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制度的规范,人们可以更好地遵守合理的行为准则,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行为。写好管理企业的规章制度有什么技巧?这里给大家整理管理企业的规章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第一章岗位责任制
为了加强公司岗位责任制度,特制定以下主要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总经理
1、组织汇编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公司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预算。
2、拟订、审核由综合部门起草的制度及办法。
3、组织完成公司决定的各板块业务发展及项目的策划,监督检查落实。
4、对经董事会批准的经营预算,及时跟踪汇报进展及完成情况。
5、对公司业务经营进行全面、系统分析评审,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改进意见或报告。
6、研究国内外同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公司发展空间的建议。
7、监督检查企业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或报告。
8、审计各类统计报告。
9、审核统计分析报告。
10、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信息化支持。
11、组织拟订、审核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费用预算。
12、确定部门及直接下属工作目标并掌握进度。
13、进行直接下属员工日常业绩考核、员工激励、员工沟通,提出培训需求。
14、协调有关法律事务及政府事务。
15、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质管部经理岗位责任
1、全面负责质管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质量管理人员在品质手册要求下正常、准确地工作。
2、负责质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质管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考核培训质量及工作成绩。
3、对检验人员的化验分析的精确度进行考核,督促其提高业务能力。
4、根据技术总监的要求,督促并协助采购部采购到合格的原料以用于生产,指导生产部生产符合配方要求的产品,满足用户需求。
5、根据品质手册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程序,监督实施,检查并跟踪结果。
6、收集并整理质量跟踪信息,参与投诉调查,了解用户反馈信息,以便改进工作及产品质量。
7、协调与行业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公司产品符合国家政令及法律要求。
8、接受技术总监交给的工作,及时有效的完成。
9、积极组织ISO9001、HACCP等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定期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定期汇总分析。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经理岗位责任
1、负责制定公司生产规划以及年度、季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做好生产安排,选择低成本、高效益的模式进行生产。
2、负责实施部门内部管理,保证生产部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高质量、低成本的完成生产任务。
3、制定并控制生产计划实施体系,协调物流部门做好均衡生产工作,根据生产峰期调整生产部的工作计划及生产的预期管理工作。
4、熟悉和掌握生产技术,注意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搞好劳动组合,加强产品内部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搞好生产配方的保密。
5、主持部门内部人员的绩效管理,并对部门人员的奖励、处罚进行审核,对部门内部岗位调动、休假进行审批。
6、协调与其他部门关系,保持顺畅的内外部管理关系,控制场地环境管理,为保证优质生产创造条件。
7、负责部门内部成本管理计划。规范物资入库出库等管理。制定与审批部门薪酬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降低部门运营成本。
8、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办法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建立设备、工具、材料、考核、生产等档案。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与任务。
第四条市场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销售内勤人员的管理辅导和培训工作。领导销售内勤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并处理投诉。及时与营销人员进行沟通、协调。
2、每周根据日报表和销售出库量向生产部下达生产计划。
3、根据发货单存根联登记明细账,并且进一步审核发货单的准确性,建立电子台账,并确保手工帐与电子帐的一致性,并不定期的与营销人员对账。
4、营销人员工资及提成的核算。
5、负责营销会议前的资料准备工作和会议的记录工作,安排各种管理表格的发放与回收检查工作(包括工作日记、工作计划与总结)。
6、管理各类文档(如合同、各类营销政策、客户资料及其他部门发文),健全营销内部档案管理。
7、收集营销人员对公司产品、营销思路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营销总监、技术服务部门反应。
8、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制定相应的年度、季度、月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9、调查国内外各地原料、物料供应市场的变动情况,随时上报新动向;
10、保持与原料、物料市场的密切联系,选择最佳采购对象及方式;
11、负责的所采购原材料及包装进行统一库存管理,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库存成本;
第五条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设计规划公司整体财务会计制度体系;
2、审核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报主管领导审批;
3、监控财务工作运行;
4、审定公司财务分析报告以及各类财务报表;
5、审定公司各项财务检查报告;
6、组织公司预算、决算管理工作;
7、审核年度财务预算和资本支出预算,提交公司领导审议;
8、审定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主管领导审阅;
9、审定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上报主要领导审阅;
10、监督、指导财务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11、授权范围内,审批各种现金支出和费用报销;
12、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行政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有关大事、图片的搜集、整理、汇编保管工作;
2、负责外来公文、信函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分发;
3、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清理和提供利用;
4、负责文件的打印、装订、分发、复印以及名片的印制;
5、协助进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记,开具介绍信;
6、负责信件、邮件的寄送,报刊的征订及管理;
7、协助重大活动和会务安排;
8、负责一般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及处理工作;
9、负责后勤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生产计划汇编制度
1、月度生产计划
月度生产计划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月度销售分析,月度库存状况及年生产计划表四个文件进行制定。
月度生产计划由生产部经理制定,会同销售部门、采购部门进行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日生产计划为当天生产部生产作业计划,指导全天的生产作业活动。日生产计划必须明确当天的生产任务,每批投料量、投多少批次等。
3、日生产计划由生产部整理存档保管;
第二条生产岗位设置及职位分配
1、车间主任
不同职能的车间分别设置车间主任,根据情况车间主任可脱产或不脱产,直接对生产经理负责;
2、班组长
班组长为工段负责人,也可以为按时段划分班组的负责人,班组长直接对车间主任负责。
3、物料管理员
物料管理员负责部门生产物资的接收、保管、发放工作,对生产经理负责。
生产部岗位设置由生产经理制定,总经理审批,人事部门监督。
4、生产部岗位说明
为明确岗位分工,责任清晰,所有岗位必须制定岗位说明。
岗位说明由生产经理制定,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审核,总经理批准。
5、岗位职责描述:
岗位主要工作,直接上级、岗位重要性等。
岗位责任人姓名、入厂时间、入岗情况及背景;
岗位工作目标:岗位应达到的预期效果;
岗位工作内容:应分为核心工作与辅助工作;
岗位工作标准:应制定数字化标准;
岗位任职标准:应附任职条件证明文件如:毕业证等。
6、岗位工作说明实行实名制,根据工作变动或岗位调整而调整,经生产经理审批后执行。
7、岗位说明由岗位责任人、生产部、人事部门分别备案。
第三条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1、依据内勤所送的“生产计划周报表”及日生产计划安排生产,查看原料是否足用。
2、内勤人员每天早上从中控室拿取头天成品生产情况记录表并认真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报告,并把情况调查清楚,协助生产部妥善解决。
3、混合机每年作3-6次变异系数测定,以确定最佳混合时间,并每天检查中控室的混合情况。
4、产品出厂时应加盖篷布,如未加盖篷布的成品原则上不准出厂。
5、抽查包装、成品的重量及包装袋的质量,同时检查品名是否与包装袋一致。
6、包装袋的封口要整齐、平衡,不能漏诊,标签应打在包装袋的角上,生产日期必须外露。
7、成品的发货应待化验结果确定合格后方能进行,并遵循“先生产先发货”的原则。
8、每批新标签到货时,随机抽样,查看标签上所注的名称、内容、颜色是否一致。
8、对成品进行外观鉴定,并与化验检测中心联系。
第四条库存管理制度
1、物质合理化管理
面向通道进行保管:为便于物品上架存放和取出物品,提高保管效率,物品的码放、货架的朝向面向通道。
高层堆码:尽可能的向高处码放,以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库内容面积。为防止破损,保证安全,使用棚架等保管设备。
先进先出原则:对于易变质已破损、易腐败的物品以及对于机能易退化的物品,应按先入先出的原则加快周转。
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出货和进货频率高的物品应放在靠近出口处,易于作业的地方,流动性差的放在距离出入口稍远的地方。
同一性:相同品种在同一地方存放。为提高作业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类似物品放在同一地方保管。
位置标识:货物存放的场所要有明确的标识,以便于货物的查找,提高上货和取货的速度,减少差错发生。
2、码垛的基本要求
合理:垛型必须适合商品的性能特点,不同品种、型号、规格、牌号、等级、批次、产地、单价的商品,均应分开堆码,以便合理保管。并要合理的确定货垛之间的距离和走道宽度,便于装卸搬运和检查。
牢固:货垛必须不偏不斜,不压坏底层的货物,与屋顶、梁柱、墙壁保持一定距离,确保货物牢固安全。
定量:每行每层的数量力求成整数,这样,便于清点货物。
整齐:垛型有一定的规格,各垛排列整齐有序,包装标志一律朝外。
节约:堆码时要考虑节省货位,提高仓容利用率。
3、物资的盘点检查管理
物流主管在盘点前布置动员,盘点中督促检查,盘点结束后进行质量验收。、
盘点笔数统计:进行全面盘点,必须准确统计记录货物盘点总笔数,统一规定账面截止日期,在规定的截止日当天业务终了后,要全面清理出入库单证。
盘点程序:保管员进入仓库盘点时,应逐垛逐批点货对卡,以卡对账。核对相符的,要在帐页和货卡上做好盘点标志,负责签章,不相符的逐笔做好记录,并查清原因。
第三章检验化验制度
第一条样品的抽取、制备、保管
1、质管员要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进行抽样,并及时将样品送给化验员进行化验,质管员在抽样时需将样品名称、生产时间、抽样时间,到货数量等信息在请验单上进行明确标识。
2、化验员根据质管员提供的样品,进行四分法分样后,将需粉碎的样品进行粉碎,全通过40目筛,用于化验,不需粉碎的,直接用于化验。
4、将不需化验的样品放入留样室进行保管,定期清理。
第二条样品的检验
1、按仪器操作规程进程操作。
2、化验室所有化学试剂均要按性质进行分别保管。
3、化验过程中,对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应注意通风,使用腐蚀性试剂时,要带防护手套。
4、根据产品的不同,分别检测其相应的成分,其仪器操作根据仪器操作规程进行,准确无误的处理数据,对标准中没有规定检验方法的产品检验,应通过化验室主任选用符合产品质量检验要求的检验方法。
5、检验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要清洁、整齐,不得涂改,测试数据的精度及误差均按标准执行。
6、平等双份检验结果,检验结果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应为初检不合格,初检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复检。
7、检测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出现外界干扰应立即中断测试,等排除故障或干扰后,重新检测。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
1、原始记录和报告单统一印制编号,格式要符合工作的要求。
2、原始记录由化验员认真填写,字迹工整,不许涂改。如发现误记,在误处划一横杠以示无效,测量数据要按实际检测结果填写,不准伪造,不许任意撕毁。
3、检测完毕后按标准规定的有效位数和误差理论计算结果,并亲自签名,经化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4、原始记录由专人负责管理。对所有需存档的表格或文件,放入指定的柜中保存,到规定的时间需销毁的,应填写相应的表格后经质量部销毁。
5、原始记录只能作为检查记录专用,不能代替检验报告,更不准做他用,未经室主任同意,其他人不得随意查阅原始记录。
6、质管部经理应不定期抽查原始记录的记载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不符合者及时纠正。
第四条检验结果的整理、审核、上报与存档
1、检验报告是评定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2、检验报告由专门人员根据原始记录,填写化验报告单,经化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上报主管领导,一份存档。
3、存档管理:检验原始记录和化验单存档,保存期为本批产品售出后两年。
第四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立
一、本公司设两级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即质量部及车间质量管理员。
二、质量部为公司质量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与监督。
第二条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一、凡投入生产的产品配方必须是质量部会同有关人员复核批准的配方,配方由质量部专人管理,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一律不准投入生产,手续不全者生产部有权拒绝生产,否则后果自负。
二、生产车间人员根据生产部的指令组织生产。包装人员按生产车间操作规程进行包装,做到包装前校准称,包装中途再校称。对校不准的称要派专人检修。定量包装,每包重不超过规定重量的1%,封口线美观、端正、距离适中,不能有皱纹缺口,包装放置整齐,包装准确。每个品种打包完毕,必须清仓,清扫地面后才换品种分装。严禁各品种混杂,影响产品色泽、质量。
三、成品保管只能接收合格的成品入库,未经验收合格者,一律不许入库。保管员按提货单如数发货,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生产部品控人员负责监控每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原料或配方一旦发生变化,应及时将产品送检。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质量部品控人员负责对生产部人员的培训,每天对生产部进行巡检,包括生产过程、操作工序、半成品和成品抽检,同时做好产品的取样、留样工作,坚持生产记录及其他有关质量的问题。
第三条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一、交叉污染的防止由生产岗位人员、货物装卸人员负责,品控人员监督。
造成交叉污染的来源:生产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交叉污染;检修人员检修时,操作不当造成;人员卫生、健康不良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生产卫生环境不良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成品装车卸车时,由于包装袋损坏造成污染的等。
二、交叉污染的预防办法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按生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卫生按生产设备卫生控制作业办法清洁。
2、生产线停车时,应保持设备和车间的清洁卫生。因检修或未投用的设备、容器或阀门等,入口处平时应包裹覆盖,防止外界污染和产生锈蚀。
3、人员的健康卫生按卫生标准操作规程控制,不能带病生产。
4、质量部每日对成品进行分析,并填写产品检验报告单。
5、货车装料前或卸车后,必须维持货车内清洁,防止外界物质污染饲料。
6、清洁区不得存放任何废弃物,不得存放与产品生产无关的杂物。厂区内的废弃物按指定地点存放,且有标识并按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及时送出厂处理。
7、生产区内不得使用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8、包装材料按原材料分类及采购验收标准采购,运输过程保持清洁,包装材料存放于库区,进入成品包装区时应去除脏污的外包装,用清洁塑料布覆盖,防止积灰。包装材料存放不应直接接触地面防止滋生虫害。
第四条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处置,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从原辅材料进公司到成品交付使用全过程中不合格品的管理。
三、职责:
1、原辅材料不合格品由品控员下处置结论。
2、工序检验发现的个别不合格品由品控员下处置结论。
3、工序检验发现的批量不合格品由品控员评价、技术经理下处置结论。
4、成品检验发现的轻微不合格品由品控员下处置结论。
5、成品检验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品由品控员评价、质量部经理或总经理下处置结论
6、成品交付使用后才发现的不合格,总经理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解决。
四、具体处理措施:
不合格品应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规定如下:
1、如果原辅材料不合格,保管员负责标识、记录,隔离不合格品,品控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下处置结论。
2、工序检验:作业人员发现不合格原料或半成品、成品应及时通知品控员做好不合格标识、隔离。发现个别不合格品品控员有权在现场直接处理。发现批量性不合格,品控员负责填纠偏措施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质量部经理审批。
3、如果成品检验不合格,品控员做好不合格标识,隔离。发现轻微不合格品,品控员有权在现场直接处理,发现严重不合格品,品控员负责填纠偏措施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质量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4、不合格成品在交付客户使用后才发现,总经理应组织召开专题会,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程度或潜在的影响程度相适应的措施,必要时实施不合格品的通知或召回,使危害降到最低。
不合格品经评审后可做如下处置:
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品,如返工;
采取措施,防止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如拒收、报废等。
返工的产品应重新检验并记录。
质量部负责将重大质量事故(损失超过五万元)或顾客对产品质量有重大投诉时,应提交管理评审。
应按规定保存不合格的样品以及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
第五条产品质量跟踪与客户投诉
1、对产品质量及时进行跟踪,市场部每年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
2、在与市场业务员电话沟通时,询问公司产品质量情况,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质量部。
3、质量部应定期拜访客户,其目的就是要了解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控制的评价,以便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工作。
4、每次拜访客户,都应写出书面报告并存档。
5、针对客户口头或书面投诉,需要进行检查或复查以下内容:
检验留样样品的有效成分;
生产和存货记录;
操作员工记录;
质量部现场调查记录;
质量部处理结论及存档
第六条标签设计与签发管理
1、标签的设计按GB10648的要求制作。
2、标签由质量部专人负责,应不定期的参加上级饲料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以提高自身水平及对文件的理解。
3、每种新标签在印刷前,需由质量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再做初稿。
4、将确定的初稿内容符合标签要求后,经技术经理签字,再交采购印刷。
第五章安全卫生制度
本制度包括防火管理、设备操作安全管理、高危作业管理,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有关方面内容。
第一条防火管理
1、生产部必须严格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置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接近保质期马上更换,依设备管理办法进行
3、严禁有明火行为发生,如:吸烟、焚烧、无防护电焊等
4、对易燃易爆物品出台危险品管理制度二级文件,危险品管理制度由生产部经理起草,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春秋气候干燥季节必须作为重点防火时段。
制定防火检查制度,每天由专人进行火灾隐患检查。
严禁使用劣质电线及电器元件。
6、机电工至少每周对电器元件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7、生产部必须盘查所有工作场所,检查出所有火患控制点。
所有设备的传动部分必须有保护罩,并且保障不易脱落。
所有设备的电路部分不能裸露,拖动电线必须有二层以上绝缘保护层。
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范、设备操作安全规范,不得在设备运行中进行非规范操作
严禁带电维修设备,维护维修时必须断电并派专人看守电源。
第二条高危作业管理
高危作业管理包括高空作业、锅炉管理、电焊管理、电工作业管理四部分。
一、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1、高空作业必须经主管审批方可进行。
2、在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经过检查的安全带。
3、高空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跳板和工作台,必须事先由班长或施工负责人认真检查,认为牢固并根据情况设围栏后方可进行操作。
4、高空作业时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丝和其他物品,必须使用绳索拴着工料袋取送。
5、高空作业时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的可能就必须先用绳子拴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登高用的梯子应固定的靠在可靠的支柱上,并要有防滑措施。
二、锅炉安全操作管理
锅炉管理按照设备操作安全规范执行
1、每座锅炉应安装二套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和锅炉水泵,并保持准确有效,同时应配备排水阀、油量器和烟窗控温器等备件。
2、锅炉室及附属设备应经常保持干净清洁。
3、禁止将引火性物品带入锅炉室。
4、锅炉应尽量避免急剧的负荷变动,并应经常巡视水位及压力表指示。
5、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锅炉室,禁止在室内喧闹或作与工作无关的事。
6、未接受专业培训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锅炉。
7、一切操作必须熟练,动作迅速及时准确。
8、每日应定量检查锅炉运作状况并详细记录于锅炉运行日报表,并按规定化验水质。
9、所有配件的修换都必须取得主管同意。
10、处理紧急事故,首先应镇静,正确判断原因后再按步处理。
三、电焊管理
当需要电焊、气焊时应报公司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具,并使操作人员了解正确的消防知识。
2、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准备好防护面具、手套等,在高处作业时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3、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机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贮槽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电器接头是否漏电等。
施工中注意事项:
1、凡在厂区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2、严禁电焊、气焊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3、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不管。
4、焊接有油类容器时,要先清洗干净。
5、氧气瓶不准在日光下暴晒,严禁撞击,搬运时要用胶轮车推运。
6、作业时要确认机器停止运转。
7、不得擅自接用电源,需要接通电源时,应向电工申请配接。
施工后管理:
1、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3、焊接与气割现场,其上下地板应留人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四、电工作业管理
1、工作前必须穿工作服、戴绝缘手套。
2、配电室用的绝缘棒、绝缘手套需妥善保管。
3、配电室必须保持清洁卫生,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4、在检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必须将保险丝切断以后再工作,并挂检修牌。不准单人操作,应有人监护。
5、机电设备、专业设备等一切电器设备,要有良好接地线,不准带电作业,合闸时要用右手,身站在左侧。
6、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报告主管,保护现场;有受伤人员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7、对全公司所有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8、要熟练本职工作,掌握电器安全性能,并严格按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
9、协助主管加强用电安全教育,提高电力利用效率,并及时做好每月生产用电情况的分析报告。
第三条一般作业安全管理
1、现场操作员必须戴安全帽、鞋、手套、口罩等劳保物品。
2、工作时间严禁跳跃、奔跑等过激的运动方式。
3、架立电线设备不得低于1.8米。
4、搬运物料时应从上层拿起,不得从中间或下部抽动。
5、不得随意品尝各种物料。
6、严禁吊、扒设备或物资,在车辆行驶时严禁阻拦或站在行驶方向上。
第四条粉尘管理
控制粉尘浓度,消除尘云的产生
1、对于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和装置,加强密闭,以防止粉尘飞扬。
2、消除和防止粉尘积累,在产生粉尘较多的地方,装设粉尘检测仪,浓度过大时,发出警报信号。
3、加强管理,严禁在车间和仓库中带进明火和易燃物品。
4、防止金属物落入高速运转的机器设备中因冲突摩擦而起火,在工艺流程中适当位置必须加强选磁装置。
5、线路设计要安全可靠,电表防止受潮漏电和短路起火。
6、防止斗式提升机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尘爆炸事故,在安装设计时应予以重视,多采用塑料斗。
7、在有粉尘产生的场合下工作的轴承,为防止轴承的过热引起粉尘爆炸可采用温度探测仪。
8、对于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如硬塑料管道、薄板贮仓等给予接地保护。
第六章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第一条产品留样包括每天生产产品的留样和部分原材料的留样,同时包括客户送检的原料或成品。
第二条样品的采样方法:
1、采样方法按国标执行。
2、样品的缩分:将样品倒在清洁、光滑、平坦的桌面或光面硬纸上,充分混匀后将样品摊成平面正方形,然后以两条对角线为界分成四个三角形,取出其中两个三角形的样品,剩下的样品再按上述方法反复缩分,直至最后剩下的两个对角三角形的样品接近平均样品所需的重量为止。
第三条样品留存
对化验所余的样品需放在指定的柜中,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整齐。封口袋必须完好、密封,以防吸潮或虫咬。样品袋上必须有名称、取样时间、取样数量。
第四条样品观察制度
每隔三个月对留样室的样品进行观察,从气味、颜色、外观等方面进行观察,以确定样品是否正常,对非正常的样品进行完整的记录,包括生产日期、产品非正常情况现象,以便查找发生的原因。
第五条样品自检与送检
对自检的样品,检测完后,封好袋放入样品柜中。对于送检的样品,一式二份,一份送检,一份自存,如检测不合格时,以便追查。
第六条样品的保管由化验员负责。
第七条留样时间:样品的留样期为20个月。对过留样期的样品,需及时报质量部,填写处理清单,经质量经理批准后,在进行处理。
第七章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每年根据生产要求和仪器、仪表的使用情况制定年度检定计划。一般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均定为一年,有特殊要求的为每月检定一次。
第二条每台计量器具都必须按检定计划在检定周期内送检,除特殊原因外,仪器仪表不允许超期使用。
第三条检定部门必须是政府计量部门或由政府计量部门授权的计量单位,送检仪器时,必须确认其检定资格,并复印检定资格证书存档。
第四条检定合格的仪器,作为标准器具在量值传递中作基准使用,并保存其检定证书。
第五条生产车间所用的计量装置,必须经过校准后才能使用。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要求,需要修改企业规章制度时,向所有的员工发出书面通知,附上企业的规章制度,请员工阅读并提出意见或讨论建议,同时签字确认。
2、对于职工提出的方案,并非所有方案企业都要同意,企业仍旧可以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
3、对于有些修改意见,如果大多数职工同意修改,其中一部分职工不同意修改,职工之间存在分歧,并且该企业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或者更甚者没有工会的情况下,企业如何修改完善规章制度,新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属于空白。因此,对于企业的`规章制度,一定需要所有员工签字认可,否则,将面临不符合全体员工平等协商确定的必备要件。
4、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可以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发放企业规章制度,要求员工阅读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同时,签字确认。
5、对于员工所提出的建议或则意见,不论企业是否接受,都应当给与书面答复并形成书面纪录。
6、如果企业有必要进行对企业规章制度的修改,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制定完善。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
二、建立和健全商品购销存环节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流动资产管理行为,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确保资产完整和增值。
三、建立和健全自我扩张和自我约束的企业财务机制,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四、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客观要求,严格执行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
一、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坚决观测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的会计核算,制定会计报表,建立财务档案。
三、财务经费管理应于年初、年末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上级报告,并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四、各部门年初应制定相应的经费预算,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分管校长会同财会人员统筹安排,下达各部门年度经费指标,计划用款。
五、国拨资金及各项开源收入必须入账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规定使用各项专用基金,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
六、学校财务活动必须严格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经签字后的财务活动,签字者负有行政责任。
七、在财务活动中,执行者必须廉洁奉公,严格把好质量关,不得进行有损于学校利益的活动,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置,直至开除公职。
八、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学校物资采购及招标制度,任何人不得违反相应的规定。
九、在资金管理中,差旅费报销、零星采购报销等各项支出均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原则上在财务活动发生后一周内结付完毕。学生代办费的开支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制度对学校进行的所有财务活动有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后勤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各后勤实体和在校内从事后勤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单位负责、行业管理、政府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增加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发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各单位应当推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条保卫处、后勤处分别负责指导和监督后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产经营总公司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后勤实体和校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单位应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分别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期内有效;责任人变更时,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九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财务计划。
第十一条各单位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减少职业危害,消除事故隐患,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任职。
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和医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培训和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按照规定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规定应当提供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维修、检验。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活动中,租赁和承包双方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不得将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从事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和改造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认证。
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依法经有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证后方可使用。单位对使用中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检验。从业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按规定定期审验。
第十七条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许可。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并按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和销售应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卫生医疗应严格操作规程,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抢救措施。
第二十条商店、宾馆、餐厅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技术设施,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审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营业。
第二十一条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性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置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的出口、通道,并保持畅通;
(二)有人数限制的,不得超过限定的人数;
(三)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应当对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购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验明有无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严禁购买和使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的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职工伤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积极抢救、治疗,防止事故危害扩大,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同时报告学校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自救、互救、社会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对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
第二十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应当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统一部署,督促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整改监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履行下列监督职权:
(一)对各单位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在紧急情况下,对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可以采取包括责令停止作业、暂时停产、停业的措施;
(三)参与后勤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组织或者参加后勤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及时受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依法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向事故隐患单位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事故隐患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当组建事故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加强现场监测,制定应急计划,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无力整改又确实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停业或者关闭。
第三十二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督促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资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责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执行国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及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任职或者上岗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书安排上岗的;
(五)使用的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六)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或者瞒报、谎报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擅自改变和破坏事故现场的;
(二)未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四)未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
(五)擅自将生产场地、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六)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要求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保卫处、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轻烃分馏装置、锅炉、压力容器、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0、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厂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厂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督促有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第三条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三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3、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公司相关规定和特点,现对本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条例,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制度:
1.员工每月按公司各自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考勤员必须按规定时间逐日准时记录,做到清楚、真实,对员工的各种假期做好记录,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表报管理处主任。
2.员工申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工处理。一般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主管审核批准,二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员工因病治疗休假,必须持就医正规医院有效证明,并办理病假申请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不予享受病假待遇。
4.员工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休假制度:
1.法定假期期间,工作需要加班的,须服从统一按排,否则作旷工处理。
2.保安员实行12小时全月工作制,工资包括加班费及各项福利。
三、劳动纪律制度:
1.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各自明确岗位职责,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情绪,遇到工作难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领导。
2.上班时不准串岗、离岗,不准任意外出,不聚众闲谈,更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3.工作期间不准吃零食,办公室严禁吸烟,外来人员吸烟,员工有权阻止。
4.为体现公司良好的精神面貌,员工上班须着工作服,佩带工作证,以证明本人身份,便于工作。
5.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工资、奖金等有关收入情况。
6.非必要时不打私人电话,严禁用电话聊天。
7.节约公司办公用品,电话、传真仅用于工作,婉拒客人使用公司电话。
8.工作期间,任何员工不准使用会所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如:健身、台球、棋牌等。
四、处罚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次,无故旷工者处以100元/次、罚款,并扣除年终奖金,累计旷工达三次者一律予以辞退。
2.保安员上夜班睡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累计三次者予以辞退。
3.在公司或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100元。
4.对辱骂或殴打他人,寻畔闹事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对影响极坏者予以辞退。
5.对挪用公共财物,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并赔偿窃用的财物,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困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经区政府批准设立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分散金融风险,确保担保资金安全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是铜官山区政府出资设立并隶属于区政府,实行自主经营、企业化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区担保中心属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第三条担保中心以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为基本准则,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担保业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为的监督管理,防范担保风险,区政府设立由区财政局(国资委)、经济发展委员会、审计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监察局、统计局、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协议银行及相关单位组成的铜官山区中小企业担保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监督管理机构。设主任1名,成员若干名,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作为具体办事机构。
第五条管委会负责对担保中心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批准、修改担保中心章程、担保中心会员章程和担保资金运作实施细则;
(二)审议决定担保中心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
(三)审议批准担保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经营目标及对担保中心的考核、监督、规范担保资金的运作行为;
(四)审议批准担保中心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策方案;
(五)审查担保中心呆坏帐核销和增减资金规模;
(六)随时监察担保资金的运作情况;
(七)决定担保中心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担保中心在管委会领导下开展担保业务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担保中心根据业务经营和管理的需要,设立若干业务部,各部负责人由担保中心总经理提名,报管委会批准后聘任。
第八条担保中心属于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执行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其他聘用人员工资实行风险工资制。其工资福利标准,由管委会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对担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由管委会负责,办法另行制订。
第三章担保业务
第九条担保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区经济结构调整方向、产品适销对路、技术含量高、有发展前景、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和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
第十条申请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税收入库级次在铜官山区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重合同、守信用,有较高的资信等级;
(三)被担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有较好的财务核算基础;
(五)工业企业需连续经营壹年以上,非工业企业需连续经营贰年以上,特殊情况由管委会审定;
(六)在协议银行开立帐户;
(七)区担保中心认为必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担保种类主要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第十二条担保规模:协议银行按照协议比例配备贷款(按担保资金额扩大倍数以内),单笔担保金额原则上在2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担保中心为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企业应向担保中心支付担保费。收费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收费标准为:担保期限在6个月以内收取担保资金数额的0、5%;6—12个月,担保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收取1、3%,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收取1%。
第四章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担保中心应建立健全严格的担保操作管理责任制,从内部控制风险。开展担保业务应确保资金安全运营,控制减少损失,将当年代偿总额控制在资本金的5%以内,实际赔偿总额控制在资本金的3%以内;超过控制界限,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五条建立限额审批制度。单笔担保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担保中心评审通过后报管委会主任审批;1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由管委会会议集体审核批准;30万元以上或特殊的担保项目,经管委会研究提出意见后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
第十六条为有效分散风险,担保中心在与协作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时,对担保资金实际损失,应按协作合同约定分担。
第十七条实施反担保措施。被担保企业在担保中心申请担保时,应当以其合法、有效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担保,按合同额提供等额的反担保。不得重复抵押。
第十八条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担保中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逐步从经营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分别用于冲抵担保发生的经营亏损、代偿支出和弥补担保呆坏帐损失。风险准备金的具体计提比例由管委会确定。
第十九条区国资委、经发委、财政局等部门应对担保资金的投向和运营加强引导和监督。担保中心应建立审、保、偿、监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当被担保人出现信用恶化信号时,担保中心应加强与协作银行的合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担保中心履行代偿义务后,协议银行协助担保公司追偿债务。
第二十条协议贷款银行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作为主债权人的贷款管理责任,监督借款企业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协议贷款银行如不履行主债权人义务,担保中心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免除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的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管委会负责对担保中心绩效考核评价和担保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担保中心各项担保业务的运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报告区政府。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担保中心经费开支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的,由担保中心总经理核批;1000元以上的,由管委会主任审批,担保中心不得人为分拆单。购置大件物品(达政府采购标准的)需经管委会主任同意进行政府采购。购置房产及车辆的,需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
第二十三条区财政局应切实履行对担保中心的财务监管职责,制定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措施。担保中心应建立并完善与担保业务相适应的财务制度,按规定要求向管委会和区财政局报送报表。
第二十四条担保资金存入协议银行,实行专户管理。担保资金严禁向企业或项目直接投资。
第二十五条对担保资金、负债、收益、费用等项目实行规范管理。担保中心经营利润按照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分配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担保中心经营业务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尽一致,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担保中心按照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总则
制定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则,以便执行。适用范围凡经本公司录用的所有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均须遵守本守则。权责单位
(1).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3).由人力资源部印制成册,公司所有员工每人一册。
2.员工守则
2.1.仪容仪表规定
(1).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整洁、朴素大方,不得有脏污,
(2).男员工不得穿背心、短裤,上衣扣子不得解开超过(含)两个;女员工不得穿着过于裸露的衣服。
(3).若有规定工作服,必须着工作服上班。
(4).不得穿拖鞋上班,鞋应干净。男士应穿黑或棕色皮鞋上班。
(5).男员工不得光头或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准,男女员工均不得把头发染成黑色以外的颜色,上班时均应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不准留胡须。
(6).所有员工不得留长指甲,且须保持整洁。
2.2.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1).上班应保持以下基本要求:形象:仪容端庄、热情大方。谈吐:温文有礼、简捷明快。
问好:
※早上见面时应以诚恳的态度清晰说声“早上好”。
※在首次开门进入办公室时,如果办公室有人则应以大家听得到的声音说“早上好”。
※听到别人打招呼,应大方回礼,以免失礼。
※在通道、走廊遇到同事时应点头微笑行礼。
※告辞再见:先行者应以清晰的声音说“与大家说再见”。
(2)在工作岗位上:
※在办公室应保持肃静,交谈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条件。
※有人招呼应立即回应,如有急事需先说声“对不起,请稍候“。
※招呼人时声音应清晰、大方,有职务以职务相称,无职务以先生、小姐相称,切忌称绰号。
※坐姿要正,切忌趴伏、仰坐或将脚放在桌面的不雅姿态。
※有关工作商谈力求简明。
(3)一般交谈举止:交谈时忌左顾右盼;谈话态度要诚恳;适当的称谓沟通双方的亲切感;不可边说话边打哈欠或显出不耐烦;访问见面时应说“对不起,打扰您”,告辞时应说“对不起,打扰您了”。
(4)工作场所:
※走路要轻快,以免和人相撞。
※遇到上司、客人和同事轻轻点头,并稍有让路,以示敬意。
※陪同上司和客人走路时,要稍退后,以示谦恭。
※进入他人办公室,应先敲门,不能敲门时打招呼,经允许方可进入。
(5).同事、工友遇到困难时,任何员工均有责任及义务帮助解决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援。
(6).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入办事机构办公室前,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待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先使用礼貌用语。
(7).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接打电话,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使用电话应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接听电话,应先报公司:“您好,北京戎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然后问询或转接。
(8).热诚接待宾客,使用礼貌语言,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9).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10).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
(11).每天工作完毕后,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自觉搞好办公场所卫生工作。
(12).使用卫生间后应随手冲洗并要检查是否冲洗干净。
(13).爱护公物,力求节约,养成人离开前随手关灯、电风扇、空调、水龙头等的习惯。
(14).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辞。
(15).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和谐相处。
(16).不损人利已,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稳私,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议论他人。
(17).严禁拉帮结伙,滥用权力。
(18).严禁打架斗殴。
(19).严禁聚众赌博。
(20).住宿人员应遵守集体宿舍公约。
2.3.工作纪律规定
2.3.1.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1).上班时必须将工作证(牌)正确佩戴于左胸前。
(2).外出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无论是公务还是私事)。
(3).上、下班须打卡,不得托人或代人打卡,不得伪造出勤卡,不得虚打加班卡,打卡时按秩序。
(4).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须办理规定手续,发生丢失损坏时照价赔偿。
(5).禁止带领公司以外非办事人员进入公司或宿舍留宿(因业务需要,须经公司批准),不准将小孩带入车间或办公室。
(6).以上规定,门卫或前台应严格要求,公司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
2.3.2.工作纪律规定
(1).上班时不得吃东西、聊天、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说。
(2).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3).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4).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场所自放音乐或听“随身听”。
(5).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公务应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6).工作时间禁止私人会客;工作会客应在会客厅或指定场所。
(7).离开工作岗位时须防止干扰他人。
(8).必须尽忠职守,服从指挥安排,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争议时须以首选服从为前提,但可以后提出意见。
(9).会议途中,尊重主持人或发言人,不随意插话、抢话,有事先举手或以纸条传递。
(10).自觉维护工作环境卫生,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11).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种设备(含办公设备,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仪器;指定操作者须依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注意安全。
(12).下级应尊重上级,上级应关心下级,各种工作报告须依照管理层次逐级呈报,不得越级(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但须于事后向直属主管报告),当个人意见未获采纳前,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或上级指令,不得因个人意见阻挠组织运作。
(13).工作岗位服从上司安排,执行生产、工作任务时不得畏难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务,虽非工作时间内,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
(14).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水电,将工作环境整理整齐清楚。
(15).严守公司机密,未经总经理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档案、文件资料不得让公司以外人员借阅;不得泄露公司各项计划、议程、决定等。
(16).不得利用公物制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17).不得利用职权行贪污、受贿、行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不得以公司公务关系,从事与集团公司无关的事务;不得利用公司客户资源或商情资料或本公司名义销售非本公司的产品或从事其他买卖(公司员工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娱乐)。
(18).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兼职或经营其他副业,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
(19).工作态度应端正负责,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事后不断改善,不可阳奉阴违,敷衍搪塞。
(20).爱护企业的一切公共设施设备,严禁损坏。
2.3.3.保密制度
(1).员工个人或近亲不得经营或投资与公司有关的事业,不得兼任公司以外任何职务。
(2).严守公司机密,公司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不得泄露。
(3).公司财务报表、预算报告、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工资性及劳务性收入资料、内部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不得泄露。
(4).公司的档案或资料,未经总经理或行政总监特别授权时,不得携带离开公司。
(5).本公司员工离开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包括公司经营及特有的专利)为他人或自己服务。
3.工作规则
3.1.努力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是公司每位员工应尽的工作责任和义务。
(1).按本职工作岗位之需要,主动探求更好的办法并努力实现。
(2).应主动与相关人员协调,以保证工作的完整与准确。
(3).公司发展是每位员工的工作目标,每位员工应为更好完善公司积极献计献策。
3.2.对计划好的工作应按计划完成,遇到特殊困难应及时向上司汇报并说明原因和可能完成的最后期限。
3.3.对指派的工作应尽心完成,遇有困难应细致说明。
3.4.接受命令的原则
3.4.1.接受命令时
(1).接受命令通常要准备笔记,记下要点:为什么——工作的意义。做什么——工作的目标和目的。如何做——工作的程序,方法。何时做——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在何处——工作场所。何人——协调、配合人。成本费用多少——费用计划。
(2).认真听后,要提出问题。
(3).接受命令后,再重复一遍。
3.4.2.有意见时的呈述
(1).站在自己的立场上陈述意见。
(2).以谦虚的态度直率的陈述意见。
(3).按照事实简洁的陈述意见。
(4).请求上司的指示。
3.4.3.接受命令后
(1).不考虑不能够的理由而向具体化的方向考虑。
(2).上司希望什么呢?尽快抓住重点和核心。
(3).正确判断内容。
(4).迅速推动实行。
(5).不遗漏地确认实行的结果。
3.5.向公司报告的原则
3.5.1.在下述情况应报告
(1).命令的工作告一段落。
(2).发生了特殊情况。
(3).已知工作比预定时间要长。
(4).预料到结果的时候。
(5).违反规定的时候。
(6).开会、研修、出差归来时。
(7).工作周期较长时。
3.5.2.报告的准备
(1).向谁报告,报告什么。
(2).报告的顺序(a-g)。
(3).决定书面报告,还是口头报告。
(4).准备数字、实物、图表等。
(5).调查实例。
(6).向有关人员事前联络。
(7).选择报告的时间和场所。
3.5.3.报告方法
(1).报告简洁的按结论,理由,经过等顺序进行。
(2).事实要正确,要强调重点。
(3).要考虑对方的理解程度。
(4).不浪费时间。
第一章总则
《员工手册》签收凭证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手册》,本《手册》之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手册》适用公司所有员工,遵守本《手册》是所有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手册》进行修订的权利。
四、除本《手册》外,公司各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应规章制度,本公司相关员工应遵照执行。
五、公司要求每位员工应熟读本《手册》并签名,未签名并不影响《手册》的有效性。
六、各级员工应尊重上司、团结同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
七、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产生矛盾,应服从主管部门的处理,对处理方法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诉。任何人员皆不得剥夺员工向公司总经理申诉的权利。
八、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遵照“教育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要手段,适度惩处为辅助措施的办法进行处理;对工作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检举揭发坏人坏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员工,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招聘与配置
一、公司根据各生产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员工的招聘和聘用。
二、应聘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学历、技术等级证书在规定的时间里到公司填写应聘登记表。公司总经理认为需经面试的,应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三、公司总经理经审核,对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通知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并出具上岗通知书让新入职人员到相应部门工作。
四、新入职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司要求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和证明,如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等级和职称证书等,并认真如实填写个人档案,不得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公司将保留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损失大小,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新入职员工应积极参与学习公司组织的入职前培训及考核,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公司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应认真学习领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离职管理
一、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员工辞职;
(二)公司辞退;
(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四)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五)员工出现不能胜任公司岗位的疾病,经治疗后仍不能胜任的;
(六)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或重大违章、违纪,被公司开除的;
(七)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八)服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二、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提前终止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以辞职报告形式知会对方,同时提出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或辞职经批准后,尚未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前,仍是公司员工,应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不得罢工、怠工。
四、员工离职前,必须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五、公司应向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等。
六、离职员工在办理完各项手续后,凭公司总经理审批过的工资、《离职通知书》或其他相关凭证到公司财务部门结领工资。
七、属于严重违法、违纪被公司开除的员工,公司保留视情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
一、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所订的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公司建立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实行电脑管理,并做好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四、公司应全面了解掌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新入职的员工应及时发出敦促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对缺乏签订劳动合同意愿的员工应及时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对拒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应依法作出处理。
五、新聘用人员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到公司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续订和终止,按国家和公司所在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
七、员工以书面的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员工应如实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材料,公司保留追究弄虚作假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工资薪酬与福利制度
一、公司的工资薪酬与福利结构为基础工资+全勤奖励+工龄奖励+业务提成+加班补贴+技能工资六个部分组成。
二、基础工资部分分为固定工资及计件工资两种类型。基础工资的制订或变更由公司主管部门制定。
三、全勤奖励由公司主管部门依照公司考勤记录实行。
四、加班补贴部分由公司各级主管人员根据员工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对加班人员给予补贴。员工因份内的事情加班的,一律不按加班考虑。
五、技能工资根据员工实际技术能力,由总经理给予制订后实施。
六、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的基础工资,由总经理根据其职位、管理部门给予制订后实施。
七、工资的变化由公司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根据人员职务的变化或所做出贡献的大小进行协商调整。
八、工龄奖励为所有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工龄工资加一百;满两年后再加一百;满三年后再加一百五;满四年后再加二百;满五年后再加三百;满六年后再加四百五封顶。
九、业务提成指销售人员每人每月有2万元的销售任务,试用期销售人员无任务,有业务便提成。完成任务,可以提成200元。销售提成,按阶梯式提成:3-4万元:1.5%;5万元:2%;6万元:2.5%;7万元:3%;8万元:3.5%;9万元:4%;10万元:4.5%;11-13万元:5%;14-16万元:5.5%;17万元以上,6%封顶。业绩尤为突出者,再由主管部门及总经理商量后给予一定奖励。
十、公司活动时的折扣业务可冲销当月销售任务,但不参与阶梯式提成,一律按照1%提成。
十一、店长任务:每月店面15万元销售任务。未完成任务,店长扣除自己的销售业绩后提成千分之二。完成任务15万元,店长扣除自己的销售业绩后提成0.5%;15-20万元:1%;20-25万元:1.5%;25-30万元:2%;30-35万元:2.5%;35万元以上:3%封顶。超额部分,再提成1%
十二、安装部门、车间部门工资制度见其部门制度规定。
十三、公司工程单根据利润提成(按个人销售梯形提成),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指定设计师跟踪,在业务提成中再提成30%。
十四、公司年终发放年终奖,于每年年底最后一个月享受双薪。双薪是根据员工进店时间来定。试用期员工不享受以上待遇。
十五、新进入公司人员试用期的工资为试用期工资。试用人员均参加入职前培训。培训满后,根据所掌握技能或担任职务的不同,参考考核成绩,由公司管理部门决定将其转为正式员工,或者不予以录用。转为试用期员工的人员,可以享受试用期员工待遇。试用期人员试用期满后,确定为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业务。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接待,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5月——9月)
上班时间早8:3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
3、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和公司同事交流和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6、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规定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人员管理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行政财务部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每月15、3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行政财务部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行政财务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4、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做好及时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网络管理
1、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6、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奖惩办法: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十一、经费管理
1、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需找主管会计领取并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由主管会计负责提供、审核);主管会计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3、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办事,续爱护使用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或者醉酒驾车。
4、公司薪金发放日定为每月15日。
公路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一、使用材料规格必须符合标准,且必须指定产地:石料(淮北),黄沙(淮滨),水泥(徐州),石灰(淮北二级以上),严禁使用劣质材料如龙山和蒙城小涧山石料等。
二、各工程必须做到技术员不收方,收方员不开票,开票员不量方,工地不付款制度。
三、公司所用主要材料每月10日、20日、30日汇总上报公司工程部,过期不报不予计量。
四、公司工程部将按批量和规定预算对公司所进材料进行验量和验质,若发现所用材料质量不符合标准,除责令返工且将不合格材料清除出场外,还将处以原不合格材料款的二分之一的罚款。
五、公司必须做好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和安全防护措施。《筑养路机械管理规定》(试行)
一、施工单位须用筑养路机械时,由施工单位申报所用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统一调配。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机械安全员,负责对机械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的管理。工程结束后由所用单位对机械设备修复后交回公司。
二、各种机械设备都要配备专人操作,并负责所用机械的日常管理及保养。对新购机械设备由机械安全员负责按机械设备技术要求进行初次保养。初次保养后由各操作员按所使用机械的技术保养规定严格定期进行日常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确保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保持良好。
三、操作员应认真填写机械使用记录,内容要清楚、真实。每月的使用记录要在次月的5号由机械安全员负责集中统一上报养护班,不得拖延不报,否则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小修由施工单位统一管理,中修以上的维修要填写申报单上报公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维修。
五、全年安全无任何责任事故的操作员公司将给予表扬、奖励。对发生机械事故的操作员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及责任认定。属于交通事故的由交警部门认定。操作员除按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外,视情节给予政纪处分。处理情况分为以下四种:
⑴操作员对机械事故不负责任的,不赔偿;
⑵操作员对机械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赔偿事故费用额的10%;
⑶操作员对机械事故负主要责任的,赔偿事故费用额的20%;
⑷操作员对机械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赔偿事故费用额的25%。
六、对于交通事故,按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机械设备用油,按工程量、使用记录和定额核油,油料供应由公司核定的加油站统一供应,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
养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编制公司养护工作计划、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发生的问题。
三、负责小修保养、中修、大修等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四、负责包括交通情况调查、生产情况统计、路况登记、养护工程验收、路况质量检查评定、道班基层管理、安全生产等养护技术管理工作,确保养护工作顺利进行。
五、负责养护工作的检查、总结和奖惩工作。
六、负责公路绿化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应用工作,确保养护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公路养护工作效益。
八、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付的其他养护工作任务。
公路养护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养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每年第四季度末编出下一年的公路养路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积极组织实施。
三、经常深入大修、中修工地指导工程施工,做好工程质量自检,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四、经常深入道班,检查验收上一个月小修保养工程的质量和数量,以及道班养护统计、交通量调查、安全生产等基层管理工作,做好养护工作总结,同时下达下一个月的公路养护任务,使公路养护经常化、制度化,以确保本公司管养公路的安全畅通。
五、搞好公司养护公路每季的自查,积极参加并做好全市和全省的公路互查。
六、搞好公路绿化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七、搞好道班工人的技术培训,提高道班工人技术水平。
八、积极引进公路养护新技术,确保公路养护质量不断提高。
机料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公路筑养路机械管理制度》和上级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负责筑路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三、负责材料领发工作。
四、负责安全生产及机务人员的思想工作和业务培训。
五、抓好筑养路机械的管、用、养、修、供五项基本内容。
六、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七、认真搞好战备器材的管理和使用。
统计人员职责
一、在公司领导的重视下,负责本公司的统计业务工作、热爱统计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二、及时正确的填写、汇总、上报各种公路养护统计报表。
三、搜集公路养护统计资料,并对统计资料做出统计分析。
四、检查养护班统计工作,及时纠正养护班统计图表的差错。
五、努力学习统计知识,提高自己的统计业务水平。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制度
一、各工程项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工程部做到制度上墙,内容上墙。经检查无内容和安全员,对工程部处罚500元。
二、各项目部定于每月25日为安全生产例会日,各项目部必须制定例会制度、会议记录,并做定期检查记录,记录要真实。无此项内容每次处罚300元。
三、施工现场必须按规范安装相关安全标志(标准见附图),并尽量将现场隔离,若发现标志残缺不全、不规范,违者每次处罚养护班300元。
四、施工人员(包括正式工与临时工)作业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标志服和防护用品,经检查施工人员有不穿戴或穿戴不全者,每次处罚养护班200元。
五、所有施工机具安全生产管理按《筑养路机械管理规定》执行,如有违反者每次处罚200元。
六、各项目部必须无条件接受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桥梁养护工程师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养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组织实施年内计划中本县(市、区)桥梁(涵洞)的大修、中修、小修工程。
三、经常深入桥梁(涵洞)施工工地,指导桥梁(涵洞)施工,确保桥梁(涵洞)施工保质保量完成。
四、经常深入道班,检查道班对桥梁经常性检查的资料,指导道工进行桥梁经常性检查。
五、及时检查道班在桥梁(涵洞)经常性检查中发现并上报的险桥、险涵,并拿出维修方案,及时上报公司。
六、搞好本公司养护桥梁(涵洞)的季度、年度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取保桥梁(涵洞)安全畅通。
七、负责本公司道工的桥梁(涵洞)养护基本知识培训,逐渐提高道工桥梁(涵洞)养护和检查的技术水平。
一、做好粮情检查是保证粮食储藏安全的重要职责,是掌握粮情变化,确保储粮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粮情检查的内容:仓温、气温、粮温、仓温、气温、品质变化、粮食水份、害虫情况及粮食的色泽、气味和储藏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等项目。
三、粮情检查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仓对储存粮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认真记录,严禁伪造检查记录。
四、粮情检查时间:危险粮一天最少检查一次;半安全粮每三天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粮每七天至少检查一次粮温粮情、害虫及品质变化情况;每月扦样检查一次粮食水分;随时检测各种数据和粮堆变化情况。
五、粮情检查后,应将粮温检测数据进行横纵对比,并与上次检查对比分析,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报告保管科长。重大问题,由保管科长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六、化验室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灵敏。粮情检查所需的各种用具、仪器应认真校正、维护,不得乱丢乱放,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七、粮情检查时,仓外温湿度高于仓内温湿度,不得开启窗户及轴流风机,检查完毕后,应立即关闭检查门;秋夏季节,气温较高,进行粮情检查时间在上午9时前完成,避免高温气体侵入粮仓,确因仓湿较大,温度高,必须上报后方可开窗户或轴流风机通风排温。
八、对熏蒸末散气的仓库进行检查。必须佩戴防毒面具,且两人以上。
九、各责任仓防治人员应对检查和检测的各项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对查仓分析记录薄进行妥善保存,以待备查。
十、检查完毕后,应及时关门落锁、关闭电源,做到人离灯灭。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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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3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4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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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9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表示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再续的;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保险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以上情况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22条劳动合同期满医院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3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4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单位依本规定第14条和第16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16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5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6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长白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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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29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0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0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安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1条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实行岗位工资和吨纸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制定。
第3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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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3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3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五、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七、本规则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员工守则。
一、管理宗旨及服务理念
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质服务思想,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解决职工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职工思想中牢固树立起“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永远都没有错”的服务理念,使汽车队的工作和招待所效益更上一层楼。
二、汽车队管理规定
(一)日常工作管理。
1、全体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思想,热情接待用户,热情周到的为用户服务,不能推迟或提前出车时间,按要求准时、准点出车,不得在为用户服务时谋取个人私利;
2、全体职工有权向领导反映自己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应认真听取意见并积极解决,应本着为全体职工着想的服务思想,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及时说明情况,沟通思想互相理解,任何人不得以此影响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影响出车;
3、车队以队委会为中心,努力抓好车队管理,抓好安全运输,努力抓好增产节约,努力增创经济效益,要重点抓好全体员工的服务态度,对违章违纪,违反各项规定的问题决不迂就姑息,领导和队委应严于律己,模范遵纪;
4、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车队要及时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上级和交警部门的有关文件,并根据车队行车情况抓好及时性的安全教育,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晚上7:30为车队的安全例会学习时间,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缺席和迟到;
5、驾驶员在正常上班时间,如没有任务,上班时应到车队报到或清洗所驾车辆,扫库房,在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可自行安排时间,并能做到有任务时及时上岗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不得以手机信号不好为由而影响正常工作。
(二)、车辆管理
1、逐车建立健全的车辆技术档案,经常保持车辆装备齐全,性能良好,随时掌握车辆技术状况,按车辆行驶间隔里程进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合理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驾驶操作规程和交通条例,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做好日常保养,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并采取驾驶员和修理工共同保修车辆的良好习惯,使驾驶员对自己所驾车况心中有数;
3、认真执行保修制度,制定维修计划,车辆的维修原则上只在定点维修厂家修理,如需到其他厂家维修车辆必需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修理,并实行换新配件交旧件的维修制度;
4、严格实行单车核算制度,按各车分别统计各种油耗、过路过桥、停车、维修、出车补助等费用;
5、制定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标准,在车辆出厂时的标准油耗的基础上按各车使用的年限计算,即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就多加0。2升的系数,凡经统计未超过标准的年终视情况增加奖金系数,反之则扣减奖金系数,百公里油耗表附后;
6、车辆的维修标准,即按公里计算车辆多使用一年每公里即增加0。004元的系数。凡年终统计未超过标准的并有节余者视情况增加年终奖金系数,反之则扣减年终奖金系数。大修费用由接待运输公司另行统一安排,一切维修发票需经接待运输公司经理签字后方准报销,维修标准表格附后;
7、驾驶员的出车因考虑到我院南北两院的具体问题,而车辆又分别存放于两院暂不执行统一调度,但出车必须由驾驶员及时填写出车日志,以便接待运输公司及时撑握车辆动态和统计各种数据申报加班补贴;
8、凡驾驶员私人用车或其他部门私人用车(即无偿使用),必须先向接待运输公司领导汇报,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否则其全部费用由出车人自己负担,事故后果自负。
(三)、业务费的提取和出车补贴、加班费的标准
1、为更好地发挥客车及货车空闲时间的经济效益,拓宽运输创收途径,凡为车队提供客、货运信息(院外为主)承揽客货运业务的人员(含本公司职工),按所提供业务量金额的5%提取业务费,
2、车队驾驶员每月补贴按小车、大货、大客每公里0.10、0.14、0.20元计算,加班费每天10元,由车队统一造表,报后勤服务总公司审批核发,
(四)、奖罚制度
1、凡每月行驶无任何责任安全事故者,按月行驶公里每公里发放0。01元的安全奖,每月在公里补贴中一同发放,反之则扣发当月安全奖。
2、驾驶员在行车和工作后得到用户或单位反馈到车队或总公司极力表扬一次的,车队当月给予20元奖金,反之则当月扣发20元,年终累计受总公司反馈表扬三次以上者,年终给予优秀驾驶员奖,另行发放奖金。
3、年终经接待运输公司统计数据各种油耗,维修未超过车队所订标准的驾驶员,年终给予发放节约奖200一500元,反之扣减。
4、车队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凡能准时到会参加的同志每月发加班费10元,如是正常出车则需上报当月当日的出车单证明并提前请假,否则罚款10元。
5、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调度者,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停止派车,扣发当月基础奖金,经教育不改者作解聘处理。
6、员工服务态度不好,经查实一次扣款20元,群众意见反应大者扣发当月岗位津贴。
7、完成出车任务后未及时将车入库者每次扣款10元。
8、驾驶员违章扣证、两证遣失,所需费用自理。
9、驾驶员(含公司及队领导)在行车途中发生事故,根据责任计算赔款,全部责任的负担保险公司理赔以外部分赔款的35%,主要责任的25%,次要责任的15%,但最多不超过1000元。
10、驾驶员发生事故,经理和队长负责驾驶员赔款的5%。
11、车辆夜不归队、被盗、主车驾驶员未经批准将车交给他人驾驶者,扣发当月10%的岗位津贴,一切后果自负。
装修装饰公司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程部经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服从总公司领导,努力提高自身,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三、努力加强团队建设,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装饰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做好装饰项目经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组调度,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做好施工管理。
五、做好装饰工程内控的监控,认真参加合同报价评审,确保工程利润的实现。
六、工程部经理负责工艺规范的调整,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七、负责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提成的审核。
八、、督促所属部门按规定程序,规范要求进行运作。
九、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优良率审核、奖惩的实施及下达整改指令。
十、负责所属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做好所属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负责对设计师工艺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对所属人员的岗位调整,人员招收和辞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并配合行政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重大客户投诉与客户交流等相关事宜。
十四、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五、工程部经理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工程部例会。
第一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特规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1、公司设立计划财务部作为会计机构。计划财务部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工作,协助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建帐、对账。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持证上岗。
3、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由工作负责人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统计员的调换工作,由计划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
第三条流动资产的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账款及预付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工作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授权的人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回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3、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的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4、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5、有关人员因公外出差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计划财务部预借差旅费。出差回来后的三天内及时到计划财务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6、企业可根据业务量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额20__元(一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安全。
7、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要做到上一张借条不清下一张借条不借,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由两人分开保管。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保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薄。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公司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在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计划财务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三)应收账款及预付款的管理
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一笼统的地名来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认必须有索取价款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
2、计划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商、销售部门建立健全的销售商、供应商的户口档案。
3、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一次发函或派人核对,每季度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总经理。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定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4、收回的货款要及时上交财务,如发生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5、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的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计划财务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6、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必须经办人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若总经理出差可电话告知,得到允许后方可办理预付款手续,等总经理回来后补齐手续),并同时向计划财务部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四)存货管理
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工作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原材料如:板材、钢材、钢管风机等;辅助材料如: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等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及缴纳的税费等。
4、原材料的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五)原材料的购入
原材料的购入必须持有工作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计划财务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1、物资管理部按采购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部门后,须持总经理签字或总经理委托授权人签字后得以采购。购回商品后持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书等同工作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2、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单验收确认,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品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计划财务部处理账务;一联供货方证明。
4、对于货以到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好一式三联的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六)材料出库管理
1、工作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工程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负责人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工作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成本会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的用料由工作部负责人签批,月底报总经理审批。
2、月末成本会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计划财务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3、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工作完毕要会同仓库、质监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工作批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交成本会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4、产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成本会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成本会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联方方可对车辆与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计划财务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5、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品收发、存货明细账、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6、月末在产品的管理,月末工作部和成本会计要搞好在产品或自制半成本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务以免出现帐外资产。
(七)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各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签批,综管部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原则。
2、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责任倒查制度,属于工作部门、销售部门或安装、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财产全面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要及时查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的货物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八)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1、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2、企业需要外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成本会计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应设立专帐,月底核对。
3、业务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交给计划财务部成本会计。
4、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员持发票到使用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计划财务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5、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6、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7、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8、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工作用,由工作负责人签批。不得带出大门以外,需带出时需注明用途、经办人、地址、及归还日期。因业务需要或其他非工作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条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一)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二)本公司产品按工程订单工作,以工作部下发的工作通知单为核算依据。
(三)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四)工作部要与计划财务部积极配合,产品工作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工作批号。车间负责人以工作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料,月末以工作批号为基本单汇总原材料和人工的消耗,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联系起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的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销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跨期使用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
(六)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七)有关费用报销程序按照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八)已销售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计划财务部办理出、冲账手续。
第五条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一)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4:30分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二)企业内部各分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三)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费、运输费用和维修费尽量取得专用发票结算,不得白条顶替。
(四)企业收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要认真检查,凭就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用有关单据。
(五)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计划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第六条会计档案管理
(一)计划财务部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二)计划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三)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1、会计凭证类15年
2、现金、银行存款账簿20年
3、辅助账簿15年
4、固定资产5年
5、季度财务报告3年
6、年度财务报表(决算)永久
7、会计移交清册15年
8、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七条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节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公司日常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公司各部门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职责
1、计划财务部:根据留存的各部门管理费用的范围、额度,对费用申请单、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办理现金预借、报销或付款。
2、销售部:应对本部门管理费、差旅费的申请及报销进行初审,其中涉及到的办公费用、员工费用、车辆费用,由行政后勤部复审后交计划财务部审核报销,其余直接由计划财务部审核报销。
3、行政后勤部:负责办公费用、员工费用及车辆费用的复审及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费、办公用品费、房屋租金、水电杂费、保险费等;员工费用包括培训费、招聘费、工作餐费、加班补贴、异地工作补贴等;车辆费用包括车辆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验车费等。
第三条审批权限
费用审批分为申请审批和报销审批。
1、技术部门申请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3000元(含3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3000-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2、后勤部门申请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20__元(含20__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20__-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3、技术部门报销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3000元(含3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3000-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4、2、后勤部门报销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20__元(含20__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20__-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第四条费用报销流程
1、费用发生均应事先申请,按各类费用具体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费用申请单》,由费用发生部门或分管总监对所辖范围先进行申请审批。
2、费用申请需办理现金预借的及申请转账支票的,填写《借款单》;连同《费用申请单》由计划财务部审核,计划财务部按上述审批权限授权审批后办理借款。
3、差旅费:员工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或分管总监进行申请审批,并按费用审批程序授权审批后办理预借现金。
4、应酬费:员工对外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应事先填写《招待客人申请单》,经部门或分管总监批准后方可进行。
5、培训费:由申请培训部门申报预算,并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总监进行申请审批,借款或报销时凭批件办理。
6、车辆费用:车辆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税金、验车费等车辆费用需要行政总监审批。
第五条费用审核
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填制报销凭证,履行报销手续,当月费用在每月28日办理报销,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现金报销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在背面注明人员、用途、原因和发生的时间),如有费用申请,应附经批准的《费用申请单》。
3、报销凭证根据对应的金额,依照相应的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报销。经本部门审核或经管理部门复审的报销凭证,可提交计划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4、费用审核原则上应在收到报销凭证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完毕由审核人签名。
5、审核内容包括:费用报销是否经费用产生部门长审核、分管总监审批;需管理部门复审的费用是否已经审核;报销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报销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内容是否真实、书写规范、金额准确、印章齐全的要求;审批权限是否在合法授权范围及额度内。
6、在审核中发现手续不完备,凭证缺失、填写错误等不符处,审核部门应退回,由经办人补办后重新提交审核。
第六条差旅费报销
1、出差费用使用公司《差旅费报销单》,按照费用项目:机车船费、住宿费、公交费、其他杂费等分类。
2、差旅费报销单应正确填写出差日期、路线、乘坐工具、各项补贴、金额及其他项目,报销所附票据,必须保留有效日期即始发和终止时间。
3、员工出差回公司三天内必须报销账目。报销单据填写后先由部门部长审核签字,再送财务审核无误后经总经理签批后到出纳员报销结算。
第七条原材料采购报销
1、原材料采购需先填写采购计划或借款单,报请总经理签批后,财务方可办理(予付货款)付款。
2、原材料采购完毕后需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经手人持原材料入库单及发票到财务办理结算或付款。
第八条零星采购及维修费用报销
1、工作经营过程中需零星采购物品时,应先填借款单,总经理签批后财务付款,采购完毕交于仓库管理员,经验收核实后仓库管理员签字,经手人持验收单及发票经总经理签批后,财务审核无误,出纳办理付款或结算。
2、维修费用报销应由经手人持维修清单及发票,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报销。
第九条运费报销
1、原材料运费报销应填写运费清单。内容包括运输单位名称、原材料名称、数量、运费单价、里程、金额,经手人持运费清单及发票由仓库管理员签字、采购员签字。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无误后由出纳员付款结算。
2、按销售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的运费,由业务员填制借款单及运费清单,运费清单要填写具体:销售单位名称、地址、产品数量、运费单价、金额、运输单位名称、时间,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报销结算。
第十条招待费报销
1、公司招待客人应由负责人填写报销单,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2、销售部门在销售过程中发生招待费应由业务员签字,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后报销。
第十一条报销管理
1、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2、所有报销费用经逐级审批后,必须由经手人亲自领取货币资金,杜绝代领代报,计划财务部有权拒绝代领代报。
3、每人每次报销费用只允许填写一份费用报销单,不允许填写多张费用报销单,以此杜绝办公用品的浪费。
第三节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验收入库程序
1、物资到公司后,由仓库管理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申请采购人员及仓库管理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采购人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仓库管理员签字,再由计划财务部部长审核后签字;入库单由仓库管理员、计划财务部各持一联做账,采购人员持一联做清款报销凭证。
3、技术部因工作需要,按照入库程序办理入库登记,仓库管理员将入库单第三联交于计划财务部,作为核算费用依据。
4、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1)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2)与采购审批表中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3)与使用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物资;
(5)因工作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及时入库的物资,仓库管理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第二条物资保管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存放,做到“二齐、三分”。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分:分类、分区、分库。
2、仓库管理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上报计划财务部部长。
3、库存信息要及时呈报。呈报周期分为:月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物资出库程序
1、仓库管理员凭领料人的出库单如实发放,若出库单上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仓库管理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仓库管理员随时掌握库内物资情况,发现物资不足时,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计划财务部部长,并按要求填写《采购审批表》,经批准后交由物资管理部采购;试剂库内的化学试剂由试验室人员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做好采购计划。
4、任何人不办理出库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内拿走物资,仓库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出库时的不良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
6、出库时间规定如下: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出库时间定为每周二、四的上午10:30—11:00,下午3:30—4:00;化学试剂可根据每周的工作提前领取,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
由于工作更改而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第五条
公司仓库具体分为试剂库、办公用品库、综合库、服装库。
第六条安全卫生
1、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2、认真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材料(试剂)管理和保护工作。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随便使用。
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条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试用
第十五条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健康检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试用期的考核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服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行使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奖惩
第四十五条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培训
第四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脱产学习
d)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职
第五十三条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为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模范实践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保证各部门职能的全面履行到位,进一步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公司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学习时间
全体科室管理服务人员以自学为主,辅以公司集中组织学习。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公司组织集中学习,时间一般在一小时以内。每个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二、学习内容
业务经营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商务社交礼仪知识;岗位技能;安全培训;产品价格、质量、标准、规范以及企业文化等。
三、实施办法
公司集中学习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实施,各科室积极配合。每次集中学习前由办公室拟定学习计划,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坚持各部门自主学习制度。
四、学习纪律
学习期间认真听讲,并在专门学习笔记本上作笔记。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打瞌睡,不得私自外出,不得接听手机(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
五、要求及考核
(一)全体职工要认真参加集中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坚持定期学习交流。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体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交流,必要时进行考核评比,评定“优秀”、“良好”、“中”、“差”等档次。
(三)严格实行学习考勤。集中学习时间实行点名制度,做好考勤登记与公布。集中学习不准迟到、早退,迟到。原则上不得缺席,若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主管领导批准同意(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予以通报批评。
(五)职工学习要做到提前安排,定时考核。集中学习的考核由分管领导负责(平时自学情况由部门考核)。考核结果随机抽查,每月公布。考核内容包括考勤、记录等。考核结果与季度绩效考核岗位津贴挂钩,以确保集中学习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每月对学习活动进行一次总结,通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出勤率、撰写学习体会、培训测试结果等情况,对学习培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理室。
七、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