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在推动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以及管理方法的科学化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这里提供优秀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怎么制定,方便大家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怎么制定参考。
用电安全
1、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进行电气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破损;绝缘电阻值是否合格;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保护;保护接地、接零是否正确、可靠等;
2、自觉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觉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从内心真正地重视安全,促进安全生产。
3、要熟悉自己工作现场主空气断路器(俗称总闸)的位置,一旦发生火灾触电或其它电气事故时,第一时间切断电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
4、不能私拆灯具、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不要使用灯具烘烤衣物或挪作其它用途,当设备内部出现冒烟、拉弧、焦味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切断设备的电源,并通知电工人员进行检修,避免扩大故障范围和发生触电事故;当漏电保护器(俗称漏电开关)出现跳闸现象时,不能私自重新合闸。
5、确保电器设备良好散热(如电脑、音响等),不能在其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防止因散热不良而损坏设备或引起火灾。
6、珍惜电力资源,养成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当要长时间离开或不使用时,要确定切断电源(特别是电热器具)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7、带有机械传动的电器、电气设备、必须装护盖、防护罩或防护栅栏进行保护才能使用,不能将手或身体进入运行中的设备机械传动位置,对设备进行清洁时,须确保切断电源、机械停止工作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消防安全
1、营业期间安全出口门禁止上锁,严禁用其他物品将防火门卡住。
2、严禁在疏散通道里堆积物品。
3、禁止客人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到营业场所;
4、服务员要随时注意客人划着火柴和未熄灭的烟头是否落在烟灰缸外,用水将未熄灭的烟头浇灭;
5、营业场所发现异味,烟烧焦味,电器烧焦味要及时检查处理并通知相关部门;
6、每班的班后检查,要对沙发的每一个角落仔细检查是否遗留火种,电器,电源是否关闭自查无误后由本部门值班人员随从检查.确认安全后双方在班后检查记录上签名,最后关闭电源总开关,锁好门方可离开。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改正,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也是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的核心。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实践证明,凡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企业,各级领导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在认真负责地组织生产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工伤事故和职业性疾病就会减少。反之,就会职责不清,相互推诿,而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无人负责,无法进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就会不断发生。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本单位应当为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2、准备好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后要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工作,必须把好四道关:第一,采购关。要保证采购质量,防止选择没有产品合格证和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用品。要选择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第二,保管关。要按照防护用品的保存要求来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剔除过期失效的不合格用品;第三,发放关;第四,监督使用关。单位应培训、监督、教育每个职工在操作时正确有效地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同时,单位要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39;监督,严禁拒绝或拖延向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与劳动保护用品无关的衣物用品代替防护用品,也不应任意提高发放标准。
3、落实用于安全装置、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的购置、维修、保养费用,并落实专人负责本部门安全装置、消防器材、防护器材的管理,掌握职业危害因素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4、落实对生产设备的检修、维护、置换和技术改造的费用,确保各个设备能够正常、安全、完好的运转。
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
为保证安全防护设备的完好有效,防止因设备缺陷导致伤亡事故,根据GB12266—90《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护设备的定义
安全防护设备指:设备的固定、半固定密闭罩;机械、电器屏障;机械或电器连锁装置;自动或半自动给料、出料装置;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的装置;警告或报警装置等。
二、安全防护设备的购置
1、购置新设备的安全要求:购置新设备时,要同时购置保证安全运行的安全防护设备。不购置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各种设备,不购置安全防护设备不全或安全防护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备,不购置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设备。
2、购置特殊设备的安全要求:购置特殊设备,安全防护设备不全,不能保证操作安全的,必须根据实际,到其他厂家购买或由本单位使用部门制作相应的防护设备。
三、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管理
1、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操作者在操作使用主体设备时,对其配套的安全防护设备,必须与主体设备一样,首先进行检查,无问题后才能进行正式生产。
2、安全防护设备的管理:不得拆除、停用、挪用安全防护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发生鼓掌或损坏时要及时修复,在修复之前不得使用该主体设备。
1、参与生产运营体系的规划与建设,并负责组织落实;
2、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制(修)订、执行督导与检查改善;
3、负责生产运营指标制定、重点工作计划统筹,分解、跟踪与评价改进;
4、负责组织生产能力规划与调整、资源配置、产能瓶颈分析与优化;
5、负责场地、人员、设备等生产资源的统筹规划、调整;
6、负责制造成本控制,制定并跟踪落实生产过程降本增效工作计划;
7、负责生产数据库的建立,开展系统性分析运用;
8、负责重大订单产供销、区域工厂产能联动与协调;
9、负责生产管理人才队伍的资格认证制度并组织落实培养计划。
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经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资料。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39;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景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贴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坚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坚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五、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坚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资料、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坚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贴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九、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景。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一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善,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一、学校应在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标准配备好各种消防设施,各种基建项目,应充分考虑消防设计要求。
二、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生经常进行防火教育,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学习《消防法》、《消防条列》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不断提高防火意识和防火责任心。
三、学校内部各个重要部门、部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要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学校内任何地点和部门配置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龙头、消防水管、水带、黄沙、水桶等,不能随便移作他用。不发生火警和火灾,任何人、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不准使用,更不得破坏。如有人破坏或作它物使用,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四、在每学期定期对学校配置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标志,组织检验、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熟知其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鞭炮;严禁带危险品进入学校和宿舍、教室等。
六、校园内严禁学生吸烟、不准在宿舍内点蜡烛,禁止学生携带打火具及香烟等物品入校,学生不准在宿舍区内燃烧物件及生火煮食物;教职工在公共场所(办公室、教室、会议室等)禁止吸烟。
七、来校建筑的人员要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管理提高经济效率的工作中,做好安全生产,不准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场抽烟,制作木制品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人员在场内或周围5米内不准使用明火。同时在工场要配置消防器材,安置消防设施,对因不重视防火安全的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走廊、门口及各公共场所的通道不准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建立完善的安全巡查制度,有关部门每周定时对学生食堂、宿舍、教学大楼等易发火的要害部门进行用水用电安全检查;
学生宿舍供电由专人专闸控制,学生宿舍私人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电热梳、电吹风、床头灯等电热器具及其他不准使用的电器,严禁学生用灯泡取暖、烘烤衣物或将衣物挂在运转的风扇上晾衣,学生宿舍不准拉接乱拉乱接用电线路、不能使用液化石油气,教育学生不把点着的蚊香、蜡烛等放在床沿或靠近窗帘处,不在室内焚烧物品,凡有违反者一律收缴,并另作处理。凡破坏用电设施,割开电线绝缘包皮、乱拉、乱接、乱改电器者,每次罚款20至50元。造成人身事故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学校各办公室、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档案室、仓库、饭堂由各责任部门做好消防工作,严格控制火源,定期进行检查。
十一、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且监督教育家属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十二、消防人员、保安人员要会使用灭火设备,发现火情要积极扑救,应迅速采取下列措施:
1、拨打119报警或校内的报警玻璃报警,“报警早,损失小”;
2、组织人员救人,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
3、灭火;
4、保护现场。
十三、学校每学年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必要时组织消防演练。
十四、学校与各处室、各年级、教师宿舍、学生寝室管理员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防火安全职责,每年对责任人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处理。
1、系上布袋同时检查布袋有无破裂和小孔,如有必须修理。装上喷枪,喷枪的喷咀要垂直于原料容器底,将原料容器及喷雾室旋入对正,接通蒸汽。
2、启动空气压缩机及电柜电源开关,启动控制面板上的总电源开关,按下容器升按钮,升起原料容器及喷雾室,待辅风入口对接完备(听到铛的声响后)按下程序按钮及干燥按钮,打开热风门及辅风门,依次按下鼓风机启动按钮、加热按钮、主加热按钮、辅加热按钮。使机器空载运转5~10分钟,观察压缩空气表(1)和表(2)(略)的压强是否达到雾化的要求,检查机器运转是否正常。
3、上述操作后如果无异常情况,按鼓风机停按钮使鼓风机停机,按下容器降按钮,使原料容器降下,将事先称量好的辅料倒入原料容器,升上容器,启动鼓风机,对原辅料进行预热。
4、当物料达到所需温度后,按下喷雾按钮,调节至所需的喷雾速度喷入事先加热并过滤好的药液。
5、在喷雾过程中通过原料容器两侧的视孔及取样口随时观察喷雾的情况,并随时调整喷雾、干燥、鼓噪之间的转换,保持物料的流动性。
6、当定量的药液喷完后应加入少许的温水再喷雾,以便对输液泵,输液管及喷枪进行清洗,避免喷枪出现阻塞现象。保持机器处于干燥状态15~20分钟,使颗粒充分干燥。
7、关掉鼓风机、辅风机及程序按钮、各种加热按钮,降下原料容器,将制成的`颗粒过筛、装桶、称重、贴签。
8、彻底清洗设备的内、外部及喷枪、布袋及输液管,准备下次再用。
注意事项:
1、严禁鼓风机未停或程序未关的情况下对机器内部进行修理。
2、在容器升降过程中严禁将手指伸入容器底部及原料容器与喷雾室之间的`空隙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生事故后,事故项目部应根据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救援,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行车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其它安全事故。
第四条安全事故分类
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只有重伤及以下的事故;
3、一般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事故(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设备、财产损失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2、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100万元的事故;
3、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指挥部负责人,并如实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局有限公司报告事故的简要情况。项目部负责人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
第六条指挥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有限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
第七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一、轻、重伤事故:
事故发生项目部,轻伤应在10日内,重伤5日内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
二、死亡事故
1、一般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应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10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2、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5小时内报局有限公司领导。公司公司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上报。
3、特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4小时内报告局有限公司,局有限公司按规定上报。第八条书面快报和统计报表
1、发生死亡事故的,应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尽快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表和年报表(见附表2、3)。月报表各项目部在次月2日前报出;年报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月报和年报应附加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和说明。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相。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事故调查,为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处理事故提供有力的保证。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工作职责:
1、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一般死亡及以上的事故);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定事故性质,查明责任项目部和主要责任者;
3、提出防止事故方法;
4、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按事故分类,明确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分级负责。正确把握"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事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汲取教训,真正起到警示教育、整改隐患、预防事故的作用。
第十三条轻伤事故、重伤事故、一般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权限和处理决定,由各项目部明确规定调查权限和处理程序。但对于重伤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报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一般伤亡事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由项目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对一般死亡事故,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指挥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项目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在听取指挥部安全部门的意见后,做出事故处理决定。指挥部并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处理决定、执行及落实等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
对于影响重大的一般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介入调查处理或直接协助政府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特大及以上财产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调查。影响重大的,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必要时,局有限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或委派安监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指挥部安委会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指挥部调查组和政府调查组意见不一致时,按就高从重的原则处理),就事故的原因、过程、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事故处理意见等,以书面的形式报局有限公司,由局有限公司安委会做出事故处理的决定,经局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时,有权向事故有关项目部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在开展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与当地安监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当地安监部门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督。
第十六条在调查工作结束后10日内,项目部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报送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经同意,调查工作结束。
第十七条事故处理完毕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当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报告指挥部。
第十八条发生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事故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事故责任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向指挥部就事故过程、原因、善后处理、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和管理现状的认识、下一步安全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具体事项"说清楚"。
第十九条"说清楚"以会议形式进行,会议由指挥部指挥长或委托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指挥长主持,视情况在指挥部领导、安委会委员,安全、监察、人事等部门负责人范围内,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第四章事故处罚程序
第二十条轻伤、重伤、一般伤亡事故(含一般设备、财产损失事故)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一般死亡事故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事先征求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做出决定后,指挥部抄报局有限公司。
第二十一条重大及以上伤亡事故(含重大及以上设备、财产损失事故),事故项目部除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应由事故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意见,由指挥部做出对事故项目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的决定。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四、工程、设备仪器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五、起重设备、电梯的安全
1、签订起重设备、电梯订货、安装、维护保养合同时,须遵照区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2、新购的起重设备、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起重设备、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技术监督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3、起重设备、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起重设备、电梯使用合格证。
4、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起重设备、电梯移交时,除应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部门有关起重设备、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5、负责管理起重设备、电梯的部门,要切实加强起重设备、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护、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带病隐患运行。
6、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起重设备、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技术监督局安全认可的单位。
7、起重设备、电梯管理部门须将起重设备、电梯和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件副本报公司安全办备案。
8、起重设备、电梯说明书中规定的安全注意事项要严格执行,更不能超负荷运转。
六、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1生产人员工作制度
1.1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不得自行换班;请假时间超过一天应报公司领导批准。
1.2生产人员应服从领导,在发生事故或异常情景时,应听从班组长的统一指挥。若认为领导的命令有错误,应提出自我的意见,若领导仍坚持应立即执行,但确认执行命令会造成人身或设备的严重危险,应拒绝执行,同时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1.3生产人员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在工作中要集中精力,严守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经班长的批准,不应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对跟随自我工作的实习人员,应教育他们严格执行规程制度和劳动纪律,纠正他们的错误,并对他们的工作和人身安全负责。
1.4工作人员在理解每一项任务时,受令人应明确工作的资料和注意事项,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
1.5工作人员用电话联系工作时,应互通姓名,工作资料应明确,并复诵核实,双方认为无误时方可执行。
1.6工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应向班长汇报,班长应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找分管专工签字后通知检修处理。若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班长应立即汇报公司有关领导或直接与检修联系处理,但先行处理的缺陷事后必须汇报有关领导。
1.7工作人员发现检修工作人员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景,应向检修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暂时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1.8工作人员接到越级领导的命令时,应先报告直接领导,然后执行;但如果情景紧急为了解除人身和设备的严重威胁,发令人要求立即执行时,可先执行,后报告。
1.9工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把自我的去向告诉班长或组长;组长离开岗位时必须把自我的去向告诉班长;班长离开岗位时,必须向公司有关领导请假;工作人员若短时间离开岗位时也必须把去向告诉组长或班长。
1.10工作人员应发扬风格,紧密配合,搞好团结,要异常注意和各工序之间的互通和配合,确保安全经济生产。
1.11工作人员脱离工作岗位一个月以上,应经过跟班熟悉情景后,方可恢复原岗位。跟班实习时间由公司领导根据具体情景决定,不熟悉现场情景的人不应独立操作。
1.12控制室人员守则
1-12.1控制室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合理地调整设备出力和配比,监视并调整设备的各项运行参数在规定范围内,保证浇注、切割、蒸压质量,及时发现设备及系统发生的异常现象和故障,并且能正确确定、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做到安全经济生产。
1.12.2控制室人员要做到精力集中,认真监视各表计及信号的变化情景,根据要求细心进行调整,要做到准、稳、勤,保证设备运行、出力贴合要求。
1.12.3控制室人员要衣着整齐、坚守岗位、不闲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12.4表盘及控制盘上禁止放置任何物品。
1.12.5严格控制室人员交接班制度,交班者必须将生产运行方式、注意事项、设备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现的问题及上级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若工艺和配合比及参数等有重大变化时应记录准确并交接清楚;接班者如有疑问要及时提出,交班者必须给予说明。
1.12.6控制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且考试合格;未经考试合格者实习操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2生产人员的岗位职责制
2.1班长的职责
2.1.1班长在行政上受公司经理领导,在业务技术上受专工的指导。
2.1.2班长应熟知生产工艺、生产线的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掌握设备结构、特性、操作与维护。
2.1.3在工作时间内,负责领导本班全体人员完成生产任务和安全、经济指标,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2.1.3.1领导全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1.3.2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并检查全班人员的执行情景;
2.1.3.3领导全班人员对设备的事故及异常情景进行正确的处理,并对事故的发生及处理做好记录;
2.1.3.4完成本班计划指标,保证产品质量,随时分析生产情景,督促指导各岗位人员精心操作和调整,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反映情景并提出必要的意见和要求;
2.1.3.5认真做好运行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1.3.6按时认真、详细地查阅、填写各种记录和报表;2-1.3.7负责审查并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1-3.8担任工作票和停电操作票的许可人;
2.1.3.9批准、审查停送电操作并担任监护人;
2.1.3.10理解公司领导下达的停送汽、电操作命令;
2.1.3.11发布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命令;
2.1.3.12抓好班内安全工作;
2.1.3.13督促、检查各岗位搞好车间清洁卫生工作;
2.1.3.14参加公司组织的生产分析会,负责贯彻分析会上研究决定的事项;
2.1.3.15班长应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2组长的职责
2.2.1各组长在行政上受班长的领导;在业务技术上受专工的指导。
2.2.2组长应熟知生产工艺、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掌握本组所辖设备结构、特性、操作与维护。
2.2.3在工作时间内,负责领导本组人员完成生产任务和安全、经济指标,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2.2.3.1领导本组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2.3.2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并检查全组人员的执行情景;
2.2.3.3领导全组人员对设备的事故及异常情景进行正确迅速的处理,并对事故的发生及处理做好记录和分析;
2.2.3.4完成本组计划指标,保证产品质量,随时分析生产情景,督促指导岗位工精心操作和调整,及时向班长或公司有关领导反映情景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2.2.3.5认真做好运行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2.3.6按时认真、详细地查阅、填写各种记录和报表;
2.2.3.7负责审查并做好工作票的安全措施;
2.2.3.8批准、审查本组设备的停送电操作并担任监护人;
2.2.3.9理解班长下达的停送汽、电操作命令;
2.2.3.10发布本工序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命令;
2.2.3.11抓好组内安全、技术培训和图纸、资料管理工作;
2.2.3.12督促、检查各岗位搞好车间清洁卫生工作;
2.2.3.13掌握本组人员的思想情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2.2.3.14组长应在班长的领导下,配合班长搞好班组管理工作。
2.3料浆制备、配料浇注、摆渡岗位人员的职责
2.3.1料浆制备、配料浇注、摆渡人员在组长的领导下,理解班长的领导和指挥;在业务技术上受专工的指导;
2.3.2应熟知本系统的运行方式、方法,掌握设备结构、特性、参数、操作与维护及生产工艺;
2.3.3在工作时间内负责料浆制备、配料并满足浇注需要,完成所辖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和生产任务,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2.3.3.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3.3.2对生产中发生的异常情景及时处理并对异常情景的发生及处理做好记录和分析;
2.3.3.3根据日生产量完成浇注数量,确保浇注质量,随时分析设备运行和浇注质量情景,确保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
2.3.3.4认真做好运行设备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紧急缺陷及时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处理。
2.3.3.5认真填写各种运行日志和技术记录;
2.3.3.6对检修和停运设备做好安全措施;
2.3.3.7按照规定的工艺抽验项目和时间对料浆、浇注情景进行检验、分析,并将结果上报公司和当班班长;
2.3.3.8每小时检查各仓、罐等设备的`运行情景,并做好记录;
2.3.3.9每小时检查称、输送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情景,做好记录;
2.3.3.10摆渡工序应与行车及卷扬机工序搞好配合确保安全生产。
2.3.3.11与各生产组搞好配合,确保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
2.3.3.12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
2.3.3.13与检修配合按规定保养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3.3.14每半个月配合检修校验水泥、石灰、料浆称一次。
2.3.3.15完成公司交办的临时工作。
2.4成品组岗位人员的职责
2.4.1本岗位人员在组长的领导下,理解班长的领导和指挥.
2.4.2应熟知切割机、行车、初养和废浆系统的运行方式、方法,掌握各设备结构、特性、参数、操作与维护及生产工艺。
2.4.3负责坯体切割,并完成所辖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和生产任务,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2.4.3.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4.3.2对生产中发生的异常情景及时处理并对异常情景的发生及处理做好记录和分析;
2.4.3.3根据浇注数量完成切割量,确保切割质量,随时分析设备运行和切割质量情景,确保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
2.4.3.4认真做好运行设备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紧急缺陷及时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处理。
2.4.3.5认真填写各种运行和技术记录;
2.4.3.6对检修和停运设备做好安全措施;
2.4.3.7按照规定的工艺抽验项目和时间对坯体和切割精度情景进行检验、分析,并将结果上报班长;当切割尺寸改变时应全面检测尺寸偏差,确保产品质量。
2.4.3.8每班随时检查各设备的运行情景,并做好记录;
2.4.3.9每小时检查各废浆搅拌机、废浆泵等设备运行情景,做好记录;
2.4.3.10做好废浆的再利用工作。
2.4.3.11与各生产组搞好配合,确保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
2.4.3.12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
2.4.3.13与检修配合按规定定期保养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4.3.14完成公司交办的临时工作。
2.5配汽岗位人员的职责
2.5.1配汽岗位人员在组长的领导下,理解班长的领导和指挥;在业务技术上受专工的指导。
2.5.2应熟知配汽系统和水、气、电的运行方式、方法,掌握各设备结构、特性、参数、操作与维护及生产工艺。
2.5.3在工作时间内负责水、电、汽,气的供应和调节及制品的蒸压养护,并完成所辖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和生产任务,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2.5.3.1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5.3.2对生产中发生的异常情景及时处理并对异常情景的发生及处理做好记录和分析;
2.5.3.3根据日产量供足水、气、汽,按工艺要求和蒸压制度进行工作,确保蒸压制品质量,随时分析设备运行和蒸压质量情景,确保产品质量;
2.5.3.4认真做好运行设备缺陷管理工作,重大紧急缺陷及时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处理。
2.5.3.5认真填写各种运行和技术记录;
2.5.3.6对检修和停运设备做好安全措施;
2.5.3.7按照《运行规程》规定的工艺抽验项目和时间对制品进行检查、分析,并将结果上报班长;
2.5.3.8随时检查各设备的运行情景,并做好记录;
2.5.3.9每小时检查各运行釜、泵、门、阀等设备运行情景,做好记录;
2.5.3.10各釜在升压过程中汽源温度跟饱和蒸汽温度对应相差5度以上时应投减温水;
2.5.3.11与各生产组搞好配合,确保产品产量和产品质量;
2.5.3.12搞好设备和环境卫生工作;
2.5.3.13与检修配合按规定定期保养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5.3.14完成公司交办的临时工作。
2.6装卸系统岗位职责
卸釜码珠、装卸车、岗位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法及公司有关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具有爱厂如家的思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听从分配,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尽职尽责。
2.6.1卸釜码垛工职责
2.6.1.1负责拖釜挂钩,挂钩要准、稳、牢固,不允许偏挂,偏挂和少挂钩。放模要正、要稳,避免损坏设备和产品。
2.6.1.2跟车时必须要站稳坐牢,严禁嬉笑打闹,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2.6.1.3码垛时必须保证货场地面平整,必须轻拿轻放,码垛要整齐顺直,不能破坏砌块边角,合格率要到达98%以上,超出标准按公司规定赔偿必须的损失。
2.6.1.4卸釜时严格将成品、半头、废品分类码垛,堆放,对半头产品同样要整齐顺直,有序码垛。
2.6.1.5每一天出釜产品必须早晚卸完,不能影响出釜和车间生产,否则要负全责。
2.6.1.6底板要清扫干净吊入轨道并推往车间,下班前要把出釜场地和货场清扫干净。
2.6.2装卸车岗位职责;
2.6.2.1依据提货单规格、型号、数量装车,严禁多装、少装,经付货人员验证后方能发车。
2.6.2.2装货时要站稳,快拿轻放,要整齐有序便于点货和防止运输中丢失,如因装车不当丢失照赔。
2.6.2.3卸车时要服从客户工作人员指挥,按指定场地卸车码珠,并严格做到整齐顺直,保证质量,如因装卸造成断裂掉边掉角工地拒收拉回的,根据损坏轻重扣装卸费。
2.6.2.4装车必须按垛装、垛底不准超过二个,要坚持货场整齐干净,装车后半头、废品必须当时清理码珠堆放,不准影响下车靠车装货,并按时拉回非合格品场地码码垛堆放。
2.6.3拖拉机司机职责;
2.6.3.1及时正确维护保养拖拉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拖拉机、行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避免影响装卸工作。
2.6.3.2自觉配合好装卸人员工作。吊装运行要稳要准。拖拉机要开快开稳,尽量靠好车,方便卸釜码珠人员工作。
2.6.3.3严禁非拖拉机司机、行车操作者私自开车;违者出现一切问题由开车驾驶员负责。
3交接班制度
3.1交接班
3.1.1交接班应按公司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班长同时在班长记录薄上签字,接班人员接班后,交班人员即离开岗位。
3.1.2接班前饮酒者,不得接班;如出现此情景,班长应报告直接领导。
3.1.3如因故不能值班,应在接班前8小时向班长请假或向直接领导请假。
3.1.4正常时每班工作人员不少于编织人数,岗位出现空缺时,应有人顶替。
3.1.5在进行事故处理时,不应交接班。仅有在处理告一段落、得到公司领导允许后方可进行交接班,如果交接班
的签字尚未完成时发生事故,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3.1.6若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交班人员应报告班长或组长,由机动人员代替,或者由交班者继续工作,但继续工作不得超过2小时。
3.1.7工作人员在交接班时,应交得清、接得明,若接班后发现新的问题,均由接班人负责。
3.1.8根据规定应进行交接的记录、报表、资料、备品
备件以及房室、设备状况都应交接清楚。交班者必须将生产运行方式、注意事项、设备情景、本班和上班出现的问题及上级的指示和文件等交代清楚,接班者如有疑问要及时提出,交班者必须给予说明
3.2交班
3.2.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3.2.1.1进行设备及工作场所的清扫;
3.2.1.2各种记录、报表、工具、备品备件齐全完整无差错;
3.2.1.3做好一切技术记录;
3.2.1.4准备好接班后的有关原材料。
3.2.2交班人员交班前应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情景、存在的缺陷和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检修有关的试验措施、预计下班进行的工作及本班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发生的问题及教训。无法交接时应在记录本上交待清楚。
3.2.3交班人员应详细解答接班提出的疑问,并尽力完成他们提出的应由本班进行的工作。
3.2.4全体交班人员交班后,应参加由班长主持的班后碰头会,总结经验,理解教训,表扬好人好事。
3.3接班
3.3.1接班人员在交班前20分钟到达现场,团体听取交班班长的口头交待;
3.3.2接班人员听取交代后按下列分工进行设备检查:3.3.2.1班长:审阅班长日志,检查切割系统、行车、配料系统、原料制备系统,配汽蒸压系统的情景;检查现场卫生情景。
3.3.2.2配料浇注及料浆制备岗位人员:审阅运行日志,检查除尘器、水泥仓、石灰仓、粉煤灰浆罐、废浆罐、计量称、铝粉罐、浇注搅拌机、除尘器、计算机系统、摆渡车、控制盘、水阀门、各搅拌机及各泵、粉煤灰库、工业水、自来水情景和关联设备:行车、卷扬机等设备情景;检查现场卫生情景。
3.3.2.3成品岗位人员:审阅运行日志及切割尺寸变动情景、检查行车、空模回到、切割机组、废浆系统情景;检查废浆搅拌机、废浆泵、废浆罐、小车轨道、阀门、卷杨机、等情景,检查现场卫生情景。
3.3.2.4配汽、岗位人员:审阅运行日志、成品交接表,
检查蒸压釜、出入釜卷扬机、出入釜小车、底板车、减温水箱、疏水阀、;高压分汽缸、减压阀、蒸汽门、蒸压釜控制拒、控制盘、减温装置、表计、初养室汽门情景;检查现场卫生情景。
3.3.2.5接班前,各接班人员向接班组长口头汇报检查情景,并认真听取组长的工作布置、安全注意事项、事故预想等。
3.3.3接班前各组长应参加班长召开的碰头会,并听取班长的指示、意见和要求。
3.3.4接班人员对生产工艺、设备状况、存在的缺陷及本班的产量、质量及要做的工作必须做到心中有数。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一、本电站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生产负责人存档),主要供本站使用。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二、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三、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当地政府、安监、水利等部门安全检查时,有权查阅本站安全生产有关档案。
四、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安全生产负责人同意。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站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五、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单位特点,仓储库房、锅炉房、危险品库房、配电室等部位为公司重点要害部位。
二、重点要害部位建立严格的岗位安全制度,操作程序、工作标准、应急方案,并明文张挂。
三、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设施、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运行记录、检查维保记录、事故记录、安全预案等。
四、建立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消防自动报警装置及事故应急照明装置。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为在此岗位工作的人员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和用品。无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装事故报警装置。
六、重点要害部位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设库房外),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搭设床铺休息。
七、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准上岗。要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对患有严重疾病或犯有严重问题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过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九、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保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置安全标志,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审验,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属各部门、单位、项目部遵照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39;类型:
1、日常性检查。即是经常的、普遍的检查。可以是企业、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班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员等不同层次。可在适当时机进行。
2、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
3、节日前后的检查。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而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
4、不定期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形式
1、安全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2、各工程管理人员及各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现场的机械、安全用电、防护设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班组负责人,每天必须跟班作业,每天巡视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人员有无违章等,同时做好记录。
4、加强特殊时期、节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部门将会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以防特定时期及季节变化、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思想。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即检查领导、工程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主要检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隐患。主要是检查、识别不安全隐患。
4、查整改。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帽、安全带、现场文明施工等是否达到"安规"要求。
目的: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范围:公司所有设备。
职责:公司所有部门及所有岗位员工
规程:
1、设备选购
1.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1.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1.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2、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2.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2.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2.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3.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3.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3.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4、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4.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4.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4.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4.2.2设备、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4.2.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状况良好。
4.2.5建立设备保养日志,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4.2.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5、设备检查制度
5.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计划修理工时,完工时间,准备配件材料及维修所需工具等。
5.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上作好记录。
5.4每年定期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6、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6.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6.1.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6.1.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6.1.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6.1.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6.1.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按照设备报废规程申请报废。
6.2设备报废手续
6.2.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部确认并签署意见。
6.2.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部审核,经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6.3.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6.3.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不能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行。
7、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记载设备一生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购,设备维护保养、检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管理表格记录,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
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矿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监督检查安全技术管理机构、基层单位和生产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5、组织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协助矿长对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组织和指挥。
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安全科的任务是:研究、统筹、协调、指导矿山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矿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标准及安全生产政策的拟订工作。
2、综合管理本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本矿安全生产形势,拟订本矿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矿所属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3、负责本矿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对本矿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协调本矿管范围内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组织本矿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本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项目经理的安全资格审核等工作。
5、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
6、监督检查各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7、似订本矿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本矿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8、负责对本矿重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审定并最终做出安全生产方面的重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有尖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坚持班前安全活动,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教育工人注意环境安全,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的隐患。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4、做好对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有关部门或领导。
5、认真做好本班组新进场人员的进场教育和岗位教育工作。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并采取临时处理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种政策、法规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政策、规定,落实本矿的安全生产要求,负责本矿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的具体工作。
2、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协助班组做好班前安全布臵,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3、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
4、负责对矿山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教育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刚进厂的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工作。
5、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发现的违章行为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纠正;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人员,并及时汇报;待隐患排除后,才允许恢复作业。
6、检查督促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用品,消防器材。
7、熟悉本矿井巷、采掘作业面、矿山地质、水患、通风、疏散通道等情况,督促职工熟悉、了解避灾紧急线路。
8、监督爆破作业人员、警戒人员的爆破、警戒工作;采区安全员在爆破作业前、后,负责对爆破区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排除隐患。
9、发生事故在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本矿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操作规程,反对“三违反”行为,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2、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3、每班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安全装臵、电气设备等完好情况,防止漏电触电事故和其它伤害发生;检查作业面上人安全情况,做好防水、防坍塌、防陷落的措施;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主动维护、保持矿山作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装臵的完好;严禁擅自移动、拆除、解除各种安全设施、安生装臵;作业中需要临时移动、拆除、解除各种安全设施、安全装臵时,必须报告矿长批准,并由安全员到场监督执行。
7、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机械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守矿山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熟记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操作规程。
3、上班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
4、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5、严以律己,不违章作业;同时要互相监督,发现违章作业要立即制止。
6、班前、班中严禁饮酒;严禁睡觉、打闹。
7、对本部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做好现场中、小型机构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及维修、保养工作。
8、建立健全现场租赁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设备租赁单位及时做好对设备运行过程中隐患的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9、认真做好对新购及大修、维修回场后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检查与把关,做好对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出厂合格及完整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0、负责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专业检测和检验。
11、制止并杜绝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施的使用。
12、组织制定现场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好对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13、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涉及中、小型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运行及施工内容的会审,提出的关安全的具体建议,并负责督促落实,确保实施。
14、参与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的性能等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经营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持序,随时对公司的安全动态管理进行分析和指导,经公司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公司实行安全会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安全会议
第三条职责
1、总经理负责主持召开公司级安全会议、重特大事故相关会议。
2、安全部负责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各部、室的安全生产会议和现场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并对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监督。
4、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会议的召集、记录和管理。
第四条会议分类
1、公司级安全会议:公司或公司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部会议,安全生产监督、环保部门在本公司的工作会议等。
2、部门、班组级的安全会议:部门、班组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部门、班组的安全例会,事故报告会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班组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第五条会议内容
1、公司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总结前期安全工作任务,上级主管部的指示传达,重大事故案例分析、布置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2、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总结部门、班组前期
安全工作,安排下期部门、班组安全工作任务,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3、班组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集中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规、条例、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公司最新指示,事故案例分析等。
4、一般安全生产会议内容包括: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文件精神;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通报违纪违章等。
5、安全事故会议内容:调查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处理责任者、教育相关人员。
6、紧急会议:针对紧急任务、事情进行安全工作布置。
第六条会议形式
1、公司级安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召开,安全部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部门安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般由召集人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3、生产班组安全会议由各单位班组长主持召开,由主持人作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
4、紧急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
第七条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有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
4、会议组织单位应邀请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列席参加安全工作会议。
5、公司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班组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公司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部门、班组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每周召开一次,部门、班组和班组的安全工作例会可以和其他会议和并召开。
6、会议主持人由管生产的人员担任。公司及安全会议和调度会议主持人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分管领导担任,班组级安全会议主持人由班组长担任。
7、安全部、各部门、班组级个班组应做好各自召集的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8、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有事不能倒会的(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召开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3-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
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班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设备点检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矿山出入井挂牌制度等。
(一)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发现隐患,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立即报告班组长或有关领导。若隐患危及自身安全时,可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3)爱岗敬业,应熟知本岗位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设备,并能处理常见故障。
(4)机械设备实行专人专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意转借他人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组长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写好各种记录,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
(8)团结互助,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9)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0)不准带病作业。
(11)关心爱护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交班现场做好准备。接班人未按时到达,交班人不能离岗。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将生产现场和设备运行状况填写好,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材料、工具和备件;做好生产现场卫生。准备交接班。交班人应交如下内容:
(1)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
(2)存在的问题;
(3)其他有关应说明的事项;
(4)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接班人应和交班人一起在工作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情况介绍后,应对设备进行启动试车,确认设备正常和现场环境良好后,向交班人了解上一班安全情况和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交接班实现“五不交”:
(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不清不交;
(2)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
(3)工具摆放不整洁、数量不清不交;
(4)事故隐患和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
(5)记录填写不清不交。交接班经双方认可一致,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岗。
(三)出入井制度
(1)出入井者,必须遵守出入井挂牌登记制度,入井时先登记后入井,出井时先出井后登记。
(2)凡饮酒、精神失常、视觉不清、听觉不灵者或有其他生理缺陷而不宜下井者,严禁下井。
(3)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整齐、不规范者,不准下井。
(4)下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轨道上。
(5)井下人员不得在井内乘坐非载人车辆。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一人进入偏僻地段和危险区。
(7)作业前应了解清楚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前必须撤离危险区域。
(8)爱护安全生产设施、安全装置、安全警示标志牌;严禁触动非本人的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及时上报。
(10)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落石,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地点,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11)如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安全的地点。
(12)不准在井下生火取暖、大声喧哗、打闹、睡觉和串岗。
(四)安全确认制
安全确认制是指操作者在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设施技术状况和工作现场进行认定,确认安全可靠后,进行准确操作。
(1)操作确认制。个人在操作或控制某个对象之前,应认定该操作不会引起人员伤害和连锁性有害反应或他人不知道的关联动作,工作环境的有害因素确实已经排除。非连续工作岗位或非连续工作时间,每日上班时首先检查确认设备状况是否完好,环境是否安全,下班离岗前检查本岗位生产状况是否完好、有无事故隐患,尤其是作业现场是否有片帮冒顶、透水的危险。
(2)联系确认制。是指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在不同地点协同进行作业时,必须通过电话、信号、声响等方式进行联系,避免一方操作对另一方产生伤害,如一方在检修,另一方误送电,导致检修人员发生触电事故或设备动作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3)行走确认制。无论是在露天还是在井下,行人都应沿着规定的人行道行走。前进时要注意前方是否有坑、沟、溜井、障碍物等,顶板是否有浮石,是否有冒顶的危险,声光、信号等标志是否正常,在拐弯或穿过电机车轨道时,应前、后、左、右看清楚,确认安全后方可前进。遇到危险情况要避让,并及时处理、报告。严禁人员为抄近路而跨越铁路轨道、运输机皮带、坑、沟、溜井等。
(五)点检制度
点检制度是指操作工人每班对生产设备按点检卡进行检查的制度。检查力方法是通过人的感官、简单的工具以及安装在设备上的仪表及信号标志(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油压表、气压表等),对设备规定的部位按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技术标准进行详细的检查、诊断。其目的是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或减少故障的发生,预防带病作业,避免人员及设备事故。
(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是指班组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此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激发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形式有:每天班前会讲安全注意事项、班后小结安全工作、每周一的安全活动日、事故现场分析会、班组安全竞赛、提安全合理化建议、办安全黑板报、出安全专刊或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活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各级领导和工段技术人员以及岗位生产工人,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检查,了解各部门、各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安全的工作环境等,以利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和纠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1.定期检查
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是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的周期根据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集团公司一次/半年、矿一次/季、车间一次/月、工段一次/周。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是指个别的、日常性的、巡视性的检查。这种检查一般是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现场大型生产设备检修,作业工作面有严重的危险因素等情况下进行。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
这种检查是指针对季节性气候条件的变化,按以前发生事故的规律对易引发事故的潜在危险重点进行检查。如防汛、防冻、防中暑、防雷电、防煤气中毒等检查。由于节假日(春节、元旦、国庆节、五一节等)前后,是事故多发期,因此,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4.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性(专项)安全检查是指针对某个专项问题,如施工生产、大型设备、设施、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等,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5.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
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一般是指矿组织安全专业部门及有关部门对下属单位进行的全面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组织生产时是否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组织、指挥生产时,是否有违章指挥行为;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是否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等。
(2)查工人。是否熟知本岗位“三大规程”(即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的内容;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水平高低状况;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等。
(3)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工安全用具是否符合规程规定;电气裸露设备是否采取绝缘、屏护或间距,以及防止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的防护措施;是否采取防止短路、接地等预防电气事故的安全措施。
(4)检查机械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设备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是否完好;设备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安装、设备的技术性能状况是否良好、能否正常运行、有无超负荷运行作业等情况。
(5)检查露天矿边坡稳定状况,作业现场是否有危险因素。
(6)检查井下巷道、支护是否符合要求;顶板是否稳固;通风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通风质量是否良好,瓦斯、粉尘浓度是否达标等。
(7)建筑施工场地的检查。建筑施工场地是否按规定设置围墙和铁栅门,设置安全标志牌;工地现场的洞、沟等是否填平,是否有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搭设和安全网或防护挡板等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建筑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是否保持完好,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装置、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良好。
(8)矿内机动车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转向装置、制动装置、传动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②车辆的前后灯光是否齐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
④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⑤车辆的各润滑点是否注入润滑油。
(9)厂房内工作环境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①厂房内照明是否良好。
②厂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达标。
③厂房内通风是否良好。
④特种作业地点是否悬挂安全警示牌。
⑤厂房内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规定的宽度。
⑥危险通道是否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是否制定了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并备有各种消防器材(如火火器、沙袋、蓄水池等)。
三、隐患整改制度
隐患整改是消除现场危险因素、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一环。各级通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矿)的原则,进行整改。
四、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为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综合素质,为保障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安全教育的形式分为以下几种:
(1)对新人矿的职工进行“三级”(矿、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3)调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4)复工安全教育。
(5)外来实习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
(6)外单位调入矿内人员的安全教育。
(7)全员每季进行一次再培训的安全教育。
五、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防护用品,因此,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劳动部的相关法规对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作了明确规定,矿山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六、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是矿山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主要生产工具,因此,矿山企业必须制定详细的设备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购买新设备的要求。
(2)新设备的安装规定。
(3)设备操作规范。
(4)设备使用期限。
(5)设备的更新。
(6)设备大、中、小修及日常维修的时间及技术要求。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调动各级组织、激励个人搞好安全生产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因此,矿山企业应重奖那些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对重生产、轻安全,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事故时有发生的单位及个人应予以重罚,以教育广大职工提高遵章守纪、按章办事的自觉性,促进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职责制
1、生产部长安全职责制
2、生产组长安全职责制
3、生产工人安全职责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职责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职责,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职责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景,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职责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进取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坚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坚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进取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贴合设计要求,贴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一、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二、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地面或工件上。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三、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四、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相距不应少于5米,两瓶与火源距离不应少于10米,并应清理周围易燃物,配备灭火器材。
五、高处作业时,应系安全带或有防护措施,不得将橡胶管背在背上操作,下方无易燃物并设人看护。
六、气瓶在室外使用或存放时,夏季要防曝晒。因为超过40℃后易发生危险。
七、气瓶不得倒置,严禁倒出残液,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八、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瓶作业。乙炔瓶必须使用专用的减压器。
九、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和有油污的工具开启氧气瓶和乙炔瓶阀门。
十、气焊工应正确着装,持证上岗。
十一、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液体的工件进行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清理干净。对密闭容器切割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时,外面必须设专人监护。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密器内焊接。
十二、工作完毕,应清理现场,关闭气源,把氧气瓶,乙炔瓶放回指定地点。
一、电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门业务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电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三、用电设备、设施应有可靠的接地保护,而且不允许超负荷使用。
四、电源导线不许缠绕和捆绑在金属管道和金属构件上。
五、未经允许不得私接乱拉临时线,和使用电炉子等表面炽热的电器。
六、移动电源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护套线,严禁使用塑料双绞线。
七、电线接头必须压接牢固,并绝缘包扎良好。
八、胶盖闸用于电源开关使用时,胶盖闸内装设与设备负荷相匹配的保险丝或易熔片,不准用铜丝或铁丝替代保险丝。
九、凡是电器(设备)本身的电源线是三极插头的,就应采用已接好地线的三孔插座。(接地极不准甩掉不用)。
十、对用电炊事机械、设备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禁止同一开关电器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十一、对漏电开关应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失灵的漏电开关应及时更换。
十二、使用60瓦(不含)以上的灯泡要用磁灯口。
十三、组合插座及插座电源导线应完好无损,不得吊挂使用,不允许超负荷使用,严禁使用伪劣插座。
十四、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双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