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和制度中的人都是社会运作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缺一不可。想知道如何写出优秀的公司财务制度有哪些内容吗?这里为大家分享公司财务制度有哪些内容,快来学习吧!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制定财务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机构(处、科)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三条学校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
1.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
3.学校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4.校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第四条财务人员应对每年制定的财务预算的合理有效性进行监,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督,并按规定程序上报获得批准;在预算执行中严格审核各项收支情况,对超预算的项目要按规定经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列支;对大型物资采购要参与招投标过程并严格审核起费用开支情况。
第五条财务人员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予以扣留,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不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予以补充、更正。
第六条财务机构应依法设置帐簿,帐簿记录应遵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对帐簿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全面、不准确的事项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定期进行帐目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帐簿或者帐外设帐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七条财务机构应定期编报财务报告,,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依法保证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会计报告、强令篡改、编造财务报告的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处理。
第八条财务机构应监督财产物资的采购计划的审批制度;物资的验收、领用保管与使用制度;物资的维护、报废和转让等制度。并定期进行实物清查,对帐实帐款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财务处职权范围的,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请求处理,以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九条财务机构应按照《规范》中的规定对财务收支严把监督关。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各项收入管理办法》、《中央财经大学各项支出审核及报销程序》的规定,严格审核各项财务收支的发生情况,确保学校各项收支的合理合法。
第十条财务机构应按照《中央财经大学校内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和监督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各单位的各项收入来源要合理合法,各项支出手续要齐全,并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要求各单位兼职财会人员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时入帐,并按期向财务处报送会计报表,财务处定期举办财会培训班,对兼职财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财务处有解释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电算化的管理,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完整、安全,以及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蒙牛公司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分、子公司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应当符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各分、子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加强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管理,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电算化岗位职责
第四条公司实施财务电算化后,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作如下划分:电算主管、数据录入员、审核记账员(可由电算主管兼任)、系统维护员、数据管理员、数据分析员等岗位。各公司财务部门可根据自身情况,对上述岗位作适当调整。
1、电算主管一般由财务部长或经财务部长授权的核算主管担任。
2、数据录入员由负责具体业务的相关财会人员担任,但系统维护员不得兼任数据录入的工作。
3、审核记账由负责凭证或票据等审核及登帐的人员担任,但系统维护员不得兼任审核记帐的工作。
4、系统维护员由具有网络维护经验的人员担任,但电算主管不得兼任系统维护工作。
5、数据管理员由会计档案保管人员兼任。
6、数据分析员可由电算主管或负责财务分析的财务管理人员兼任。
第五条电算化主管岗位职责:
(一)职责内容:
1、全面负责本公司会计电算化的工作,并对软件的正常运转及数据的真实、安全负责。
2、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会计制度和本单位的核算要求,建立适合本单位的会计电算化操作流程及核算方法。
4、负责对计算机输出的帐、证、表等数据进行审查,确保帐帐、帐证、帐表核对相符,各业务模块与总帐模块核对相符。
5、根据本公司财务部门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电算化各岗位的操作权限。
6、会计电算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任职条件:
1、财经类大专以上学历,国家会计师以上资格。
2、大中型企业从事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能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与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团队组织管理经验,初级以上英语水平。
第六条数据录入员岗位职责:
(一)职责内容:
1、负责原始单据的录入及机内记账凭证的编制,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科目正确、摘要简明规范,所制凭证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2、有核算业务发生,须及时录入或制作机内凭证,不得积压。
3、负责对所录入单据和生成凭证的正确性进行校验。
4、负责打印所生成的凭证或报表,签章后连同原始凭证或其他有关资料,传递到电算主管或审核记帐员处审核。
5、执行会计电算化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财经类大专以上学历,国家助理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初级以上英语水平。
第七条审核记账岗位职责:
(一)职责内容:
1、负责对已录入计算机内的凭证或数据、打印输出的凭证或报表以及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核,确保入账数据完整、正确。
2、负责合法凭证、数据的审核、过帐工作,审核时如发现录入或其他错误,应通知录入人员修改,待修改后再行审核。
3、执行会计电算化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财经类大专以上学历,国家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会计学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二年以上。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初级以上英语水平。
第八条系统维护员职责:
(一)职责内容
1、负责对会计电算化硬件和软件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会计电算化工作的正常运转。
2、按制度规定做好财务数据的备份及电脑病毒的防御工作。
3、定期检查硬件设备和软件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4、除实施特殊数据维护外,未经电算主管同意,不得打开数据库操作,更不允许修改数据库结构。
5、负责软件的安装、调试和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工作。
6、执行会计电算化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二)任职条件:
1、专科以上学历,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专业毕业。
2、从事网络维护或会计电算化工作二年以上,熟悉网络操作系统和大型数据库系统的维护。
3、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初级以上英语水平。
第九条数据管理岗位职责
(一)职责内容:
1、按规定的期限,向相关人员催交各种备份数据及存档资料。
2、做好备份光盘以及打印输出的帐、证、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数据的安全和负责,不得擅自出借。
3、按有关制度规定负责光盘、资料的定期归档工作。
4、负责机内上机日志的打印、装订和归档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具有财经类大专以上学历,国家助理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沟通协调能力较强,初级以上英语水平。
第十条数据分析岗位职责
(一)职责内容:
1、负责对电算化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并为决策者提供管理数据。
2、在经电算化主管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将统计、归纳、分析得出的各种数据打印输出。
3、不得修改或篡改任何原始数据,不得将分析数据透露给无关人员。
4、会计电算化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职责。
(二)任职条件:
1、财经类大专以上学历,国家会计师以上资格,或会计学本科以上学历。
2、大中企业从事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二年以上,能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日常工作。
3、具有较强沟通与协调能力,初级以上英语水平。
第三章电算化上机操作制度
第十一条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上机操作,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财政部门统一签发的《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电算主管、数据录入员、系统维护员、审核记帐员、数据分析员和经授权的其他人员有权上机操作,非指定及未授权人员不得上机操作,以保证数据的安全。
第十三条电算化操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口令或密码保密,口令或密码应经常修改、更换,以防泄密。上机操作时,操作人员必须使用自己的真实用户名,除征得本人及电算化主管同意外,严禁盗用他人姓名和密码上机操作。电算主管须根据工作需要,对操作人员合理授权。
第十四条上机操作人员不能擅自修改他人制作的机内凭证及原始单据,如发现错误应立即通知电算主管或制单人员。
第十五条未经电算主管同意,一切外来软件不得装机运行,禁止在计算机上使用游戏软件,严禁修改、删除、拷贝硬盘上电算化系统的目录文件,在软件运行过程中,一旦出现运行不正常的情况,上机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电算主管或系统维护员,不准擅自处理。
第十六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上机操作,操作完毕应及时退出系统,以防非授权人员上机操作。
第十七条上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计电算化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电算主管有权提醒注意和制止,直至取消操作权。
第四章电算化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财务数据的备份工作由系统维护员完成,每日运行财务软件前,必须启动软件自带的自动备份功能。
第十九条只要当天进行了数据录入及处理,工作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数据备份。
第二十条系统维护员在进行任何维护操作前均应先做好数据备份的工作,以防误操作毁坏财务数据。
第二十一条每月结账后要及时在硬盘和光盘上做两套相同数据备份,备份光盘须放置在专用的盘盒内,并作好必要标识,交数据管理员作为档案资料保管。
第五章电算化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系统维护员在每次启动服务器时,必须先打开ups(不间断电源),以避免意外断电造成数据丢失。
第二十三条服务器及客户机要安装正版杀毒软件,系统维护员必须每星期对病毒库进行升级,网络系统运行后要激活杀毒软件自带的实时监控系统,以防电脑病毒对电算化系统进行攻击。
第二十四条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只能由系统维护员来进行,所有上机操作人员不得对已安装并投入使用的软件程序进行删除、重装等操作,电算化软件的升级由计财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各公司财务部门未经许可不得自行升级。
第二十五条会计电算化专用硬件设备由各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计算机及其附属硬件须保持清洁,系统维护员应不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对系统硬件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二十六条各分、子公司的电算化主管在金蝶财务软件和winserver操作系统中都必须具有系统管理员的操作权限,系统维护人员除了在winserver操作系统和金蝶财务软件的中间层中具有系统管理员的权限外,财务软件的其他各业务系统只能具有查看权,不能具有增删及修改的权限。财务电算化各相关岗位(包括系统维护员)的操作权限必须由电算主管统一授予,为了防止他人盗用密码上机操作,电算主管、系统维护员以及其他岗位的电算化操作人员应视情况需要随时变更自己的上机密码。
第二十七条为了确保计算机不受病毒干扰,财务局域网严禁使用任何外来软盘及光盘,客户机上的软驱及光驱须全部屏蔽掉,财务数据的传递使用计财中心统一购买的u盘,系统维护员从服务器上拷贝数据前必须清空u盘中残留的数据,防止病毒感染服务器。
第二十八条服务器硬盘严禁设置共享,如因系统维护需要暂时设置了共享,系统维护员在完成维护工作须及时取消。
第二十九条系统维护员可根据数据备份量和硬盘剩余空间的大小每隔一段时间(如半年或一年以上)清理一次硬盘备份,以利于提高机器的利用率和运行速度,但没有做过备份的硬盘数据不得删除。
第三十条系统维护员应不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对服务器及客户机进行病毒检测,专用u盘向服务器拷贝数据前必须先杀毒,如发现感染病毒,维护员应及时采取措施清除病毒,防止病毒蔓延。
第六章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存储在光盘上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形式的会计数据。对会计电算化文件、资料、软件、备份应当建档管理,管理方式视同会计档案。
第三十三条电算化会计资料的输出:
1、记帐凭证即时打印
2、现金、银行日记帐每月结帐后打印一次。
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每月结帐后打印一次。
4、科目汇总表每月结帐后打印一次。
5、总分类帐和各种明细分类帐
银行支票的管理规定:
一、建立银行支票的购入、领用、结存登记、作废注销制度。购入银行支票(包括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后,应先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逐张登记支票号码,并由主管会计审核签章。
二、使用银行支票时,应同时在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作废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并与存根联装订在一起,以备检查,并在银行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年末,将本年度银行支票使用登记簿整理装订、归档。
三、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使用制度。购入支票、批准签发支票、具体签发支票和加盖印鉴,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一人办理。不得将支票及全部印鉴集中在一人手中保管、使用。转帐支票的收款单位必须与发票印章上的单位名称相符。不得开据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支票的开出日期、收款单位、支付金额(大写及小写)、支付用途要填写齐全、准确,不得留空。
四、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领用制度,因特殊情况要携带空白支票时,需经法人代表批准,并办理借用支票的登记手续,填明接收该支票的收款单位、划定最高限额和款项用途。持票人应根据支付凭证及时报帐。银行支票的借用期限为一天,不论支票是否使用,支票领用人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部门报帐。已使用的,将支票底根及审批过的发票或单据一并报帐;未使用的,则应将支票完整地交回财务部门。财务人员要及时进行银行帐核对,如发现银行支付金额与支票底根不符时,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如有违纪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借用支票仅限于本单位公务,私人及外单位不得借用本单位银行支票。
财务印鉴的管理:
一、财务专用印鉴要分别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购支票及其他单据时,需盖财务印鉴的,要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办理,不得将印鉴交由一人办理。
二、使用印鉴时,须在填写完整的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盖章,不得在空白支票或银行付款凭证上提前盖齐印鉴。财务印鉴必须是专章专用,不得将财务专用印鉴用于其他方面,更不得私自盖章。
三、财务专用印鉴的管理,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凡因印鉴保管不善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印鉴保管人员的责任。
现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会计必须认真细致审核原始单据,收付现金后,必须在收付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并入帐核算。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单据应予以退回,待手续齐全、符合规定后,予以办理。
二、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单位公务借款须以正规借条审批后入帐,严禁出现以借条、白条抵库现象。
财务开支审批办法:
为了加强财务开支管理,严格财务监督,规范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财务开支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的节省管理费用,用于发展业务。
二、各项财务开支,坚持实行法人代表审批制度,一切费用、支出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字后,方可凭单报销。
三、各部门人员报销费用时,应先到财务部门进行单据初审,合格后,填费用报销单,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法人代表审批,财务报销时间定在每周一和周四两天。
四、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必须统一由办公室购置,并持采购单、发票报销。
五、凡报销员工都应事先填写用款申请单,并报法人代表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六、财务人员应根据合法的、要素齐全的的发票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退回,待符合要求后再办理。
七、每月货款付出前先做预算报法人代表审批方可付出,货款付出定在每月的25日至31日,特殊情况除外。
单位及职工个人借款的管理办法:
一、加强对借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借款数额,原则上借款只用于本单位公务需要,职工个人不得随意向单位借款,如确因个人及家庭急需,可向单位说明原因后申请借款。
二、本单位借款金额可视公务需要而定,但必须严格控制;职工个人借款的,其借款数额不得超过本月该员工的工资额。
三、用于单位公务需要的,经办人员需填制正式借款借据,写明具体原因,还款时间。
四、无论是本单位公务借款还是职工个人借款,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或者凭合法的票据报销,单位公务借款及个人借款期限均为15天,超过规定期限未还清者,财务部门将从其薪酬中扣除,直至扣清为止。职工个人以前借款未还清者,不得继续借款。
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管理办法:
一、交通费、住宿费标准
二、住宿费开支办法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
三、交通食品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费开支办法
由于工作原因参加会议、培训或办理其他公务的,出差人员可凭往、返的车票据实报销。
四、招待费开支办法
员工因公务出差(市内),报销餐费10元/次(外省出差除外),外地出差补贴另定。
(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相关费用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1、公司规定,部门主管领导及副总所有拥有的审批借款金额权限为:
①部门领导≤100元,借款不超过100元的直接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交财务确认后方可借款;
②公司副总>100元≥500元,借款超过100元且不超过500元的在经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再由公司副总签字确认,最后交财务确认后方可借款。
③借款超过500元的在经过部门领导、公司副总签字确认后,还需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交财务确认领款。
2、凡及需申请借款付款金额超过1000元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3、借款销账规定: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
4、借款未销账的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销账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除。
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是否领现金或将借款打到指定银行卡里(注:打到卡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并签上名字)。
2、审批流程:借款人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签字→领导审核签字→公司副总领导审核签字→公司副总→公司总经→财务复核确认→领款。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教育局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景,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资料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景,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1、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贴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贴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给经办人。
2、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供给反映学校经营情景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景进行分析。
3、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4、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贴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5、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是否相符。
6、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7、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39;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8、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9、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1、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并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
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景,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第四章、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景、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景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景,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提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第五章、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并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景,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一、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2000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记录,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
二、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五)收到货款,约定时间给销售内勤和财务相关人员,及时记录往来明细账。
三、现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银行转账分对公和对私两种方式,要求无论对私或者对公,必须要有最后一手领导签字,可过后补签字。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原则上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现金盘点制度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五、检查与监督
(一)每天下班之前,主管人员负责监督清点现金余额工作,包括带走现金数量,并做好记录。
(二)主管人员定期安排监督检查账实是否相符,每周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主管人员定期检查对公或者对私汇款凭据,并且做好记录,检查时存款回单与短信提醒结合起来,做到零漏洞,保证现金真实入账。
六、奖罚规定
(一)盘点工作按期执行,如未执行或执行不好,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10-50元。如月度执行较好,给予1-5级奖励。
(二)如发现现金丢失或者漏记,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5000元。如季度执行较好,给予3-5级奖励。
1、根据公司中/长期经营计划,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财务计划;
2、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负责公司财务年度预算/资金运作等全面控制;
3、主持公司财务报表及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工作,为公司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分析,保证财务信息有效地监督检查财务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适当及时的调整;
4、对公司税收进行整体筹划与管理,完成税务申报以及年度审计事宜;
5、精确监控和预测公司现金流量,确定和监控公司负债和资本的合理结构,统筹管理和运作公司资金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6、对公司重大的投资/融资/并购等经营活动提供建议和决策支持,参与风险评估/指导/跟踪和控制;
7、负责与财政/税务/银行等相关政府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8、负责本部门的员工队伍建设及日常/培训/考核;
9、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它事宜。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39;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财务处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校长室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财务处应配合装备服务中心,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反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处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财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财务处主管有权且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包括行政、工会、食堂、基建等),并进行有效的经济核算。
4、学校财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财务处应以月报的形式向校长室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而各条线必须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财务处提供财务报告。
2、财务处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