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幼儿园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门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政教处盖章审批的请假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幼儿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幼儿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幼儿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幼儿,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管理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并锁上大小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幼儿园要密切关注接送幼儿车辆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解决,防止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门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幼儿园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门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门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障师生的安全,完成各项保卫任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要求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二、门卫工作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
三、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学校上课后,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查阅证件,电话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填写会客单,经许可、登记方可入校。
四、节假日,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五、各种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口摆摊叫卖。
六、新闻记者、公安、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进校应立即出示有关证件,经园长同意才能进校,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阻拦进入学校。
七、家长到校与教师联系,或来宾因公到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准予入校。对有可疑迹象的人要认真查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认真执行物品出门制度,对携带大件包裹物品出门时,应出示本人证件,门卫有权检查并进行登记,携带公物(材料设备)要有校内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证明,对无证件人员出门的物品门卫有权扣留、查询、登记和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九、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学校安全保卫组织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或将
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
7、门卫办公室内物品未经许可不得带出。
8、学生非正常时间进出校门须办理登记手续(书面请假凭证备份存档)。
9、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10、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门卫附近看报、聊天、下棋等。
11、晚自习后住校生未经许可不得出校门;走读生不得在校门口逗留。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一、幼儿园门卫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二、忠于职守,不得擅自离岗。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三、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值班前与值班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大脱大睡。
五、门卫是学校对外的 "窗口",反映着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值勤时应使用文明语言,讲究礼节礼貌,态度和蔼,严禁讲粗话,粗暴工作。
六、外来人员若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或园长。如特殊情况应经园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离校时必须在登记册上注销。
七、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教职工家属在园临时居住,须做好详细登记。
八、幼儿家长来校,需与班主任联系好,认真登记后、方可放行。
九、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有事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十、中途如有幼儿外出、值班人员需向班主任问明情况,见幼儿班主任签的假条后,在园门口将幼儿交给家长,并请家长做好详细登记。
十一、值班时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十二、幼儿园外借物品需园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教师个人向幼儿园临时借用物品,需到总务处办理手续。在无幼儿园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幼儿园公物带出园门
十三、门卫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及园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
十四、除来访接待外,非门卫人员不得在传达室逗留、闲聊。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关园门,下班后要对各教学楼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未关的门窗。
十五、门卫值班人员在幼儿放学后,要随时对全校进行巡逻,确保幼儿园安全。
1、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幼儿园财产的安全。
2、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
3、外来人员(家长、其他办事人员)到我园办事,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登记人员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离园时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人员要提高警惕,及时报告,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登记入园。
4、平时要关锁好大门。中途有幼儿的家长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防止幼儿误接和丢失。
5、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尽量保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6、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7、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一、目的
为加强门卫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并保证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总厂区工作的全体员工,以及来宾。
三、职责
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
1、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员工进出监督并登记,及员工上下班的打卡考勤监管。
(2)、负责来访接待,并联络登记。
(3)、负责监管进出公司的汽车停放秩序,并登记。
(4)、负责进出公司的物品的查验并登记。
(5)、负责厂区、办公楼、宿舍的安全巡视、公共区域的水电监管,以及夜间查岗并登记。
(6)、负责维护公司花草树木。
(7)、负责安全事故处理,对突发事故采取应急措施。
(8)、协助维持公司办公秩序,防止盗窃。
(9)、保存值班的各项记录,定期上交综合管理部。
(10)、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的处理。
四、管理办法
1、值勤规定:
(1)、值勤时间:(白班)06:00--18:00/(夜班)18:00--06:00/(加强班)16:00--04:00;保安人员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勤。夜班
00:00--05:00期间,每隔1个小时要巡逻、巡视全公司各区域一次。
(2)、形象与态度:
A、值勤期间应按统一着装,穿戴整齐,挂好厂牌;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B、不得留长胡子、长指甲,保持仪容整洁、精神状态上佳、态度谦和、认真负责。
C、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严禁离岗、睡岗或酗酒、闲聊等,因事离开或巡察厂区、宿舍时,岗位应有人代班。 D、礼貌接听电话,对上级的吩咐和通知事项,应及时传达;严禁接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公话。
E、不允许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F、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以身作则,不得偏袒徇私,严禁监守自盗。
G、遇有重大事件或可疑人物,应临危不乱,不卑不亢,果断做适当的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I、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领导、公司事先告知来访的重要来宾及政府官员进出公司时,应行注目礼,以示敬重。
(3)、夜间执勤时间,加强厂区巡察,对厂区物品、水电设施进行检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确保厂区、办公楼、宿舍安全。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理。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追究当班保安责任。
(4)、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发现公共区域的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5)、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值班中所发生的重要事项登记“交接班记录表”。
(6)、保持保安室周围10米内的环境干净清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美观。
2、人员管制
(1)、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填写会客单后,方可进公司;会客结束后,凭被访人签字的会客单,方能离开公司。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可在门卫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2)、管制进厂人、物、车辆,对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带违禁品入厂(除公司生产需要外)。
(3)、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应离开公司,若确实有需要外出的,应由班组主管或部门主管出具相关证明,交由保安后方准外出,入厂时应填写入厂时间。不符合上述手续者,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综合管理部。
(4)、员工进出公司应主动出示识别证,忘记带识别证者,保安人员要对其进行登记,超过五次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报其所在部门。
(5)、严禁代人打卡或打完卡又借故离开公司,保安要作好违纪违规人员的登记,并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上报。
(6)、员工上班时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须经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指定的会客室进行。
(7)、为安全起见,员工夜间(即21:00-24:00之间)进出公司,应在保安室登记。00:00-06:00之间,严禁员工外出。
(8)、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允许新闻媒体等机构到公司采访、拍摄。
3、物品管制
(1)、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入公司均需办理有关手续。凡协作单位、施工单位的非本公司物资,进入公司时,需在保安室登记,末经登记的物资不得放行。
(2)、凡购买、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资运出公司,须持有财务部出具的出门凭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凡节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资,须经部门经理以上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4)、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的,暂扣留当事人,并迅速汇报综合管理部或相关部门,再另行处理。
(5)、公司员工物品/各协办厂商交货时所随的物品,若有寄存在保安室的,须经得保安人员同意,检查,登记并妥善保管。一般寄存时间不超过一个班时间,否则发生丢失现象,保安人员不负责赔偿。
(6)、员工进出公司,原则上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如因需要,经综合管理部开立证明单后(注明品种、型号)准予进出厂。经查验无误后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