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维护区内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停车场的交通秩序有专职人员负责;
二、各类车辆在停车场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停车场统一发放通行证,进入停车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停放停车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停车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停车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入停车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11、驾驶人员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停车场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12、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为有效管理校园车辆停放,确保校园停车秩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学校停车场供本校教职员工小轿车停车用,由总务处负责管理。禁止个人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二、本校教职工需在停车场停车的'车辆,必须事先在总务处登记备案,填写车主姓名、车牌号、联系方式等,以便管理。
三、校园停车场仅供本校在职教职工停车,除学校公务准许临时停车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严禁停入。
四、所有驾驶人员要按划线位置停放车辆,避免对其它车辆的进出造成障碍,严禁乱停乱放。学校有权对乱停乱放者责令改正乃至驱逐。
五、停车场车辆由各自车主负责自己车辆安全,应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学校停车场不负责车辆安全责任。
六、所有驾驶人员要自觉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七、所有驾驶人员必须限速进入停车场;严禁在停车场内洗车、练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
八、爱护场内设施设备;若损坏场内设备由肇事人负责赔偿。
九、本规定自颁布日起实施,解释权属学校总务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小区停车场安全,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车位使用人的车辆安全,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则
第二条各服务中心承担直接经营管理及巡视管理责任,经营管理部承担统筹、监督和指导管理责任。
第三条停车场包含在管项目的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根据在政府部门备案数据的编号进行系统信息管理,地上车位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第四条停车场计费形式:地下车位采取固定车位出租计费形式,地上车位采取临时停车计费和年租不固定车位管理形式。
第五条收费系统、车场管理系统及《经营档案》信息必须一致,信息变更可根据第十章要求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改。
第六条业主不得私自将出租车位转租于他人(出售车位在物管中心备案即可),一旦发现,不为其办理续租手续。如同意转让给本小区朋友或邻居,必须对所租车位办理退租手续,再为业主办理新租车位手续。
第七条智能车卡的开通,必须持缴费合同、《内部员工车位使用申请表》、《无偿使用车位审批表》或《无偿使用备案表》其中之一,否则禁止私开车卡。
第八条除公务车辆及经公司批准的无偿使用车位的车辆外,严禁未交费的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
第九条停车场备案工作根据时间要求进行工作安排,不得拖延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项目管理职责
1、负责车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2、负责地下车位日常管理统计及费用催缴工作。
3、日常车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4、贯彻执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使用,规范管理。
5、车位档案管理。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部职责
1、统筹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情况。
2、监督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行为。
3、指导在管项目停车场的经营工作。
第四章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
1、车辆进入停车场,管理人员负责指引机动车安全驶入、驶出停车场车位,车辆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公司车辆或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公驾车至项目执行公务,进入车库时必须出示工作证件。由保安确认后,通知中控室开启道闸。
3、临时停车管理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4、小区车辆的安全、卫生等工作参照公司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5、对待进入小区车辆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礼仪标准。
6、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私自将车位租予他人,并私自收取租金。
7、严禁私自放行车辆进入小区。
第五章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停车场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各项目可在公共区域明示此规定,以此作为对业主行为的约束。
1、本停车场管理规定适用于任何使用本停车场的车辆及人士。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服从车场警卫及车场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停放与通行。
3、本车场范围内严禁加油、修车、洗车等行为。严禁烟火,禁止装载(携带)枪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
4、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均有责任保持停车场内各种交通标志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生损坏应照价赔偿。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严格按照本车场的交通指示牌、标志、标线行驶。
6、停放车辆须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划线范围内。
7、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出入口、车道、预留车位或其它非停车区域。
8、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不得将车内杂物倾倒在停车场内,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居住、打闹、赌博及其它影响本停车场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9、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已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无投保车险的车辆如驶入停车场停放,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0、进入小区专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驾驶者须将车辆停放在双方在协议书中所确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含通道)停车。
11、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发动机、锁好车窗,贵重物品请不要留在车内,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摆放物品;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活动。
12、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适当的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对超过有效停车期限的车辆有权阻止进入。对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的车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13、停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责任双方负责解决。若有争议,可报请交通管理部门或管理公司协调解决。
14、对在本停车场内丢失、损坏的车辆按北京市物业小区地下车场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或停放车辆超过车位租赁期(7日)以上进行报警处理。
15、停车卡如有遗失,本公司有权依据记录核实驾驶者之姓名、住址、驾驶执照及车牌号码,并收取相关费用后,为其重新办理停车卡。
16、本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及阻止一切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车辆进入及停放。
17、本公司有权要求本车场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有关车辆的车主或有权领取及驾驶该车辆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对上述的管理规定随时进行修改的权利。并有最终解释权。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本停车场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 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
2、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只为小区的业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车辆禁止入内。
3、凡在本车场停放车辆的业户,须到公司客户服中心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停车许可证。
4、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保险。
5、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违章、逆行。
6、请将公司核发的停车卡及停车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显要位置;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请主动刷卡文明停车。
7、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8、停车后,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严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9、停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10、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11、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12、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13、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4、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15、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负责车库的车辆指引,维持停车秩序。
3、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将车辆指挥到位,并检查车辆有无损坏,有无上锁。
4、严格执行停车规则对来路不明、无牌证车辆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灭火装备,检查灭火设备运行情况,对漏油、漏气车辆不准停放,并及时告知车主。
6、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消除安全隐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实安全条例,增强防火意识。
三、 消防管理制度
1、车辆接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进场车辆及司机应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及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绵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11、在停车场设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声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场内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20__年1月11日
一、进场规定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需要具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据等。进入车场的司机需要按照进出场各项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把车辆停放在制定的位置。
停车场谢绝证件、手续不全及无牌车辆、残缺漏油、漏水车辆进场停放。
二、停车规定
入场车辆停放好后,车主须配合车场管理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上,如有遗失,车场不负赔偿责任。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严禁任何人士在场内学习驾驶。
进场车辆如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或未按规定行使和停放,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停车场概不负责:若造成他人人身、车辆或车场受损时,该车辆的车主负责赔偿,在赔偿损失前,车场有权拒绝车辆离场。
进场车辆必须按标定的交通标志行使和停放,并把车辆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界限内。
进场车辆必须保持清洁,严禁在场内弃置垃圾废物,严禁在车场内乱张贴,严禁在场内吸烟。
进场车辆和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场停放,未经允许严禁动用场内的消防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三、车场保管费
办理月报车辆的车主要带齐证件,在每月指定的时间到停车场管理部门缴纳保管费和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车主,车场有权收回停车位使用权。
车场保管费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月保用户按月交费,临保车辆则计时交费。车场凭票据放行车辆。
车场有权在政府规定的限价内临时调整租金而无需提前通知。
四:停车场投诉
停车场员工实行持证上岗,任何用户对车场及其管理人员有意见或建议时,可口头或书面向车场办公室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