金额。
2、内部调拨:(1)有账面价的按原账面价;(2)无价的以估计价加上修理费、运费等合理费用为计账金额。
3、在建工程(装修等)以扣除可移动月财产(固、低)价值入账,可移动财产单独计价管理。
4、原材料购进通过“物资采购”核算入库,领用采用计划价格(原材料的管理参见《存货管理》)其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核算”。
5、成品菜的入库、发出均采用“计划成本”计价,其差异通过“责任成本差异”科目或直接转入“本年利润”。
6、内部交易采用“计划成本”制,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核算。
7、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税法规定执行(绩效考核照三年计算)。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四、会计处理程序
(一)原始凭证审核
1、收款凭证
(1)收据:经出纳、交款人签字;
(2)缴款单:出纳、缴款人签字,其附件有营业日报、折免记录、特殊现金支付,营业日报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折免记录须折免负责人签字,短、长款记录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特殊现金支付(有总裁口头指令)须补办领款手续;
(3)银行进账单;
(1)、(2)、(3)于实际收款时加盖“收记章”
2、付款凭证
(1)项目(合同)支付款项以项目验收报告或货物验收单为其发票或收据的合法附件;
(2)采购项目支付申购单、入库单、领料单为其发票或收据合法附件;
(3)费用报销单以实际发生取得合法凭证为附件;
(4)其他费用发票(水、电、邮电等)只须签字完整即可;
(5)所有付款凭证付款前须经会计审核方可付款;
(6)付款凭证审批程序见《费、领申》制度;
(7)付款完毕后应在发票收据上加盖“付记章”附件加盖“附件章”。
3、内部结算单据:所有内部结算单据经合法的审批程序后会计可直接记账。
4、收款、付款原始凭证每旬由出纳报账,经会计审核传递总裁,总裁复核后传递会计处。
(二)记账凭证处理
1、所有原始凭证均应填制记账凭证。
2、不合会计规定的原始凭证不得填制凭证(经重新审批后方可)。
3、应具备原始凭证,但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由经办人填写“无单据证明”,经会计签字做为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处理错误时,应立即更正,交签章证明或重新编制记账凭证。
5、任何记账凭证均应以真实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6、下列凭证为不合法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不合格;(2)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3)记账内容与原始凭证内容不符;(4)原始凭证签字不全的;(5)收付凭证未盖出纳印签的;(6)填制人员未盖章的;(7)修改处未盖章的;(8)科目运用错误的。
7、填制记账凭证时,原始凭证的复核:
(1)检查:收、付凭证出纳是否盖章,各项付款凭证总裁是否签字;
(2)付款凭证的附件是否完备,手续是否合法,如有问题即应查明,由经办人补齐;
(3)对外付款凭证如有代领人应查明是否有委托书等或是否经过对方同意;
(4)对外付款凭证是否盖有对方单位财务章(公司章)或领款人是否签字;
(5)各项对外支付凭证是否有应扣金额或事项,如有金额是否扣除,并已填写实付金额;
(6)内部结算单据签字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
(三)账薄处理
1、记账凭证复核并汇总。
2、根据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登记总账、分类账、明细账。
3、账薄规定
(1)现金、存款采用订本或账薄,使用前完整编号;
(2)其他各类账薄均应顺序编号,分类账应先按科目的账页顺序编号,年终时编列账册总号;
(3)各册账薄前一页应有科目名称、起止页数。
4、账薄更正,过账错误、结余错误应立即更正并签章。
5、结账
(1)日记账应每日结一次;
(2)分类账、总账每月结一次;
(3)成本费用收支账,应有月计、季度合数、本年累计数;
(4)结转时应清理的事项:
①预收、预付账产;②应收应付账产;③待摊费用;④预损费用;⑤折旧账产;⑥账实、账证不相符的调整事项;⑦各项损益类账产清理。
6、现金、存款各类三级账年度结账时可不启用新账薄,其余分类账总须启用新账薄。
(四)报表
1、根据各类帐薄据实编制各式报表。
2、内部交易科目应于合并后填写,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3、结账后报表前不得记账及过账(电脑),以免账表不符。
4、报表根据要求和时限呈送。
5、报表均应由负责人留底备查。
6、报表不得随意抄写、考核,非指定人需求人不得借阅或抄写备份。
(五)其他
1、任何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均应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记录应有以下事项:
(1)账册数及名称;(2)各科目余额;
3、移交过程应有监交人,交接三方均应签字,记录一式三份,交班人一份、财务负责人一份、财务留档一份。
4、各项会计资料: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薄、报表、交接记录均应按各自要求装订和保管,保管期限不低于5年。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为规范一个餐饮部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等,都要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餐饮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总则
1、为了强化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健全财务制度,更有效的为企业决策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分为三个部分:岗位及职责、会计处理程序、会计核算办法。
3、本制度暂适用分公司。
二、岗位、职责、分工
(一)分公司财务组织设以岗位:1、总出纳;2、收银;3、库管;4、财产库管;5、财务负责人;6、会计核算组。
(二)会计核算组分为:1、采购应付账款组;2、收入、应收账款组;3、固定资产核算组;4、成本核算组;5、工资核算组;6、材料核算;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组。
(三)分公司视具体情况可录用1人1岗,1岗多人,1人多岗制进行岗位分配。
(四)职责
1、财务负责人
(1)领导分公司财务工作,参与分公司经营决策;
(2)组织人员制定分公司财务制度和参与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建设;
(3)监督财务制度执行;
(4)执行财务稽核、综合分析职责;
(5)审核对外报表并签字;
(6)组织会计培训、会计考核;
(7)组织实施财务公关计划(银行、税务等);
(8)对处理财会不当造成的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视具体情况负相应责任;
(9)对基地、门店成本、费用管理措施监督执行不严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0)对不及时清理现金、存款、往来账款等账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1)对各种会计资料管理不善,出现损坏、遗失负责;
(12)对未做好财务分析工作负责;
(13)财务负责人应参与各项经济合同的签订;
(14)财务负责人应参与投资项目的核算与控制;
(15)对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有检查权、监督权;
(16)对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收、支,有权制止并呈报总裁;
(17)对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有建议义务,可提出修改意见,如分公司财务与集团财务意见不一致,应先执行集团财务制度并上呈总裁意见书;
(18)对基地、门店、分公司各环节的节约和浪费情况有权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19)对各部不合理现象在征得总裁意见后可分开临时财务会;
(20)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有关标准、定额、管理措施等资料;
(21)组织制定各项费用定额、计划成本、计划毛利率,有权要求各部门提供必要资料;
(22)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对企业现金、财、物进行临时抽检和盘点;
(23)负责组织实施会计电算化方案;
(24)负责拟定会计岗位职责,对会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
2、会计职责
(1)采购、应付账款核算;
①审查采购调查报告;②审查申购计划;③审查采购入库单、申购单是否一致;④审查入库单各项是否准确无误;⑤审查采购结算凭证(发票入库单、送货单等),防止错付、漏付、重付;⑥采购成本差异核算;⑦登记应付账款账,材料成本差异明细账;⑧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
(2)销售、应收组;
①审查营业日报各项目;②审核收银记录本;③审核折免单据;④审核内部交易结算单据;⑤正确计算销售成本;⑥登记收入,应收相关成本明细账。
(3)固定资产核算
①企业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核算;②折旧核算;③清理核算;④制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和折旧单据;⑤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⑥固定资产清理整顿。
(4)成本核算(使用不当,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处理)
①审核各项费用单据;②会同各部门制定费用标准及管理办法;③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④登记有关明细账。
(5)工资核算
①制定工资表;②分配计算;③审核发放。
(6)材料核算
①审核材料收发凭证;②核算材料领用存;③登记有关明细账;④各项低耗品的购进、领用、摊销核算;⑤各项低耗品及材料的报废核算。
(7)总账、稽核、综合分析
①审核记账凭证;②汇总记账凭证;③登记总分类账;④月终财务分析;⑤填制各类报表。
3、出纳职责
(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参见《集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限额由总裁制定,超额部分及时存入银行;
(3)不得私自支出现金,均以总裁签字为依据支出现金;
(4)认真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做到月清旬结;
(5)认真审核各种报销凭证,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办理支付手续;
(6)各种支票严加管理,建立领用消号制度,任何支票的使用都须总裁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7)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9)现金收支应立即加盖印记并登记;
(10)配合会计做好现金盘点工作。
4、收银职责参见《收银制度》
5、库管职责参见《库房管理制度》
(五)会计分工
1、出纳暂由集团公司出纳担任;
2、库管分为原材料库管和财产库管;
3、会计核算组由两名会计共同承担。
三、会计核算办法
(一)分公司实行统一核算,单独计算各部盈亏制度。
(二)资产管理
1、外购资产(固、低)以实际支付价款加上合理费用(运输、税费等)为计账金额。
2、内部调拨:(1)有账面价的按原账面价;(2)无价的以估计价加上修理费、运费等合理费用为计账金额。
3、在建工程(装修等)以扣除可移动月财产(固、低)价值入账,可移动财产单独计价管理。
4、原材料购进通过“物资采购”核算入库,领用采用计划价格(原材料的管理参见《存货管理》)其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核算”。
5、成品菜的入库、发出均采用“计划成本”计价,其差异通过“责任成本差异”科目或直接转入“本年利润”。
6、内部交易采用“计划成本”制,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核算。
7、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根据税法规定执行(绩效考核照三年计算)。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四、会计处理程序
(一)原始凭证审核
1、收款凭证
(1)收据:经出纳、交款人签字;
(2)缴款单:出纳、缴款人签字,其附件有营业日报、折免记录、特殊现金支付,营业日报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折免记录须折免负责人签字,短、长款记录须收银部门负责人签字,特殊现金支付(有总裁口头指令)须补办领款手续;
(3)银行进账单;
(1)、(2)、(3)于实际收款时加盖“收记章”
2、付款凭证
(1)项目(合同)支付款项以项目验收报告或货物验收单为其发票或收据的合法附件;
(2)采购项目支付申购单、入库单、领料单为其发票或收据合法附件;
(3)费用报销单以实际发生取得合法凭证为附件;
(4)其他费用发票(水、电、邮电等)只须签字完整即可;
(5)所有付款凭证付款前须经会计审核方可付款;
(6)付款凭证审批程序见《费、领申》制度;
(7)付款完毕后应在发票收据上加盖“付记章”附件加盖“附件章”。
3、内部结算单据:所有内部结算单据经合法的审批程序后会计可直接记账。
4、收款、付款原始凭证每旬由出纳报账,经会计审核传递总裁,总裁复核后传递会计处。
(二)记账凭证处理
1、所有原始凭证均应填制记账凭证。
2、不合会计规定的原始凭证不得填制凭证(经重新审批后方可)。
3、应具备原始凭证,但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由经办人填写“无单据证明”,经会计签字做为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处理错误时,应立即更正,交签章证明或重新编制记账凭证。
5、任何记账凭证均应以真实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6、下列凭证为不合法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不合格;(2)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3)记账内容与原始凭证内容不符;(4)原始凭证签字不全的;(5)收付凭证未盖出纳印签的;(6)填制人员未盖章的;(7)修改处未盖章的;(8)科目运用错误的。
7、填制记账凭证时,原始凭证的复核:
(1)检查:收、付凭证出纳是否盖章,各项付款凭证总裁是否签字;
(2)付款凭证的附件是否完备,手续是否合法,如有问题即应查明,由经办人补齐;
(3)对外付款凭证如有代领人应查明是否有委托书等或是否经过对方同意;
(4)对外付款凭证是否盖有对方单位财务章(公司章)或领款人是否签字;
(5)各项对外支付凭证是否有应扣金额或事项,如有金额是否扣除,并已填写实付金额;
(6)内部结算单据签字手续是否完备,金额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完整。
(三)账薄处理
1、记账凭证复核并汇总。
2、根据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登记总账、分类账、明细账。
3、账薄规定
(1)现金、存款采用订本或账薄,使用前完整编号;
(2)其他各类账薄均应顺序编号,分类账应先按科目的账页顺序编号,年终时编列账册总号;
(3)各册账薄前一页应有科目名称、起止页数。
4、账薄更正,过账错误、结余错误应立即更正并签章。
5、结账
(1)日记账应每日结一次;
(2)分类账、总账每月结一次;
(3)成本费用收支账,应有月计、季度合数、本年累计数;
(4)结转时应清理的事项:
①预收、预付账产;②应收应付账产;③待摊费用;④预损费用;⑤折旧账产;⑥账实、账证不相符的调整事项;⑦各项损益类账产清理。
6、现金、存款各类三级账年度结账时可不启用新账薄,其余分类账总须启用新账薄。
(四)报表
1、根据各类帐薄据实编制各式报表。
2、内部交易科目应于合并后填写,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3、结账后报表前不得记账及过账(电脑),以免账表不符。
4、报表根据要求和时限呈送。
5、报表均应由负责人留底备查。
6、报表不得随意抄写、考核,非指定人需求人不得借阅或抄写备份。
(五)其他
1、任何财务人员工作变动时均应办理交接手续。
2、交接、记录应有以下事项:
(1)账册数及名称;(2)各科目余额;
3、移交过程应有监交人,交接三方均应签字,记录一式三份,交班人一份、财务负责人一份、财务留档一份。
4、各项会计资料: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薄、报表、交接记录均应按各自要求装订和保管,保管期限不低于5年。
8、低值易耗品摊销采用“五.五”摊销,小额(100元以下)一次摊销。
9、开业前期待摊销费用于开业当期一次摊入。
10、金额较大(房租等)的待摊费用根据受益期限摊销。
11、金额较小(100以内)的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12、各项固低资产、低耗品均应建立三级账。
13、各类物耗品(一次性用品)于领用时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14、各项资产合理损耗计入当期费用,非正常损耗落实到人头,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三)负债:各项采购业务通过“应付账款”核算,其余的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应付账款以扣除供应商赔款、罚款和计账依据,应建立明细账。
(四)收入
1、所有收入以扣除折免后的金额为计账金额。
2、其他与营业无关的收入直接计入损益(冲费用或成本)。
3、收入按门店设置明细账。
(五)成本、费用
1、成本、费用按门店和基地设定二级账。
2、成本内容:生产车间工人工资,原材料、原辅材料、燃料、包装材料(一次性用品中的,店面销耗除外)。
3、费用内容:除成本、资产外的一切费用(包括门店消耗的一次性用品)。
(六)制度中未涉及事项核算参照有关会计制度执行。
(一)目的
统一规范财务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增强集团运作的效率性和安全性,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财务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应遵循的规范说明。
(二)制度的适用范围
从组织结构上看,企业集团是围绕核心企业组成的,由核心企业、紧密层企业、关联层企业和松散层企业构成的具有层次结构的企业群体,当中每一类型的企业都可能对企业集团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对企业因此财务制度适用的范围并不一定就单纯只有所有的二级公司和完全控股公司,广义的讲,应是在集团影响力所到范围内的所有分公司、子公司、参股控股公司。
因此在制定制度时,制度本身规定的范围虽然是指狭义的范围,即集团总部及所有二级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但在制度运用和实施时应考虑广义的范围。
(三)设计原则
1、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一致的原则
2、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原则上财务人员不应干涉经营管理人员3、集团内部的管理原则
(四)制度的修改
本制度会因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需要通过修订、补充加以完善。这需要全体财务人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对本制度中各项条文的修改、更正、补充或删除,应由公司财务部予以考虑,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修订补充的通知。
财务组织结构及相应的权责
(一)设计原则。
1、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2、财权与监控权分离的原则3、分子公司重要财权岗位轮换原则4、总公司财权制约
(二)财务管理组织结构设计
集团的财务管理结构采用财务总监委派制。由集团董事会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集团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控股公司财务总监的人选,委派、参评、奖惩等管理职责,所委派财务总监的人事、工资待遇由集团总部负责。财务管理委员会由集团总部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成员组成,直接对集团董事会负责。
在集团总部及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内部,采用财务总监负责制,由财务总监负责设立财务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参与各分子公司、控股公司重要经济活动的预测和决策。
(三)财务委员会权责
1、设计和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挑选、委派、考核下属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财务总监
3、审核通过下属分子和控股公司年度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
4、通过重大财务决策
(四)财务总监权责
1、设立本公司会计核算机构
2、负责本公司内部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工作
3、制定、执行、控制本公司预算,年终制定决算
4、参与本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分析和决策
5、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管理上的建议
6、向集团财务委员会汇报日常工作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
1.配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4.遵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5.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第三章会计核算要求
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费用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帐等。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帐外账,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4.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结帐,定期编制财务。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第四章会计监督
1.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监督。
2.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3.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进行监督。
4.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
5.会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费用支出,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报销行为,使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可控性,发挥财务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以保障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包括零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具、工具等)采购、税费支出、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支出项目的报销均按此制度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基本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借款及预付款管理规定
(一)借款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的临时性借款;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需预先支付的购买材料、货物及各项需要预先支付的款项。
(二)借款管理规定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出差返回后及时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日常物资采购借款:凡涉及公司日常物资采购借款,业务经办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公司日常零星物资采购单项业务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需以银行转账支付,不得用现金支付。
3、其他临时借款:凡涉及公司费用性其他支出项目(如日常办公费用、招待费用、车辆费用等),业务经办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按借款审批流程和审批权限办理借款;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在结清前帐后方可办理借款。
(三)预付款管理规定
各项工程预付款:凡涉及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等)建设、安装、维修等需要支付预付款,由业务经办人员依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额按审批程序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
一、明确岗位职责,实行财务集中管理
1、机构设置:全乡各机关、单位、村社财务实行分级管理、集中结算、分别核算,由乡财政所统一代理各机关、单位、村社的财务会计核算和资金收支结算。
2、岗位设置:财政所内要分别设立单位办公室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单位核算会计、资金结算会计、专项资金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财务收支监督稽核等业务岗位,实行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各财务单位均要分别确定单位财务审批、审核和报账员,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各村社均由村文书作为统一的报账员。
3、职能划分:财政所办公室主要负责单位的日常工作和档案管理,以及党政领导交办给财政所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主要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业务,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平衡,组织预算执行;单位核算会计岗位主要负责各代理单位的财务核算,协助代理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资金结算会计岗位主要负责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单位资金和村社集体资金的收支结算,保证资金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办理各种专项资金的领拨、使用、报账和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岗位主要负责全乡国有资产的修购配置、调配使用和出入登记工作,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农村财务管理岗位主要负责村社集体资金的收支核算和各种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监督稽核岗位主要负责各种专用票据的管理,对财政所内各业务岗位经办的收支凭证进行复核审查,组织乡、村的财务检查和专项审计,负责查处财务违纪事项的牵头、协调工作。
4、集中结算:对统管的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集体,一律取消其所有的银行账户和出纳岗位,实行“零户统管”,由财政所资金会计统一办理各单位、各村社的资金收付结算。
5、集中核算:由乡财政所对统管的乡级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社集体财务全面实行“代理记账、集中核算、无偿服务”,取消所有代理记账单位的
— 1 —所有会计岗位。每个财务主体单位只设一名报账员,由财政所按所统管的单位分别建账,对村社集体财务应以村、社分别核算,以分清财务主休、明确资金权属。对财务清理不彻底,分别建账确有困难的,可暂以村为单位建立过渡账,明细核算到社。各村社、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体外设立单位、集体收支账务。
二、加强收支管理,规范资金结算秩序
1、严格收入管理,实行村账乡管。改变资金分散管理、会计人员分散管理、财务核算分散管理为集中统一管理。对各种农户缴款,由财务人员分户、分次开票。
2、实行资金统管,杜绝体外循环。单位和村社资金在会计主体、资金权属和财务审批“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收支两线、定期报账。对所收资金实行直达国库、财政专户或财政统管的单位账户。对非现金往来结算由财政所直接实行内部划转。各村社、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体外开立单位、集体账户。
3、规范资金结算,实行封闭运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缴预算和应缴专户的资金分别直达国库和财政专户,不得直接记入单位收入,更不得公款私存或以个人名义收取单位或集体的各种资金。对单位职工和村社干部的固定性人员经费实行财政直发;对各单位和村社日常开支,由乡财政所一次性核定预借备用金;开支发票统一由单位报账员定期报账,实行资金直达用款单位或个人账户,年终一次性归还备用金,彻底杜绝截留坐支现象。
三、规范资金渠道,健全财务管理体系
1、全乡财务实行专项预算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办法,建立严格的预算指标控制制度,彻底理顺村社和各单位的财权、事权关系。根据村社和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在上级统一的财力保障标准的基础上,确定财政补助比例或补助数额。整合各单位和村社的其他资金,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和村社集体资金预算,重点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钢性。
2、乡财政所要按照“两上两下”的单位预算编审程序“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审查各单位和村社预算,作出单位和村社综合预算— 2 —批复。
3、建立财政资金保障机制,乡财政所要妥善调度资金,根据各单位和村社的用款计划和时间进度进行拨款,做到资金调拨进度和时间进度基本同步。
4、各单位、各村社要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开展单位创收活动等多渠道增加本单位收入,确保单位正常运转,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乡财政对各单位经费的自给能力实行激励约束机制。
5、财政所财务人员和单位报账员,要按指标控制账、财产物资账、资金核算账规范设立相应的各类总账,明细账和备查账,
6、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只能与本单位报账员发生个人财务往来,纳入本单位财务核算,财政所不得与其它单位职工个人直接发生财务关系,不得办理任何超预算开支的资金结付。
7、乡财政所每半年要向乡人大主席团和乡政府分管领导提供一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每季度向政府乡长提供一次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按月向各统管的独立核算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四、强化财务管理,严格费用报销审核
1、财务审批程序。各单位和村社费用开支,实行交叉审核、单位法人“一支笔”审批制度。各种开支发票严格坚持“一单三签”和财务复核制度。由经办人在发票上“背书”详细开支情况、经单位会计人员进行发票要素审核,涉及补助的费用报销,要由单位财务负责人确定报销标准和金额。未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的发票,财务审批人不得审签,未经财政所长复核的发票,资金会计不得办理资金结算,核算会计不得受理做账。10人以上的单位开支,由单位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法人(或委托人)独立审批,法人经办的支出不得自行审签;10人以下的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由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负责人经办的支出,由政府乡长审批;村社集体开支由村主任审核、乡长审批,村主任经办的支出由支部书记审核。财务审核人对报账人提交审核的开支发票,要明确签署审核意见,对不属实或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开支发票,要明确提出处理意见,原则上不得将原始票据退还经办人重新变通、完善。
2、费用报销办法。各单位费用开支要严格坚持开支范围和标准,实行“定期报账,逾期不报”的办法。对党政实职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的非上交性职务消费实行“定额控制,凭票报销,超支不报,节约归公”。对其他人员实行实报实销。实行包干补助的人员,在补助范围内不得再报销费用。
3、报账结算程序。对供给内直发的乡、村、社固定性人员经费,由财政直接列支,直接顶抵各单位预算指标。各单位、各村社的其它费用、福利开支,由单位报账员凭“一单三签”后的原始发票,经复核后,到资金会计处办理资金结算和票据移交。
4、债务往来管理。各单位和村社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收节支和债务消化目标,及时清理往来,力所能及地搞好债务划转,防止新增债务。从严控制内部职工的借款规模,严格执行“前借未清,不得办理新借”的规定。
5、开支发票审核。各单位职工在外开支,要严格坚持“谁经办,谁报账,谁结付”的办法,严禁以单位名义在外,挂账。要重点加强对公务租车、接待用餐、物资采购和在外出差开支的管理。财务人员必须严把原始凭证审查和资金支付关,不得经办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等各类违规支出。
6、激励约束机制。各单位都要建立增收节支、勤俭办事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没有突破个人开支定额的节约部份,可由本单位在年度综合预算经费内,在节约额的50%以内发给个人节支奖励。
五、严格开支标准,从严控制支出规模
公用支出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优先保证水电、电话费和机关公务支出。以下是政府机关公用支出管理的相关规定,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1、水电费:公用办公的水电费由单位负担,个人用电实行定额补助,每人每月补助20元。
2、打印费:各办公室打印文件、报表及其他资料,统一交党政办室打印(党政办公室按打印数量收取适当费用),无特殊情况不得在营业性打印部打印,否则,打印费用由个人负责。
3、电话费:电话费实行包干使用,享受正科级待遇的党政实职领导每人每月300元,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以上待遇的非实职领导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副科级待遇的非实职领导和办公室主任每人每月70元,其他干部每人每月40元,政府办公室每月80元包干使用。
4、差旅费:由书记出据出差通知单并核定生活、住宿补助金额:出差开支往返车、船、飞机费据实报销;其他差旅费开支包干使用(包括住宿费、生活补助、乘车补助、市内交通费),到县城出差50元/天/人(家住城区的按30元计算),到县外市内出差100元/天/人,在市外省内出差150元/天/人,到省外出差200元/天/人,到经济特区出差250元/天/人;特殊情况经乡主要领导同意接待的生活费外,超标准开支一律自理。外出学习、培训时间较长的(一个月以上),不适用该补助标准,根据情况适当补助,但县内不得超过15元/天,县外市内20元/天,市外省内30元/天,省外40元/天,经济特区50元/天。
5、租车费:一般情况不允许任何人租车,因工作需要急需租车的,在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出据租车通知单,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租车。
6、业务招待费:来人来客一律在政府伙食团就餐,不准找包包烟。确需进营业性餐厅就餐和找包包烟的,在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并确定标准后方可就餐和找包包烟。所有来人来客就餐均由办公室出据就餐通知单,月末凭通知单结算。烟、酒等由财政所派专人统一采购,烟、酒分别由政府办公室、财政所管理员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做好出库登记。
7、办公设备购置费:各办公室因开展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用品的,由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交财政所统一购置。
六、强化财务监督,严肃资金结算纪律
1、所有乡、村干部和其它人员,未经财政所审查和财务人员委托,不得从事财务收支活动。各单位、各村社有关财务收支的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要抄送交乡财政所存查、备案。
2、财务人员收款一律使用监管专用收据,单位和村社收款及结算资金由财政所审查后核发票据。实行数量控制、交旧领新,彻底杜绝白条收支和票据混开的现象。
3、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实行资产修购、进出登记,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充分明确各单位的资产使用、管理权限,落实每综资产的具体管理责任人,乡财政所要与每一个管理人员签订责任书。未经资产主管主管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或者调配、交换资产。
4、财政所要与税务、国库、银行、信用社和各代理单位、村社定期对账。做到随发生、随结算,随做账,不得出现临时性票外收款。单位和村社结报票款,必须检核所发票据,实行票款同行。彻底杜绝先交钱后交票和只交票不交钱的的`现象,保证各项收入真实准确。
5、财务收支考核一律以单位核算会计账面数字为准。
6、乡财政所要定期审查村社财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