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借款管理制度,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使公司财务报表上反映的费用和利润精确,避免公司的资金损失和沉淀,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此制度。
一、借款条件:
公司员工在处理业务往来、采购物资、出差、参加会议等各种业务时,经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财务—总经理签批后,可暂时向公司借款。
二、借款原则:
实行“前清后借,前不清后不借”原则,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特批方可借款。
三、借款程序
借款单需填列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事由、借款日期、借款金额、还款日期等内容;借款单由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款项支付。
四、还款期限
1、经办人的结算时间为五天(从借款日算起,如遇休息日可顺延)。
2、借款人处理完业务回公司后五天内,必须到财务部报销,冲抵借款。
3、差旅费报销应于出差返回后四日内办理。
4、备用金借款结算时间为一月。
五、借款定额
各部门因业务往来或采购物资所需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该项业务预算的10%;出差或参加会议所需的借款不得超过预算的20%;各部门备用金的借款定额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工资总额。
六、冲销原借款的费用报销及款项支付,应在填制凭证时注明“冲销借款”。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开支内容与原借款单上注明的用途是否相符,如不符,有权拒绝支付。
七、其他借款
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需向公司借款的,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工资的总额,归还日期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财务监督
财务部每月底应根据员工欠款情况,列出明细,报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并发出催款通知书,通知借款人限期到财务部结算,逾期仍未报销者,则由财务部每天按借款总额的1%计算罚息,并在工资中扣缴。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
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
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简介
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三章
财务人员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七章
工程、设备管理
第八章
车辆、大型设备维修管理
第九章
费用管理
第十章
工资结构与资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报销管理
第十二章
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第十三章
举债、担保
第十四章
审计
第十五章
附则
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
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
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
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
、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
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
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单位,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与预算管理
第二条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财会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每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
预算包括年度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各科室根据各自的职能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编制收支预算,编制预算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厉行节约的方针。综合科负责整个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并对各科室申报的收支预算严格审核、把关和督促检查落实。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收入管理
收入是单位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其他收入等。
(一)财政拨入资金包括:预算资金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其它收入是指:单位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等。
单位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经费支出的报销程序与审批权限
报销程序:实行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联审联签制度,行政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工作。经费支出必须由经办人注明用途,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综合科审核,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
审批权限:经费开支在1万元以上的,根据《“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需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相关票据除科室长和综合科审核并签署意见外,分管财务的领导需向主要领导汇报后审签。
用于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合理合法,要求内容完整,填写规范,大小写金额相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二)接待费支出管理
1.接待工作要符合《关于印发
2.接待统一归口综合科管理。来人需接待的,由有关科室填写接待申请单,先报综合科负责人审核,再由分管领导审批。
3.接待标准:
(1)接待用餐标准:
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每批接待对象可安排一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工作餐标准。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就餐接待原则上以县政府食堂为主,接待标准为单餐不超过75元/人。工作餐以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使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省、市、县内公务活动禁止提供各类烟酒。县内各单位间一律不准用公款相互吃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
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
(2)接待住宿标准: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由办公室在定点酒店安排,执行协议价格。接待对象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接待地住宿费限额标准支付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干部可以安排单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添置豪华设施,不得增配高档生活用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同城公务活动不提供住宿。
4.各项接待工作应按公务接待办法的程序办理,接待费用“三单合一”,并及时与定点宾馆、饭店结清接待费用。
(三)差旅费支出管理
1.会议出差须有文件或电话通知,并严格按通知人数参会。
2.建立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人员出差前填写《__X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出差(事前)审批报销表》,报经科长、分管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
3.差旅费开支,严格按照《__X县财政局转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__X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
4.综合科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由出差人员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在半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费发票、餐饮发票等凭证。
(四)会议、培训支出管理
1.承办会议、培训:单位承办大型会议、培训,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会议、培训期限、出席(参加)人数和费用支出。严格按照会议类别(一类、二类、三类)、培训类别(一类、二类)规定支出相关费用,不超支。会议、培训报销单据应列清场地租金、伙食费、住宿费等明细;会议、培训表彰奖励支出须有文件。会议、培训不准发放各种礼品、纪念品。会议、培训点需是定点采购单位。
2.参加会议、培训:严格控制参加会议、培训人数,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的以会议或培训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会议、培训经费的支出与报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项工作支出管理1.承办科室根据有关活动方案,编制经费预算,一般应提前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属于“三重一大事项”的须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2.专项工作结束后,承办科室应在15个工作日内汇总相关费用,按程序和规定报账。
(六)其他支出管理
1.日常办公用品:由综合科统一采购、管理。
2.印刷费:按照《关于__X县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度实施定点印刷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
3.各类报刊、杂志、书籍的订阅,由相关科室提出意见,经主要领导批准。报销时需附订阅清单。
第六条现金管理
1.单位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
2.各种收费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替备用金和坐支。
3.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4.对外付款应通过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付现。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支付现金的,应填写《结报单位现金支出情况说明》。
第七条银行存款管理
1.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2.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第四章公款借支与报销
第八条公款借支与报销
1.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应凭出差会议通知经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不允许公款私用。
2.所有借款须注明事由,有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并经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同意。
3.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7天办理报销清账手续,不得无故拖欠借款,不得跨年清还。
第五章财产物资管理
第九条单位财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配置。财产物资购置必须兼顾实际需要与财力的可能,以优化资产配置为原则,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条固定资产购置、维修必须编制购置、维修计划,由综合科提出申请,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采购。凡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事项,必须按规定程序统一办理报批、采购手续。单位所有财产物资均由综合科统一调配。
第十一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综合科指定专人负责对单位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登记,定期清查盘点,并设立台账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做详细记录。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更新、报损、报废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使用科室或使用人必须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单》,经综合科鉴定,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财政的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第十三条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审批进行物资采购的,不予审签,财务拒绝报销。采购人员违反规定,收受回扣的,除追回非法所得外,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国有资产不得毁坏和占为己有,对无故损坏或丢失的,应照价赔偿,对侵占公共财物的,要责令清退,性质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19年3月12日起执行,原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统一财务政策,控制财务风险,依据《企业财务通则》、《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特点,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总纲,具体管理办法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原则制订。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对象是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和所产生的财务关系。
第五条、财务管理的职能是针对管理对象所进行的预测、计划、决策、控制和分析。
第六条、加强财务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建立原始记录的填报及管理制度;
二、建立定额管理制度;
三、建立计量验收制度;
四、建立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
五、建立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制度;
六、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二章资金集中控制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财务活动中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则及财经纪律。
2、组织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经营活动,确定公司重大财务决策。
3、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支持公司财务人员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开展财务管理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
4、组织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采取措施,确保实施。
5、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6、依法纳税,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7、对企业会计资料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一惯性负责。
第九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配合企业法人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中心工作,公司实行集权与分权管理相结合。
1、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2、提出设置财务会计岗位的建议,组织制定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3、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开展成本控制,费用管理和会计核算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4、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决策工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5、审核公司主要财务收支事项和财务报告,领导财务部门开展财务分析活动。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开展各项财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
2、做好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执行、分析和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3、认真编写公司财务报告,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评价指标,搞好公司财务评价工作。
4、全面参与公司各项经营决策工作,审查有关经济合同,促进公司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各项资产效能,提高理财水平。
5、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学习掌握与企业财务活动相关的财政、财务、税收、会计等国家政策法规,促使公司财务活动规范合理,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互相配合,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1、认真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各项原始凭证并及时报送财务部门。
2、落实本部门财务预算。
3、定期检查分析本部门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4、接受财务部门在财务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各经营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直接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纳入财务核算,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进行帐外经营。
第三章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第十四条、资金筹集
一、资金筹集的原则
1、集中管理原则:公司所有外部融资活动,必须由财务部集中审批,统一管理。
2、成本收益原则:融资应比较、分析成本,讲求融资效益。
3、风险收益原则:融资应进行风险评估,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采取防范措施,使收益和风险相匹配。
4、融资方式和财务结构相适应原则。选择融资方式必须兼顾公司财务结构,科学合理地运用财务杠杆,保持良好偿债能力。
5、以需定筹,收支平衡原则:根据需要确定筹资数量和筹资时间,根据资金来源平衡资金支出。
二、资金筹集方式包括:
1、吸收投资者投资,即股权筹资。
2、银行借款、签发短期票据和用商业信用等方式筹集资金,即债权筹资。
3、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把部分利润留在公司内部使用的方式筹集资金,即积累筹资。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
一、实行资金计划管理:为使公司资金运用合理,加速周转,各部门应根据确定的
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提出年度资金需求计划,编制需用量的预算和使用进度表,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根据资金来源统筹安排,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报告企业领导批准后下达执行。
二、实行资金有偿占用和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公司应建立资金有偿使用制度,实行
企业内部资金调剂办法,使资金筹措和资金运用合理化。
第十六条、资本金的管理
公司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实行分类管理。投资者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以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以货币资金出资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帐。
第十七条、资本公积金的管理
公司要按照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分别对资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汇率折算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分类记录资本公积金明细帐。
第十八条负债的管理
公司对各类负债要按年限严格划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财务部对各种负债的归还期、利息支付期应及时核对并按期偿还,并按月向总经理提供分类汇总情况。
第四章流动资产
第十九条、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存货、待摊费用等。第二十条、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1、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现金收支业务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的收支范围执行。库存资金日清月结,一切营业性现金收入,都应于当日最迟次日送存银行,不允许坐支。
2、各经营公司由财务部负责营业资金的管理工作,设专职稽核员负责
各收银员的业务指导及稽核,餐饮部、康体部、夜总会等经营部门设若干专职收银员,每日营业结束后,各收银台的收银员要编制“营业收入日报表”,连同所收支票、信用卡、现金等按规送交财务部。
3、帐务主管应定期检查出纳员的库存现金与帐薄是否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库,月末编制库存现金盘存表,报财务部经理。帐务主管或稽核员应对各收银点实行经常性或突击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书面报告财务部经理进行处理。
4、
5、公司货币资金的收付,除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款项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办理结算。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所有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要及时逐项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由帐务主管与出纳共同进行,帐务主管负责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二十一条、往来结算的管理
1、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明确业务经营部门和财务部门各自在往来结算管理上的责任,建立客户资信调查,客户档案、帐目登记、帐款催收和信用评定等日常管理程序,月底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要分户列出债权债务明细表。
2、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每季季末编制债权帐龄情况表,提出债权帐龄分析报告,对逾期未结清的债权要分析情况,检查责任,健全制度,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催收。
第二十二条、坏帐损失的管理,公司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5‰提取坏帐准备金,发生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
第二十三条、存货的管理
1、存货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物料用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①国内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挑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等按实际成本计价。
②境外构入的商品进价成本按进口商品在购进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算,包括进价、进口关税、外汇差价以及支付委托外贸部门代理进口的手续费等。
③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④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计价。
⑤盘盈的.存货按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市场价计价。
⑥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帐单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公司负担的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计价;若无发票、帐单,按照同类物资的市场价计价。
⑦存货的领用或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
⑧低值易耗品出库后采用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
3、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
4、存货采购、领用的管理
(1)、进必须由采购部制订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必须填列具体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和结算方式等,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汇总审核,编制资金计划,安排采购资金;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实行采购、验货、付款衔接制度。
采购的存货应取得有效发票,并将采购的材料物资连同发票,采购计划单送库房验收入库后交财务部审核记帐。
(2)、的品种数量金额明细核算制
财务部根据仓库验收入库单按品种、数量、金额、登记明细帐,凭各经营部门填制的“领料单”发出存货,在领用时直接计入部门成本。
餐饮部直接采购入厨的小宗鲜、活原料、调味品等辅料,经质检、计量使用等有关人员签字后,直接计入餐饮成本。
经营部门对领用和自行采购的小宗存货应建立领用、发出等内部转移手续,月末财务部成本核算员会同经营部门对领用后未消耗的原辅料等进行实地盘点,编制盘点表,由财务部办理“假退库”手续,减当月成本。待下月初再行冲回。
(3)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见实施细则。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a)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及缴纳的税金确定;进口设备、家俱等的计价还应包括支付的进口
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确定。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入帐,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包括增值税税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入帐。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除房屋、建筑物按规定使用年限外,其他固定资产一律按5年计提折旧。统一采用固定月折旧率,个别核算的方法进行折旧,固定月折旧率为1.6%。计算公式:月折旧额=原值__1.6%
第二十七条、提取折旧时按月初固定资产帐面原值提取,月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内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1、购进手续。各部门每年将所需购置的设备、财产购置计划与工程部门协商后,提交财务部初审平衡,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计划和企业发展需要,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至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各部门应当强化计划管理意识,尽量减少计划外购置。对确属工作需要的计划外购置,应严格按照计划外物资请购签批程序进行。对未按照计划购置或计划外未经审批同意的资产购置,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固定资产购入后应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验收,同时设置“固定资产登记薄”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详细登记,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制,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
3、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应填制“物资转移单”,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
4、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为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实地盘点清查一次,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由工程和财务部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制度规定分别进行财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修理
1、固定资产修理应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划分为大修理和日常修理。
2、各部门的日常修理由工程部负责,修理费用由工程部按部门划分,报财务部审核后,计入有关部门当期费用。
3、需要大修理的固定资产,由工程部提前在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大修理计划和大修理费用预算报告交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对未列在修理计划中,但又确实需要大修理的临时性项目,应填写紧急修理报告书,报总经理审批;对直接影响经营必须紧急抢修的项目,事后应补填紧急修理报告书报财务部和总经理。
4、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第六章、递延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支出等。开办费是指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按有关规定不计入固定资产购建成本的汇总损益和利息支出等。开办费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5年的期限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七章、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成本费用的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必须重视和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通过成本和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达到节约各项费用支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各级成本、费用管理目标责任制,实施成本、费用总额控制办法。
财务部设专职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的财务人员,经营部门要设专职的计量人员,严格按照消耗定额,领用发出材料,在核算综合成本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逐步试行单项成本核算。
第三十三条、制定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例如差旅费开支标准、服装费开支标准、交际应酬费开支标准、车辆电话等的使用规定等。
第三十四条、汇集、计算和考核营业费用等期间费用情况见附件二。
第八章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收入主要包括餐饮收入、康体收入、夜总会收入等,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际价格核算,当期发生的销售折扣、折让,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第三十六条、销售预测,分析制度。每年第四季度,要根据以前年度销售情况、市场变化、新开发项目、人员和工作潜力等情况,制订出下年度销售预测、分析和营销计划报告书,报财务部审核由总经理审定后,将有关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财务部负责计划的监督执行,每季度末要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比、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下季度计划。
第三十七条、销售日常管理制度。营销部门在进行整体推销的同时,要注意跟踪营业收入实现情况,加强与财务部的沟通联系,要严格执行企业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进行减免打折,对旅游团队等实行的销售折扣与销售折让,应在制订合同前报至财务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三十八条、建立利润预测与分析制度,明确盈亏平衡点的确定程序和方法,建立基本利润、目标利润的确定与利润计划编制体系和考核奖惩办法,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试行目标管理,职工收入与目标利润等经济指标挂钩。
第三十九条、明确营业外收支的核算内容,列支要求,控制营业外收支发生数额,减少非营业活动对利润的影响。
第四十条、按照税法规定,合理调整、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延续5年未弥补的亏损,用所得税后利润弥补。
第四十一条、税后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分配(根据董事会决议)。
1、支付罚没财产物资损失和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金10%。
4、提取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编制和报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三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应上交款项表、营业收支明细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等。
第四十四条、公司财务部应利用各类报表所反映的信息,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第四十五条、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
1、基本情况;
2、主要经营指标及简要说明;
3、经营情况分析。
第十章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重视会计电算化管理,逐步将会计电算化作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四十八条、公司正式运转正常后,半年内实行电算化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不少于半年,试运行期间实行人机并行,待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脱离手工帐。
第四十九条、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定,注意密码的保密。严禁使用未经检查的外来软盘,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入,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行。
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科长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帐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第八条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帐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
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
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帐凭证,无权勾对银行帐,无权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一条会计科和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银行帐的勾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节表交科长审阅;对于未达帐项必须及时到银行查询并向科长报告。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会计科可与结算部联合办理现金送存业务。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由科长登记备查簿并负责保存;到期前应向处长报告,需要转存的应及时办理转存。
第十四条科长要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帐款是否一致、对帐是否及时等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当日凭证当日复核,科长应按顺序号逐一复核当日记帐凭证;发现差错,及时通知记帐(输机)人员按规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再次复核更正后的凭证;复核后的凭证方可登记机内帐簿。输机人员和复核人员须在凭证上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对计算机上机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机房维护人员定期更换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由专人保存上机操作记录。
第十七条会计科和结算部工作人员应避免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资产。非财务处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会计科和结算部的柜台内。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财经大学财会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未经保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会计档案;如需查阅已归档的会计资料,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处。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本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和经济核算,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别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本制度的依据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制定本制度的原则
第一条建立和建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经济核算,尽可能地降低消耗增加盈利。力求以尽可能少的消耗取得尽可能大的经营成果。
第二条正确计算和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依法缴纳税收。
第三条财务管理必须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工作。
第二章财务工作管理规范
第一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正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办理事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公章。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字。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签字。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实物证明及出处。
第三条财务工作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内容、科目、金额、所附单据张数、签名,在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上出纳必须签字。
第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格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定期清查(每月一次),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提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列出移交清单,接交人员按移交清单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应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保持一致,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应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保持一致,若不一致,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若查不清,由移交人赔偿。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单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移交人经管的各种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必须交接清楚。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凡在电脑系统中操作的要对其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4、会计人员交接必须有监交人。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门经理指定人员监交,部门经理交接由总经理指定人员监交。
5、交接完毕,交接双方应在移交清单上签名。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移交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货币资金,指公司所有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支票。
一、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现金使用规定:
1、必须凭公司规定的符合手续的合法凭证收支现金,禁止白条抵库;对违反规定、字迹不清的单据,出纳有权拒绝支付;
2、出纳支付现金后,收款人必须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3、出纳收到的每一笔现金,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开具现金收据;
现金收据中必须注明以下要素:缴款人或单位、缴款日期、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缴款内容、缴款人签名、出纳签名等;
4、不准私事借支公款;
5、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条现金核算与盘点:
1、出纳应当逐笔记摘“现金日记账”。
2、每日业务终了,应及时结算现金余额,并按面值分别清点数量,盘出实存现金,与现金账核对无误,做到日清月结;
3、现金日记账与现金总账应由现金出纳定期核对,至少每月一次,做到帐帐相符。
4、财务负责人有权不定期且至少每月一次对现金进行抽盘。对现金盘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如果经查明盘盈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原因不明则由过失人赔偿。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经会计人员审核符合公司支付规定的原始凭证,作为银行存款支付依据。同时按原始凭证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流水账。
2、业务终了当日,出纳人员应及时结出银行存款流水账余额,核对公司所有银行账户余额。若与银行存款流水账余额有差异,应立即核对查明原因,不允许将带有问题的余额转入第二天;
3、银行存款流水账、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定期核对,每月一次,做到帐帐相符。
4、每月初,出纳人员应及时到银行索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主管人员负责核对。
5、除公司规定的基本账户和结算账户之外,不得另行开设账户。确属需要的,需报总经理核准;
6、公司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给外单位使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公司支票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在使用支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出纳签发支票,必须经主管同意,支票填写要素必须齐全;
2、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出租、出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将支票交给其它单位代为签发;
3、公司收到转帐支票,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填制进帐单,根据情况送缴开户银行或出票人开户行办理托收。资金未进帐,不得发货。
4、建立支票登记簿,填制人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备查,支票使用后应及时清理,超过期限应及时核对和清查。
5、出纳应妥善保管未签发的支票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
第四章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类印章必须分处专人保管、使用,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
第二条应严格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各类印章,不得乱用错用。
第三条印章保管人员应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核实内容,审核无误后送总经理审阅方可登记盖章。印鉴外借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进行登记,注明用途。
第四条各类印章,不用时应上锁保管,做到人走章收。财务专业印章和法人代表章,要放入保险柜保管。
第五章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申请审批及归还手续:借款人根据公司规定或计划填写“借款单”,申请人签名——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主管审核——出纳审核付款。
第二条备用金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转借他人。
第三条财务部未经批准或审批手续不全情况下,私自使用备用金或扩大范围和限额的,视情节轻重对财务人员处50元以上罚款。第四条除公司规定部门使用的固定性备用金外,商品采购完成后5天内须到财务报账,根据正规发票数额多退少补。
第五条备用金超过归定时间未归还,每逾期一天按3﹪计息,并在归还借款时付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续借的,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部门经理证明,总经理批准后免于罚息。在借款人拒不归还情况下(超过归还时间一个星期),由出纳直接在工资奖金中扣收借款额和逾期利息。
第六条财务主管负责对备用金每月盘点,对于备用金盘点损失,由责任人赔偿;
第六章费用开支管理
一、人工费用管理
第一条人工费包括所有人员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各种奖金、加班工资、补贴工资等支出。根据核定的基本工资、考勤情况及各部门绩效完成情况计算应付工资,报经理审核批准。
第二条考勤规定:考勤由专人负责记录,将出勤情况分迟到、旷工、病假、事假等如实记录。(其中,公司每日晨会开始未到视为迟到,晨会结束未到视为旷工半天;未经领导批准的请假视为旷工。)在公司规定范围之外凡需加班的,须填报加班申请表一式两份,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无加班申请表的不予计算加班工资。考勤人员每月2号将审核无误的考勤表上报财务部并张贴。
第三条工资计算标准:日工资以基本工资为准计算,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月应出勤天”计算日工资。迟到、旷工、请假等按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第四条工资发放时间定为每月8-10日,财务部应及时将工资发放到员工本人,并完善发放手续。发给公司员工的工资、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为经费支出依据。
二、差旅费用的预支和报销依照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三、其它费用管理
第一条公司办公用品及电脑、传真复印机等电子产品的购买和维修,须制定购买和维修保养计划及费用预算,报经理审批。
第二条公司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油费、修理费等费用和违规经济损失依照用车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水电,租赁费等,根据合同价款,通过预提费用核算入帐。
第七章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条报销费用必须以合理、合法、真实的凭证为依据,原始发票不得臆造、涂改,不得伪造发票。
第二条发生的费用必须按规定分类填写公司统一的报销单据,不得随意填写。
第三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大小写一致,不得涂改,并注明附件张数和所属部门和职务,内容和项目必须齐全。原始凭证必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签字,相关手续必须完备,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第四条各项当月费用报销必须在每月25日前送呈有关领导审批,各级领导应及时审批,防止造成费用入账逾期现象。
第五条对于手续或填写不符要求的一律退回修改、补全手续、重填凭证;对于不得报支的费用项目,一律退回拒付;对于超期申报的费用,根据相关项目规定进行报支。
财务管理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我局实际,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认真执行《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科技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不足的矛盾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财务收支实行局长负责制,各项支出坚持“三支笔”签字把关。
二、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预决算,如实反应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管理财务,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各项支出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保障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预决算的编报
(一)预算编报:局机关每年底编报收支预算,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局长办公会通过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市财政局。
(二)会计决算:会计决算由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分别组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通过。
四、支出的管理
局机关凡因公务所发生的一切支出活动,要至少提前一天编报用款计划,填写《支出审批单》,科级以下干部因公出市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召开有上级机关、相关单位和县区科技局及有关企业人员参加的会议要填写《会议审批单》,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在公务活动中,凡未预先申请用款计划,或未经局领导批准而自行开支的,一律不予报销。专项经费(包括科技三项经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知识产权补助经费)的拨付,由经费所在科室(单位)提出拨款计划,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一)差旅费
1、市内:职工因公出差按误餐次数报销伙食补助费,(不包括__区驻地),每天早餐补助2元/人、中晚餐各补助5元/人。凭单据报销公共车费,一律不报销出租车费。在岗正常上班人员家住西城或近郊的,可报销月票,个人负担12元/月;其余人员一律不报销月票和车票。
2、外地出差:
(1)伙食补助。按出差天数报销,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人,省外出差每天25元/人;司机伙食补助实行包干,每月200元/人,如出省按实际出差天数与同行人员一起报销,但必须按照实际天数(每人6元/天)扣除本省内伙食补助。
(2)乘车。乘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7时之间,在车上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卧票;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含科级)出差,一般不得乘座飞机,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应事先经局领导批准,处以上干部(含处级)乘坐飞机按普通舱位报销;乘坐轮船时处级干部按二等舱位、其余人员按三等以下舱位报销;其它>交通工具按实报销,一律不报销出租车票。
(3)住宿费。除会议统一安排的外,处级干部一般地区每天不超过200元/人,特殊地区(深圳、珠海、厦门、汕海和海南)每天不超过300元/人;其余人员一般地区每天不超过160元/人,特殊地区每天不超过200元/人,超标准部分费用自负30%。
3、报销时间:到外地出差的工作人员和司机,返回后五日内报销出差费,同时将借款一次还清,否则,不再办理借款手续;司机人员的出差补助费和市内过路过桥费由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遇节假日顺延)集中报销一次。其他各项支出的签字报销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
4、出差人员要认真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虚报冒领。否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会议费
1、审批:凡召开的全市各类会议,应事先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批准。未经局领导批准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
2、会议伙食补助费:各类会议的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
3、会议费报销:报销单据不能笼统填写“会议费”一项,应该列明内容,如:会议室租赁费、住宿(午休)费、餐费(附与会人员名单)等。报销时,持原始单据交有关领导审核。
4、接待费:凡因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必须使用接待凭证或派餐凭证,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否则一律不予结算。
5、结算:各类结算的办理,原则上不少于2人。
(三)易耗(卫生)品购买
易耗品、卫生用品的购买应由两人共同办理,保管人对以上物品的出入库要认真登记,以备核查。
(四)固定资产购买
办公室设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一名。凡购买固定资产时,需先到管理员处登记验收,然后签字报销。
(五)车辆维修、装饰
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审批内容维修、装饰,不得擅自改变。经办人员签字时,要认真审查,逐项落实。报销时,有关人员须持审批单。
(六)打印费
局内日常文件、材料都要在本局打印。确需外出打印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销时,要附有打印部明细表。
(七)为企业或有关部门、单位争取项目、资金、政策而产生的费用,一律由受益单位承担
五、财务监督
(一)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二)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予以扣留并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经办人员(100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不少于2人)应在凭证被面签字,同时注明原因或用途。需要入库的,还应有保管人员签字。
(三)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购买物品后应先登记入库,使用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领取手续,并在出库存单上签字。
(四)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五)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及各项收入情况由各承办科室、单位每月送局党组成员审核。局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内部审计组,每年5月及10月分别对机关及各单位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局机务及各事业单位每半年向局长办公会汇报一次财务执行情况。
(六)开支报销一律实行“三支笔”签字把关,按照市集中支付中心的要求,每一个单设财务确定三人进行签字把关。在局机关财务报销的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局长签字把关;科技情报所、__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局、地震局、科技开发中心的报销由各单位根据我市关于落实“三支笔”签字人员的有关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并报局同意后,由局统一公布签字把关人员。科级事业单位和人员较少的单位,由局分管领导一同签字把关,__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大厅的收入由局统一监督使用。专项资金的拨付经局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计划项目主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和分管局长签字把关。除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工资、补助工资、社会保障费及上缴上级支出等经常性费用外,各单位10000元以上的开支应填写《开支审批单》报局主要领导同意,20__0元以上的开支应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财务管理制度自行废止。
根据财务部门《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中心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支出,杜绝财务问题,特制定此财务报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严格按照财务部门下发的《通知》执行财务报销工作,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坚决避免出现问题,杜绝任何违反财务规定的行为。
2.所有财务支出项目必须通过科务会表决通过,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3.按照财务部门要求,以采购为目的的出行,需经领导同意后,派指定至少2人同行。
4.签字审批程序需按照规定流程,逐级签字,不能越级签字。
5.杜绝工作人员代替责任人签字问题。
6.经费支出审批手续需完备,经费支出审批签字需完整,单据应具有审核人和复核人双方签字。
7.资金支付申请单填写购物信息需详细,与实际购买物资一致,不得购买违反规定的`物品。
8.物品领用需有签字手续,组织活动需有明细清单。
9.一般情况下,不得先支出后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应先请示领导,再进行补签。
10.做好财务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11.开具发票时,发票单位应与收款单位一致。
12.及时回票报销。领取支票后10个工作日内应取回发票,遇特殊情况不能超过一个月。
13.采购物品需在正规超市、商场或明码标价的电商处购买。
14.需签订合同的财务支出项目,应先经过局法务审核合同,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流程。
15.保管好个人手上的公务卡,不得损坏,如遇丢失,及时上报并挂失。
16.熟悉财务报销政策,避免出现支出金额和标准产生差异。
17.尽量不使用现金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先请示领导后再做决断。
一、加强财务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财务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加强财务人员的再教育,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学习财务法规。
二、建立健全严格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人员行为,完善确保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不走过场,责任到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四、会计工作管理是医院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地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活动,不仅可以提高会计工作水平,而且使医院管理得到加强,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五、积极采取措施,调动广大财务人员积极性,激发财务人员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建立一个经常性考核制度,在会计基础规范中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水平和质量。