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制定能激发员工积极性、优化管理结构、提升企业形象。写好企业规章制度及条例有什么技巧?这里给大家整理企业规章制度及条例,方便大家学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后勤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各后勤实体和在校内从事后勤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单位负责、行业管理、政府监察、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增加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发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并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各单位应当推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第五条保卫处、后勤处分别负责指导和监督后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资产经营总公司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后勤实体和校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单位应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分别与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书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期内有效;责任人变更时,重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九条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财务计划。
第十一条各单位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减少职业危害,消除事故隐患,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任职。
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专门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和医护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培训和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向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按照规定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形式替代按照规定应当提供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并定期保养、维修、检验。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活动中,租赁和承包双方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不得将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从事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和改造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认证。
起重、压力容器、变配电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依法经有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证后方可使用。单位对使用中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检验。从业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按规定定期审验。
第十七条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许可。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时,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并按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救援措施。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和销售应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并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卫生医疗应严格操作规程,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制定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置和抢救措施。
第二十条商店、宾馆、餐厅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技术设施,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审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者营业。
第二十一条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性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置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的出口、通道,并保持畅通;
(二)有人数限制的,不得超过限定的人数;
(三)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应当对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的设施、设备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劳动纪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购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验明有无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严禁购买和使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的工作场所、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处于安全良好状态。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职工伤亡或者急性中毒事故积极抢救、治疗,防止事故危害扩大,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并同时报告学校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得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自救、互救、社会救援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对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救援方案。
第二十七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建立事故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
第二十八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应当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评估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统一部署,督促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整改监控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履行下列监督职权:
(一)对各单位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处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在紧急情况下,对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可以采取包括责令停止作业、暂时停产、停业的措施;
(三)参与后勤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四)组织或者参加后勤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及时受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依法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向事故隐患单位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事故隐患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当组建事故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加强现场监测,制定应急计划,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无力整改又确实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停业或者关闭。
第三十二条保卫处、后勤处及资产经营总公司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督促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资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责令其改正。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的;
(二)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执行国家安全教育制度的;
(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及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任职或者上岗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上岗证书安排上岗的;
(五)使用的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六)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或者瞒报、谎报的。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一)擅自改变和破坏事故现场的;
(二)未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的;
(三)非法使用、储存、运输和销售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四)未按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设置报警、通风、防盗装置和安全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
(五)擅自将生产场地、设备租赁或者将生产工程项目承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不具备国家、省、市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六)人员集中或者流动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要求的。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保卫处、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更衣室是员工更衣的场所,非酒店人员不得入内。
2、员工在休假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更衣室。
3、讲究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
4、不得在更衣室内乱扔垃圾及污染墙壁。
5、不得将桶、盆带进更衣室,更不得将私人物品放在更衣柜顶上及走廊等地方。
6、严禁员工在更衣室内打牌、下棋、哄闹、睡觉和玩变相赌博游戏。
7、不允许在更衣室卫生间内洗衣服,不准在更衣室内或酒店其它地方晾晒任何衣物。
8、不允许在更衣室内吸烟。
9、员工须爱护室内一切设施用具,不得随意损坏。如有违反,将按价赔偿。
10、不准随地大小便,使用厕所后应及时冲洗,将卫生纸丢入纸篓。
11、严禁员工在上班期间及利用用餐时间洗澡。
12、尊重并服从更衣室管理人员及人力资源部的安排和管理。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要求,需要修改企业规章制度时,向所有的员工发出书面通知,附上企业的规章制度,请员工阅读并提出意见或讨论建议,同时签字确认。
2、对于职工提出的方案,并非所有方案企业都要同意,企业仍旧可以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
3、对于有些修改意见,如果大多数职工同意修改,其中一部分职工不同意修改,职工之间存在分歧,并且该企业没有职工代表大会的情况下,或者更甚者没有工会的情况下,企业如何修改完善规章制度,新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属于空白。因此,对于企业的`规章制度,一定需要所有员工签字认可,否则,将面临不符合全体员工平等协商确定的必备要件。
4、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可以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发放企业规章制度,要求员工阅读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同时,签字确认。
5、对于员工所提出的建议或则意见,不论企业是否接受,都应当给与书面答复并形成书面纪录。
6、如果企业有必要进行对企业规章制度的修改,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制定完善。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
二、建立和健全商品购销存环节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流动资产管理行为,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确保资产完整和增值。
三、建立和健全自我扩张和自我约束的企业财务机制,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四、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客观要求,严格执行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一天内由班组长批准,二天以上由主管经理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指标。
5、上班时间严禁酗酒、闹事、滋事,搞好团结。
6、保持工作环境清洁干净,下班打扫卫生。
7、工具设备完好,存放有序,确保装配工作顺利进行。
8、下班后随时切断电源,清理工具,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第一。
9、注意节约,进场材料、机具、用品、部件应归位存放,严禁随地乱摆、乱放。
10、半成品、成品要有序存放,确保清洁干净。
2、.施工人员要做到十不准
2.1不准酒后上岗。
2.2不戴安全帽不准上岗。
2.3不穿工作服不准上岗。
2.4不穿工作鞋(电焊工绝缘鞋)不准上岗。
2.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准上岗。
2.6不是电工不准接线拉电。
2.7不准串岗会客。
2.8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2.9不准打闹闲聊、谈情说爱。
2.10不准偷工减料、损公肥私。
以上每出现一项罚款20~100元。
3、1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施工队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
项目部设有专职安全员。
3.2项目责任人或施工人员均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对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了如指掌,安排工作首先讲安全,总结工作必须总结安全。
3.3对工程的施工机械要有警示牌,使用标准和要求,让每一个使用者弄懂原理及注意事项,谨防乱用乱放、只用不管的现象存在,不按要求施用,弄坏机械设备、机具按实物价值2倍处罚。
3.4在施工中无论采取哪种作业方法,都必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禁止以包代管的现象发生。
3.5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不准穿易滑、硬底或带铁钉、铁掌的鞋,无可靠防范措施不准在同一空间的上层同时作业。高空作业者不得随意向下扔掷物体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物体必须用绳拴牢,风力六级以上或雷雨时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
3.6施工现象电气设备及用电线路调整或故障处理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实施,线路不得乱拉乱接,加强电路保护,保障用电安全,如有违返罚款30-60元。
4.施工现场机具安全
4.1各种气瓶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时不能碰撞。
4.2氧气瓶与乙炔瓶使用时间距不能小于6米,要隔离存放。
4.3使用中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得卧放。
4.4使用气割时发生回火,应先关氧气阀,后关乙炔阀,乙炔管着火时,可采用折管子的方法,将火熄灭。
4.5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所有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采用防护措施。
4.6移动电焊机时,须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4.7施焊过程中,人体不要接触在钢板或其他导电的物件上。
4.8龙门吊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4.9机械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立即修理。钢丝绳严禁做地线使用,磨损超过报废标准的锈蚀缺油的严禁使用。
4.10起重吊装人员应分工明确,工作中要设专人统一指挥,起重人员应熟练各种起重和指挥起重机的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4.11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工具都要标明最大负荷量和安全速度,龙门吊必须装有起重限位器,必须装上排绳器,轨道必须安装夹轨钳。
4.12起吊前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起吊,吊运物件时不宜离地面太高,不得长时间悬吊。
4.13起重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和吊具,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吊,进行处理。
4.14起重过程中,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吊装现场。
4.15雨天不准露天施焊,在潮湿地带焊接时,应站在绝缘物品上,并穿好绝缘鞋。
4.16进入设备容器施工时,照明灯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4.17严禁湿手操作电气开关,操作高压、刀闸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4.18在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警示牌必须谁挂谁取。
5.配电箱安全管理
5.1开关箱内必须有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必须匹配。
5.2配电箱内开关上必须有与设备相符的标志。
5.3配电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5.4罐内照明要使用安全电压,闸刀开关熔丝参数与设备容量必须匹配。
1.岗位描述
在分场主任领导下,负责起重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职责
2.1贯彻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组织召开班前会及安全日活动,认真交待安全技术措施及危险点,并要做好相应的记录。
2.2抓好设备大、小修工作前各项准备工作,如起重工器具、材料、工具及人员等。及时做好各种生产用材料、设备的申购工作
2.2负责班组的起重工器具设备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试验。对班组的起重工器具建档进行动态管理。管理好技术图纸资料。
2.3深入生产现场检查所管辖设备的健康状况,检查工作人员的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2.4负责制定班组培训计划、目标,经常组织班组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学习,提高安全技能。每两年参加一次起重工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5负责主持讨论设备事故、障碍等不安全事件,找出事故原因及防止对策,经常检查班内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2.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考核目标
指标名称数值考核周期
3.1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二级及以上季
3.2生产计划完成率100%月
3.3轻伤以上人身事故0年
3.4安规考试合格率10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困难,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经区政府批准设立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为分散金融风险,确保担保资金安全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担保中心)是铜官山区政府出资设立并隶属于区政府,实行自主经营、企业化管理、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区担保中心属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第三条担保中心以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为基本准则,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担保业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为的监督管理,防范担保风险,区政府设立由区财政局(国资委)、经济发展委员会、审计局、规划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监察局、统计局、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协议银行及相关单位组成的铜官山区中小企业担保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铜官山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监督管理机构。设主任1名,成员若干名,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作为具体办事机构。
第五条管委会负责对担保中心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批准、修改担保中心章程、担保中心会员章程和担保资金运作实施细则;
(二)审议决定担保中心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计划;
(三)审议批准担保中心年度工作计划、经营目标及对担保中心的考核、监督、规范担保资金的运作行为;
(四)审议批准担保中心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策方案;
(五)审查担保中心呆坏帐核销和增减资金规模;
(六)随时监察担保资金的运作情况;
(七)决定担保中心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担保中心在管委会领导下开展担保业务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担保中心根据业务经营和管理的需要,设立若干业务部,各部负责人由担保中心总经理提名,报管委会批准后聘任。
第八条担保中心属于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执行政府规定的工资标准,其他聘用人员工资实行风险工资制。其工资福利标准,由管委会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对担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由管委会负责,办法另行制订。
第三章担保业务
第九条担保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区经济结构调整方向、产品适销对路、技术含量高、有发展前景、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和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各类所有制中小企业。
第十条申请信用担保的中小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税收入库级次在铜官山区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重合同、守信用,有较高的资信等级;
(三)被担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有较好的财务核算基础;
(五)工业企业需连续经营壹年以上,非工业企业需连续经营贰年以上,特殊情况由管委会审定;
(六)在协议银行开立帐户;
(七)区担保中心认为必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担保种类主要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第十二条担保规模:协议银行按照协议比例配备贷款(按担保资金额扩大倍数以内),单笔担保金额原则上在200万元以下。
第十三条担保中心为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企业应向担保中心支付担保费。收费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以内,收费标准为:担保期限在6个月以内收取担保资金数额的0、5%;6—12个月,担保额在50万元以下的收取1、3%,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收取1%。
第四章风险控制
第十四条担保中心应建立健全严格的担保操作管理责任制,从内部控制风险。开展担保业务应确保资金安全运营,控制减少损失,将当年代偿总额控制在资本金的5%以内,实际赔偿总额控制在资本金的3%以内;超过控制界限,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五条建立限额审批制度。单笔担保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担保中心评审通过后报管委会主任审批;10万元-30万元(含30万元)的项目,由管委会会议集体审核批准;30万元以上或特殊的担保项目,经管委会研究提出意见后报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
第十六条为有效分散风险,担保中心在与协作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时,对担保资金实际损失,应按协作合同约定分担。
第十七条实施反担保措施。被担保企业在担保中心申请担保时,应当以其合法、有效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担保,按合同额提供等额的反担保。不得重复抵押。
第十八条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担保中心根据业务开展情况,逐步从经营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分别用于冲抵担保发生的经营亏损、代偿支出和弥补担保呆坏帐损失。风险准备金的具体计提比例由管委会确定。
第十九条区国资委、经发委、财政局等部门应对担保资金的投向和运营加强引导和监督。担保中心应建立审、保、偿、监相互独立,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当被担保人出现信用恶化信号时,担保中心应加强与协作银行的合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担保中心履行代偿义务后,协议银行协助担保公司追偿债务。
第二十条协议贷款银行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作为主债权人的贷款管理责任,监督借款企业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协议贷款银行如不履行主债权人义务,担保中心可向贷款银行提出免除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的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管委会负责对担保中心绩效考核评价和担保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担保中心各项担保业务的运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报告区政府。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担保中心经费开支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的,由担保中心总经理核批;1000元以上的,由管委会主任审批,担保中心不得人为分拆单。购置大件物品(达政府采购标准的)需经管委会主任同意进行政府采购。购置房产及车辆的,需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
第二十三条区财政局应切实履行对担保中心的财务监管职责,制定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措施。担保中心应建立并完善与担保业务相适应的财务制度,按规定要求向管委会和区财政局报送报表。
第二十四条担保资金存入协议银行,实行专户管理。担保资金严禁向企业或项目直接投资。
第二十五条对担保资金、负债、收益、费用等项目实行规范管理。担保中心经营利润按照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分配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担保中心经营业务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尽一致,或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担保中心按照本办法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卫生管理制度范本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定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一)、婚假
凡公司正式员工,男女双方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凭结婚证书享受带薪婚假7天,符合晚婚条件的,增加到12天。不报销往返路费。
(二)、产假
1、公司正式员工(女性)生产时,享受带薪假期90天。
2、遇难产或双胎,增加10天。(发基本工资)
3、公司正式员工的妻子生产时,其员工本人享受带薪护理假7天。
4、符合晚育规定(女方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10天。(发基本工资)
5、女性员工流产享受带薪假期14天。
6、以上五种情形,必须提交结婚证、户籍管辖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正规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方可享受带薪假,路费均不报销。
(三)、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以请病假。
2、病假须履行请假手续,本人不能到班请假的,可以用电话请假,也可由同事代请假。
3、请病假半天以上5天以内,凭医院证明,按基本工资标准全额发给其病假工资。
4、员工因病请假在下列规定的范围、期限内,凭住院医院的证明,可以享受相应的病假工资。
(1)为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3年以下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30天;
(2)为公司服务满3年以上5年以下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60天;
(3)为公司服务满5年以上的员工,连续请病假不得超过120天;
(4)、上述员工病假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按本手册第五章“薪酬福利篇”第五条“特殊期间的薪金给付”中的规定执行。
5、因病请假超过上述规定天数,一律停发所有工资;超过上述规定的双倍天数后,均作为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需要经过总经理批准。
6、因病不能上班而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无住院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四)、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享受5天带薪丧假。并发给500元慰唁金,不报销由此发生的路费。
(五)、事假
1、员工因事不能上班,须事前请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如此前30天内有加班,可以用加班时间充抵为调休。调休期间,工资照发。
2、请假超假而又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有一天扣发两天工资。
(六)、带薪探亲假
1、一般员工(指总部二级部门副经理以下级别;分公司、片区部门经理以下级别),转正后一年以上,已婚(凭结婚证)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一次带薪探亲假,假期7天并报销往返路费。未婚员工或夫妻长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员工,每四年享受一次带薪探望父母以及子女假,假期7天并报销往返路费。
2、担任总部部门副经理(含副经理)、分公司、片区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以上、总部一级部门副总监(含副总监)、分公司、片区副总经理(含片区副总经理)、大项目总经理(含大项目总经理)以下职务或享受此级别待遇的员工,已婚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两次带薪探亲假,每次假期7天,报销往返路费;未婚的本级别员工每年享受一次带薪探亲假并报销往返路费。
3、机构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办事处、片区)总经理、总部一级部门总监或享受此级别待遇的员工,已婚且夫妻分居两地的,每年享受3次带薪探亲假,假期7天,报销往返路费。
4、因工作需要到时不能探亲的,鼓励员工的爱人来公司探亲,报销往返路费。到时未探亲,爱人也未来公司探亲的,一次性发给误假补助500元。
5、享受带薪探亲假的员工自愿在法定节假日(包括春节)期间探亲且没有超过年内规定的探亲次数的,可以在规定假期的基础上加上法定节假日的时间,报销往返路费。年内已休完带薪假次并逐次报销往返路费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不包括春节)期间回家探亲的,只发放法定节假日的工资,超出的假期天数,按事假处理,不报销往返路费。
6、员工探亲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员工出差规定办理。不享受途中伙食补助和驻地伙食补助。
(七)、春节年假
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春节年假,假期按公司规定的放假天数执行,假期工资照常发放,不报销往返路费。
(八)、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
春节3天;
劳动节3天;
国庆节3天;
妇女节0.5天(女性员工享受)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或者加班,可以按排补休或调休,一律不发加班费。
(九)、几点说明
1、请假程序。员工请假应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3天以内请假由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行政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
2、带薪假指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停发午餐补贴)。
3、加班充抵休假的标准为:加班按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时间可以累积计算,30天内有效;加班满7.5小时可折算为1个工作日调休,具体以加班通知单和打卡纪录为准。
4、员工探亲休假,加班可以搭车调休,但最多不能超过3天。
5、一次请假在5个工作日以上的,需提前一个月申报休假计划,未提前申报者,你的上级可以拒绝休假请求;
6、探亲假只在当年有效,不累积到下一年;
7、各分公司、(办事处、片区)副总经理、总部大部门副总监以上人员的请假需报机构总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批准休假前要向总部、自己所在单位和服务单位通报。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五、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七、本规则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员工守则。
第一章岗位责任制
为了加强公司岗位责任制度,特制定以下主要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条总经理
1、组织汇编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公司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预算。
2、拟订、审核由综合部门起草的制度及办法。
3、组织完成公司决定的各板块业务发展及项目的策划,监督检查落实。
4、对经董事会批准的经营预算,及时跟踪汇报进展及完成情况。
5、对公司业务经营进行全面、系统分析评审,提出有参考价值的改进意见或报告。
6、研究国内外同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公司发展空间的建议。
7、监督检查企业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或报告。
8、审计各类统计报告。
9、审核统计分析报告。
10、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的信息化支持。
11、组织拟订、审核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费用预算。
12、确定部门及直接下属工作目标并掌握进度。
13、进行直接下属员工日常业绩考核、员工激励、员工沟通,提出培训需求。
14、协调有关法律事务及政府事务。
15、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质管部经理岗位责任
1、全面负责质管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质量管理人员在品质手册要求下正常、准确地工作。
2、负责质管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质管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考核培训质量及工作成绩。
3、对检验人员的化验分析的精确度进行考核,督促其提高业务能力。
4、根据技术总监的要求,督促并协助采购部采购到合格的原料以用于生产,指导生产部生产符合配方要求的产品,满足用户需求。
5、根据品质手册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程序,监督实施,检查并跟踪结果。
6、收集并整理质量跟踪信息,参与投诉调查,了解用户反馈信息,以便改进工作及产品质量。
7、协调与行业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公司产品符合国家政令及法律要求。
8、接受技术总监交给的工作,及时有效的完成。
9、积极组织ISO9001、HACCP等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定期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定期汇总分析。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经理岗位责任
1、负责制定公司生产规划以及年度、季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做好生产安排,选择低成本、高效益的模式进行生产。
2、负责实施部门内部管理,保证生产部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高质量、低成本的完成生产任务。
3、制定并控制生产计划实施体系,协调物流部门做好均衡生产工作,根据生产峰期调整生产部的工作计划及生产的预期管理工作。
4、熟悉和掌握生产技术,注意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搞好劳动组合,加强产品内部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搞好生产配方的保密。
5、主持部门内部人员的绩效管理,并对部门人员的奖励、处罚进行审核,对部门内部岗位调动、休假进行审批。
6、协调与其他部门关系,保持顺畅的内外部管理关系,控制场地环境管理,为保证优质生产创造条件。
7、负责部门内部成本管理计划。规范物资入库出库等管理。制定与审批部门薪酬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降低部门运营成本。
8、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办法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建立设备、工具、材料、考核、生产等档案。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与任务。
第四条市场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销售内勤人员的管理辅导和培训工作。领导销售内勤做好客户服务工作,并处理投诉。及时与营销人员进行沟通、协调。
2、每周根据日报表和销售出库量向生产部下达生产计划。
3、根据发货单存根联登记明细账,并且进一步审核发货单的准确性,建立电子台账,并确保手工帐与电子帐的一致性,并不定期的与营销人员对账。
4、营销人员工资及提成的核算。
5、负责营销会议前的资料准备工作和会议的记录工作,安排各种管理表格的发放与回收检查工作(包括工作日记、工作计划与总结)。
6、管理各类文档(如合同、各类营销政策、客户资料及其他部门发文),健全营销内部档案管理。
7、收集营销人员对公司产品、营销思路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营销总监、技术服务部门反应。
8、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制定相应的年度、季度、月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9、调查国内外各地原料、物料供应市场的变动情况,随时上报新动向;
10、保持与原料、物料市场的密切联系,选择最佳采购对象及方式;
11、负责的所采购原材料及包装进行统一库存管理,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合理控制库存成本;
第五条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设计规划公司整体财务会计制度体系;
2、审核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报主管领导审批;
3、监控财务工作运行;
4、审定公司财务分析报告以及各类财务报表;
5、审定公司各项财务检查报告;
6、组织公司预算、决算管理工作;
7、审核年度财务预算和资本支出预算,提交公司领导审议;
8、审定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主管领导审阅;
9、审定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并上报主要领导审阅;
10、监督、指导财务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11、授权范围内,审批各种现金支出和费用报销;
12、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行政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有关大事、图片的搜集、整理、汇编保管工作;
2、负责外来公文、信函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分发;
3、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清理和提供利用;
4、负责文件的打印、装订、分发、复印以及名片的印制;
5、协助进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记,开具介绍信;
6、负责信件、邮件的寄送,报刊的征订及管理;
7、协助重大活动和会务安排;
8、负责一般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及处理工作;
9、负责后勤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生产计划汇编制度
1、月度生产计划
月度生产计划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计划,月度销售分析,月度库存状况及年生产计划表四个文件进行制定。
月度生产计划由生产部经理制定,会同销售部门、采购部门进行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2、日生产计划为当天生产部生产作业计划,指导全天的生产作业活动。日生产计划必须明确当天的生产任务,每批投料量、投多少批次等。
3、日生产计划由生产部整理存档保管;
第二条生产岗位设置及职位分配
1、车间主任
不同职能的车间分别设置车间主任,根据情况车间主任可脱产或不脱产,直接对生产经理负责;
2、班组长
班组长为工段负责人,也可以为按时段划分班组的负责人,班组长直接对车间主任负责。
3、物料管理员
物料管理员负责部门生产物资的接收、保管、发放工作,对生产经理负责。
生产部岗位设置由生产经理制定,总经理审批,人事部门监督。
4、生产部岗位说明
为明确岗位分工,责任清晰,所有岗位必须制定岗位说明。
岗位说明由生产经理制定,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审核,总经理批准。
5、岗位职责描述:
岗位主要工作,直接上级、岗位重要性等。
岗位责任人姓名、入厂时间、入岗情况及背景;
岗位工作目标:岗位应达到的预期效果;
岗位工作内容:应分为核心工作与辅助工作;
岗位工作标准:应制定数字化标准;
岗位任职标准:应附任职条件证明文件如:毕业证等。
6、岗位工作说明实行实名制,根据工作变动或岗位调整而调整,经生产经理审批后执行。
7、岗位说明由岗位责任人、生产部、人事部门分别备案。
第三条生产过程管理制度
1、依据内勤所送的“生产计划周报表”及日生产计划安排生产,查看原料是否足用。
2、内勤人员每天早上从中控室拿取头天成品生产情况记录表并认真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报告,并把情况调查清楚,协助生产部妥善解决。
3、混合机每年作3-6次变异系数测定,以确定最佳混合时间,并每天检查中控室的混合情况。
4、产品出厂时应加盖篷布,如未加盖篷布的成品原则上不准出厂。
5、抽查包装、成品的重量及包装袋的质量,同时检查品名是否与包装袋一致。
6、包装袋的封口要整齐、平衡,不能漏诊,标签应打在包装袋的角上,生产日期必须外露。
7、成品的发货应待化验结果确定合格后方能进行,并遵循“先生产先发货”的原则。
8、每批新标签到货时,随机抽样,查看标签上所注的名称、内容、颜色是否一致。
8、对成品进行外观鉴定,并与化验检测中心联系。
第四条库存管理制度
1、物质合理化管理
面向通道进行保管:为便于物品上架存放和取出物品,提高保管效率,物品的码放、货架的朝向面向通道。
高层堆码:尽可能的向高处码放,以提高保管效率,有效利用库内容面积。为防止破损,保证安全,使用棚架等保管设备。
先进先出原则:对于易变质已破损、易腐败的物品以及对于机能易退化的物品,应按先入先出的原则加快周转。
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出货和进货频率高的物品应放在靠近出口处,易于作业的地方,流动性差的放在距离出入口稍远的地方。
同一性:相同品种在同一地方存放。为提高作业效率和保管效率,同一物品或类似物品放在同一地方保管。
位置标识:货物存放的场所要有明确的标识,以便于货物的查找,提高上货和取货的速度,减少差错发生。
2、码垛的基本要求
合理:垛型必须适合商品的性能特点,不同品种、型号、规格、牌号、等级、批次、产地、单价的商品,均应分开堆码,以便合理保管。并要合理的确定货垛之间的距离和走道宽度,便于装卸搬运和检查。
牢固:货垛必须不偏不斜,不压坏底层的货物,与屋顶、梁柱、墙壁保持一定距离,确保货物牢固安全。
定量:每行每层的数量力求成整数,这样,便于清点货物。
整齐:垛型有一定的规格,各垛排列整齐有序,包装标志一律朝外。
节约:堆码时要考虑节省货位,提高仓容利用率。
3、物资的盘点检查管理
物流主管在盘点前布置动员,盘点中督促检查,盘点结束后进行质量验收。、
盘点笔数统计:进行全面盘点,必须准确统计记录货物盘点总笔数,统一规定账面截止日期,在规定的截止日当天业务终了后,要全面清理出入库单证。
盘点程序:保管员进入仓库盘点时,应逐垛逐批点货对卡,以卡对账。核对相符的,要在帐页和货卡上做好盘点标志,负责签章,不相符的逐笔做好记录,并查清原因。
第三章检验化验制度
第一条样品的抽取、制备、保管
1、质管员要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进行抽样,并及时将样品送给化验员进行化验,质管员在抽样时需将样品名称、生产时间、抽样时间,到货数量等信息在请验单上进行明确标识。
2、化验员根据质管员提供的样品,进行四分法分样后,将需粉碎的样品进行粉碎,全通过40目筛,用于化验,不需粉碎的,直接用于化验。
4、将不需化验的样品放入留样室进行保管,定期清理。
第二条样品的检验
1、按仪器操作规程进程操作。
2、化验室所有化学试剂均要按性质进行分别保管。
3、化验过程中,对产生有毒气体的操作应注意通风,使用腐蚀性试剂时,要带防护手套。
4、根据产品的不同,分别检测其相应的成分,其仪器操作根据仪器操作规程进行,准确无误的处理数据,对标准中没有规定检验方法的产品检验,应通过化验室主任选用符合产品质量检验要求的检验方法。
5、检验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要清洁、整齐,不得涂改,测试数据的精度及误差均按标准执行。
6、平等双份检验结果,检验结果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应为初检不合格,初检不合格项目,要进行复检。
7、检测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出现外界干扰应立即中断测试,等排除故障或干扰后,重新检测。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
1、原始记录和报告单统一印制编号,格式要符合工作的要求。
2、原始记录由化验员认真填写,字迹工整,不许涂改。如发现误记,在误处划一横杠以示无效,测量数据要按实际检测结果填写,不准伪造,不许任意撕毁。
3、检测完毕后按标准规定的有效位数和误差理论计算结果,并亲自签名,经化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
4、原始记录由专人负责管理。对所有需存档的表格或文件,放入指定的柜中保存,到规定的时间需销毁的,应填写相应的表格后经质量部销毁。
5、原始记录只能作为检查记录专用,不能代替检验报告,更不准做他用,未经室主任同意,其他人不得随意查阅原始记录。
6、质管部经理应不定期抽查原始记录的记载是否符合规定,发现不符合者及时纠正。
第四条检验结果的整理、审核、上报与存档
1、检验报告是评定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2、检验报告由专门人员根据原始记录,填写化验报告单,经化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上报主管领导,一份存档。
3、存档管理:检验原始记录和化验单存档,保存期为本批产品售出后两年。
第四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立
一、本公司设两级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即质量部及车间质量管理员。
二、质量部为公司质量管理的专职机构,负责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与监督。
第二条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一、凡投入生产的产品配方必须是质量部会同有关人员复核批准的配方,配方由质量部专人管理,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一律不准投入生产,手续不全者生产部有权拒绝生产,否则后果自负。
二、生产车间人员根据生产部的指令组织生产。包装人员按生产车间操作规程进行包装,做到包装前校准称,包装中途再校称。对校不准的称要派专人检修。定量包装,每包重不超过规定重量的1%,封口线美观、端正、距离适中,不能有皱纹缺口,包装放置整齐,包装准确。每个品种打包完毕,必须清仓,清扫地面后才换品种分装。严禁各品种混杂,影响产品色泽、质量。
三、成品保管只能接收合格的成品入库,未经验收合格者,一律不许入库。保管员按提货单如数发货,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生产部品控人员负责监控每批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原料或配方一旦发生变化,应及时将产品送检。发现问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质量部品控人员负责对生产部人员的培训,每天对生产部进行巡检,包括生产过程、操作工序、半成品和成品抽检,同时做好产品的取样、留样工作,坚持生产记录及其他有关质量的问题。
第三条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一、交叉污染的防止由生产岗位人员、货物装卸人员负责,品控人员监督。
造成交叉污染的来源:生产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产品交叉污染;检修人员检修时,操作不当造成;人员卫生、健康不良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生产卫生环境不良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成品装车卸车时,由于包装袋损坏造成污染的等。
二、交叉污染的预防办法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按生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卫生按生产设备卫生控制作业办法清洁。
2、生产线停车时,应保持设备和车间的清洁卫生。因检修或未投用的设备、容器或阀门等,入口处平时应包裹覆盖,防止外界污染和产生锈蚀。
3、人员的健康卫生按卫生标准操作规程控制,不能带病生产。
4、质量部每日对成品进行分析,并填写产品检验报告单。
5、货车装料前或卸车后,必须维持货车内清洁,防止外界物质污染饲料。
6、清洁区不得存放任何废弃物,不得存放与产品生产无关的杂物。厂区内的废弃物按指定地点存放,且有标识并按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及时送出厂处理。
7、生产区内不得使用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8、包装材料按原材料分类及采购验收标准采购,运输过程保持清洁,包装材料存放于库区,进入成品包装区时应去除脏污的外包装,用清洁塑料布覆盖,防止积灰。包装材料存放不应直接接触地面防止滋生虫害。
第四条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一、目的: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处置,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从原辅材料进公司到成品交付使用全过程中不合格品的管理。
三、职责:
1、原辅材料不合格品由品控员下处置结论。
2、工序检验发现的个别不合格品由品控员下处置结论。
3、工序检验发现的批量不合格品由品控员评价、技术经理下处置结论。
4、成品检验发现的轻微不合格品由品控员下处置结论。
5、成品检验发现的严重不合格品由品控员评价、质量部经理或总经理下处置结论
6、成品交付使用后才发现的不合格,总经理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解决。
四、具体处理措施:
不合格品应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不合格品控制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规定如下:
1、如果原辅材料不合格,保管员负责标识、记录,隔离不合格品,品控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单,下处置结论。
2、工序检验:作业人员发现不合格原料或半成品、成品应及时通知品控员做好不合格标识、隔离。发现个别不合格品品控员有权在现场直接处理。发现批量性不合格,品控员负责填纠偏措施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质量部经理审批。
3、如果成品检验不合格,品控员做好不合格标识,隔离。发现轻微不合格品,品控员有权在现场直接处理,发现严重不合格品,品控员负责填纠偏措施表并提出处理意见报质量部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4、不合格成品在交付客户使用后才发现,总经理应组织召开专题会,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程度或潜在的影响程度相适应的措施,必要时实施不合格品的通知或召回,使危害降到最低。
不合格品经评审后可做如下处置:
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品,如返工;
采取措施,防止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如拒收、报废等。
返工的产品应重新检验并记录。
质量部负责将重大质量事故(损失超过五万元)或顾客对产品质量有重大投诉时,应提交管理评审。
应按规定保存不合格的样品以及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
第五条产品质量跟踪与客户投诉
1、对产品质量及时进行跟踪,市场部每年进行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
2、在与市场业务员电话沟通时,询问公司产品质量情况,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质量部。
3、质量部应定期拜访客户,其目的就是要了解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控制的评价,以便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工作。
4、每次拜访客户,都应写出书面报告并存档。
5、针对客户口头或书面投诉,需要进行检查或复查以下内容:
检验留样样品的有效成分;
生产和存货记录;
操作员工记录;
质量部现场调查记录;
质量部处理结论及存档
第六条标签设计与签发管理
1、标签的设计按GB10648的要求制作。
2、标签由质量部专人负责,应不定期的参加上级饲料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以提高自身水平及对文件的理解。
3、每种新标签在印刷前,需由质量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再做初稿。
4、将确定的初稿内容符合标签要求后,经技术经理签字,再交采购印刷。
第五章安全卫生制度
本制度包括防火管理、设备操作安全管理、高危作业管理,一般作业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有关方面内容。
第一条防火管理
1、生产部必须严格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置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接近保质期马上更换,依设备管理办法进行
3、严禁有明火行为发生,如:吸烟、焚烧、无防护电焊等
4、对易燃易爆物品出台危险品管理制度二级文件,危险品管理制度由生产部经理起草,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春秋气候干燥季节必须作为重点防火时段。
制定防火检查制度,每天由专人进行火灾隐患检查。
严禁使用劣质电线及电器元件。
6、机电工至少每周对电器元件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7、生产部必须盘查所有工作场所,检查出所有火患控制点。
所有设备的传动部分必须有保护罩,并且保障不易脱落。
所有设备的电路部分不能裸露,拖动电线必须有二层以上绝缘保护层。
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范、设备操作安全规范,不得在设备运行中进行非规范操作
严禁带电维修设备,维护维修时必须断电并派专人看守电源。
第二条高危作业管理
高危作业管理包括高空作业、锅炉管理、电焊管理、电工作业管理四部分。
一、高空作业安全管理
1、高空作业必须经主管审批方可进行。
2、在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经过检查的安全带。
3、高空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跳板和工作台,必须事先由班长或施工负责人认真检查,认为牢固并根据情况设围栏后方可进行操作。
4、高空作业时禁止往下扔材料、工具、螺丝和其他物品,必须使用绳索拴着工料袋取送。
5、高空作业时所用的工具和零件,若有掉下的可能就必须先用绳子拴好系在身上或固定在物件上。
6、登高用的梯子应固定的靠在可靠的支柱上,并要有防滑措施。
二、锅炉安全操作管理
锅炉管理按照设备操作安全规范执行
1、每座锅炉应安装二套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和锅炉水泵,并保持准确有效,同时应配备排水阀、油量器和烟窗控温器等备件。
2、锅炉室及附属设备应经常保持干净清洁。
3、禁止将引火性物品带入锅炉室。
4、锅炉应尽量避免急剧的负荷变动,并应经常巡视水位及压力表指示。
5、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锅炉室,禁止在室内喧闹或作与工作无关的事。
6、未接受专业培训合格之人不得操作锅炉。
7、一切操作必须熟练,动作迅速及时准确。
8、每日应定量检查锅炉运作状况并详细记录于锅炉运行日报表,并按规定化验水质。
9、所有配件的修换都必须取得主管同意。
10、处理紧急事故,首先应镇静,正确判断原因后再按步处理。
三、电焊管理
当需要电焊、气焊时应报公司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消防措施:施工现场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具,并使操作人员了解正确的消防知识。
2、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准备好防护面具、手套等,在高处作业时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
3、现场安全措施:检查机器是否停止管路或贮槽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电器接头是否漏电等。
施工中注意事项:
1、凡在厂区或易燃物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2、严禁电焊、气焊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3、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不管。
4、焊接有油类容器时,要先清洗干净。
5、氧气瓶不准在日光下暴晒,严禁撞击,搬运时要用胶轮车推运。
6、作业时要确认机器停止运转。
7、不得擅自接用电源,需要接通电源时,应向电工申请配接。
施工后管理:
1、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屑及焊棒等。
2、使用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3、焊接与气割现场,其上下地板应留人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四、电工作业管理
1、工作前必须穿工作服、戴绝缘手套。
2、配电室用的绝缘棒、绝缘手套需妥善保管。
3、配电室必须保持清洁卫生,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4、在检修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必须将保险丝切断以后再工作,并挂检修牌。不准单人操作,应有人监护。
5、机电设备、专业设备等一切电器设备,要有良好接地线,不准带电作业,合闸时要用右手,身站在左侧。
6、发生触电事故立即报告主管,保护现场;有受伤人员立即采取抢救措施。
7、对全公司所有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保养、维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安全隐患。
8、要熟练本职工作,掌握电器安全性能,并严格按电器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工作。
9、协助主管加强用电安全教育,提高电力利用效率,并及时做好每月生产用电情况的分析报告。
第三条一般作业安全管理
1、现场操作员必须戴安全帽、鞋、手套、口罩等劳保物品。
2、工作时间严禁跳跃、奔跑等过激的运动方式。
3、架立电线设备不得低于1.8米。
4、搬运物料时应从上层拿起,不得从中间或下部抽动。
5、不得随意品尝各种物料。
6、严禁吊、扒设备或物资,在车辆行驶时严禁阻拦或站在行驶方向上。
第四条粉尘管理
控制粉尘浓度,消除尘云的产生
1、对于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和装置,加强密闭,以防止粉尘飞扬。
2、消除和防止粉尘积累,在产生粉尘较多的地方,装设粉尘检测仪,浓度过大时,发出警报信号。
3、加强管理,严禁在车间和仓库中带进明火和易燃物品。
4、防止金属物落入高速运转的机器设备中因冲突摩擦而起火,在工艺流程中适当位置必须加强选磁装置。
5、线路设计要安全可靠,电表防止受潮漏电和短路起火。
6、防止斗式提升机故障和摩擦起火而引起粉尘爆炸事故,在安装设计时应予以重视,多采用塑料斗。
7、在有粉尘产生的场合下工作的轴承,为防止轴承的过热引起粉尘爆炸可采用温度探测仪。
8、对于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如硬塑料管道、薄板贮仓等给予接地保护。
第六章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第一条产品留样包括每天生产产品的留样和部分原材料的留样,同时包括客户送检的原料或成品。
第二条样品的采样方法:
1、采样方法按国标执行。
2、样品的缩分:将样品倒在清洁、光滑、平坦的桌面或光面硬纸上,充分混匀后将样品摊成平面正方形,然后以两条对角线为界分成四个三角形,取出其中两个三角形的样品,剩下的样品再按上述方法反复缩分,直至最后剩下的两个对角三角形的样品接近平均样品所需的重量为止。
第三条样品留存
对化验所余的样品需放在指定的柜中,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整齐。封口袋必须完好、密封,以防吸潮或虫咬。样品袋上必须有名称、取样时间、取样数量。
第四条样品观察制度
每隔三个月对留样室的样品进行观察,从气味、颜色、外观等方面进行观察,以确定样品是否正常,对非正常的样品进行完整的记录,包括生产日期、产品非正常情况现象,以便查找发生的原因。
第五条样品自检与送检
对自检的样品,检测完后,封好袋放入样品柜中。对于送检的样品,一式二份,一份送检,一份自存,如检测不合格时,以便追查。
第六条样品的保管由化验员负责。
第七条留样时间:样品的留样期为20个月。对过留样期的样品,需及时报质量部,填写处理清单,经质量经理批准后,在进行处理。
第七章计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每年根据生产要求和仪器、仪表的使用情况制定年度检定计划。一般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均定为一年,有特殊要求的为每月检定一次。
第二条每台计量器具都必须按检定计划在检定周期内送检,除特殊原因外,仪器仪表不允许超期使用。
第三条检定部门必须是政府计量部门或由政府计量部门授权的计量单位,送检仪器时,必须确认其检定资格,并复印检定资格证书存档。
第四条检定合格的仪器,作为标准器具在量值传递中作基准使用,并保存其检定证书。
第五条生产车间所用的计量装置,必须经过校准后才能使用。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业务。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接待,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5月——9月)
上班时间早8:3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早9: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时间晚17:30
3、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
3、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和公司同事交流和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
6、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0、员工须保管好个人的文件资料及办公用品,未经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资料和办公用品。
10、员工要保管好个人电脑,按公司规定进行文档存储、杀毒及日常维护,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由公司安排修理。
五、保密规定
1、员工须严守公司商业机密,妥善保存重要的商业客户资料、数据等信息。
2、管理人员须做好公司重要文件的备份及存档工作,并妥善记录网络密码及口令。并向总经理提交完整的网络口令清单。
3、任何时间,员工均不可擅自邀请亲朋好友在公司聚会。
4、员工及管理人员均不可向外泄露公司发展计划、策略、客户资料及其他重要的方案,如一发现,除接受罚款、辞退等内部处理外,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人员管理
1、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
2、员工须尊重上司,按照上司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上司汇报工作情况。
3、员工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须及时向部门主管或经理反映,听取意见。
4、涉及超出员工权限的决定必须报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
5、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
6、管理人员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鼓励并带领好员工队伍,时刻掌握员工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整体策划顺利进行。
7、公司是一个大家庭,员工应团结互助,为公司发展做出努力。
七、物品管理
1、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由行政财务部门专门人员负责定期购买;
2、每月15、30日之前,个人将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填写在公司【购物申请单】上,由行政财务部门专门负责人提交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专门负责人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发放。
3、若急需某类办公用品,也应先填写【购物申请单】后,交由专门负责人,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行政财务部门统一配发各种办公物品。
八、电脑管理:
1、使用者应保持电脑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2、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4、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做好及时备份。
6、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7、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九、网络管理
1、工作时间内禁止浏览与自己工作岗位或业务无关的网站。
2、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如:上网聊天),也决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3、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倾听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4、禁止利用公司网络下载各种游戏及大型软件
5、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工程师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个人电脑及服务器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网络工程师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更改。
6、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
十、奖惩办法:
1、员工奖励分为口头表扬及物质奖励;
2、员工惩罚分为口头警告、罚款及除名;
3、有下列事迹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奖励:
A、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B、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资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4、下列事由的员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经经理办公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惩罚:
A、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B、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秘密的;
C、私自把公司客户介绍他人的。
5、公司将设立年终全勤奖(未有迟到、早退现象及病事假),奖金为1000元,于年终考评后一次性发放(以每个月的考勤统计为依据)。
6、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不含三年)的员工,将给予一周的带薪休假(休假期需提前和公司协商,以不耽误工作为前提,得到许可后方可休假)及2000元的一次性旅游补贴。
十一、经费管理
1、因外出购物或出差需向公司借用备用金时,应首先填写公司【借款申请单】,交主管经理核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销帐(出差人员在回公司上班一周内);借款未冲平者,不允许再次借款。
2、员工报销已发生费用,首先需找主管会计领取并填写公司【支出凭证】或【支出报销单】(由主管会计负责提供、审核);主管会计签字后,到借款处填入【借款申请单】中的报销日期,方算完成报销手续。
3、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办事,续爱护使用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或者醉酒驾车。
4、公司薪金发放日定为每月1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作的需要,规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是指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用于为进入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包括类似机构或代管科室,以下简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简称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和促进再就业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根据企业隶属关系,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四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来源包括:
(一)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安排的预算内资金;
(二)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
(三)企业自筹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资金;
(四)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资金;
(五)社会捐赠资金;
(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资金。
第五条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金,原则上采取“二三制”的办法筹集:
(一)财政(含预算内、外资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解决,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解决。
对困难较多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类中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款级科目(科目编码为“1905”)中列支;财政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在相关的预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业负担三分之一。
企业负担的资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三)社会筹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部分和社会捐赠资金等。
失业保险缴费率提高后,增加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为其代缴社会保险费。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资金的具体负担比例。国有独资盈利企业和国有参股、控股企业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资金,原则上全部由企业负担。
第六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自行组织的用于促进再就业的经费由企业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条原有的帮困解困等资金纳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使用
第八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
(二)为下岗职工代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费标准原则上可按略高于当地失业救济金的标准安排,并按适当比例逐年递减,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失业救济金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满后仍未再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救济,不再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期满仍未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救济。
第十条为下岗职工代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
第十一条为下岗职工开展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上述经费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
第十二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经费由企业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内安排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应通过“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同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对财政承担和社会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财政承担的预算内资金由预算内“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财政承担的预算外资金由相关的预算外资金专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社会筹集的资金从相关帐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
第十五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财政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六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根据上年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的收支预测,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本年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收支计划,经劳动保障部门汇审、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监督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每季度终了和年度终了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分别编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季报和年度财务决算,并提供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报告,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汇审,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逐级上报。季报和决算必须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章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程序
第十九条按规定应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企业自筹资金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向企业申请。企业应按支出进度将资金及时拨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中,并按季向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划款凭证。
企业自筹和财政拨付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资金应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月直接发放给下岗职工本人。企业自筹的用于为下岗职工代缴社会保险费的资金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代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财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资金时,应根据本企业再就业工作计划按季提出用款计划,填写的用款申请书应分别列明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并附银行开出的企业自筹资金划款凭证,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用款申请经核准后,为下岗职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费由财政部门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直接划拨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单独开设的帐户,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使用;为下岗职工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由财政部门根据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划拨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健全内部约束机制。
各级财政、劳动保障和审计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应定期对中央财政拨付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要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
(二)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
(三)擅自改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变有关标准的;
(五)虚报下岗职工人数或将未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未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员作为下岗职工冒领补贴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中央财政安排的中直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关于印发〈中直企业下岗职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8〕329号)和《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办理。
第二十四条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的资金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劳动保障厅(局)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公司相关规定和特点,现对本公司劳动纪律管理条例,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制度:
1.员工每月按公司各自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考勤员必须按规定时间逐日准时记录,做到清楚、真实,对员工的各种假期做好记录,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考勤表报管理处主任。
2.员工申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工处理。一般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主管审核批准,二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员工因病治疗休假,必须持就医正规医院有效证明,并办理病假申请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不予享受病假待遇。
4.员工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休假制度:
1.法定假期期间,工作需要加班的,须服从统一按排,否则作旷工处理。
2.保安员实行12小时全月工作制,工资包括加班费及各项福利。
三、劳动纪律制度:
1.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各自明确岗位职责,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和情绪,遇到工作难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领导。
2.上班时不准串岗、离岗,不准任意外出,不聚众闲谈,更不准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3.工作期间不准吃零食,办公室严禁吸烟,外来人员吸烟,员工有权阻止。
4.为体现公司良好的精神面貌,员工上班须着工作服,佩带工作证,以证明本人身份,便于工作。
5.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工资、奖金等有关收入情况。
6.非必要时不打私人电话,严禁用电话聊天。
7.节约公司办公用品,电话、传真仅用于工作,婉拒客人使用公司电话。
8.工作期间,任何员工不准使用会所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如:健身、台球、棋牌等。
四、处罚条例
1.上班迟到,早退者罚款50元/次,无故旷工者处以100元/次、罚款,并扣除年终奖金,累计旷工达三次者一律予以辞退。
2.保安员上夜班睡觉,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累计三次者予以辞退。
3.在公司或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100元。
4.对辱骂或殴打他人,寻畔闹事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100元罚款,对影响极坏者予以辞退。
5.对挪用公共财物,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并赔偿窃用的财物,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每天必须按时上下班,上下班必须打卡报道。新员工试用期按实际出勤为准(上班时间为,根据公司的情况,领导安排的上班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旷工。
2)请病假时,必须提前一天有书面申请,经理批准签字,方可生效。如病情严重,实在到不了公司的必须在上班前打电话给上级领导,经批准方可生效,否则一律按事假旷工处理。病假回来两日内,须交医院医生开出的病假条和诊断书,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并必须补上请假条。
3)请事假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报备经理批准,(特殊情况另论),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4)每周排班表定后,未经经理同意不得私自随意调换,违者初犯,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40元,以此类推。
5)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如检查到清洁不合格者责任到人违者初犯,罚款5元,第二次10,第三次20元,以此类推。
6)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吸烟,违者罚款10元每次。由此引发的其他损失,一律由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7)周会,列会,部门会议,全体人员必须参加,迟到者一律按20元每人处罚。不参加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如通知不到位,相关责任人按20元依次处罚。
8)工作时间服从配合领导指挥和工作安排,否则,主管有权对当事人处以10---30元的罚款。情况严重者,主管可申报总经理出面协调,如协调未果,公司可勒令辞退此员工。
9)公司需要加班时,必须竭尽权力的予以配合,以保证生产任务的正常运行。如客人在正常部门的工作时间内未拍完照,所参与各部门人员必须服务到最后,不得提前下班。否则,上级部门有权利对当事人处以30元以上的处罚。
10)严禁私拿公司的物品私用,泄露公司的机密或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搞兼职,泄露公司营销计划,否则一律按偷盗论处,并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和开除原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11)同组人员不得同时用餐,用餐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违者一次5元罚单处理。
12)辞职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递交辞职申请书,有店长和总经理签字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去,否则不能领取当月工资及奖金。
13)辞职员工必须主动,完成地交出工作服,发票,等公司物品予上级领导,办好交接手续后,由主管签字后方可离去,否则扣除当月工资做赔偿。
(一)电子实训室管理办法与注意事项
1、实训前应仔细阅读实训教材和有关书籍,弄清实训目的、原理和实训所用的仪器设备,明确实训方法、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并在每学期的前二周内递交实训申请、以备实训室安排课表和器材的准备。
2、实训应由任课教师同意,并在任课教师和实训教师共同配合下完成。
3、进入实训室前,要在实训室登记本上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状况。
4、在实训室内要遵守纪律,保持卫生,不吸烟,不喧哗,不进行与实训无关的活动。
5、实训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如实、详细、完整地记录实训现象和原始数据。
6、要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实训仪器设备,在没弄清使用方法之前,不许乱动,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实训教师,不得随意处理。
7、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水、电等实训材料。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训教师,填写破损报告单,由实训室审核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8、实训结束后,要整理好仪器设备,经实训教师签字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9、各实训室仪器、物品、桌凳原则上均不能借出,特殊情况需借用的必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并履行借用手续,方可借出,使用完毕由当事人及时归还。
(二)电子实训室操作规程
1、进入实训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训室和使用实训室仪器设备及工具。
3、需在本实训室进行的教学、科研等活动,须事先向实训室提出申请,通过实训室负责人的统筹安排后方可进行,并作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4、实训教学过程中,学生须按指定的位置进行实训,并随时接受值班教师的检查。
5、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向值班教师报告,便于及时处理,对违章操作导致人身伤害者、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者,按学院的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6、严禁携带与教学、科研活动无关的物品进入实训室。
7、爱护公物,本着节约原则使用消耗性材料。
8、实训完毕后,需清点器材并归还原处,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同时切断电源,做好清洁卫生、关闭门窗等安全卫生工作。
(三)电子实训室教师职责
1、实训教师要根据实训教学计划,准备好实训指导书,配备好实训内容所需的实训仪器及实训元器件。
2、向学生宣讲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严格按规定要求学生,对违章违纪的学生及时批评教育纠正,实训完成后要检查学生使用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无问题后方可让学生离开。
3、认真讲解有关实训原理和方法,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他们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熟练掌握实训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操作规程,做到实训课前有准备,课后有检查维护。
5、认真及时批改实训报告,对不合格的要令其重写或重做。
6、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改进实训教学方法。
7、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
8、管好实训室仪器设备,要建立实物明细帐卡,每学期应进行实物清点,科学存放,保持整洁,定期检查,力争延长使用寿命。
9、建立健全实训耗材及元器件的登记工作,要有入账和领用记录。
10、每学期要根据学校的财力及教学需要提出添置实训室仪器设备及实训耗材的申请,要确定补充和消耗的定额。
11、做好实训室安全工作,确保实训室工作正常运行。
12、严格作息时间,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四)电子实训室学生实训守则
1、实训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指导书及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原理、方法、步骤。
2、服从实训指导老师的安排,按时在指定的实训台前实训,不得随意更换实训位置。
3、严格遵守实训规程,熟悉仪器设备使用方法。非本次实训使用的`设备,不许动用。
4、实训严格按照实训教师的安排及实训规程进行,严禁进行一切不安全操作。
5、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发现丢失及损坏要及时报告,不得自行处理。实训完毕,经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6、自己动手,独立思考,认真正确完成实训和实训报告。
7、保持肃静,不得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不准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保持实训室和仪器设备卫生整洁。
8、发生事故要保持镇静,及时报告和排除。
9、服从实训老师管理,对违反规定或造成仪器、设备和实训器材丢失、损坏者,实训老师有权中止其实训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电子实训室安全制度
1、做好实训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学工作的保证。实训室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实训室工作人员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工作,了解防盗常识,掌握事故急救方法,杜绝事故隐患,定期对实训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安全制度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3、实训室仪器设备要严格按照实训规程操作,要有防火、防盗、防触电的安全意识。
4、每个实训室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消防器材。实训室全体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5、实训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取暖、烧水,严禁吸烟,做与实训无关的事,实训室及走廊不得存放生活用品,不得乱丢废物,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批评处罚。
6、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报修。
7、实训室钥匙不能出借他人。
8、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杂物,各种安全设施完好齐全。
9、实训室人员离开实训室时,应对实训室的门、窗、电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能离开实训室。暂时不能解决的不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为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模范实践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保证各部门职能的全面履行到位,进一步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公司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学习时间
全体科室管理服务人员以自学为主,辅以公司集中组织学习。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公司组织集中学习,时间一般在一小时以内。每个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二、学习内容
业务经营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商务社交礼仪知识;岗位技能;安全培训;产品价格、质量、标准、规范以及企业文化等。
三、实施办法
公司集中学习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实施,各科室积极配合。每次集中学习前由办公室拟定学习计划,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坚持各部门自主学习制度。
四、学习纪律
学习期间认真听讲,并在专门学习笔记本上作笔记。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打瞌睡,不得私自外出,不得接听手机(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
五、要求及考核
(一)全体职工要认真参加集中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坚持定期学习交流。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体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交流,必要时进行考核评比,评定“优秀”、“良好”、“中”、“差”等档次。
(三)严格实行学习考勤。集中学习时间实行点名制度,做好考勤登记与公布。集中学习不准迟到、早退,迟到。原则上不得缺席,若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主管领导批准同意(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予以通报批评。
(五)职工学习要做到提前安排,定时考核。集中学习的考核由分管领导负责(平时自学情况由部门考核)。考核结果随机抽查,每月公布。考核内容包括考勤、记录等。考核结果与季度绩效考核岗位津贴挂钩,以确保集中学习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每月对学习活动进行一次总结,通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出勤率、撰写学习体会、培训测试结果等情况,对学习培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理室。
七、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随便使用。
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一、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坚决观测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的会计核算,制定会计报表,建立财务档案。
三、财务经费管理应于年初、年末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上级报告,并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四、各部门年初应制定相应的经费预算,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分管校长会同财会人员统筹安排,下达各部门年度经费指标,计划用款。
五、国拨资金及各项开源收入必须入账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规定使用各项专用基金,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
六、学校财务活动必须严格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经签字后的财务活动,签字者负有行政责任。
七、在财务活动中,执行者必须廉洁奉公,严格把好质量关,不得进行有损于学校利益的活动,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置,直至开除公职。
八、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学校物资采购及招标制度,任何人不得违反相应的规定。
九、在资金管理中,差旅费报销、零星采购报销等各项支出均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原则上在财务活动发生后一周内结付完毕。学生代办费的开支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制度对学校进行的所有财务活动有效。
1.总则
制定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则,以便执行。适用范围凡经本公司录用的所有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均须遵守本守则。权责单位
(1).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3).由人力资源部印制成册,公司所有员工每人一册。
2.员工守则
2.1.仪容仪表规定
(1).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整洁、朴素大方,不得有脏污,
(2).男员工不得穿背心、短裤,上衣扣子不得解开超过(含)两个;女员工不得穿着过于裸露的衣服。
(3).若有规定工作服,必须着工作服上班。
(4).不得穿拖鞋上班,鞋应干净。男士应穿黑或棕色皮鞋上班。
(5).男员工不得光头或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准,男女员工均不得把头发染成黑色以外的颜色,上班时均应将头发梳理整齐。男员工不准留胡须。
(6).所有员工不得留长指甲,且须保持整洁。
2.2.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1).上班应保持以下基本要求:形象:仪容端庄、热情大方。谈吐:温文有礼、简捷明快。
问好:
※早上见面时应以诚恳的态度清晰说声“早上好”。
※在首次开门进入办公室时,如果办公室有人则应以大家听得到的声音说“早上好”。
※听到别人打招呼,应大方回礼,以免失礼。
※在通道、走廊遇到同事时应点头微笑行礼。
※告辞再见:先行者应以清晰的声音说“与大家说再见”。
(2)在工作岗位上:
※在办公室应保持肃静,交谈以不影响他人工作为条件。
※有人招呼应立即回应,如有急事需先说声“对不起,请稍候“。
※招呼人时声音应清晰、大方,有职务以职务相称,无职务以先生、小姐相称,切忌称绰号。
※坐姿要正,切忌趴伏、仰坐或将脚放在桌面的不雅姿态。
※有关工作商谈力求简明。
(3)一般交谈举止:交谈时忌左顾右盼;谈话态度要诚恳;适当的称谓沟通双方的亲切感;不可边说话边打哈欠或显出不耐烦;访问见面时应说“对不起,打扰您”,告辞时应说“对不起,打扰您了”。
(4)工作场所:
※走路要轻快,以免和人相撞。
※遇到上司、客人和同事轻轻点头,并稍有让路,以示敬意。
※陪同上司和客人走路时,要稍退后,以示谦恭。
※进入他人办公室,应先敲门,不能敲门时打招呼,经允许方可进入。
(5).同事、工友遇到困难时,任何员工均有责任及义务帮助解决困难,提供必要的支援。
(6).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入办事机构办公室前,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待主人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先使用礼貌用语。
(7).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接打电话,应语调平缓,声音柔和适度;不得大喊大叫,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影响公司形象;使用电话应长话短说,禁止电话聊天;接听电话,应先报公司:“您好,北京戎舒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然后问询或转接。
(8).热诚接待宾客,使用礼貌语言,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9).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10).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
(11).每天工作完毕后,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自觉搞好办公场所卫生工作。
(12).使用卫生间后应随手冲洗并要检查是否冲洗干净。
(13).爱护公物,力求节约,养成人离开前随手关灯、电风扇、空调、水龙头等的习惯。
(14).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言辞。
(15).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和谐相处。
(16).不损人利已,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稳私,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议论他人。
(17).严禁拉帮结伙,滥用权力。
(18).严禁打架斗殴。
(19).严禁聚众赌博。
(20).住宿人员应遵守集体宿舍公约。
2.3.工作纪律规定
2.3.1.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1).上班时必须将工作证(牌)正确佩戴于左胸前。
(2).外出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无论是公务还是私事)。
(3).上、下班须打卡,不得托人或代人打卡,不得伪造出勤卡,不得虚打加班卡,打卡时按秩序。
(4).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须办理规定手续,发生丢失损坏时照价赔偿。
(5).禁止带领公司以外非办事人员进入公司或宿舍留宿(因业务需要,须经公司批准),不准将小孩带入车间或办公室。
(6).以上规定,门卫或前台应严格要求,公司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
2.3.2.工作纪律规定
(1).上班时不得吃东西、聊天、喧哗、追逐嬉戏、打瞌睡、吃零食、看小说。
(2).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3).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4).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场所自放音乐或听“随身听”。
(5).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公务应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6).工作时间禁止私人会客;工作会客应在会客厅或指定场所。
(7).离开工作岗位时须防止干扰他人。
(8).必须尽忠职守,服从指挥安排,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争议时须以首选服从为前提,但可以后提出意见。
(9).会议途中,尊重主持人或发言人,不随意插话、抢话,有事先举手或以纸条传递。
(10).自觉维护工作环境卫生,各种物品摆放整齐。
(11).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种设备(含办公设备,不得利用公司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仪器;指定操作者须依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注意安全。
(12).下级应尊重上级,上级应关心下级,各种工作报告须依照管理层次逐级呈报,不得越级(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但须于事后向直属主管报告),当个人意见未获采纳前,应严格执行公司规定或上级指令,不得因个人意见阻挠组织运作。
(13).工作岗位服从上司安排,执行生产、工作任务时不得畏难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务,虽非工作时间内,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
(14).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水电,将工作环境整理整齐清楚。
(15).严守公司机密,未经总经理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公司档案、文件资料不得让公司以外人员借阅;不得泄露公司各项计划、议程、决定等。
(16).不得利用公物制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17).不得利用职权行贪污、受贿、行贿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不得以公司公务关系,从事与集团公司无关的事务;不得利用公司客户资源或商情资料或本公司名义销售非本公司的产品或从事其他买卖(公司员工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娱乐)。
(18).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兼职或经营其他副业,更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之事业。
(19).工作态度应端正负责,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事后不断改善,不可阳奉阴违,敷衍搪塞。
(20).爱护企业的一切公共设施设备,严禁损坏。
2.3.3.保密制度
(1).员工个人或近亲不得经营或投资与公司有关的事业,不得兼任公司以外任何职务。
(2).严守公司机密,公司未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不得泄露。
(3).公司财务报表、预算报告、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工资性及劳务性收入资料、内部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不得泄露。
(4).公司的档案或资料,未经总经理或行政总监特别授权时,不得携带离开公司。
(5).本公司员工离开公司后,不得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包括公司经营及特有的专利)为他人或自己服务。
3.工作规则
3.1.努力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是公司每位员工应尽的工作责任和义务。
(1).按本职工作岗位之需要,主动探求更好的办法并努力实现。
(2).应主动与相关人员协调,以保证工作的完整与准确。
(3).公司发展是每位员工的工作目标,每位员工应为更好完善公司积极献计献策。
3.2.对计划好的工作应按计划完成,遇到特殊困难应及时向上司汇报并说明原因和可能完成的最后期限。
3.3.对指派的工作应尽心完成,遇有困难应细致说明。
3.4.接受命令的原则
3.4.1.接受命令时
(1).接受命令通常要准备笔记,记下要点:为什么——工作的意义。做什么——工作的目标和目的。如何做——工作的程序,方法。何时做——何时开始,何时结束。在何处——工作场所。何人——协调、配合人。成本费用多少——费用计划。
(2).认真听后,要提出问题。
(3).接受命令后,再重复一遍。
3.4.2.有意见时的呈述
(1).站在自己的立场上陈述意见。
(2).以谦虚的态度直率的陈述意见。
(3).按照事实简洁的陈述意见。
(4).请求上司的指示。
3.4.3.接受命令后
(1).不考虑不能够的理由而向具体化的方向考虑。
(2).上司希望什么呢?尽快抓住重点和核心。
(3).正确判断内容。
(4).迅速推动实行。
(5).不遗漏地确认实行的结果。
3.5.向公司报告的原则
3.5.1.在下述情况应报告
(1).命令的工作告一段落。
(2).发生了特殊情况。
(3).已知工作比预定时间要长。
(4).预料到结果的时候。
(5).违反规定的时候。
(6).开会、研修、出差归来时。
(7).工作周期较长时。
3.5.2.报告的准备
(1).向谁报告,报告什么。
(2).报告的顺序(a-g)。
(3).决定书面报告,还是口头报告。
(4).准备数字、实物、图表等。
(5).调查实例。
(6).向有关人员事前联络。
(7).选择报告的时间和场所。
3.5.3.报告方法
(1).报告简洁的按结论,理由,经过等顺序进行。
(2).事实要正确,要强调重点。
(3).要考虑对方的理解程度。
(4).不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