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以是法律、政策、法规、惯例、程序、准则、标准等,不同类型的制度在各个领域都有不同的形式和应用。那要怎么写公司规章制度上墙范文模板呢?这里提供一些公司规章制度上墙范文模板,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1、操作时不能持刀指手划脚,需集中注意力工作;携刀时不可刀向人。
2、刀具的摆放不可随手摆于工作台边上,以免伤手。
3、切勿将刀具随意浸在放满水的池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4、使用绞肉机、榨汁机等要文明操作,且必须使用专用的填料器推压;清洗机器时,应切断电源,清洁刀口时应用一定厚的布,并由中间向外擦。
5、厨房地面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油、汤、水撒地后应立即清除。地面铺面砖块松动要立即修理。
6、工作鞋要具有防滑性能,不得穿薄底鞋、已磨损鞋、高跟鞋,以及拖鞋、凉鞋,穿的鞋脚不得外露,鞋带要系紧。
7、使用任何烹调设备或点燃煤气设备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1)油锅或油炸炉使用时严禁水份溅入,以免爆溅灼伤人体。
(2)蒸箱使用时,应注意烫伤,首先要关闭阀门,再背向揭开蒸盖。
(3)烤箱或烤炉在使用时,严禁人体直接接触;煮锅中搅拌食用要用长柄勺,防止卤汁溅出烫伤。
8、摆放热油、热汤要适量,端起时要用垫布,并提醒别人注意安全。
9、设备的安装和电源的安置须符合厨房操作的安全,使用者须掌握设备的操作,且在使用前须对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10、设备使用时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切断电源,通知工程人员修理,不可带故障使用或私自进行修理。
11、其它岗位人员不得私自上炉灶进行操作。
12、本制度从__年__月__日开始执行。
一、防火防盗工作要在主管局长的领导下组织落实好防火机构,责任人,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各科室(所)的领导要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防火防盗的重要性,严格遵守防火防盗制度,如有违反,造成火灾或被盗者,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三、楼内设置的一切消防工具和器材,不得做其它用途或任意乱动,室内电源不准随意改动。
四、各科室(所)的负责人,下班前要对自己所负责办公室的安全防火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并报告办公室。
五、财务室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保存现金及支票,经常检查金库、房门、窗的防盗设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六、全局干部职工要人人树立安全防火防盗意识,各办公室最后走的同志要做到关灯、断电、关窗、锁门。
七、午休或开会时各办公室要锁门、关灯,防止发生火灾或被盗。
一、十要
二、十不要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1、要微笑,以发之内心的微笑为顾客服务;
2、要整洁
3、要礼貌
(二)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属实给予解雇:
1、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2、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5、窃取公物者。
6、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7、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8、在店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9、威胁店长及在职员工者。
10、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11、在店内赌博者。
12、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店内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诬控同事者。
15、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三、福利、培训及请假
1、员工工资均按月支付,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2、新进员工工资,由店长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总经理核定。
3、新进员工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店内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4、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5、员工加工,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6、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课程,员工不得无故拒绝参加。
7、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8、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9、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10、员工出差,填写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店长核准后,交总经理。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请示店长补准。
11、员工于星期例假日、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12、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规定予以解雇。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39;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3日,子女得丧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四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13、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店长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店长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总经理核办。
14、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须经店长核准。
15、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证明必须休养者,申报店长给予公伤假。
16、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17、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店长指定代理人,员工离开前应将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
目的:为了保障公司设备、财产安全,规范办公室门锁的管理,落实锁匙管理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内容:
1、公司办公室、文件柜、办公桌钥匙统一由行政部管理登记分配,备用钥匙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2、办公室钥匙,由行政部登记,办公室负责人签字领取一把,其余均由行政部存档备用。
3、文件柜、办公桌钥匙,由行政部统一登记,办公桌、文件柜使用人签字领取一把,其余均由行政部存档备用。
4、严禁将钥匙借给他人使用或另复制钥匙,如因工作需要复制锁匙,行政部统一复制;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自行复制,到行政部领取申请单,由本部门总经理签字后方可自行复制。
5、个人分管钥匙分管人必须随身携带,不准任意乱放以防丢失或被无关人员使用,当有关人员需使用钥匙时,要亲自持钥匙开门。
6、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备用钥匙,必须填写好《锁匙借用登记表》行政部批准后,办理相关借用与归还手续。
7、如果钥匙有遗失或损坏,请速报行政部,以便及时更换并记录在《锁匙领用/变更登记表》。
8、任何锁头的增加、更换、移动都必须填定《锁匙领用/变更登记表》经行政部批准后进行更正锁匙或编号。
9、行政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各部门领用的钥匙,检查内容包括:数量、损坏、丢失、是否为复制等,并填写相关的检查记录。
10、员工离职其办公场所使用的锁匙必须回收验证。
11、如员工自行离职未交接相关工作及锁匙时,行政部将与其有关的所有锁匙重新更换并填写完整记录。
没有严格的ktv规章制度是很难让KTV很好的运转下去的。每一场所从开业到每天的运转都需要按照相关KTV规章制度有序的进行着,在这一规章制度中员工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内容,今天要和大家简单的了解的是关于KTV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规定内容:
第一条:每一名KTV员工每天都必须要按时上下班,每天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当有病、事时候需要按KTV规章制度中的规定提前请假
第二条:不仅要保管好自己所负责区域的设备等物品而且要保管好自己的工作服、胸牌等相关物品
在这里KTV规章制度中明确要求当KTV员工辞职时必须按将有关物品交给主管领导,严禁任何人将工服等物品带离本店
第三条:每天上班的时候要求员工均应按规定着工服,保持工服整洁、仪表端庄
不按固定着装的给予10元以上罚款,扣除其当月的奖金。
第四条:KTV中每一位员工必须严守本店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提供有关人事、经营管理、财务、设备、文件资料等信息;如有咨询,由有关领导负责接待,严禁擅自做主张,一旦公司利益受损给予开除和罚款。
第五条KTV中每一名员工必须呀按规定时间在员工食堂就餐,未经允许不得外出就餐,或在营业区内饮水、就餐,更不可以私带朋友到KTV内部食堂就餐,一旦发现给予严厉的处罚
第六条:KTV每一位员工一般不得在工作区内打(接)私人电话
当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到指定地点打电话,以免影响自己或者他人工作。
第七条:当员工休假或下班后严禁任何人在营业区内逗留
第八条:无论是什么原因员工都不得在包房内留宿,一旦发现给予开除
第九条:工作时间员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能串岗
第十条:不得使用污言秽语,不允许在营业区嬉笑打闹,不得在营业区域吸烟、饮酒,不得与客人发生争吵,不得收取客人小费和物品。
1、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熟知《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员工宿舍管理条例》,并贯彻执行;
2、宿舍管理员必须凭员工《住宿申请单》,才能安排新员工入住。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在宿舍栏内签字,并记录在员工记录本上。
3、每天必须做工作记录。将每天发生的情况及问题分别记录在登记本上,每星期日将登记本上交行政主管查阅,发生重要事情及时上报人事部。
4、宿舍管理员每周一到人事部召开部门会议,汇报宿舍一周内的情况,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5、宿舍管理员需负责员工工作制服的清冼,并督促员工将清洗后的衣服晾晒至指定的位置。
6、宿舍管理员每天在员工上班后,检查每一个房间内的卫生及员工叠被子情况,并检查电视、灯、水是否关上,将未打扫卫生、未关电视、灯、水的房间及未叠被子的员工姓名记录下来,并按《宿舍卫生管理条例》予以扣罚,并将扣罚单上交人力资源部。
7、宿舍管理员每天必须打扫楼道卫生,将每一个房间外的废纸篓内的垃圾清理干净,并督促各宿舍寝室长按《宿舍卫生管理条例》中的要求安排本寝室员工打扫卫生并整理好员工日常用品。
8、宿舍管理员每天凌晨24:30以后检查每一个房间关电视和关灯情况。并督促关电视和关灯。对不服从管理与违反公司《宿舍管理条例》的员工将名字记录下来,上交到人力资源部。
9、宿舍管理员在值夜班时,若员工夜里12点以后回宿舍的,应写明晚归的员工姓名及原由,并制止员工不能大声喧哗,避免打扰其他员工休息。
10、宿舍管理员必须掌握员工安全通道出口位置,以便发生火灾时,能疏导员工,并掌握安全通道大门的钥匙,会使用灭火器。
11、宿舍管理员每天在员工下班前5分钟负责开启每一套房间的防盗门,每一套防盗门的钥匙不许外配,由宿管员保管,套房内小房间钥匙允许寝室长配备一把,宿管员必须保管原钥匙。
12、宿舍管理员必须详细了解我公司员工的情况,对于各种治安检查能对答如流。
13、宿舍管理员必须每月28日将男女员工住宿名单交至人力资源部,并注明新入住及中途退宿员工的时间。
14、宿舍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者,造成的损失由宿舍管理员负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系统集成事业部销售工作实行目标管理,销售业绩是销售工作的主要评价指标。奖勤罚懒、存优汰劣,通过富有竞争性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第二条销售工作的宗旨是以客户为中心,积极扩大和稳定客户群,创造效益。
第三条销售工作的管理旨在加强销售过程的可控性和对销售结果的可预估性,追求员工综合素质和高效率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四条销售工作范围包括公司的自有产品、代理产品、解决方案、服务和系统集成项目,以及公司确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为规范本部门销售工作管理,推动系统集成业务的稳健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销售体系及组织管理
第六条根据市场的状况及行业的特点,集成事业部设立市场部,通过市场部来达到销售管理的目的。
第七条事业部设立市场部,经理由事业部决定产生。市场部经理对事业部经理负责,并在事业部的指导下工作,执行并完成事业部下达的各项指标,负责本部门销售工作的落实,管理下属的各个销售经理。市场部经理在事业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有权决定销售人员的市场经营活动(如出差、招待、举办市场活动等)
第八条市场部承担销售定额和利润定额任务,承担本部门的所有营业费用(人员工资、福利、业务费用)。
第九条销售人员的销售任务由事业部和市场部共同决定。销售任务由目标时间内的销售定额、利润指标等方面内容构成。
第十条销售人员全年的销售任务平均分配到每个季度。事业部和所在市场部对销售人员每个季度进行一次业绩考评。
第三章薪酬、提成及奖励办法
第十一条本公司根据产品特点、市场状况以及销售人员的业务能力,设定不同的销售序列和销售级别。各销售级别承担不同的销售任务。
第十二条公司各级销售人员的工作薪酬由基本工资和提成奖金两部分组成。即:
工作薪酬=基本工资+提成奖金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的基本工资扣除保险费用后按月足额发放。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在项目回款达到合同额90%以上(含90%)情况下,可以领取提成。
提成=项目利润(合同额-采购成本-佣金)__提成比列
提成比列表
第十五条在年度整体利润考核时,如销售人员整体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则提成比例按15%执行。
第十六条在年底结算时,技术、商务支持人员按项目提取2%作为奖励,由事业部统一进行分配。
第十七条在事业部完成公司下达目标任务前提下,公司返回事业部8万作为奖励,由事业部按照销售70%、技术和商务30%的原则进行分配,事业部经理不参与分配;超额完成任务部分,公司按超额部分的70%返还事业部,其中返还部分的50%作为事业部经理个人奖励,其余50%由事业部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市场部经理与销售人员的绩效考核内容为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销售人员承担的销售合同金额、利润指标、收款时间、费用开支等方面内容。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天为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核算日。市场部经理和销售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级别升迁(薪酬加减和级别升迁)的重要依据。若连续两个季度未能完成销售任务,公司可对市场部经理及销售人员进行调整。
第四章销售费用管理
第一十九条事业部费用管理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按月进行费用核算,同时在每月列会进行月度费用情况通报。
第二十条销售项目立项时,公司将对项目的年度费用支出作出预算,或者是对项目的整体费用支出作出预算。
第二十一条销售人员的借支必须严格把关,普通销售人员每月费用不能超过3000元,市场部经理每月销售费用不能超过5000元。特殊情况根据项目情况并报事业部经理来申请。
第二十二条预算内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报销,销售费用如果超过预算,每笔费用
的支出均需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管理人员批准。销售人员每次借支不能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借支。
第二十三条公司将对每个销售人员和每个销售项目严格核算,并有权在整个销售项目没有超过销售费用预算的情况下,对单一项目和单一销售人员的行为提出费用控制建议。
第二十四条为支持大的系统集成项目及行业性项目的开拓,大项目及行业性项目费用在公司和事业部整体评估的前提下作项目费用预算,按项目进度进行借支。
第二十五规范报销制度,按公司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或费用报销单,单据要求填写工整,不允许有涂改的现象,发票要求粘贴整齐。原则上每周1必须报销上周的费用,逾期不予办理。报账流程:填写报销单――部门经理签字――统一交商务审核――事业部审核――交财务审核予以报销。
第二十六条销售费用包括所有销售人员的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礼品等。
第五章销售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销售工作实行报表管理,各级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公司规定的各种报表并及时上报。
第二十八条销售人员需要完成的报表有:客户拜访记录、客户情况调查表、出差报告、每周工作情况表。
第二十九条部门经理需要完成月度应收未收帐款分析表、季度/年度销售计划与实绩对照表、出差报告。第三十条各种表格的要求客户拜访记录表
1.客户拜访记录是销售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完成的工作报表,以客户为分类标准。
2.客户拜访表必须在拜访客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部门经理和事业部。3.各个销售项目可根据行业客户特点,对客户拜访表格式进行补充或修改,但必须报部门备案。
客户情况调查表
1.客户情况调查表是对客户信息了解的重要记录,销售人员在销售项目立案后,必须不断地了解客户动态,不断完成和更新客户信息,以书面形式予以反映,并周期性地交部门经理和抄送事业部,方便上级掌握客户跟进状况,以及帮助公司对客户资料进行积累。
2.客户情况调查表因客户所在行业和需求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在本制度中对格式和内容不做统一规定,但各个市场部必须制定相应的模板,并严格要求销售人员填写。
每周工作情况表
报表人员:各级销售人员、市场部经理。
报表内容:销售人员本周的工作情况和下周的工作计划。
报表时间:销售人员每周五下班前报市场部经理;市场部经理于下周一下班前报事业部。事业部。
月度销售计划与实绩对照表(销售人员)报表人员:各级销售人员、市场部经理。
报表内容:销售人员月度销售计划与销售实绩的对照及原因分析。
报表时间:销售人员每月30日报市场部经理;市场部经理于下周一下班前报事业部。出差报告
报表人员:各级销售人员、市场经理
报告内容:出差时间、地点、目的,拜访客户名单,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成果与建议等。
报表时间:每次出差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交,各级销售人员提交给市场部经理,市场部经理提交给事业部。
第三十一条工作报表中销售实绩以财务部发票数据为准。第三十二条工作报表中统计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第三十三条各级销售人员必须书面填写各种报表,并报直接上级。第三十四条报表填写与上报的原则是:及时、客观、全面。
1、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各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考核。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审批。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奖惩。
3.3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3.4安委会负责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安全责任考核。
4、控制程序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的考核工作。对各部门、各级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4.2安全责任考核按季度进行,年终进行总结,由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提出奖惩意见,安委会负责审核:闫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公司的安全生产实行以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责任应明确内容、时间和考核标准的奖惩办法。
4.4公司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与各职能部门,均须对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项目负责任。
4.5车间或部门因管理不到位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原因发生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火灾、爆炸或重大伤害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并取消车间及车间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当年评优资格。
4.6年度内车间或部门发生轻伤事故、火情、一般设备事故(责任事故),除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处罚外,扣除车间负责人及事故责任人当月安全补助金。
4.7年终部门和全体员工进行年度安全总结,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进行年度考核,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执行、兑现。
5、相关文件、记录
5.1《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强大,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的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39;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员工的技能、管理水平,来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实行岗薪制来分配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并会根据经济发展来不断提高员工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公平的竞争机制,多劳多得。
五、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挥集体创造精神,增加集体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追究。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团队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教育员工遵章守纪,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3、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是公司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5、奖励与惩处的类别:
一、奖励种类:
(1)行政奖励:嘉奖、记功、记大功
(2)经济奖励:一次性经济奖励、加薪
二、惩处种类
(1)行政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
(2)经济处罚:一次性经济处罚、降薪
(3)解除劳动关系
6、根据各类奖惩行为情节轻重,奖惩处理方式如下:
7、相关表格:奖惩通知书
第二章奖励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价值2000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在公司员工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
4、积极维护公司荣誉,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6、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
7、敢于揭发或举报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
8、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受到社会好评并被媒体报道者;
9、拒绝贿赂有事实依据者;
10、其它应予以嘉奖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在节约成本、开发担保产品和风险管理、财务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者;
2、对公司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取得显著成绩者;
3、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者;
4、发现他人泄露公司秘密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轻了损害后果的;
5、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10万元<损失金额≤50万元)者;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之案件者。
6、遇有灾变,勇于抢险,并处理得当者。
7、发现非职责内问题,予以速报或减少经济损失。
8、年度获得嘉奖三次以上者;
9、其它应予以记功的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保护国家、公司或个人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事件)有功,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50万元的,由综合财务部界定损失)者;
4、对业务、市场开发、财务、人力运用管理方法及其它各项措施有创新,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
5、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且足为公司员工表率者;
6、在银保合作、担保产品创新、合理化建议方面,年创造价值100万元以上者
7、年度获得两次以上记功者
8、其它应予以记大功的行为。
四、批准权限:
(1)嘉奖、记功由部门负责人提名(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公司综合财务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
(2)记大功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提名(组织填写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报公司综合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惩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上班时间擅离职守(如串岗、睡岗、洗澡等),擅离岗位,怠忽工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情节轻微者;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情节轻微者;
3、妨碍办公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领导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工作期间,穿拖鞋、短裤上班或衣着暴露、仪容仪表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6、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要办任务者,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7、损毁、涂改、丢失一般性文件者;
8、乱刻乱画,不注意办公室、卫生负责区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情节轻微者;
9、工作时间上网娱乐、炒股、聊天、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含由公司统一组织的文体活动)者;
10、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因公接待除外);
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12、不按工作流程工作,情节轻微者;
13、对待客人不礼貌,情节轻微者;
14、违反公司其它制度情节轻微者;
15、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力资源中心进行销假者;
16、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员工外出公务审批表》或《出差申请单》者(特殊情况除外);
17、迟到10分钟(不含)以上15分钟以内(含)者;
18、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9、用厕后不冲水者;
20、不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流水现象者;
21、工作期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22、一个月内两次下班时未关闭电脑、电灯等用电设施者;
23、工作期间在办公室内用餐或吃零食者;
24、被公司外部客户(含担保客户、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银行等)投诉经查情况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25、违反公司规定在办公室接待访客者;
26、办公室员工礼仪不佳初犯者;
27、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28、培训考试作弊者;
29、重大事故不按规定及时上报,重要信息不及时通报者;
30、其他应给予警告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限期计划指令等,未能如期完成,给公司造成一般经济损失者;
2、在公司工作场所和休息场所喧哗、嬉戏、吵闹、玩扑克等,妨碍他人工作与休息者;
3、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制造事端者;
1、严格保密客户信息。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得私自借用店内资料,不得向外界泄露公司内技术管理资料和具体经营数据。
2、不得请求霸王休假,公休按店内轮休制执行。临时休假应在上班时间前要求店长或经理批准休假,并必须反映实际情况。请假一天以上,必须书面申请总经理批准,超过批准期限的,视为缺勤。
3、职员们互相尊重关心、关怀、礼貌用语,严禁在营业场所骂人,争吵、生气、掉东西等言行。
4、店长对下属有绝对的领导和管理权,下级必须服从安排。
5、每天早晚都要换班,检查商品及营业金。
6、工作时间不能关掉手机或转到振动器,对顾客进行护理时不能接个人电话,电话资料不能由他人代为传达或改变时间入侵,受理时间不能超过分钟,顾客预约电话,要求他人代为登记。
7、尊重顾客。虚心听取意见和提议,根据情况及时反馈店长或经理,无论如何不要和客户争吵。
8、不能向客人要求小费,不能利用工作,不能利用公共事务救济私人,谋取私利。
9、服从工作日制,做事进取,主动联系,预约客户,做事不疏忽,挑三拣四,自觉服从工作安排。未经店长或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调班或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10、自觉保持公司(店)形象声誉,进取供给为公司(店)发展提供有利的方式方法。店里不能讨论别人的是非,也不能和客户讨论公司(店)内部的是非。
11、杜绝节俭水、电、浪费行为。护理时,不能缺货或铺张浪费。
12、工作时间不能打私人电话,不要吃零食,不要抽烟,不要口渴大声喧哗,追赶嬉戏的客人和家人。
13、不能在店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工作。
14、严格执行卫生清洁制度。
15、工作时间要按规定填写各种报告。
16、努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接待质量,按照规定礼仪礼仪礼仪用语微笑亲切接待顾客,主动接待客人,在接待厅见到顾客要起立,主动为顾客开门。为客人换鞋铺床,欢迎三松,送客不能少于三步。上班时间不能把个人的负面情绪带入店里,影响同事和顾客。
17、正式合理使用美容仪器,爱惜美容院设备,根据需要放入冰箱低温保存。
18、对顾客进行护理时,沟通顾客要小声,职员不能互相开玩笑,要吵闹讨论事情。上下班时间不能躺在美容床上或趴在工作台上休息(特殊景象需要征得店长的同意)。
19、工作时间戴发带,穿工作服,干净整洁,戴工作卡,涂口红,刘海不能超过眉毛,不能留长指甲,护理时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能戴手上的首饰
20、不能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护理,不能从事个人护理,根据相关规定用现金结算。美容师个人购买产品只能由本人使用,严禁利用职务损害公司(店)利益。
一、总则
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职权,并直接对公司分管总裁和总裁负责。
3、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人员进出必须经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劳保、社会保险金、职工培训等事项,必须经人事部合议会签。
二、聘用
1、对缺岗和预算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定向对口专业学校招聘,严格任职标准,择优录用。
2、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经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
3、人事部查阅人才信息库存或发布招聘信息,标明所需岗位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
4、用人部门及其它部门可以推荐适任人选,但不得低于该岗位的任职标准,同时必须由推荐人签名并注明与所推荐人选的关系。
5、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和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和面试。
6、人事部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或口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出卷、阅卷,确定适合人选。
7、人事部将适合人选名单及个人履历表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8、人事部依据审批结果通知录用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携带体检证明到人事部报道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劳动合同
1、公司实行总员额控制下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
2、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前35天由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据“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做好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如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或新聘人员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5、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试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实、报总裁批准后予以转正或解聘。试用人员的试用期限可视情况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晋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人事部根据总裁办公会意见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
2、公司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推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岗位,由人事部根据总裁意见,直接办理聘任试用手续。
五、调配
1、调配系指船员在公司所属船舶内、及船岸之间的调动,或船、岸工作人员部门内部的岗位变动。
2、高级船员的调配由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3、普通船员在公司船舶间的&39;调配由主管部门或船舶提出建议,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批准。
4、船岸之间、岸基工作人员的调配由部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5、调配时应填写“岗位调配表”。
6、人事部根据总裁审批意见下达调配通知。
7、解聘:
(1)、员工有正当理由可申请辞职,要求辞职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批准后,船舶或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
(2)、辞职的员工如受过公司出资培训的,需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辞职,公司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并按有关规定索赔一定的损失费。
(3)、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岗位的员工、以及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人事部批准后予以辞退。
(4)、辞职、辞退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前交清工作和办妥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5)、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的为九个月)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有权辞退。
(6)、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七、考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人事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或平衡,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当月效益系数的发放标准。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绩效考核基础上统一组织年终综合考核。
3、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个人书面述职(总结)、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评选优秀员工、下年度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不适任的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如不服从调整或调整后仍不适任应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八、培训
1、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公司各部门和船舶定期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不得拒绝参加。
2、船舶应在每年底根据主管机关的规定、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分别向船务管理部、酒店管理部提出下年度的培训需求,船务管理部、酒店管理部集中审核后分别向人事部提出三船轮机部、驾驶部、酒店部,及本部门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
3、岸基其余部门在每年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人事部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
4、人事部根据各部门和船舶的培训需求编制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总裁和总裁审批后由各部门和船舶实施。
5、船员适任证书和各类专业考证培训按主管机关的规定执行。
6、因工作需要、需公司出资的临时性培训,各需求部门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职能部门和人事部会签,总裁批准后方可执行;各部门、三船、人事部均应建立健全培训台帐。
九、退休
1、公司员工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者,应办理退休。
2、对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经总裁批准,可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返聘使用。
十、临时工的管理
1、船舶开航期间可聘用少量的临时工,临时工的岗位、名额由酒店管理部确定,人事部会签,总裁批准。
2、驻船经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确定的名额内提出招收临时工的报告,并注明拟安排的岗位,经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在沿岸招收健康、合格的临时工。
3、驻船经理必须将所招收的临时工的个人资料、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时报船长、公司酒店管理部和人事部备案。
4、驻船经理必须安排专人对所招收的临时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员工手册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以达到上岗标准。
5、公司对临时工实行定岗培训、定岗使用,原则上不予调配,以保证人员素质。
十一、附则
1、本制度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公司在适当时间再作补充规定。
3、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工作中如有打架、骂人者每人罚款50元.
二、在工作中,损坏东西,责任由自己承担。
三、工作期间,员工必须穿工作服,违者每车次罚款2元。
四、有将本公司业务外输,即偷业务者,给予300元罚款。
五、员工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地汇报结帐及开支情况,如有漏报、瞒报给予100元处罚。
六、工作时,不准拿客户一针一线,违者罚200元。
七、工作期间,客户奖赏的任何物品,必须带回公司处理,不得借用任何理由,归个人所有,违者罚款200元。
八、公司员工必须按时上班,迟到一次,罚款5元,旷工罚款40元。
九、新员工开学徒工资(全工资50%-70%)至学会。
十、公司员工不准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违者罚款500元。
十一、公司员工业余时间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搞好环境卫生。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大职工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礼貌先进员工。
三、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六、礼貌用语、讲礼貌、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七、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礼貌工地的设施人人都得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八、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动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礼貌操作。
九、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我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礼貌吏者。
十二、工地应做到礼貌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坚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贴合礼貌工地的标准。讲礼貌礼貌、树良好风气。
十三、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整洁。
十四、严格遵守礼貌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保护环境卫生。语气和谐、团结友爱。
十五、为了公司荣誉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一、学习公司规章制度的总结:
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司给我们订立的各项制度,就是我们日常工作、生活的行为规范,在公司的每个人都要遵循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制度就没有责任。只有怀着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求真务实地工作,才能完成既定目标,人的价值才能得以实现。如果在工作中我们不了解制度不按制度执行,那就会导致既定的工作停歇,也会阻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只有公司员工都自觉地遵守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营运工作才能做到合理化、规划化、制度化,公司才能够做大做强。
一家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一个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制度不是为某个员工、某个职级或某件事情而制定的,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管理者对制度的执行力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我们作为一个公司一员,更应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事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这样才能更有利保障团队的建设。
二、学习总结体会:
20__年全国煤炭行业继续低迷的一年,面对严峻的形式,现实不允许、也不准许我们向过去那样工作,要求我们端正态度,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集团公司提出20__年的指导思想“紧盯产业政策动向,依法依规、狠抓安全生产,抓管理、降成本,拓展融资渠道、恢复鑫能煤业建设,度风险、保稳定”,以新的精神、新的面貌、新的态度、新的理念去迎接新的挑战。
三、学习20__年月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业务流程的心得体会:
月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业务流程的学习,给我们的工作指明了前进的道路和方向,对我们日常工作中做了更进一步的规范和管理,可以有效的减少和纠正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的错误和失误。
月度目标考核办法、业务流程的下发和实行,让我们更加具体、详细了解工作步骤和方法,可以有条不紊的根据业务流程内规定的项目去工作。
四、摒弃过去老旧的思想观念,转变思想、工作作风:
“三老问题”一直是我工作中的老大难,不仅耽误日常工作的时间和效率,同时也制约了我在公司的发展。
针对“三老问题”,要从根上去治理、诊治,简单来说,此项问题就是思想观念的守旧,思想不能去大胆的创新,一味的按照原来的老套路去做,及时做错了也不改正,导致同样的问题老不改、老出错、老犯错,如果不能从思想观念上去彻底改变,那就是老和尚的帽子平不塌,不仅对自己也没有提高,也严重妨碍自己的发展。
第一,转变观念,加强学习。
我们要注意思想观念的转变,抛弃过去的旧思想旧观念,转变新观念,将要我学,转化为我要学。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学习是我们的立身之本,是我们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只有通过勤奋学习,才能使我们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学习也是一种能够将一切变为己用的能力。只有通过不断的充电、学习,不断积累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自己能力,才能更好的胜任自己的岗位。
第二,立足本职工作,注重工作细节
工作无小事,任何事情都马虎不得,一个小小的错误,就会造成巨大的失误。我经常提醒自己,不怕自己出问题,暴露问题才能知道自己哪方面的不足,对暴露出的问题,分析自己在哪方面出错,在哪方面做的不合理,怎样才能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提高自己的能力。
“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老子这段论语恰到好处的揭示了“细节决定成败”的重要意义,我们在平时工作中要注意工作细节,用心思考,精雕细琢,聚精会神的把身边每一桩小事做好、做细、做实,才能更好、更快的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摒弃过去坏习惯,根治自己老毛病
经过三年的工作、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工作马虎、不主动学习、没有创新能力,深深制约着我的发展,等、靠思想等老毛病,导致自己意志松懈、作风涣散,降低自己的工作效率。
坏的习惯、毛病不利于我们的工作、生活,在同类的问题上频频出错,不仅浪费工作时间,也不助于对自己能力的提高。如果不摒弃自己过去坏习惯,根治自己的老毛病,就会跟不上公司发展而被淘汰。
在新的一年里,我要严格要求自己,调整自己思路,顺应公司发展潮流,紧跟公司发展步伐,已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为公司的发展添砖加瓦。
1.总则
1.1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时提供合格的人才和人力,规范人才聘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规范了本公司招聘人才的基本内容、方法和要求。
1.3本制度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以下(含)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要求
2.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方案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公司各部门用人应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填写《招聘申请表》,部门经理审批,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并及时报送人力资源部。
2.3《招聘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后,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3.1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公司各部门编制审查。在编制内(属于补员的),人力资源部可直接组织招聘;编制外(属于新设立之岗位的),应由申请部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方可进行招聘。
2.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描述和岗位素质要求及《岗位说明书》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确定适合的任用标准。
2.4如果岗位出现空缺,原则上首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则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外部招聘。
2.5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招聘工作及初选工作,用人部门负责复试及专业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才专业测评。
3.内部招聘
3.1内部招聘是从公司内部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
3.2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通知)的发布。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人员应聘表进行统计、汇总和初选,初选方式主要是档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专业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人力资源部负责将初选名单送至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需求申请部门,经由两部门经理确认后再确定复试人员名单。
3.2.3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申请部门负责对复试人员进行专业复试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申请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入选人员名单等送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3经考核确定合格者,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相关调岗手续后,方可对该人员的岗位进行调动。
3.4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上岗培训并与直接上级进行首次述职。
4.外部招聘
4.1当公司从内部找不到符合岗位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人力资源部需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
4.2人力资源部负责根据批准的《招聘申请表》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人力资源部发布招聘信息时,应针对不同的人才信息来源,选择不同的渠道进行发布:
4.4.1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等。
4.4.2参加大中专院校招聘会。
4.4.3告知公司员工,可以推荐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
4.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应聘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根据所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申请部门,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入选人员面试。
4.7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申请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
4.8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智力性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倾向等方面的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外聘人员的测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初试主要采用面试的方式。
4.9.2对初试合格者,由申请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面试的地点:在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室,面试时应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订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其他问题。
4.11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评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1.1.1面试合格,建议在某某岗位复试。
1.1.2不适合应聘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其他岗位人选或存档。
1.1.3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复试由申请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转予申请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申请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填写《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申请部门应将《应聘人员专业考核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人力资源部和申请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甄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员工录用的原则为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应聘动机,并调查其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还须调查其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后报拟聘岗位隔级上级批准。对于主管级(含)以上员工的录用,须经该部门最高负责人复审后,方可进行审批。
4.15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5.1录用通知单。
4.15.2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计生证失业证或《职工(干部)调动登记表》等。
4.15.3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
4.15.4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
4.15.5公司其他经指定应缴验的证件:原离职证明、银行帐号等。
4.16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7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新录用人员的下列手续:
4.17.1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7.2新员工填写入职申请表、签订保密协议书、安全承诺书、劳动合同书等。
4.17.3申请制作新员工工卡、领取工服。
4.17.4参观公司、熟知部门与岗位。
4.17.5安排入职培训: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18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新员工到申请部门报到。申请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并将上岗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与转正
5.1新聘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全部管理制度,认可公司的企业文化;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犯罪记录。
5.2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应一律先经试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3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月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表》,对考核不合格者,用人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辞退者应在试用期满前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超期)。
5.4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经理应于试用期满前10日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培训督导书》及《员工试用期表现评定》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报请相关上级主管进行批准。
5.5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期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6.其它规定
6.1公司同一部门内应避免聘用亲属,公司禁止在同一部门有直接或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位中聘用亲属。
7.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6.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解释与组织执行。
6.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6.4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七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八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九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十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十一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十二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二十一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五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六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二十七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二十九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三十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三十二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三十五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三十六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十七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三十八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九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四十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四十一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四十二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四十三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四十五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四十六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项目分析内容包括:
1、市场状况分析;
2、投资回报率;
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4、投资流动性;
5、投资占用时间;
6、投资管理难度;
7、税收优惠条件;
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
9、投资的预期成本;
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
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之合同,均视无效。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阁,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负责人还应与本公司或二级单位签定经济责任合同书,明确责、权、利的划分,并按本公司资金有偿占有制度确定完整的经济指标和合理的利润基数与比例。
第四章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各投资项目应根据形式的不同,具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
1、属于公司全资项目,由总经理委派项目负责人及组织业务班子,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员工责任制、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运作措施等。同时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投资管理、资金有偿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主管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公司负责,并接受本公司的财务检查,同时每月应以报表形式将本月经营运作情况上报公司总部。
2、属于投资项目控股的,按全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非控股的,则本着加快资金回收的原则,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展开工作,并通过董事会施加公司意图和监控其经营管理,确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项目的运作与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的运作管理原则上由公司分管项目投资的副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并由本公司采取总量控制、财务监督、业绩考核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六条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办理完相关法定手续成为独立法人进入正常运作后,属公司全资项目或控股项目,纳入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统一管理;属二级企业投资的项目,由二级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性管理。协调及指导性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控制;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企业管理考评;经营班子的任免;例行或专项审计等。
第十七条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委派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年度应随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公司投资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企业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业(未列入合并会计报表部分)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公司投资部。
第十九条对于贸易及证券投资项目则采用专门的投资程序和保障、监控制度,具体办法另定
第六章项目的变更与结束
第二十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公司总部审批核准。
第二十一条投资项目变更,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总部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违者,所造成之后果,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公司公司。属全资及控股项目,由公司企管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属持股或合作项目由投资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如有待决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清洁,不得久拖推诿。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和办理。
第二十五条本暂行规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