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建国以来,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主要经历了1956年、1985年、1993年、四次制度改革,
一、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
1956年之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工资制度并存,如货币工资制度(薪金制)、实物工资制(供给制)等。
1956年的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了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奠定了我国工资制度的基础。此次工资改革表现为三个特点:
(1)取消了工资分
配制度和物价津贴制度,直接以货币规定工资标准。
(2)统一和改进了工人工资等级制度,根据不同产业工人生产技术的特点,建立了不同的工资等级。
(3)改进了企业职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和职务等级工资制度;按照职务的高低确定职务等级的划分及工资标准。
此外,全国分为11类地区的工资标准,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分别规定工资标准,实行职务等级制。如:行政人员分为30个等级;机关中的技术人员分为18个等级;科学研究人员、高校教学人员实行13级工资制等。
二、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
1985年的工资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二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改革包括国营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两个方面。此次工资制度改革中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主要内容: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改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按照工资的不同职能,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2)为鼓励中小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幼儿教师和护士长期从事本职业,除按规定发给工龄津贴外,另外分别加发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
(3)建立了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每年根据国民经济计划的完成情况,适当安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增长指标。
(4)建立了分级管理的工资体制。
详细内容见中发[85]9号。
三、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
1、1993年的工资制度改革是我国进行的第三次全国工资制度改革,此次工资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特点: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分别执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机关干部、机关工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人分别执行各自的工资标准。
(2)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工资的增长与年度考核挂钩。
(3)工作人员的工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增长,随着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而调整,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正常的增资制度,
199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目的是:根据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分配中的平均主义,逐步使工作人员的报酬与其实际贡献相一致,建立起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这次工资改革,机关与事业单位在工资制度上相互分离,实行了不同的工资制度。
主要文件:《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从1993年10月起执行。
2、1993年工资改革之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结构如下:
(1)机关干部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简称职级工资制);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基础工资四项构成。
(2)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分别执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和普通工人岗位工资制。
机关技术工人执行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制,其岗位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奖金三项构成。
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职务)工资由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岗位津贴两部分组成。
普通工人由岗位工资、工人奖金两项构成。
3、1993年工资改革的主要内容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分别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个部分组成。
A 、职务工资,工作人员按担任的职务确定相应的职务工资,并随着职务及任职年限变化而变动。连续两年在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可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B 、级别工资,机关工作人员级别共分十五级,其工资按工作人员的资力和能力确定,工作人员在原级任职期间连续五年考核称职或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在本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
C 、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是按大体维持工作人员基本生活费来确定的,数额为每人每月 90 元。各职务人员均执行相同的基础工资。
D 、工龄工资,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增加一元,一直到退休当年止。
(2)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由于行业多,情况比较复杂,工作性质和特点也不相同,按照情况相似又便于管理的原则,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五种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执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制;其标准工资由职务工资(固定工资)和事业人员津贴(活工资)两项构成。
事业单位人员津贴以编制部门核定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预算管理形式来确定不同的津贴比例。全额拨款单位固定部分70%,活的部分30%;差额拨款单位固定部分60%,活的部分40%;自收自支单位根据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核定,活的部分一般不超过50%。
(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工资制度
机关工人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其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其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
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其工资包括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津贴两部分。普通工人实行等级工资制,工资分为等级工资和津贴两部分。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是在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针对不同人员所建立的有别于国家机关的工资制度,
自收自支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文教事业(以下简称事业)自收自支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单位经济自立能力,促进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收入财务管理的规定》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收自支管理单位是指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但尚未具备企业管理条件的预算单位。
实行自收自支管理的单位仍属预算内事业单位,其职工的工资、福利、奖励等均执行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有条件向企业管理过渡的自收自支管理单位,应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实行企业管理。实行企业管理后,执行国家对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筹集和运用,对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包括: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努力降低成本费用,节约开支,正确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增强经济自立能力;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维护国家财产完好,充分发挥财产物资效益;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单位经济决策,促进事业发展。
第五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范围包括: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成本管理、财产物资管理、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督等。
第六条 事业财务是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的综合反映,事业财务管理是事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事业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人员,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单位行政首长的统一领导下,单位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 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物价、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管理
第八条 国家对自收自支管理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增收节支留用、减收超支不补的办法。
收大于支较多的单位,在核定其收支数时应规定其收入的一部分上缴财政或主管部门。上缴财政部门的收入,用作社会文教行政事业周转金;上缴主管部门的收入,用于抵顶财政部门对该部门的事业费拨款。具体上缴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
第九条 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下同)的编制原则:
(一)事业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主管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任务,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单位预算。
(二)事业单位应正确处理事业需要与财力可能的关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区别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资金。
(三)事业单位应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挖掘内部潜力,开源节流、精打细算,注重效益。
第十条 预算的编制程序。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应会同业务部门,根据单位的年度事业计划,编制预算指标建议数,经单位领导审核后,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定,由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指标。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数和有关编制预算的要求,编制正式预算,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单位财务部门据以执行。
第十一条 预算的编制方法。事业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列出“收入数”、“支出数”和“上缴数”。收入预算数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增收条件、措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数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情况测算编制;上缴数按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规定的比例或数额编制。
第十二条 预算的执行,
事业单位编报的预算,一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的批准,即成为预算执行的依据。除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工作任务有大的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政策,机构、人员发生大的变化,对预算影响较大,需要报请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准者外,一般不予以调整。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入计划需要调增调减的,可相应调增调减支出计划。事业单位应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向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报送有关情况和资料。
事业单位收入年终实际数大于或小于年初预算数时,作为调整预算处理。
第十三条 决算的编制。事业单位在预算年度终了时,应认真总结、分析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按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单位年度决算,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预算收支结余的计算和分配。事业单位收入数大于支出数部分,为预算结余数,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事业单位年终预算收支结余,应按有关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后备基金,其中,事业发展基金一般不低于30%,后备基金一般不低于5%。各项基金的具体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
凡是按国家有关规定,从收入中提取了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的,在年终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时应如数扣除;执行国家特殊优惠政策而减免的各项税金、基金,应如数提出并全部转入事业发展基金。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收入管理的原则:
(一)事业单位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单位的人才、技术、设备等条件,挖掘潜力、广开财源,积极、合理地组织收入。
(二)事业单位组织收入,必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开展组织收入活动,必须有利于事业发展,有利于丰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获得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事业单位组织收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合理收费,增减收费项目、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必须按规定报批。各种收入都必须交由单位财务部门入帐,不得坐支。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以及附属独立核算的经营服务单位上缴的收入,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的预算内统一核算、管理。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的收入可按毛收入计算,满收满支。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管理的原则:
(一)事业单位安排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支出管理要贯彻供给、服务的原则,各项资金的安排、使用都要有利于事业的发展。
(三)资金使用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注重经济效益,做到少投入,多产出,促进事业发展。
第十九条 支出管理的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要按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
(二)事业单位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的各种福利待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自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有关规定,购买国家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报批。
第二十条 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是指财政或主管部门拨给事业单位的、在正常收支计划内单位难以自行解决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单独核算的资金。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追踪反馈责任制。用款单位应按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文字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 专用基金管理。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单位提存和设置的专款专用基金。包括: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医疗基金、后备基金和折旧基金(或修购基金)等。专用基金管理实行计划管理,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精神,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秩序,进一步严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纪律,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__〕92号)以及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第31号令)文件精神,请各单位严格对照规定要求,确保收入分配秩序稳定有序,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一、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一)基本工资制度
1、广东省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执行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__〕56号)。
2、野外地质勘探队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执行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探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__〕206号)。
(二)绩效工资制度
1、局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92号)实施绩效工资。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含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基础性部分按占绩效工资总量的60%掌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奖励性部分的比重可适当高一些,基础性部分可参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标准执行。
(三)津贴补贴
各单位按统一政策规定发放的特殊岗位津贴、改革性补贴等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
1、特殊岗位津贴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地质野外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_工作兼职人员岗位津贴、____岗位补贴以及地区工资补贴等。
2、改革性补贴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分配补贴、驻穗单位住房维修和物业管理补贴等。
3、_工作达标奖励金。
二、假期期间待遇处理
(一)假期期间工资计发的处理执行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__〕217号)文件。
(二)假期期间绩效工资的处理执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__〕156号)文件。
三、受处分处罚待遇处理
(一)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__〕281号)文件。
(二)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执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__〕280号)文件。
(三)受处分处罚绩效工资的处理执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__〕156号)文件。
广东省地质局
摘要:工资制度对于事业单位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建国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经历了四次大的改革,虽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需不断完善。本文在分析了历次工资制度改革得失的同时,对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行了深入地思考,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 工资制度 思考
____报告中提出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方针。此外,在《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中也明确提出“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突出体现效率和公平,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历史沿革
我国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经历了建国后60多年的社会经济发展,在实践探索中逐步建立,并经历了几次大的工资制度改革才得以形成。
1.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1956年之前,我国事业单位存在着薪金制、供给制等多种工资制度。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了职务等级工资制度,奠定我国工资制度的基础。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取消了工资分和物价津贴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各类人员的工资标准;二是调整了产业、部门之间以及各类人员之间的工资关系;三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采用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所谓一条龙形式的工资标准;四是划分了全国的十一类工资区,调整了地区之问的工资关系。此次工资改革使事业单位工资管理趋于规范化,但也存在工资标准过多过繁、职级不符、劳酬脱节、缺乏增资机制等问题。
2.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此次工资制度改革主要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进行了分离。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一是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即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和奖励工资组成;二是建立了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国家每年根据国民经济计划完成的情况安排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增长指标;三是建立了分级管理的工资体制;四是对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师和医疗单位中的护理人员分别增发教、护龄津贴,并对医疗事业单位中的护理人员的工资标准提高10%。但此次工资制度改革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没有体现分类管理的原则;二是结构工资制本身存在缺陷,如适用面过宽,难以满足各类岗位的需要;三是从工资分配的结果开看,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的工资出现了相对下降,影响了事业单位的发展和专业技术队伍的稳定。
3.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此次的工资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工资制度进行脱钩,建立起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管理人员执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工勤人员执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其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津贴两部分构成;二是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扩大工资中活的部分;三是建立了正常增资的机制,在职务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在职务变动后,可以按新的职务晋升到相应的工资档次中;四是建立健全津贴制度,使之适应于不同行业、岗位的特点;五是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体现了地域差别。此次工资制度改革在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工资政策上实现了全国统一;但未反映出不同地区经济水平的差异性,工资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相关的配套措施缺乏,活工资的激励作用难以体现。
4.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确立了现行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四个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此次工资制度改革的特点:一是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将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联系起来,增强了工资的激励功能;二是在制度形成上和运行机制上,实行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分级管理的工资制度,突出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三是完善工资的正常调整机制,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四是改革高度集中的工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地方和部门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五是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政府通过将绩效工资总量与单位完成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及考核情况相联系来更好地体现事业单位的职能,不断提高其公益服务的水平和能力,避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
二、我国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历史原因、管理体制、单位职能等因素的影响,通过对事业单位(主要指全额及差额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已逐步实现了转企改制)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事业单位内部的比较,可以很明显地发现我国事业单位现行的工资制度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事业单位的发展。
1.事业单位对工资分配的自主权有限。事业单位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建立起公平合理具有保障和激励功能的内部分配制度,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事业单位内部工资分配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前提是事业单位应享有相应的内部分配自主权。现阶段,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等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不但进行工资总量控制而且就工资项目的具体发放标准进行严格监管,给予事业单位分配的自主权很有限。没有相应的分配自主权,事业单位就不能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多种分配形式,同时事业单位很难根据绩效工资搞活工资收入,不能有效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
关键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必要性;分析
在事业单位运行中,其绩效工资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对于员工的利益保护,以及工作积极性的提高,有着极大的作用。
1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概述
在2006年,我国颁布了《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的通知》,在该项通知的指导下,使得我国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其中基于该项改革通知下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开始在我国不断推行开来。该项制度,其在具体的应用中,主要是以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并且在该制度的指导下,根据单位人员的具体职位、岗位、技术含量、工作环境等因素,来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评定,并最终转化为具体的报酬。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可知该项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即就是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以及绩效工作补贴部分。其中的岗位工资以及薪级工资属于员工可以获得的基本的工资,另外两个部门的工资,属于较为灵活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可变化性。为了有效的落实该项制度,首先需要事业单位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对员工的工作岗位以及具体岗位工作项目,进行科学的评价,进而得出合理的薪酬。其次,在对该项制度的改革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且在员工自愿的基础上,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有效的保障事业单位与员工的双方利益。最后,需要借助于科学、系统的手段,对于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的评价,以此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其可以为事业单位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的原因分析
2.1员工的工资中津贴分配不公平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在未进行改革的之前工资中包含的津贴部分,多存在着分配不公平的问题。在以往的事业单位的运行中,由于津贴属于对于员工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效果、身心等方面处于受损情况下给予的一定的补偿性工资,但是在实际的津贴发放过程中,单位的领导对于该项资金的用途未良好的进行理解,多会追求该笔资金的平均性分配,津贴难以有效的对部分处于较差工作环境下的员工进行补贴。在津贴发放的过程中,对于处于特殊环境下的员工身心受损情况,缺乏有效的评估制度,无法有效的对这些员工进行补贴,最终使得员工工作积极性缺乏无法更好的开展后续的工作。因此针对津贴出现的发放评估问题,需要对原有的工资制度进行改革,以此更好的建立差别化的津贴制度,对员工进行补贴,促进员工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
2.2员工的工资分配不灵活
在目前的工资发放过程中,主要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来对员工所获得的薪酬,进行评估的。该种评价机制,对于员工的工资而言,占据着极大的部分,其工资增长情况较为缓慢分配十分的不灵活。基于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不断的得到提高,相应的员工的工资,也需要不断的进行调整。但是事业单位的员工工资,其缺乏一套完善的工资绩效增长机制,其在固定岗位上工作后,拿到的是一份固定的工资,同时对于其绩效部分,也没有使用有效的手段,进行科学的评估,使得许多在不同岗位,进行绩效工作的员工,无法得到相应的工资绩效。因此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使得事业单位人员的各项工作,难以有效的达到既定的工作任务。
2.3单位员工的工作绩效难以有效的进行评估
事业单位的员工,在工作中通常除了进行基本的工作之后,也会额外的开展一些其他的工作,该部分即就属于绩效部分的工资。但是在该部分报酬的核算过程中缺乏有效的评估制度以及核算标准,因此无法对其具体的工作进行量化。同时员工在具体的工作中,对于绩效工资部分的评估中常常会忽视恶劣环境,对于员工身体健康、心理方面,造成的巨大影响,长此以往,事业单位员工在此工作环境中,常常会感到自己不受单位的重视,付出的劳动,并未得到相应的补偿,因此导致员工在具体的工作中,多会表现出消极怠慢的态度,最终使得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效果,不断降低,无法实现员工综合能力的不断提高。因此,可以通过改革,来对以往的工资绩效,进行科学的评估,使得员工可以通过绩效,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3结语
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在以往的运行过程中,由于其固有的问题使得员工无法通过有效的工作,获得相应的工资、绩效、津贴报酬,因此也就使得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大大的降低,继而也就使得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效果较差,需要事业单位积极响应国家颁布的针对事业单位薪资报酬的通知,通过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来对以往的工资发放制度,进行相应的改进,最终促进该项制度的应用效果,得以最大化的实现。
参考文献:
[1]陈旭尧.我国科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中的问题及完善研究[D].湘潭:湘潭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