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由安检科牵头,组织采掘、机电、运输、通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矿安全检查组。对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党的安全方针和上级安全指令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矿安全制度及安全办公会落实情况;现场安全建设系统、安全设备及建设场所安全隐患情况;职工安全培训情况;职工安全行为及质量标准化情况。
三、检查形式:采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小范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分别对矿井组织不少于3次的重点或专项安全建设监督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检查地点。
四、对查出的隐患,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领导签字落实具体责任。以《炭窑坪煤业安全隐患排查五定表》通报给被查单位,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限期内整改落实,矿安检科按期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同时对上级部门检查问题进行复查。对没有整改的隐患,矿对相关责任人按月度考核办法对相关矿领导进行考核。
五、对影响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能现场整改的现场督促整改;工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的头、面、岗点必须停产整改,绝不允许边建设边整改,停产后报矿有关领导。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做好各类检查的建档工作,检查档案包括检查人员、检查地点、检查单位、现场隐患、整改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完成情况、验收人员、奖罚情况等,以便各级领导检查备查。
1、生产化妆品__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化妆品__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了。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表,首饰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39;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⑴、开始工作之前;⑵、上厕所以后;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半成品及原料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料体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1、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消毒处理后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再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物后方可接触产品。
12、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13、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4、同一生产现场内不得同时生产两种类别的产品,也不得同时加工影响车间卫生或产品质量的副产品。
15、车间内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空罐。空罐只能装填产品,任何时候不能盛放有其他物品,以免误入生产线造成质量事故。清洗车间时,必须移开或遮蔽好生产线上的空罐,以免沾污。
16、每天工作结束后(或必要时),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必要时进行消毒。
17、生产车间和其他有关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地面不得出现大规模的积水现象,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8、车间内的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及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19、生产车间周围应定期或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以防止害虫滋生,车间使用杀虫剂时,不得污染化妆品,并尽量避免污染设备,工器具和容器,使用杀虫剂后应彻底清洗干净,除去残留药剂。
1.目的
为了加强外出培训人员的管理,全面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体现以人为本,杜绝员工外出培训期间人身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出培训人员和外派人员的安全管理。
3.术语及定义
无
4.职责
4.1领队职责
4.1.1领队负责外出培训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活动的组织者和培训队伍的安全责任人。
4.1.2培训期间,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培训人员学习情况和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4.1.3培训期间,根据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好培训人员的`食宿。
4.1.4培训期间,进行人员岗位的查岗和宿舍的查岗,严格控制人员私自外出行为。
4.1.5领队负责外出培训人员的技术学习、安全活动和文体活动的监督,并作好各项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用专用记录本。
4.1.6领队负责外出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学习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安全考评鉴定,考评结果作为今后上岗凭据。
4.2人员职责
4.2.1外出培训人员必须服从领队的统一指挥和管理,严禁无组织、无纪律行为的不安全行为发生。
4.2.2认真学习并理解实习厂家的有关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安全规定。并严格遵守。
4.2.3认真学习和掌握所在岗位的操作规程,并按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4.2.4熟悉厂区、车间周边环境,防止撞击、物体打击,高温灼伤和低温度冻伤等多发安全事故发生。
5.工作程序或要求
5.1外出培训人员学习前必须进行一次“安规”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学习。
5.2按学习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不迟到、不早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外出过夜。
5.3学习期间不得酗酒,不得独自离开住宿地,禁止赌博或变相赌博等违法乱纪活动。
5.4往返住宿地与工厂上,注意乘车交通安全和个人财物安全。
5.5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时,必须向领队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在规定时间内归队。
5.6进入实习现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任何设备,不得独自进入厂家生产现场察看设备及系统。未经厂家人员许可,不准触动或操作运行、备用的任何设备。
5.7如遇有事故发生和重大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学习单位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应服从领队指令及时撤离实习现场。
目的:
为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对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责:
消防设施使用部门负责对消防进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训教育
(一)、各部门必须指定出一名消防具体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以及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对各车间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车间抽调3-5名员工,与保安队人员一起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队长兼任义务消防队长,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知识,以应对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消防事故。
(三)、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应做到重点教育培训。
(五)、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应做好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消防检查制度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行政科应每月组织人员对各车间作一次消防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四)、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及时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视情况给予处罚。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各部门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出口通道。
(二)、应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
(三)、消防箱、灭火器应编号划分确定责任车间,并贴好保养、检查责任卡,统一由行政科监督管理。
(四)、保安队应经常对各车间消防设施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车间对消防设施的保养更换,保证设施状态良好。
(五)、消防水带、枪头应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阀门接口应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专用,严禁任何人私自开启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发现,给予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应征得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之前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是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四、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
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会议中心、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
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1、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工程处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总分不合格的项目部罚款1000-3000元,限期整改;
2、对上次检查出的隐患未按"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项罚责任人50元
3、对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或擅自修改安全措施者,造成安全隐患罚责任人100元;
4、脚手架、井字架、爬架、施工电梯,搭吊、施工用电,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而使用,罚责任人50元;
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每人罚款20元,在高处悬空作业不栓安全带者每人罚款50元;
6、乙炔瓶和氧气瓶应有防晒设施和明显的防火标志,应安装有出厂合格证的保险装置,乙炔与氧气瓶存放点要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凡违章者罚责任人50元;
7、塔吊、井字架、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应装各种限位器,吊钩保险齐全,灵敏可靠,凡不全或失灵,符着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8、起重机械作业违反"十不吊"规定冒险作业,对违章指挥、司机等责任人罚款100元;
9、对挪动安全设施,如跳板、安全网、盖板、防护栏杆、外架等不及时复原的违章者罚款50元;
10、各种施工机械传动部位应按规定设防护罩,机械保持清洁润滑,螺丝紧固,凡无罩、不卫生、润滑差、螺丝松动、每台机械罚责任人20元;
11、配电箱要符合规范,门锁齐全,有防雨设施,箱内无杂物,清洁卫生,下班或停电必须切断电源上好锁,对上述违反者罚款责任人50元;
12、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熔丝入槽,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按规定设漏电保护器,胶开关外壳不得有破损,对违章者罚款50元;动力电必须按要求进行接零保护,地下室、楼梯、电梯部位必须用安全电压,电线、电缆架设,绝缘高度都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人50元;
13、高处作业者包括楼层内,严禁向、向地面抛掷任何东西,包括工具、材料、物料、石块、垃圾等,凡违章者处罚50元。
安全技术是煤矿生产全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涉及的技术。为加强矿井生产技术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安全技术审批行为,实现矿井安全技术的编制、审批流程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技术审批内容
1、安全技术内容分类
安全技术常规内容:包括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措计划,安全技术方案、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按涉及的范围、时效性、工程量,分为重大安全技术问题,重要安全技术问题,一般安全技术问题。
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矿井生产环境有根本改善,工程量大,工程实施后时效性长的安全技术问题,需经矿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并报县局审批。
重要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整个单位工程起作用,时间从单位工程开工至竣工,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问题报县局备案。
一般安全技术问题是指对工程局部起作用,不涉及生产安全系统构建,时间短的安全技术问题。
2、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施工采区设计、开拓延深设计、残煤边角煤开采利用;
(2)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
(3)地面建筑物、河流、铁路、防水等煤柱留设及变更;
(4)调整全矿井通风系统的措施;
(5)采用专用瓦斯巷解决采煤工作面瓦斯的措施;
(6)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7)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措施;
(8)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9)矿井、采区、工作面防治水方案设计,事故矿井整改措施,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等;
(10)需要报批的其它安全技术设计、措施。
3、重要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
(1)采掘工程设计;
(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3)“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4)一般安全技措工程设计、措施;
(5)巷道贯通措施;
(6)涉及“一通三防”与防治水的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4、一般安全技术包括以下内容:
(1)采煤、掘进、巷修、“一通三防”工作的局部安全技术措施;
(2)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3)工程局部的变更设计;
(4)作业规程的复审意见、补充措施;
(5)有关安全生产的正常预报、业务联系通知单(书)、技术业务委托书等。
二、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1、重大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矿总工程师召开专题会议说明工程的内容、目的和意义→业务科室论证、设计优化→总工程师会审、签字→矿长审批→拟文呈报县局审批。
2、重要安全技术审批程序:
根据业务科室的施工图设计或安全生产需要→施工单位(一般为技术人员)编制→业务科室→总工程师会审、批准→县局备案。
3、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
根据现场安全生产需要或工程的局部变更设计→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业务科室审批(涉及到“一通三防”的通风队也要审批)→总工程师审批、批准。
4、排放瓦斯措施审批程序:
通风队技术人员编制→总工程师排放地点的施工单位、安检科、调度室、通风队、救护队进行会审。
5、井下电气焊、气割措施审批程序:
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编制→分管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副矿长)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通风队、施工单位进行会审、签字→总工程师审批→矿长批准。
三、安全技术审批权限
(一)矿长审批权限:
井下电气焊、气割、录像、拍照安全技术措施。
(二)总工程师审批权限:
1、回采相关规程和措施
(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2)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措施;
(3)综采工作面调斜、旋转安全技术措施;
(4)综采工作面延长、缩短、对接安全技术措施;
(5)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安全技术措施;
(6)采煤工作面过断层(H≥m)安全技术措施;
(7)采煤工作面过老巷安全技术措施;
(8)采煤工作面过陷落柱、火成岩、天然焦措施;
(9)采煤工作面过无煤带、薄煤带安全技术措施;
(10)采煤工作面过钻孔安全技术措施;
(11)采煤工作面采煤工艺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12)采煤工作面沿空留巷安全技术措施;
(13)改变两巷端头支护、超前支护形式安全技术措施。
(14)采煤工作面收尾安全技术措施;
(15)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
(16)采煤工作面设备回撤作业规程;
(17)“三下”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18)在同一采面采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支柱的措施;
(19)采空区强制放顶安全技术措施;
(20)采煤工作面托伪顶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2、掘进
(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2)泵房、水仓、变电所、煤仓、库、机头硐室等大型硐室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4)巷道穿(跨)越巷道安全技术措施;
(5)巷道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6)巷道透老空、老巷安全技术措施;
(7)巷道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8)大倾角(≥25°)上、下山掘进安全技术措施;
(9)巷道设计变更及其补充措施;
(10)巷道沿空送巷安全技术措施;
(11)巷道施工工艺变更安全技术措施;
(12)推广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措施。
3、“一通三防”
(1)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2)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安全技术措施;
(4)主要通风机检修停运、改变转速或叶片角度的措施;
(5)矿井阻力测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6)工作面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7)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8)矿井主要巷道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9)深孔、松动、震动、崩溜煤眼措施;
(10)矿井反风演习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及报告;
(11)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季度补充计划;
(12)矿井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
(13)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措施;
一、目的
为消除和控制危险有害因素,确保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工作。
三、术语、定义
本规定所用术语、定义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四、管理内容及要求
1、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公司安全规程。
2、新招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员工上班时必须穿戴齐全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劳动保护用品。
4、员工的工种、技术等级、身体状况必须符合所从事工作的安全要求。
5、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6、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电工规程。
7、各班长认真组织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做到"六个交清"(即:工作任务交清、工作环境交清、危险因素交清、安全措施交清、互保对象交清、收尾要求交清),分配工作应与该成员技术和身体、精神状况相适应。
8、无论常白班班组还是倒班班组都必须召开班前安全会,常白班班组的班前安全会由班组长主持,倒班岗位的班前安全会由当班主持。班前安全会时间为:白班8:00――8:20;夜班20:00-20:
9、遵守《安全生产准则》、《检修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禁火区域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确认制》、《交接班制度》等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走安全通道,检修施工中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严禁跨越、钻越辊道,栅栏;严禁在吊有重物的起重设备下行走和停留现场油污及时清理干净,严防在现场行走、上下楼梯或攀登检修的设备时打滑造成摔伤事故。
11、使用天车、倒链等起重作业由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指挥手势和信号要准确、清晰、明确,指挥时不得戴手套,吊物吊点稳妥牢固,吊物下不得站人,指挥者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并做好自我防护:其他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确保作业安全。
12、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严禁饮酒、玩耍、打闹、睡觉、脱岗、窜岗,严禁在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必须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
14、工作前,必须按标准合理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所用工具、仪器仪表应符合电压等级要求,且安全可靠,绝缘性能良好。
15、电工必须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操作,徒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指导下工作,电气工作必须二人以上,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16、电工应熟知和掌握所用工具、仪器仪表性能,熟知检修维护设备的安全检修维护知识,了解掌握所检修维护区域的工艺流程和主要工艺参数。
17、带电更换熔断器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熔断丝的规格必须与用电设备的容量相匹配,禁止用铜丝,铁丝及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18、高空工作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得系在横担或瓷瓶上,严禁低挂高用;地面应有监护人员,工具要用吊绳传递。
19、在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雪)、浓雾等天气,严禁室外及登杆工作。
20、使用梯子须安全稳固,人字梯要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展开的挂链,要有专人扶梯监护,人在梯子上,禁止移动梯子;严禁两人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21、检修施工前联系设备拥有单位相关人员停电,办理停电票,现场验电确认,做好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在检修设备机旁操作开关和集控室操作开关上挂检修牌后方可进行检修。
22、员工须是"谁挂牌、谁摘牌",严禁其他人员摘取。
23、无论何种情况,悬挂有检修牌、检修警示牌或停机工作牌的设备、设施,任何人不得送电或动操作开关。
24、设备运行时,不得接近带电部位,对带电设备进行检查巡视时必须在2米以外进行。
25、任何电气设备、线路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
26、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从事工作必须二人以上,要指派专人负责监护。监护人不得进入有毒、有害气体设施内部,监护人和作业者之间事先应规定好联系方式,且应在现场配备空气呼吸器。
27、加热炉、煤气管道等煤气区域检修施工,施工人员应提前办理《煤气区域检修许可票》,经煤气防护站现场检测合格后签发作业票后方可作业;专业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安派检测CO含量,如CO含量超标要架设轴流风机或佩戴空气呼吸器,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28、电焊线严禁裸露,各接头连接处包扎牢固,地线要搭接在施工焊工件上,严禁利用工艺管道煤气管道或其它机械设备等作为二次接地,不得在相关的设备,设施上试点,试焊以防产生火花引起其它设备、管道、配件的损坏、起火火爆炸。
29、员工应相互督促,相互检查,相互确认,相互监督,相互监护,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保证。
30、员工在现场不得乱动与自身工作无关的设备、开关、手柄、阀门、计算机操作系统等;
31、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睡觉,严禁在中毒危险区睡觉、休息和在防火部位吸烟及无动火票使用明火。
32、班组组织的工作,由班组长负责员工安全,多点分散工作,由班组长指定的工作点负责人进行安全负责。
33、班组安全负责人有权对经确认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下令停止工作。
34、员工确认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状况时,有建议停止工作的权利,情况危急时有拒绝继续工作的权利。
35、安全负责人对因确认不到位而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第七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39;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4/6首页上一页23456下一页尾页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元;
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元;
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元;
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元;
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元;
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组兼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条、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成立应急救援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应急情况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各分区的管理人员对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
第六条、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明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应和工作人员签订或劳务合同,依法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第八条、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第九条、及时向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报告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每个作业人员的义务;作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得报复。
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准看报,不准睡觉、干私活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带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电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电器维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掌握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修技术。
第十二条、变压器、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接受供电部门校验、检修,变压器发生故障,应申请供电部门停电检修,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配电柜严禁超负荷运行;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第十三条、进行电器安装和检修时,至少应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并停电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禁止带电作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经举报,消除和预防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矿山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在自己分工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放任下属或违章指挥,致使分管工作内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组织抢救不力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甚至逃匿的,报公司给予降级、撤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与国家相关法律不一致的,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用电管理由总务处负总责,学校电管员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39;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常用电。要和各有关处室签订用电安全责任书。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对学校安全用电负监督管理责任,要定期对用电安全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要落实到位
4、教导处对用电管理承担用电安全教育责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教师和家属,罚款200元。教师或家属不得私自乱拉乱扯,不得偷电,违者罚款200元。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教研组、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各部门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目的
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保障公司各项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范围
包括对本企业所有作业安全的&39;管理。
三、职责
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遵守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四、内容
1.从业人员在进行危险化学品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岗位操作规程。
2.在危险化学品作业期间,要高度集中精神,严禁打闹嬉戏,严禁在工作场所进食、饮水或喝饮料。
3.从业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直接接触会引起过敏和皮肤吸收引起中毒的化学品。
4.应对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资料进行认真学习,并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掌握好应急处理方法。
5.对工作场地,要定期仔细地对各个方位进行彻底检查。
6.装卸物品时应注意人身安全和产品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公路危险品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8.检维修时严格执行《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及《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产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项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事项如下:
1、安全主任负责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圈占、损毁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2、安全主任在厂区日常安全巡检过程中,负责对消防通道、消防标示、消防应急灯的例行检查工作,发现堵塞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情况,现场立即责令改正;将缺失、损毁、失效的消防标示、应急灯统计造册,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3、消火栓、灭火器、专用工具等消防设施,按区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作为它用或圈占,确保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4、消防重点部位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特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性质,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6、配有消防专用配电柜或独立回路,确保消防电源的可靠性;设有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时的安全设施用电;
7、对工艺装置、系统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以及声、光报警、联锁等安全装置;
8、对存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的地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生产设备实现安全连锁;
9、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10、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11、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12、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和防火检查记录档案,火灾隐患整改纪录档案。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三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四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呈董事会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行。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消防法》的相关规定,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公司快速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结合本仓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仓库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确保公司仓库资产安全。
二、范围:公司内供应部所属仓库
三、职责: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仓库保管员、仓库作业员及相关人员。
1、公司经理、生产部经理、供应部经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仓库、各仓库区域日常安全管理监督和检查。
2、各区域主管、班组长、及保管员负责各自库区域的安全、5S、卫生、纪律及消防防火、防爆等日常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组织,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逐级把关、不留死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宣传教育在前的原则,坚持部门责任制。
(一)、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仓库管理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三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学习和教育。
第四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五条.库内存放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六条.物品进出库都要认真复核品名、批号、规格、数量及其他需要的检查项目,防止混错、漏记、拿错、等。
第七条.严格执行专人负责责任制,对仓库物料及危险品进行严格安全管理,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类物料、器材的收发、领、退核制度。金、银等贵重金属、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实行:即双从管理、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帐目、双人锁。即五双”制度。提货单据、凭证、印章专人保管,班后锁入柜内。已发货的单据须当场加盖注销章或有发货人签名,并每日装订成册,以备查考。
(二)、储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仓库物资堆放须符合5S标准,必须专库专用,严禁存放其他任何物品。
第二条.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第三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第四条.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五条.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或区域)应定期组织盘点。
第六条.仓库管理者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物料安全库存规划:物料以分类、定位、标示清楚为原则。
1.物料储存原则:安全、有序、容易清点。
2.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4.不同物料间距不小于0.3米,物料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物料存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第八条.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
第九条.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
第十条.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员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三)、人员出入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任何时候,禁止外来人员和其他非授权人员进入仓库。
第二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佩戴入库证件或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安全管理人员或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否则不可入内。违者按公司安全处罚条例处罚。严格坚持:仓库重地,闲人免入。
第三条.本仓库属于重点防火部门,仓库所有场地严禁烟火,禁止任何人携带火种及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第四条.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仓库,防止摩擦产生火花。
第五条.严禁在危险品库区使用手机。
第六条.保持通风以便降低储存区溶剂蒸汽浓度,春秋冬季每天抽风换气2小时,夏季每天抽风换气4小时,以便降温和降低气体浓度,并作好记录。
第七条.仓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需离开仓库时,必须关好门窗,关好电源。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工作期间仓管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等,违者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处罚。
第八条.仓库(含门、窗)必须安全牢固。易于侵入的窗户需加装铁栅栏等防范设施,仓库门配备大号挂锁或其它锁。
第九条.仓库必须制定仓库管理、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离库时、锁门、断电。
第十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私自外接电源、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
第十二条.仓库内要有消防设施并严加管理。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及保管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使用消防栓。
第十四条.仓库内所有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存放位置固定不得任意改变。
第十五条.仓库照明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
(四)装卸过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不同的物料按照不同的装卸搬运流程作业,装卸搬运货物要按照管理人员指定的区域放置(或按固定的区域放置)不得乱放乱扔等不良行为,违者按公司处罚制度处罚。
第二条.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任何人不准用手动叉车在库房划跑。机动叉车搬运时,需公司认可专职叉车司机方可作业,违者按公司处罚条例处罚。
第三条.卸料或出料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严重撞击损坏,如人为损坏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赔赏。行为恶劣者按物料的原价5倍或10倍罚款赔赏(或开除并解除公司劳动合同)。
第四条.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第五条.装卸危险化学品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六条.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第七条.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第八条.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避免发生危险。
第九条.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要定期检查,各区域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五)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仓库内不准吸烟,不准用电炉及火炉取暖等。
第二条.仓库设有专人负责安全消防监督和检查人员,做到消防、安全组织健全,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工明确。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总会计师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技术质量科长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五一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财务审计科长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确认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
5、根据设计要求评估项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资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资金参考信息。
七、安全科长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动工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八、生产经营科长
1、协助主管经理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措施,召开有关生产经营会,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2、负责工程投标具体工作,协助联系工程活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和要求,随时掌握各项施工进展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确保工程预决算的质量及各项费用准确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日常检查落实,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兑现。
5、负责各项工程图纸预算,图纸会审,施工中的变更通知,质量检记录等各项施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九、办公室主任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加强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4、组织对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有关的学习,要安排安全生产的学习。
6、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7、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8、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9、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10、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11、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项目经理:
1、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工程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5)冬、雨季施工方案。
8、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指导签订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及本项目现场及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及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0、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1、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2、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3、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4、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明确或不完善之处,项目部要采取可行措施予以完善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15、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一、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施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局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鉴任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十二、技术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负责在安全员协助下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
3、负责编制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5>脚手架安装作业<6>整体提升脚手架安装。
4、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6、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7、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三、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十四、安全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4、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5、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2)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3)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脚手架搭、拆;
(5)模板工程。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6、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7、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8、负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9、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1、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2、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五、材料员
1、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诚实正派的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熟悉材料规格、型号、产地、性能、结构特征、构造原理、内在质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本着节约、就近取材的原则,精打细算降低材料的成本价。
3、采购材料做到七个坚持:
1、要核实材料计划单;
2、要货比三家,质量价廉;
3、要有主要材料的质保书、五金交电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及名优产品证书,必须随货交验;
4、要具备正当齐全的结算凭证;
5、要办妥遗留事务;
6、要确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
7、要材料进场及时办好入库手续。
4、积极参与项目的成本核算,坚持“三不”采购:一是无施工部门需要材料计划不采购;二是不合质量要求的物资不采购;三是感情投资的物资不采购。
5、随时了解所在项目的材料库存情况,杜绝因积压而影响材质和资金周转,同时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应脱节,影响施工生产。
6、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机械管理员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好本岗位范围内的机械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严格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持证上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主管汇报。
3、负责搞好机械设备台帐管理,对分管的机械日常运转、维修、保养的情况作详实记载。
4、参加制定机械管理的目标、措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中小型设备安装验收,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必要时行使安全否决权。
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机械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机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机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处理机械事故,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7、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组长
1、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全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2引用标准
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部DL408—91)。
2.2《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电发[20__]643号)。
2.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电发[20__]311号)。
2.4《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0__]478号)。
3管理职能
3.1本公司安全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归口安监股管理。
3.2生产单位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按各自职能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3各级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3.4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各级领导在生产活动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和对策,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2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一票否决,对干部晋级和单位评优,资质评审中,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4.3公司安全目标必须人人熟悉,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一、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1、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督促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岗位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和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督促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指导有关部门进行宣传,拟定计划、措施、落实,牵头组织迎接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责。
4、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促各生产部门每日车辆例保修理及每月车辆安全部件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5、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6、参与重大事故现场抢救处理工作,做到指挥有方、措施得力,将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范围内。
7、发生重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例查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按事故性质和事故损失大小分别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经予行政处分。
二、安机科长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对车辆安全部件的检查和驾驶员遵章守纪检查,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对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行使裁决权。
2、负责驾驶员的年审和安全行车知识考核,召开安全例会和负责安全活动的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3、负责审核车辆事故费用,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较大事故应赶赴现场参与处理,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种台帐。
4、负责全公司车辆年审工作及新车牌证的办理工作。
5、负责编制全公司车辆二维检测台帐,并督促实施。
6、负责全公司车辆的统一保险工作,并编制保险台帐,及时做好投保,续保及理赔服务等工作。
7、杜绝重大责任死亡、翻车、烧车行车责任事故。
8、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安机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好相关工作。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对安机科长给予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生产经营科长,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经营方针,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抓好行车安全和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车辆安全部件及场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安机科处理好交通行车事故和客伤事故。
3、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生产经营科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给予生产经营科长50—400元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四、公司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的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掌握驾驶人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工作中事故的处理,并将结果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积极协助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认真收集事故中的重要资料。
3、定期对公司安全质量进行考核,监督驾驶员遵章守纪,及时纠正违章,并做好各类安全考核、管理台帐。
4、认真填写安全活动纪录与各类事故记录和分析,准确上报驾驶员个人等各项安全台帐。
5、定期对车辆的安全部件检查并保管好安全资料台帐。
6、按时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组织好部门各项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事故费开支,做到帐目清楚,力争将事故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
8、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或客伤事故时,安全员均要赶赴现场配合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员5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将事故发生率列为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安全检(稽)查队长及检(稽)查员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安全检查管理直接责任。
1、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职能,积极做好安全预控监控工作,掌握信息,为公司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2、对重点人员、重点车辆、重点路段,不定期地组织人员上路、上线、上车检查,并进行重点教育、重点跟踪,现场办公、及时纠正违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认真制订上路、上线、上站点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健全公司车辆巡回检查制度,做到“不漏查”、“不缺查”,注重实效,不走过场;积极实施公司“事故隐患,危险点监控法”,按时参加安全例会,协助好安机科开展各项活动等。
4、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地毯式”大检查,严查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整改后必须复查。检查中应认真填写记录,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并按整改内容监督其整改到位。
5、建好检查台帐和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建立一车一档安全检查台帐,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
6、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队长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发生主责以上(含)事故,扣安全检(稽)查员50—200元,队长扣100—4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六、公司行政处分的种类。
1、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消职务调离岗位;
4、开除留用;
5、除名。
面对电网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时期,安全生产管理必须采取非常的手段、非常的举措来应对电网飞速发展对电网及设备管理的需求,做好迎接困难、迎接挑战的充分准备,抓住工作的关键,重点突出,求真务实,理清思路,优化流程,建立健全基础管理体系,加速与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对接,切实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保障体系。
一、加快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体系建设,尤其是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
二、突出安全生产超前管理,抓实抓细公司常态化专业管理和定期检查评比,强化安全生产的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总结整改的全过程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结合电网十八项反措及相关生产管理标准,加强对基建工程及改造工程设计、设备招标选型、监造、安装验收的把关,在基建工程及设备改造时彻底杜绝装置性违章,实现关口前移;并高度重视电网建设高潮期输变电工程投产前的人员组织、电网及生产运行准备、标准化管理,确保一大批重点工程投运后电网管理、运行维护的`顺利进行。
二是__年开始全面加强输、变、配电及通讯、自动化专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恢复变电站“达标”工作机制,制定严格的标准化考评考核管理办法,要突出各基层的日常专业标准化管理,逐级推动、责任上肩,加大公司层面的标准化抽查,__年内从严、高标准对公司所有生产班组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并以此树立各专业“样板班站”,以点带面,着力提高各专业及班组的标准化水平和生产技术自主管理水平。11月份将集中组织进行变电标准化检查评比,并进行通报及奖励考核。
三是从各单位到公司都应在安全生产中时刻树立电网意识,逐级高度重视电网停电计划的管理,突出通盘考虑、强化停电计划的严肃性,并加大可靠性指标的管理和考核,尤其是3-5年内公司电网建设、设备改造任务繁重,电网安全可靠及运行管理面临许多问题,各基层单位应建立停电及检修计划预评估分析制度,结合停电计划分析把关,加强重要改造检修工程施工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和方案的审查把关,切实实现责任下移。
四是建立生产技术管理的工作计划体系、工作督导问责机制。
其一是建立科学的生产技术工作计划体系,以年度生产技术重点工作安排、季度专业生产技术重点工作计划、月度生产技术重点工作计划为主线,辅之以年度检修及预试计划、年度反措执行计划、月度设备检修计划及设备消缺计划等,使各项常态工作、例行工作纳入计划体系,减少事务性管理,借助生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实施,建立生产技术计划的闭环管理平台。
其二是职能部室通过周期性专业检查、“突击式、不打招呼检查”和“回头看”等针对性检查,重点督察安全生产任务的组织落实情况及基层生产管理到位情况、规程制度制度执行情况,从班组抓起、从基础抓起,检查评估计划及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加大计划执行的闭环管理和督导问责,对基层单位例行工作或重点工作开展不力,通过重点工作任务通知书进行警示,要加强规程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的考核、决不能姑息迁就,体现100%刚性,对执行生产指令不力或出现管理断层、管理弱化单位要加大考核力度和责任追究,以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生产管理常态机制,以此逐步推动安全生产管理重心和安全生产关口的逐级下移。
三、以加强大修技改工程管理为突破口,加快设备改造。
四、突出实效、创新模式,尽快建立生产技术培训新机制。
目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责任人:生产副总经理、制造部经理、工程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机修车间主任、班组长。内容:
1.安全教育设施:
1.1公司应有必要的安全教育器材,费用在安全技术措施费中列支。
1.2工程部、制造部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设施,摄制、录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教育题材及事故案例等内容。不断积累、充实、完善教育史料。
2.三级教育:
2.1新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2.2公司级教育由行政部组织,工程部、制造部负责教育,内容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公司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守则。
2.3车间级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由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内容为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4班组级教育由组长负责,内容为岗位技术安全操作法,岗位责任制,岗位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安全装置及个人保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正确使用方法。
2.5员工在公司内车间之间调动,干部参加劳动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要再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各工段之间工作调动也要履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2.6行政部对批准来参观、学习人员应讲明一般安全注意事项。
2.7经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归档保存。
3.特殊教育
3.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地方政府机构(或受委托的公司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安全作业证方可操作。
3.2对特种作业人员,工程部每年要组织培训考核。
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投产前,按新的岗位安全操作法,对岗位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3.4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现场教育,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4.日常安全教育
4.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法制教育。
4.2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内容:
4.2.1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先进经验;
4.2.2学习有关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知识,检查规程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2.3开展事故预想及事故紧急处理的训练,分析、讨论事故或事故苗头的原
4.2.4参观安全生产展览会,观看安全教育电影等;
4.2.5安全操作表演;
4.2.6进行典型教育,表扬先进.
4.3大修前,停车中,检修前和开车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
4.4对员工违章以及重大事故责任者,由行政部、工程部或制造部根据情节,进行离岗安全教育。重大事故责任者复工时需经制造部或有关单位进行复工安排教育,并将事故性质和责任记入安全档案。
4.5有计划地对女员工进行特殊劳动保护教育。
5.安全技术考核
5.1制造部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档案。
5.2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技术考核由上级负责。
5.3中层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行政部负责。
5.4员工安全技术考核,由各车间主任主持,车间管理员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