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人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你是否在寻找“员工薪酬绩效管理制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员工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范本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5)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薪酬总额
第六条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
第八条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1)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
3)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十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
1)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具体如下:
1)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元/年,上不封顶。
第十三条在每年度终了时,按该年度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
第十四条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
第十五条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做出评价,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实现企业的目标。为了做好集团的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绩效考核为人员职务升降提供依据。通过全面严格的考核,对素质和能力已超过所在职位的要求的人员,应晋升其职位;对素质和能力不能胜任现职要求的,则降低其职位;对用非所长的,则予以调整。
2、绩效考核为浮动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通过考核准确衡量员工工作的“质”和“量”,借以确定浮动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标准。
3、绩效考核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手段。通过考核,奖优罚劣,对员工起到鞭策、促进作用。
二、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
2、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对员工各个考核周期的评价指标数据积累要综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准确的结论。
三、绩效考核周期
1、中层干部绩效考核周期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员工绩效考核周期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季考核时间安排为3、6、9月的每月25日开始,至下月5日上报考核情况;
半年考核时间安排为6月25日开始,7月10日前上报考核情况;
四、绩效考核内容
1、正职以上中层干部考核内容
(1)士气
(2)目标达成
(3)责任感
(4)自我启发
2、员工的绩效考核内容
(1)德:政策水平、敬业精神、职业道德
(2)能: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组织能力
(3)勤:责任心、工作态度、出勤
(4)绩:工作质和量、效率、创新成果等。
五、绩效考核的执行
1、集团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委员会构成另行通知;
2、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其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3、员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级、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六、绩效考核方法
1、中层干部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在各考核周期均采用本人自评与量表评价法相结合的方法。
2、本人自评是要求被考核人对本人某一考核期间工作情况做出真实阐述,内容应符合本期工作目标和本岗位职责的要求,阐述本考核期间取得的主要成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设想。
3、量表评价法是将考核内容分解为若干评价因素,再将一定的分数分配到各项评价因素,使每项评价因素都有一个评价尺度,然后由考核人用量表对评价对象在各个评价因素上的表现做出评价、打分,乘以相应权重,最后汇总计算总分。
4、根据“阶段性和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员工月考核的分数要按一定比例计入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中;季度考核的分数也应该按一定比例计入年度考核结果分数中,具体各考核周期考核结果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一月份考核分数+二月份考核分数)x20%+本季度考核分数x60%
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四月份考核分数+五月份考核分数)x20%+本季度考核分数x60%
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七月份考核分数+八月份考核分数)x20%+本季度考核分数x60%
年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一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二季度考核结果分数+第三季度考核结果分数)x5%+(十月份考核分数+十一月份考核分数)x5%+年度考核分数x75%
5、个人自评表和测评量表在填写完毕之后,经汇总连同汇总计算的各周期考核结果分数列表一并上交人力资源部。
个人自评表及两部评价表后附。
七、绩效考核的反馈
各考核执行人应根据考核结果的具体情况,听取有关被考核人对绩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见,并将意见汇总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八、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人资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与各公司部门领导协调,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人的浮动工资、奖金发放、职务升降等问题进行调整。
1、浮动工资调整。被考核人总得分高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动工资;被考核人总得分低于员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调浮动工资;等于平均分的不作调整。
2、奖金发放由主管领导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标准,但必须保证奖金总数全额发放,不得私扣奖金。
3、中层干部的职务升降及职位调整,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考核结果适时做出决定;员工的职位调整由各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由员工晋升为中层干部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做出决定。
以上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有关部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扎扎实实的将绩效考核工作开展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企业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企业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职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职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企业职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企业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x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企业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职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职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企业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企业高、中、初级职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职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职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企业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职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企业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企业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职工岗位工资核定。
职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职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企业、分企业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职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职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职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企业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职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企业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企业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职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企业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企业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职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职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职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职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企业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企业派驻下属企业人职工资由本企业支付。
第二十三条企业短期借调人职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企业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一、指导思想
参考多家医院的护理薪酬管理和分配方案以及护理人员绩效考核文献,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采用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并能客观反映护理工作中的不同岗位职责、任务、技术难度、责任风险等要素,综合确定具体岗位分配系数,向关键岗位、临床一线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二、考核目的
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按劳分配的原则,充分发挥奖金的经济杠杆作用,在实施过程中客观反映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真正发挥“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功能。
三、分配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将护理质量要素、护理工作效益要素纳入分配体系,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及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奖金分配向一线的护理人员倾斜,突出护理工作效率,增加护理质量考核内容,兼顾各层次公平,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
本实施办法主要体现“三个衡量”的原则。
1、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衡量绩效奖金的基础。
2、以“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管理责任轻重”作为衡量绩效奖金的导向。
3、以“工作效率、管理效能、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四个方面的各项重要指标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绩效奖金的依据。
四、考核指标
按照不同护理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由于护理工作有群体协作性的特点,护理服务项目按执行时间和岗位的不同,分别由日班、夜班和责任组长、责任护士、办公班、总务班等组成,科室管理者根据每个班的职责和任务进行考核。考核表及细则附后,岗位职责如下:
(1)热情接待病人,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根据病人病情合理安排床位,完整填写病历、诊断卡、床头卡,并及时通知主管医师和主管护士。
(2)负责查看夜间医嘱,参加晨会及书面交班,填写空床报告及病房日报表。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正确转抄、处理医嘱,临时医嘱及时通知病人的主管护士。每日查对医嘱,每周大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根据护理级别、药物的阳性标志及时在诊断卡和床头卡上注明。
(4)严格按收费标准记帐,负责掌握病人费用的动态情况,并及时与病人或家属、主管医师联系,负责对病人有关收费问题的解释工作。
(5)按医嘱饮食种类和病人需要,与营养科联系安排病人的饮食。
(6)按计划安排工人预约并推送病人检查,整理各项检查报告单。
(7)负责办理出入院、转科、饮食、手术、死亡的通知工作。
(8)负责转抄长期医嘱执行单(分别为输液、注射、口服、其它)和记帐。
(9)负责运行病历的管理,防丢失;负责出院病人病历的质量检查及整理。
(10)了解病房病人动态情况,书写病房动态交班报告。
(11)协助护士长做好病房管理;负责办公室的电脑、电话的管理,做好清洁、保洁工作;负责各种纸张、表格的清理、补充。
为维护全体利益,形成有章可循的薪资福利管理制度,保证中心的稳定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心的所有人员,包括:中心运营总监、业务主管、口腔医生、咨询、护士、后勤、保洁员、市场人员等等。
二、中心运营总监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以公司考核为主。
三、前期中心业务主管以保底工资为主后期底薪加提成。
四、其他口腔中心人员薪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基本月薪;
2、绩效月薪;
3、奖励月薪;
4、法定福利和保险;
5、培训、考核优秀者奖励
五、基本月工资:
1、以每个月10号发放,按时核发;
2、月基本工资的初始核定以个人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劳动力市场价格、整形医院人力资源政策为基础;
3、新聘(或新晋升)人员的基本工资按照现行标准进行核定;特殊情况、特别人员可汇报公司主管再进行弹性调整
六、绩效月薪:
1、在每月结束后,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在次月十号一次性核发;
2、任职不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天数进行核定
七、考试奖金:每月进行一次口腔业务与营销服务考试按末位淘汰制度实行,连续三次考试不及格者解聘,第一名或优秀者可以适当奖励部分现金
八、口腔中心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者,均考虑停发、缓发或减发工资:
1、违反口腔中心政策、规定严重者;
2、辞职或辞退者;
3、以往工作中未发现问题,但对当前中心业绩带来不利影响者;
4、透露中心业绩者、相互透露讨论各自工资待遇者;
5、工资发放、停发的决定权在口腔运营总监处;
九、口腔中心的所有人员不享受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期等福利保险
十、上班满一年人员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和保险,其享受内容和享受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上班满一年人员可享受特别福利保险,但中心若发生经济效益滑坡或其他重大事件,可停止支付
十二、福利保险中心负责60%个人负责40%
十三、国内进修学习:
1、口腔中心医生任职满一年者,考核结果良好者,可以到公司指定的学习地进行学习费用中心负责
2、中心员工绩效考核优秀者,运营总监可以汇报公司给予到总部参观学习、旅游费用由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