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的制度有助于降低市场波动和不确定性,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性,为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小编给大家分享规章制度和管理条约参考,方便大家参考规章制度和管理条约怎么写。
一、每天起床后各自管理好日常生活用品,值日及时负责打扫寝室卫生。
二、每星期五中午进行寝室大扫除,坚持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
三、除药类、茶水外不准带任何其他食物进寝室。严禁在室内吃东西、随地乱吐、乱扔。严防病菌和害虫污染。
四、不在墙壁、床上、门窗乱涂、乱画、乱刻、留脚印和钉挂东西。
五、生活用品按要求摆放整齐,不随意乱摆乱放,要养成爱整洁、讲卫生的好习惯。
六、要勤洗澡(脚)、衣服、鞋袜、被褥,修剪指甲。
七、大小便后及时冲洗便器,保持空气新鲜。
八、不违法乱纪,不在校外就寝,不留校外人员就寝,男女生不准串访寝室,有事一定请假。
九、学生宿舍严禁生火,点蜡烛、蚊香,不准吸烟、不准用火、电取暖,不准随意改变电装置。
十、不准在室内、床上打闹、游戏,不准串床,以免摔伤。
十一、保管收拾好自己的物品,不乱拿他人的东西,最后离开寝室者要关锁门户,严防破坏和被盗。
十二、各寝室人员要相互谦让,助人为乐,照顾好小同学。
十三、发现病情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及时就医,如遇传染病情及时向上级和医疗部门报告,给予隔离,防止蔓延。
十四、如有急性事件发生(如急病、偷盗、行凶事件等)全体同学全力保护自身安全,并大声呼救,要有敢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的精神。
总则
第一条志愿者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图书馆志愿者,凡安徽工业大学在校学生,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以及参加图书馆志愿者集中招募。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图书馆志愿者活动,为读者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图书馆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服务口号: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读者,无私奉献。
第一章图书馆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图书馆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图书馆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读者,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图书馆志愿者良好的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图书馆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掌握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3、建立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图书馆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图书馆定期组织图书馆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图书馆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图书馆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图书馆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图书馆定期邀请图书馆领导、图书馆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完成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和管理,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做文明实验。
2、使用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发生故障或损坏应报告管理人员。
3、实行分工协作、专管专用,使用后及时清洗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
4、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专人负责。
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不得将仪器设备借给他人使用。
6、未经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
7、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止事故的发生。
8、厂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9、注意安全,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火源,并如实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10、要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材料。
11、实验室人员要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谁的实验谁负责的基本原则。
12、凡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或两名实验员,否则不得进行。
13、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严格领用手续。
14、安全用水、电;水、电使用完毕立即关闭开关;对杂物要及时清扫。养成实验员的良好品质。
15、消防器材和设施要会用。要放在明显的位置,安全员应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16、有机溶剂、氧化剂、重金属及化合物和有毒,低沸点物质应妥善使用和回收。实验废水,废气和废渣应放入指定地点,统一销毁。严禁倒入下水道。
一、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物资出入厂区的管理。
二、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并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禁止穿短裤、裙子进入车间,禁止穿拖鞋。
(3)进入厂区,职工要佩戴标志牌(胸卡)。外来人员随身携带会客牌(来访牌)。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7)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车间(取送货人员除外),用户进入车间需有销售员陪同。
2、车辆管理
(1)所有乘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区限速20公里/小时,车间门口及转弯处限速5公里/小时。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2公里/小时。厂区内禁鸣高音喇叭。
(4)禁止非本公司聘用驾驶员驾驶厂内车辆。
(5)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6)外来入厂车辆参照执行。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在业务完结后要及时出厂,禁止在厂区无故逗留过夜。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厂生产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由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生产厂长和副生产厂长负责召集,主要由各车间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厂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4、安全培训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5、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生产主管部门将年度内的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及重点生产岗位,并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厂生产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车间、班组安全组织标准;班前会标准;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等。
(3)厂生产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班组、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4)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要按照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的安全标准进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通过安全生产评价,不断提高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车间、班组无事故。
(5)厂生产主管部门对车间、班组及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
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证安全、人人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之目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企业机械设备等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安全设施。
三、对所使用的工具、器具、设备等要维护好,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作业的方便。
四、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建议,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劝阻和制止,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领导进行处理。
五、发生事故要尽可能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领导,并如实介绍事故情况,不得私自处理。
六、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考核奖惩规定,对安全工作成绩优异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或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予以经济处罚。
近日福建、江苏等地发生外来原因侵害师生人身安全事件,要重视这一现象。为更好的保护全校师生人身、财产不受伤害,门岗保卫对外来人员要仔细询问,详细登记备查,除严格执行《安全保卫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外来人员登记制度》、《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保卫人员工作职责》外,特作如下规定:
1、校委会成员主抓安全工作,领导、指挥并检查保卫科日常工作。
2、保卫科长负总责,每天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整个校园进行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学校当天值班领导处理。
3、对所有保卫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发现不能尽职尽责的现象及时纠正,情况严重的及时处理并报告。
4、外来可疑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5、门口会见制。外来人员上课期间不许进校。找学生,下课后给班主任打电话,由班主任通知学生门口会见;找老师打电话,老师到门口会见。确需进入,可让其给被找人打电话,经保卫接电话确认后方可允许进入。做到一看二问三登记四联系五检查。
6、执勤保卫人员要加强夜间巡逻,时刻保证有一人清醒,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巡逻,避免失盗、凶杀等案件的发生。
7、学校监控要每天24小时录像,不得私自关闭。
8、实行问责制,失职人员要承担责任,即:问题(事件)出现时,值班人员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是否及时处理,处理是否得当,是否存在失职。
9、值班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10、本规定自即日起开始执行。
为加强对职工班中餐食堂的管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把职工食堂办成一个清洁、整齐、舒适、文明之家,根据全国煤矿食堂管理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堂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的原则
1、职工食堂以为职工服务为总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对外营业,要让职工吃热、吃饱、吃好。
2、为造就特大型现代化矿井总的要求,食堂管理贯彻成人增效,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一专多能,分工明确,分工不分家,全面地全天性地为职工服务。
3、炊管人员的收入要与职工的满意程度,食堂的营业额盈亏以及全矿的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挂钩,上下浮动,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职工食堂是和工人的健康,生活密切相关的地方,所以要对炊管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职工和炊管人员的就餐,固定资产低质易耗品管理,粮油肉菜等的管理,采购保管等制度,各岗位工作的责任制等,都要规范化,制度化、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二、努力钻研技术,提高整体素质。
1、食堂炊管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技术,提高烹饪技术,改善服务态度,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2、食堂炊管人员的身体素质,必须符合《卫生法》要求,坚持做到无疾病,养成讲卫生,衣帽整齐的良好习惯。
3、提高饭菜质量,杜绝用变质食品,腐烂蔬菜做饭菜,要保证热菜、热馍、热汤。
4、炊事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吸烟,戏闹、穿便服、穿高跟鞋和拖鞋,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饭菜多样化,一般每餐要2~3个大锅菜和各种小炒,馒头、米饭和面条等,每餐不少于两样,早餐花样要多,一定做到做工精细,质鲜味美价廉物美。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壮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不断壮大公司实力。
四、公司提倡鼓励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并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图书馆主管领导应经常对本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馆人员的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本馆各书库、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使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使用方法,掌握本馆电源的'控制方法。
2、各书库、阅览室管理员是其管理库、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图书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理库、室的钥匙,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3、馆舍门、窗、电由各库、室管理员负责开启和关闭,库、室无人时,必须关闭好门、窗和电源。
4、本馆各种设备,由使用人保管,维护并负责其安全,使用人应按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品进馆。
6、严禁在书库、阅览室及库房内吸烟或用火。
7、图书馆外借开放期间,学生必须安全有序的进出,不得拥挤。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员必须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疏散。
8、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非本馆人员须在本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库房。
9、寒暑假或节假日闭馆期间,应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0、全馆人员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本馆安全的倾向和行为。
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
物流管理第七条物流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合理的物流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八条物流机构包含各车间成品仓库、材料仓库、工具仓库以及公司车队。成品仓库是成品的储存机构,负责成品的收发、储存;材料仓库是原材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储存;工具仓库是工具、模具储存机构,负责工具、模具的收发、储存、保养;车队是公司的运输机构,负责公司所有运输事务。
第九条生产部门在接到有物料入库通知后,即通知物料检验人对物料进行品质检验。检验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签名开具物资入库单,然后入库。检验不合格的物料,由物料检验人开具退货通知单,并通知外协人员或公司采购人员将不合格物料运回原单位。
第十条仓库凭物料检验人开具的物资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要做好物资入库帐,并将入库物资放到仓库相应的位置,摆放整齐。
第十一条仓管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和帐目相符,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结果上报。生产部门负责人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管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由车间开单;领取工具、模具以及办公用品等均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仓管员接到领料单核实后,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并做好物资出库帐;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并通知领料人重开领料单,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
第十四条车间或其他人员将物料领回后应即做好物料标示,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
第十五条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将成品送到成品仓库入库。
第十六条成品仓库仓管员在入库人员出具成品入库单后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下方可接收无成品入库单的产品。
第十七条产品出货要开具产品出库单,一联存根,二联交客户或业务主办人;三联交会计,并做好产品出库帐。
第十八条短途运输的可以安排公司车队送货,需要长途运输的安排托运,将产品运至客户规定交货地点交货。
第十九条车队将产品送到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后,将产品出库单交客户验货。等客户验货人员验定无误后请收货人员出具产品验收入库单。客户出具的产品验收入库单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
生产过程管理第二十条生产过程管理是生产控制的重点,是保证生产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资源损耗的必要措施。生产过程管理是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法进行生产管理,合理利用生产资源,合理调配生产人员,保证及时生产的先进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
第二十二条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第二十三条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第二十四条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等),并编排生产计划。
第二十五条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第二十六条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第二十七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第二十八条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厂长反映。
第二十九条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厂长反映,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第三十一条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的,公司将给予奖励。
品质管理第三十三条品质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品质就是企业的生命力,品质管理需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控制、全面实施。
第三十四条公司是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生产品质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员工以及与生产相关的其他员工。
第三十五条生产品质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好质量变异预防,防止偶发性质量变异,逐步改善性质量变异。
第三十六条产品生产前生产管理员必须对物料进行抽查,杜绝材料不合格。
第三十七条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员要加强品质巡查,排除员工操作方法不当、机器设备运转不良、物流紊乱等因素影响品质变异。
第三十八条生产过程中如果产生品质变异,生产管理员要及时通知品质管理人员,如果可能影响到产品交期的,要及时通知厂长。
第三十九条生产员工要做好“品质三员”,即本工序的生产员、上工序的检验员、下工序的服务员。时时刻刻注意,对任何一点小事都不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产,监督上工序的生产,服务下工序的生产,保证从自己手中流出的产品无品质缺陷。
第四十条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作业,严格遵守相关机器、模具等的。
第四十一条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质量要求生产,生产过程中品质管理员发现有任何品质异常必须停产的,生产车间必须马上停产,待品质管理员通知可以恢复生产后方可生产。
第四十二条生产车间成品入库必须凭成品检验人员出具的产品入库单方可办理,无产品入库单的产品坚决不能入库。
生产资源管理第四十三条生产资源管理是合理分配、利用公司生产资源的保证,是公司每个员工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资源管理遵循谁使用谁保养、谁损坏谁赔偿的基本原则,生产管理员要合理调配生产资源,使公司资源产生最大效益。
第四十五条生产资源利用情况生产部门要定期考察,对于不合理的资源分配予以及时纠正。
第四十六条在使用的资源属自然消耗或到使用寿命周期的,使用人员可以向车间管理员申请自然报废或自然报损,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在使用的资源属非自然消耗或人为损坏的,使用人员按照规定予以赔偿,然后由车间管理员领取新资源交原使用人员使用。
第四十七条在使用资源由使用人员负责保养,机器、模具的保养由专人负责并及时填写设备保养记录。
第四十八条机器、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等设备生产部门要建立设备台帐。设备台帐应包括机器、模具、检验检测仪器的制造商、设备功率、精度等级、制造日期、投入使用日期、设备状态、设备保养资料等基本内容。
第四十九条暂不使用的生产资源由车间管理员组织负责退回仓库,由仓库统一管理维护,退回仓库的资源要开具退料单,不能使用的资源也要及时退回仓库。
附则第五十条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适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一、晋升、降职与辞退注意要点
晋升、降职与辞退是企业处理在职人员的三种不同手段,也是经常遇到的普遍问题,处理得好会对企业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处理不好会滋生矛盾,影响生产。
1.处理三类问题应有法可依
企业应该对于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晋升,违犯什么条款应该降职或辞退有明确的规定,不可随心所欲,要法治不要人治,不能某个人说了算。
2.要按公司的程序办事
对于申请、复核、审批,必须依照公司规定,不得越级、越权或违背工作程序。
3.要做到公平、公正
对待晋升、降职或辞退要有统一的标准和尺度,不可因人而宽松不一,更不得带有亲属与感情色彩。
4.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对于辞退的问题,要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关于提前结束的问题、补偿问题等。
5.注意策略与方式方法
方式方法不当,好事也会变坏事,更容易造成矛盾,引发事外事件,所以要正确处理晋升、降职,特别是辞退问题。
6.要搞好人员的交接
除极特殊的情况下,都要先落实接替人员,并且认真搞好交接工作。一般不宜在某项工作尚在进行的中途进行人员变动。
7.把握人员变更的时间
一般的人员变更应选在生产的淡季或工作不太繁忙的时候。
二、怎样进行人才储备
1.人才储备的意义
人才储备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有利于企业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的事情,适当的人才储备,是企业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企业增加后劲的需要,它可以使之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充满力量和朝气。
2.管理人才储备
企业的管理人员一般都采取定员、定岗,这当然是从职责与成本的角度考虑,但也有一个最大的不足,就是往往因压力小使得管理队伍缺乏应有的活力,采取适当的管理人才的储备(储备干部)可以更好地改变这一状况。
(1)储备人才的来源
储备人才有两种渠道来源:
◆通过外部的人才招聘获得;
◆从内部的优秀员工中提拔。
(2)储备方式
不任命具体职务,注意对他们的培养,创造机会让他们去学习,将其放在企业大课堂中,去学习,去锻炼,去研究问题、发现问题,进而自己去寻找适合自己的位置。
(3)储备人才的要求
这类人员一般多为从事管理工作不久,或尚未从事过管理工作的人员,经验丰富的高层管理者一般不易接受这一方式;储备人员的工资一般不易过高,储备时间不易过长,对于一段时间没有作为的要及时解除储备。
3.技术人才储备
主要指重要岗位技术工人储备,比如排钻工人、立铣工人、油漆工人等。这类人员的储备可以防止该岗位的人员突然流失,以及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可以应付临时生产任务的加大而采取的增加两班作业问题;可以防止小团体借自己的技术对企业提出过分要求;可以使工资制度的制定更为合理。
4.副手与学徒工的储备
安排适当的人员做机械操作工人或工木师傅的副手及学徒,有利于为企业培养后续人才。因为副手与学徒工的工资不高,一方面,可以降低工资成本,另一方面,由副手与学徒工做一些接料、搬运等工作,也可以提高技术工人的有效作业率,提高设备利用率,在赶货的情况下,可以加快交货时间。
三、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能够准时出勤,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a.本公司均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b.上下班时间为:上午7:25~12:00,下午12:00~18:30。
c.因生产需要加班的但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18:30~22:00。
d.因工作需要通宵加班者:月薪人员可算作上班一天或补休一天,计件人员无补休,但第二日休息不算请假或旷工,若因公司抽调通宵加班者按时间计算,凡通宵工作者均有10元夜宵补助。
e.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f.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迟到每分钟扣罚1元。
g.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时却为早退,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
h.工作时间未经领导同意而私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擅离职守每分钟扣罚1元。
i.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超过2个小时不足半天按旷工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均以扣除100相应工资。
j.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按时上下制度(总经理核准免予者除外)。
k.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自觉自律,不许迟到、早退,违反者给予处罚。
n.下班人员应听到铃响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等候打铃,违者记警告一次(警告:30元/次)。
p.迟到、早退人员不论时间长短均应扣除绩效积分20分,此条款由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若监督不严格者给予警告处罚。
q.因公出差应事先出具由属主管签批的出差证明,交人事部备案方可,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相关手续的,在回公司后最迟不超过次日凭单办理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r.若本月的绩效积分扣除不足,因其他原因已被全部扣除者,那么因违纪需扣除的金额应在当月的薪资中扣除。
s.上班时间:早晨上班点名:7:25~7:30
中午下班:12:00~13:00
下午下班打卡:13:00~18:30
t.公司的考勤事务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及行政部负责,其他人员签字将视为无效,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处罚。
u.计时人员(月薪资者)旷工1天扣除100元薪资,旷工半天扣除50元薪资,计件人员旷工1天按当月平均工资3天扣除,以此类推。
v.如发现在考勤当中有弄虚做假者,视情节将事双方给予警告处罚。
w.请假1天以内的由车间主任批准,2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2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要在上班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__.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行政部保留修改、删增和解释权。
人事管理制度文件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惩类别
a.表扬:工作中有值得称赞行为者。
b.嘉奖:对公司或社会做有益之事值得表扬者。
c.小功:对公司或社会有突出功绩者。
d.大功:对公司或社会有特别贡献者。
e.晋升:工作成绩特别优秀,对公司或社会有重大贡献,且能适应新职务者。
f.批评:在工作中有被批评行为者。
g.警告:有轻微工作过失或表现较差者。
h.小过:有工作失职表现或屡教不改致公司受损者。
i.大过:有严重工作过失给公司经济声誉造成严重损失者。
j.开除: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使公司经济声誉受重大损害者。
第二条:奖惩金额
a.表扬:张榜表扬无奖金
b.嘉奖:30元/次
c.小功:50元/次
d.大功:100元/次
e.晋升:升职加薪
f.批评:张榜批评不罚款
g.警告:30元/次
h.小过:50元/次
i.大过:100元/次
j.开除:受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三条:惩处计算方法
a.批评三次,记警告一次。
b.警告三次,记小过一次。
c.记小过三次,记大过一次。
d.记大过三次,开除或降职。
e.表扬三次,嘉奖一次。
f.嘉奖三次,记小功一次。
g.小功三次,记大功一次。
h.大功三次,晋升或加薪。
第四条:奖惩相抵标准
a.表扬抵批评。
b.嘉奖功抵警告。
c.小功抵小过。
d.大功抵大过。
第五条:表扬
a.做错事情能主动承认错误者。
b.拾金不昧者。
c.团结同事,宽容待人者。
d.对公司各项活动能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表现突出者。
e.坚持真理,抵制不正之风气者。
f.其他类似行为值得表扬者。
第六条:嘉奖
a.对本厂或社会有公益之行为给公司荣获声誉者。
b.能主动协助非职务内工作有成效者。
c.对工作勤奋努力、奉公守法、品德端正表现优异者。
d.在艰苦条件下工作默默无怨足为楷模者。
e.严守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f.其他类似行为足以表扬者。
第七条:小功
a.对公司经营、生产、管理、设备有良好建议经采纳实行确有成效者。
b.领导有方使工作拓展有相当成绩者。
c.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采取措施得当者。
d.举报舞弊或危害公司权益之事者。
e.一年内有三次嘉奖者。
f.其他类似特殊功绩者。
第八条:大功
a.在遇有意外事件或突变时能奋不顾身冒险执行任务,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b.在工作中能改革、创新给公司降低成本增加效益者。
c.对公司或社会有特别公益行为,给公司带来声誉者。
d.一年内有三次小功者。
e.其他类似功绩者。
第九条:晋升
a.工作考绩优秀未受过记过以上处分,且有重大贡献者。
b.能研究发明,改革作业流程和管理模式,经录用对公司声誉和经济效益有得大贡献者。
c.对社会有公益行为且贡献重大受到政府表彰给公司带来良好声誉者。
d.一年内有三次大功者。
e.具有其他类似特殊功绩者。
第十条:批评
a.因工作原因或个人锁事与他人发生口角者。
b.排队打饭时有拥挤、推攘动作者。
c.在办公室无故大声喧哗者。
d.工作区域卫生较差者。
e.区域内物品胡乱摆放者。
f.公共场合乱丢垃圾者。
g.其他类似行为需要批评者。
第十一条:警告
a.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做一些与工作无关之事宜者。
b.工作不努力,屡教不改者。
c.因过失致使出现工作错误,但情节较轻者。
d.未按工作程序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则但没有造成后果者。
e.不服从组长的合理指导,情节较轻者。
f.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者。
g.未经许可携带物品进出厂区拒绝主管人员查询者。
h.未尽职务,积压或延传文件、资料告成后果较轻者。
i.上下班时不按规定时间迟到早退者。
j.当月因个人原因迟到超过三次者(公差除外)。
k.在上班时穿拖鞋、赤脚、赤膊及衣冠不整者。
l.上班不着装,不佩戴胸卡者,有其他类似违规行为者。
第十二条:小过
a.对上级批示未能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导致公司受损者。
b.因工作疏忽造成浪费较轻者。
c.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d.在公司禁烟区抽烟者。
e.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f.未经许可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
g.有故意涂改、损毁、伪造工卡者。
h.不服从组长指挥或工作调动者。
j.故意撕毁公司通知、通告及其他宣传内容者。
k.有其他类似过失行为者。
第十三条:大过
a.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b.私自使用公司印信或涂改上级批示模仿主管笔迹批示动作者。
c.拒绝听从主管及经理人员的合理指挥监督,有以下犯上行为者。
d.一年内有三次小过者。
e.有其他类似违纪行为者。
第十四条:开除
a.未经许可私自到其他公司或个人处兼职者。
b.传播有损公司之谣言或挑拔劳资双方感情,煽动工人罢工、怠工者。
c.遗失或泄露公司机密文件、资料、信息者。
d.给公司声誉或经济造成严重损害者。
e.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f.一年内有三次大过者。
g.其他类似违规行为者。
二、入厂要求
欢迎你来本公司面试,祝你尽快成为北京奥德瑞家具有限公司中的一员,让我们一起共创未来,为了你能了解公司的章程,请阅读下列“入厂须知”:
a.凡应聘人员请出示你的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就业证等相关有效证件配合我们工作。
b.如果你面试合格,请交1寸免冠照片2张,办理入职手续,并将身份证复印件交行政部办理档案。
c.新员工进厂试工期为七天,试工期内因个人原因而离职者无薪资结算。
d.新进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含试工期),试用合格者即转为正式工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最短期限为一年)。
e.试用期表现不佳者可辞退或延长试用期(但不超过两个月),表现优秀者可获嘉奖或缩短试用期。
f.生手或学徒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未签订劳动合同者原则上不予辞工,若获批准而辞职人员要扣除培训费300元,技术人员及组长级以上人员扣除500元,即辞即走人员要加扣经济损失费。
g.合同期内辞工者:员工要提前一个月,技术人员及组长级以上干部须提前两个月,否则按违约金方式扣除相应工资。
h.一经录用,应按时上班并配合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连续三天无故不到班者属自动离厂,无薪资结算。
i.新员工进厂工作满两个月发放第一个月薪资,工作满三个月发放第二个月薪资,以此类推,年终也是一样。
j.新进员工若确有一些实际困难,可在进厂后工作满20个工作日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一式两份,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一份留部门主管备查,一份交财务领取现金),可预支人民币100元。
k.领取过工资的员工不可借款,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l.上下班时间为:早上7:25~12:00,下午:13:00~18:30,因生产需要加班时必须配合生产加班,加班时间为18:30至实际下班时间。若因季节变化需调整上班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m.所有员工均须按时出勤上下班,不得有迟到、早退行为,违者依照厂规处理。
o.因私人事情或有病需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组长同意后,将工卡和请假条一联交人事部备存。
p.请假一天以内的由车间组长批准,二天以内的由行政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要在上班后及时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q.此须知因版面有限不能全面详细说明,若有疑问请参阅员工手册,不便之处请见谅。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管理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企业管理、职场、成长、成功励志、经济营销、生活情感、期刊及其他类别书籍。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本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四、借阅规定
(一)借书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日常工作时间。
(二)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为10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按0。5元/天计算,在工资中扣除(最高不超过书的原价)。
(三)借书时,请填写《借阅单》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四)借书人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借阅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3、损坏轻微,可以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一)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指定购买计划、整理、盘点,并由采购部配合,负责图书的购买等;
(二)每周五进行盘点;
(三)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他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系统中的《图书室登记总簿》。
六、保护书籍
(一)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二)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七、图书交流及捐赠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各级主管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由安全主任和安全督导员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各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的主管担任任,并按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各车间、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部门课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兼职安全员是本车间或班组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部门兼职安全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车间,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部门主管人员,迅速予以排除。
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增强全员参与管理的意识,强化措施,特制本制度:
1、各楼层的生活指导教师要尽忠职守,若发现有不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公寓和德育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
2、生活指导教师没有做到每日检查学生用品和水电气设备设施的;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不及时报告公寓投资方因而没有得到及时整改造成事故发生的。
3、没有加强对所管楼层的巡查管理,导致学生在辖区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4、标准宿舍的学生到公寓造成打架事件发生,公寓学生之间发生打架事件时没有及时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
5、各楼层学生无回寝室,生活指导教师为其开门而导致学生财物被盗的。
6、各楼层学生在寝室内吸烟、酗酒、损坏公共设施,生活指导教师发现后不及时制止而造成后果的。
7、各楼层生活指导教师发现消防设备设施有损坏现象而没有及时报告学校和投资方,遇有火灾事故发生而不能正常使用的。
8、发现学生有思想问题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公寓保卫人员没有严格来人来客登记制度,造成社会无业人员混入公寓进行不法行为的。
若违反以上责任追究制度,将追究有关楼层生活指导教师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时交司法机关处理,造成学生财物被盗的按照学校社会治安治理赔偿制度执行。
图书室管理守则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图书馆业务工作规章制度20__-05-1418:43#2楼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馆长负责全馆的安全工作,各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每个工作人员都是本馆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检查职责范围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火警电话:119,匪警电话:110。
三、配合全校安全检查安排,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正常运转和应急所需;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校教务处,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
五、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协调维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六、馆内的空调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病运行。下班或长时间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七、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必须对全馆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八、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指定专人保管。全馆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九、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非本馆工作人员使用。
1.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2.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其直属部门主管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3.公司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亲自打卡,不得迟到早退或矿工.
4.公司员工因事需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书面手续,允许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吃零食,吸烟,乱丢垃圾,看小说、书报、谈笑、打瞌睡者记警告(20元).
6.未完成当天工作任务而拒绝加班或初次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者记警告(10元).
7.屡次迟到、早退,经多次教育未改正,严重者作开除之处理记小过处分(20元).
8.在工作埸所喧哗、吵闹、劝阻而不听者记小过(20元).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者记大过,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工作安排若有单方面不公正意识时,必须先服从后报备.
10.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1.造遥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记大过(50元).
12.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使发生危险者记大过(100元).
13.初次带人打卡或委托人代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记大过(50元).
14.凡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造成对方身体伤害者,使用武力或携带凶器威逼恐吓他人安全,实施暴力或重大侮辱之行为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5.盗窃同仁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拾元以上者给予罚款并送司法部门.
16.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严禁代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打卡),违者一律记小过论处。
17.有旷工人员:旷工半天扣当天,旷工一天扣三天,如令厂方生产有所延误造成损失严重者,另加处罚,以示警告.
18.凡正式雇员辞职者,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经各级主管核实,送交人事部签署后方可生效,离职时,员工必须办齐离职手续,经部门主管签核后,工资结清离厂.
19.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切连续旷工三日者,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工资及任何费用,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
20.通过多次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办理离厂手续,只发给被辞退人员在厂期间出勤工资.
21.凡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一律先记大过,当天办理离厂手续,并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物品或材料浪费需照价赔偿.
22.我司的薪资制度为计时,请假事宜: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填写请假单,经组长,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视其它生产任务而定,病假须出示医疗证明;员工入厂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员工办理离职申请,需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期结算工资,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急辞工者,须扣除半月工资.新进员工试用期为7天,如试用期员工不合格者,工厂给予辞退处理,工厂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23.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加班:18:00特殊情况需要离岗者,在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到前台登记离岗.离岗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5.上班时间不得接听,玩弄手机,不得聊天或随意在车间走动等一切非工作事宜。26.所有工人进出车间都必须穿着工衣,佩带厂牌,进车间必须更换工作鞋。
27.如果发现他人故意损坏公司设施罚款50元.
28.不许将公司的用具物品带回宿舍..
29,.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
30.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注:凡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领导批示.立制人批准人
日期X年1月1号
X公司行政部
(一)总则
为改进作风,减少会议、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分类及组织
第一条全厂会议归纳为四类:
1.厂级会议:主要包括党政领导(扩大)会,全厂干部会、全厂班组长会、全厂党员大会、全厂团员大会、全厂职工大会,全厂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分别报请党委或厂部批准后,由党、政、工、团等办事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2.专业会议:系全厂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厂领导批准,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
3.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车间、科室、支部召开的工作会(如车间办工会、科务会、支部会、车间(科室)职工大会等)由各车间科室、支部领导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班组(小组)会:由各党、工、团小组长或行政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二条上级或外单位在我厂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厂际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厂办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科室协作作好会务工作。
(三)会议安排
第三条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厂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厂长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全厂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厂务会:
总结评价当月生产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干部大会(或全厂职工大会):
总结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个人。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工厂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揭露矛盾,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厂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
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汇报总结前季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
汇报、总结当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
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车间科室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科务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车间办公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1)班组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2)班组(科室)班前会:
对先天工作进行讲评,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2.各类代表大会
(1)职工代表大会:
(2)车间(部门)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小组会):
(3)党员代表大会:
(4)团员代表大会:
(5)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6)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工厂管理委员会:
(2)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席会:
(3)生产管理委员会:
(4)生活福利委员会:
4.论文、成果发布会。
(1)科协年会:
(2)企协年会:
(3)政治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年会:
(4)厂QC成果发布会:
(5)科技成果发布会:
(6)信息发布会:
(7)企管成果发布会:
第四条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车间(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各种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经部门或分管厂领导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厂办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第五条厂办每周六应将全厂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编制会议计划并订印发到厂领导和各车间、科室及有关服务人员。
第六条凡厂办已列入会计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厂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厂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第七条对于准备不充分、或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厂办有权拒绝安排。
第八条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适的几个会议,厂办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第九条各部门会期必须服从全厂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安排在全厂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四)会议的准备
第十条所有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作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备好坐位、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人等)。
1、宿舍严禁留宿亲朋好友及与公司无关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留宿时,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留宿原因、时限及留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至行政部备案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留宿,无任何手续留宿无关人员者,劝退论处!
2、宿舍全体伙伴轮流值日,严格做好防火防盗及卫生打扫工作!由行政部负责检查督导并安排值日人员!
3、宿舍内全体伙伴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借贷关系!如有违反,因此产生的纠纷与公司无关,并劝退双方当事人!
4、宿舍内严禁私自购置安装直排式热水器,液化器炉等明火危险设备!已购置的,需定期汇报使用情况至行政部。行政部将不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5、宿舍内实行一人一床制,个人负责所属铺位的卫生及衣物整理;禁止乱扔乱放,影响他人休息生活!
6、宿舍内全体伙伴,如因外出无法回到宿舍者,须致电宿舍当日值班人员及行政部,并留下地址及联系电话,并保持行动电话畅通!
7、宿舍内全体伙伴,每人每月扣除100元水电煤气费,于次月工资里扣除,未满15天的扣除50元。
8、新伙伴入住宿舍需提供正规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至行政部备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入住!
9、入住宿舍的全体伙伴,应当爱护宿舍内公共财产,如有损坏(非人为),应书面形式报至行政部,经调查之后,公司将派专人维护!人为损坏者,照价赔偿!
10、宿舍钥匙由行政部指派的专人保管,如需配钥匙,须书面报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批后方可配钥匙!无任何手续私自配钥匙者,劝退论处!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大气压力称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反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是米加工企业。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米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促进米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高米质量,确保米的质量安全。本规则是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行业的资料并结合我国米加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的,是对我国米加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米生产,促进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米产品定义与分类、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米加工厂建设、米加工设备、米加工质量管理、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鼓励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米产品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按国家标准,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米原粮收购及管理
第五条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米、绿色米、有机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5115-20__无公害食企米》、《NY/T393-20__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419-20__绿色食品米》、《NY21-19__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
第十二条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7707-1987《塑料袋》、GB6543-1986《瓦楞纸箱》、GB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汽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如添加剂中含有转基因及过敏源成分的说明)。
第十六条包装物及添加剂的存放环境应符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于生产班次领用情况应建立台帐,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米加工厂建设
第十七条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CCP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二)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四)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五)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六)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七)储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化粪池、垃圾存放场所)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二)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三)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四)车间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材料建造,墙角及柱角应处理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门窗安装应严密,并装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锈的纱窗或纱网,窗户一般不做窗台,如设窗台须做成于30度以上斜面;清洁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或空气帘幕。
(五)车间地面与排水: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无裂缝、易清洗消毒。作业中有排水、废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业区域的地面应耐酸碱、防渗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并装置带水封的地漏或明沟,明沟不宜用盖板。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它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生产厂的设施
(一)供水设施:车间内的水质、水压、水量应能符合生产需要;自备水源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设施: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则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三)通风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器,以保证室内有相对稳定的温度,防止蒸汽凝结和保持空气新鲜;一般生产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在有臭气或粉尘产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安装相应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装置;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风口应距地面2米以上,噪排风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气过滤设备。
(四)洗手消毒设施: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设施;在清洁作业其入口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洗手台应使用陶瓷或不锈钢材料的器具,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五)更衣室: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并立间隔。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应按员工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镜。
(六)厕所: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并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与车间相隔离;厕所外门不得开向清洁作业区,能自动关闭;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积垢;厕所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适当照明;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仓库:应以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藏场所,需要冷(冻)藏的要设有冷(冻)仓库;同一原材料仓库储存不同性质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分类分架存放;成品库只能存放成品;仓库的.性能、结构应能使储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质不发生恶化或减低至最低程度;仓库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仓库应设置足够的物奇放装置,储藏物品(不含原粮稻谷)应距离墙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冷(冻)仓库应安装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仪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安装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
第六章米加工设备
第二十一条原粮初清设备包括:初清筛、风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二条原粮加工清理设备包括:振动筛、去石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三条砻谷及谷糙分离设备包括:砻谷机、稻壳分离机(器)、谷糙分离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四条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筛)、配米机(有配米需要)、色选机、空气压缩机、水过滤设施、磁选器、机、除尘器、风机、仓斗等。
第二十五条日期打印、包装、堆码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塑料袋热封机、打捆机、日期打印(喷码)机等。
第七章米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米生产企业应依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需要配备检验仪器和设备。包括:
(一)基本设备:分析天平、台秤、容重测量器、游标卡尺、分样器、水分测定仪、烘箱、选筛、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实验台及实验架等。
(二)专业检验设备:实验色选机、米品质测定仪、米饭食味测定仪、白度计等。
第二十七条米生产企业对进厂的每批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米生产企业可采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条米加工企业应详细制定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原则上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用氟家标准方法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法核对。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样品,实施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外包装检验。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和本企业无法检验的项目可托具有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
第三十条米加工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成品仓库,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成品应储存在成品仓库内,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仓库中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出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收回。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隔离和标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工厂应有足够的品质管理及检验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专相关学历并具备4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食品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文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及预防等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八章米厂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
(一)厂区内的道路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扬尘。
(二)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三)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污泥积蓄。
(四)废弃物临时存放地应噪生产车间;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应有遮盖,防止不良气味溢出或被风吹起,防止有害动物孳生;易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厂区内应有防止、杀灭有害动物及昆虫等设施。
第三十五条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一)厂房内各种设施应经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洁卫生状态,厂房屋顶、天花板、墙壁应保持良好无破损,地面不得有积水和破损。
(二)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每天下班后应及时清理、清洁,必要时予以冲洗、消毒。
(三)灯具及管线外表等应定期清扫或洗涤。
(四)冷(冻)仓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避免地面积水,并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积非即时使用的原料、内包装物或其它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条设备卫生管理
(一)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的设备及工具和生产用管道应及时清理、清洁、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定期予以清洁、消毒,消毒后要彻底再次清洗,以免残留物污染食品。
(三)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及时彻底地清理、清洁。
(四)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人员卫生管理
(一)米生产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个人卫生、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二)米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三)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应能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应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五)上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六)与米直接接触的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及饰物;有皮肤传染病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八)个人衣物应储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的更衣柜内,个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九)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参观、来者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除虫灭害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设施管理、污物管理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第九章产品出货管理
第三十九条产品出厂前应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检验人员、产品检验状态等。
第四十条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标签上的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应严格遵守《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十一条产品出厂时应对运输及防护工具进行检查,防止产品二次污染及运输途中的质量安全。发货员应记录出货产品、出货日期、运输车辆、到货点、接收单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等,制定相应的产品回收、退货、召回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消费者利益。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则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