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以用来约束、规范人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让刚刚进入的新人了解掌握工作流程。优秀的社区工作工作制度是什么样的?下面给大家带来社区工作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
1、隔离室为临时隔离学生专用房间,由校医室人员管理,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2、校医进入隔离室时必须更换外衣,不能穿便服进入隔离室。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3、隔离室设施与设备由校医室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
4、隔离室每天都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5、隔离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开展社区服务必须坚持从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同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开辟合适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形式。
2、以维护和保障社区特殊困难群众和大多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出发点,强调基社会福利性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
3、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以社会筹资兴办为主、政府资助为辅,充分重视社会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的作用。
4、逐步走自立、自养、自我的发展,以“实业养服务”。
5、开展社区服务,加强对基层社区的管理,促进街道与社区居委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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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党建责任制度
1、树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党工委班子成员和办事处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的观念。
2、实行街道社区党建“三个责任人”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党工委党群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党工委组宣委员为具体责任人。
3、社区党支部书记是所在社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工作全面负责。
4、签订街道社区党建责任状。街道第一责任人与直接责任人、街道第一责任人与社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与具体责任人之间要分别签订街道社区党建责任状,形成一级对一级考核、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
5、建立街道社区党建责任工作平台。党工委委员、包片的机关党员干部、社区党支部委员必须承担党建工作的若干工作指标任务;社区全体党员都要根据个人不同情况,通过多种方式承担不同的岗位责任,为社区党建工作尽责尽力。
6、落实按岗定责、量责考核。街道党工委对各责任人、责任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和交叉考评,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要列入各党组织、党员的年度考核,在此基础上按绩奖惩。
7、街道党工委对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考核每季度一次,社区党支部对社区党员的考核每月一次。街道党工委每半年进行一次党建工作总结,实现街道社区党建考核管理的规范化和正常化。
1、社区指定专人负责记账、报账并接受街道财政所管理和指导。
2、对社区全年收支实行计划管理,严格控制,合理使用,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将全年的总收入按比例进行支出:收入的60%用于社区院落整治、疏通下水道、道路修补、车棚维修以及植绿等;收入的20%用于社区的办公经费;收入的20%用于社区干部加班补贴、年终总结表彰奖励。
4、货币资金的收付,必须按照“一支笔”的原则,300元以下开支由社区主任签字;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开支由书记、主任共同签字;1000元以上开支由书记、主任以及两委成员共同签字,并通报社区议事、财经委员会。
6、对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善、原始单据不齐备的现金收付业务,记账、报账员有权拒绝办理。
7、收付款项必须有人经手、有人验收、有人批准,做到凭证规范,手续齐全。会计凭证、原始凭证不得涂改,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和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存限额。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推进社区教育,满足广大群众对文化教育和终身学习需求,提升市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建设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特制定社区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如下:
一、制订社区学院学期和年度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培训课程和学习内容。
二、社区学校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
1、成人学历教育班。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成年人学历提升的需要,积极拓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发展城乡成年人中专学历教育;
2、短期培训班。侧重于知识更新型培训和技能操作型培训等;
3、专题讲座。侧重于专题性、理论性的观念、知识和信息的传播和教育;
4、专题报告。侧重于观念沟通、思想交流、经验推广、事迹报告等;
5、文化沙龙。侧重于以多种方式不断扩大文化性和专业性的交友圈;
6、学习活动。侧重于引导市民参与各类自主学习,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形成全民终身学习的意识和习惯。
三、教育对象为本辖区全体成员。社区成员不受年龄、文化程度等限制,只要有学习愿望、能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活动的,就可以成为社区学院学员。
四、社区学院要充分利用本区域内丰富的社区教育人力资源,逐步建立起一支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专兼结合,适应社区需求,富有工作责任心与事业心的社区教育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原则上至少要有一名专职管理人员,人事关系归属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兼职人员可按照实际需要聘用。要注重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内离退休老干部、专家学者、企业家、教师、模范人物的作用。
为了加强社区财务管理,强化会计核算监督,合理分配使用社区各项资金,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白云街道所属的各个社区。
二、社区财务管理实行“社财街管、两级审核”管理模式。
1、社区财务专用章实行街道社区办统一管理制度。
2、社区财务由街道统一管理,社区只设出纳(报账员),每月一次上报街道代理会计,由街道代理会计统一做账。开支审批、审核由街道、社区分级负责。
三、社区财务开支流程
(一)各项支出申请程序
社区财务管理由社区主任负责,要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本着“量入为出”原则少花钱多办事。
1、社区应在年度预算内安排各项基本支出,原则上不得超预算支出,如因特殊原因确须超预算支出的,须向街道书面申请,经分管线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列支。
2、社区举办各类活动等项目支出,事先要做好初步预算,预算经费超过500元的,须向街道书面申请,经分管线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进行。
3、社区支出党建经费,应向街道组织办书面申请,经街道组织委员签署意见后报街道分管党群副书记审批,财政所根据社区财力及全年支出规模情况核拨,各社区在年末终了须将全年党建经费支出情况报街道组织办结算备案。
(二)各项支出凭证要求
1、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证明人及验收人签字,并附其他证明经济业务事项的相关凭证(会议纪要、报告批复、合同、中标书、审计报告、验收单、相关证件复印件等),再按审批权限交由相关审批人审批。
2、社区所有支出票据均需街道财政所审核并加盖票据审核章后,再交由审批人审批。
3、审批人签字后,社区出纳带上发票、开具银行付款凭证(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等)到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社区办)盖章后支付。
(三)各项支出审批权限
社区各项开支应严格执行审批权限,遵守审批制度。
1、单项开支在500元(含500元)以内的,由社区主任审批。
2、500元以上,2000元(含2000元)以下的支出,须经街道社区办审核,街道分管社区副主任审批。
3、2000元以上的支出,须经街道社区办和分管副主任审核,街道主任审批。
四、资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实行限额管理,现金库存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元限额,由社区出纳统一保管。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报销社区零星办公经费及临时性的必要开支,结算金额达到1000元以上的,要采用银行结算方式支付。
2、现金库存严禁白条抵库,因公或特殊原因需借支现金的,须在借款单上注明用途和借款人,并按照支出审批权限由相应权限审批人审批签字后方能借出。
3、社区应指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现金,核对现金余额,防止现金余额丢失和挪用现金现象。
(二)财务收支管理
1、社区所有收入都须及时缴入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账户,由街道统一管理,不得坐支现金。
2、对支出应严格查验报销单据和实物,各项开支都要取得原始票据,原则上应是税务正式发票,严格杜绝白条列支,其中差旅费、办公费、工程项目等支出必须凭税务发票才能报账,并统一使用规范的领款凭证、粘贴单和差旅费报销单,所开票据要列出明细。日常开支做到日清月结,对于特殊情况的项目建设资金可根据项目进度进行结算付款。
(三)专项资金管理
1、对于街道下拨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街道、社区在各项社会服务事业、社区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工程等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专项资金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2、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支出的审核,支出必须做到凭证完整、手续齐全。街道按照规定拨付给社区专项经费,街道社区办同时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工作,社区保证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工作的开展。
(四)项目资金的管理
1、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严禁先施工后补办手续。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工程项目由社区班子会议商议,并报街道社区办及相关分管领导审批,社区可自行选定施工单位把好预算编制,签订合同进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由街道社区办、相关科室及社区共同组织实施,工程款的拨付由施工方填写资金拨付申请审批表,拨付进度、款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项目,由社区班子会议商议,街道社区办及分管领导审核,街道主要领导审批,财政资金项目投资预算评审。由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对外公开招标,并下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工程实施,工程变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并张贴变更公示表。竣工验收由街道社区办、驻社区干部、分管领导组成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验收;涉及上级部门竣工验收的,由分管业务线进行上报申请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由区财政审价部门出具评审报告,并按最终审价结果支付工程款。
(五)固定资产管理
各社区应当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帐,配备专人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实相符。如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报物资服务采购申报表报街道党政办并经分管领导审批,确定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五、不允许以任何名目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自行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过节费及其他物品。
六、各社区要及时清理银行账户及存放的资金,加强财务管理,一切财务收支都必须纳入财务账内,不准出现账外账或小金库。
七、各社区订立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须上报街道分管领导,经街道研究决定后方可正式签订。
八、街道办事处将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社区进行财务抽审。社区主任(书记)调动或离任,必须坚持“先审计,后调动”的原则,加强离任审计工作。
九、各社区要从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社区主任(书记)要确实负起责任,强化纪律观念,做到令行禁止,对违反规定的社区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十、本制度由白云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西渡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出台西渡镇村(社区)、站所财务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镇辖区内财务独立核算的村(社区)组织和站所,独立核算的村民小组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一、村(社区)、站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本单位财务状况,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以及集体内部各行业、各经营层次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村(社区)、站所财务实行镇农村财务会计核算中心账务代管和资金监管制度。村(社区)、站所设立公共帐户,所有收入、支出都必须通过村公共帐户。各个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防止集体资金平调、挪用、侵占、截留和私分。
三、财务管理规范。村(社区)会计、出纳分设,村委、社区主任主管财务审批,支部书记核批。站所由站长主管财务,镇分管领导核批;出纳由站所民主推荐,党委、政府考核确定。村(社区)公共集体帐户预留四个印章,即: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公章、村(社区)财务专用章、村(社区)主任私章、村(社区)出纳私章。每季度记一次帐,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盖章,并在固定公开栏进行财务公示。
四、报帐程序规范。所有开支要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证明人注明用途并签字,出纳复核,财务负责人审批;村(社区)1000-5000元的开支应经村(社区)“两委”会议讨论决定,一次性5000元以上大额开支由村(社区)监督委员会审查,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站所500元以上的开支报主管领导同意。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支出必须有中标合同、工程验收单、工程结算书及税务发票,通过西渡镇农经站及其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帐,并做到专款专用。村(社区)干部工资、养老保险及补助标准要通过党委、政府审批方可发放。擅自提高标准、发放工资及补助,视作贪污处理。
五、开支要规范。各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及非正式单据(白条),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每个单位非生产性开支控制在年度总收入10%以内,杜绝烟、酒票据,村(社区)招待费开支为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村(社区)经济组织成员签字证明和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但不能超过纪委规定的接待标准。
1、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召开的组长、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家(自营的餐厅除外)用餐的。
2、上级有关部门或单位来村联系和检查工作,确需要在村民家(自营的餐厅除外)用餐的。
3、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其成员的误工补助、福利费、困难补助、劳务费等费用的。
4、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流动商贩处及集贸市场购买农户自产自销的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的。
六、票据使用规范。村(社区)收取各种款项必须使用《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站所使用财政往来结算收据。开具票据要规范清晰。收款收据由核算中心从镇财政所领取,统一发放、登记和管理。核算中心每月或者每季度将收回的收据存根到镇财政所缴销。县直各单位及镇凭村级组织开具的收款收据或者税务发票付款,非正式单据(白条)不得付款,付款通过银行转帐汇至村(社区)集体公共帐户,严禁现金结算。向村级组织收取款项要使用正式收据或发票,严禁使用非正式单据(白条)收款。
七、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制度,每个单位出纳每次只能支取现金3000元,用完以后再支取。
八、镇农经站在记帐的过程中,发现违规发票要及时向镇纪委和党委报告。
九、责任追究
1、所有收入(含村公益事业捐款、集资、国家项目投入等一切收入)必须开具正式收据并入帐,把款项存入公共帐号,否则视为贪污。
2、非生产性开支超出年度总收入10%和出现烟、酒等招待费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镇纪委严格追究责任。
十、本制度从此文件下发日起执行。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强化会计核算监督,合理分配使用社区各项资金管理,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白鹿洞街道所属的各个社区居委会。
二、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实行“居财街管、两级审核”管理模式。即社区居委会财务由街道统一管理,社区居委会只设出纳,由街道指定专人统一做帐。开支审批、审核由街道、居委会分级负责。
三、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由社区主任负责,要科学合理使用资金,本着“量入为出”原则少花钱多办事。社区财务开支流程如下:
(一)经办人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用途,证明人及验收人签字;其它证明经济业务事项的相关凭证(会议纪要、报告批复、合同、中标书、审计报告、验收单、相关证件复印件等)。
(二)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集体审查,由主任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审查印章。
(三)社区所有支出票据均需街道代理会计审核后,再由社区主任审批(书记、主任分设的由社区书记审核后主任审批,下同)。
(四)社区报账员收集整理相关票据,按每一类支出填制一张《苏仙区镇(街道)村级经费支出汇总报账单》,汇总填报《苏仙区镇(街道)社区“村帐代理”交账报账及对账单》送街道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开具银行付款凭证(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等)通知银行付款。银行支付款项后提取回单提交代理会计。
(五)代理会计记账、出具报表。
(六)财务公开。
四、社区居委会各项开支,严格执行审批权限,遵守审批制度,各项开支审批权限如下:
(一)单项开支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内的,根据居委班子集体研究意见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后,并报街道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二)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支出,由社区主要负责人先行向驻点领导和部门分管领导报告后,根据居委班子集体研究意见,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后,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并报街道主任审批。
五、资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实行限额管理,日常开支实行“定额备用金”支付制,现金库存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元限额,由报账员统一保管。库存现金主要用于缴纳、报销社区办公经费及临时性的必要开支,已使用的现金要及时报销并将现金回流库存,结算金额达到规定限额3000元以上的,要采用银行结算方式支付。
2、现金库存严禁白条抵库,因公或特殊原因需借支现金的,须在借款单上注明用途和借款人,并由社区主任和驻社区领导审批签字后方能借出。
3、社区应指派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现金,核对现金余额,防止现金余额丢失和挪用现金现象。
(二)财务收支管理
1、所有收入都需要开票入账,收费人员必须及时收取各种应收款项,出租房屋须在月底之前收取当月的管理费和租金,并将收取的现金交于财务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人员应及时将现金缴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2、对支出应严格查验报销单据和实物,各项开支都要取得原始票据原则上应是税务发票,严格控制白条列支,其中差旅费、办公费、工程项目等支出必须凭税务发票才能报账,并统一使用规范的领款凭证、粘贴单和差旅费报销单,所开票据要列出明细。日常开支做到日清月结,不留欠帐,对于特殊情况的诸如项目建设资金可根据项目进度进行结算付款。
(三)专项资金管理
1、对于区直部门和办事处下拨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街道、社区在各项社会服务事业、社区网格化管理和重点工程等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专项资金如有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各社区之间的专项资金不予调剂使用。
2、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支出的审核,支出必须做到凭证完整、手续齐全;要明确不同支出金额的审批权限,对大额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或联签制度。街道按照规定拨付给社区专项经费,同时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工作,社区保证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工作的开展。
(四)项目资金的管理
1、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严禁先施工后补办好标手续。
2、3万元以下(不含3万元)的工程项目由社区两委会议决定,自行选定施工单位把好预算编制,签订合同进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由居委会共同组织实施,工程款的拨付由施工方填写资金拨付申请审批表,拨付进度、款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3万元以上(含3万元)-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工程项目由社区两委会议商定,居务监督委员会审定,居民代表会议决定,选定施工单位自行把好预算编制,签订合同进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由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并邀请驻社区干部参加。工程结(决)算由街道指定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工程款的拨付由施工方填写资金拨付申请审批表,拨付进度、款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4、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社区两委会议商定,居务监督委员会审定,居民代表会议决定,上报街道备案把好预算编制,进行招标公开比选,下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工程实施,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进行工程变更,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须经街道主要领导审批。竣工验收由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驻社区干部共同组织实施,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士参加。工程结(决)算由街道指定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工程款的拨付由施工方填写资金拨付申请审批表,拨付进度、款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5、10万元及以上(含1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社区两委会议商议,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居民代表会议审定,财政资金项目投资预算评审。向区、街道交易中心招标,并下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工程实施,工程变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并张贴变更公示表。竣工验收由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驻社区干部、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组成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验收;涉及上级部门竣工验收的,由分管业务线进行上报申请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由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或评审报告。工程款的拨付由施工方填写资金拨付申请审批表,拨付进度、款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五)固定资产管理。各社区应当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固定资产台帐,配备专人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帐实相符。如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报物资服务采购申报表报街道财政所并经分管领导审批,确定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六、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按照湖南省“互联网+监督”的要求,完善社区民主理财制度,将财务公开作为民主理财的重点,加强对各项资金的财务管理,社区每季度向湖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及社区居民的监督。
七、建立财务报表制度。每季度末下月5日前,各社区居委会上报各项单据和对账单,由街道统一以报表的形式进行报表做帐,街道在规定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完成财务处理。
八、不允许以任何名目或以其它方式变相自行发放津贴、补贴、奖金、过节费及其它物品。
九、各社区居委会要对设立在银行的多头账户及存放的资金,进行清理整顿,加强财务管理,一切财务收支都必须纳入本居委会财务帐内,不准出现账外账或小金库。
十、各社区居委会订立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须上报街道主要负责人,经街道党政联系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正式签订。
十一、街道办事处将结合年度考核对各居委会进行财务审计。社区居委会主任(书记)调动或离任,必须坚持“先审计,后调动”的原则,加强离任审计工作。
十二、规范管理后,办事处对社区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社区发生支出与实际应用不符时,追究社区主任(书记)责任,按情节轻重分为一般责任、较大责任、重大责任三种。对一般责任由办事处向社区发出警告,限期整改;对较大责任责令社区主任停职审查,报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待查清后给予相应的处理;对重大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社区主任(书记)停职审查,报检察机关,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各社区居委会要从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意义。社区居委会主任(书记)要确实负起责任,强化纪律观念,做到令行禁止,对违反规定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十四、本办法由白鹿洞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十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铁路花园社区为了更加科学、严谨、细致、有效的对辖区进行管理,保证管理的敏捷、精确和高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为首善之区为目标,以数字化社区系统平台为载体。改变过去传统、被动、定性和分散的管理方式,转变为现代、主动、定量和系统的管理方法,从而使社会管理科学合理、高效有序,全面提升社区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二、工作任务
实行“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要求社区工作人员更加深入走访群众,关心群众,加强社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了解掌握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各项动态信息,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社会秩序稳定。具体任务:
(一)负责本区域网格单元内所有社会管理工作的巡查、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二)向群众宣传宣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三)详细掌握社会治安、计生、安全生产、流动人口等状况,以及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等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动态信息,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落实重点人员的帮教和管理。
(四)关心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状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引导群众创办经济实业、发展经济。
(五)加强舆情信息的收集,及时汇总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上报,为社区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便于社区安排或调整,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是社区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化细化社区管理工作的延伸载体。按照“属地管理”、“谁片区、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分解到人,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层对一层负责的工作格局。社区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实行“网格化”社会综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切实发挥能动作用,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社会管理工作。
(二)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实行“网格化”社会管理是新时期做好社区综合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过程中,每一个工作人员之间,各网格包户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加强相互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切磋,不断完善“网格化”社会管理的具体操作步骤、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三)认真总结,逐步提高。实行“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是社区在新形势下推出的社会管理工作新举措,需要努力探索,不断改进,逐步完善,全体社区工作人员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认真探讨,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使之形成社会管理工作有效的工作模式,使社区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作用。
1、在网格化管理中建立信息台帐系统,实现村网格数字化管理。
2、信息台帐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帐、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
3、信息台帐系统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4、信息台帐系统实行条块结合式的双向管理。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镇总台帐的管理;村级网格站长负责村总台帐的管理。
5、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村网格责任人应当做好信息台帐系统的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帐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协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宣传、检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设立灭火点,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档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约。
五、落实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监护措施,主动上门宣传消防常识。
六、指导、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和消防志愿者、居民楼组长等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工作。
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八、认真做好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一、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财务“四统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在原财务制度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制定单位新财务制度如下,请遵守执行。
一、遵守会计统一核算,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库存现金不坐支、不超支、不白条抵库、不私借公款。
二、差旅费的使用及报销办法:
因公出差预领现金,须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凭据,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须在三天内与财务结报,遇特殊情况的,结报时间不能超过一星期。
三、子女医药费报销的审批办法:
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子女医药费报销,由报销人员填写医药费报销单,经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四、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发放审批办法:
五、行政、事业、合同用工性质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明确标准编制发放清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六、车辆维修费用及出车补贴的审批办法:
1、车辆维修由负责该车辆的司机提出,征得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司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2、出车补贴的支付。由司机根据出车情况,于次月5日前填写《出车补贴申报表》,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3、财务根据领导意见进行支付。
七、会务及业务招待费的审批办法:
1、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业务招待时,必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由经办人签字,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2、在酒店(饭店)进行业务招待时,限局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签单,其余人员一律采用买单结报的方式进行;招待费用统一结算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员签字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3、财务根据领导意见支付相关款项;未按上述规定的业务招待费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八、购置办公用品的审批办法:
1、常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各部门采取领用制,并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高额办公用品的购置,由科室提出申请并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2、办公费用支付审批程序:经办人员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九、票据由办公室财务会计统一保管,并及时向核算中心办理结报手续。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务会计有权拒付。
十、项目经费的开支情况,由财务人员负责按月汇总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
十一、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为了规范社区学校的管理,继续推进社区教育向前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社区服务指南》、《市社区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市社区学校达标评估办法》和《市社区学校达标标准》,按照《区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徐府发33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市委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区在新的形势下要规范社区学校的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奠定学习型社会的基础。
第二条社区学校应以终身学习为主线,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和文化、体育、科技活动;旨在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社区文明程度,使社区学校成为社区居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阵地、文化休闲的乐园、终身学习的课堂和才艺展示的舞台。
第三条社区学校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办学,依法管理,接受政府及有关机构的管理、监督、评估和审计。
第二章办学原则和领导体制
第四条办学原则
(一)公益性:社区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服务方向。
(二)服务性:坚持公益服务、市场服务、志愿者服务为一体,贴近群众、贴近社区、贴近社会,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丰富精神文化类服务产品。
(三)社会性:社区学校要树立依靠社会、服务社会的观念,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为全社区提供“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平台,为构建学习型社会作贡献。
第五条领导体制
(一)每个街镇设置一所社区学校、若干个社区学校分校。每个居委或小区设置1—2个教学点,由社区学校统一管理。
(二)社区学校接受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和街镇社区教育委员会双重领导。
(三)社区学校设校长一人,常务副校长一人,专职教师若干人。校长和常务副校长按各自工作职责负责社区学校的工作。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社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社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上一级社区消防组织报告备案。
五、社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本管辖范围内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镇)和居委会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简易水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维护要求。
四、每年对市政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水喷淋管网上的阀门、喷头和压力表作一次检查,并打开末端放水阀,释放锈水,防止管网腐蚀而影响喷淋头正常工作;每季度对火灾报警设施联动功能进行一次检测和试验;每季度对消防水带、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等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五、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都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1、生产化妆品__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化妆品__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了。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⑴、开始工作之前;⑵、上厕所以后;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半成品及原料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料体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1、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2、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3、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4、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5、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6、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7、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8、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及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19、生产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化妆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一、自觉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提高服务社区消防的能力。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消防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社区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各项社区消防公益活动,积极协助做好社区消防宣传、检查等工作。
四、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夜间消防巡查、夜间消防值班等工作。
五、自觉保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六、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报警,参加扑救初期火灾,并配合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