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那要怎么写食品经营制度范文模板呢?这里提供一些食品经营制度范文模板,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1、遵守考勤制度,上岗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2、了解例会内容,及当天工作安排,熟记当天菜品酒水供应情况,急推、沽清与特色菜品等。
3、餐前检查各区域的设施、照明系统,餐桌、餐椅是否损坏,硬件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4、值早班人员按单中数量领用补充本区域低值易耗品,以备开餐使用。
5、餐前整理检查本区域台面、餐具等卫生,并按标准把餐具摆放整齐。
6、按照所定工作岗位,面带微笑,标准站姿热情迎客,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见到客人必须点头微笑亲切致意。
7、客到时,必须请客人出示导购卡,在餐中应将导购卡插在餐位的台卡上,不可随意乱放;餐中不得将台卡拿下餐台,必须放在相应的餐台上。
8、餐中不可扎堆聊天,不可倚靠在服务台,始终保持正确的站姿。
9、客到后根据情况,为客人套放椅套,并做相应示意与提醒。
10、有针对性的运用推销语言介绍建议客人点茶点酒。
11、餐中要求值台人员为客进行热情周到、灵活的服务,具有良好的与客亲情沟通意识以及员工之间相互协助的&39;团队意识。
A、无论餐中服务还是为客结账,只要值台人员离开本区域,必须与邻台人打招呼,并进行相应的工作交接(客情或菜品情况)
B、作为邻台前来协助其值台的人员,在其回来后,一定要进行必要的交接,以免延误时机或客情等
12、上菜前,要求先整理台面摆撤菜盘,上菜必须报菜名。
13、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为客人提供分菜服务。
14、席间服务中,应先征询客人意见,再为客人撤换菜盘、骨碟等餐具。
15、餐中保持台面整洁,桌面杂物(纸巾、壳、骨、刺等)应及时用夹子、托盘清理。
16、对客人勤问勤添酒水,有良好的酒水推销意识。(抓住任何机会和永不放弃最后的推销机会)
17、餐中值台人员应勤巡台,加强眼神服务意识,观察客人需求,对客人的需求必须有应答声。(随时与客人进行必要的眼神沟通,通过客人细微的动作或表情以发现客人的需求,并立即上前主动询问或进行及时的服务)。
18、值台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上菜划单习惯,及时发现错菜、漏菜以及所须催的菜品。
19、催菜应根据菜品情况和客人情况进行适时催菜,不可随意下催菜单。
20、及时将放在服务台上的菜品上桌,不可因上菜不及时,造成关于菜品温度或上菜速度的投诉。(要员工分清工作与服务的主次关系)
21、对于客人换台、换菜、退菜、餐中预定等需求,必须及时通知主管。
22、对突发事件和客人投诉能灵活应变,巧妙使用语言与沟通技巧,处理不了时,及时汇报上级。(应将投诉控制在最小范围,压至最低程度,尽量于第一时间、地点、接手人来处理解决,避免人员的转换,时间的拖延,而使投诉的性质和发展恶劣化)
23、结账时,核对菜单,并准确核加整单与导购卡上的菜品,唱收账单,最后由负责结账的值台人员和传单员在导购卡上双方签字,将导购卡交于银台。尽量由银台人员(传单员)来结账。
24、对于闭餐后和结完帐的客人的服务,值台人员不可忽视怠慢,必须善始善终的保持优质的服务。
25、客人离开前主动提醒客人不要遗忘物品,如有发现客人遗忘、丢失物品应及时上报上交,不可私自藏匿,一旦发现给予开除。
26、餐中服务人员能适时、正确、充分的使用收碗车与乐百美进行快速翻台;并在客人走后,按撤台程序,将不同种类、规格的餐具和器皿标准码放。
27、按摆台标准补台,并将餐椅集中整齐码放于指定位置。
28、轻拿轻放小件餐具物品于指定地点,本区域人员自行清洗、擦拭、归位。
29、值台人员根据当餐使用情况,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和餐具配备单。
30、区域指定人员于闭餐后换取布草,并准确填写布草交接记录。
31、值台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PDA集中送于指定的地方,不得延误电脑更新。
32、闭餐后整理清洁区域、台面等卫生,擦拭收碗车、乐百美车并放于指定地点,由领班检查。
33、检查巡视区域有无隐患,关闭所有电源后,方可离岗。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为保证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一、配备与经营相适应,并能确保食品安全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写清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确保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运输、装卸、陈列和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食品应与有害物品分开运输、存放。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同时设置标牌,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销售人员应当穿着隔离衣,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二、配备与经营相适应,并符合下列要求的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
经营场所所在位置适合从事食品经营,与有毒、有害场所(物品)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或隔断,并保持卫生整洁;
三、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流程
我单位从事__经营,整个经营过程分?个环节。分别是:(例子)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购(责任人:)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相应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每一批次的进货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二)食品储存(责任人:)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责任人:)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责任人:)
1、每天对上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食用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要集中摆放,并作出明确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相应资料应当及时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人:)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四、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我单位由张__、李__、赵__等?个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张__负责食品采购环节和食品储存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李__负责食品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赵__负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一、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二、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础地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三、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按照生产批次向供货商索取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非批量采购食品时,索取购物凭证。
四、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五、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六、采购食品添加剂时,查验该产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许可后购买,并索取购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三、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
五、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六、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该经常用75%酒精擦手进行消毒。自觉接受企业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
七、入厕前必须换下工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一、留样工作由专人负责,专人操作,专人记录。留样食品应使用专用器具,留样冷藏柜由专人管理。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1、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4、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帐。
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2、员工(待聘人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3、员工(待聘人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4、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餐厅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6、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7、学校食堂主管人员须经常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
一、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部门经理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公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索票索证和销售制度索票索证和销售制度
(一)索票索证管理制度
1、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保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购进产品时应当向生产商或供货商索取以下票证:
1)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主体资格的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
2)证明产品来源合法性的发票、收据或合同、协议、供货单、调拨单、报关单等票据。
3)证明产品质量的合格证、检疫证明、检验报告等。
4)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所提供产品标识合法性的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
2、首次交易时,索取的有关证照和证明材料,查验后复印保存。上述证照和证明材料如变更或改动,应当随时索取,并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的,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3、每次与生产商或供货商交易时,都应当索取规定的有关票证和证明材料,并保存原始票据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4、对进货产品索取的票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备查,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销售管理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三、经营场所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隆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体检一次。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进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壹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1、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本企业建立保健食品购入业务关系的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企业。
2、索取并审核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法人代表签章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保健食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4、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品的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保健食品质量的要求等。
6、首营企业的审核由保健食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
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保健食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保健食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说明书及保健食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3、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报质量管理组审核合格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货。
4、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和要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5、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2)了解保健食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
3)审核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
6、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7、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
七、产品召回制度
1、当市场产品发现严重的质量事件,由质量部立即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2、首先成立“紧急召回”处理小组,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小组应由下述人员组成:总经理;销售经理;质量经理。
3、根据市场有关情况,该小组必须做出是否执行紧急召回的决定。
4、一经做出紧急召回的决定,应由销售及质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机构停止销售或使用有关产品:产品经营机构;医疗机构。
5、各区域销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与接收该产品的直接客户联系,根据该客户的销售记录追踪下一级客户,及时进行召回。如部分产品已被使用,应尽可能追访使用者,写出详细报告。
6、各地区将召回的产品全部退回公司,并将各地的收回情况做出总结,填写“紧急召回报告”。
7、召回工作结束后,由质量部将整个召回过程写出总结。召回过程的书面材料由质量部负责整理、存档。
八、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3、对购进的保健食品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认真检查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执照》和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检验合格证》,对保健食品逐件验收,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8、营业员应热心为顾客服务,随时听取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1.餐厅、厨房应有纱门、纱窗、纱罩,保持无蝇;
2.餐厅、厨房每餐后要及时擦扫干净,台布、椅罩要经常换洗,各类物品要勤整理、勤擦拭,使之整洁有序,每周要大扫除一次;
3.餐厅、厨房排水应保持畅通,污水应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环境应保持清洁、整齐;
4.餐厅厨房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禁止携带有毒化学药剂等进入;
5.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
6.切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刀具等不能混用并分别保管;
7.笼蓖、菜盆、饭菜勺等小炊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晾干、放置有序;
8.锅、锅盖、笼屉、发面盆缸等较大的炊具用后以热水洗净擦干,每周用碱水刷洗一次;
9.机械用具如压面机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10.食具要定期消毒,病员食具要专用独放,防止传染。
一、仓管员必须遵守饮食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和物资供应。
二、仓管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关机,要经常检查,定期化霜,发现异常要及时报修并向领导汇报。
三、仓管员要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度,否则,如造成经济损失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四、仓管员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按饮食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冷库内的各类副食品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食品出库要填写出库单,先进的`货物要先出库。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饮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保管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六、未经中心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库内物品并直接收取现金,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保管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七、库内保存食品,每月清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保管员责任。
八、按规定时间开库、锁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情况,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九、值班人员要经常注意冷库周围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确保冷库安全。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主办者),应当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管理责任。
一、经营者入场资格审查。
应当认真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
对材料不完备、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经营。
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场内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应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
建立食品经营者健康档案,定期组织经营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应取消其经营资格。
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二、建立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应当建档记载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进货渠道、经营品种等信息,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经营者严把进货关。
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三、认真履行管理责任。
1、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自律制度;
2、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
3、监督经营者不得对食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虚假宣传;不得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食品;不得销售“三无”、变质过期、有毒有害食品;不得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贴牌”食品;
4、为食品经营者提供保证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经营设施和经营环境;
5、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对发现进场交易有重大问题的食品,及时报告和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6、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及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处理、召回、退货协议;
7、督促经营者主动为消费者出具信誉卡,作出公开的质量承诺;
8、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进货查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入场销售者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9、定期检查食品经营者的食品进、销、存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10、对入场销售的食品,应签订“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而不签订的,或者不严格审核有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出现问题的,将其清除出场。
一、学校食堂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一、门店营业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一)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二)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三)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1、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食品级的容器内,并在容器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定期对冷藏设备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仓库内抽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配备有盖的污物桶、潲水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潲水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臵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在就餐场所设臵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唑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或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⑴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⑵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⑶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⑷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一、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二、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三、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四、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
五、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六、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臵,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七、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八、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九、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十、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十二、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十三、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十四、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十五、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