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能够让人们有一个在系统内成长的机会,使人们能够更加系统地学习和理解制度,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要怎么写2023保安公司制度呢?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些2023保安公司制度,供大家参考。
一、总则
1、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或由前台接待人员承担门卫职责。
2、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建立门卫值班制度。
三、管理内容
1、凡出入本公司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2、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行政部出具的出门证才予放行。
3、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门卫须过问并记录出入时间。
4、人员因病离开,须将有关证明给门卫交验。
5、门卫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时间。
6、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场所的汽车场、自行车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办公场所大门均应下车推行。
7、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办公场所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或报安保部门协助处理。
四、门卫人员
1、门卫属公司安保部领导。
2、门卫岗位职责另行规定。
3、门卫的雇佣。
1)门卫岗位可为临时非正式员工,特殊情况为正式员工。
2)门卫不宜招纳退休的人员。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应、机动能力,应招聘青壮年担任。
为了加强对保安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产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公司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公司大门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的大门警卫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当班执勤应有分工,保证一人在室内电话机旁,执行室内公务,另外负责在厂区内游动观察,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及不安全因素。
3、保安的具体职责:
①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②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
③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④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行为。
⑤应熟记厂内各处的水、电、易燃品、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位置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时整修。
⑥应检查、监督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有有效证件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是本厂所需物品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⑦应遵照巡逻路线夜间每两小时巡逻工厂、车间、仓库,并做好巡查记录。
⑧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入“交接记录“,做好存档。
二、人员管理
1、员工进厂区必须佩带工作证、考勤卡,不佩带者一律禁止入厂;
2、检查、监督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打卡情况。
3、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查验厂部开据的放行条后,方可放行。
4、亲属、朋友来厂找人一律在门卫值班室等候,由值班人员电话通知所在单位在值班室会客,禁止私自进车间或办公室找人。其他人员无正当理由一律禁止入厂。
5、外来人员到工厂接洽业务,应在值班室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并电话联系有关部门接待人。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离开时收回会客单。
6、因工作需要在厂内施工人员,经工厂领导批准办理临时工作证,方可入厂。工程结束后将临时工作证全部收回。
7、来公司、工厂参观访问的人员,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由接待人发给参观证,方可入公司或工厂。
8、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的职工,根据生产部所报送的加班人员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公司人员假日、休息日进公司门卫负责登记出入时间。
9、厂内住宿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凭工作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员,做好出入登记。
10、外来人员进入工厂,告知厂内严禁吸烟。
11、公司、工厂职工及外来人员严禁带小孩入厂。
三、物品管理
1、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携带产品、模具、工具设备和相关资料出厂,否则门卫有权扣押。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带以上物品出厂时,需要出具主管部门及公司业务员审批的放行条,核查清楚后方可放行,放行条保存备查。
2、各外协厂交货时所随带其厂物品的进出,在进厂时先由门卫值班人员查验登记,在离厂时再经门卫值班人员根据原登记核对符合后给予放行。
3、离厂人员经值班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由携带者亲自写明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主管处理。
4、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厂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厂部开据的放行条核查后放行。
②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四、车辆管理
1、本厂所有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在值班室按规定要求登记。
2、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随车人员必须办理登记,经值班人员检查无可疑后方可放入。
3、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应注意进厂车辆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属工厂生产业务的,凭业务部开据的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属于快递公司发送物品出厂,必须由主管业务员签发的放行条,经核查后方可放行。
五、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2、保安应熟悉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①判断情况若尚可控制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主管及通知相关部门。
②判断事故无法控制,应急速报主管领导和上级领导。
③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援单位及本厂安全负责人。
3、夜间或休假时,近邻厂区、街道发生灾害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领导。
六、消防工作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每一名保安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应掌握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放置位置,了解相关的消防知识。
2、保安科负责人应根据公司消防规划落实具体的措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所有保安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3、所有保安人员都应遵循防火工作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的声响、亮光、异味、烟雾、车辆漏油等现象。
4、保安人员应积极参加、配合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防火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保养。
5、一旦发生火警,除了门卫值班室留守一人外,所有保安人员(包括下班人员)均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加救火及维持治安秩序的工作。
6、发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员如已知情况而不赶到现场救火的,公司将给与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七、奖励与处罚
1、发现违章一次,扣罚5分,并酌情扣减当月绩效工资。
2、月内累计违章四次,扣罚50分,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因违章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月全部工资,直至开除。
4、发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员,如已知情况而不赶到现场救火的,公司将给与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__办事处机关院门卫管理制度为加强对门卫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明确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__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守则
1、做到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领导指定的任务,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
2、上岗时注意形象,统一穿着工作服,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机关,严禁在门卫室内进行上网、玩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
3、全天24小时守卫,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无迟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必须提前报告__政务办,经批准并确定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不得擅离岗位。
4、值班室电话筏作原因原则上不能使用,以确保线路畅通。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机关院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机关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2、严防闲杂人员进入院推销业务、乱窜或作案,维护机关院内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
3、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随时巡查机关院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情况,并填写好巡查日志。每天要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各办公室和堂的.门窗、电器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与相关办公室或人员联系,夜间要定时巡视机关院。
4、严守门,门在办公时间(7:30—18:00)要求电动闸门全闭,小门打开,非办公时间(18:00—7:30)要求电动闸门及小门全闭。楼侧门要求在办公时间(7:30—17:30)敞开,非办公时间关闭。
5、熟悉__办事处机关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在办公时间要求对外单位及办事群众车辆和人员实行停车问询制度,要求每辆外单位及办事群众车辆进入机关院前停车,并由值班门卫询问其进入机关院原因;另外,对于__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车辆,出入门必须降低玻璃窗,表明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慢行进出机关门。在非办公时间及公休日,原则上禁止非机关院单位及个人车辆在院内停放,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但必须到门卫进行出入登记,不登记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每月将登记表报政务办归档。
6、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想方设法擒获;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和向政务办报告。巡查中发现机关公物损坏时,要及时联系有关人员检修。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
三、违规责任
门卫人员对机关院内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确保机关安全。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出现失(盗)窃等安全保卫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一).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1.保安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进行工作,必须模范遵守超市的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延误工作。
2.严格遵守保安部制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不得因个人行为而损害超市整体形象及利益。其中包括以下行为:
衣冠不整,仪表不端、粗言秽语;
在超市内(无论是否在岗)占用为顾客提供的服务性设施、动用商品;
营业时间内坐、卧、倚、靠货架、柜台、商品;
在货区、办公室内嘻笑、打闹、大声喧哗;
在超市内及超市周边聚众聊天、吸咽;
4.各班保安人员严格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守岗位,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保安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调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准隐瞒、扣押各种情况的反映及线索。
6.在岗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系,做到有呼必应,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关闭对讲机中断联系。
7.保安员要热情为顾客提供服务。
8.在工作中,如发现遗漏随时处理。
(二).保安人员着装规定
1.着制式服装上岗,须配戴帽徽、臂章、各种符号。
2.不准留大背头、大鬓角、留胡须,蓄发。
3.大檐帽前沿与眉同高,不得手拎、掖挟大檐帽。
4.着春秋装、夏装,必须着制式衬衣、领带。不得披衣、敞怀,不得挽袖、卷裤腿,衬衣内扎。
5.不得搭肩挽背,不得袖手插兜,在公共场合不得倚靠、歪坐、躺卧。
6.着装巡逻、行走,执勤期间不得吸烟,吃零食。
(三).开闭场规定
1.开场时间:
每天上午8:30准时开门(视情况随时调整)员工必须从员工通道进入卖场,严禁带包进入卖场。收货通道凭商场核发的证件和相关手续进入。
2.闭场时间:
每晚22:00闭场(视各地门店的营业时间而定),员工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如闭场后需加班,由部门负责人到保安部填写非营业时间进场作业单,进行备案。夜间巡场规定:
每晚18:00商场值班经理与保安部夜间值班人员,到监控室集合,由值班经理提出夜班消防安全及巡场要求,(来自:)并组织指挥保安人员加强对商场的巡视(半小时一次),主要检查有无火险隐患,有无被盗情况以及其它危及安全的异常情况,并认真做好登记。
巡场人员严禁单独行走,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通视。
待卖场人员走完后由值班经理会同保安人员组织清场,完毕后通知监控室,打开报警装置,巡场前通知监控室,并随时向监控室报告巡场的位置,巡场完毕后通知监控室恢复正常。
附:《闭场安全检查记录表》
填写说明:
1.年、月、日、时、分各按两位填写
2.检查内容情况,正常填"√",异常填写"×",并注明情况
3.有问题部分处理结果
4.检查人员签字,并注明职务、部门
附:《清场、安全检查登记》
填写说明:
1.按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2.检查人员签字
3.检查情况
4.遗留隐患具体情况
5.保安主管签字,并签署意见
(四).交接班制度
1.定时在内保办公室由前后班领班交接,并向保安主管做当日工作汇报。
2.交班领班负责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认真、如实、清楚、简练的填写当日的工作情况,接班领班详细记录上一班情况,对未解决问题重点记录,并同交班领班在记录本上签字。
3.交班领班口头向保安主管做当日工作情况汇报。
4.如店内发生重大问题,各交接班领班视工作需要,积极配合保安主管解决问题,直至问题解决。
5.保安主管负责将交接班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分类处理。
(五).对讲机使用的管理规定
1.外部门须借对讲机时,必须有主管签字,方可借用。
2.监控室负责对讲机电池的充电和保管。
3.使用对讲机时不允许聊天、说笑。
4.归对讲机时须有借用人签字并由接收人核查。
5.借用对讲机者须在借用的当天将对讲机归还。
(六).夜班警卫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夜班警卫按时到岗,与白班进行交接班。
2.严格遵守规定:
夜班人员上岗后,应立即认真做好清场前的准备工作,按清场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星期一至星期五晚20:40前;星期六、星期日晚22:00前将所有无关人员清出卖场。
3.加强管理:
对在商场施工的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管理。由组长负责指定专人对其进行管理,并划定其活动范围。施工前必须持保安部签发的许可证、动火证;施工结束后,将其送出卖场以外,不得自行离场。
4.加强夜间巡视:
夜间警卫严格按照巡场路线分组巡视,并随时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详细记录每次巡场情况。
5.进入卖场:
若因情况需进入卖场,须由值班经理带领,保安领班和保安员共同进入。处理事件,并做详细记录。
(七).收银台安全管理细则
1.工作期间不得在岗会客。
2.建立、建全收银员交、接班制度。设立交接签字登记本,随时接受保安部的查验。
3.收银员要提高警惕,留意收银台周围情况,遇有可疑情况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4.超市内发生重大治安、火灾事件,各收银台内收银员要保护公司财产,不得擅自离开,由保安部安排撤离。
5.保安部有权对违反本细则人员给予处罚。
(八).接报案制度
为确保华联综合超市安全,及时打击违法犯罪,制定本制度。
1.全体员工(包括厂家营业员)进场接班时(包括早班、晚班),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清点所辖商品,发现商品丢失后,(来自:)立即查明丢失商品之品牌、货号、外部特征、单价、数量、商品摆放位置等详细情况,并立即报告楼面主管,同时尽最大可能保护现场。
2.楼面主管在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保安部,进行现场勘查。
3.早班上班点数发现丢失,必须在开门前报保安部。
4.超过开门时间报案即视为营业期间报失,并按规定处理。
5.晚班营业终止前点数应双人复核,发现商品短失应立即报保安部,发案部门人员留场,待初步调查报案方可下班。
6.报案人要对所报案件负责,不得谎报,如发现报假案,将给予严肃处理。
填写说明:
1.本表编号
2.年、月、日、时、分各两位填写
3.报案单位或部门名称
4.报案人、证明人签字
5.填"男"或"女"
6.年龄
7.员工工号
8.案发具体位置
9.损失物的`具体名称、数量、货号、单位、总价、形状等
10.案发具体情况和过程
11.店长或店长助理签字
12.安全主管签字
13.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1、严格实行《员工手册》相关管理规定。
2、临时请假不超过3小时由保安队长批准,不超过8小时由保安部经理批准。
3、探亲假、婚假、丧假及事假人员必须提前半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
4、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销假,不准代销与不销。
5、临时外出时,实行双人制,不得私自外出。
6、外出或休假期间请假人员应注意确保自身安全。
一、目的
为全力做好项目工地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工地现场秩序治安良好,项目工地财物不受损失、施工工期顺利进行及工地施工现场人、财、物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保安人员的管理(若项目部保安外包,还须遵守双方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安全工作目标:杜绝重大治安案件、防范重大治安事故案件,保障人身、项目财产安全和工程项目工期的顺利进行。
2、生产保卫目标:杜绝产生人为破坏,大型设备和设施在存放和安装直至交工期间不发生被盗事件。
3、治安保卫目标:杜绝发生盗窃和各项治安、消防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人员编制
根据工地需要按照岗位进行合理、有效、节约开支的原则进行人员编制,初步拟制:保安队长1名,岗位分为门岗,巡逻岗。项目每个出入口均设置保安,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倒,每班12小时,工地大门白班2人。保安人数根据工程进度适当的增减配置;保安率属于安全部门管辖。
五、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承担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物资进出,防火、防盗工作的职责。
2、贯彻执行公司保卫工作制度,防止盗窃事件发生职责。
(1)、在项目经理、安全员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公司有关人员、物资进出的管理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公司制度和监督检查职能,协助安全员按规定搞好现场防盗、防火、人员物资进出关,把工作落到实处。
3、行为安全管理职责
(1)、职业形象:保卫人员上班时应着装整洁,戴好安全帽、保安袖笼标识,佩戴对讲机,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车辆进行有礼有节的询问盘查。
(2)、日常岗位工作巡视:坚持每班不定时对岗位管理区域以及周边状况进行巡查
一、基本要求
1、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无刑事犯罪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作风正派,恪守岗位,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认真做好门卫一切工作,任何时候都不得擅离职守,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2、门卫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岗位培训。
3、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标志符号佩带俱全,注重仪表仪容,保持威严姿势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4、当值门卫应按规定时间开关校门,并保持校门四周和传达室卫生,随时清理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物,达到学校的《卫生清洁标准》。
5、门卫应避免与来访人员发生纠纷,遇事要冷静、理智、机智。如遇无理取闹或人身侵害,要避免事态扩大,及时报告校长室处理。
6、门卫因事因病不能执勤,需向总务处提出请假申请,获批准后,还得向代班人员作好移交工作方可离校。
7、门卫值班时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损失,
当事人要负相应责任。
二、执勤规范
8、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或车辆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防止学生溜出或外人溜进学校。
9、学校要求教工进出校门要签名,对不执行规定的教职工要给予提醒,对不签名进出校门的教职工要登记,并上报校长室。
10、骑自行车、电瓶车进出校门时,师生一律下车推行,严禁在校内骑车。在上学和放学时,应做好门前停靠车辆的疏散工作。
11、全体师生进出校门必须穿戴整洁、大方,对衣冠不整、奇装异服者严禁入校。
12、学校校车、办公用车进出校门免予登记检查,门卫要保证其出入畅通。其他运载物资车辆出入校门应予以检查,并按规定留好记录。
13、本校学生在上课期间出、入校门时,门卫应查验学生请假手续是否完备真实,是否有家长带领。学生遇伤、病等紧急情况,急需出校而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迅速确认,放行出校,并及时通知护导人员。
14、学生家长因学生病、伤等重大原因要求进校探望学生或要求面见老师、领导反映问题的,门卫在电话通知相关人员获得准许后方可允许其进校。学生家长要求转交包裹物品的,要及时与学生、老师联系做好交接手续后及时转交,不负责现金和贵重物品的收存转交。
15、对非本校人员进校要严格门禁制度。校外人员因联系公务需要进校的,门卫要查验并登记本人的有效证件,规范完整填写登记表格,并联系校内有关人员,确认是否接待后,决定是否允许进入学校,同时要实行挂牌进校。对放行人员,门卫应告知其处理完事情后马上出校,出校时填写外来人员出校记录。对外来人员进出校时所携带物品要注意观察留意,必要时进行查问。
16、教职工亲友来校探视,必须由本校教职工亲自登记,陪同进出。
17、门卫接待外来人员时,应指导其将所使用车辆停放到规定区域,防止堵塞门前交通,接送学生车辆一律不得进校。
18、节假日要加强保卫工作,除规定人员入校外,无特殊原因,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校、逗留。
19、门卫对操外地口音、持外地证件的人员要求进校或带学生出校要认真查验证件并联系相关部门,确认后放行,对形迹可疑的人员要仔细盘查。
20、门卫对在校内施工的外来人员要留有记录。
21、门卫应制止广告散发、商品推销人员进校,制止小商、小贩在校内外设摊叫卖,劝止闲杂人员在校门口聚集游玩,制止在校门及两侧张贴广告等。
22、学校外借物品需校长同意,门卫应主动检查有关证明方可放行。
23、每天保安签收好各种报刊、信件,及时分发至各办公室;对汇款单、信函、包裹、邮件要登记收发;对急件及时送至当事人。
24、保安人员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25、遇到停电或自动铃机出现故障,要按时到教学楼内摇铃,准确传达上下课信号。
26、如遇特殊情况,要立即向护导人员汇报,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全方位的安全,重大事件及时报“110”。
27、如因保安原因造成有损学校声誉或安全事故,一般不合格进行批评和再培训,重大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并经济赔偿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公司英文名称:__
公司法定地址:__市__路__号,邮编:__,电话:__
第三条公司由下列x个出资人共同发起组成(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执业资格住址身份证号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注册造价师或相关执业资格
第四条公司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和管辖,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
第五条公司的性质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因业务质量问题涉及法律诉讼,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首先由公司提取的风险基金承担,不足部分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协会的指导。
第八条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工程造价鉴定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__万元(50万元以上),由出资人共同投入(持股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一)发起人出资共__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相关执业资格
(二)一般出资人出资共__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或编审资格
2、同上
3、同上
4、同上
第十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出资人协议规定的期限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资人缴足出资额后即为公司的股东。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和资质条件规定的限额)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增减及股份调整需经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股权的股东决议通过(需报资质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馈赠、抵押其出资额及其相应权益。股东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身份。
第十三条股东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转让其股份。
第十四条股东要求转让股份或退股,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请求。退股人的权益处理由董事会决定(或在章程中明确约定)。
第四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应具备资质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执龄规定,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第十六条公司的权益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公司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公司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和权益,均为公司财产,由股东共有并为公司经营使用。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东不得成为其他同类事务所的出资人;股东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有冲突的活动。
第十八条股东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出席股东大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有权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十九条在公司依法设立时,发起出资人除享有第十七条全部权利以外,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发起人享有被选举为首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全额缴纳出资;
(三)以其出资比例承担公司亏损和债务;
(四)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出资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发起出资人除履行第十九条规定的全部义务外,还承担下列义务:
(一)召集第一次股东大会;
(二)办理公司经营资质和工商注册登记有关事宜。
第五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须有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经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以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大会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除本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选聘和解聘董事会董事、监事、董事长;
(三)审议和决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四)审议和通过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标准、程序;
(五)审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和处理;
(七)决定公司的借贷、担保等事项和对外签订重大合同、协议;
(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代表四分之三表决权的&39;股东表决通过:
(一)公司合并、分立、变更事项;
(二)公司解散;
(三)修改章程;
(四)出资人退股后的股份分配、股份转让和新出资人加入;
(五)本章程规定或应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一般以发起人为首届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会负责本所的重要决策。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聘其董事职务。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制定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
(六)拟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八)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九)制定公司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等福利方案;
(十)决定董事长的报酬和奖励;
(十一)批准董事长有关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解聘的提议,并决定其报酬;
(十二)决定退股、转让股份及其权益处置等事项;
(十三)审议和决定公司专职人员的聘用;
(十四)股东大会授予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十条董事长每届任期为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长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长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经营管理能力、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长,经董事会半数以上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除其董事长职务。卸任董事长的股份作相应调减,调减下来的股份由股东大会进行分配。
(董事长职务实行无任期制的,应规定退休、卸任、罢免、改选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业务经营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和受董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三)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四)主持和召集董事会和办公会;
(五)提出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人选,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
(六)提出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根据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提出对员工的奖惩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八)审查和批准公司正常的财务开支;
(九)签署公司的重要文件;
(十)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监事x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x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三条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和监督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会执行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听取和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董事会董事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机构设置
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__部等业务部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可根据业务拓展需要,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三十六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并执行国家财政部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并采用借贷记帐法。编制月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按章申报纳税。
第三十八条公司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用款报销制度;薪酬与奖金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批与审计制度;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三十九条公司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缴纳各项税款和法定保险费用。
第四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上年度亏损后结余部分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分配;
(三)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表决批准后实施;
(四)发生年度亏损时,可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
第八章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承办业务由公司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业务合同或委托协议书。公司依法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公司全体注册造价师及专职人员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
(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严格保守业务秘密;
(四)遵守回避制度;
(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六)参加执业资格后续教育,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确保工作质量。
第四十三条公司建立下列管理制度,以此作为公司管理和运作的基本原则:
(一)业务管理制度;
(二)质量控制制度;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人事管理制度;
(五)工资奖金管理制度;
(六)职工福利管理制度;
(七)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管理制度。
第九章合并、分立及出资人变动
第四十四条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股东大会通过后,依法办理资质审批手续和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有关协议的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出资人的权益比例。
第四十五条公司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按合并协议约定)继承。
第四十六条增补新的股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和本章程规定的出资人条件;
(二)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七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必须退股:
(一)股东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二)股东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股东被管理部门注销执业资格;
(四)股东在出资中的权益全部被人民法院判令执行;
(五)股东辞职或擅自离开公司不在公司工作;
(六)股东被解聘;
(七)股东年龄超过65周岁;
(八)股东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九)股东没有实际履行公司出资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或者出资人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股东退股时,退股人应分享的权益可经过协商以现金或者其他方式偿还,应承担的债务全部以现金弥补。股东退股后,对后续发生的并与其本人退股前直接有关的公司赔偿事项仍负有责任。
第十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法终止并进行清算:
(一)公司经营期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予以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勒令解散。
第五十条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并由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确定其人选。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五款规定解散的,由主管部门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一条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经主管机关确认之日三十日内,将前述文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生效(股东需在章程通过决议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